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抚养费抚养方可以支配吗?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法律的规定和机构
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法律的规定和机构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是家庭法律中常见的争议点。
为了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家庭的稳定,法律对于抚养权的监督和赡养费的执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立了相关机构。
本文将就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机构进行探讨。
一、抚养权的监督和执行法律的规定1.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十二编第一章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如果父母离异,抚养权的归属将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进行判断。
2. 关于监督和执行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来明确抚养权的监督和执行事宜。
例如,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对于抚养权的监督和执行的指导。
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法律的规定1. 《婚姻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于赡养费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
2. 监督和执行机构的设立为了确保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我国设立了相关机构以监督和协助执行赡养费的支付。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都会参与其中,确保赡养费的有效执行。
三、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机构1.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为最高的司法机构,负责对于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人民法院还通过开展相关法律援助活动,帮助无力支付赡养费的一方进行维权。
2. 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会对于抚养权的行使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双方都能履行抚养义务。
同时,人民检察院也会对于赡养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机构,他们也参与了抚养权和赡养费的监督和执行工作。
上海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上海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确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标准。
上海作为中国的一线城市,在这个问题上有着自己的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介绍上海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定义与意义离婚子女抚养费是指离婚后,由未成年子女的一方要求对方支付的赡养费,目的是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良好的抚养和生活条件。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责任通常由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承担。
在上海,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准确计算十分重要,不仅要照顾到孩子的生活费用,还要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和发展需求。
因此,确立合理的标准对于保障子女权益和维护离婚后的家庭稳定至关重要。
二、上海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上海市民政局根据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市区生活水平等因素,制定了一套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收入比例法根据双方收入比例,按照不同比例制定相应的抚养费标准。
例如,如果母亲的收入是父亲的2倍,那么父亲应支付的抚养费应为孩子需求的2/3。
2. 生活费标准法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和生活水平,制定相应的生活费标准。
上海市规定,每月的生活费标准为孩子所在城市居住户籍最低生活费指导线的2倍。
3. 抚养费补贴法如果离婚后,监护人需要承担孩子其他费用,如医疗费、教育费等,可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向另一方申请相应的抚养费补贴。
三、上海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执行与争议解决上海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确保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
其中包括:1. 法律保障上海市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和执行,如《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确保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权益得到保护。
2. 问责机制上海市民政部门建立了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责机制,监督执行情况,对未按时支付或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进行处罚。
3. 调解与仲裁如果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费存在争议,可通过法庭、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等渠道进行调解和仲裁,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民法典子女抚养费有否执行分配优先
民法典⼦⼥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
抚养未成年⼦⼥是⽗母的法定义务,如果⽗母不承担抚养责任的,⼦⼥可以要求⽗母交付抚养费。
如果因抚养费产⽣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抚养费是不是执⾏分配优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
民法典对⼦⼥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没有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抚养费可以先予执⾏的,所以抚养费有权优先分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千零六⼗七条【⽗母的抚养义务和⼦⼥的赡养义务】⽗母不履⾏抚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独⽴⽣活的成年⼦⼥,有要求⽗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不履⾏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或者⽣活困难的⽗母,有要求成年⼦⼥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千零⼋⼗五条【离婚后⼦⼥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由⼀⽅直接抚养的,另⼀⽅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在必要时向⽗母任何⼀⽅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百零六条先予执⾏范围
⼈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医疗费⽤的;
(⼆)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的。
通过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抚养费有否执⾏分配优先没有规定。
但《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的案件,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所以抚养费有权优先分配。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2024版离婚抚养费支付及管理细则
2024版离婚抚养费支付及管理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抚养费的定义及支付对象1.1 抚养费的定义1.2 支付对象的确定第二条:抚养费的支付标准2.1 支付金额的确定2.2 支付金额的调整第三条:抚养费的支付方式3.1 定期支付3.2 一次性支付第四条:抚养费的支付时间4.1 首次支付时间4.2 后续支付时间第五条: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5.1 管理方式5.2 使用范围第六条:抚养费的监督6.1 监督方式6.2 监督机构第七条:抚养费的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第八条:抚养费的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第九条:抚养费的变更和解除9.1 变更条件9.2 解除条件第十条:抚养费的终止10.1 终止条件10.2 终止后的处理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1.1 生效条件11.2 终止条件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12.1 解释权归属12.2 修改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争议解决13.1 争议解决方式13.2 争议解决机构第十四条:合同的违约责任14.1 违约情形14.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费的定义及支付对象1.1 抚养费的定义:本合同所称抚养费,是指甲方(父亲/母亲)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乙方(子女)支付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
