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NM AFM102-2019木醋液企业标准
米醋调味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米醋调味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醋调味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纯粮酿造的食醋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酒精酿造醋、味精、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苯甲酸钠、焦糖色(普通法)]经调配、过滤、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调味品米醋调味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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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187 酿造食醋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酿造食醋:应符合GB/T 18187的规定。
抑菌液企业标准
Q/XXXX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XX 001-2019XX牌抑菌液2019-01-11发布 2019-03-15实施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技术指标的制定贯彻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要求;原卫生部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2003年版《消毒产品检验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银离子为主要原料的抑菌剂。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由XXX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19年首次发布。
XX牌抑菌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抑菌液的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有效期以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银离子为主要原料, 适量添加植物制剂、化学制剂等原料, 经溶解、溶胀、混合、均质、灌装制备而成的**牌抑菌液(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中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消毒产品检验规定》2003年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2015版3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银离子为标准试剂浓度为100ppm,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年版规定的要求.3.1.2 ** 药品级别, 纯度为99.0%,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15年版规定的要求.3.1.3** 为化妆品级别,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2015年版规定的要求。
木醋液综合利用研究进展
总633期第三期2018年3月河南科技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木醋液综合利用研究进展张利亚1王留成2,3刘霞1李伊光1(1.河南博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1;2.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河南郑州450001;3.河南碳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1)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及资源问题日趋严重,清洁环保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
木醋液是经生物化学高新技术提取获得的天然植物素材,具有质量佳、无污染、无残留等优点,可以被广泛地应用在农林业,畜牧业等领域。
本文综述了木醋液的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
关键词:木醋液;应用;农林业;进展中图分类号:S482.9;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68(2018)07-0129-04 Research Progress on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Wood VinegarZHANG Liya1WANG Liucheng2,3LIU Xia1LI Yiguang1(1.Henan Bodun Biotechnology Co.,Ltd,Zhengzhou Henan450001;2.College of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Energy, 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 Henan450001;3.Henan carbon cable new Mstar Technology Ltd,Zhengzhou Henan450001)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ety,the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problem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serious.