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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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协会工作制度

大学协会工作制度

大学协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协会的管理,规范协会工作,提高协会的综合素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协会工作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类学生协会组织。

第三条大学协会应以“服务、创新、合作、共赢”为宗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为学生提供锻炼成长的机会。

第四条大学协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二、协会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分支机构,负责具体事务。

三、协会工作程序第九条协会工作计划由会长提出,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协会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应提前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第十一条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总结工作经验,听取会员意见,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负责人每学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协会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赞助等合法途径。

第十四条协会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协会设立财务账户,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支出须经会长审批。

第十六条协会每年末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五、协会成员管理第十七条协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遵守协会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协会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协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二十条协会成员如有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的行为,经理事会讨论,可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开除出协会等处分。

六、协会工作评价第二十一条协会工作评价分为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

第二十二条内部评价主要包括协会成员的满意度、活动参与度、能力提升等方面。

大学协会章程

大学协会章程

大学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大学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本协会旨在促进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提供各类学术、文化、体育等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为会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

1.3 章程遵循:本章程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同时本章程应与学校的其他章程和规定相协调。

二、组织机构2.1 主席团2.1.1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味员进行选举产生。

2.1.2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安排。

2.1.3 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2.2 部门2.2.1 协会设立各类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等,部门负责协会内相关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2.2 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味员进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2.2.3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发展。

2.3 会员2.3.1 会员资格:凡是本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2.3.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预协会各类活动的权益,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资源和服务。

2.3.3 会员义务:会员需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三、活动管理3.1 活动策划3.1.1 协会各部门负责策划协会内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讲座、文化展演、体育比赛等。

3.1.2 活动策划应考虑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确保活动的多样性和吸引力。

3.1.3 活动策划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和预算,并报主席团审核和批准。

3.2 活动组织3.2.1 活动组织应提前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参预人员等,并及时通知会员。

3.2.2 活动组织应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支持。

3.2.3 活动组织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会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大学协会会规章制度

大学协会会规章制度

大学协会会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协会的自律管理,规范协会内部行为,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会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会规章适用于全体协会会员,并具有强制执行力。

第三条本会规章的修改、解释权归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四条本规章所称本会理事会是指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的协会行政机构。

第五条本会规章的具体执行遵循“依法治会、依章治会、文明规会、民主治会”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三大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协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各个部门主管及其他重要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

第九条监事会由独立监事及审计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和检查协会的财务状况。

第十条协会设有多个部门,包括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等,具体部门职责由协会主席根据需要设立并确认。

第三章会费管理第十一条协会成员需按照规章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费的金额以及交纳方式由理事会规定,并在年度会费缴纳通知中公布。

第十三条会费是协会进行运作活动的基本经费来源,成员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费的使用须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并按照协会财务制度进行支出。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五条协会举办各类活动需提前向理事会申报,并经主席团批准。

第十六条活动过程中须遵循秩序,保持活动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七条参加活动的成员需遵纪守法,维护协会形象,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现场。

第十八条活动结束后需对活动进行总结,撰写活动报告并提交理事会审核。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协会成员在参加协会活动和交往中,需遵循“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原则。

第二十条协会成员行为应该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禁止诽谤、人身攻击等不道德行为。

第二十一条协会成员不得利用协会资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协会规章的行为,主席团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劝导、通报批评等。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协会管理行为,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大学学生自愿组织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是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大学协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以服务学生为宗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协会管理委员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协会的一切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协会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民主、平等、协商、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倡导和谐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积极与学校、社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发挥协会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协会建设全面发展。

第七条大学协会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大学有关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协会成立与注册第八条大学协会经批准成立后,应当按照学校规定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协会证书,并定期报送相关资料。

第九条大学协会应当明确协会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并提交审批。

第十条大学协会成立时,应当依法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并设立监督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大学协会应当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拓展会员范围,健全制度机制,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确保协会活动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大学协会应当制定协会章程和组织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三条大学协会应当认真做好内外募捐工作,合理利用筹集的资金,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协会活动与管理第十四条大学协会应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多样化活动形式,提高活动质量,增强学生参与热情。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章程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章程