1.2 支付对象的确定:抚养费的支付对象为乙方(子女),如乙方年满18周岁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甲方不再支付抚养费。
第二条:抚养费的支付标准2.1 支付金额的确定: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收入、乙方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需要确定。
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2.2 支付金额的调整:如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协商调整抚养费的支付金额。
调整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抚养费的支付方式3.1 定期支付: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定期向乙方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
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一、概述子女抚养费是指离婚、分居等情况下,由一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等费用负责的一种经济责任。
为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家庭稳定,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依据、计算方法和支付义务。
二、法律依据1. 《婚姻法》第32条:夫妻离婚后,由那方不扶养子女的一方按照以下情况支付子女抚养费:a. 未成年子女;b. 无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
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协议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解释》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计算方法1.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的收入状况,采用“比例分配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子女抚养费 = (被抚养子女的生活费用 + 教育费用) ×抚养比例2. 被抚养子女的生活费用包括食品、衣物、住房、交通、通讯等基本开支。
教育费用则涵盖学费、书籍费、学杂费等教育相关支出。
3. 抚养比例根据双方收入比例和抚养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以保障子女的权益。
四、支付义务1. 由无过错方支付: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在法定情况下享有子女抚养权,并由有过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2. 协议约定支付:离婚时,夫妻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协议,并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3. 法院判决支付:当夫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履行协议约定时,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
五、执行机构与流程1. 人民法院是执行子女抚养费的权威机构,负责审理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费纠纷。
2. 申请执行子女抚养费时,应提交相关证据,包括离婚协议、收入证明、子女抚养费计算相关资料等。
3. 法院根据双方财产状况、收入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查,并依法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4. 被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应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如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支付的规范与保障措施与争议解决方式与法律要求与规范与合法性保障措施
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支付的规范与保障措施与争议解决方式与法律要求与规范与合法性保障措施离婚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费以及教育费用的支付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保障措施。
本文将就离婚协议中涉及的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支付的规范与保障措施、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要求以及规范与合法性保障措施进行详细论述。
一、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支付的规范与保障措施在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的支付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与保障措施:1. 具体金额约定:离婚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的具体金额,并确保所约定的金额能够覆盖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支出。
2. 支付方式约定:离婚协议应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按月支付等方式,并约定支付日期和方式。
3. 费用调整机制: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费用调整机制,例如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或父母收入的变化,可以进行适当的费用调整。
4. 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的用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的用途,确保这些费用能够真正用于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5. 监督与追踪措施:离婚协议可以约定监督与追踪措施,确保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按时支付,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二、争议解决方式尽管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的支付规范和保障措施,但仍然可能会出现支付争议。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争议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支付争议,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协商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 争议解决机构: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支付争议,可以寻求专业的争议解决机构的帮助,例如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等。
3. 法律途径:在严重的支付争议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三、法律要求与规范与合法性保障措施离婚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费与教育费用的支付,需要遵守法律要求与规范,并确保合法性和保障措施的实施。
未来离婚测试题及答案大全
未来离婚测试题及答案大全一、选择题1.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B. 子女抚养权归父亲C. 子女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D. 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答案:C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A. 财产全部归男方B. 财产全部归女方C. 财产平均分配D. 财产按贡献大小分配答案:C3. 下列哪项不是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A. 一次性支付B. 定期支付C. 按需支付D. 按月支付答案:C二、判断题1.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
()答案:正确2. 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才能生效。
()答案:错误3.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请简述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答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包括:(1)子女的意愿;(2)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3)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4)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2.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答案: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三和李四结婚五年,育有一子,现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
他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张三主张房产归他所有,汽车归李四所有,李四则要求平分所有财产。
请分析他们应该如何处理财产分割。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平等原则。
张三和李四应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起诉中孩子抚养费任意怎么写可以吗?