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clean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resources have drawn more and more attention.Wood vinegar is biodegradable natural plant material obtained by high-tech bio⁃chemical,with good quality,no pollution,no residue,etc.,can be widely used in agriculture,forestry,ani⁃mal husbandry and other fields.In this paper,the latest research progress on wood vinegar at home and abroad was reviewed.Keywords:pyroligneous;application;agroforestry;progress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的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其中生物质的热解是其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手段之一,木醋液是生物质经热解得到的一种酸性红棕色混合物。
木醋液与有机肥混合物土壤调理剂的制备方法及其调理方法[发明专利]
(10)申请公布号 CN 102951973 A (43)申请公布日 2013.03.06C N 102951973 A*CN102951973A*(21)申请号 201210485342.8(22)申请日 2012.11.26C05G 3/04(2006.01)C05F 17/00(2006.01)(71)申请人云南农业大学地址650201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路落索坡132号云南农业大学申请人冯思润(72)发明人达布希拉图 海梅荣 冯思润高波 胡春华(74)专利代理机构昆明今威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15代理人何积国(54)发明名称木醋液与有机肥混合物土壤调理剂的制备方法及其调理方法(57)摘要木醋液与有机肥混合物土壤调理剂的制备方法及其调理方法,属农用有机肥料和农药领域。
在奶牛粪重量比占70~80%的有机肥堆肥中,5次将精制木醋液1~1.5kg 加水30倍稀释后混入堆肥,加入时间是开始堆肥时、第一次堆肥温度达到50℃和以后各次堆肥温度达到65℃。
停止继续翻堆,待堆体降温至环境温度,再经风干、筛分,即得木醋液有机肥混合物土壤调理剂。
将调理剂按1000kg/亩,即5~7.5kg 木醋液/亩的量在耕地前均匀散布在土壤表面,根据土壤中待栽培农作物成熟时的根系深度,将本调理剂翻耕混合于土壤表层下农作物成熟时的根系深度范围,即可栽种农作物。
本发明能够明显改善堆肥进程,提高堆肥品质,经本调理剂调理后的土壤,物理、化学和生物指标有很大改善。
(51)Int.Cl.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4页(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 1 页 说明书 4 页1/1页1.木醋液与有机肥混合物土壤调理剂的制备方法,依次包括以下步骤:1).精制木醋液的提取:取制碳干馏设备排烟口温度80℃~150℃内收取的粗木醋液,静置3~6个月后,去除液体表层油状物,取出无底部沉淀的中层液体部分,加入重量比为1~5%的木炭粉,混匀后过滤得到的精制木醋液;2).在奶牛粪重量比占70~80%的有机肥堆肥过程中陆续加入木醋液,即:(1)在堆肥混料时每吨有机物料用1~1.5kg 木醋液加水30倍稀释后喷洒于其上;(2)在堆肥中心第一次发酵温度达到50℃时,进行翻堆,并按每吨有机物料用1~1.5kg 木醋液加水30倍稀释后喷洒于其上;(3)以后均在堆肥中心发酵温度达到65℃时,对堆肥进行翻堆,在每次翻堆时均按每吨有机物料用1~1.5kg 木醋液加水30倍稀释后喷洒于其上,共3次,所得混合物含木醋液5~7.5kg/吨有机肥;在堆肥发酵过程中,最高发酵温度控制在65℃,高于50℃的发酵时间为10~14天;3).停止翻堆,堆体温度开始下降,堆肥过程结束;待堆体降温至环境温度,再经风干、筛分,即得木醋液有机肥混合物土壤调理剂。
Q_LMYY 0013-2019竹醋抑菌液企业标准
Q/LMYY 浙江遂昌利民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MYY0013-2019竹醋抑菌液2019-11-01发布2019-12-01实施浙江遂昌利民药业有限公司发布前言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企业标准,作为我公司组织生产和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编写和编写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遂昌利民药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遂昌利民药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樟富、濮发祥、朱盛华、金孔良、张彪。
本标准为新制订质量执行标准。
竹醋抑菌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竹醋抑菌液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竹醋液为主要成分,辅加竹叶纯露等配制而成的。
皮肤外用、清凉、抑菌。
2、引用标准本标准适当引用部分国家或部门标准的条款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31734竹醋液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竹醋液应符合GB/T31734的规定。
3.1.2生产用水:应为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的规定。
3.2感官性状本品为淡黄色液体。
在常温(室内)下,不分层。
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项目指标PH值2-5竹醋12%~20%(添加量)续表1铅,mg/kg<40汞,mg/kg<1砷,mg/kg<10 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Q_JJYT 044-2019抑菌洗衣液企业标准