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结一、协会性质: 服务于学生求职就业及职业发展的公益性学生团体二、工作宗旨: 服务广大同学, 增强就业能力三、协会使命:以自主、自立、求是、创新为准绳, 服务广大同学, 提供更多更新的就业信息;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帮助广大学生树立见习实践, 求职择业, 就业创业的意识, 运用科学的理念帮助大学生积极向上, 健康成长;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就业协会凝聚有理想、有热情、勇于表现自己、永不言弃、积极乐观的人才。

五、就业协会致力于携手其他学生组织, 实现资源共享、战略联盟, 活动共参与、共分享, 一起走向成功。

六、就业协会各成员分工不分家, 实施资源优化配置, 营造“家”的氛围, 让每一个成员都感到幸福和温馨。

第二章协会组织机构及职能简介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和会长、各部门职能概况:(一)会长(1名)1、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负责协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2、领导和协调协会的整体运作;做好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总结工作经验、教训, 促进干部工作能力的提高, 增加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3、做好与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及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学生活动的发展。

4、负责向学院团委和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请示及汇报工作, 争取学校有关部门对本协会开展的活动的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使社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负责召集协会全体理事例会,向协会各部门部署工作, 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二)宣传部本部设部长一名, 副部长两名, 干事若干, 具体职责及分工如下:1、主要职责(1)海报、黑板报、宣传板的制作与展示、管理, 掌握学生宣传文化阵地。

(2)记者团负责学校的各项活动的采访、报道和宣传稿件的拟定, 为本协会各种资料的编辑和文字材料的处理提供支持。

(3)与学校及校外新闻舆论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 组织报送稿件, 争取加强学校对协会的关注, 向外界宣传我协会。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校园内各类协会的活动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学校文化建设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大学内的各类学生协会,包括学生会、学术社团、文体社团等各类组织。

第三条大学协会是由学校认可的由学生自主组织、团结互助、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实体,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大学协会的宗旨是遵循学校办学理念,服务广大学生,促进学生学习、生活、发展全面协调的发展。

第五条大学协会应当坚持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绳,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促进学校的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七条大学协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协会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构架第八条大学协会的组织构架应当包括主席团、部门委员会等多个组成部分,具体设置根据协会性质和规模而定。

第九条大学协会应当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员组成,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

第十条大学协会应当设立部门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包括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人事部等,每个部门应当设立部长并设立部门成员。

第十一条大学协会应当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学校相关部门或老师组成,对协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十二条大学协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当包括常规会议和重要会议,主要议题包括协会的工作计划、财务报表、人事安排等。

第十三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做到收支合理,透明公开,建立账目清晰的财务报表和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推广协会的活动和理念,树立良好的协会形象,提高影响力。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化展示、志愿服务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大学协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完善协会章程,规范会员行为。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大学协会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服从学校的管理。

学生社团章程

学生社团章程

学生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蓝天净土微博协会第二条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微博的应用服务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同时通过推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各机构力量对微博研究与应用的参与,为中国的科技进步与革新、社会舆论的理性与有序、意见表达渠道的疏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条协会职能(一)组织类似于各地微博同城会的“西农微博同校会”,通过微博发起主题明确的线下聚会,为具有同种兴趣爱好而集聚需求任待满足的学生群体提供集聚平台;(二)组织主题明确的微博线上征集活动,引导西农学生的新锐观点,挖掘西农学生的创作灵感;(三)组建微博内容和平台运营团队,自主挖掘或从其它渠道借鉴内容,并结合微博传播特点加以改造和深化,发送到协会官方微博上,利用微博传播和扩散;(四)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相关的大型活动提供微博大屏幕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动活动现场的及时互动,推动交流,活跃气氛;(五)管理维护会员信息,组织会员感情建设,为会员结交朋友、交流感情提供服务平台;(六)定期在南北校设点,为同学们开通和使用微博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技术问题,例如手机客户端的安装、微博应用的咨询等;(七)联络清华大学各机构和社团,在其所组织的活动中,发动活动参与者积极通过微博记录活动过程,进行微博直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第四条协会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核心会负责制第五条协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会长助理一人,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助理和各部部长组成核心会,核心会每周召开例会。

