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4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优化项目资金的配置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的最大化,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本管理方案适用于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涉及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防保健、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
第四条项目资金主要从政府财政拨付,可以接受其他社会捐赠等非财政拨款。
第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资金的用途范围,稳妥、合理、透明、高效地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账务档案,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作成果,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九条资金拨付由项目资金的出资单位(一般为财政部门)负责,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拨付。
第十条资金拨付应当及时、准确,拨付金额应与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相符。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应采取银行转账等安全、快捷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前,资金使用单位应提供相关的项目执行进展报告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文件,接受资金出资单位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项目的具体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相应的项目活动。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进行项目资金的分类管理,明确资金的用途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节奏和规模。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院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原卫生部、财政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会计核算的通知》(渝卫办财务发〔2014〕11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院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卫生院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考核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第八条对村卫生室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卫生室进行奖励。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九条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室,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专项资金账户的具体要求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计划和要求,通过向各级政府提供专项资金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等部门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卫生需求而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继承保留,切实保障,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全面监管,依法追责。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国范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监管,推动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确保实施效果。
第二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第七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基层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改造和扩建等;(三)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支持项目,包括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四)公共卫生监督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危险废物处理等;(五)其他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项目。
第八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各级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职业学校和其他经认定的相关机构。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优先确保基层卫生机构和偏远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第十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包括资金划拨、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使用与监管、绩效评估与追踪等环节。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公共卫生是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体居民提供的一系列全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全民基本健康水平的提高。
为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方案。
1.中央财政拨款。
2.地方财政拨款。
3.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自筹资金。
三、资金管理原则1.平等公正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应按照人口数量、疾病负担、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地区和人群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专款专用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财务透明原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应进行公开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透明、公正。
4.资金监管原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资金使用流程1.资金申请阶段: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编制项目计划和预算。
b.提交项目计划和预算给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资金拨付阶段: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按照批准的金额拨付给各地卫生健康部门。
b.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收到资金后,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使用。
3.资金使用阶段: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b.每年结束后,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评估等。
4.资金监督阶段: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下级卫生健康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和高效使用。
b.社会各界、媒体和监察机构可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使用范围1.全民健康档案建设和管理。
2.常见疾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但卫生资源和服务能力存在不足,尤其是农村地区及西部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较低。
为了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保障人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职责,提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党和政府向居民免费提供的一些基本的、必需的、普遍服务性的预防保健和控制传染病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学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2. 常见病、多发病筛查和慢性病管理3. 预防接种4. 儿童保健5. 妇幼卫生6. 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7. 基本卫生服务设施建设8. 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一)资金来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 地方财政委托管理体制内预算安排3. 各类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以及其他相关基金资助4. 其他政府部门拨付的资金5. 社会捐赠、企业和个人资助(二)资金使用范围1. 医学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资金用于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营养指导等相关活动,保障社区、学校、福利院等场所对人群的健康教育需求。
2. 常见病、多发病筛查和慢性病管理资金用于开展疾病筛查、慢病管理、疾病防治技术和设备建设等项目的规划与实施。
3. 预防接种资金用于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新增疫苗接种和固定和流动免疫点建设等。
4. 儿童保健资金用于开展新生儿筛查、儿童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等相关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5. 妇幼卫生资金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孕产期保健、妇女保健和儿童卫生等相关服务,并能力提升女性和儿童健康水平。
6. 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资金用于开展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和重大疫情防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安全。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院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原卫生部、财政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0〕311号),财政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会计核算的通知》(渝卫办财务发〔2014〕11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院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卫生院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考核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第八条对村卫生室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卫生室进行奖励。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九条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室,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条专项资金账户的具体要求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细节要精确,格式标准,不允许出现任何分析误差及错误。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示范
社区卫生院(以下简称社区卫生院)建设和发展,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的有关事项。
二、定义
1.本办法所指的社区卫生院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
照国家规定,在地方各级卫生部门指导、监督下开展临床、护理、药品、
公共卫生、卫生信息等工作的机构。
2.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活动,包括对传染病、职业病、心理疾病、急性传染性病、慢性病等及本地特有
疾病的防治、护理、监测、控制和服务等活动。
1.国家财政投入的补助资金;
2.省级有关部门、市级政府投入的资金;
3.地方财政投入的专款;
4.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金;
5.社区卫生院自筹的资金;
6.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四、经费使用
1.社区卫生院要合理使用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建设和发展的活动,比如:
(1)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院的公共。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旨在提供全民共享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和权益。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二、资金预算根据相关政策和需求预测,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预算为XXXX万元。