离婚起诉中孩子抚养费任意怎么写可以吗?抚养费不能任意写,要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
根据上面《意见》的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在我国离婚起诉案件中,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自行判决。
有关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抚养费的多少是要依据很多的标准来定的,不能说想多少就多少,那么关于抚养费的问题离婚起诉中孩子抚养费任意怎么写可以吗?下面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起诉中孩子抚养费问题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所以法院没必要征求你的意见。
2、根据上面《意见》的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根据该规定,你自行计算就可以了。
给付方式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年来给,但是一般是由不抚养小孩的一方直接给抚养小孩的一方,不通过法院给。
如果通过法院给,那是强制执行的方式了。
读书的费用包含在抚养费里面了。
3、如果是打官司的话,抚养费是按第2点的比例给付的,这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遵循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则由双方协商给付的金额,不再按第2点的规定支付。
若离婚后你母亲的生活难以维继,那么可以请求你父亲按月给付生活费,这个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4、最后,我所说的上述这些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你父亲取得,否则你觉得还有什么机构能帮你处理这些事情?起诉的方式是:写好起诉状,收集好证据后,到你父亲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在收到诉状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诉讼费是按比例收取,如果没有可以先申请缓交,等诉讼结束后再由败诉的人补交或是平均分摊。
有关子女抚养的全部法规法条和内容
有关子女抚养的全部法规法条和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子女抚养的法条二、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三、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四、抚养费的确定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子女抚养的法条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抚养权的归属问题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7)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2022.1.1⽣效)、司法解释对⼦⼥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规定⽗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抚养⼦⼥的⼀⽅应承担⼦⼥必要的⽣活费和教育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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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权、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效)第⼆⼗六条【⽗母⼦⼥之间的法律义务】⽗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千零⼋⼗五条【离婚后⼦⼥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由⼀⽅直接抚养的,另⼀⽅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抚养问题的若⼲具体意见》(注意:由于这是⽐较⽼的法规,很多与上⾯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效!)1、两周岁以下的⼦⼥,⼀般随母⽅⽣活。
母⽅有下列情形之⼀的,可随⽗⽅⽣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其共同⽣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要求⼦⼥随其⽣活的;(3)因其他原因,⼦⼥确⽆法随母⽅⽣活的。
2、⽗母双⽅协议两周以下⼦⼥随⽗⽅⽣活,并对⼦⼥健康成长⽆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和母⽅均要求随其⽣活,⼀⽅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育能⼒的;(2)⼦⼥随其⽣活时间较长,改变⽣活环境对⼦⼥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其他⼦⼥,⽽另⼀⽅有其他⼦⼥的;(4)⼦⼥随其⽣活,对⼦⼥成长有利,⽽另⼀⽅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共同⽣活的。
4、⽗⽅与母⽅抚养⼦⼥的条件基本相同,双⽅均要求⼦⼥与其共同⽣活,但⼦⼥单独随祖⽗母或外祖⽗母共同⽣活多年,且祖⽗母或外祖⽗母要求并且有能⼒帮助⼦⼥照顾孙⼦⼥或外孙⼦⼥的,可作为⼦⼥随⽗或母⽣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现实中要么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要么是双方都不想要。
而在这些情况下,往往是由法院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此时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款内容。
下面,小编带来抚养权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
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同时这样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
为了减少相关纠纷的发生,我国制定了专门的子女抚养费相关司法解释。
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这个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24年专属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权详细规定协议
2024年专属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权详细规定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抚养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抚养权的含义1.2 抚养权的范围第二条: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1 抚养权归属的原则2.2 抚养权归属的证据第三条:抚养费的支付3.1 抚养费的金额3.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3.3 抚养费的支付时间第四条:抚养权的变更4.1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4.2 抚养权变更的程序第五条:父母的抚养责任5.1 父母的抚养义务5.2 父母的监护职责第六条:子女的权益保护6.1 子女的权益保障6.2 子女权益受损的处理第七条:抚养权的争议解决7.1 抚养权争议的解决方式7.2 抚养权争议的诉讼途径第八条:跨国抚养权的处理8.1 跨国抚养权的原则8.2 跨国抚养权的法律适用第九条:特殊情况的抚养权处理9.1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权归属9.2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费支付第十条:抚养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0.1 抚养权协议的生效条件10.2 抚养权协议的终止条件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的界定11.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2.2 合同终止的后果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13.1 争议解决的途径13.2 争议解决的期限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相关事项的约定14.2 双方共同认可的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抚养权的含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子女成为有用的社会人。
1.2 抚养权的范围(1)提供生活所需,包括食物、衣物、居住场所等;(2)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包括预防疾病、治疗疾病、心理健康等;(3)教育培养子女,包括基础教育、才艺培养、道德教育等;(4)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隐私权、人身安全等。
第二条: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1 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抚养权的归属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同时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因素。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关于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根据子女需要、父母承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而定。
有固定收入的一方一般抚养费金额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