会长由正式骨干成员选举产生,对协会的工作付全面责任,对外代表整个协会。

会长职责包括:(一)向会员大会汇报在职期间的工作总结;(二)根据会员大会的决定,公布协会章程,任免常务副会长、会长助理及各部部长,授予协会的勋章和荣誉称号;(三)指挥协会的具体工作;(四)对外代表整个协会,授权指定的外宣部代表与其它组织签订协议;(五)同时担任协会官方微博总编辑,对微博帐号的安全、法律责任负全责。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总则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总则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协会的活动,增强管理效能,促进组织发展,根据《大学协会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大学学生自主组织,以团结、交流、服务、发展为宗旨,实行自愿原则,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大学协会的成员应当具有优秀品德和较高道德标准,遵守《大学协会章程》和本规章制度,恪守协会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和良好的品行。

第四条大学协会的组织形式多样,包括学术类、文娱类、公益类、社交类等,组织结构灵活,活动内容多样,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第五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团结协作,鼓励成员积极参与组织活动,提升自身能力,促进交流互助,推动团队发展。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与学校、社会各界保持联系,发挥作用,推动共同发展,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大学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秘书处、部门(会)以及普通会员,组成协会会议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第八条主席团是大学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活动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秘书处是大学协会的管理机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负责组织协会日常事务,起草会议纪要、协会文件等。

第十条部门(会)是大学协会的活动组织单元,根据不同活动内容和类型划分,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第十一条大学协会成员按照自愿原则加入,通过组织培训、考核等方式选拔适合岗位的成员,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和组织的良好运行。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大学协会的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内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目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活动任务。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活动应当注重实效,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成果评估,提升活动效益和质量。

第十六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安全管理,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东北大学法律协会章程

东北大学法律协会章程

东北大学法律协会章程法律协会法律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东北大学法律协会是在文法学院*的领导下,由文法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从事教育实践活动的学生自治组织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素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丰富校园文化第三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成员大会,本协会的一切权利属于会员全体第四条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会员一律平等第五条法律协会面向法律系学生展开活动,提供法学研究的前沿热点问题、学术争议问题、考研信息、司法考试最新变化的法律学科的专业信息第六条法律协会面向普通学生开展:普及法律知识、解答大学生维权问题、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章会员第一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东北大学在籍学生;、思想*觉悟较高,热爱法律,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提出加入申请;第二条会员入会程序:、提出加入本协会的申请,上交申请书和个人简历;、经过面试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第三条会员的权利、本协会成员一律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协会、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对本协会的工作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第四条会员的义务、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按时完成协会教办的工作;、按期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第五条会员如有以下情况,劝其退出本协会或视其自动退出:、一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合格;、严重违反学校及本协会规章制度;、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本协会举行的活动;、不按时缴纳会费第三章组织与工作第一条东北大学法律协会设会长、副会长、宣传部、策划部、交流部、办公室第二条本协会下设两个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直接对会员负责第三条管理委员会由会长与各部部长组成,实行会长负责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经费管理和重大活动的相关事宜,由。

学校协会规章制度范例

学校协会规章制度范例

学校协会规章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xxx学校学生会,简称为学生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xxx学校学生会是由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自治组织,旨在服务全体学生,维护同学的权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同学们的团结与凝聚力。

第三条协会成员本学生会是全校各班级同学中的统一组织,每个班级均需推选产生一名同学作为班级代表,代表全班同学意见参与学生会事务。

第四条协会权利和义务1. 学生会享有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组织、协调与管理的权利。

2. 学生会有义务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自律,开展文化教育与服务活动。

第五条协会组织形式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各种委员会和部门,具体组织结构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第六条协会章程修改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学校审核备案。

第七条协会财产学生会财产来源包括学生会会费、社团活动收入等,资金使用应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学校审计。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班级代表组成,每学年定期召开一次。

第九条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具体事务管理。

第十条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会务记录、信息发布等。

第十一条各种委员会和部门学生会设立各种委员会和部门,包括宣传部、文体部、社团部、生活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学生会职责第十二条学生会宣传工作学生会宣传部负责校园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布告栏管理、校园广播等,宣传校园文化,传递正能量。