Q/JJYT 江西济元堂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JYT044—2019抑菌洗衣液2019-10-23发布2019-11-05实施目 录前 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要求 (1)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5试验方法 (3)6检验规则 (4)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4)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济元堂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学红。
抑菌洗衣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抑菌洗衣液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表面活性剂及助洗剂、去离子水等为原料经配制而成的用于清洁衣物污渍的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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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5981-200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T6368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得测定电位法GB/T13173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GB/T13174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及循环洗涤性能的测定GB/T1224衣料用液体洗涤剂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00392003-2015外用液体医用高密度聚乙烯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二、四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9]53号《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26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3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要求,提取液及生产工艺的质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木醋液的应用
木醋液木醋液是以醋酸为主要成分的PH3程度的酸性液体,与食醋的成分和色调极为相似(原来为威士禁忌色或完全除去木焦油的透明的浅黄色液体) ,各自按不同的方法精制而成。
简单的说就是把木头制成木炭的过程中冒出的烟气液化而得到的。
因此木醋液是树木炭化是把木头里的能量变成气体浓缩而成。
含有K,Ca,Mg,Zn,Ge,Mn,Fe等矿物质,此外还含有维他命B1和B2,一般木醋液: 农业用,饲料用,工业用。
初次蒸馏木醋液: 皮肤管理用(特[异反]应性皮肤,脚气等) ,再次蒸馏木醋液:作为食品添加剂,饮料等用,农用能恢复土壤肥力,提高培育力,节约化学农药,化学肥料,恢复水分等效果。
木醋液是从多年生柞木中经过高温蒸馏出来的纯天然物质,其主要成分是有机酸和酚类物质,为了明确木醋液和主要成分对土壤微生物的作用,将加入不同剂量的木醋液、愈创木酚、醋酸的有机肥施入土壤,观察土壤中微生物数量的变化,结果表明:在1kg有机肥中加入10g木醋液,施入30kg 土壤中,土壤微生物数量(特别是细菌数量)增加幅度最大,土壤微生物10d内被有效地激活;同时,当在1kg有机肥中木醋液的添加量高达50g时,对土壤微生物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此外,通过采用木醋液中的两种主要成份醋酸与愈创木酚对比试验,表明其对土壤微生物数量的影响与木醋液不相。
醋液的用途也很多。
1.土壤改良将木醋液喷洒在土壤中可以预防种子的立枯病,也可用作土壤的消毒剂。
土壤中施用竹醋液能有效抑制有碍植物生长的微生物类的繁殖,并能杀死根瘤线虫等害虫。
2.除臭木醋液可用于厕所粪便处理、家畜舍及鱼市场等生鲜物品腐败时所发出的恶臭脱臭。
将木醋液喷洒在卫生间等有恶臭的地方,能消除臭味,保持空气清新,喷洒一次能维持3-5天。
夏天还可作为香水消除身上汗臭等气味,并使人感到凉爽。
3.液体熏制品经澄清的木醋液浸渍的火腿和香肠,再进行烟熏,火腿和香肠不易生虫,味道更鲜美。
4.植物生长调节剂木醋液能够促进蔬菜、果树、花卉、水稻、草坪等植物的生长。
竹醋木醋液检验基准
95/11/28修定優良農產品林產品項目驗證基準一、評審規定本評審規定依工廠(場)作業型態及產品性質的不同,可區分生產環境、生產設施、生產設備、原料管理、製程與品質管理、衛生管理倉儲與運輸管理、品質設備及人員及其他等9部份。
(一)生產環境1. 廠(場)區四周環境應保持清潔,避免成為污染源;應有適當之綠化及防止塵土飛揚等措施。
2. 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以防止有害病媒之滋生。
3. 廠(場)區內禁止飼養禽、畜或其他寵物;惟警戒用犬除外,但需專區管理。
4. 廠(場)區內保持空氣流通,除製造木炭、竹炭、木醋液及竹醋液特有氣味外,不得產生有害氣體(氨氣、氯氣等)、不良氣(異)味等。
(二)生產設施1.用地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2.備料區、氣乾棚、煙燻室、窯爐室、木醋液或竹醋液收集區、倉庫、包裝區及辦公室,依清潔度之需要應有適當的區隔。
3.應具有足夠空間之廠(場)房以利設窯、配置設備、人員作業及物料貯存,並保持通風良好及光線充足。
4.備料區、氣乾棚、煙燻室、木醋液(竹醋液)收集桶或機械窯之地面應平坦,排水良好,且有頂棚遮蓋物,以防雨水或異物侵入。
5.土(磚)窯可配合廠(場)區地形,依各廠(場)特色與窯之大小尺寸建造,須選擇避風、坡度小、排水良好之地基,土質以略帶橙色或紅色之砂質粘土為佳,且有頂棚遮蓋物,以防雨水或異物侵入。
6.製造木炭(竹炭、木醋液、竹醋液)、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室內屋頂應易清掃,可防止灰塵儲積,避免結露及長黴等情形發生。
7.倉庫應能使貯存中之木材、竹材原料或木炭(竹炭、木醋液、竹醋液)之半成品、成品品質劣化減低至最小程度,其構造應以無毒、堅固的材料構築並有防止污染源的裝置。
8.倉庫應設置棧板使儲藏物品距離牆壁、地面5公分以上,以利空氣流通,適當隔離地面濕氣。
(三)生產設備1.所有生產設備之設計和構造應符合高性能及現代化原則,並能防止影響衛生,易於清淨、檢查和管理。
2.機器排列應有合理秩序,使進料、裁切、捆束、木醋液收集、竹醋液收集及包裝作業順暢,並避免污染。
Q_KJFY 03-2019精制木醋液企业标准
