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残留溶剂表
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
2-甲氧基乙醇
0.5
0.005
异丁醇
50.0
0.5
甲基丁基酮
0.5
0.005
正戊烷
50.0
0.5
甲基环己烷
11.8
0.118
正戊醇
50.0
0.5
N-甲基吡咯烷酮
5.3
0.053
正丙醇
50.0
0.5
硝基甲烷
0.5
0.005
异丙醇
50.0
0.5
吡啶
2.0
0.02
乙酸丙酯
50.0
0.5
四氢噻吩
1.6
五、着者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
0.016
尚无足够毒性资料的溶剂
四氢化萘
1.0
0.01
1,1-二乙氧基丙烷
四氢呋喃
7.2
0.072
1,1-二甲氧基甲烷
甲苯
8.9
0.089
2,2-二甲氧基丙烷
1,1,2-三氯乙烯
0.8
0.008
异辛烷
二甲苯①
21.7
0.217
异丙醚
甲基异丙基酮
甲基四氢呋喃
石油醚
三氯乙酸
三氟乙酸
①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
0.5
环己烷
38.8
0.388
乙醇
50.0
0.5
1,2-二氯乙烯
18.7
0.187
乙酸乙酯
50.0
0.5
二氯甲烷
6.0
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
乙醚
50.0
0.5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1.介绍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
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
纯度和溶解度。
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
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
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
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
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
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
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
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
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
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
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
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测,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残联材料)
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
溶剂名称
PDE值
(mg/天)
限度
(%)
溶剂名称
PDE值(mg/天)
限度(%)
第一类溶剂
(应避免使用)
第三类溶剂(GMP或
其他质量要求限制使用)
苯
0.02
0.0002
乙酸
50.0
0.5
四氯化碳
0.04
0.0004
丙酮
50.0
0.5
1,2-二氯乙烷
0.05
0.0005
甲氧基苯
五、著者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
0.5
1,4-二氧六环
3.8
0.038
乙酸异丁酯
50.0
0.5
2-乙氧基乙醇
1.6
0.016
乙酸异丙酯
50.0
0.5
乙二醇
6.2
0.062
乙酸甲酯
50.0
0.5
甲酰胺
2.2
0.022
3-甲基-1-丁醇
50.0
0.5
正己烷
2.9
0.029
丁酮
50.0Biblioteka 0.5甲醇30.0
0.3
甲基异丁基酮
50.0
0.5
2-甲氧基乙醇
环己烷
38.8
0.388
乙醇
50.0
0.5
1,2-二氯乙烯
18.7
0.187
乙酸乙酯
50.0
0.5
二氯甲烷
6.0
0.06
乙醚
50.0
0.5
1,2-二甲氧基乙烷
1.0
0.01
USP-467 溶剂残留
[467]有机挥发性杂质残留溶剂限度根据药典要求,药品中残留溶剂定义:在药物或赋形剂制造或使用过程中,或药物制剂生产过程中残存的有机挥发性物质。
目前制药技术不能完全去除残留溶剂。
药物或赋形剂合成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得率,或获得某些特性如晶型、纯度和溶解性。