第十三条学生会文化建设学生会文体部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包括组织文艺活动、体育比赛、讲座等,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第十四条学生会社团管理学生会社团部负责校园社团管理工作,包括社团组建、立项审核、活动指导等,支持校园社团的发展壮大。

第十五条学生会生活服务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学生生活服务工作,包括组织“爱心助学”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关注学生的日常需求。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协会的管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事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由同一类兴趣爱好的学生自愿组成,以开展各项文化、学术、科技、体育等活动为宗旨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大学协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大学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条大学协会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小组、部门和主席团。

第五条大学协会成员应当秉持公正、团结、友爱、奉献的精神,共同进步,促进协会的发展。

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注册,获取合法的运作资格。

第七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定期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

第八条大学协会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九条大学协会应当善待协会成员,建立和谐的内部关系,保障每位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透明公开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大学协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部门和小组。

第十二条主席团是大学协会的核心组织,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主席团成员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按照主席团成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分工协作。

第十三条部门是大学协会的具体工作单位,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部门,负责具体的活动策划和执行。

第十四条小组是大学协会的基本工作单位,由感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五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领导机构,明确各级组织架构和分工职责,实施科学的管理体制。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十六条大学协会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每一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员制度,明确会员的入会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对会员进行管理和培训。

第十八条大学协会应当举办各类活动,如文艺演出、学术讲座、体育比赛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章程规章制度第一条本社团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社团是一个由自愿加入的、共同进行特定活动或者从事特定事业的大学在校学生自主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名称为“XX大学XX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第四条本社团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生交流互助,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五条本社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体社团成员监督。

第六条本社团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

第七条本社团不得有政治倾向,不得进行政治活动。

第八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为校内,校外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团设主席团、顾问、秘书处、部门。

第十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社团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顾问由学校相关领导人员担任,为社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秘书长领导。

第十三条社团根据活动内容设立不同部门,由部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十四条本社团接受全体在校学生自愿加入。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活动并遵守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社团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社团的决策。

第十七条社团会员应坚决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八条社团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纪律,不得损害社团的利益。

第十九条社团会员有权利查看社团的财务状况和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社团会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二条会费具体数额由主席团根据活动需求决定,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费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支出,必须向会员公开收支情况。

第五章活动安排第二十四条社团应每学期制定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应当积极宣传,动员会员参与。

第二十六条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二十七条社团活动需要向学校申请场地和物资支持的,应提前知会主席团。

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者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大学生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条协会名称: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非营利性、自愿性、公益性学生组织,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志愿者组织的领导。

第四条协会宗旨:弘扬志愿精神,倡导文明风尚,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提升自我,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五条协会活动范围:在校园内及社会范围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教、环保、敬老、助残、社区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协会章程的修改;(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协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五)决定协会重要事项;(六)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权:(一)组织实施协会理事会决议;(二)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三)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五)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资源;(四)享有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四)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大全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大全

大学协会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大学团委工作条例》和《大学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大学协会是由志同道合、志愿加入并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规章制度的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是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大学协会应当坚持为广大学生服务、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服务全体学生。

第四条大学协会应当坚持民主、团结、和谐、进步的原则,增强团结合作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完善组织运作,营造浓厚的组织氛围。

第五条大学协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社团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大学的团结稳定和和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大学协会应当按照《大学社团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成立,成立后应当设立协会章程,并报学校备案。

第七条大学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大会,其成员为全体协会会员,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协会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第八条大学协会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设置专门工作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

第九条大学协会的主席团或理事会由协会的主要领导人员组成,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对大会负责。

第十条大学协会应当设立专门职位,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促进人员的合理素质配置。

第十一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细化经费使用范围和权限,公开财务信息,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大学协会应当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向学校行政部门和社团联合会报送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接受监督。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十三条大学协会应当根据学生需求和兴趣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各类服务,如学术讲座、文化艺术展演、体育比赛、志愿服务等。

第十四条大学协会应当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创新性,努力提高活动的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活动形式。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

