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颁发通知书一式三联
(2—1)辅助救护队文件
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高顶山煤矿关于建立辅助救护队组织机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加强我矿矿井救护工作,在井下发生灾变情况时,能够有组织、有领导、有条不紊的对井下进行抢险救灾,我矿决定成立高顶山煤矿辅助救护队组织机构,具体内容如下:一、救护队名称:广安鑫福煤业有限公司高顶山煤矿辅助救护队。
二、组织机构及成员:总指挥:罗勇刚副总指挥:王国强队长:罗本清成员:王国平、杨石军、陈昌吉、高文彬、张继彪、王建勇、朱忠纬、李家奎、刘勇、江军、胥晓东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1、辅助救护队总指挥罗勇刚职责: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井下救护由总指挥罗勇刚负责,负责救护过程中的人员安排、物质调配、物质保障、资金落实及救援方案的制定和调度,积极配合专业救护队进行及时抢救,并拿出自己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
2、辅助救护队副总指挥王国强职责: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协助总指挥,负责救护过程中的人员安排、及救援方案的制定和调度,积极配合专业救护队进行及时抢救,并拿出自己救援的具体实施方案。
3、辅助救护队职责: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辅助救护队迅速出动,按照救灾指挥部和专业矿山救护队指令进行抢险救灾。
4、辅助救护队队长罗本清工作职责:必须定期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操作规程》、《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煤矿安全知识与矿山救护操作技能,并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必须组织辅助救护队成员有条不紊的开展抢险救灾。
5、救护队成员工作职责:1)救护队员熟悉井巷情况,每星期少于一次下井预防检查。
救护队员离矿必须向队长请假。
2)定期组织进行身体机能锻炼,强化身体素质,能够承受在矿井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高强度体力负荷。
3)定期组织演练,模拟各类井下灾变现场,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护分队人员进行救护工作分工安排,做到在应付突发事件时分工明确,并配合到位。
4)辅助救护队成员分工及职责:辅助救护队成员加上救护队长共计12人,分为两个小分组,每组6人。
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一式三联)
21
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
22
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
23
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
2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5
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6
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8
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29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30
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1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
2
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
4
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5
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
6
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
7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8
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14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15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16
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
17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18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19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矫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兼职矿山救护队情况检查验收表
单位: 项目 组织机构、制 度、资料 验收内容及要求 1、成立救护队文件、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 、岗位资格证书、培训档案、日常训练记录 2 日期:2013年5月31日 存在的问题及验收结论 备注
验收合格
救护队伍与人 员
1、生产能力45万吨/年以上煤矿企业应设2个救护小队,以下设立1个救护小 队。 2、 兼职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1名,专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兼职技术 验收合格 员不少于一名。 3、兼职 救护队专职队长,从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年。 4、兼职救护队员一般年龄不超过45岁,能够熟练佩用氧气呼吸器。 1、兼职救护队指战员按规定参加救援工作培训和复训,取得资格证书。 2 验收合格 、兼职救护队员必须经过矿山救援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救护培训
救护装备
1、兼职矿山救护队基本装备配备应符合验收表附表一内容。 、兼职救护队指战员个人基本装备应符合验收附表二内容。 1、兼职救护队应设办公室、仪器装备室、修理室、氧气充填室。 、兼职救护队应有的训练场所装备,必须的训练器材和学习场所
2
验收合格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救护基础设施
2
训练场所较小,验收合格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册
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册被检单位:检查单位:评定等级:评定时间:年月日内蒙古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编制内蒙古矿山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及评定办法为加强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保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 1009—2007)顺利实施,内蒙古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制定了《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
内蒙古矿山救护大、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时,《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 1009—2007)和《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一并适用。
内蒙古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依据《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 1009—2007)和《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编制了《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册》,内蒙古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矿山救护队伍开展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时统一使用《内蒙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册》。
一般规定一、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包括:组织机构、技术装备与设施、救护培训、综合管理、所属各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共五项,满分为100分。
二、采用各单项单独扣分的方法计分,标准分扣完为止。
五个项目中,前四项标准分合计为40分,第五项为所属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百分制计分)平均得分乘以60%。
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前四项分数之和+所属各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平均得分×60%。
三、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包括:救护队伍及人员,救护培训,救援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业务技术工作,救援准备,医疗急救,一般技术操作,综合体质,军事化队容、风纪、礼节,综合管理共十项,满分为100分。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时,业务知识,军事化队容、风纪、礼节和综合管理由中队集体完成,其他项目以小队为单位独立完成。
考核时,由考核组确定哪个小队完成哪些项目。
两个及以上小队完成同一项目时,小队平均得分为该项目中队得分。
