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及培训学时

合集下载

安全培训具体课时规定(3篇)

安全培训具体课时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矿商贸、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和领域。

三、安全培训原则1. 全面性:安全培训应涵盖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2. 针对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课时。

3. 实效性:培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持续性:安全培训应形成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复训和更新。

四、安全培训课时规定(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初次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48学时。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2学时。

2. 再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1. 初次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72学时。

2. 再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一般从业人员1. 岗前培训:- 新上岗从业人员:不少于24学时。

2. 在岗培训:- 每年不少于16学时。

(四)外来施工人员1.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不少于20学时。

2. 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 不少于30学时。

3.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不少于40学时。

(五)其他从业人员1. 岗前培训:- 不少于16学时。

2. 在岗培训:- 每年不少于12学时。

五、安全培训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 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雷、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等。

4. 应急救援技能:包括现场急救、灭火、逃生等。

安全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3篇)

安全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安全生产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定。

一、背景与意义安全生产培训是预防事故、减少损失的重要手段。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我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是指企业对已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通常为一年)进行再次培训,以确保员工始终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这一规定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我国安全生产每年再培训学时规定适用于以下人员: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特种作业人员;3. 一般从业人员;4. 临时用工、劳务派遣工等。

三、学时要求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同人员每年再培训学时要求如下: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 特种作业人员:-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 一般从业人员:- 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 临时用工、劳务派遣工等:- 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规定篇一: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规定安全教育学时要求(一)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等;(2)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束骨应急措施。

(二)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4)培训时间要求。

危险性较大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得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得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三)从业人员得要求(1)对于一般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得安全生产知识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培训时间要求。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岗位,不得少于48学时。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每2年进行1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入厂安全培训时长规定(3篇)

入厂安全培训时长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企业生产、办公区域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实习生、外包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等。

三、培训时长1. 基础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基础安全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24学时。

(2)实习生:实习前必须参加基础安全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6学时。

(3)外包人员、外来施工人员:进入企业前必须参加基础安全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6学时。

2. 专业安全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48学时。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设备操作安全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32学时。

(3)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参加相应专业安全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16学时。

3. 岗位技能培训(1)新员工:入职后,根据岗位要求,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8学时。

(2)在岗员工:根据岗位变化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定期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8学时。

四、培训内容1. 基础安全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分析;(3)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理;(4)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5)职业健康知识。

2. 专业安全培训内容(1)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2)设备操作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3)生产工艺安全、危险源辨识;(4)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

3. 岗位技能培训内容(1)岗位操作技能、质量标准;(2)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排除;(3)产品质量控制、成本管理。

五、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教学、讲座、视频等方式进行。

2. 实践操作:通过现场操作、模拟演练、参观学习等方式进行。

3. 在岗培训:通过跟班学习、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六、培训考核1. 基础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实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学时

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学时

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学时一、引言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而安全培训是保障人力资源安全的重要环节。

针对不同类别的人员,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的学时安排。

二、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学时一线操作人员是企业生产运营的中坚力量,他们直接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其安全培训至关重要。

针对一线操作人员,我们应分为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两个阶段。

1. 入职培训(40学时)入职培训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基础安全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8学时)-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操作规程(12学时)-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知识(8学时)- 灭火器使用及应急疏散演练(8学时)-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4学时)2. 定期培训(每年16学时)定期培训是一线操作人员持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每年的培训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知识更新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4学时)-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知识深化(4学时)- 灭火器使用及应急疏散演练巩固(4学时)-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拓展(4学时)三、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学时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需要具备更高级别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针对管理人员,我们应分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定期培训三个阶段。

1. 入职培训(32学时)入职培训是管理人员的基础安全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8学时)- 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8学时)-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8学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危险源管理(8学时)2. 岗位培训(每年16学时)岗位培训是管理人员在特定岗位上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每年的培训内容包括:- 安全管理知识更新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4学时)- 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深化(4学时)-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深化(4学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危险源管理深化(4学时)3. 定期培训(每三年32学时)定期培训是管理人员持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每三年的培训内容包括:- 安全管理知识更新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8学时)- 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深化(8学时)-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深化(8学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危险源管理深化(8学时)四、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学时特殊岗位人员是指从事特殊工种或特殊操作的人员,他们面临的安全风险较高,安全培训需更加重视。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时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学时要求如下: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2.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 对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此外,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1. 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请注意,一学时为60分钟。

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随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学时(3篇)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学时(3篇)

第1篇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1. 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1)岗前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理能力等。

(2)转岗培训: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年度再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学时要求如下:(1)新取证培训: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

(2)复审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复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1)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4. 企业其他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学时(1)企业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企业特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安全培训规定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配备人数要求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要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般来说,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的单位,可以根据从业人员总数、从业人员中安全风险较高岗位的人数、设备较多或存在特殊安全风险的部门的人数等因素来确定。

二、安全专职人员的条件1.合格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安全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背景,如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2.安全管理经验:安全专职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尤其是对于特定行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如建筑工地、矿山、化工厂等特种行业的安全管理经验。

3.持证上岗:安全专职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从业资格证书,如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安全专职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安全管理岗位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三、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涵盖了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他们需要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1.具备良好的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能够准确判断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具备良好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能力,能够制定有效的安全培训计划,并向员工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

3.具备良好的危机应对和事故应急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和外部相关单位进行有效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时刻关注安全风险,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总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事业单位中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的配备要求包括合理确定配备人数、具备相关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安全管理经验、持证上岗和身体健康等条件。

安全培训学时管理规定(3篇)

安全培训学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学时管理。

第三条安全培训学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权益;(二)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特点,实施差异化培训;(三)注重实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和方法。

