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模式及三大城市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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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六种模式

新形势下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六种模式

新形势下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六种模式展开全文基础设施投资将继续作为2021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且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层面首提“社会资本参与”,意义重大。

在此大背景下,2021年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工作将有别于往年,不太可能出现投融资模式的主流模式,而是更多地谋求适合项目自身特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有序开展项目投融资模式的设计和组合。

如下笔者列举了若干种或将使用到的投融资模式和交易结构。

下面介绍一下常见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1. 政府专项债券根据《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中的要求,各市县要求具备相应的额度才能发行专项债。

专项债实行配额发行,同时要求发行专项债券建设的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实现资金自平衡。

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4.49万亿元,较2019年提高了57.8%。

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逐渐产生使用效率不高、借新还旧、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2020年12月23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并明确指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2021年1月,财政部印发的财预〔2021〕5号以及2月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财办预〔2021〕29号文件,除要求对专项债项目实施穿透式监测外,再次强调了合规审核与风险防范。

2021年3月财政部已按程序提前下达各地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700亿元。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新增专项债额度总计36500亿元。

已经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额度占总额度比重约49%。

各地均要求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对应到具体项目。

2.城投公司投资建设城投模式是将项目交给本级平台公司谋划实施项目建设,并由平台公司负责资金筹划。

城市片区开发投融资政策及分析

城市片区开发投融资政策及分析

城市片区开发投融资政策及分析引言:城市片区开发是指对城市定义的区域进行综合性开发和规划,目的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然而,城市片区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涉及到土地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有相应的投融资政策来支持和保障这一过程。

本文将分析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政策,并进行评估和分析。

一、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1.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片区开发需要配套的交通、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土地出让收入可以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片区开发的顺利进行。

2.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片区开发也需要建设公园、广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土地出让收入可以用于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3.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城市片区开发需要保护环境、生态恢复,土地出让收入可以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4.民生事业:土地出让收入还可以用于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的投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二、政府补贴和贷款支持由于城市片区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有时企业或机构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给予支持:1.政府补贴:政府可以向开发企业或机构提供补贴,用于支持土地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城市片区的开发。

2.优惠贷款:政府可以提供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用于支持城市片区开发的资金需求。

这些贷款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还款,减轻了企业在开始阶段的资金压力。

三、推动多元化投融资除了政府的投融资支持,城市片区开发还可以通过推动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来获得资金支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投融资方式:2.债务融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或借款来融资,这样可以通过债务进行资金补充,增加企业的投资能力。

3.合作开发: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或机构进行合作,共同进行城市片区的开发。

这样可以共享资源、减轻投资压力,并且可以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片区开发建设的模式及融资方式

片区开发建设的模式及融资方式

片区开发建设的模式及融资方式一、片区开发建设的模式1.PPP模式(政府与民间合作模式)PPP模式是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的一种模式,由政府出资和民间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和维护片区。

在该模式下,政府通常负责提供基础设施和土地等资源,民间资本则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双方共同分享投资回报。

这种模式能有效分担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模式是指建设、运营和移交的一种模式,通过与专业开发商合作,在既定期限内由开发商承担建设、运营和维护责任,期满后移交给政府或其他相关方。

在此模式下,开发商负责筹集资金、进行规划和建设,并通过运营收入回收投资。

3.混合所有制模式混合所有制模式是指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的一种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出资和企业、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片区,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

4.直接政府投资模式直接政府投资模式是指政府直接出资进行片区开发建设的一种模式。

政府通过拨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

这种模式下,政府对开发建设具有直接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二、片区开发建设的融资方式1.推介/引资政府可以通过向国内外投资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推介片区项目,吸引他们投资建设。

这种方式常常需要在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优惠条件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本的力量来共同参与片区开发建设。

2.开发商投融资政府可以与开发商合作,通过建立合资或合作企业的方式进行片区开发建设。

开发商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或融资渠道,投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3.债券融资政府可以发行债券来筹集片区开发建设的资金,通过融资渠道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债券的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市场需求来确定。