大学社团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团协会是由志愿者组成,具有固定宗旨和规模,开展共同兴趣、专业技能、学术研究等活动的组织。

社团协会的管理机构为社团主席团和社团监督团。

第三条社团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传承文化,提升能力,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社团协会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保障社团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不得利用社团协会从事与学校宗旨不符的活动。

第五条社团协会应当保护会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促进会员的自我发展,培养会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社团成立与解散第六条社团协会应当以《社团章程》和相关资料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并提交成员名单、宗旨、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社团成立后,应当遵守《社团章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社团协会应当根据《社团章程》的规定定期举行会员大会,审核社团工作、财务和活动计划,并选举产生社团主席团。

第九条社团协会如因活动丧失活力,经会员大会决议,可以解散。

解散程序应当如下:(一)社团主席团提出解散申请,并征得全体会员同意;(二)解散申请经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三)社团主席团组织清算工作,处理社团财产。

第十条社团协会解散后,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报告解散情况,终止社团资格。

第三章社团管理和活动第十一条社团主席团是社团协会的核心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明确社团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合理分工,确保社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建立社团档案,记录社团的成立、发展历程、活动情况和财务信息,做到开展活动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社团主席团应当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听取全体会员的意见,协调社团内部关系,推动社团工作的有效开展。

大学安全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安全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大学安全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安全协会是由大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组织,遵守宪法法律、学校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三条大学安全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服务全校师生的安全工作。

第四条大学安全协会的任务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演练训练、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安全信息网、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大学安全协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受到学校的支持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大学安全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分支机构等组织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安全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主要负责决策、统筹、指导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是大学安全协会的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学年召开一次,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

第九条秘书处是大学安全协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人员管理、信息收集、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十条分支机构是大学安全协会的基层组织,按照学院、年级等划分,设立安全宣传小组、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服务小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大学安全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普通会员由全体大学生自愿加入,特邀会员由主席团邀请担任。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包括参与协会的活动、享有协会的资源、提出建议、参与决策等。

会员义务包括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协会形象等。

第十三条会员违反章程规定或损害协会利益的,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大学安全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协会活动收入等,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依法合理、节俭使用。

第十五条大学安全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设立专门财务人员,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定期对经费进行审计。

大学社团书法协会章程

大学社团书法协会章程

XXXX理工学院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XXXX理工学院书法协会。

第二条:XXXX理工学院书法协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的学生群众组织。

本协会是由对书法艺术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三条:XXXX理工学院书法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书法艺术,联系和团结对书法艺术有兴趣的同学,提高广大同学的道德、文化、艺术修养;配合学院建设,活跃校园文化。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具有XXXX理工学院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书法艺术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通过,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成员工作的权利;(四)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二)加入时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三)接受本协会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四)认真学习协会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五)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七条: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九条:会员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二)审议和批准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三)讨论并决定本协会的基本方针和任务;(四)推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五)监督本协会的财务活动;(六)决定本协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是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制。

理事会必须对会员大会和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自觉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 为了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搭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大学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服务对象1. 本协会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和机构,并以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提出的服务需求为准。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管理机构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指导教师和协会顾问组成。

理事会成员具体职责由理事长批准,并公示。

第五条会员1. 本协会接受全校各年级的学生作为会员。

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活动,并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和证书等。

第六条协会顾问1. 本协会设有协会顾问,由学校相关部门指派。

协会顾问提供协会的指导和咨询。

第七条会议制度1. 本协会设立议事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议事会成员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包括主席团和秘书处。

议事会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的协调运行。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八条活动策划和实施1. 本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组织会员进行实施。

活动策划和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九条资金管理1.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的资金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条组织发展1. 本协会注重组织发展,定期开展培训、宣传等工作,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并提升组织的影响力。

第四章审查与解释第十一条章程修改1. 本协会的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理事会的审查和全体会员的表决。

修改结果经过协会顾问的审批后生效。

第十二条解释权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最后附言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审查和修订。

大学网球协会章程模板

大学网球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定名为“XX大学网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是XX大学内热爱网球运动的学生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协会宗旨:以推动网球运动在XX大学的普及与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网球技术水平,培养团队精神为宗旨。

