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甬政发[2013]65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3〕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20日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宁波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行动方案》(甬政发〔2012〕143号),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公共自行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有利于弥补公交不足,提高公交分担率;有利于降低短距离机动化出行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利于保护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
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政府主导、分区建设、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和“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招标、统一管理”【1】,拓展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服务范围,增强公交出行吸引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整体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依托市区日益完善的公交与通信网络,构建以服务网点为主体、以停保基地为保障、以无线或有线网络为载体的与公共交通衔接良好、点多面广、管理有序、使用便捷、运转高效的具有宁波特色的公共自行车系统。
近期(2013年)。
在2012年综合调研基础上,编制公共自行车专项规划,启动并完成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建设。
到2013年12月底,完成600个网点建设,投放公共自行车15000辆,公共自行车系统完成主骨架搭建,基本实现系统化、信息化运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10•【字号】东府〔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9〕8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0日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近年来,东莞机动车保有量持续迅猛增长,衍生出城市交通拥堵加剧、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加大、“停车难、停车久、乱停乱放”现象加重等问题和挑战。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市民群众的停车刚需,提高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实现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协调发展,加快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科学规划,精明管控。
结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工作,编制市镇两级停车设施规划体系,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资源供给结构。
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和密度分区、停车需求发展趋势、道路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科学配置停车资源,综合运用停车收费、停车秩序管理执法、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方式,促进实现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协调发展。
——盘活存量,精准供给。
通过智慧诱导、共享停车、差别化停车收费等方式,加快盘活存量停车资源,着力提高使用率和周转率。
通过挖掘存量空间、保障土地供应、集约开发建设以及差异化配建标准等方式,实现停车资源精准供给,合理保障市镇中心区停车刚需。
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打造一批智慧停车示范项目。
探索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新增停车设施与公共充电设施配套建设。
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方案
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发展的进一步扩大,城市交通问题也日益凸显。
城市公共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方式的代表,已经得到广泛的关注和普及。
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的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方案对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设运营网络、维护管理系统和用户服务等方面,提出一些关键措施和实施步骤。
首先,在城市公共自行车的建设运营网络方面,应建立起完善的基础设施,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指导。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自行车停车场和维修站点:在城市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和繁华地段布置自行车停车场,方便市民借还自行车,并建立自行车维修站点,确保自行车的正常运营。
2.设立自行车道和标识:在城市主要道路和人流密集的区域划定自行车道,并标示好自行车道的位置和方向,增加市民对自行车道的认知和使用率。
3.建设自行车租赁站:在城市各主要地区布置自行车租赁站,方便市民租借和归还自行车。
同时,可以利用智能技术,实现自行车的即时定位和管理。
其次,在城市公共自行车的维护管理系统方面,应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机构和运维团队,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标准。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规范的自行车清洁和维护标准:定期进行自行车的清洁和维护,确保自行车的良好状态和使用寿命。
2.建立自行车调度和配送系统:根据不同地区和时间段市民对自行车的需求进行调度和配送,确保自行车的供需平衡。
3.实施自行车盗窃和损坏的防范措施:利用智能技术,对自行车进行定位和监控,提高自行车安全性,并加强对自行车盗窃和损坏的打击力度。
最后,在城市公共自行车的用户服务方面,应提供方便快捷的使用体验和周到的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宣传推广和培训教育:通过宣传推广活动,提高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的认知和接受度,并提供相关培训教育,提升市民的自行车骑行技能和安全意识。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民对于公共自行车的问题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品质。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1.03.29•【字号】厦城执函〔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203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厦城执函〔2021〕41号市市政园林局:市政协蔡滢委员《关于完善自行车骑行环境的建议》(第20212031号)收悉。
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我局将认真落实委员建议,围绕维护自行车骑行环境,在创新引领、细化管理、落实社会共治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等方面,全面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保障市民“绿色出行、便捷出行、文明出行”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
进一步强化“电子围栏”定点停车措施落实,加强技术创新,督促企业技术团队加强现场测试,提高定位精度;加强运维保障力量建设,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大辐减少乱停放占用非机动车道现象。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
将共享单车乱停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严重影响自行车骑行环境的行为,纳入基层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范围,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加大行政管理及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市容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政企联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共享单车“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以及交通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力促文明用车行为成为共享单车用户的自觉行动,为提升自行车骑行环境营造良好条件。
四是组织共享单车停车点排查,逐步清除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的共享单车停车点。
在去年清除1096个设置不合理停车位基础上,启动新一轮摸排和清除,持续改善非机动车通行条件。
此复。
领导署名:李明泉联系人:熊剑联系电话:5083002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3月29日。
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
四、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2.技术风险:引入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
3.市场风险: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公共自行车的市场竞争力。
4.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户出行安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综合考虑城市人口密度、交通流量、用地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布局。