4.政府投资政府可以通过自有资金,如财政预算等方式,直接投资片区开发建设。

政府投资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并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投融资模式是指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取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以下是五大投融资模式的全面解析。

1.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盈利、积蓄、借款等渠道获取资金。

这是最传统的融资方式,相对较为稳定和可控,但资金规模有限。

自筹资金的优势在于可以避免资金的债务压力和利息支出,但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要求较高。

2.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引入投资者的方式获取资金。

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可以吸引到资本市场的资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

同时,投资者对企业的发展也具有利益相关性,可以提供跨部门的资源和经验。

但股权融资也会带来股东权益分散和管理决策的复杂性等问题。

3.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发行债券来获取资金,债券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债券融资,企业可以灵活获取资金,同时可以通过债券市场来进行融资和交易。

债券的优势在于稳定的利息支付和较低的市场风险,但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债务压力和利息支出。

4.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企业向银行贷款获取资金,一般以企业的信用和还款能力为基础。

银行贷款通常相对较为便利和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来调整贷款额度和期限等。

但贷款的优势在于利息支出较高,对企业的资金流压力较大,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抵押物。

5.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发行股权,以获取资金。

与公开发行股票不同,私募股权融资的对象有限,一般限定为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富有经验的投资者。

私募股权融资可以为企业提供大额的资金支持,同时可以利用投资者的资源和经验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例举新型智慧城市的投融资模式

例举新型智慧城市的投融资模式

(五)新型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1、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模式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云数据中心、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城管、智慧旅游等领域,涉及到城市社会民生、产业经济、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

新型智慧城市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运营成本高的特点,仅仅依靠依靠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已远远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如何综合考虑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特点,合理选择投融资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参考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经验,目前新型智慧城市投融资模式主要有以下一些模式。

(1)政府投资和运营模式政府为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提供全部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归政府所有,项目的运营和维护也由政府承担。

此模式适用于一些涉及到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战略设施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如政府数据库建设),经济较发达城市也多采用此模式。

(2)政府投资企业运营模式政府为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提供全部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私营企业与政府签订协议,项目的技术支持、运营和维护交由私营企业来负责,政府向私营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运营项目产生的收益归私营企业所有或政府和私营企业共同分享。

此模式适用于私人投资不具经济性,政府运营不具经济性,但政府投资建设完成后由第三方运营能提升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3)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模式BOO模式。

即建设-拥有-经营,政府授权企业承接智慧城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全部任务,并负担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项目建设完成后的使用和经营权由企业一直掌握,企业从政府和个人用户方面收取费用,政府支付公共服务所占用的资源,个人用户付费购买增值服务。

此模式适用于民生类服务。

BOT模式。

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规划项目建设要求,通过契约方式授予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专营权,由企业融资建设和经营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投资款,回收投资并赚取收益;特许权期限届满时,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精品文档]TODSODAOD三大规划模式

[精品文档]TODSODAOD三大规划模式

TOD SOD AOD三大城市开发模式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息、政策等的垄断,通过合理的运作,从社会筹集资金。

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

所谓TOD,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

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赵燕菁,5667 )。

TOD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内的“熟地”。

基于TOD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概念,最近南京市正以此理念重新规划新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和建设时序。

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

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的开发模式,即城市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规划将行政或其他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迁移,使新开发地区的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步形成,进一步加大“生熟”地价差,从而同时获得空间要素功能调整和所需资金保障。

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是当年青岛市政府出让了老城区用地,而率先进入新区,实现了城市功能转移、空间疏解与优化、政府财政状况改善等多重目标。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SOD尤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转移,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示范效应和心理预期效应,是无法衡量的。

AOD(Anticip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即规划理性预期引导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整合概念,是一种城市经营的新手段。

如果说,TOD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信息带来的优势而进行城市经营。

城市更新九种投融资模式介绍

城市更新九种投融资模式介绍

城市更新九种投融资模式介绍城市更新是指通过对城市建设进行改造和更新,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为了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融资工作。

以下是九种常见的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介绍。

1.政府出资模式:政府作为城市更新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通过拨款、贷款等方式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政府出资模式通常适用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政府承担主要的资金压力和风险。

