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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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功能安全基础介绍

汽车功能安全基础介绍

功能安全具体定义1.什么是功能安全?为什么要做功能安全?在介绍什么是汽车功能安全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先说说什么是“功能安全”?在现代工业控制领域中,可编程电子硬件、软件系统的大量使用,大大提升了自动化程度。

但由于设备设计中的缺失,以及开发制造中风险管理意识的不足,这些存在设计缺陷的产品大量流入相关行业的安全控制系统中,已经造成了人身安全、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等灾难频出。

为此,世界各国历来对石化过程安全控制系统、电厂安全控制系统、核电安全控制系全领域的产品安全性设计技术非常重视,并且将电子、电气及可编程电子安全控制系统相关的安全技术发展为一套成熟的产品安全设计技术,即“功能安全”技术。

欧美已经颁布了成套的功能安全相关产品指令和设计标准,并深入到各个领域。

比如:核电(EN 61513)、工业装备及机器控制(EN 62601, EN ISO 13849-1/2)和过程控制(EN 61511)等等。

国际上,IEC 形成的 IEC 61508,IEC 61511 等系列标准已经逐步成为各国家、行业广泛认可的基本功能安全标准,中国也仿效并形成了的相应国家标准,其他行业性功能安全标准也在参照并将逐步形成为国家行业性标准。

汽车功能安全(ISO 26262)就是由 IEC 61508 改编而来的,它是针对道路车辆电子电气系统的特点所制定的功能安全标准。

2. 安全术语在功能安全领域,有一些常见术语,我们必须要理解其含义并能正确区分。

在ISO 26262标准中,第一部分也是术语,主要对V模型中的术语及其定义进行阐述,其中大概有142个术语。

以下是对其中在日常项目中比较常用的术语进行解释,方便大家可以快速的入门。

危害:由于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危险:潜在的危害来源风险:潜在危害的概率和严重程度的组合缓解:采取措施避免/处理风险剩余风险:缓解后仍然存在的风险(无法缓解)可容许风险:基于当前社会价值观在特定环境下可接受的风当系统存在潜在风险,可以采取相应的缓解方法来避免或处理风险。

调车安全的概念

调车安全的概念

调车安全的概念调车安全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为确保车辆运行、乘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措施的综合体。

它是保障交通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全出行和国家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调车安全的概念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调车安全关乎车辆的技术安全。

车辆技术安全是指保证车辆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发生故障和事故的能力。

为此,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维修,每一项关键部件都需要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车辆的性能稳定和可靠性。

其次,调车安全还涉及驾驶员的行为安全。

驾驶员是车辆操作的关键,其行为将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性。

因此,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法规的遵守意识,切实保证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源源不断地增强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再次,调车安全还牵涉到道路环境的安全。

道路环境的安全包括了道路的设计和建设、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等方面。

道路设计和建设需要考虑各种交通工具的安全要求,结合道路用途和交通流量分布,提供合理、安全的驾驶环境。

同时,交通标志标线的合理设置和及时维护,能够为驾驶员提供准确、明确的指示,在提高道路行车安全性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最后,调车安全还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管理和监督是保障安全的基础,它包括了车辆调度、道路巡查、安全教育等方面。

特别是对于货车运输和客车运输等特殊行业,需要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管理系统和监督机构,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总之,调车安全是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与车辆技术安全、驾驶员的行为安全、道路环境的安全以及管理和监督等多个方面密切相关。

只有全面加强调车安全工作,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促进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车辆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法规知识。

驾驶员需要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速度限制、超车规定、交通信号灯规定、行车道规定、酒驾、毒驾等禁止行为。

驾驶员在日常驾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守法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二、车辆日常检查。

驾驶员需要学习车辆日常检查的方法和技巧,包括轮胎气压、刹车系统、灯光系统、发动机油液位等方面的检查。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可以有效减少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

