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年版)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分户验收的具体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公布的《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制订。
第七条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州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在当地定期公布《指南》。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墙顶面篇
检查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每一自然间内间隔400~500mm按梅花形
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5.1.8室内墙面饰面板(砖)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
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 等缺陷。 检查方法:手摸,距墙面0.8~1.0m处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墙、顶面篇
室内墙面工程
5.1室内墙面粘结
5.1.1室内墙面面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 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检查方法:空鼓用小锤在可击范围内轻击,间隔400~500mm 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自然间内,面 积不大于400cm2的 空鼓少于2处,可不 作为空鼓缺陷。
室顶棚抹灰工程
5.2室内顶棚抹灰 5.2.1室内顶棚抹(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批)灰层之
间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批)灰有裂缝、起鼓等
现象时,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2顶棚抹(批)灰应光滑、洁净,面层无爆灰和裂缝,表
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2.3室内顶棚涂饰面层的质量验收要求同第5.1.3条~第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6室内墙面裱糊墙面应平整、色泽一致,相邻两幅
面层不显拼缝,不离缝,花纹图案应自然吻合;同 一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 检查方法:手摸,距墙面0.8~1.0m处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自然间内存在局部空鼓,单块板块(面积不大于该板材的20%),且数量不 超过板材总数的5%,可不作为空鼓缺陷。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及表格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分户验收的具体项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公布的《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制订。
第七条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市、州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热点问题,在当地定期公布《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管理规定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省建设工程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
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板)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第七条分户验收的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参照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定期公布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验收
工程名称:蓝光翡翠澜庭一期二标段 7#、8#、9#、10#楼
房号
楼 单元 号
建设单位 成都龙泉驿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 单位
四川省雅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成都市市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 日期
序号
验收内容、数量
验收结果
名称
验收内容
验收结果
客厅 餐厅
1、无断裂、无空鼓、无明显色差、纹理方向一致, 拼缝均匀,收边收口良好;
2、地面饰面砖铺贴砖接缝直线度不大于 2mm/5m;
地面
厨房
3、地面饰面砖平整度不大于 1mm;接缝高低差不大
1
饰面
于 1mm,接缝宽度不大于 1mm;
砖
卫生间
4、阳台、卫生间地面饰面砖铺设坡度是否符合设计
阳台 要求;
塑钢
3、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是否安装完
8
窗 (包
卫生间 好,是否脱槽、断裂;
括推
4、门窗排水孔是否畅通、位置数量是否满足排水
拉 门)
阳台
要求; 5、窗框无色差、划伤、磕碰、掉漆、等缺陷 ;
6、窗扇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表面色泽 均匀,无明显损伤、划痕、脱漆、锈蚀。
名称
验收内容
验收结果
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3mm。
名称
验收内容
验收结果
天花
5
客厅 1、石膏线条粘结牢固(和墙面的粘结要做到没有缝
顶棚
隙)、顺直;石膏的拼接要平顺严密、修补平整、
餐厅 无砂眼、无高低差
厨房 卧室
2、天花面层无起鼓、脱落、爆灰和裂缝,表面应平 整;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表
成都市(清水/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表(表4)工程名称房号电子档案(二维码粘贴处)
功能区域
设计净
高推算
值(mm)
设计净
距推算
值(mm)
实测值(mm)计算值(mm)
净高开间进深净高开间(进深)
H L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最大偏差极差最大偏差极差
卧室1
卧室2
卧室3
卧室4
客厅
餐厅
(室内空间尺寸示意图,测点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套型示意图贴图区(标注房间编号)
分户验收结论:
注:1.每个房间净高共抽测五点,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位置详见附图(其中开间进深测点高度为地面起50cm高处)。
净高负偏差不应大于20mm,极差不得超过20mm;开间进深负偏差和极差不得超过15mm;2.偏差为实测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绝对差;极差为实测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合格点数在表内用红笔圈出;3.室内每户为一个检验单元,每个检验单元填写本表一张。
4.此表一式二份,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同时生成二维码由建设单位作为分户验收“一户一档”电子档案一并交付业主。
成都市(清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
3.地漏水封深度测量;4.管道暗设位置标识;
5.通球试验情况;6.全景照片;
6
电气工程
接地、相位、控制箱配置,开关、插座位置
1.户内灯亮、插座带电、接线方式;
2.分户配电箱外观(位置)、配电系统图(回路标识)、箱内配线外观;
3.卫生间、厨房防溅插座。
7
其它
烟道、通风道
2
门窗
窗台高度、渗水、门窗启闭、玻璃安装
1.窗台高度测量、四周渗漏情况;
2.安全玻璃使用范围及标识。
3
栏杆
栏杆高度、间距、安装牢固、防攀爬措施
1.各部位栏杆高度及间距测量。
4
防水工程
厨卫间渗水、阳台地面渗水、外墙渗水
1.蓄水、淋水情况;
2.24小时后渗漏检查情况。
5
给排水、采暖工程
管道渗水、管道坡向、安装固定、地漏水封、给水口位置、管道暗设位置图
成都市(清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表2)
工程名称
房(户)号
建设单位
验收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验收项目
主要验收内容
验收应留痕参考项
验收情况
1
楼地面、
墙面和顶棚
地面裂缝、空鼓、材料环保性能,墙面和顶棚爆灰、空鼓、裂缝,装饰图案、缝格、色泽、表面洁净
1.房间墙、地面、顶棚质量情况。
防火止回阀安装情况。
分户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物业或其他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年月日
项目经理:
验收人员: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成都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指南第二期(最新版本)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
注:1、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公共部位质量)
注:1、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安装工程质量)