因此,合成中所用溶剂有时可能是危险因素。
本章节不包括涉及用于组分的溶剂或溶剂化物。
尽管如此,以上产品仍应标明所含溶剂含量并证明对人体安全。
由于残留溶剂不用于治疗用途,因此应尽可能除去,以符合药物、赋形剂和产品规格要求、GMP或其他质量标准。
药物制剂中所含溶剂不得高于安全性评价规定限度。
众所周知,药物、赋形剂、药物制剂不应含能引起不可逆毒副作用(Ⅰ级,见表1)的残留溶剂,除非证明有很好的风险-效益比。
应对引起次级严重毒副作用的残留溶剂(Ⅱ级,见表2)规定限度,以防止病人发生潜在的不良反应。
理想状态下,应尽可能使用低毒性溶剂(Ⅲ级,见表3)。
本章节所有溶剂列表见附录1。
下述表格及限度并不代表全部。
当医药工业发展需使用其他溶剂情况下,应将新溶剂添加到列表中。
当药物、赋形剂、药物制剂生产和纯化过程中残留已知有机溶剂时,应依法检查溶剂限度。
本限度检查仅检查用于制造和纯化加工所用的溶剂。
虽然制造商可能选择测试药物,我们可采用累积法从制造工艺水平计算产品中残留溶剂。
如残留溶剂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章节规定限度,可不进行残留溶剂检查。
如残留溶剂计算结果高于本章节规定限度,仍需检查残留溶剂限度以确定是否精加工降低了有关溶剂水平至可接受量。
如残留溶剂为制造所用溶剂,必须检查药物制剂残留溶剂限度。
附录2为有关残留溶剂的相关背景资料。
根据安全评估残留溶剂分类国际化学安全机构用术语“可忍受日摄食量”(TDI)描述有毒化学物质残留限度。
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和国际卫生机构用术语“可接受日摄食量”(ADI)来描述残留限度。
术语“允许日接触量”(PDE)定义为根据药效学残留溶剂可接受摄入量,避免与ADIs混淆。
ICH_Q3c_杂质:残余溶剂的指导原则(中文版)纯净版
表 1 药物制剂中含第一类溶剂的限度(应避免使用)
溶剂
浓度限度(ppm)
备注
苯
2
致癌物
四氯化碳
4
毒性及环境公害
1,2-二氯乙烷
5
毒性
1,1-二氯乙烯
8
毒性
1,1,1-三氯乙烷
1500
环境公害
4.2 应限制的溶剂 列于表 2 的溶剂,由于其具毒性,在制剂中应予限制,规定 PDE
第 7 页 共 18 页
4. 残留溶剂的限度
4.1 应避免的溶剂
因其具有不可接受的毒性或对环境造成公害,第一类溶剂在原料
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不应该使用。但是,为了生产一种有特殊疗
效的药品而不得不使用时,除非经过其他论证,否则应按表 1 控制,
1,1,1-三氯乙烷因会造成环境公害列人表 1,其限度 1500ppm 是
基于安全性数据而定的。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3.通则 3.1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分类 “可耐受的日摄人量”(TDI)是国际化学品安全纲要(IPCS)用于 描述毒性化合物接触限度的术语。“可接受的日摄人量”(ADI)是 WHO 及一些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新术语“允许的日接 触量”(PDE)是本指导原则中用于定义药物中可接受的有机溶剂摄 人量,以避免与同一物质的 ADI 混淆。
N-甲基吡咯烷酮
ICH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审批稿
I C H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ICH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2009-12-04 11:50残留溶剂无防治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
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
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
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
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
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
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
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
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或产生而又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