具体用途细化如下:1. 基础设施建设:XXXX万元,用于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2. 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XXXX万元,用于提高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队伍建设。
3. 卫生用品和药品采购:XXXX万元,用于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卫生用品和药品,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4. 宣传和宣教活动:XXXX万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和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知识的认知和掌握。
5. 活动和项目支持:XXXX万元,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活动和项目,如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等。
三、资金管理机制为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透明和有效,制定以下资金管理机制:1. 资金拨付程序(1)根据项目预算和需求,设立项目专项账户,由负责项目的卫生部门负责开立和管理。
(2)项目专项账户用于接收相关资金拨付,并进行资金的划拨和使用。
(3)资金拨付程序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确保资金拨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确保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2)资金使用应按照预算和拨付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调整和挪用。
(3)资金使用应建立合理的审批和报销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审慎性和效率性。
3. 资金监督和检查(1)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和检查机构,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效益。
(2)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条文一:管理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从中央财政预算上分配给地方政府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供其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资金。
(二)本办法所称的地方政府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定义,负责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市、县级政府和其设立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条文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建设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项目;
(二)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
(三)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经费;
(五)建设和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培训;
(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研;
(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问题的重点监测和研究;
(九)开展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其他活动。
条文三:资金管理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以县级地方政府为主要负责单位,结合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
附: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县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和《山西省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考核拨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由县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基层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医疗机构,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的拨付第五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县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六条第一次资金拨付为预拨资金,拨付是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但预拨资金总额不得高于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50%。
第七条按照《吉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开展对各县直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扣除预拨资金后对余额进行第二次拨付。
第八条对县直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因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而扣减的资金,作为奖励资金进行第三次拨付。
主要奖励考核得分位于前列的;本年度处置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以及年度工作创新有特色的单位等。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第九条各单位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管理,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实行账目使用明细登记及资金使用申请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三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需求。
三、资金来源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根据当年财政状况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向各地方政府拨款。
2. 地方财政拨款: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取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社会捐赠:各级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捐赠,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资金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资金的来源、使用情况和效益。
2. 公平公正原则:资金使用应公平公正,不能有偏袒或歧视的现象。
3. 高效使用原则:资金应高效使用,确保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4. 监督管理原则: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申请: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制定年度资金申请计划,并提交给上级政府审批。
2. 资金分配:上级政府根据各地方政府的申请计划和中央财政拨款情况,进行资金分配,并通知各地方政府。
3. 资金使用:各地方政府根据分配到的资金,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使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4. 资金监督: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益。
5. 资金结算:各地方政府应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结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新)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是根据当年对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为保证资金专项管理,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特制订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5元。
2、区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3、区卫生局根据财政下拨经费情况及上半年考核结果,一般在每年7月下达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50%,到本中心账户.二、专账管理1、中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拨入款项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科目,支出要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支出项目列支.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三、强化制度为保证公共卫生项目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严格管理,制订建立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单位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院领导统一核算。
(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提高卫生领域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本办法制定。
二、资金来源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中央财政拨款: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中央财政将拨款用于公共卫生事业。
2.地方财政拨款: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财政的财政拨款比例,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公共卫生事业。
3.社会捐赠:社会各界可以向公共卫生事业捐赠资金,捐赠资金应由受捐赠方专门设立账户管理,用于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三、资金管理机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资金来源部门: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
2.资金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和管理。
3.资金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四、资金使用范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防控疾病:包括疫苗研发、疫情监测和防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等。
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卫生机构的建设和设备采购等。
3.人员培训与科研:包括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科研项目的支持等。
4.健康教育与宣传:包括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公众健康教育活动等。
五、资金申请与审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如下:1.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提出资金申请。
2.资金申请应包括资金用途、金额、预期效果等内容,并附上相应的申请文件。
3.资金申请部门将资金申请提交资金来源部门进行审批。
4.资金来源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资金申请。
5.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资金申请部门,并将批准的资金拨付到相应账户中。
六、资金管理与监督为确保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需进行严密的资金管理和监督:1.资金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2.资金监督部门将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财政预算中划拨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防控传染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效益最大化、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重点支持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确保全民基本卫生服务的覆盖。
第七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使用情况。
第二章资金申请和发放第九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资金申请计划,并报送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财务情况,择机向使用单位发放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发放应当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规范。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分类管理资金,确保不同用途的资金不发生混用。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向管理机构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监督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资金浪费和滥用现象。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发现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资金发放,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失的,管理机构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我院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开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县卫生局有关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六条根据本年度县卫生局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宁强县汉源镇卫生院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我院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村医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下发到村卫生室。