注:1、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2、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注:1、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2、本表一式一份,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
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四川省分户验收标准
四川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标准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分户验收方案
武海·中华名城一期工程一标段住宅分户验收专项方案编制:审核: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武海·中华名城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部编制时间: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JL-A00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复)审表工程名称:武海·中华名城一期工程一标段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一并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SN:690A000000000517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目录1、编制依据: (3)2、工程概况: (3)3、分户验收组织: (6)4、分户验收工作计划: (9)5、分户验收检查工具: (10)6、检验批和检验项目的确定: (10)7、建筑与结构工程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10)8、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11)9、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标准: (12)10、通风工程安装质量标准: (17)11、资料的整理: (17)一、编制依据:1.1《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1.2《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1.4《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5《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6《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005年版)》1.7《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1.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50352-2005》1.9《住宅设计规范-50096-1999(2003年版)》1.10《住宅建筑规范-50368-2005》1.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3《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二期)》1.14《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1.15《建筑法》1.16 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相应变更文件1.17中华名城建筑装饰标准(总包住宅楼部分)地上部分二、工程概况:2.1基本概况:2.2建筑概况:2.3建筑做法:3.1分户验收参加单位:3.2.1建设单位分户验收职责: 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一、概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的验收,以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
本指南旨在规范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二、验收规范1.规划设计:住宅工程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应齐全、准确,并由相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2.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质量合格,并按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3.结构安全:住宅工程的结构安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各构件间的连接牢固,无明显的裂缝和变形。
4.室内环境:住宅工程的室内环境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包括通风、照明、采光等方面的标准。
5.局部装饰、设备安装:住宅工程的局部装饰和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各项设施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6.强电照明:住宅工程的强电照明系统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线路安全可靠,照明设备正常运行。
7.防水防潮:住宅工程的防水防潮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确保室内外墙面、地面和天花板的防水性能良好。
8.住宅验收文件:住宅工程竣工后,所有施工相关文件、验收报告及验收记录等应齐全并备案。
三、验收程序1.预验收阶段:住宅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预验收。
预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记录和重要工程部位的检测报告等。
2.正式验收阶段:住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相关部门将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对住宅工程进行综合评定,并出具验收报告。
3.交付使用阶段:住宅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住宅交付给购房者使用,并签订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可在一定时间内对住宅进行验收,并提出合理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
四、验收评定1.合格评定:住宅工程在各项指标上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达到验收标准的,评定为合格。
2.不合格评定:住宅工程在一些指标上未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评定为不合格。
2022版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指南
2022版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指南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I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依据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 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
1、基本规定
分户验收的条件:
1、I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即将开展,为有利于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通知要求,我站依据近期我省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常见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施工难点等,向社会推荐如下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办法和验收要求等,提供验收记录表(样表)作参考,希望住宅建筑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分户验收方案,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根据工程特点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外墙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
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年版)、基本规定分户验收的条件:、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
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
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 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标识管理及填写等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非成品住宅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和房间地面中心点用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成品住宅参照非成品住宅进行实测实量,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中注明实测点位置。