《关于成立矿山辅助救护队的通知》
《关于成立矿山辅助救护队的通知》华蓥市老岩湾煤业有限公司矿属各单位:为强化矿井安全生产,有效防范、遏制矿井灾害事故,完善事故救援机制,防治事故扩大,促进老岩湾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成立xx年度老岩湾煤矿矿山辅助救护队,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成立矿山辅助救护队组长:赵吉建(兼)成员:曾德全、张松柏、袁友喜、谢万刚、杨坤明、陈帮文、肖加贵二、辅助矿山救护队职责1、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2、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3、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
4、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1)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地联系。
(2)了解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努力完成任务。
(3)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
(4)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队长。
(5)注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队长。
(6)在工作中互相协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行动。
撤出矿井后,要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
xx年7月1日主题词:成立辅助救护队通知抄送:各科室华蓥市老岩湾煤业有限公司xx年7月1日印第二篇:矿山辅助救护队职责[1]晴隆县永荣煤矿矿山辅助救护队职责矿山辅助救护队职责一、内务管理工作标准1、内务工作的管理,体现救护队的精神面貌,目的是给救护队指战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学习、工作、生活、训练、休息的环境。
2、救护队要根据队部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绿化和美化环境。
3、对卫生工作要求达到:(1)集体宿舍墙壁悬挂物体一条线,床上卧具叠放整齐一条线,保持窗明壁净。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
(3)个人卫生要做到:常洗澡、常理发、常换衣服。
(4)指战员有病要早报告、早治疗,有传染病者要隔离。
二、后勤工作标准1、氧气充填泵必须由专人操作,非充填人员不准充氧。
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的规定
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的规定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根据《煤炭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有关规定,部制订了《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的规定为提高矿山救护队指战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安全有效地处理煤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强制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矿山救护技术培训是矿山救护队的重要基础工作。
矿山救护总队、各矿山救护支队和区域矿山救护大队必须有计划地对各级指挥员和战斗员进行强制培训并考核发证。
第二条矿山救护技术培训的对象是:一、矿山救护支队支队长、副支队长、参谋长、参谋或成员;二、区域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三、矿山救护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技术负责人;四、矿山救护队正、副小队长;五、矿山救护队员,包括辅助救护队队员。
第三条矿山救护总队负责培训各矿山救护支队成员和区域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副大长队、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矿山救护总队委托煤炭部矿山救护培训中心负责培训中队长、副中队长和工程师或技术员;矿山救护支队负责培训所在省(区、市)各矿山救护队小队长、副小队长;区域矿山救护大队负责培训所在区域全体救护队员,包括辅助救护队人员。
第四条矿山救护技术培训内容以《矿山救护培训教材》和《煤矿救护规程》为主。
大、中队长培训以矿井通风、灾害处理和指挥以及矿山救护队管理为主;小队长和队员培训侧重于救护仪器装备的学习、操作、救护基本技术的操作方法和演习训练。
第五条矿山救护技术培训的时间要求:-------------------------------|||||人员|待上岗|在岗||||||----------|---------|--------||中队长以上指挥员|3个月|1个月/2年||----------|---------|--------||小队长|1.5个月|1个月/2年||----------|---------|--------||救护队员|3个月|1个月/2年||----------|---------|--------||辅助救护队员|1.5个月|1周/年|-------------------------------第六条矿山救护技术培训的目的是: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煤矿救护规程》;2.熟悉矿山救护队的任务和职责,掌握救灾行动准则、技术规定、方法、技能、事故处理和注意事项;3.掌握井下灾害的特点和发生规律,熟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4.掌握救护主要技术装备、性能、使用方法、常见故障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5.小队长能够根据事故处理方案和中队长的命令,带领小队独立完成一个方面的任务;6.大、中队长能够较熟练地制定矿井灾变事故处理方案,制定救护队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为规范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申请、审查、受理、审核和日常监管等工作,保障和提高矿山救援队伍素质,根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煤矿和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除外)矿山救护队应当进行资质认定。
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与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或者面向社会从事有关救援技术服务。
二、矿山救护队资质设四个级别:取得四级资质以上的矿山救护队可以独立承担本矿(场)救援工作。
取得三级资质以上的矿山救护队可以面向社会从事矿山救援及相关救援服务活动。
取得二级资质以上的矿山救护队可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承担矿山救护队员的培训工作。
取得一级资质的矿山救护队可以参与国际矿山救援培训、技术考察、救援竞赛等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三、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实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资质认定机关)两级发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一级、二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的颁发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一级、二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三级、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三级、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的颁发管理工作;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三级、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级、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
四、矿山救护队资质实行属地监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矿山救护队资质的监督管理。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矿山救护队资质的监督管理;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救护队资质的监督管理。
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制度模版
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矿山事故救护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升矿山事故救护的质量和效率,激励救护人员积极投入工作,特制定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制度。
二、表彰标准1. 救护效果:救护人员应及时、有效地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人数和损失;2. 救护过程:救护人员应遵循救援程序,科学、规范地进行救护工作;3. 救护技能:救护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救护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4. 救护贡献:救护人员应对救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5. 救护态度:救护人员应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职业精神。