三、紧急情况处理。

驾驶员需要学习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包括紧急制动、紧急避让、紧急救援等技能。

在面对突发情况时,驾驶员需要保持冷静,正确处理,确保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四、安全驾驶技巧。

驾驶员需要学习安全驾驶技巧,包括但不限于车距的控制、避让技巧、夜间驾驶技巧、雨天驾驶技巧等。

掌握这些技巧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行车安全。

五、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驾驶员需要学习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包括事故现场保护、报警流程、急救知识等。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需要迅速做出反应,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进行急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道路危险预警。

驾驶员需要学习道路危险的预警方法,包括观察路面情况、识别隐患、预判他车行为等。

提前发现危险,及时采取措施,可以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上就是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主要方面,通过这些内容的培训,可以有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行车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211257245_《道路车辆_功能安全》系列国家标准解读

211257245_《道路车辆_功能安全》系列国家标准解读

功能安全标准相继出台关于车辆的功能安全,其定义为:不存在由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引起的危害而导致不合理的风险。

李波解释道:“这里的功能异常表现指的是因电气电子系统发生故障进而导致功能失效所引起的非预期表现。

例如,车辆制动或转向控制系统发生故障,导致车辆发生非预期制动或转向进而引发碰撞等人身伤害事故。

”现代化的电气器件、电子设备、可编程电子器件在汽车控制领域的大量应用已成为一种趋势,伴随而来与安全相关的问题越发突出。

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汽车召回事件如制动失效、发动机或变速箱控制软件故障等,不仅给汽车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车辆安全相关控制系统的安全功能失效,其中,车辆电子电气系统的失效最为突出。

”李波指出。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4590-2022《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系列标准,包含术语、功能安全管理、概念阶段、指南等12部分。

据悉,该系列标准将在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全面取代现行的GB/T 34590-2017版本标准。

为进一步了解该系列标准制定的过程、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亮点,探讨标准即将发挥的作用及相关企业应做好的准备,本刊记者邀请到主要标准起草人之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程师李波博士对该系列标准进行解读。

扫一扫阅读本栏目更多文章《道路车辆 功能安全》 系列国家标准解读文/ 李斌因此,政府、企业和用户越来越关注产品的功能安全,自1989年全球的业内专家开始对产品安全性设计技术加以重视,并将电子电气及可编程电子安全控制系统相关的技术发展为一套成熟的安全设计技术标准。

为此,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2000年颁布了关于电子电气和可编程电子系统(E/E/PE)的功能安全国际标准IEC 61508。

IEC 61508一经颁布就得到了广泛采用,在其基础上,各个工业应用领域的标准也陆续出台。

汽修行业专业术语

汽修行业专业术语

汽修行业专业术语
1、防抱死制动系统
若汽车没有防抱死制动系统,汽车在行驶的过程中紧急刹车时,车辆的四个轮子都会同时抱死,此时由于惯性所致,汽车仍然处于动态,一旦路面有一颗小石子对车辆产生作用力,汽车都会发生侧翻、转向甚至甩尾的情况。

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防抱死制动系统的存在可以在车辆紧急制动的过程中让四个车轮处于最佳状态,保证车辆安全。

2、防困倦系统
该系统是由德国大众汽车品牌设计,广泛应用于大众汽车。

它将摄像头安装在驾驶员前方,正对司机眼睛部位。

在汽车的行驶过程中,该系统对驾驶员的眨眼次数和间隔时间进行检测.一旦司机有入睡倾向,系统就会发出警报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安全气囊
安全气囊是大部分汽车都有的一种保护措施。

一般情况下它是用不到的,但是在汽车维修时不能忽视它的存在,安全气囊会在车辆发生猛烈撞击以后弹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由巨大冲击力带来的伤害,保护驾驶员头部以及身体各个部位。