2.建设-运营-转让模式:也称为BOT模式,即建设-运营-转让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或投资方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投资方。

这种模式适用于具有较长回报周期的项目,可以减轻政府的投资压力。

3.PPP模式: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

PPP模式通常适用于公共设施、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项目,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优势互补。

4.外资引进模式: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吸引外资,提高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整体效益。

外资引进可以通过吸引外国投资者、跨国公司等形式进行,可以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支持。

5.债务融资模式:债务融资模式是指通过借贷资金进行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

债务融资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进行,可以为项目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但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风险。

6.股权融资模式:股权融资模式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或购买股份等方式进行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城市更新项目的股权来获取项目回报,并参与项目的管理和决策。

7.专项基金模式:专项基金是指由相关机构或企业设立的用于投资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池。

专项基金可以由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等发起设立,并通过各种投资策略进行资金运作,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8.基础设施投资模式:城市更新项目通常伴随着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因此基础设施投资模式非常重要。

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

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

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引言在当今社会中,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决定了项目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而承包模式则决定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探讨建设项目投融资与承包模式的相关内容,并分析其对项目的影响。

一、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模式是指项目资金来源以及资金如何投入项目中的方式。

常见的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包括政府投资、合作开发、民间资本投资等。

1. 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是指由政府出资进行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直接从政府的预算中拨款,用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包括土地征用、施工、设备采购等。

政府投资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具有较大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然而,政府投资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资金可能会受到政府预算限制、政府决策过程可能较为繁琐等。

2.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是指政府与企业或其他投资主体共同进行建设项目的投融资。

在合作开发模式下,政府与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合作开发模式的优势在于充分发挥了政府和企业各自的优势,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共享和风险分担。

然而,合作开发模式也需要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能力和协调能力较强,否则可能会出现矛盾和风险。

3. 民间资本投资民间资本投资是指由私人或企业进行建设项目的投融资。

民间资本投资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项目建设效率。

此外,民间资本投资模式也能够提供更多的项目选择和灵活性。

然而,民间资本投资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投资主体的信用风险、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等。

二、建设项目承包模式建设项目的承包模式是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关系和责任分配方式。

常见的建设项目承包模式包括总承包、分包和施工管理。

1. 总承包总承包是指由一个承包商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交付。

总承包模式的优势在于由一个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协调性和综合效益。

然而,总承包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承包商的能力和信誉风险等。

国内外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分析

国内外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分析

国内外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分析1引言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建设起步晚,而且出现问题较多,导致地方政府在筹集资金进行社会性建设时受到巨大的阻力,社会资源配置分散且浪费较多,让地方企业的发展动力下降,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进程。

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发展,能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国地方经济的发展。

为了实现地方建设资金的需求,通过对融资模式的规范和对债务风险进行防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逐步建立起完善、规范、可持续化的投融资体制。

2中国典型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虽然起步较晚,但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模型,且各具特点,可按不同特点进行分类。

本文简单的对其进行两种分类介绍。

2.1按地域划分2.1.1“上海模式”上海模式是指投资主体由一个变为多个、投资管理由直接变为间接、资金渠道由单一变为多渠道,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资格局。

其主要运作方式有:(1)通过具有政府性质的投资公司来实现融资,并建立和完善举债机制。

(2)采用土地批租的方式,逐步将资源转变为资金。

(3)借助资本运作拓宽市场化融资规模。

(4)借助政策指引,发挥政府投资公司的作用,扩大筹资渠道和筹资额。

“上海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二是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及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由于敢于创新,上海逐渐改变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融资方式、管理模式等,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新路。

同时充分利用上海的优越战略位置,成立专门的公司来利用外资,以达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

2.1.2“重庆模式”“重庆模式”为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渝富公司与八大投资集团合作形成的地方投融资体系。