三、奖励措施1. 个人奖励(1) 一等奖:奖金10000元、荣誉证书;(2) 二等奖:奖金8000元、荣誉证书;(3) 三等奖: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4) 先进个人奖: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2. 集体奖励(1) 一等奖:奖金50000元、荣誉证书;(2) 二等奖:奖金30000元、荣誉证书;(3) 三等奖:奖金20000元、荣誉证书;(4) 先进集体奖:奖金10000元、荣誉证书。
3. 综合奖励(1) 突出贡献奖:奖金50000元、荣誉证书;(2) 最佳救护团队奖:奖金30000元、荣誉证书;(3) 先进单位奖:奖金20000元、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单位应推荐具备表彰条件的个人或集体;2. 审核评定: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推荐进行审核评定,确保公平公正;3. 公示投票:将评选结果公示,并进行全员投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4. 表彰颁奖:对获奖人员进行正式的表彰颁奖仪式。
五、奖励使用1. 奖金:奖金直接发放给获奖人员,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 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鼓励获奖人员再接再厉,激励其他人员向获奖者学习。
六、奖励监督1. 督导检查:相关部门对奖励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奖励措施得到有效实施;2. 追溯调查:如发现获奖者存在作弊等不诚信行为,有权撤销其奖励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金;3. 审计监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制度范文(二篇)
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表彰和奖励在矿山事故中表现出色的救护人员,提高全体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矿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等,不分矿种和岗位。
二、表彰内容(一)救护先进个人:表彰在矿山事故中展现出非凡勇气和救护技能的个人,奖励金额2000元,并发放荣誉证书。
(二)救护先进单位:表彰在矿山事故中组织有力、及时救护的单位,奖励金额5000元,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救护先进集体:表彰在矿山事故中协同作战、勇往直前的集体,奖励金额10000元,并发放荣誉证书。
(四)优秀救护员:表彰在矿山事故中表现优秀的救护员,奖励金额500元,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表彰程序(一)申报阶段1.任何矿工都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科或人事科申报表彰事项。
2.安全科或人事科将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进行登记并进行初步评定。
(二)评选阶段1.安全科或人事科将登记的申报材料上报给矿山事故救护表彰评选委员会。
2.矿山事故救护表彰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或单位。
3.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或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和终审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人员或单位。
(三)公示阶段1.评选委员会将获奖结果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诉。
3.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诉情况,对获奖结果进行调整并公布最终结果。
(四)表彰颁奖1.评选委员会将获奖结果通知申报人或单位,并邀请他们参加颁奖仪式。
2.颁奖仪式上,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给予获奖个人或单位表彰。
四、奖励经费来源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的经费来源主要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费,以及社会捐赠。
企业应将不少于1%的安全生产经费用于表彰及奖励,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为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提供资金保障。
五、追溯与保留对于曾经获得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及奖励的个人、单位,应永久保留相关荣誉记录和证书,并将其事迹作为教育与宣传的内容,以激励更多的人员投身矿山事故救护工作。
7- 动土-一式三联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作业地点、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签字:年月日时分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 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2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已办理了动火证3 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5 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6 已按作业方案图规划线和立桩7 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已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未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8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9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10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11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2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13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14 动土范围内无障碍物,并已在总图上做标记15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监护人区域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负责人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等部门会签:第一联作业单位携带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作业地点、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签字:年月日时分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 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2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已办理了动火证3 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5 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6 已按作业方案图规划线和立桩7 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已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未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8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9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10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11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2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13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14 动土范围内无障碍物,并已在总图上做标记15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监护人区域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负责人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等部门会签:第二联动土所在单位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作业地点、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签字:年月日时分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 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2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已办理了动火证3 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5 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6 已按作业方案图规划线和立桩7 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已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未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8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9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10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11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2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13 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14 动土范围内无障碍物,并已在总图上做标记15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监护人区域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负责人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等部门会签:第三联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新矿集团救护队救护服务“三到位”
