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行信用卡购车分期合作商户2014-03-03xls
银行购车分期合作协议书
银行购车分期合作协议书银行购车分期合作协议甲方:(银行名称)乙方:(汽车销售商名称)鉴于,甲方为提供汽车购车分期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为正规合法的汽车销售商,双方欲在汽车分期付款领域展开合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客户贷款申请材料,审核客户信用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向乙方提供汽车分期付款服务。
1.2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汽车价格、销售模式及分期付款方案,为客户提供相应的贷款服务并进行财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事项。
1.3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清晰详细的汽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基本信息、价格、贷款政策、还款方式等,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第二条贷款申请与审核2.1 客户选择乙方汽车销售商完成购车交易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客户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购车合同等必要材料。
2.2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与乙方沟通,确定是否向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及贷款额度等事宜。
2.3 甲方承诺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及贷款申请材料予以保密,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第三条贷款发放与支付3.1 客户贷款申请获得通过后,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购车分期付款方案,将贷款额度划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划付的贷款额度后,及时将销售完成的汽车交付给客户。
3.3 客户贷款的还款事项,包括还款期限、还款额度、还款方式等将在贷款合同中详细规定,并由甲方与客户签订。
第四条合作费用4.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贷款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
4.2 合作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比例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约定,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生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果乙方提供的汽车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违法违规,导致客户贷款申请被甲方拒绝或撤销,乙方应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合作协议新
ⅩⅩ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合作协议甲方:ⅩⅩ银行上海分行地址:乙方:地址: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购买乙方指定车型汽车的购车人提供浦发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与乙方达成一致并订立条款如下:1. 定义(1)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指购车人在乙方处购买指定品牌、车型汽车时,申请使用甲方信用卡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乙双方同意并认可车型的汽车,经甲方核准后,由甲方根据乙方与购车人约定的金额代购车人向乙方先行垫付部分购车款项,后由购车人以约定的分期期数和分期金额按月还入其浦发银行信用卡,向甲方分期偿还甲方代购车人向乙方先行垫付的部分购车款项并支付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支付业务,简称“汽车分期业务”。
(2)汽车分期业务购车人,本协议中简称“购车人”,是指申请办理甲方汽车分期业务购买指定车型汽车的个人客户。
(3)手续费:汽车分期业务中,由购车人、乙方按照分期期数及交易金额分别向甲方支付相应比例的手续费。
手续费计算标准见本协议相关条款。
2. 合作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至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甲乙双方均未有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表示,则合作期间自动延续1年,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3. 合作内容(1)购车人在乙方购买下列车型汽车时,可申请汽车分期:(2)可申请汽车分期的期数:12期(1年)、24期(2年)、36期(3年)(3)可申请汽车分期的购车金额:最多为购车人所购汽车净车价(即购车发票中的价格)的70% ,且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分期付款手续费(4)汽车分期业务中,各分期期数下乙方与购车人分别承担的手续费标准如下:(5)乙方经营地址及结算账户4. 合作具体流程及事项(1)业务受理1.1购车人向乙方提出购车意愿,乙方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购车人介绍和推荐甲方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
购车人愿意申请甲方汽车分期业务的,乙方工作人员应详细告知申请甲方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所需资料和流程。
乙方工作人员同时应通知甲方营销人员。
中国某银行汽车分期业务
购车分期业务流程
业务办理流程
总行 11.额度调整
10.申请额度调整
3.进件整理 和建立台账
分行 $
5.额度审批
9.复核请款 材料
市政厅
银行
2.经销 商传 真申 请材 料至 分行
6.通 知经 销商
8.请款
申请人
1.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选车,提交相关材料,经销商核实相关信息 7.申请人到经销商处办理付首付款、递交保险证明材料等相关手续
公务员 地市级以上
根据永久信用额度核
教师、医 大学正式教职员工、地市级以上重点 定
12.申请人在预计提车日期前往经销商刷卡清算
加油站
经销商
购车分期业务流程
市政厅
总行
申请人
加油站
经销商
申请经人销到商经递销交商请处款选材料:
$ 分银行行
申申请分经分请额分行销行车经①②③人度行经至分立总:商:,销身户《申付明在调:销分行台行①②③④⑤通复提商份口龙请首材预整额商行:账:《 《《 《 户知核交核证簿卡人付料计度传进征额请订签购口申请相实复复信到款等提审真件信度款购收车簿请款关相印印用经、相车批申整调调单单单合复人材材关件件卡销递关日请理查整》》》同印与料料信购商交手期材和》件,息车处保续料建复。办险印理证件
1. 购车分期 将交易金额均分成若干份,持卡人通过信用卡在约定期限内逐月还款,并按
照我行规定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2. 家装分期 3. 婚庆分期
专项POS分期概述
商户POS分期与专项商户POS分期的关 系
1. 共同点:
1) 均需要与商户进行合作,商户需要承担相应手续费 2) 最终交易均通过分期专用POS完成
银行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业务合作协议甲方: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地址:电话:乙方:负责人: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遵守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保证保险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适用于为甲方开办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保证保险。
第一条合作事项(一)甲、乙双方合作事项内容:购车人向甲方申请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将所购车辆向甲方抵押并投保乙方的购车保证保险,乙方向甲方出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为购车人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以甲方为被保险人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车贷险”)。