2.保证租赁点设施完善,包括自行车停车架、候车亭、指示牌等。
3.建立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公共自行车的实时监控、调度与维护。
(三)车辆及设备配置
1.选择符合国家标准、性能稳定的公共自行车,确保车辆安全舒适。
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
第1篇
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发展绿色出行方式成为当务之急。公共自行车作为一种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市民出行质量,本项目旨在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1.提高公共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第篇
公共自行车实施方案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公共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对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本实施方案旨在为我国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详细、专业的指导。
二、目标定位
1.提高公共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促进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
2.完善公共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简介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简介【摘要】目前全国很多城市开始逐步探索实施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为导向的“公交都市”城市战略,2008年5月1日,杭州率先启动运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PBS),该系统发展至今,不仅使公共自行车成为杭州市民出行首选交通之一,起到了低碳环保的作用,还为游客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游杭”模式,多方面扩大了杭州经济增长点,其科学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化更促进了杭州市产业链的进一步升级,使得杭州向国际化大都市又迈进了一步。
【关键词】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低碳环保产业链升级服务标准化为了顺应人口的不断积聚和城市的不断扩建,城市机动化水平也正随之逐步提高和改善,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私家车出行,然而道路拥挤,环境破坏等问题却日益凸显,严重制约了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建设。
为了顺应当今低碳城市发展的潮流,缓解城市道路污染压力,发展非机动化的慢行交通便成为了解决城市交通问题,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
而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出行交通,不仅可以降低环境污染,缓解交通压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又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政府建设维护支出也得到节省,是政府实行“惠民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
2008年初,杭州市委,市政府以提高公共出行分担率,推进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以缓解城市交通“两难”,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决定以“政府主导,公交运作,公益定位,便民利民”为原则,积极构建杭州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
该系统采用公共交通与自行车换乘(B+R)及停车换乘为中心(P+R)相混合的交通发展模式,并将其纳入杭州“五位一体”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之中。
一、杭州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概述2007年底,为了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发展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
2008年3月,杭州公交集团组织实施了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于当年5月进行了第一批试运行,共投入61个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2800辆公共自行车;截止至2013年6月,杭州公交集团共投入3000个服务点,6.97万辆自行车,日均租用量达25.76万人次,日最高租用量达40.24万人次,约占居民非机动出行量的32%。
城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方案
城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方案一、背景在城市交通中,公共自行车作为一种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城市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至关重要。
二、管理目标1.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通过公共自行车系统,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2.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提高自行车的使用率,充分利用资源。
3.环保可持续发展:通过推广公共自行车,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使用,降低环境污染。
三、管理措施1.建设完善的自行车停放站:在城市各个重要节点设置自行车停放站,保证市民方便地租借和归还自行车。
2.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自行车的数量和位置,方便管理人员进行调度和维护。
3.推行身份认证制度:市民在租借公共自行车前需进行身份认证,以确保自行车的正常使用和防止盗窃。
4.完善投放机制:根据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地投放公共自行车,确保能够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5.加强维护和保养:定期对公共自行车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6.建立用户反馈渠道:鼓励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系统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和优化系统的运营管理。
7.开展宣传和培训:通过媒体宣传、展览和培训等形式,加强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认知和了解,提高使用率。
四、运营流程1.用户注册:市民通过手机APP或网站进行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
2.自行车租借:用户通过手机APP或刷卡机租借自行车,系统会自动从用户账户扣除相应费用。
3.自行车归还:用户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站,通过手机APP或刷卡机归还自行车,系统会自动计算使用时间,并收费。
五、数据统计和分析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可以对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包括用户数量、租借次数、使用时间等。
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调整投放数量和位置,提高自行车的使用率,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2.政府拨款:政府可以拨款给自行车系统运营管理机构,用于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补贴等。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6•【字号】市政办发[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3〕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6日西安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缓堵保畅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快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区联动、运营高效,便捷出行、改善民生”的基本原则,加快实现公共自行车与其他公共交通系统的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一)建立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
制定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力争三年内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分级网络,重点核心区域服务半径达到300米,人流相对密集区域服务半径达到500米,一般地区服务半径达到1000米。
(二)改善市民交通出行结构。
力争三年内投入运营公共自行车5万辆,建成服务网点2000个,基本覆盖主城区及各开发区核心区域,自行车出行率提高至15%。
三、运行机制(一)建立市交委会统一领导,市建委、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为主要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政府主导的建设管理机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23•【字号】榕政办〔2017〕327号•【施行日期】2017.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办〔2017〕3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文明用车,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用户骑行行为,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便民利民。