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1)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2)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男女关系不和走上离婚的道路,但但此时二人又有了孩子的话,抚养权归属的判决就是离婚诉讼的一个焦点,就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后一般要多久可以判决离婚,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夫妻离婚时,孩子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判给谁:(一)孩子是未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才判给父亲;(二)孩子是已满两周岁的,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再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其中孩子是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看孩子愿意和谁生活,孩子就判给谁。
二、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分配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离婚的方式来做出区别。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没有达成一致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就不能成功地协议离婚。
因此,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
其次,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由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所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性质,同时会尽量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起诉离婚后一般要多久可以判决离婚对于离婚案件,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三个月,多则九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的与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相关的法律知识,作出抚养权判决时,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孩子是未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才判给父亲。
《2024年离婚抚养权分配标准合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抚养权分配标准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1.2 合同主体1.3 合同效力第二条:抚养权分配2.1 抚养权定义2.2 抚养权分配原则2.3 抚养权变更条件第三条:抚养费用3.1 抚养费用标准3.2 抚养费用支付方式3.3 抚养费用调整机制第四条:探望权4.1 探望权定义4.2 探望权行使方式4.3 探望权变更条件第五条:教育权5.1 教育权定义5.2 教育权行使方式5.3 教育权变更条件第六条:父母责任6.1 父母责任概述6.2 父母责任的履行6.3 父母责任免除条件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主体7.3 争议解决时间限制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界定8.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8.3 违约责任免除条件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9.1 合同解除条件9.2 合同终止条件9.3 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抚养权处理第十条:合同的效力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无效条件10.3 合同效力争议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补充11.1 合同变更条件11.2 合同补充内容11.3 合同变更和补充的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12.1 合同解释原则12.2 适用法律12.3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和生效13.1 合同签署主体13.2 合同签署方式13.3 合同生效时间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其他约定14.2 第三方权益保障14.3 合同附件说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离婚后的抚养权分配、抚养费用、探望权、教育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子女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2 合同主体1.3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抚养权分配2.1 抚养权定义抚养权是指离婚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教育权、管理权等权利的总称。
2024版离婚抚养费支付及管理细则
2024版离婚抚养费支付及管理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抚养费的定义与支付1.1 抚养费的定义1.2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1.3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第二条抚养费的调整2.1 抚养费的调整条件2.2 抚养费的调整程序2.3 抚养费的调整频率第三条抚养费的管理3.1 抚养费的管理原则3.2 抚养费的管理机构3.3 抚养费的管理方式第四条抚养费的使用范围4.1 抚养费的使用原则4.2 抚养费的使用限制4.3 抚养费的监督机制第五条抚养费的支付期限5.1 抚养费的支付起始时间5.2 抚养费的支付结束时间5.3 特殊情况下的支付期限调整第六条抚养费的逾期支付6.1 逾期支付的定义6.2 逾期支付的处罚措施6.3 逾期支付的解决方式第七条抚养费的暂停支付7.1 暂停支付的条件7.2 暂停支付的程序7.3 暂停支付的恢复第八条抚养费的终止支付8.1 终止支付的条件8.2 终止支付的程序8.3 终止支付后的处理方式第九条抚养费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9.3 争议解决的方式第十条抚养费的强制执行10.1 强制执行的条件10.2 强制执行的程序10.3 强制执行的后果第十一条抚养费的税务处理11.1 税务处理的原则11.2 税务处理的程序11.3 税务处理的优惠政策第十二条抚养费的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的定义12.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12.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第十三条抚养费的变更与解除13.1 变更的条件13.2 变更的程序13.3 解除的条件13.4 解除的程序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4.1 违约行为的定义14.2 违约行为的后果14.3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费的定义与支付1.1 抚养费的定义本合同所称抚养费,是指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离婚双方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及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
1.2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按照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对夫妻双方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判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若干规定》确定,当事人离婚后,应当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确定孩子的抚养人。
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孩子的意愿决定,在孩子的意愿不明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抚养人,协商不成或有异议时,由法院确定抚养人,可以给予以下原则:
1、孩子的双方父母应尽量采取合作的方式,共同做出适当的决定,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
2、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则应尊重孩子的意志,并将其作为最终决定的依据。
3、法院应根据孩子实际情况,考虑孩子的安全、心理、教育和财政等方面,以及双方父母负担能力等,在维护孩子最大利益的前提下,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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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费抚养方可以支配吗?
小孩的抚养费抚养方是可以支配的。
在小孩未成年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抚养方作为其监护人有权合理合法的安排其抚养费的使用情况,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孩子在充足的经济状况基础下健康成长,接受教育。
父母离婚,代表家庭关系破裂,此时收到伤害最大的必定是未成年子女。
而离婚双方最重要的安排也就是对于双方子女的安排。
离婚当事人必须在孩子未成年期间提供相应所需的抚养费用。
这笔抚养费将用于孩子以后的学习生活需要。
那么,有一个问题是,既然这笔抚养费法律规定是属于孩子的,小孩的抚养费抚养方可以支配吗?365小编给您答案。
▲一、抚养方有权支配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
做出明确规定的。
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
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也就是说监护人担着未成年人的衣食住行。
按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由父母各负担一半,孩子的抚养费就是用于孩子的日常生活支出的,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当然是由监护人保管及支配
▲二、抚养方支配孩子的抚养费应用于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通读上文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知道,小孩的抚养费抚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