Q/KJFY 河北铿金霏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JFY03-2019精制木醋液2019-09-15发布2019-10-01实施河北铿金霏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铿金霏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科技大学、河北铿金霏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海霞、秦玉明、温冲、郝金柱、贺树峰。
精制木醋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精制木醋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秸秆无氧碳化过程中提馏出的弱酸性液体或由普通木醋精馏出的弱酸性液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3723-2018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8170-2008数字修约规则GB/T9724-2007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GB/T191-2016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472-2011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ISO1272-2000香精油.酚类含量的测定GB13193-1991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精制木醋液1号木材、秸秆通过炭化炉或干馏炉进行无氧炭化时产生的排烟,经特定温度下冷却、凝聚收集,并利用纳滤膜分离技术,将混合液经预处理、纳滤工艺得到的产物。
3.2精制木醋液2号生物质木醋液经过精馏、纳滤等工艺后得到的产物。
4技术要求产品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性能指标要求性能指标项目精制木醋液1号精制木醋液2号外观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密度(20℃),g/cm3≧1.005pH值(20℃) 1.5-4.0木醋质(以乙酸计),%≧4.0≧2.5有机质,%≧4.5≧3.0酚类含量,%≦0.1砷、镉、铅、铬、汞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
三种木醋液基本参数和组分分析_王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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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含有木醋液的消毒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发明专利申请(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2011287565.4(22)申请日 2020.11.17(71)申请人 山东夙沙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262714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中新路北,船舶路东申请人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72)发明人 孙秋艳 王彩霞 杨树仁 李云香 王彦玲 王芳 孙霞 (74)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代理人 汤东凤(51)Int.Cl.A01N 61/00(2006.01)A01P 1/00(2006.01)A01P 3/00(2006.01)(54)发明名称一种含有木醋液的消毒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57)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含有木醋液的消毒剂,该消毒剂可以用于畜禽养殖场环境消毒和物品表面消毒,该消毒剂是一种新型消毒剂,由木醋液、抗氧化剂、金属离子络合剂和表面活性剂组成。
采用特定的工艺制备出来的木醋液,其消毒的有效成份质量最好,与抗氧化剂、金属离子络合剂和表面活性剂协同作用进一步使得木醋液的消毒效果达到最好,也避免对环境过度消毒造成对畜禽养殖场环境不利的影响。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5页CN 112369432 A 2021.02.19C N 112369432A1.一种含有木醋液的消毒剂,其特征在于:由木醋液、抗氧化剂、金属离子络合剂和表面活性剂组成,按照重量份计为:木醋液74.7份~84.895份、抗氧化剂0.1份~0.2份、金属离子络合剂0.005份~0.1份、表面活性剂15份~25份;所述木醋液的pH值为1.5~3.7。
2.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含有木醋液的消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木醋液的pH值为1.9-2.5。
3.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含有木醋液的消毒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木醋液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利用生长在北纬46°生长期100年以上的阔叶树枝干进行干馏热解导出的蒸汽气体混合物经冷凝分离后得到红褐色液体;(2)将步骤(1)得到的红褐色液体倒入容器中,静置陈化分离3~5年,收集中间澄清部分得到粗木醋液;(3)将步骤(2)得到的粗木醋液常压再次蒸馏,收集98℃~103℃的馏分,即所需木醋液。
木醋液成分原理
1.木醋液木醋液也叫植物酸,是木材等生物质在干馏设备中干馏后导出的蒸汽气体混合物经冷凝分离后得到的一种红褐色液体,是一种成份非常复杂混合物。
直接从干馏冷凝设备得到的木醋液称为粗木醋液,是一种棕黑色液体,其中含有大量焦油及有害物质等,需根据不同用途进一步精制。
生物质干馏时得到的粗木醋液静置澄清时分为两层,上层为澄清木醋液,下层为沉淀木焦油。
将澄清木醋液进一步加工可得到醋酸(或醋酸盐)、丙酸、丁酸、甲醇和有机溶剂等产品,沉淀木焦油经加工后可得到杂酚油、木馏油、木焦油抗聚剂、木沥青等产品。
因木醋液的性质随其制法不同而异,所以木醋液前应加上原料名称,如桦木木醋液、柞木木醋液、硬杂木锯(木)屑木醋液等。
目前我国北方研究以木醋液为主,南方以竹醋液为主,竹醋液还可以根据竹子种类不同分为很多种竹醋液,这主要是与原料来源方便有关。