新矿集团救护队救护服务“三到位”
周峰
【期刊名称】《安全》
【年(卷),期】2004(025)001
【摘要】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救护队为确保矿山救护工作健康发展,长年坚持做到
救护服务“三到位”。
即:行动到位,接到集团公司调度命令或矿井要求服务的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监督检查到位,定期到矿井督查安全生产,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服务质量到位,开展救护采点,调查摸底,熟悉服务矿井,提高服务质量。
【总页数】1页(P36-36)
【作者】周峰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D77
【相关文献】
1.解读科技中介服务症结实现科技中介服务"三到位" [J], 武旭华
2.静脉营养袋三通连接管在野战救护队给氧中的应用 [J], 黃阿勤;庄丽萍;盛丽娜
3.新矿集团救护队安全救护44年无事故 [J], 周峰
4.练内功把好“三个关口” 强服务坚持“四个到位”——苏州市物价局创建12358价格举报服务品牌纪实 [J], 陈杰;张祥生;周峰;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救护队等级达标检查情况的通报
福能救护〔2016〕3号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救护队等级达标检查情况的通报所属各救护队: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矿山救护大队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的通知》(福能安〔2016〕267号)和关于加强救护队管理的有关会议要求,矿山救护大队于10月中、下旬分两组对所属各矿山救护队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标准化矿山救护队达标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开展工作(一)领导高度重视。
各煤业公司分管救护队的领导、驻煤业公司安全监察专员多次深入所属救护队了解救护指战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鼓励救护指战员安心工作,在煤炭市场不景气的状况下丝毫没有减少救护指战员的任何待遇,确保救护队员能够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二)扎实开展达标工作。
各救护队均能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和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安监室部门负责人或分管业务的负责人深入救护队进行业务指导或业务检查,每月组织1次达标自查 ,并形成了通报。
(三) 主动预防,积极参加服务对象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救护队均能在不影响战备值班的前提下,抽出人员利用中夜班、节假日深入矿井参与预防安全检查和熟悉巷道矿井,协助矿井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变被动事后处理为事前主动预防。
累计至9月30日,组织1021队次,6126人次参与预防性安全检查,查出各类隐患17151条,并能做到跟踪督促隐患的整改,有力协助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受到各煤业公司领导的好评。
(四)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注重实战演习训练。
各救护队均能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月度训练计划,组织开展业务理论知识学习、仪器设备应知熟练操作、仪器维护保养和一般技术操作训练。
各救护队在7月27日集团公司安监室主任刘主任在煤电公司召开各救护队长座谈会后,加强模拟实战的训练,加强高温浓烟演练和指战员佩氧训练,累计至9月份,共开展综合训练18队次,参加人数103人,高温佩氧训练36小队次,参加人数216人,各救护队的佩氧战斗力有了进一步的加强。
矿山救护协议书封面格式
矿山救护协议书封面格式封面矿山救护协议书协议书编号: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矿山企业,乙方为专业的救护服务机构,为确保矿山作业人员在突发事故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提高救援效率,双方共同制定本救护协议。
根据《矿山安全法》相关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救援合作关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的及时救护和伤员转运。
第二条:协作内容1. 甲方职责:(1)制定和完善矿山安全制度与管理规范;(2)提供救援工作所需的必要信息和数据;(3)配合乙方做好矿山事故救援演练;(4)配合乙方安排矿山作业人员的急救培训。
2. 乙方职责:(1)提供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2)针对矿山的特殊环境制定救援方案;(3)培训甲方的急救人员,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4)参与甲方的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条:协议期限和费用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2. 甲方向乙方支付救援服务费用,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商定并在附件中详细列明。
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信息等,应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该等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内煤安救援字[2009]1号
关于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内煤安救援字[2009]1号关于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内煤安救援字[2009]1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矿山救护队:近年来,我区煤炭工业迅速发展,矿井开采能力和现代化水平逐年提高,矿井灾害事故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
特别是资源整合后的矿井,由于原有矿井保留的技术资料不全,事故隐患多,灾害事故频发,煤矿企业的应急能力和矿山救护队的救援能力已难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救援网络,使煤矿企业都能得到有效的救护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及《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规定,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
大型煤矿(地下开采矿井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和灾害严重的中型煤矿(45万吨≤地下开采矿井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必须建立矿山救护队;生产规模较小的(地下开采矿井年生产能力<45万吨)、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设立兼职矿山救护队,并与就近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否则,不得生产。
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救护队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00公里,联合建立的矿山救护队驻地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为限。
二、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根据煤矿的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确定编制,原则上应由2个以上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以上组成。
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按《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配备救护装备,兼职矿山救护队员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煤矿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组成。
兼职救护队员需按《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进行培训,经内蒙古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考核合格取得《矿山应急救援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