根据国际化学品安全性纲要,以及美国环境保护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等公布的研究结果,很多有机溶剂对环境、人体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保障药物的质量和用药安全,以及保护环境,需要对残留溶剂进行研究和控制。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颁布的残留溶剂研究指导原则,美国药典(the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USP)、英国药典(British Pharmacopoeia, BP)、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EP)、中国药典(Chinese Pharmacopoeia, ChP)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特点,通过分析、研究残留溶剂问题及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之间的内在关系而制定的。
本指导原则总结了对残留溶剂问题的一般认识,旨在帮助药物研发者科学合理的进行残留溶剂方面的研究,也为药物评价者提供参考。
考虑到残留溶剂研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本指导原则主要对原料药的残留溶剂问题进行讨论,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和总结药物研究过程中对残留溶剂问题的一般性原则。
药物研发者可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制剂和辅料的残留溶剂问题进行研究。
考虑到药物研究开发的阶段性,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药物研发的整个过程。
二、基本内容(一)残留溶剂研究的基本原则1、确定残留溶剂的研究对象从理论上讲,药物制备过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均有残留的可能,均应进行残留量的研究。
但是,药物研发者可以通过对有机溶剂的性质、药物制备工艺等进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依据,有选择性的对某些溶剂进行残留量研究,这样,既可以合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又有利于降低药物研究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doc
乙二醇6.20.062乙酸甲酯50.00.5
甲酰胺2.20.0223-甲基-1-50.00.5
丁醇
正己烷2.90.029丁酮50.00.5
甲醇30.00.3
甲基异丁基
酮
50.00.5
2-甲氧基乙醇0.50.005异丁醇50.00.5
甲基丁基酮0.50.005正戊烷50.00.5
1,1-二氯乙烯0.080.0008正丁醇50.00.5
1,1,1-三氯乙
烷
15.00.15仲丁醇50.00.5
第二类溶剂
(应该限制使用)
乙酸丁
酯50.0
0.5
乙腈4.10.041
叔丁基甲基
醚
50.00.5
氯苯3.60.036异丙基苯50.00.5
氯仿0.60.006二甲亚砜50.00.5
环己烷38.80.388乙醇50.00.5
甲基环己烷11.80.118正戊醇50.00.5
N-甲基吡咯烷
酮
5.30.053正丙醇50.00.5
硝基甲烷0.50.005异丙醇50.00.5
吡啶2.00.02乙酸丙酯50.00.5
四氢噻吩1.60.016尚无足够毒性资料的溶剂
四氢化萘1.00.011,1-二乙氧基丙烷
四氢呋喃7.20.0721,1-二甲氧基甲烷
甲苯8.90.0892,2-二甲氧基丙烷
1,1,2-三氯乙烯0.80.008异辛烷
异丙醚
甲基异丙基酮
甲基四氢呋喃二甲苯①21.70.217
石油醚
三氯乙酸
三氟乙酸
①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
五、著者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知识分享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药品的残留溶剂无治疗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
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
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
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
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
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
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