该汽车维修术语是大多数用车人都熟知的。

aeb术语和定义

aeb术语和定义

aeb术语和定义
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是一种汽车主动安全技术,旨在协助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刹车,以避免或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AEB系统通过环境感知传感器(如毫米波雷达或视觉摄像头等)感知前方可能与车辆、行人或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的碰撞风险,并通过系统自动触发执行机构(如电子稳定程序ESP)来实施制动。

AEB系统的工作原理是一个感知-运算-执行的闭环循环过程,基于车内传感器各种监测,配合系统控制器控制,与之配套的运行软件和算法组成的综合型电子控制系统。

AEB系统主要包含三个部分:控制模块(ECU),测距模块和制动模块。

测距模块的核心包括微波雷达、人脸识别技术和视频系统等,可以提供前方道路安全、准确、实时的图像和路况信息。

总的来说,AEB系统是一种预防性的主动安全技术,通过自动探测前方障碍物、判断碰撞风险,必要时发出报警及自动实施制动,旨在事先识别碰撞风险,完全规避碰撞发生或尽最大可能地减轻碰撞的强度,从而避免车辆追尾,或与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事故。

AEB系统弥补了人和车的弱点,变被动为主动,变人动为自动,从根本上扼制了车祸事故的发生,把驾车的安全性提高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主动安全。

IATF16949术语及定义

IATF16949术语及定义

一.汽车行业的术语和定义1.控制计划(Control Plan):为控制产品而要求的系统和过程的书面描述。

2.负有设计职责的组织(Design Responsible Organization)有权建立的或更改现有的产品规范的组织。

注:本职责包括在客户规定的应用范围内设计性能的试验和验证。

3.防错(Error Proofing):应用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和开发来预防不合格品的制造。

4.实验室(Laboratory):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化学、金属、尺寸、物理、电气、可靠性试验的测量、试验或校准的设施。

5.实验室范围(Laboratory Scope):包含以下内容的受控文件--规定实验室有资格完成的试验、评估和校准;--列出用于完成以上活动的设备;--列出完成以上活动的方法和标准。

6.制造(Manufacturing):形成或制作的过程--生产性原料;--生产性或服务性零件;--装配;--热处理、喷涂、电镀或其它最终处理服务。

7.预测性维护(Predictive Maintenance):以过程数据为基础的活动,目的在于通过类似失效模式的预测来避免维护保养问题的产生。

8.预防性维护(Preventive Maintenance):作为制造过程设计的输出,消除设备故障发生原因和避免计划外生产中断的计划性活动。

9.额外运费(Premium Freight):由已签订合同的交付,额外产生的成本或费用。

注:这可能是由交付方式、数量、计划外或延迟交付引起的。

10.外部地点(Remote Location):支持生产现场,且无生产性过程存在的地点。

11.生产现场(Site):增值的制造性过程存在的地点。

12.特殊特性(Special Characteristics):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安装、功能、性能或后续加工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

二.ISO/TS16949参考手册1.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该手册讲述了所有生产及服务商品的生产件批准程序的通用要求,其中包括整批材料。

客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客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客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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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GA 802—2008 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

《GA 《GA 802—2008 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

《GA 《GA 802—2008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第2条2.1:“机动车——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特型机动车。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白德营律师团队,争创洛阳专业交通律师行业标杆!法条释义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1、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虽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但其中对于机动车的界定仍具有意义,按其规定,机动车具体包括: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2、非机动车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具体包括自行车、三轮车(用人力驱动的设计有三个轮子的车辆)、人力车(用手推或手拉方式驱动的两轮或独轮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仅指肢体残疾的人单人使用代步工具,包括人力轮椅车和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下的残疾人用机动车)。

3、关于特殊车辆的性质认定由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区分在某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涉及到归责原则和责任比例,因此,某些特殊情形下,会对某些特殊车辆性质的认定产生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⑴.电动三轮车。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归入了‘非机动车’行列,人们对电动三轮车的性质也产生了争议。

