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资料管理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工程影像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影像手段记录的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状况、工程进度等信息。
1.3 工程影像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级人员做好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二、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1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
2.1.1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工程前期、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竣工阶段。
2.1.2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由专门的影像资料收集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1.3 工程影像资料的收集应采用专业的影像设备,确保影像资料的清晰、准确和完整。
2.2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
2.2.1 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2.2 工程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部位、工程阶段等进行分类,并建立索引目录,便于查询和管理。
2.2.3 工程影像资料应采用专业的存储设备进行存储,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和长久保存。
三、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
3.1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
3.2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控、工程进度管理、工程安全检查等方面。
3.3 工程影像资料的利用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施工影像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项目经理负责审核、批准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
3. 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4. 技术部门负责对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
1.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照片、视频、音频等影像资料。
2.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准备、施
工过程、施工验收等。
(2)真实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真实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3)及时性:收集的影像资料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五、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
1.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整理:按照施工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不同部位、不同内容进行分类整理。
(2)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系统化:整理后的影像资料应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便于查阅、使用。
2. 施工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流程:
(1)收集:按照收集原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影像资料进行收集。(2)分类:对收集到的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号:对整理好的影像资料进行编号。
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保障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影像资料管理是指对公司的各类影像资料进行规范管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公司和客户的信息安全。
第三条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在公司内部使用和处理影像资料时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由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协助落实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章影像资料管理原则
第五条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影像资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安全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影像资料的机密性,确保信息的安全不受损失。
(三)完整性原则: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杜绝篡改和损坏行为。
(四)准确性原则:确保影像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误导和错误。
第六条围绕以上原则,公司影像资料管理应做到:
(一)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
(二)规范管理流程,坚持标准化操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和技能;
(四)定期开展影像资料管理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影像资料的分类和保管
第七条影像资料管理应按照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和保管,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重要文件影像资料:如公司发文、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
(二)财务会计影像资料:如财务报表、票据凭证、核算台账等;
(三)人事档案影像资料:如员工档案、入职离职手续等;
(四)业务数据影像资料:如产品销售数据、客户信息、市场调研报告等。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影像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铁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
第三条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原则。
第二章影像资料采集
第四条影像资料采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 重要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
2. 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3. 工程质量验收的关键步骤。
第五条影像资料采集时机应与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检查验收时间同步。
第六条影像资料应包含现场视频和照片,具体内容如下:
1. 现场视频:记录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步骤、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等;
2. 照片:记录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影像资料管理
第七条影像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包括存储、备份、归档和调阅。
第八条影像资料应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分类、编号和命名,确保资料的有序管理。
第九条影像资料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条影像资料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归档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影像资料应用
第十二条影像资料可用于以下方面:
1. 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2. 工程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工程资料审查和审计;
4. 工程施工过程记录和展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要,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机关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机关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影像资料的管理工作,保障影像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信度,提高影像资料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影像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影像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合理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机关影像资料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机关应当加强对影像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影像资料管理水平,确保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第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影像资料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机关影像资料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八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管理的安全保密制度,保障影像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影像资料的采集、录入和整理
