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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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合同范本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律师负责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常年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对外签发律师函。

2、协助甲方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并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

3、应甲方要求,乙方参与甲方经济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应邀列席甲方的重大会议,提供法律咨询。

4、提前介入甲方各项投资活动,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风险防范意见和建议,防漏补缺,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5、草拟、审查和完善甲方的合同和法律文书,协助甲方规范法

律文书管理。

6、根据甲方的经营范围与行业特点的需要,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协助甲方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7、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完善其保护措施。

(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书或法律意见书。

2、就甲方之行为和有关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代办公证、翻译服务。

3、协助甲方申领有关批文、许可证;代办企业工商登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4、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参与甲方企业的改制、资产重组、上市、股权转让、机构合并、分立、收购、企业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合作经营等事务,并就以上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5、为甲方代办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融资贷款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6、为甲方代办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建筑报建、楼宇买卖(预售)、楼宇按揭、物业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中涉及的有关手续。

7、办理甲方在进出口贸易、保险、资产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设备)转(受)让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8、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代理诉讼法律事务

代理甲方进行民事、刑事、行政、经济诉讼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第三条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指派顾问律师或成立顾问律师小组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根据甲方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系统、有序地按工作计划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在工作中,乙方律师进行专业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甲方所遇到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3、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进行日常沟通,以便及时解决问题。乙方指派顾问律师定期与甲方领导会晤,为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乙方实行客户服务监督制度并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定期将为甲方服务的项目内容形成书面报告给甲方,甲方就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确认并提出整改建议,以便乙方及时修正、完善,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提供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资料、文件,并对所述及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故意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

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另行指派顾问律师。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有关情况保密,除法律法规特殊规定或特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提供甲方相关经营管理信息;不把意见强加于甲方,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5、如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正在办理而不能处理甲方的紧急事务或甲方待办理的事务非该律师能力不足以胜任的,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应指派其他律师支援。

6、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第五条甲乙双方确定:

□1、乙方提供合同第二条之(一)“日常法律事务”、(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三)“代理诉讼法律事务”之服务时,除法律顾问费之外不再另行收取报酬。

□2、乙方提供合同第二条之(一)“日常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除法律顾问费之外不再另行收取报酬;乙方提供合同第二条之(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三)“代理诉讼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费,但享受法律顾问单位律师代理费的优惠,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另签订委托合同。

第六条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律师收费的

有关规定,并参考甲方的现状和需求,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元,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当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前往甲乙双方住所地以外的区域工作时,甲方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承担差旅费。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双方其他约定:

1、

2、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或一方有违约情形,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受聘律师: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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