2.木醋液采集精制2.1粗木醋液采集木醋液的原料广泛且易得,树干、树枝、果核、果壳、玉米芯、木屑等农林业加工废弃物均可用来提取木醋液这种酸性液体。
粗木醋液主要是在烧炭过程中将导出的蒸汽气体混合物经冷凝分离后得到的液体产物。
烧炭也就是木材热解的过程,木材热解过程伴随着反应温度的变化,即烧制木炭过程中产生的烟的温度不同,收集到的木醋液的成份也不同。
烧制木炭过程中产生的烟的温度为90℃左右(一般是82℃开始收集,有强烈的烟香味)时,开始收集。
当温度大于150℃时停止收集。
采用这种方法,可得到高浓度、数量多的木醋液。
这是木醋液最基本的采集方法。
表1 木醋液的提取来源2.2木醋液精制(1)静置分离法将粗木醋液倒入容器中,静置几个星期或几年后,木醋液中不稳定的成份发生氧化、聚合作用而沉淀。
木醋液分为3层,上层为不稳定的木醋液,约10%~15%(质量分数),属于低沸点化合物;下层为有毒木醋液,占20%~30%,其中含有大量的木焦油和聚合物;中间的澄清部分是有效木醋液。
研究表明木醋液至少要静置6个月以上,才可以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
木醋液
蒸馏木屑木醋液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
最低抑菌浓度最低,分别为 1.56%、1.56%、6.25%。
在 24 小时时间内能够抑制或杀死以上有害的菌类。
2014.12 木醋液样品抑菌效果分析
木醋液抑菌试验结果
通过抑菌预试验,木屑木醋液、蒸馏木屑木醋液在质量分数为 100%和 50%时三个抑菌
报,2011,31(10):2106-2112.
[7] 薛 桂 新 , 黄 世 臣 , 宋 益 冬 . 木 醋 液 对 桃 黑 根 霉 抑 菌 作 用 和 对 久 保 桃 保 鲜 效 果 的 研 究 [J]. 延 边 大 学 农 学 学
报,2013,35(2):123-130.
[8]迟菲,邓丛静,周建斌.稻秆醋液成分分析及抑菌·杀菌性能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16):8674-8676.
学,2009,45(1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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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 海 霞 , 苏 印 泉 , 张 强 , 等 . 杜 仲 叶 林 枝 木 醋 液 化 学 成 分 及 抑 菌 活 性 研 究 [J]. 西 北 植 物 学
菌(Gloeosporium fructigenum)、棉花黄
萎病原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杆 黑 曲 霉 、 木 霉 酵母菌。
[5]
菌 、 马 流 产 沙 门 氏 杆 菌 (Trichoderma
(Epizootic lymphangitis)、 sp.)。
大肠杆菌、炭疽杆菌
(Bacillus anthracis)、嗜水
[9]周建斌,迟菲,秦恒飞.稻壳醋液的成分分析及抑菌、杀菌性能研究[J].林产化学与工业,2011,31(2):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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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爱放牧(兴安盟)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NM AFM102-2019
木醋液
2019-11-15发布2019.12.01实施
爱放牧(兴安盟)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爱放牧(兴安盟)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哲伟、郭晓东、祁智、陈兴福、巴雅尔图、王俊华、黄利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木醋液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木醋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植物秸秆和以植物秸秆为原料物理聚合压缩的产品为原料,并经无氧中低温热解后制成生物质炭过程中所附带产生的水溶性酸性产品。
本文件不适用于二次废物利用的家具、橱具、油漆粉刷类木料为原料的炭化产物和吸氧燃烧类炭化气体回收产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5009.41-2003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NY/T887液体肥料密度的测定
NY/T1110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
NY/T1978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检测
NY/T1974水溶肥料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
NY/T1117水溶肥料钙、镁、硫、氯含量的测定
NY/T1973水溶肥水不溶物含量和PH值测定
NY/T1976水溶肥料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NY/T1977水溶肥料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
NY/T1108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
NY1979肥料登记标签技术要求
HG/T2843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2
3
3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外观、纯度、酸性不同,产品分为原液I 型(pH3.3~5.0)和提纯液II 型(pH≤3.3)。
4要求4.1外观指标
橙红色至淡黄褐色的透明液体,无分层、无悬浮物,固有植物酸味。
4.2理化指标
表1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I 型(原液)
II 型
(提纯后)pH
3.3~5
≤3.3有机质,%≥
6.5
5.5
总酸(以乙酸计)g/L ≥
86
66
密度(25℃)g/cm
3
0.999~1.050挥发残余物,%≤
5.01大量元素总养分a (N+P+K)≥
mg/L
10840
1250
中微元素b
≥mg/L
(Mg+Ca+Mn+Fe+Zn+Cu+B)
2637
758.5mg/L
说
明
a 总养分为全N+P 2O5+K 2O 的总和;b.