第九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的采集、录入和整理机制,保障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第十条机关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重要的机关业务活动进行影像资料的采集。
第十一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的录入制度,确保影像资料的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的整理制度,确保影像资料的整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影像资料的存储和传输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的存储和传输制度,确保影像资料的存储和传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影像资料的存储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影像资料进行存储,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医疗室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医疗室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疗室影像资料的管理,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室数据安全,提高医疗室影像资料的利用价值和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室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三、影像资料的采集
1. 医疗室应当采用专业设备,对患者进行影像检查,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 影像资料的采集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并确保影像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3. 采集影像资料时,必须保护患者的隐私,如全面考虑患者的隐私权,对患者的身体部位进行适当遮蔽,并严禁擅自保存或传播患者的影像资料。
四、影像资料的存储
1. 医疗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影像资料存储系统,对采集的影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
2. 影像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当具备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影像资料的存储应当设置权限管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查看和操作影像资料。
五、影像资料的传输
1. 在影像资料需要传输时,应当采用加密的方式进行传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2. 在传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数据的丢失和篡改。
3. 传输的双方必须经过认证和授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影像资料的使用
1. 影像资料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使用或传播数据。
2. 在使用影像资料时,应当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严禁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影像资料的使用应当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七、影像资料的销毁
1. 影像资料的保留期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过期的影像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
公司影像资料保管制度范本
公司影像资料保管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影像资料,是指公司各个部门以及个人在从事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和利益关系的各种图片、照片、视频等不同形式的资料和记录。
二、影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 公司各部门应明确影像资料的收集范围和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 影像资料的收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影像资料能真实反映公
司的经营、管理等活动。
3. 影像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和来源进行分类,并进行统一的编号和标识,便于
保管和查询。
4. 影像资料的保管应采取物理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保密
和长期可读取。
5. 影像资料的利用应遵循授权和保密原则,确保影像资料仅用于授权的范围内,
防止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三、影像资料的归档与保管
1. 影像资料的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影像资料能在需要时及
时提供查阅。
2. 影像资料的归档应填写归档目录,记录影像资料的名称、形成时间、形成部门、内容摘要等信息。
3. 影像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影像资料的物理
安全。
4. 电子影像资料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进行备份和定期检查,确保
电子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影像资料的借阅与销毁
1. 影像资料的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明确借阅时间、借阅人和归还时间。
2. 重要影像资料的借阅应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影像资料,确保其安全完整性和可用性,公司制
定了以下的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影像资料管理的目的和范围
1.目的:建立规范的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提高工作效率。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影像资料,包括项目文档、合同协议、会
议记录等。
二、责任分工
1.影像资料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影像资料,包括分类存储、索引
和备份。
3.员工:负责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影像资料的整理、上传和归档工作。
三、影像资料的分类和存储
1.分类:根据影像资料的类型和内容,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例如项目文档、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等。
2.存储:采用网络云存储的方式进行存储,确保影像资料可以随时访
问和使用。
四、影像资料的索引和检索
1.索引:对影像资料进行细致的索引,包括文件名称、创建日期、文
件类型等信息,便于快速检索和管理。
2.检索:提供多种检索方式,如关键词检索、时间范围检索等,方便
用户快速找到所需的影像资料。
五、影像资料的备份和保护
1.备份:定期对影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在系统故障、软件错误
或人为失误导致的数据丢失时可以快速恢复。
2.保护:加强对影像资料的访问权限控制,确保只有授权的人员可以
访问和修改资料,防止泄露和篡改的风险。
六、影像资料的归档和销毁
1.归档:根据影像资料的保管期限,将其归档到相应的存储设备或介
质中,确保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2.销毁:根据公司制定的文件保管期限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定期对已
经过期或无用的影像资料进行销毁,防止占用存储空间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医学影像资料存储管理制度
医学影像资料存储管理制度
1. 前言
为保障医院医学影像资料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管理,提高医学影像诊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订立本医学影像资料存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学影像科室、影像中心及相关人员,包含医疗人员、技术人员、信息管理人员等。
3. 资料存储原则
3.1 医学影像资料包含影像检查结果、影像报告、病历资料等,应依照医疗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储。
3.2 影像资料存储应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确保数据不被窜改、丢失或泄露。
3.3 影像资料的存储方式可采用纸质存档和数字化存储相结合的方式。
4. 影像资料存储要求
4.1 纸质存档
4.1.1 影像资料的纸质存档应采用耐用、不易退色和变形的料子,并依照病历编号、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等信息进行有序存放。
4.1.2 影像资料的存放位置应设置在封闭、干燥、温度适合的专用存储室内,防潮、防火、防盗措施应齐全。
4.1.3 影像资料的存放时间应依据不同类型的资料进行分类,一般纸质存档时间不低于5年。
4.2 数字化存储
4.2.1 影像资料的数字化存储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医学影像管理系统,并依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设置和操作。
4.2.2 数字影像数据应进行备份,并定期进行数据完整性校验,确
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4.2.3 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设备应保证稳定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测