⑵.非机动车改装,增加了动力装置。

如自行车、手动轮椅车上加装小动力发动机。

⑶.外形尺寸大、质量重、最高时速快的电动二轮车。

对于电动三轮车,可以参考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电瓶车列入机动车的规定,认定其为机动车。

对于加装了发动机的自行车,如果最高时速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也可认定为机动车。

机动车安全技术培训GB38900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安全技术培训GB38900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安全技术培训GB38900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是标准中重要的一部分,能够帮助我们准确理解标准的条
款和内容。

1.机动车:指由发动机驱动或者由动力装置驱动的特种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2.驾驶员:指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上操纵、驾驶车辆的人员。

3.安全技术:指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为确保交通安全而应掌握和应
用的相关知识、技能及行为规范。

4.培训:指通过教育和训练,使驾驶员获得安全驾驶知识、技能、态
度和习惯的过程。

5.考核:指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知识、技能和态度进行评估和检验的
过程。

6.培训与考核机构:指依法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核资质的机构,包括驾校、培训中心等。

7.培训与考核档案:指对驾驶员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过程中的相关资
料进行归档和管理的记录。

跟赛车有关的术语

跟赛车有关的术语

跟赛车有关的术语
赛车相关的术语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赛车术语:
1. 杆位:排位赛第一名,正赛以首位发车。

2. 极端的天气情况:如大雨威胁到比赛的安全。

3. 比赛提前结束:如果一辆出事的赛车将赛道堵死,赛会将出示红旗,表示比赛提前结束。

4. 安全车:赛事过程中出现比较严重的事故,一辆贴有"Safety Car"标志的赛会车辆,会带领所有赛车以安全速度通过,安全车出动期间不得超车。

5. 滚动发车:不同于在起跑线静止起跑的发车方式,滚动发车是赛车在安全车引导下动态起跑。

6. 漂移:指让车头的指向与车身实际运动方向之间产生较大的夹角,使车身侧滑过弯的系列操作。

7. 手动变速器:也称手动挡,即用手拨动变速杆才能改变变速器内的齿轮啮合置,改变传动比,从而达到变速的目的。

8. 外进外出:赛车转弯的基本技巧。

即从外侧进弯,然后经弯道内侧再向外侧出弯。

9. 自动档:顾名思义就是不用驾驶者去手动换档,车辆会根据行驶的速度和交通情况自动选择合适的档位行驶。

10. 抓地:全程不漂移,尽量贴边走。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赛车术语,想要了解更多术语,建议咨询专业赛车手或查询相关网站。

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

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

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1. 发动机相关术语:- 排量(Displacement):指发动机内活塞往复运动时所形成的气缸容积。

单位通常以升(L)表示。

- 马力(Horsepower):是衡量发动机输出功率的单位,通常以英制马力(HP)或度(PS)表示。

- 扭矩(Torque):指发动机输出的转矩,通常以牛·米(Nm)表示。

2. 车辆性能相关术语:- 加速度(Acceleration):指车辆单位时间内的速度增加量。

- 最高速度(Top speed):指车辆能够达到的最高速度。

- 燃油经济性(Fuel efficiency):指车辆在单位距离内的燃油消耗量。

- 制动距离(Braking distance):指车辆从制动开始到完全停下所需的距离。

3. 车身结构相关术语:- 车身类型(Body type):指车辆的外部结构类型,如轿车、SUV、MPV等。

- 车门数(Number of doors):指车辆侧面的门数量,通常用2门、4门等表示。

- 座位数(Number of seats):指车辆内部的座位数量。

4. 驾驶辅助系统相关术语:- ABS(Anti-lock Braking System):防抱死制动系统,防止制动时车轮锁死,提高制动安全性。

- ESC(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电子稳定控制系统,通过传感器和控制单元,提高车辆行驶的稳定性和操控性能。