第四条协会理念:倡导“以球会友,共同进步”的理念,营造健康、快乐、向上的校园网球文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组织形式:协会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

第六条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及委员组成,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会长:会长为协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协会的整体规划、决策和对外交流。

第八条副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各部门,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秘书长: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条各部部长:各部部长负责协会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技术部部长:负责组织技术培训和比赛;- 活动部部长: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网球活动;- 宣传部部长: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宣传册、社交媒体等;- 外联部部长:负责与校外网球组织、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会员资格:凡热爱网球运动,承认本协会章程的XX大学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比赛;-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 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荣誉;-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自觉维护网球运动的形象;- 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与比赛第十四条活动形式:协会将定期举办以下活动:- 网球技术培训;- 定期比赛;- 网球交流活动;- 网球知识讲座。

第十五条比赛规则:协会组织的比赛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规则进行。

第五章经费与资产管理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会员会费;- 社会捐赠;- 校园赞助;- 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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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是在共青团轻纺与食品学院委员会和四川大学协会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独立开展工作,本协会依照学校的《协会联合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本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立足研究,传播文化,传承技艺”。

本协会将依托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资源优势,宣传蜀绣文化,并为热爱蜀绣文化的学生打造兴趣研究和实践平台。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是思想品德好,有为集体为学校服务的奉献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本学院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经协会同意后即可成为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面试合格;
3、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特邀会员、名誉会员免缴会费);
4、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和编印的资料、刊物;
5、有申请退出协会的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和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3、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
工作;
4、积极向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经验。

第六条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协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批评、警告、劝其退出协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机构设置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办公室、实践部、宣传部和外联部部长各两名。

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1、会长的主要职责
1) 召集和主持例会;
2) 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 做协会的长期规划,并做好任期间的具体计划的落实;
5) 特殊情况下的决策;
6) 与校团委及其他兄弟学校相关协会的联系。

2、副会长的主要职责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建立和维护会员及各部门档案;
2) 物品的购买和保管,申请和布置协会日常活动的场所;
3) 会议记录,及各部门的业绩考评;
4) 整理、核实协会的财务收支;
5) 负责网站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网上资料的查询及信息的发布,管理会员的网上投稿、意见等。

4、实践部的主要职责
1) 联系企业或实验室,开展以蜀绣研究为主要内容的调研考察或实验实践
活动;
2) 组织开展传播宣传蜀绣文化的活动;
3) 负责新会员的培训工作;
4) 负责协会活动的赞助外联工作;
5) 组织开展协会的其它活动。

5、宣传部的主要职责
1) 以展板、海报、网络等形式宣传协会的活动,营造气氛;
2) 制作讲座节目单,宣传单,邀请函,请帖等
3) 配合其他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协会全体成员组成,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初举办一次。

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立由会长,副会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的常务理事会,负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为:
1、行使监督权,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2、制定、修改本章程;
3、讨论和制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4、审议和通过增加或撤销本协会职能机构的权力;
5、对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大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批评、警告、劝其退出协会;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的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3、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学生协会工作;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合法捐赠;
2、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学校资助及学院兴趣基金;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八条全部经费由本协会办公室管理,即由收纳员及出纳员管理,最后由会长签字许可。

做到开支合理,帐目清楚,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四川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团委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和轻纺与食品学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协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协会举办活动必须向学院团委提交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协会举办活动、讲座等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协会在开展活动或讲座前进行前期的精心策划,并对各部门进行分工;
2、协会开展活动或邀请有关人员在学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在协会内部一致通过,并进行前期的精心策划,对各部门进行分工;
3、协会进行的活动或讲座等需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得到团委的同意,各部门完成各自任务;
4、活动或讲座等结束后,由组织者向学院团委上交活动总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应该先提出修改动议,会员大会表决后方可进入修改程序。

修改程序:
1、提出修改意见,向所有会员公布并征集意见,形成最后修改意见,最后在全体会员大会上表决,票数通过与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生效;
2、大会成员应该有当前会员总数(以每学期开学的注册单为准)的四分之三以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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