(二)双方就车贷险以及与之相关的资信审查、发放贷款、还款跟踪、信息交换、逾期欠款催收、垫付、赔付和追偿等事项,按照本协议及《牡丹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行使各自权利。
第二条本协议及车贷险中相关当事人的关系(一)本协议中的甲方,即为购车人提供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是车贷险合同中所指的被保险人。
(二)本协议中的乙方,即为甲方向购车人购车发放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款项提供车贷险的保险人。
(三)本协议中的购车人,即为向甲方申请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的持卡人,也是车贷险合同中所指的投保人。
本协议中的购车人、持卡人、投保人为同一人。
第三条车贷险合作的范围车贷险的目标客户需同时满足甲方牡丹贷记卡分期付款业务和乙方车贷险业务的准入要求。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发生及保险标的(一)保险事故的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连续3期(以甲方报表数据为准)未完全履行《牡丹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投保人出现信用情况发生恶化或甲方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情况,甲方提前终止其分期付款计划;《牡丹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投保人仍未履行还贷义务的。
黑户分期买车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购车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乙方(汽车销售/融资机构):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个人征信问题,无法通过传统银行贷款方式购车,现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分期购车协议:一、车辆信息1. 车辆品牌:________2. 车辆型号:________3. 车辆颜色:________4. 车辆价格: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二、分期付款方案1. 分期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2. 分期期限:________个月3. 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4. 每期还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5. 还款方式:________(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三、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1)按约定分期支付购车款项;(2)按约定使用车辆;(3)车辆所有权归甲方;(4)在分期付款期间,如需办理车辆过户、抵押等手续,甲方应提供相应文件。
2. 甲方义务:(1)按约定时间、金额分期支付购车款项;(2)遵守车辆使用规定,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用途;(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损坏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甲方出现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依法采取措施追回欠款。
3. 乙方权利:(1)在甲方违约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追回欠款;(2)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3)在甲方提前还款时,有权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4. 乙方义务:(1)按照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购车服务;(2)对甲方的个人信息保密;(3)在甲方按时还款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还款计划;(4)在甲方提前还款时,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四、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1)逾期还款: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2)擅自变更还款计划: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3)车辆损坏:甲方应承担车辆维修、更换零部件等费用。
银行汽车分期贷款合同
银行汽车分期贷款合同金穗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汽车)业务审批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发动机号品牌车型购车信息经销商车架号车辆总价首付额剩余车价每期还款额分期信息总额期数注:本人已清楚商户付费方式下的汽车卡分期业务,对所申请分期的总额确认无疑本人声明以上内容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已知悉并同意遵守《金穗贷记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金穗信用卡章程》、《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并对此负责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保险公司意见:本公司同意接受申请人的投保要约,在贷款所购车辆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牌照后,签发正式受理单位保险单;同意该分期采用商户付费方式放款保险公司:代表人:年月日同意本笔购车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收支还贷比为 % 调查审查及放款情支行放款信息:分期付款卡号期数分期付款总额手续费费率商户代码手续费金额调查人:审查人:支行负责人:支行签章:支行调查审查意见:同意况项目代码第一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个人卡持卡人在我行分期付款商户进行商户分期交易,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一业务定义商户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在我行指定分期付款商户以分期交易方式消费,并按期进行偿还的业务二业务规则及约定条款商户分期业务仅向我行贷记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提供,且其所持卡片状态须正常;不支持对止付、挂失、销户或其他高风险卡片办理该业务商户分期业务仅支持人民币交易,且分期交易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账户额度商户分期交易成功后,持卡人账户可用额度实时扣减当期账单周期为分期首期每期应还分期本金等于申请分期的金额除以期数,每期应还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付款金额乘以每期手续费率计算每期应还分期本金采用舍去尾数的方法取整到元位、分期手续费取整到分位每期应还分期本金金额取整后的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每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及手续费计入账户当期最低还款额具体分期期数及对应手续费率标准以持卡人申请办理商户分期时的我行网站公告或商户公告为准由商户分期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均以《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及《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为依据收取商户分期执行金穗贷记卡积分累积规则商户分期撤销或退货时,持卡人账户积分按原商户分期交易累计积分数额进行扣减商户分期交易完成后,持卡人不得进行期数调整、展期等变更申请超额还款时,超额部分偿还未到期分期本金,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若超额还款不够足额偿还一期分期付款本金的,则超额部分偿还末期分期付款本金,还款期数不变,其他各期还款金额不变;若超额还款足额偿还一期分期付款本金的,则自分期付款末期起倒序提前偿还相应期数的分期本金,还款期数自动缩减,手续费按实际期数收取;若分期付款本金已清偿完毕的,视同分期付款结束专项商户分期账户发生超额还款时,超额部分不自动偿还未到期分期本金持卡人需要提前偿还未到期分期本金的,须在账单日前向我行申请,且申请提前偿还的金额应为每期应还分期本金的整数倍申请成功后,持卡人须按下列规则偿还未到期分期本金及手续费:1提前偿还时,已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还分期手续费按期收取的,提前偿还的分期期数对应手续费仍须补收; 