中微元素为所有中微量元素的总和。
表2有机物指标
有机化合物物的测定,使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LC-MS/MS)方法测定。
项
目
要
求
I 型(原液)
II 型(提纯后)
水杨酸ng/L ≥87.8100茉莉酸ng/L ≥23.620吲哚乙酸ng/L
≥
2.5
5
4.3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准备试验
本文件中所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
所列试剂,除注明外,均指分析纯试剂。
试验中所需标准溶液,应按HG/T2843规定制备。
5.2外观及感官指标
目视、鼻嗅。
5.3pH值
按NY/T1973-2010水溶肥水不溶物含量和PH值测定中规定进行。
5.4有机质
按NY/T1976-2010有机质测定中规定进行。
5.5密度
按NY/T887规定进行。
5.6微量元素
按NY/T1974水溶肥料铜、铁、锰、锌、硼、钼含量的测定中规定进行。
5.7挥发残余物
5.7.1方法提要
在烘箱(125±5)℃下使酸、水和其它低沸点成分挥发,以残留物的量作为挥发残余物含量。
5.7.2器具和设备
a)烘箱
b)玻璃培养皿直径8cm
5.7.3操作步骤
准确称取10g产品(准确至0.0001)置于恒重的培养皿中,移入烘箱,于(125±5℃)温度下烘干4小时以上,取出冷却,称量,再烘干1小时,取出冷却,称量,反复操作直到恒重或质量变量小于10mg为止。
平行测定三次,取算术平均值。
5.7.4结果计算
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挥发残余物含量按(1)式计算:
m1-m2
挥发物残余物含量ω=-------100%试样量(1)
m
4
m--样品质量;
m1--烘干后培养皿加残余物的质量;
m2--培养皿质量;
5.8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进行。
5.9总酸
按GB/T5009.41-2003中4.1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6.2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感官指标、pH、有机质、标定元素含量、密度。
6.2.2型式检验
6.2.2.1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辅料发生改变、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要求。
6.3组批与抽样
6.3.1组批
以同一工艺、同一班次、同一包装的产品为一批,最大批量为20t
6.3.2抽样
抽样按GB/T6678和GB/T6680规定进行,采样总量不少于1000mL,将所采取的样品混匀后,分两等份,分别装入两个洁净干燥的磨口瓶中,密封并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和取样者。
一瓶做产品质量检测,另一瓶保存两个月,以备查用。
6.4判定规则
6.4.1本标准中产品质量指标合格判定,采用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
6.4.2出厂检验的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
5
6.4.3型式检验时,检验项目指标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合格。
检验项目指标中,如有不合格项,可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或用备检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或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pH、有机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注意事项等。
7.2包装
包装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可根据供需双方约定尽量采用大包装运输。
7.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不应倒置,避免暴晒、雨淋,避免高温或冰冻。
7.4贮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且不受阳光直射和雨淋的场所,不宜贮存在高温或冰冻的环境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