第八条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____%。
第九条按照《汉源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汉卫院发[____]____号,由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
根据考评结果将项目资金余额按季度进行拨付。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条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第十二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3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为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和质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家决定在2024年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资金的科学管理,制定该方案。
二、项目目标1. 提供全面、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促进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行为的普及。
三、资金来源1. 中央财政拨款。
2. 地方财政配套。
3. 社会捐赠和企业赞助。
四、资金分配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
根据区域差异、人口密度等因素,合理配置资金。
2. 质量优先原则。
优先支持有高质量、高效益的项目。
3. 需求导向原则。
倾听民众需求,优先支持符合需求的项目。
4. 效果导向原则。
投资于能够取得实际效果的项目。
五、资金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
该机构由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资金管理细则、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
六、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设备购置。
2. 全民健康档案建设。
3. 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干预项目。
4.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
5. 公共卫生宣传和教育项目。
七、资金使用程序1. 项目申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填写资金申请表,经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后上报。
2. 资金拨付。
资金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的评估情况和资金预算,决定资金的拨付。
3. 资金使用。
资金使用单位使用拨付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实施,并按照规定向资金管理机构报账。
4. 资金监督。
资金管理机构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5. 绩效评估。
定期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
八、资金使用监控1. 建立项目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2. 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对项目的进展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江苏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市所有人群。
第三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政府向农村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是政府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
第四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五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总计不低于6元标准设立;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总计不低于8元标准设立。
第六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由省、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由各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第七条各县(区)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于每年3月底前一次性落实到位。
第三章资金管理与使用第八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直接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八个项目工作的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加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制定的管理措施。
下面将从资金筹集、使用、监管等方面,结合国内情况,分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筹集1.政府预算拨款:政府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政状况,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一定比例拨付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2.医疗保险资金划拨:将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基本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捐款和募捐:支持社会各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捐款和募捐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事业的氛围。
二、资金使用1.合理分配: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确保基本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公平化。
2.优先支持:专项资金应优先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和偏远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基本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3.分类管理:根据基础卫生服务、预防接种、应急医疗救助等不同层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精准使用。
4.监督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资金监管为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1.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拨付和监督。
2.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面覆盖的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专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
3.加强监督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强公众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公共卫生事业的基础和支撑,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对于全面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合理筹集、使用和监管,能够确保专款专用,提高基本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公众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国家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优化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公卫服务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是指政府通过市县财政拨款的方式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支持。
第二章资金管理体制第三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从国家预算拨款中划拨,并由市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统筹管理。
第四条市县卫生计生委设立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六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以下方面:(一)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采购和配送费用;(二)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人员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费;(三)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培训费用;(四)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
第七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一)个人消费;(二)经营活动;(三)其他与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无关的支出。
第八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财政制度进行预算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并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和报告。
第十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市县卫生计生委。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二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总额、项目进展情况等。
第十三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我镇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三、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四、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各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并由卫生院负责乡、村两级的分配。
五、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和经费补助标准,并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分配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村卫生所和卫生院资金使用比例分别为40%、60%。
六、公共卫生资金使用范围: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乡村医生人工成本补助费,各种资料的成本支出,居民体检材料、器械支出,卫生院职工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资、下乡费,汽油费等杂费支出。
七、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八、接受县卫生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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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我镇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三、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四、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各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并由卫生院负责乡、村两级的分配。
五、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和经费补助标准,并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分配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村卫生所和卫生院资金使用比例分别为40%、60%。
六、公共卫生资金使用范围: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乡村医生人工成本补助费,各种资料的成本支出,居民体检材料、器械支出,卫生院职工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资、下乡费,汽油费等杂费支出。
七、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八、接受县卫生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卫生院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接受县卫生局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