- 倒车雷达(Parking sensors):通过超声波或雷达技术检测车辆周围障碍物,辅助倒车操作。

- 自动驻车系统(Automatic parking system):通过车辆传感器和控制系统,实现自动停车操作。

5. 车辆安全相关术语:- 主动安全(Active safety):指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操控性和驾驶者反应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被动安全(Passive safety):指车辆在事故发生时通过特殊设计和安全装备,减少乘车人员受伤和保护车辆结构的安全性。

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

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

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1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1.1机动车power-driven vehicle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1.2汽车motor vehicle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物品);——牵引载运货物(物品)的车辆或特殊用途的车辆;——专项作业。

本术语还包括:a)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c)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1.2.1载客汽车passenger vehicle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1.2.1.1乘用车passenger car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中置轴挂车。

1.2.1.2客车bus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

1.2.1.2.1公路客车interurban bus长途客车interurban bus为城间(城乡)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专门从事旅客运输的客车,包括卧铺客车,即设计和制造供全体乘客卧睡的客车。

1.2.1.2.2旅游客车touring bus为旅游设计和制造、专门用于运载游客的客车。

1.2.1.2.3公共汽车public bus城市客车public bus为城市内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客车,根据是否设有乘客站立区可分为:a)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即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设有座椅及乘客站立区,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繁停站时乘客上下车走动,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的客车;也包括无轨电车,即以电动机驱动,与电力线相连的客车。

[安全生产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安全生产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安全生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前言本标准的附录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7258-1997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中置轴挂车、乘用车列车、电动汽车等概念;将"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明确"农用运输车"实质上是汽车的一类;将"运输用拖拉机"更名为"拖拉机运输机组",明确了拖拉机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

2、在"4.1整车标志"中,⑴删除了GB7258-1997第3.1.1条中的"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的要求;⑵细化了各种类型机动车产品标牌应标明的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均应有中文,允许使用符合规定的柔性标牌(4.1.2);⑶明确了汽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半挂车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规定车辆识别代号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4.1.3);⑷取消了GB7258-1997第3.1.3条中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易于拓印的要求;⑸增加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4.1.5)。

3、在"4.4轴荷及质量参数"中增加了汽车及汽车列车、挂车的轴荷和质量参数的要求。

4、在"4.5核载"中调整、细化了机动车乘坐人数(或乘员数)核定的要求。

5、在"4.8图形和文字标志"中增加了"机动车的警告性文字均应有中文标注"的要求。

6、在"7.2行车制动"中增加了部分重型汽车和挂车应装备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在"7.12.制动报警装置"中规定了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应装备液压传能装置部件失效报警装置的要求及安装具有防抱制动装置的汽车应具有防抱制动装置失效报警功能。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
机动车类型指的是机动车在形式、结构和性能上的不同分类,如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1.汽车:指具有四轮驱动、满足有关安全要求的各种车辆,具有发动
机驱动的道路车辆的总称,通常由四轮装置组成,能在已经修筑的路面上
行使,具有机械作用及较强的运输能力,可以载运人员、货物和行李等。

2.摩托车:指具有两轮驱动、满足有关安全要求的各种车辆,包括有
发动机驱动的四轮车和两轮车。

此类车辆采用汽油、柴油、电能或其他能
源驱动传动装置,常见的摩托车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3.自行车:指以人力踩踏为驱动力源,机械设计允许利用乘车者坐在
车架上踩踏踏板,并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

一般自行车由车架、轮子、
轴承、传动系统、刹车系统等组成。

4.电动自行车:指利用电池或其他电源作为能量来源,以踩踏踏板为
辅助动力,使自行车运行的车辆,也称为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脚踏车。

处理车辆翻车掉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处理车辆翻车掉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处理车辆翻车掉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 为保障车辆行驶安全,预防车辆翻车和掉道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2. 本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车辆翻车和掉道事故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驾驶员和车辆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操纵员、车辆维修工等。