其运作模式为:为了让公司的资产符合贷款的要求,政府将城市资源划给投资企业,并按照政府的规定,这些公司将资金借给给其他项目法人。

八大投资集资集团(“八大投”)指的是八大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投资类集团,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资金问题和建设问题,它的成立主要是为解决政府无力提供而经济发展有需要的资金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一、政府出资模式:政府出资模式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投入资金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这种模式有利于政府弥补运营成本和亏损,并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但政府承担了较大的财政压力。

二、商业开发模式:商业开发模式是指政府通过向私营企业出售土地或开发权利,获得资金用于投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私营企业在开发土地的同时,还需按照约定向政府出资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但需要政府与企业之间进行良好的合作,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三、运营权出让模式:运营权出让模式是指政府通过招标或拍卖等方式,将城市轨道交通的经营权出让给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则需要支付一定的权益金或运营补贴给政府。

这种模式可以吸引私营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高投资效率,但也需确保私营企业具备运营能力和资源。

四、公私合作模式:公私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企业共同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共同承担建设及运营风险,并按照约定分享运营收益。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和私营企业的资源优势,优化投融资结构,但需要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机制。

五、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是指政府将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权委托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则需要支付给政府一定的特许权利金,并自行承担建设及运营风险与收益。

这种模式可以吸引私营资本投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但特许经营者需要具备充足的资金和管理能力。

六、债务融资模式:债务融资模式是指政府通过发行债务工具(如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从社会吸收资金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

这种模式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筹集资金,但也需要政府具备偿债能力和管理债务风险的能力。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可以多种多样,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当的模式,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行。

片区开发的十种融资方式、流程、模式

片区开发的十种融资方式、流程、模式

片区开发的十种融资方式、流程、模式区域综合开发,实践中又称片区综合开发、城镇综合开发。

区域综合开发在我国现行的法规政策中尚无统一和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在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的前提下、对具有一定规模、相对成片的区域进行系统性改造、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关键内容通常包括战略定位、规划设计、土地一级开发、基建公服建设、产业和内容导入、运营管理等,常见形式包括旧城改造、工业园区、产业新城、特色小镇、旅游综合体等。

本文对区域综合开发在不同阶段下的形式和特点进行总结归纳,梳理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目的现状、92号文的对综合开发项目带来的困境、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目的主流模式、三种开发类型的区别与流程、片区开发的十种融资方式,为参与片区开发的各类主体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目的现状(一)基本概念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综合开发项目”),实践中也称片区综合开发或园区综合开发项目,在我国目前的法规政策中对其尚无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讲,是指在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的前提下对成片区域进行系统性地改造、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行为,通常会包括土地一级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的产业导入服务等内容。

从PPP项目角度看,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将项目划分为19个一级行业,其中“城镇综合开发”类项目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即以PPP模式实施的综合开发项目,其下包括园区开发、城镇化建设、土地储备、厂房建设和其他5个二级分类。

(二)综合开发项目的常见实施模式二、92号文的对综合开辟项目带来的困境提出为标准PPP项目运作,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一方面要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另一方面要集中清算分歧规的已入库项目,并对各类分歧规情形作了详细的列举,勘称近几年PPP大规模推广以来国家层面所出台的最全面、最详细的负面清单。

从92号文的具体规定来看,与后续综合开辟PPP项目的施行特别相关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题目:(一)纯政府付费类的综合开辟项目将会受限另外,从国内现行的政策传导机制和行政管理体系来看,地方政府为规避行政风险,每每会对国家政策进行过度解读和履行,尽管92号文规定使用的是“审慎开展”的表述,不排除地方实操层面将之异化为“禁止开展”的可能性。

以投融资模式创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以投融资模式创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中国产经CHINESE INDUSTRY &ECONOMY中国产经Chinese Industry &Economy摘要:国务院在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突出重要性。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缺口较大等投融资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建设进程及质量。

为此在“六稳”、“六保”背景下探究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创新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本文分析了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创新投融资模式的重要意义,提出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思路,以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物质基础。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但资金短缺等问题长期存在。

随着我国放管服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传统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具有突出现实意义。

一、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存在的问题(一)投融资渠道窄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一般可分为:能源供给、给排水、道路交通、通信、环境卫生以及城市防灾等六大系统,细分门类多,涉及投资主体广。