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
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药品的残留溶剂无治疗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
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
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
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
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
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
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
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
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第二类溶剂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
ICH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ICH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2009-12-0411:50??????残留溶剂无防治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
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
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
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
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
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
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
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
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知识分享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知识分享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药品的残留溶剂无治疗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
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
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
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
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
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
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
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
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3,4-二氢-2h吡喃 溶残限度
3,4-二氢-2h吡喃溶残限度3,4-二氢-2H吡喃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4H6O。
它是一种无色液体,常见于实验室中的有机合成和溶剂。
溶残限度是指在药物开发和制造过程中,不同的溶剂对药物的残留量限制。
这是为了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保护人体免受有害物质的影响。
溶残限度通常以微克/毫升(μg/mL)或微克/克(μg/g)表示。
对于3,4-二氢-2H吡喃这种溶剂,溶残限度取决于使用领域和应用的要求。
在药物制造中,通常会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测,以确保在制药过程中不会发生过多的残留物。
这是为了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在药物制造中,溶残限度的确定是基于多个因素的考虑,包括药物的类型、用途和安全要求等。
一般来说,溶残限度应该尽可能低,足以保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药物开发过程中,溶残限度的确定通常是通过一系列的实验和分析来完成的。
这涉及到使用合适的分析方法和仪器来测量药物中的残留物量。
通常会使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或气相色谱(GC)等技术来进行分析。
这些技术可以准确地测量溶剂中的残留物含量,以及检测任何可能的污染物。
在药物的制造过程中,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以确保溶剂的正确使用和处理。
这包括使用适当的工艺参数和条件,使用纯度高的溶剂,以及对溶剂进行适当的回收和处理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减少残留物的生成,并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溶残限度是药物制造中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对于3,4-二氢-2H吡喃这种溶剂,其残留限度应严格控制,以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药物制造企业和监管机构来说,仔细评估溶剂使用和处理的风险,制定合适的溶残限度,以及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都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人们的健康。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
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医药中常用有机溶剂分类及残留限度药品的残留溶剂无治疗作用并可能对人体的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本文对国际协调大会(ICH)制订的指导原则及各国执行情况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药品的残留溶剂,又称有机挥发性杂质,是指在活性药物成分、辅料和药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挥发性化学物质。
药品还可被来自包装、运输、仓储中的有机溶剂污染。
药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终产品中的任何一种残留溶剂对人体无害。
各国药监部门曾使用不同的药品残留溶剂指导原则,为此国际组织展开了协调工作。
经相关程序讨论和审查后,国际协调大会的指导原则于1997年7月17日获得通过,被推荐至国际协调大会(ICH)的指导委员会采用。
该指导原则要求,如果某个药品的生产或纯化过程可导致溶剂残留,就应对这个药品进行检测,并且只检测生产过程或纯化中使用或产生的那种溶剂。
根据使用量的多少,可采用累加的方法计算药品中残留溶剂的量。
如果累加量低于或等于指导原则中的推荐量,则该药品无需进行残留溶剂检测;如果累加量高于推荐量,则必须对该药品进行残留溶剂检测。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颁布以后上市的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但不适用于在临床研究阶段使用的潜在新药和新辅料,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现有药物。
在某些情况如短期(小于30天)或局部应用下,视具体情况,溶剂的高残留量也可接受。
按照毒性大小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该指导原则将溶剂分成三类(所列举的溶剂并不完全,应对合成和生产过程所有可能的残留溶剂进行评估):第一类溶剂是指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使用这类溶剂.如果在生产治疗价值较大的药品时不可避免地使用了这类溶剂,除非能证明其合理性,残留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如:苯(2ppm)、四氯化碳(4ppm)、1,2-二氯乙烷(5ppm)、1,1-二氯乙烷(8ppm)、1,1,1-三氯乙烷(1500ppm)。
第二类溶剂是指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残留溶剂检查法介绍
复方阿米三嗪片(萝巴新)(二甲硫酸阿米三嗪)33≯410≯215萝巴新3≯3≯115盐酸马普替林3≯2≯110盐酸米托蒽醌3≯3≯710盐酸异丙嗪片4 ≯215盐酸异丙嗪注射液4 ≯215盐酸雷尼替丁4 ≯215盐酸雷尼替丁片4 ≯410盐酸雷尼替丁胶囊4 ≯410盐酸雷尼替啶注射液4 ≯610盐酸萘甲唑林3 ≯210柳氮磺吡啶4 ≯410 配制对照品溶液检查已知杂质的品种有盐酸乙胺丁醇、盐酸小檗碱、盐酸左旋咪唑、盐酸吗啡、癸氟奋乃静和氯硝西洋等40余个。