2提前偿还一期或多期分期本金和手续费的,则还款期数减少;3申请提前偿还的未到期分期本金及手续费将于申请成功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入账并计入最低还款额; 4提前全额偿还未到期分期本金和手续费的,则分期付款结束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当期应还款额的,当期分期付款享受免息期待遇;如持卡人未按时还款,我行有权按贷记卡的息费计收规则计收相应利息和费用当持卡人出现信用状况恶化、不能履行债务、严重逾期、欺诈或我行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情况时,我行有权提前终止其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提前终止后,分期未偿还本金全部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收取当期分期手续费,已收取的持卡人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已经生效的商户分期发生退货交易的,已收取的持卡人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退货成功后视同分期本金清偿并自动结束商户分期交易分期商品的价格等信息均以我行网站公告或商户公告为准若持卡人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因商品的质量、价格、送货、退货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产生争议,应与商家协商处理,持卡人仍应按事先与我行的约定继续偿还所欠款项,前述争议不影响我行对持卡人所欠分期付款债务进行追偿的权利持卡人在分期存续期内若注销卡片,需首先提前清偿分期付款未还部分金额,再申请注销卡片即将到期时,若持卡人有未清偿的欠款,视同持卡人认可自动续卡第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第一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贷、预借现金、还款等功能,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享受免担保、循环信用、免息还款期等便利第二条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商务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不同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按照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和本外币合一卡信用卡将使用、或中国银联等不同信用卡组织标识第三条人民币卡仅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外币合一卡可在境内外使用信用卡在境内使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在境外使用以账户币种作为结算币种第四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收入的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中国农业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还可为他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有效期限与主卡相同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附属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计入主卡账户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向发卡银行申领商务卡申领本外币合一卡的单位还必须能够合法支配*商务卡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撤销商务卡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该单位账户第六条单位和个人申领信用卡,须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申请表》,并与发卡银行书面签订并遵守《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第七条申领人申请后,发卡银行根据申领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申请批准后,发卡银行将为持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及资信状况的变化对其信用额度进行调整个人卡信用额度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商务卡信用额度最高为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综合信用额度的3%,无综合信用额度可供参考的单位,其信用额度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第八条信用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逾期自动失效信用卡有效期满,发卡银行自动为其换发新卡持卡人如不愿继续使用信用卡,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发卡银行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第九条个人卡账户的欠款,持卡人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本外币合一卡外币账户的使用按国家*管理局《境内居民个人*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第十条商务卡账户的欠款,申领单位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偿还商务卡外币账户的欠款,申领单位可从其*账户转账还款,该账户的使用应符合*管理的有关规定商务卡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不得存放外币资金第十一条持卡人在境内预借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元人民币,在上预借现金,每卡每日最多为5次;在境外预借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美元或等值外币,每月累计不得超过美元或等值外币第十二条发卡银行提供的服务限于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持卡人在境外用卡,不得用于资本项下投资及贸易支付,也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所禁止的非法交易和行为第十三条除交易外,其余交易均需持卡人签名确认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由持卡人本人签名的交易凭证和各类交易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第十四条持卡人应在银行要求的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贷款的,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贷款的利息持卡人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持卡人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也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均应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持卡人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欠款总额的10%持卡人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便利,应当支付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贷款利息上述所有贷款利息发卡银行均按月计收复利,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发卡银行对信用卡账户的超额还款不计付利息个人卡外币欠款,持卡人可用外币现钞和*存款偿还,也可在出具由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账单的情况下,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的要求,用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但如持卡人用卡发生的交易为国家法律所禁止,则发卡银行将不为持卡人办理购汇手续第十五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需交纳年费、各项手续费和工本费,具体标准见附表发卡银行制定和修改费用项目与标准时,将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发卡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超额使用