第二章培训学时要求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计划。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学时要求如下:(一)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学时要求如下:(一)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学时要求如下:(一)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九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知识;(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企业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安全人员配备标准一、安全管理体系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2. 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风险评估1.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3.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复查和更新,以适应企业生产的变化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三、安全培训教育1.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四、安全应急预案1.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 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企业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确保其适应企业生产的变化和安全管理的需要。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1.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企业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3. 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与整改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可追溯性。

六、职业健康管理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2.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和健康问题。

3.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降低员工患职业病的可能性。

七、事故调查与处理1.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

2. 企业应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 企业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标准主要依据企业的规模生产"经营持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对于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体配备数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应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对于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此外,对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无论从业人员数量多少,都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方面,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对于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一般性指导原则,具体配备数量还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生产经营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确定。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水平。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部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各施工工班负责本班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

项目部具体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学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学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学时
根据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如下:
1.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一线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管理培训;中级管理人员应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管理培训;一线管理人员应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管理培训。

2. 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包括各种专业工种的从业人员。

根据工种不同,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也不同。

常规工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工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如高处作业、电焊等)应进行不少于32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以上学时仅为建议标准,实际学时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还应每年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

总体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学时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技能,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及培训学时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及培训学时
安全培训种类企业规模人培训要求学时考试方式5001000初学再教育非高危初级安全主任一名专职或兼职一名专职8016计算机考试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1001001001001003212计算机考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1001001001003212计算机考试初级安全主任一名专职两名专职8016计算机考试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1001001001001004816计算机考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1001001001004816计算机考试不少于三分之一100不少于一名120300以下300含5001000含以上1500含以上不少于人数千分之四不少于两人专职不少于人数千分之四不少于两人专职超过部分接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注册安全主任
≥80
≥16
计算机考试
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0% 100% / /
100% 100% / /
≥48 ≥48 ≥100 ≥120
≥16 ≥16
级安全主任
初级安全主任
≥一名专职或兼职
≥一名专职
≥80
≥16
计算机考试
非高危
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0% 100% 100% 100%
≥32 ≥32
≥12 ≥12
计算机考试 计算机考试
高危
矿山、建筑施工安装 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
初级安全主任
≥一名专职
≥两名专职
不少于一名高级注册安全主任。 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注册 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100% 100% / / 100% 100% 不少于三分之一 不少于一名
安全培训
种类
300以下 300(含)-500 企业规模(人) 500-1000 1000(含)以上 1500(含)以上 不少于一名高级注册 安全主任。 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 任中,中级以上注册 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 不少于三分之一 100% 100% 培训要求(学时) 考试方式 初学 再教育 不少于人数千分之四 不少于两人专职,超 不少于人数千分 过部分接不少于从业 之四不少于两人 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 专职 的比例加聘注册安全 主任。 100% 100% 不少于人数千分 之四不少于两人 专职 100% 100% / / 100% 100%

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1.引言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对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简要介绍和背景说明。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写作方式:"1.1 概述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是指针对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进行的继续学习和知识更新的活动。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各行各业的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加,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以保持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过去,安全管理人员在学校或培训机构接受的基础培训可能已经满足了当时的要求,但是这些知识在一段时间后就可能过时或者不再适用于当前的安全环境。

因此,安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显得尤为重要。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旨在通过不断学习和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安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应对新形势的能力。

这些学习活动可以包括参加专业会议、培训课程、研讨会等,以及自主学习和研究。

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安管人员可以跟上最新的技术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本文将分析当前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现状,探讨安管人员在当前环境下的培训需求,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总结。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期望能够为安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以推动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水平的提升。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主要介绍整篇文章的组织结构和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

通过清晰的结构安排,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章的逻辑发展和内容分布。

首先,介绍文章的整体结构安排,可以总结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用于引出研究的背景和问题,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正文部分为文章的核心内容,包括现状分析和培训需求两个小节。

结论部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给出针对性的建议。

接下来,详细介绍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三个小节。

首先,概述部分可以对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重要性进行简要介绍,引起读者的兴趣。

其次,文章结构部分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和各个部分的目的进行概述,为读者提供整体把握文章的脉络。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他们需要熟悉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了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一定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能够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出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其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他们需要能够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协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在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时,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能够迅速组织和协调各方资源,做出科学有效的决策,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再者,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他们需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工作负起全面的责任。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他们需要能够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做到有事必报、有责必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覆盖和全面落实。

最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意识。

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关注国内外安全管理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管理工作需求,更好地为企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总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安全管理人员本身也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身能力,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0
≥16
计算机考试
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0% 100% / /
100% 100% / /
≥48 ≥48 ≥100 ≥120
≥16 ≥16
计算机考试 计算机考试
/ /
中级安全主任 高级安全主任
安全培训
种类
300以下 300(含)-500 企业规模(人) 500-1000 1000(含)以上 1500(含)以上 不少于一名高级注册 安全主任。 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 任中,中级以上注册 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 不少于三分之一 100% 100% 培训要求(学时) 考试方式 初学 再教育 不少于人数千分之四 不少于两人专职,超 不少于人数千分 过部分接不少于从业 之四不少于两人 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 专职 的比例加聘注册安全 主任。 100% 100% 不少于人数千分 之四不少于两人 专职 100% 100% / / 100% 100%
初级安全主任
≥一名专职或兼职
≥一名专职
≥80
≥16
计算机考试
非高危
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0% 100% 100% 100%
≥32 ≥32
≥12 ≥12
计算机考试 计算机考试
高危
矿山、建筑施工安装 单位和危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
初级安全主任
注册安全主任。 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注册 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100% 100% / / 100% 100% 不少于三分之一 不少于一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