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4.2.4 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空间应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及时清理
冗余数据和过期数据,以保证系统的性能和效率。
5. 资料访问管理
5.1 纸质存档的影像资料只允许授权人员进行访问,未经授权人员
医学影像中心资料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中心资料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中心作为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承担着各种医学影像检查
和诊断任务。为了保证医学影像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患者和医生的利益,医学影像中心应当制定严格的资料管理规范。本文将从资料的分类、存储、保密、备份和销毁等方面探讨医学影像
中心资料管理规范。
一、资料的分类
医学影像中心资料可以按照时间、患者、影像类型等方式进行分类。时间分类可以将资料按照日期顺序排列,方便查找和追溯;患者分类
可以将同一患者的相关影像资料整理在一起,方便医生进行对比和后
续处理;影像类型分类可以按照X光、CT、MRI等不同影像类型进行
分类。
二、资料的存储
医学影像中心需要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存储系统,将影像资料转化
为电子文件储存。所有影像资料都应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方便查阅
和使用。同时,为了保证影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需要确保电子档
案系统的稳定性和备份机制,防止意外的数据丢失。
三、资料的保密
医学影像中心处理的是患者的敏感信息,必须重视资料的保密工作。医学影像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保护制度,明确员工对患者个人
信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员工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应的保密培训,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四、资料的备份
为了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医学影像中心应定期进行资料的备份工作。备份的频率可以根据需要而定,一般建议每日备份一次。备份的资料应存储在不同的物理位置,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或数据丢失,能够及时恢复丢失的文件。
五、资料的销毁
医学影像中心必须建立有效的文件销毁机制,确保患者隐私和机密信息不被泄露。如果某些资料不再需要保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销毁,例如对纸质文件进行安全销毁,对电子文件进行彻底删除和覆盖,以防止信息被恶意利用。
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影像资料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内部形成的各类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影像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影像资料档案的管理水平。
(三)安全保管:确保影像资料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影像资料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四条影像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
(一)公司、企事业单位内部形成的各类会议、活动、庆典、培训等影像资料;
(二)公司、企事业单位对外宣传、广告、形象展示等影像资料;
(三)公司、企事业单位与外部单位合作、交流、学习等形成的影像资料;
(四)公司、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影像资料。
第五条影像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按照时间顺序、内容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影像资料进行编号、编目,建立目录;
(三)对影像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长期保存。
第三章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与维护
第六条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指定专人负责影像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影像资料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鼠、防虫等条件的专用库房;
(三)定期对影像资料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影像资料档案的维护要求:
(一)定期对影像资料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放射科影像资料档案保存管理制度
放射科影像资料档案保存管理制度
一、医学影像资料是医疗、教学、科研的重要资料,是医疗争议中“举证倒置”的原始证据资料。保护医学影像资料的完好和保持管理好影像资料档案是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应负有的责任。
二、放射影像资料按档案规定建档保存,由医院档案室统一存放保管。
三、放射影像资料存盘资料图像要清晰,资料要完整。
三、影像资料刻盘保存两份,科室工作人员每天整理、汇总、刻录前一天的影像资料,由第二人进行核对存盘资料,确保资料完整无误。
四、放射影像资料应统一分类编号,分类储存、备份,便于及时查找。
五、影像刻盘资料每周整理一次,交医院档案室归档保存。
六、严禁直接修改原始数据。一旦误操作删除影像资料时,应及时上报,尽量补救,不得刻意隐瞒。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建立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建立
一、前言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影像资料管理变得愈发重要。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文档等
各种形式,在现代社会中应用广泛。对于企业来说,建立完善的影像资料管理制度能够提
高工作效率,保护机密信息,规范业务流程,维护企业形象。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
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
二、概述
影像资料管理包括了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整理、检索、应用和保密等诸多环节。建立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这些环节,使得影像资料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影像
资料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的依据:明确制度的依据,例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2. 制度的目的:阐明制度的宗旨和目标,明确影像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3. 适用范围:明确哪些部门、人员需要遵守该制度。
4. 影像资料管理的流程:详细描述影像资料的采集、存储、整理、检索等流程。
5. 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包括备份、防火墙、加密等手段。
6. 保密措施:规定影像资料的保密级别、管理权限等。
7.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8. 审计和监控:定期对影像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具体措施
1. 制度的依据
首先,需要明确制度的依据。公司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
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 制度的目的
在制度的目的上,应明确影像资料管理的宗旨和目标。公司可以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制
定适合自己的目标,并对目标进行定期评估,确保目标的实现。
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制度模板
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制度模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利用等工作,提高医
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
确保影像资料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三条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工作由医院影像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
同做好影像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四条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开展影像检查的科室和相关人员。
二、影像资料收集与整理
第五条影像科应配备专业的影像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影像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影像检查时,应向患者告知检查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第七条影像科应及时收集、整理影像资料,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查项目、检查
日期、影像图片、诊断报告等。
第八条影像资料应按照患者姓名、检查日期、检查项目等顺序进行编号,便于查
找和利用。
三、影像资料归档与保存
第九条影像资料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确保影像资料的安全性和
可追溯性。
第十条影像资料归档应使用专业的归档系统,确保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保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资料的丢失、损坏、泄露等
风险。
第十二条影像资料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四、影像资料利用与共享