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的,除支付贷款利息外,还应就最低还款额的未偿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分别支付滞纳金、超限费第十七条发卡银行每月定期向有贷款余额或有交易发生的持卡人寄送对账单持卡人接到对账单对账后,对交易有疑问,应及时向发卡银行查询第十八条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和卡挂失的24小时服务电话,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的要求将在30日内给予答复第十九条持卡人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或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发卡银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第二十条持卡人应将信用卡和密码分开妥善保管持卡人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书面和口头挂失均为正式挂失并即时生效发卡银行只承担受理持卡人挂失后的经济损失,之前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不得泄漏其个人密码,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第二十一条信用卡及其账户只限申领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借或转让持卡人不得以与特约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银行款项第二十二条信用卡所有权属于发卡银行,在持卡人未按规定偿还贷款、违反本章程规定或发卡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发卡银行有权停止持卡人继续使用信用卡的资格,并授权有关银行和特约商户收回信用卡,追回所欠贷款本息利用信用卡进行*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境内特约商户受理信用卡应遵守发卡银行、收单银行及《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家*管理有关规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境内外信用卡组织有关业务规则执行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农业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示后执行,所有持卡人均应遵守本章程第三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农银贷卡领字第号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约前,仔细阅读本合约各条款,注意本合约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的条款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发卡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发卡行与金穗贷记卡申请人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金穗贷记卡相关事宜,订立本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已知悉、理解并同意《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乙方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机构或个人查询、打印、保留、使用乙方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如下:审核贷记卡申请、审核贷记卡担保、贷记卡贷后风险管理及与所申请贷记卡相关的其他事项;将乙方个人信息用于甲方其他产品和服务;基于为乙方提供贷记卡有关服务的目的,将乙方个人信息提供给贷记卡联名合作方、国内外信用卡联合组织、甲方合作服务及外包机构等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的第三方;通过手机短信、对账单夹页等方式向乙方发送与贷记卡业务相关的功能信息、营销信息基于追索乙方未清偿款等目的,将乙方必要信息提供给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的催收机构,以清偿或追索为限使用乙方有关个人信息3甲方恪守对乙方资料信息的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或监管当局规定必须予以披露以及乙方通过本协议授权甲方披露的除外4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向乙方发放贷记卡,并核定乙方的信用额度,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担保5乙方为他人申请附属卡的,乙方与其附属卡持有人共享同一信用额度6乙方向甲方申请两张以上贷记卡时,甲方根据账户为每张贷记卡分别核定授信额度乙方全部贷记卡可用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核定的总授信额度第二条使用1乙方收到贷记卡后,应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署与申请表签名相同的签名,用卡时需使用签名的,应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乙方应妥善保管贷记卡及其卡片信息、密码、交易凭证和身份证件等,不得将贷记卡卡片信息、密码等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否则应承担责任3乙方使用密码、签名(含电子签名)、指纹等甲乙双方约定的验证方式办理交易或凭磁条、芯片、卡号等电子数据办理交易时所产生的纸质、电子等记录,均属于交易的有效凭证,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按照约定的验证方式,通过甲方验证程序的交易,视为乙方所为5贷记卡带电子现金账户的,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消费交易时不对密码、签名、指纹等验证方式进行校验,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消费交易均视为乙方所为6乙方用卡时,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在安全的技术和商户环境下使用,通过正确的网址、号码进行交易,设臵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简单密码或容易被他人猜到的密码,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7贷记卡发生遗失、被盗、灭失等情形的,乙方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服热线、营业网点等渠道向甲方申请挂失挂失自挂失手续完成后立即生效,生效后不能撤销,甲方将为乙方补发新卡,新卡电子现金账户金额为0挂失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挂失生效后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交易为电子现金交易的;乙方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贷记卡发生伪卡欺诈交易等情形的,乙方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服热线提出否认交易声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工作8贷记卡损坏,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换发新卡9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等申请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甲方客服热线、营业网点等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对账单、催收通知等信函寄失、延误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10出现错账时,甲方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乙方获得不当得利的,为节省客户时间、维护客户利益,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扣划不当得利相关款项并通知乙方第三条账户管理1乙方使用贷记卡外币账户应遵守国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应遵循《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2乙方附属卡的交易款项、费用、利息均记入乙方账户乙方可以申请止付、注销其附属卡3乙方在境外通过、、等国外信用卡组织或公司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或在发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等办理外币业务时发生的款