以方便市民出行为根本出发点,通过经营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用户依法使用和文明骑行,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绿色、更经济的出行服务。
2.坚持规范有序。
发挥市场配置作用,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引导用户讲文明,维护正常运行和停放秩序。
3.坚持属地管理。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管服务,依法规范引导。
4.坚持共同治理。
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局面。
二、加强源头调控(三)建立企业备案制度。
在我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在我市设立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包括办公场所、车辆库房、维修点等,并向市城管委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企业的申请报告、营业执照、运营方案等材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京政办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二〇〇八年六月)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综治办〔2007〕79号)和《公安部关于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下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本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现就本市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示范建设更加规范,二手交易更加便捷,打击整治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2008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解决自行车丢失被盗问题是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工作,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一)市公安局要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2号)要求,研究制定派出所备案登记自行车购销台帐具体办法;完善被盗自行车及其涉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严格的案件受理、登记、统计制度,如实将自行车被盗案件纳入治安、刑事案件统计范畴;要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效率,建立盗窃自行车警情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加大打击整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取缔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重点打击盗窃和收赃、销赃自行车团伙,重点整治非法自行车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和收赃、销赃、窝赃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
加强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工作总结
加强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工作总结在城市交通中,公共自行车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对于缓解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起着积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城市公共自行车,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本文将对这些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一、加强自行车停放点建设与管理为了方便市民出行,我们加大了自行车停放点的建设力度。
我们在市区内规划并建立了大量的自行车停放点,并通过加装电子锁和视频监控设备,提高了停车点的安全性。
同时,我们还定期对停车点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垃圾、修复损坏设施,确保停放点的整洁和正常使用。
二、完善自行车租借系统为了提升市民对公共自行车的使用便利性,我们完善了自行车租借系统。
通过引入智能手机APP,市民可以随时通过扫码的方式租借自行车,并且可以实时查询附近自行车租借点的空余车位情况。
同时,我们还增加了自行车更换点的数量,方便市民进行换乘。
三、加强自行车维修与养护工作为了保证公共自行车的正常运营,我们加强了自行车的维修与养护工作。
我们成立了专业的自行车维修团队,定期对公共自行车进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并确保车辆的安全和舒适性。
同时,我们还与一些自行车维修店合作,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维修服务。
四、加强市民安全教育与宣传为了提高市民对公共自行车使用的安全意识,我们加强了市民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
我们通过制作安全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市民传达正确的骑行姿势和注意事项,提醒市民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并鼓励市民共同维护公共自行车的秩序和安全。
五、加强数据分析与管理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情况,并做出合理的管理决策,我们加强了数据分析与管理工作。
通过收集和分析市民骑行的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市民出行的主要时间段和路线,进而根据需求调整自行车租借点的布局和数量,提高自行车的供需匹配程度。
六、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在加强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31•【字号】中府办[2006]91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6〕91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市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为加强和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同标准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分别由市交通、公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
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GB5768)。
建设单位在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在道路红线内设置广告牌前,应征求市公安机关意见,并向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办报建手续。
涉及中心城区范围外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应征求相关镇区意见。
三、市公安机关发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灭失或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通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或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应及时修复或限期纠正。
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由市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联席会议负责。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淮政办秘[2014]11号【发布部门】淮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27【实施日期】2014.0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4〕11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淮北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1月27日淮北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推进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出行,发挥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规划,周密论证,合理布点,便民利民”的要求,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构建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推进节能减排,提高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文明之城”,推进“精致淮北”建设。
二、工作目标制定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建立完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网络,根据人口密集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合理设置服务网点,初步在主城区范围内(包括南湖景区)建成 100 个服务网点,投放公共自行车 3000 辆,倡导绿色出行,有效缓解市区交通压力。