整体上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等传统投融资模式为主,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项目融资等市场化融资占比仍有待进一步提升[1]。

随着新基建的到来,基础设施的属性更加复杂多元,传统投融资模式的局限性进一步凸显,迫切需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展投融资渠道。

(二)资金缺口较大城市基础设施以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为主。

公共产品的市场化融资能力较差。

准公共产品一般投资回收期长,短期经济效益相对较差,也难以满足建设及升级等建设需求,在融资上也容易受限,不容易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青睐,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也多持观望态度。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新开发和城市更新叠加,传统基建升级和新基建投入交织,资金缺口大的困难预期长期存在。

城投公司参与新区开发的运作模式

城投公司参与新区开发的运作模式

城投公司参与新区开发的运作模式1.项目合作模式:城投公司可以与政府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进行新区开发项目。

政府会提供土地资源和政策支持,城投公司则负责投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环节。

双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共同分享风险和回报。

2.资金支持模式:城投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资金,为新区开发提供资金支持。

通常情况下,城投公司会与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融资模式,从而满足新区开发的资金需求。

3.专项基金模式:城投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新区开发项目。

这些基金可以由政府、城投公司自身、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

4.公私合作模式:城投公司可以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公私合作的方式进行新区开发。

城投公司可以负责项目的策划、管理和运营,社会资本则负责投资和建设。

通过公私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提高新区开发的效率和质量。

5.全产业链模式:城投公司可以通过整合自身资源,构建新区开发的全产业链模式。

从土地收储到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再到运营管理和销售租赁等环节,城投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业务板块和实力,实现全流程的参与和控制。

6.引进外部合作模式:城投公司可以引进国内外优秀的企业和专业团队参与新区开发。

通过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合作,城投公司可以引入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提升新区开发的水平和竞争力。

总的来说,城投公司参与新区开发的运作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

这些模式都是为了实现新区开发的快速推进、优质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解析EOD七大融资模式及收益来源

解析EOD七大融资模式及收益来源

解析EOD七大融资模式及收益来源EOD投融资模式指的是钱从哪里来,如何来的问题。

我们对已经落地的EOD项目进行归类总结,得出目前EOD项目可以采取政府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等政府主导模式,以及PPP模式、ABO模式、投资人+EPC、特许经营+EPC等政企合作模式加速投放,必要时可通过政策性银行融资解决,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具体模式选择由项目特征、社会资本方谈判结果来定。

一、EOD投融资模式1、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模式即前期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为项目获得融资,项目的收入可以作为还款来源。

这种模式在融资方面信用评级高、成本低等优势就更加明显。

在这两批试点项目中,用债券作为项目融资来源的项目并不鲜见。

2、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即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基金作为创新型的融资方式,一般是投资在盈利性高、回报期短的项目中,基金开始扶持创新产业的发展。

环保产业作为七大创新产业之一,逐渐受到了各类基金的重视。

EOD项目也享受到了部分基金投资的红利。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PPP模式是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一种长期合作关系。

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一种伙伴式合作关系。

具有促进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合理分配风险,提高项目市场化运作效率等优点,有利于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PPP模式近年来受入库限制,数量逐步减少,在EOD项目中,PPP具有一定可行性。

政府采用引入投资建设人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与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依法成立项目公司(SPV公司),项目通过生态综合修复和片区综合开发两部分实施。

收益构成方面,一方面是政府付费部分,即针对生态环境治理部分政府购买、运营管养服务;二是使用者付费部分,即产业运营项目,盘活经营性资产;三是政府方提供的额外收益,入生态治理后的土地指标增加增收、专项补助资金等来源。

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探讨

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探讨

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探讨【摘要】城建项目的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从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的概述、分类、比较分析、影响因素和选择策略等方面展开探讨。

通过对各种投融资运作模式的比较分析和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帮助城建项目的投资者和决策者选择适合的运作模式,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运作效率。

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的策略和方法,以及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有效实践经验,为城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城建项目的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持续进步。