项,均记入外币账户,在境外的交易由银联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的,记入人民币账户;在境内通过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单位、营业网点、自助机具和具有银联标识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均记入人民币账户4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可继续使用账户剩余信用额度5乙方不得利用贷记卡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洗钱、套取现金、生产经营透支等违规、违法活动,不得出租、出借贷记卡,不得利用贷记卡骗取银行信用6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用卡情况、资信变动情况或其他因素,对乙方信用额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乙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调整信用额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7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用卡情况、资信变动情况或其他因素要求乙方为用卡提供担保8甲方有权基于乙方资信状况下降等原因或为维护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等目的,在已通知乙方或因乙方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暂停乙方贷记卡使用,对相关账户进行止付,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卡片、对未清偿款项进行追索10乙方申请办理销户手续的,应全额偿还贷记卡欠款;甲方受理乙方销户申请45日后为乙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乙方仍应偿还正式销户手续完成前发生的欠款第四条利息和费用1对当期账单发生的除取现及转账透支交易外的其他透支交易,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无须支付透支利息,享受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乙方未能按期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息未能按期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还应就最低还款额的未偿还部分支付滞纳金乙方申请并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且在本周期账单日营业终了前未能偿还超额部分的,还应就超额部分支付超限费3乙方使用授信额度取现及转账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透支金额从银行记账日起计息4甲方以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息,按月计收复利利率如有变动,甲方通过门户网站、营业网点公示等方式通知乙方 5贷记卡账户存入的资金不计付利息,乙方提取时需支付手续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电子现金账户资金不计付利息6农业银行的服务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农业银行将严格按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农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或变更服务合约的,乙方可以在结清透支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费用等全部债务后终止服务、解除本合约并销卡;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合约内容第五条对账1乙方贷记卡发生交易、费用或欠款未还时,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对账单当期欠款不超过10元人民币或1美元时,乙方同意甲方不向其提供对账单2乙方应注意查收对账单并及时核对账务;乙方在账单日后10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甲方索要3乙方有权向甲方免费索取最近12期的对账单4乙方对对账单上的交易有异议的,应在账单日后30日内要求甲方核实,甲方应予核实并答复乙方如在账单日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乙方认可全部交易第六条还款1人民币账户欠款,乙方可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外币账户欠款,乙方可用外币现钞或*存款偿还,也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2乙方选择约定账户自动还款方式的,甲方于到期还款日从约定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于归还欠款乙方应在到期还款日前在约定账户中留存充足的款项3乙方同意承担主卡及其附属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正常还款时,还款先后顺序为:费用、利息、上期预借现金、上期分期欠款、上期消费欠款、本期预借现金、本期消费欠款、未到期分期欠款;逾期1~90天的,按照先各项费用、利息、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偿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利息、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偿还4乙方应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欠款,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未收到还款提示短信、与特约商户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发生买卖或其他基础交易纠纷等为由拒绝还款5乙方未按期偿还欠款,甲方有权停用乙方贷记卡,停用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所有贷记卡乙方未能按期偿还最低还款额的,甲方将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相关信用信息乙方分期付款未按期偿还的,除适用上款约定外,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分期计划,未到期欠款提前到期6乙方未按期偿还欠款、支付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费用的,甲方可委托催收机构向乙方催收,可直接从乙方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但依据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不得划收的账户除外,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有效期1贷记卡最长有效期为八年,逾期自动失效;主卡失效的,附属卡随之失效2贷记卡有效期满,甲方依据相关规定及乙方历史用卡记录等情况,决定是否为乙方换发新卡,无论是否换发新卡,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失效而消灭,乙方仍应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不愿继续使用卡片,须在卡片到期两个月前通知发卡行。
银行信用卡与商户分期付款合作协议
“”活动合作协议甲方:法定注册地址:乙方:法定注册地址:为了促进甲乙双方在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的合作,鼓励乙方向客户宣传双方合作的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有效提升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的市场份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开展“”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签订《“”活动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遵守执行。
一、活动内容1、活动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2、甲乙双方决定,活动期间客户在乙方商户编号为的POS终端刷信用卡成功办理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额总计达到万元(含)以上,甲方按每满10000元提供一份价值元宣传品的规则为本活动提供相应费用的宣传品,用于乙方进行营销,宣传品约定为加油充值卡或电话充值卡,宣传品费用总额不超过万元。
双方确认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额数据以甲方系统数据为准。
乙方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交易额数据。