三、实施范围初步在主城区(即相山区区域内东至人民路时代广场、西至人民路曲阳办事处、南至相山路仁和小区、北至东山路科苑小区的范围)和南湖景区实施,待时机成熟后向烈山、杜集推广,实现市域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一)20。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蚌政秘〔2017〕153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蚌政秘〔2017〕1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规范我市共享单车的经营、使用和管理,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保障市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遵循“鼓励、规范、引导、发展”的原则,以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换乘接驳需求为导向,围绕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促进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协调发展,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经营管理体系,明确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为广大市民绿色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发展原则(一)坚持鼓励支持。
以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为出发点,鼓励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市民骑行和停放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支持。
(二)坚持规范引导。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使用守法”的原则,建立市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各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企业承担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承租人自律守规的责任体系,共同推进共享单车在规范中不断健康发展。
(三)坚持统筹调控。
共享单车发展规模应与城市道路资源和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
由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投放节奏和数量,实现全市规模调控。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市民卡系统建设运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实施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市民卡系统建设运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03•【字号】淮政办发[2013]82号•【施行日期】2013.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市民卡系统建设运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3〕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市民卡便民利民作用,大力倡行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决定利用市民卡系统建设运行全市公益性公共自行车系统,现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低碳城市、生态市创建,坚持“市场运作、服务外包、政府补贴”的总体原则,积极利用市民卡系统等现有资源,科学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最终建成广覆盖、高密度、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
二、发展目标淮安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总体发展目标为10000辆公共自行车、400个停车点,实现对市区建成区全覆盖,可满足日均10万人次以上借车需求,对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担率达到8%左右。
分三期建设,其中:2013年实施一期工程,全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规模约为3300辆车、150个停车点,满足日均约3万人次借车需求;2014年实施二期工程,全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再增加3700辆车、150个停车点,总体规模达到7000辆车、300个停车点,可满足日均约7万人次借车需求;2015年实施三期工程,再增加3000辆车、100个停车点,覆盖市区全部区域,达到全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总体发展目标。
三、建设内容及运作模式(一)公共自行车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公共自行车系统具有露天设置、周转使用、信息管理、调度保障等特点,其建设内容为:1.投放轻便耐用、美观大方、整车防锈的具备防盗非标件、免充气车胎、电子身份识别装置等符合公共使用需求的公共自行车。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3(000)010
【摘要】<正>甬政发(2013]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6页(P4-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口岸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宁波市落实“三互”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2.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市区公交车、出租车、港区集装箱卡车改用天然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J],
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波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J],
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J],
5.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0~2022年)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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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20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20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厦城执函〔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20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厦城执函〔2017〕74号市市政园林局:由市政协转来的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2016号“关于协同推进我市公共自行车共享发展的建议”收悉。
根据职责分工,非机动车在人行道等公共场所乱停放的执法工作由我局负责。
我局作为该提案的会办部门,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共享自行车作为城市交通的新生事物,极大的方便了市民出行,为改善城市交通和减少污染提供了新思路、新举措,受到市民的欢迎,我局十分支持。
但这些共享自行车企业由于管理不到位,乱停放现象突出,给市容市貌、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加强共享自行车的停放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共享自行车占道停放执法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共享自行车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发布。
同时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跟踪了解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关于共享自行车管理方面的做法,学习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二是联合市政园林局建立了共享自行车微信协调群,将共享自行车企业、市政部门、各区城管执法部门有关人员拉入微信群,对共享自行车乱停放等现象及时在微信群内发布,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三是依法对乱停放实施行政处罚。
截至3月15日,思明、湖里区城管执法部门已暂扣了697辆(思明420辆,湖里277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行等违法停放的共享自行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3.03.13•【字号】厦城执函〔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交通局:台盟厦门市委丘岱委员《关于发展我市绿色低碳交通的建议》(第20232029号)收悉。
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接该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办理工作小组,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与主办单位沟通,统一办理方向与路径,务求提高办理质量,进而提升工作实效。
二、措施与成效(一)构建并完善了共享单车监管平台。
2019年,针对我市共享单车投放量较大,路面停放秩序不佳影响市容秩序问题,我局依托智慧城管平台,着手构建“共享单车监管平台”,经过几年的努力,已初步建成。
该监管平台集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相关数据,将在厦运营的三个品牌的共享单车定位、状态、轨迹,以及调度车辆、运维人员的定位、轨迹汇合在一个平台管理,初步实现了对共享单车的实现监控、调度等功能。
(二)着力促进低碳出行。
近年来,我局协同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持续优化共享单车出行体验,不断推动共享单车硬件升级换代,在2020年8月,全国率先更换基于北斗定位技术的分体锁单车基础上,拟于今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完成最新一代共享单车更换,该型单车对座垫、安全部件及运行机构进行了优化升级,骑行更加轻便、体验更加人性化,投用后市民的骑行意愿将进一步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我市共享单车活跃用户通过骑行人均减少碳排放34.1千克,比2021年同期比增14.4%。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当前,囿于我市土地资源供应紧张,慢行系统构建不完善,非机动车道不连续、不成体系,制约了低碳出行方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