此外配制自身稀释对照溶液和配制对照品溶液,用以检查未知杂质及已知杂质并控制杂质斑点数的品种有盐酸氯米帕明(杂质斑点≯4个)和贝诺酯(杂质斑点≯4个)。
本版药典在薄层色谱法中增加了系统适用性试验和测定法,上述列举的国内外药典的实例可供采用薄层色谱法作为鉴别与有关物质测定的品种正文,在修订或方法研究时参考,可根据品种自身的特点与具体情况,选择系统适用性试验项下的有关要求订入标准中,以使检测方法严谨和完善,确保方法的准确性和重现性,以利于药品质量控制。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残留溶剂检查法介绍胡昌勤 刘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北京100050)I n troduction of Residua l Solven ts Test i n Ch i nese Pharmacopoe i a2005Ed ition(Volu m e ) H u Changqin and L iu Y ing(N ational Institu te f or the Control of P har m aceu tical and B iolog ical P rod ucts,B eij ing100050)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辅料以及制剂生产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
I CH(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对残留溶剂的这一定义,明确了药品中残留溶剂的最基本特征,同时也包含了药品残留溶剂的测定具有如下特点:(1)残留溶剂的种类相对固定(I CH规定了69种);(2)在具体样品中具有不确定性;(3)残留量相对较低,一般在痕量或微量范围;(4)同一样品中不同溶剂的残留量相差较大。
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
50.0
0.5
1,4-二氧六环
3.8
0.038
乙酸异丁酯
50.0
0.5
2-乙氧基乙醇
1.6
0.016
乙酸异丙酯
50.0
0.5
乙二醇
6.2
0.062
乙酸甲酯
50.0
0.5
甲酰胺
2.2
0.022
3-甲基-1-丁醇
50.0
0.5
正己烷
2.9
0.029
丁酮
50.0
0.5
甲醇
30.0
0.3
甲基异丁基酮
50.0
四、附录
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
溶剂名称
PDE值
(mg/天)
限度
(%)
溶剂名称
PDE值(mg/天)
限度(%)
第一类溶剂
(应避免使用)
第三类溶剂(GMP或
其他质量要求限制使用)
苯
0.02
0.0002
乙酸
50.0
0.5
四氯化碳
0.04
0.0004
丙酮
50.0
0.5
1,2-二氯乙烷
0.05
0.0005
甲氧基苯
0.5
2-甲氧基乙醇
0.5
0.005
异丁醇
50.0
0.5
甲基丁基酮
0.5
0.005
正戊烷
50.0
0.5
甲基环己烷
11.8
0.118
正戊醇
50.0
0.5
N-甲基吡咯烷酮
5.3
0.053
正丙醇
50.0
0.5
硝基甲烷
有机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Chlorobenzene 360
▪ 氯仿
Chloroform 60
▪ 环己烷 Cyclohexane 3880
▪ 1,2-二氯乙烯 1,2-Dichloroethene
1870
▪ 二氯甲烷 Dichloromethane 600
▪ 1,2-二甲氧基乙烷 1,2-Dimethoxyethane 100
第二类溶剂应该限制使用
▪ N,N-二甲氧基乙酰胺N,N-Dimethylacetamide 1090
▪ N,N-二甲氧基甲酰胺N,N-Dimethylformamide 880
▪ 1,4-二氧六环 1,4-Dioxane 380
▪ 2-乙氧基乙醇 2-Ethoxyethanol 160
▪ 乙二醇 Ethyleneglycol 62
顶空进样法的原理
▪ 顶空分析是通过样品基质上方的气体成 分来测定这些组分在原样品中的含量.这是一 种间接的分析方法,其基本理论是在一定条件 下气相和凝聚相液相或固相之间存在着分配 平衡.所以气相的组成能反映凝聚相的组成.
▪ 当样品的蒸气压相当低时,色谱峰面积Ai与挥 发性组分i的蒸气压Pi成正比 Ai=CiPi Ci与物质种类及检测器有关的特定常数.
▪
▪ 1,1-二乙氧基丙烷 1,1-Diethoxypropane
▪ 1,1-二甲氧基甲烷 1,1-Dimethoxymethane
▪ 2,2-二甲氧基丙烷 2,2-Dimethoxypropane
▪ 异辛烷
Isooctane
▪ 异丙醚
Isopropyl ether
▪ 甲基异丙基酮
Methylisopropyl ketone
天给药量计算,给出了一个比较大的安全系数. ▪ 目前情况下,采用浓度限度比较简便,而且只要