甲方提供的宣传品,乙方有权决定如何使用。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于每(月、季)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负责统计乙方参加活动的商户编号下的所有POS当(月、季)成功办理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额数据及相应的宣传品费用,并经乙方确认。
2、双方确认宣传品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采购宣传品并将宣传品发放给乙方。
3、活动期间,甲方负责监督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并根据乙方对活动的支持程度和履约情况,在每月末与乙方进行电话沟通。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组织和要求乙方的销售人员等相关业务人员主动向客户宣传双方合作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
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活动内容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本条款永久有效。
四、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违约责任1、在活动结束前,如甲方提供的宣传品费用总额达到万元,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之前,本协议照常执行。
一方接到另一方变更协议的要求后,应在10天内做出答复。
银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中国**银行*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四章申请第五章受理第六章征信调查和审批第七章操作管理第八章请款第九章额度调整第十章资金清算第十一章经销商管理第十二章贷后管理及作业稽核第十三章档案管理第十四章附则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拟定目的和依据本规程依据有关《中国**银行*卡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卡信用卡商户POS分期付款业务操作规程》(**发〔*〕2号)、《中国**银行商户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发〔*〕134号)、《中国**银行*卡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征信审核管理暂行规定》(**发〔*〕160号)等规章拟定,统一规范*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以下简称“购车分期”)业务受理、征信调查和审批、交易授权、资金清算、贷后管理等业务操作流程,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确保购车分期业务健康发展。
第二条定义本规程所称购车分期业务,是指持卡人向我行申请用其*卡信用卡在我行合作经销商处购买家用汽车,经核准后在其支付首付款并购买有关保险的情形下,通过专项分期POS机或我行后台履行分期,交易成功后相应交易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持卡人在商定时限内按月还款,依据有关我行与经销商商定,免除或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本规程所称申请人是指申请办理*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业务的客户。
本规程所称汽车厂商是指与我行合作开展购车分期业务的汽车生产商。
本规程所称经销商是指与我行签约并为申请人提供购车分期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经销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总行职责(一)拟定购车分期业务有关规章制度;(二)拟定购车分期授信政策,对全行购车分期业务进行风险管控;(三)督导分行进行购车分期经销商的管理;(四)汽车厂商的开拓和业务合作日常沟通;(五)全行购车分期业务的组织推进和规范化管理;(六)全国性购车分期业务营销推广策划和管理;(七)在授权范围内对超分行审批权限的客户购车分期授信审批,以及对集中审批分行的客户购车分期授信审批;(八)购车分期业务的系统**、系统参数设置维护及额度调整等;(九)其他与购车分期业务经营管理关于的工作。
银行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业务合作协议甲方: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地址:电话:乙方:负责人: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遵守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信用卡汽车消费分期保证保险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适用于为甲方开办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保证保险。
第一条合作事项(一)甲、乙双方合作事项内容:购车人向甲方申请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将所购车辆向甲方抵押并投保乙方的购车保证保险,乙方向甲方出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为购车人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以甲方为被保险人的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车贷险”)。
(二)双方就车贷险以及与之相关的资信审查、发放贷款、还款跟踪、信息交换、逾期欠款催收、垫付、赔付和追偿等事项,按照本协议及《牡丹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行使各自权利。
第二条本协议及车贷险中相关当事人的关系(一)本协议中的甲方,即为购车人提供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是车贷险合同中所指的被保险人。
(二)本协议中的乙方,即为甲方向购车人购车发放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款项提供车贷险的保险人。
(三)本协议中的购车人,即为向甲方申请牡丹贷记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的持卡人,也是车贷险合同中所指的投保人。
本协议中的购车人、持卡人、投保人为同一人。
第三条车贷险合作的范围车贷险的目标客户需同时满足甲方牡丹贷记卡分期付款业务和乙方车贷险业务的准入要求。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发生及保险标的(一)保险事故的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连续3期(以甲方报表数据为准)未完全履行《牡丹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投保人出现信用情况发生恶化或甲方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情况,甲方提前终止其分期付款计划;《牡丹贷记卡专项商户分期业务担保/抵押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投保人仍未履行还贷义务的。
龙卡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订购单30%
龙卡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订购单一式三联(银行联、经销商联、客户联)注:分期付款金额不超过净车价的70%龙卡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申请人约定条款1.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是指申请人同意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为净车价减去分期付款金额,最低为净车价的30%)情况下,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用其龙卡信用卡在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分期商户(指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约并为申请人提供汽车分期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汽车生产商或经销商等)购买汽车,中国建设银行核准后,将分期付款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2.本人申请以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在指定的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商户(以下简称“分期商户”)购买指定品牌、型号的车辆。