三、术语定义1. 车辆翻车:指车辆因各种原因导致车身倾翻或翻滚的情况。

2. 车辆掉道:指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偏离原定道路或车道,冲出路面的情况。

四、车辆翻车掉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预防翻车事故的措施1.1 合理搭载:根据车辆的载重限制和平衡要求,合理搭载货物或乘客,确保重心稳定。

1.2 安全驾驶:合理控制车速,尤其是在弯道、坡道和复杂路况下,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急刹车或急转弯。

1.3 车辆维护: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及时检修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和轮胎等,确保正常运行。

1.4 防止侧翻:避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受到侧向冲击,如遇到大风、坡度过大等情况,应及时采取减速、减少转向等措施。

2. 预防掉道事故的措施2.1 规范驾驶:驾驶员应保持集中注意力,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驶,不驾驶时使用手机等干扰器具。

2.2 车道保持:在行驶过程中,保持车辆稳定,避免横穿车道,维持车辆与前车的安全距离。

2.3 提前准备:在接近路口、道口等地方提前减速,保持警觉,以免突然遇到危险情况时无法制动。

2.4 合理超车:超车时应提前观察和判断,确认安全后才执行超车行为,并及时回到原车道。

3. 突发翻车和掉道应急措施3.1 突发翻车事故应急措施:3.1.1 保持冷静:驾驶员在发生翻车事故时要保持冷静,迅速评估自身安全状况。

3.1.2 保护车内人员:驾驶员应及时告知车内人员有关疏散和自救的方法,并指导乘客正确使用车内装备。

3.1.3 拨打紧急电话:驾驶员应及时拨打紧急电话,报告事故,并告知具体位置和伤亡情况。

3.1.4 寻求外援:如果无法自救或救援力量不足,应寻求外界援助,如求助周围车辆或向路过行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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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1 有关车辆安全的术语和定义1.1机动车power -driven vehicle 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

1.2汽车motor vehicle 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物品);——牵引载运货物(物品)的车辆或特殊用途的车辆;——专项作业。

本术语还包括:a)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 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c)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 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

1.2.1载客汽车passenger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1.2.1.1乘用车passengercar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 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中置轴挂车。

1.2.1.2客车bus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 个。

1.2.1.2.1公路客车interurban bus长途客车interurban bus 为城间(城乡)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专门从事旅客运输的客车,包括卧铺客车,即设计和制造供全体乘客卧睡的客车。

1.2.1.2.2旅游客车touring bus 为旅游设计和制造、专门用于运载游客的客车。

1.2.1.2.3公共汽车public bus 城市客车public bus 为城市内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客车,根据是否设有乘客站立区可分为:a)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即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 km/h 、设有座椅及乘客站立区,并有足够的空间供频繁停站时乘客上下车走动,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建成区运营的客车;也包括无轨电车,即以电动机驱动,与电力线相连的客车。

b)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即未设置乘客站立区,有固定的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道路运营的客车。

1.2.1.3校车school bus 用于有组织地接送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或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 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1.2.1.3.1幼儿校车school bus for infants 接送3 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上下学的校车。

1.2.1.3.2小学生校车school bus for primary student 接送小学生上下学的校车。

1.2.1.3.3中小学生校车school bus for junior middle school student 接送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生和初中生)上下学的校车。

1.2.1.3.4专用校车special school bus 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3 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车。

1.2.2载货汽车goods vehicle 货车goods vehicle 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1.2.2.1半挂牵引车semi-trailer towing vehicle 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汽车。

1.2.2.2低速汽车low -speed vehicle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

1.2.2.2.1三轮汽车tri -wheel vehicle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 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1.2.2.2.2低速货车low-speedgoods vehicle 低速载货汽车low -speedgoods vehicle 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 的,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1.2.2.3危险货物运输车road transportation vehicle of dangerous goods 专门用于运输符合GB 12268 等相关标准规定的危险货物的货车。

1.2.3专项作业车specical motor vehicle专用作业车specical motor vehicle 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