第十三条影像资料仅供医院内部使用,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第十四条影像资料的利用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的原则,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影像资料共享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影像资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安全,防范数据泄露,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影像资料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影像资料指包括照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图像和声音资料。
第四条影像资料管理遵循原则: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保密性、实效性。
第二章施行范围
第五条影像资料的采集、录入、管理、利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都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影像资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影像资料的采集:
2、影像资料的存储管理:
3、影像资料的利用管理:
4、影像资料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影像资料采集管理
第七条影像资料采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依法合规,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2、采集的目的清晰明确;
3、采集的方式合理合法;
4、保证采集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影像资料采集的流程:
1、明确采集需求,制定采集方案;
2、明确采集范围和时间节点;
3、保证采集设备的运行正常;
4、采集过程中严禁侵犯个人隐私;
5、严格保护采集的资料,防止丢失和泄露。
第九条影像资料的录入管理:
1、制作标准的影像资料录入表;
2、明确录入人员和审核人员;
3、录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4、录入后的资料必须进行备份。
第四章影像资料的存储管理
第十条影像资料的存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存储设备和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根据资料的重要程度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类存储;
3、对存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4、禁止私自将资料存储到个人设备中;
5、明确存储管理责任人。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的存储管理流程:
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制度范本
医院影像资料存档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影像资料的管理,确保影像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影像资料管理组织
1. 成立医院影像资料管理小组,由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影像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影像资料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影像资料存档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和使用等工作。
三、影像资料收集与整理
1. 影像科在进行检查时,应确保影像资料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2. 影像资料应由影像科负责收集、整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影像资料应按照患者姓名、检查日期、检查项目等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四、影像资料归档
1. 影像资料归档应由影像科负责,归档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2. 影像资料应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归档方式,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3. 电子档案应采用专业的医疗影像管理系统进行存储,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快速检索。
4. 纸质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装订等顺序进行整理,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五、影像资料查询与使用
1. 影像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由医务科负责,确保资料的合理使用和患者隐私的保护。
2. 查询影像资料时,需填写《影像资料查询申请表》,经医务科批准后,到影像科领取相关资料。
3. 影像资料的使用应遵循医疗保密原则,仅限于临床诊断和治疗需要,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六、影像资料的借阅与复制
1. 影像资料的借阅应由医务科负责,仅限于临床诊断和治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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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体现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并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影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特制订本制度。现就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数量要求、影像资料的拍摄质量和整理要求等要求如下:
1 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1.1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在附录中详细列出了各分部、分项中应该留置工程照片的具体部位和内容,供监理项目部参考。数量上要求对规定的每个拍摄部位至少应有一张全面反映质量验收和控制状况的工程照片。具体执行时,应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特点,在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影像资料所应反映的工程具体部位和影像资料的数量要求。
1.2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以及重要结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1.3 监理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监理旁站内容以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监理见证情况。
1.4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中碰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对应。
1.5 监理所拍摄的检验批验收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验批中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
2监理影像资料拍摄质量要求
2.1 监理影像资料必须图像清晰,数码照片不得低于200万像素。拍摄的角度、方式应能全面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桩位偏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以供追溯;当拍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四个面的质量情况。
2.2 监理影像资料以照片作为主要载体;对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应配置数码照相机,以电子文件或录像作为监理影像资料的主要载体。
2.3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3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与归档要求
3.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工程监理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以单位工程作为单元,按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专题内容、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对于成片式建设的住宅小区和学校、医院等项目,由于单位工程较多,可在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同材料、同高度、同类型的单位工程中抽取5%的单位工程留置影像资料。
3.2 监理影像资料是监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按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组卷顺序进行排列,并附在其后。
3.3 监理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
3.4 工程竣工后应对监理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地剪辑和编排,并按城市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
附录:应留存影像资料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结合湖北省地区工程施工所常遇到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型,制定了一般工程项目应至少留存影像资料的具体部位,供参考,每个具体部位应至少挑选一张反映该部位正常施工状况的照片。各监理项目部应结合本工程结构、功能上的特点,以及工程规模大小对相关分部、分项工程的拍摄内容进行增减。
一、摄像
对重大工程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摄像:
1 开工前场地全貌;
2 试桩施工全过程;
3 深基坑土方分层开挖全过程(包括基坑全貌);
4 ±0.00以下结构完工全貌;
5 主体结构封顶全貌;
6 钢结构吊装和安装过程;
7 单位工程竣工全貌(包括外立面、门厅、中庭、特殊装饰部位以及屋面等)。
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