【关键词】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探讨、概述、分类、比较分析、影响因素、策略、适合、未来研究、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城建项目投融资是城市建设领域中的重要环节,关乎城市的发展和改善。

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口增长、产业发展的不断壮大,都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城建项目。

如何选择适合的投融资运作模式,对于城建项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研究背景部分将对城建项目投融资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探讨各种投融资模式的特点和应用情况。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种投融资模式得到了尝试和实践,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主导的传统投融资模式在面对项目融资难、资金回笼慢等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而PPP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但也存在着监管不足、风险分担不明确等难题。

通过对城建项目投融资的研究,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企业更好地选择适合的投融资运作模式,推动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部分将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1.2 研究意义城建项目投融资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

选择合适的投融资运作模式对于城建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城建项目投融资运作模式选择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策略

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策略

Real Estate/楼市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策略文/连 捷为了顺应现代化城市发展整体规划,要结合片区开发投融资要求,匹配可行性方案,充分发挥片区资源优势,从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片区开发工作中,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落实相应工作,明确具体开发内容才便于制定后续管控策略。

一方面,若是从片区开发的基础要求,主要分为区域系统规划编制内容,并且利用标准管控流程,完成区域运营管理、投融资管理、区域招商管理等工作。

另一方面,若是从投资建设的角度分析,则片区开发工作中,主要涉及土地整理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并且,相应的工作适用于城建改造、扶贫开发以及新城建设等领域。

本文以某城市片区开发项目为例,业务合作对象为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国有企业(含投融资平台公司)、社会资本方(包括投资人、建设方、运营方、开发商等),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操作分为筹划阶段、准备阶段、采购阶段以及执行阶段。

在确定实施主体后设计投融资模式,并编制实施方案和采购社会资本方。

而在投融资模式设计方面,项目总体开发投融资模式和局部开发投融资模式中确定相应思路,选取专项债模式、PPP模式或者是投资人+EPC模式等。

城市片区开发投融资具体设计内容在城市片区开发投融资工作中,要结合片区发展规划落实相应工作,保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践行全过程管理控制方案,从而实现开发投融资工作的全面升级。

要从完善定位出发,结合部门需求和城市要求细化投融资策略,并且依据实际标准完善流程和运作模式的处理工作,打造多元合理的具体设计方案。

首先,完善定位分析。

在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中,片区开发工作要充分关注区域运行特点,并且积极落实全面综合性管控方案,打造综合性开发方案,从而满足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在投融资项目规划进程中,要明确了解城市的发展情况,配合科学业态比例设计规范,全面评估资源要求和资金链结构,打造精准性较好的财务预算方案,以保证能为后续项目执行以及投融资管理提供较为完整的数据支持。

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措施探析

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措施探析

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措施探析摘要:在实际的城市资源管理中,需要有效的对城市片区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根据片区开发的实际,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措施,其主要的目标就是通过各种因素的分析,积极构建完善的投融资管理措施,以便确定最优的区域统筹规划,实现对区域经济有效运行发展的目的,促进城市片区经济运行发展。

关键词:城市片区开发;投资;融资;措施正常情况下,城市片区的资源开发和投融资具有多种不同的模式,不同的模式具备的类型不同,但是总体上可以将类型分为政府主导、全部由市场主导与政企合作等,现阶段利用最为广泛的投资模式还是政府投资、企业运作的方式[1-2],只有政府和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对二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方可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共用承担,促进城市片区经济利益的提升和产业发展。

一、城市片区开发的投融资框架设计1.1定位设置在实际的城市建设发展中,对于片区资源的开发还需要充分的考虑地区的运行发展特点,然后通过利用综合性的开发方案,催你项目投融资计划的实施,促进对片区形式全方面的了解,通过科学的业态比例设计,构建完整的财务预算方案,从而为后续的方案实施和投资计划设定提供足够的数据支持。

1.2细化投融资策略城市片区开发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片区发展特点,在进行投融资计划指导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多方面要素:首先需要建立明确的滚动开发机制,这个过程中只有详细分析城市的运行发展状况,方可明确开发时序。