各国溶剂残留限量
USP[467]有机挥发性杂质残留溶剂限度Ⅰ级需避免的溶剂已知人体实验致癌物质;强烈疑似人体实验致癌物质;环境危害物质Ⅱ级需被限制的溶剂动物实验非生殖毒性(遗传);动物实验致癌物质或其它可能的非可逆致病因子;产生毒性如神经毒性或致畸性;其它疑似重大但可逆毒性Ⅲ级具有低潜在毒性溶剂对人体存在低毒性溶剂;无人体摄入量规定(注:Ⅲ级残留溶剂PDEs上限为≥50mg/天)表1 Ⅰ级残留溶剂溶剂浓度限度(ppm)不良反应苯 2 致癌物四氯化碳 4 中毒和外周脑组织损害1,2-二氯乙烷 5 中毒1,1-二氯乙烷8 中毒1,1,1-三氯乙烷1500 环境危害Ⅱ级残留溶剂表2 Ⅱ级残留溶剂溶剂PDE(mg/天)浓度限度(ppm)乙腈Acetonitrile 4.1 410氯苯Chlorobenzene 3.6 360氯仿Chloroform0.6 60环己烷Cyclohexane38.8 38801,2-二氯乙烯1,2-Dichloroethene18.7 18701,2-二甲氧乙烷 1.0 100N,N-二甲基乙酰胺N,N-Dimethylacetamide10.9 1090N,N-二甲基甲酰胺N,N-Dimethylformamide8.8 8801,4-二氧六环1,4-Dioxane3.8 3802-乙氧基乙醇 1.6 160乙二醇Ethylene glycol 6.2 620甲酰胺Formamide 2.2 220己烷Hexane 2.9 290甲醇Methanol30.0 30002-甲氧基乙醇0.5 50甲基丁基(甲)酮0.5 502-己酮甲基环己烷11.8 1180二氯甲烷 6.0 600N-甲基吡咯烷酮 5.3 530硝酸甲烷0.5 50吡啶 2.0 200环丁砜 1.6 160四氢呋喃7.2 7201,2,3,4-四氢化萘 1.0 100甲苯8.9 890三氯乙烯0.8 80二甲苯* 21.7 2170 *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Ⅲ级残留溶剂表3 Ⅲ级残留溶剂(GMP或其它原料药、赋形剂和药物制剂质量标准规定)醋酸Acetic acid 庚烷Heptane丙酮Acetone 乙酸异丁酯苯甲醚乙酸异丙酯正丁醇乙酸甲酯2-丁醇3-甲基-1-丁醇乙酸丁酯甲基乙基酮叔丁基甲基醚甲基异丁基酮异丙基苯2-甲基-1-丙醇二甲基亚砜戊烷乙醇1-戊醇乙酸乙酯1-丙醇乙醚2-丙醇甲酸乙酯乙酸丙酯甲酸表4 其它残留溶剂(缺乏足够的毒物学方面的资料)1,1-二乙氧基丙烷甲基异丙基酮1,1-二甲氧基甲烷甲基四氢呋喃2,2-二甲氧基丙烷溶剂己烷异辛烷三氯醋酸异丙醚三氟醋酸除另有规定外,样品中残留的有机挥发性杂质不得超过下表中规定限度:有机挥发性杂质限度(μg/g)氯仿601,4-二氧杂环己烷380二氯甲烷600三氯乙烷80附录1 本章节所述残留溶剂表溶剂别名化学结构式级别醋酸乙酸CH3COOH Ⅲ级CH3COCH3 Ⅲ级丙酮2-丙酮,丙醛-2-酮乙腈CH3CN Ⅱ级苯甲醚甲氧基苯Ⅲ级苯安息油Ⅰ级1-丁醇正丁醇,丁基-1-CH3(CH2)3OH Ⅲ级醇CH3CH2CH(OH)CH3 Ⅲ级2-丁醇2-丁基醇,丁基-2-醇醋酸丁酯醋酸丁基醚CH3COO(CH2)3CH3 Ⅲ级叔丁基甲基醚2-甲氧基-2-甲基(CH3)3COCH3 Ⅲ级丙烷四氯化碳四氯甲烷CCl4 Ⅰ级氯苯Ⅱ级氯仿三氯甲烷CHCl3 Ⅱ级枯烯异丙基苯,(1-甲Ⅲ级基乙基)苯环己烷Ⅱ级1,2-二氯乙烷均二氯乙烷CH2ClCH2Cl Ⅰ级1,1-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H2C=CCl2 Ⅰ级1,2-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烯ClHC=CHCl Ⅱ级1,2-二甲氧基乙二甲基溶纤剂H3COCH2CH2OCH3 Ⅱ级烷DMA CH3CON(CH3)2 Ⅱ级N,N-二甲基乙酰胺N,N-二甲基甲酰DMF HCON(CH3)2 Ⅱ级胺二甲亚砜DMSO (CH3)2SO Ⅲ级Ⅱ级1,4-二氧杂环己烷乙醇CH3CH2OH Ⅲ级2-乙氧基乙醇溶纤剂CH3CH2OCH2CH2OH Ⅱ级醋酸乙酯CH3COOCH2CH3 Ⅲ级乙二醇1,2-二羟基乙烷HOCH2CH2OH Ⅱ级乙醚二乙基醚CH3CH2OCH2CH3 Ⅲ级甲酸乙酯HCOOCH2CH3 Ⅲ级甲酰胺HCONH2 Ⅱ级甲酸HCOOH Ⅲ级庚烷正庚烷CH3(CH2)5CH3 Ⅲ级己烷正己烷CH3(CH2)4CH3 Ⅱ级醋酸异丁酯CH3COOCH2CH(CH3)2 Ⅲ级醋酸异丙酯CH3COOCH(CH3)2 Ⅲ级甲醇CH3OH Ⅱ级2-甲氧基乙醇甲基溶纤剂CH3OCH2CH2OH Ⅱ级醋酸甲酯CH3COOCH3 Ⅲ级3-甲基-1-丁醇异戊基醇(CH3)2CHCH2CH2OH Ⅲ级甲基丁基(甲)酮2-己酮CH3(CH2)3COCH3 Ⅱ级甲基环己烷Ⅱ级二氯甲烷CH2Cl2 Ⅱ级甲基乙基(甲)酮2-丁酮CH3CH2COCH3 Ⅲ级甲基异丁基(甲)MIBK CH3COCH2CH(CH3)2 Ⅲ级酮2-甲基-1-丙醇异丁基醇(CH3)2CHCH2OH Ⅲ级Ⅱ级N-甲基吡咯烷酮1-甲基-2-吡咯烷酮硝基甲烷CH3NO2 Ⅱ级戊烷正戊烷CH3(CH2)3CH3 Ⅲ级1-戊醇CH3CH2CH2OH Ⅲ级2-戊醇(CH3)2CHOH Ⅲ级醋酸丙酯CH3COOCH2CH2CH3 Ⅲ级吡啶Ⅱ级Ⅱ级环丁砜四氢噻吩1,1-二氧化物四氢呋喃环氧戊烷Ⅱ级Ⅱ级1,2,3,4-四氢化萘甲苯Ⅱ级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CH3CCl3 Ⅰ级三氯乙烯1,1,2-三氯乙烯HClC=CCl2 Ⅱ级二甲苯* Ⅱ级*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EP残留溶剂表一.