、确定检查单元: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工程竣工铭牌》及《住宅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文字号】川建发[2007]92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7.09.12【实施日期】2007.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7]92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建设厅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强化住宅工程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六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22版)
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2022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主要使用功能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适用本指南。
第四条分户验收的依据为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第五条分户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文件的各项内容;(二)主要使用功能项目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1 —(三)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五)分户验收已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验收合格;(六)国家和省、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分户验收包括户内验收、公共部位验收和总坪验收:(一)户内验收内容主要包括:1.地面(陶瓷地砖)、墙面和顶棚质量;2.门窗工程质量;3.栏杆、护栏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室内主要空间尺寸;6.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质量;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9.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或合同约定,应当验收的其他内容。
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户内验收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包括工程涉及的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涂饰工程、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开间进深
年月日
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注:1、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6
推拉窗扇防脱落措施(全数/套)
7
栏杆高度、间距(实测)1~2处/每片栏杆,单位:m
8
护栏玻璃检查
9
上人屋面、楼梯栏杆防攀爬措施
10
外墙、外(门)窗渗漏,(全数窗台)
11
厨房渗漏、卫生间渗漏(全数/套)
12
屋面渗漏(全数/套)
13
楼板是否裂缝(全数/套))
质量缺陷及整改结果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其它单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
(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室内地面与墙面等质量)
工程名称:商业、住宅(6栋、7栋、15栋、16栋、地下室)
房 号
栋单元楼号
建设单位
成都瑞居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成都市新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 号
验收内容、数量
验收结果
1
室内净高度(实测),5处/间,单位:mm
名称
设计推算值
极差值
实测数据
客厅
饭厅
卧室1
卧室2
厨房
卫生间
2
室内净开间、进深(实测)各2处/间,单位:mm
名称
净开间设计推算值
极差值
实测数据
进深设计推算值
极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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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2016年版)
1、基本规定
1.0.1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
7、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
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
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成都市住宅工程质
量分户验收指南》制定分户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 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各方职责、准备工作、检查验收项目、检查点布置图、检查验收一般规定及检查内容、标识管理及填写等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
的准备工作。
4、非成品住宅在室内每个房间地面距纵横墙体500mm和房间地面中心点用
十字交叉线标出净高测量点,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成品住宅参照非成品住宅进行实测实量,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1)》中注明实测点位置。
5、确定检查单元: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以每栋楼的每个
单元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可单独为一个检查单元。
6、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明显部位设置《工程竣工铭牌》及《住宅
质量投诉受理公告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仪器和计量应经计量核定合格。
1.0.5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户验收标准及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现有国家规范和标准。
2、检查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3、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4、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6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
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按照检查单元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
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
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
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
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于2.40m,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
于2.10m;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 mm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并积极与业主协商处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成品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
注:1、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2、工程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3、本表一式一份,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使用后,施工单位存档使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6)
工程名称×××工程
总户数××户验收户数××户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筑公司
监理单位××监理公司检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内验收情况
验收项目(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建筑节能分部质量;
(九)成品住宅室内装修工程质量。
公共部位外墙、楼梯、地下室功能性试验闭水试验、通电试验等
验收结论
该单位工程已按照《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质量分户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检验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它单位单位(项目)负
责人:
(公章)年月
日
项目经理:
(公章)年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