比如: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中,需要充分的考虑资金回笼的因素,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要设定最小的资金投资方案,通过方案的设定,确定完善的开发项目,从而让其为后期的资源开发和整理提供足够的保证,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应该设定科学的联动开发模式,保证在城市片区项目的建设中,能够通过不同种类资源的整合和联动方案的确定,合理的选择不同区域特点,发挥项目建设的优势,为区域的经济稳定运行提供足够的保证。

1.3优化编制流程在实际的城市片区项目开发中,应该积极的做好投融资项目规划,根据相关工作经验的利用,提前做好流程编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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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开发模式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息、政策等的垄断,通过合理的运作,从社会筹集资金。

TOD (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

所谓TOD ,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

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赵燕菁, 5667 )。

TOD 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 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内的“熟地” 。

基于 TOD 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概念,最近南京市正以此理念重新规划新轨道交通线路的走向和建设时序。

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

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的开发模式,即城市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规划将行政或其他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迁移,使新开发地区的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步形成,进一步加大“生熟”地价差,从而同时获得空间要素功能调整和所需资金保障。

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是当年青岛市政府出让了老城区用地,而率先进入新区,实现了城市功能转移、空间疏解与优化、政府财政状况改善等多重目标。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 SOD 尤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转移,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示范效应和心理预期效应,是无法衡量的。

AOD ( Anticip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 )即规划理性预期引导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整合概念,是一种城市经营的新手段。

如果说, TOD 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信息带来的优势而进行城市经营。

AOD 则是政府充分利用发布规划信息的诱导作用来进行城市经营。

政府通过预先发布某些地区的规划消息,公开相关信息,来激发、引导市场力量进行先期的相关投入,以尽快形成与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外围环境和所需氛围,以便于政府在最为适合的时机,以较小的投入即可实现原先的规划建设意图。

例如,在“杭州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中”,针对未来远期要形成的CBD 地区,就提出导入AOD 的概念:在钱江新城南岸(未来 CBD 核心区)以低廉的土地价格预征土地,并向社会明确发布政府未来的规划意图信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心理预期,引导开发商在周边地区进行相应的开发,促使CBD 所需的配套环境和氛围尽快形成。

届时待建设时机与项目储备成熟,政府再进行CBD 核心区的开发就是水到渠成了,一定也可获得高额的土地资金回报。

上叙三种模式中,土地都是城市经营的关键。

由此可见,土地是土地资产是城市建设资金稳定可靠的来源,要建立政府垄断的城市建设用地供应体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非饱和适度供应,合理调控土地和房地产价格。

通过调控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城市建设总量和房地产开发总量。

全面推行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的用地以外,无论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划拨土地,都要通过政府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实行以地生财,增加城市财源。

大力推行城市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聚集资金。

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收益应上缴城市政府,列入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BT 模式的概念1.BT 是英文 Build (建设)和 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 --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BT 模式是 BOT 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目前采用 BT 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 模式产生的背景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 模式的运作1.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 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项目竣工后,按 BT 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政府在 BT 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 BT 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

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 BT 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实施 BT 模式的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30 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 (BT) 、建设 --经营 --转让(BOT) 、建设—拥有 --经营 (BOO) 、建设 --拥有 --经营 --转让(BOOT) 等方式组织实施。

”BT 模式的运作过程1.项目的确定阶段:政府对项目立项 ,完成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工作;2.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政府确定融资模式、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3.项目的合同确定阶段:政府确定投资方,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4.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各方按 BT 合同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项目的移交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BT 模式的特点1.BT 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内的;3.BT 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 BT 模式的重点是 B 阶段;4.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5.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BOT 的模式概念BOT 是英文 Build - Operate- Transfer 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所以, BOT 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BT 模式的概念1.BT 是英文 Build (建设)和 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 --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BT 模式是 BOT 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目前采用 BT 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 模式产生的背景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公私合作关系公私合作关系(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

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

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营公司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

公私合作关系( PPP)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

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

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

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

PPP模式的例子有:设计建造( 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运营与维护合同(O&M):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

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 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

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拥有、运营( 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

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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