第一类残留溶剂溶剂极限浓度(ppm)涉及苯 2 致癌物质四氯化碳 4 有毒、对环境有害的1,2-二氯乙烷 5 有毒1,1-二氯乙烷8 有毒1,1,1-三氯乙烷1500 环境表二第二类残留溶剂溶剂PDE(mg/天)浓度极限(ppm)乙腈 4.1 410氯苯 3.6 360氯仿0.6 60环己烷38.8 3380 1,2-二氯乙烷18.7 18701,2-二甲氧基乙烷 1.0 100N,N-二甲基乙酰胺10.9 1090N,N-二甲基甲酰胺8.8 8801,4-二氧杂环己烷 3.8 380 2-乙氧基乙醇 1.6 160 乙二醇 6.2 620甲酰胺 2.2 220己烷 2.9 290甲醇30.0 3000 2-甲氧基乙醇0.5 50甲基丁基酮0.5 50甲基环己烷11.8 1180二氯甲烷 6.0 600 N-甲基吡咯烷酮 5.3 530硝基甲烷0.5 50 吡啶 2.0 200环丁砜 1.6 160四氢呋喃7.2 720四氢化奈 1.0 100 甲苯8.9 890 三氯乙烯0.8 80二甲苯* 21.7 2170 *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表三第三类残留溶剂(在药品、辅料、药物制剂中受到GMP或其它质量要求的限制)乙酸庚烷丙酮乙酸异丁酯苯甲醚乙酸异丙酯1-丁醇乙酸甲酯2-丁醇3-甲基-1-丁醇乙酸丁酯甲乙酮叔-丁基甲基醚甲异丁酮异丙基苯2-甲基-1-丙醇二甲基亚砜戊烷乙醇1-戊醇乙酸乙酯1-丙醇乙醚2-丙醇甲酸乙酯乙酸丙酯甲酸表四其它残留溶剂(没有充分毒物学数据)1,1-二乙氧基丙烷甲异丁酮1,1-二甲氧基甲烷甲基四氢呋喃2,2-二甲氧基丙烷溶剂已烷异辛烷三氯乙酸异丙醚三氟乙酸附录1 标准中所列的溶剂清单溶剂别名结构分类乙酸醋酸CH3COOH 第三类丙酮2-丙酮CH3COCH3第三类乙腈CH3CN 第二类苯甲醚茴香醚第三类苯安息油第一类1-丁醇丁-1-醇CH3(CH2)3OH 第三类2-丁醇丁-2-醇CH3CH2CH(OH)CH3第三类乙酸丁酯醋酸丁酯CH3CO(CH2)3CH3第三类叔丁基甲醚2-甲氧基-2-甲基(CH3)3COCH3第三类四氯化碳四氯甲烷CCl4第一类氯苯第二类氯仿CHCl3第二类异丙基苯异丙苯(1-甲基乙基)苯第三类环己烷环己胺1,2-二氯乙烷二氯化乙烯CH2ClCH2Cl 第一类1,1-二氯乙烷偏二氯乙烯H2C=CCl2第一类二氯乙烯二氯乙炔ClHC=CHCl 第二类二氯甲烷亚甲基氯CH2Cl21,2-乙二醇二甲醚H3COCH2CH2OCH3第二类NN-二甲基乙酰胺DMA CH3CON(CH3)2第二类NN-二甲基甲酰胺DMF HCON(CH3)2第二类二甲基亚砜DMSO HCON(CH3)2第三类1,4-二氧六环(1,4)二恶烷第二类乙醇CH3CH2OH 第三类二乙氧基乙醇溶纤剂CH3CH2OCH2CH2OH乙酸乙酯醋酸乙酯CH3COOCH2CH3第三类乙二醇1,2-乙二醇HOCH2CH2OH 第二类乙醚二乙醚CH3CH2OCH2CH3第三类甲酸乙酯HCOOCH2CH3第三类甲酰胺HCONH2第二类甲酸HCONH2第三类庚烷n-庚烷CH3(CH2)4CH3第三类正己烷n -正己烷CH3(CH2)4CH3第二类乙酸异丁酯醋酸异丁酯CH3COOCH2CH(CH3)2第三类乙酸异丙酯醋酸异丙酯CH3COOCH(CH3)2第三类甲醇CH3OH二甲醚CH3OCH2CH2OH 第二类乙酸甲酯醋酸甲酯CH3COOCH3第三类异戊醇3-甲基-1-丁醇(CH3)2CHCH2CH2OH 第三类甲丁酮2-己酮CH3(CH2)3COCH3第二类甲基环己烷环己基甲烷第二类丁酮2-丁酮 MEK CH3CH2COCH3第三类丙酮醛MIBK CH3COCH2CH(CH3)2第三类2-甲基-1-丙醇异丁醇(CH3)2CHCH2OH 第三类N-甲基吡咯烷酮第二类硝基甲烷CH3NO2第二类戊烷n-戊烷CH3(CH2)3CH3第三类正戊醇戊乙醇CH3(CH2)3CH2OH 第三类丙醇丙-1-醇CH3CH2CH2OH 第三类2-丙醇丙-2-醇(CH3)2CHOH 第三类丙基乙酸丙基醋酸CH3COOCH2CH2CH3第三类吡啶第二类环丁砜四亚甲基亚砜第二类四氢呋喃氧杂环戊烷第二类四氢萘1,2,3,4-四氢萘第二类甲苯第二类1,1,1-三氯乙烷CH3CCl3第一类1,1,2-三氯乙烯HClC=CCl2第二类二甲苯* 第二类*通常含有60%间二甲苯,14%对二甲苯,9%邻二甲苯,和17%乙苯限度标准一览表:药物中常见残留溶剂及其限度溶剂名称PDE值 (mg/天)限度(%)溶剂名称PDE值 (mg/天)限度(%)第一类溶剂(应该避免使用)第三类溶剂(GMP或其他质量要求限制使用)苯0.0 0.0002 醋酸50.0 0.5 四氯化碳0.0 0.0004 丙酮50.0 0.5 1, 2-二氯乙烷0.1 0.0005 甲氧基苯50.0 0.5CP限度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