3.本人承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分期付款购买的汽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利用所购商品进行营运、套现或抵押。
如本人一旦有以上行为,将立即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未偿款项。
4.本人承诺在购车后无论发生何种风险状况,将按期归还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透支款项,否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一切法律法规允许的手段追讨欠款。
5.本订购单所指的龙卡信用卡是指由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包括龙卡双币种信用卡、龙卡人民币信用卡,龙卡商务卡除外)。
6.特别声明:购买商品或服务由指定分期商户提供;中国建设银行仅提供分期付款业务,与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分期商户之间无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
7.填写、签署和递交本订购单,代表了申请人向中国建设银行发出了请求使用龙卡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的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
8.中国建设银行根据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签收单上的分期付款金额向指定分期商户垫付款项,形成申请人的分期付款债务。
9.汽车分期每期应还本金金额在账单日入账。
每期应还本金金额等于分期本金总额除以期数。
每期应还本金金额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
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经销商合作协议
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经销商合作协议甲方(収卡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仹有限公司市分行乙方(经销商):有限公司为确保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的顺利进行,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収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合作开展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达成一致意见幵签署本协议。
一、“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定义1.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购车分期”):指持卡人同意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为净车价减去审批通过金额)情况下,向甲方申请用其龙卡信用卡在乙方购买汽车,甲方核准后,将实际分期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幵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2.龙卡信用卡:指由甲方収行的各类信用卡(不包括学生卡、商务卡、附属卡和担保办卡)。
持有上述信用卡者简称持卡人。
3.持卡人手续费:申请购车分期幵经审批通过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4.商户手续费:因开展购车分期业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事、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幵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若仸何一方未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幵可连续顺延。
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对持卡人的约定继续向持卡人提供各项服务,不受协议合作期限的约束。
三、合作内容1.持卡人在乙方购买全系车型时,均可申请购车分期。
2.可申请分期付款期限:12期(1年)、24期(2年)、36期(3年)。
3.可申请分期付款金额:分期付款的审批金额最高可达所购汽车净车价的70 %,且不超过100 万。
4.商户手续费及持卡人手续费:乙方承担分期金额(12期)、(24期)、(36期)的商户手续费;持卡人承担分期金额(12期)、(18期)、(24期)、(36期)的手续费。
四、支付结算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请款材料:1.《龙卡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订购单》银行联(原件)2.购车収票复印件3.购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保单复印件4.首付款收款证明材料(如收据复印件)甲方核实乙方请款材料无误后,通知持卡人至经销商处通过甲方分期POS机完成持卡人购车分期金额的付款亊宜,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按分期付款金额扣除商户手续费一次性划转到乙方开设的公司账户。
银行购车分期合作协议书
银行购车分期合作协议书甲方(银行):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购车方):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乙方有意向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汽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乙双方旨在通过本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务,购买汽车,甲方为乙方提供贷款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的汽车,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
该贷款专项用于支付乙方购买汽车的款项。
第三条分期付款期限乙方选择的分期付款期限为[具体期限]个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利率与还款方式1. 本贷款的年利率为[具体利率]%。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甲方在乙方提供完整贷款申请材料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将贷款金额划拨至乙方指定的汽车销售商账户。
第六条贷款担保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为[具体担保方式]。
2. 担保物的详细情况及担保范围由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明确。
第七条提前还款乙方有权在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但需提前[具体天数]天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收取逾期罚息。
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可采取法律手段追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信用卡中心开展龙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
(一)现代
合作车型及手续费率:
万元,不超过15万元。
合作期限:2009年4月1日—2010年4月30日。
(二)本田
合作车型及手续费率:
首付比例及分期金额:首付款至少为净车价的30%;申请分期金额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合作期限:2009年3月28日—2011年1月31日。
(三)东风悦达·起亚
2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合作期限:2009年4月1日—2010年6月30日。
(四)东风标致
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合作期限: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30日。
商家地址:
(五)大众斯柯达
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合作期限: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1日。
(六)一汽马自达
合作车型及手续费率
首付比例及分期金额:首付款至少为净车价50%;分期金额不低于2万元,不超过15万元。
(七)广汽丰田
合作车型及手续费率
首付比例及分期金额:首付款至少为净车价的30%;申请分期金额应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合作期限: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4月30日.