1.2.4气体燃料汽车gaseousfuel vehicle 装备以石油气、天然气或煤气等气体为燃料的发动机的汽车。

1.2.5两用燃料汽车bi -fuel vehicle 具有两套相互独立的燃料供给系统,一套供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另一套供给其他燃料,两套燃料供给系统可分别但不可同时向燃烧室供给燃料的汽车,如汽油/压缩天然气两用燃料汽车、汽油/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汽车等。

1.2.6双燃料汽车dual-fuel vehicle 具有两套燃料供给系统,一套供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另一套供给其他燃料,两套燃料供给系统按预定的配比向燃烧室供给燃料,在缸内混合燃烧的汽车,如柴油—压缩天然气双燃料汽车,柴油—液化石油气双燃料汽车等。

1.2.7纯电动汽车batery electric vehicle 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的汽车。

[GB/T 19596—2004 的3.1.1.1.1]1.2.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lug -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具有一定的纯电驱动行驶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从非车载装置中获取电能量的混合动力汽车。

1.2.9燃料电池汽车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 以燃料电池作为动力电源的汽车。

[GB/T 19596—2004 的3.1.1.1.3]教练车driving school training vehicle专门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汽车。

1.2.11 残疾人专用汽车vehicle for handicapped driving 在采用自动变速器的乘用车上加装符合标准和规定的驾驶辅助装置,专门供特定类型的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汽车。

1.3挂车trailer 设计和制造上需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能在道路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道路车辆,包括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和半挂车,用于:——载运货物;——专项作业。

1.3.1牵引杆挂车draw -bar-trailer 全挂车draw-bar-trailer 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一轴可转向;——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联结;——牵引杆可垂直移动,联结到底盘上,因此不能承受任何垂直力。

1.3.2中置轴挂车centre axle trailer 均匀受载时挂车质心紧靠车轴位置,牵引装置相对于挂车不能垂直移动、与牵引车连接时只有较小的垂直载荷作用于牵引车的挂车。

1.3.3半挂车semi-trailer 均匀受载时挂车质心位于车轴前面,装有可将垂直力和/或水平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

1.4汽车列车combination vehicles 由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牵引挂车组成的机动车,包括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和铰接列车。

1.4.1乘用车列车passenger/cartrailer combination 乘用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货车列车goods road train 货车和牵引杆挂车或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1.4.2.1牵引杆挂车列车draw-bar trailer combination 全挂拖斗车draw -bar trailercombination 全挂汽车列车draw -bar trailer combination 货车和牵引杆挂车的组合。

1.4.2.2中置轴挂车列车centre axle trailer combination 货车和中置轴挂车的组合。

1.4.3铰接列车articulated vehicle 半挂汽车列车articulated vehicle 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

1.5摩托车motorcycle and moped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a)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 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b) 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 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c)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d)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 ,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1.5.1普通摩托车motorcycle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 ,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 ,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 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

1.5.1.1两轮普通摩托车motorcycle with two wheels 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普通摩托车。

1.5.1.2边三轮摩托车motorcycle with sidecar 在两轮普通摩托车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1.5.1.3正三轮摩托车right three- wheeled motorcycle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普通摩托车,且如设计和制造上允许装载货物或载运乘员,其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 km/h 。

轻便摩托车moped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的摩托车,且:——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 。

1.5.2.1两轮轻便摩托车moped with two wheels 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轻便摩托车。

1.5.2.2正三轮轻便摩托车right three-wheeled moped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轻便摩托车。

1.6 拖拉机运输机组tractor towing trailer for transportation 由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载运货物的机动车,包括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和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注1:本标准所指的拖拉机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 、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手扶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40km/h 、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轮式拖拉机。

注2: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包含手扶变型运输机,即发动机12 小时标定功率不大于14.7 kW ,采用手扶拖拉机底盘,将扶手把改成方向盘,与挂车连在一起组成的折腰转向式运输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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