(八)东南汽车
合作车型及手续费率
首付比例及分期金额:首付款至少为净车价的30%;申请分期金额应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信用卡购买汽车分期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已清楚知晓与贵行签定的编号为的《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中第一条中所指的“透支金额”,包含了汽车尾款元和向汽车合作商(汽车经销商或担保公司,下同)支付的担保服务费用元。
上述透支总金额办理期的汽车分期付款业务,需按照%的手续费率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手续费按月分期向银行支付。
现本人不可撤销地向中国工商银行授权:
本人因办理购车分期付款,向公司支付担保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委托贵行在本人的牡丹购车专用卡(卡号:)内将担保费用和该公司为本人购车垫付的车价尾款合计人民币(大写)以透支形式扣收后支付给该公司(具体的公司账户信息以《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约定为准)。
本人在签署此授权委托书之前,已认真仔细阅读上述内容,清楚知晓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授权人:
年月日。
招行汽车分期合作协议书
招行汽车分期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_________甲方(银行):招商银行乙方(汽车销售商):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基于互利共赢的原则,同意就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展开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向乙方的客户提供汽车分期付款金融服务,具体包括信贷审批、资金放款、还款管理等。
2. 乙方向甲方推荐有分期购车需求的消费者,并协助完成相关申请手续。
二、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负责审核消费者的信贷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审批结果。
2. 乙方应确保所售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
3. 双方应保证信息的透明性,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合作细则1. 分期期限:根据车型和贷款金额的不同,分期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利率及费用:按照甲方的相关政策执行,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乙方。
3. 违约责任:如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请求,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 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条件和程序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信用报告_乌鲁木齐沃仕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沃仕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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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朗动、瑞 纳车型贴息政
30% 2万-20万 申请分期金额 30% 应不低于2万 元,最高不超 30% 过15万元。 55% 分期金额不低 于2万元 分期金额不低 3品牌
车型 索八2.0 狮跑 天语全系 帝豪 全球鹰 全新捷达 新PASSAT (3.0L V6车型 除外) 商户手续费 12期 18期 24期 4% 4.00% 3.6% 4% 4% 6% 4% 4% 2% 36期 4% 持卡人手续费 12期 18期 24期 0% 6% 36期 合作期数 首付比例 分期最高金额 30% 30% 2万-20万 2万-20万 合作时间 2014年3月1日 —6月30日(以 2014年3月1日 —2014年3月30 2014年1月1日 至2015年12月 2014年1月1日 至2014年12月 31日(以客户 递交申请日期 为准) 自2014年1月1 日起,暂停大 2014年1月1日 —2014年3月31 日(以客户递 备注 厂商按照实际发生 的商户手续费给予 厂商按照实际发生 的商户手续费给予 针对天语、锋驭车 型,厂商按手续费 厂商手续费补贴方 式:根据手续费实 际发生额,厂商向 经销商补贴全额商 户手续费 如有申请按照分行 自主费率开展业 厂商按照商户手续 费率足额补贴。 合作商户 喀什华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喀什永祥起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喀什通工实业有限公司 喀什地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喀什振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喀什永祥兴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喀什兆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喀什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喀什大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0% 2.00% 0.00% 3.6% 2% 2% 3.6% 2% 2% 12% 4% 0.4% 0% 0% 0% 0%
8% 12期、24期、 36期 7.00% 10.00% 12期、24期、 36期 4.9% 8.4% 12期、24期、 36期 12期、24期、 6% 10% 36期 6% 10% 12期、24期、 0% 36期 18期、36期 8% 12期、24期、 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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