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北京)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体责任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新时代首都发展,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和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本市鼓励和支持单位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第六条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建立消防领域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执法检查等方面开展合作,推进京津冀消防工作协同发展。
第二章主体责任第七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三)明确本单位消防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四)明确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
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八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和奖惩;(二)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三)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四)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北京一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小区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小区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4. 每栋楼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楼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通过小区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业主和员工的应急逃生能力。
四、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1. 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 严禁私自改动、拆除消防设施设备。
4.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取用。
五、消防安全检查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
2.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3. 对违规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进行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六、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1.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私存、私用。
3.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4. 及时报警,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处理。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小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北京一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稳定。
北京餐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北京市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餐饮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餐饮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餐饮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控制用火用电,禁止在厨房、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规范使用电器设备。
(4)燃气管理:确保燃气设备安全使用,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等设施,防止泄漏事故发生。
(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存放地点安全,防止火灾事故。
(6)消防通道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7)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
3. 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2)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规范;(3)燃气设备是否安全使用;(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到位;(5)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餐饮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餐饮场所应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在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和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北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加强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 各区、县(市)政府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 各单位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1.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2.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工作。
3.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培训: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消防设施设备: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3. 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4. 火灾应急预案: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救援等程序。
5. 灭火器材:单位应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6. 消防安全标志:单位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引导员工正确使用消防设施设备。
五、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 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区、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消防安全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北京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北京市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完整。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北京市, 征求意见, 条例, 消防, 修订7月30日至8月20日:市法制办对《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征求意见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日期:2010-07-30《北京市消防条例》于1996年9月6日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1998年9月17日、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
《条例》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市消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日益拓展,高层建筑、地铁线路快速发展,地下空间不断增加,城市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日常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数量大大增多,城乡火灾危害日益加大。
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
本市《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消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修订的《消防法》在消防工作原则、工作模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重大调整。
与之相对照我市《条例》存在诸多不一致的地方。
为了贯彻落实《消防法》,针对本市实际情况,有必要修改和补充完善本市《条例》。
一、关于修订《条例》的基本思路和原则修订《条例》的基本思路:从首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主线,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统筹城乡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政府提供有效消防安全监管和服务为保障,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实现“减灾”目标,为首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法制环境。
修订《条例》的基本原则:一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条例》与《消防法》抵触的规定进行调整完善;二是制度有用有效的原则,确保规定的各项制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突出首都特色的原则,对符合北京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四是坚持现实性与适度前瞻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首都消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更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更新版)
一、总则
为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单位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
1.单位领导责任
单位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指挥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2.消防管理部门责任
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检查。
应当加强对本单位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消防培训、灭火救援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岗位责任
本单位各岗位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行使。
同时,应当加强对岗位职责的宣传、培训和情况反馈,保证各项消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消防安全工作
1.防火、防爆、防雷
本单位应当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使用有效管理,组织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修缮电气设施并建立健全雷电防护设施。
2.消防设施
本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每年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灭火救援
本单位应当建立灭火救援组织机构,合理配置灭火救援器材和
灭火器,并组织开展各类消防演练。
四、消防安全检查
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切实落实。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所有,未尽事宜,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执行。
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
实行,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及相关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商场、超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各类批发市场等(以下简称商(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适用本规定。
小于上述规模的商(市)场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商(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四)保障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维修维护、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教育等经费;(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六)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定期组织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商(市)场应当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商(市)场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情况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配电室安全管理;内部装修工程的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巡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等。
北京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养老院内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养老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养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监督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2.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
3. 各部门、各班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人员熟悉消防知识。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责任制(1)明确各部门、各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消防设施管理(1)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禁止随意改动、拆除消防设施。
3. 火源、电源管理(1)禁止在养老院内使用明火,如需使用,需报备并采取有效措施。
(2)规范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定期检查电气线路。
4. 火灾隐患整改(1)定期对养老院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对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制定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5. 消防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对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技能。
6. 灭火和应急疏散(1)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疏散路线和集结点。
(2)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巡查与检查1. 定期巡查(1)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源、火源等。
(2)对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增加巡查频次。
2. 特殊时期检查(1)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2)夏季高温、冬季寒冷等特殊时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正文:----------------------------------------------------------------------------------------------------------------------------------------------------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为加强本市大中型商(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证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的规定,现就大中型商(市)场消防安全管理通告如下:第一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商(市)场均应遵守本通告,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大中型商(市)场是指单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
大中型商(市)场的消防工作由商(市)场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监督。
单栋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商(市)场也参照执行本通告中的有关消防要求。
第二条商(市)场应建立、健全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为商(市)场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并应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确定或变更时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应设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市)场应设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四条距公安消防队较远,且消防水源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含10000平方米)应配备消防车并建立企业消防队。
第五条商(市)场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方案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和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
北京市消防管理条例
北京市消防条例(2011修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北京市消防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7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消防条例(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正;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四章宣传教育第五章消防组织第六章灭火救援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森林、军事设施、铁路、民航、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制定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第五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派出所依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明确职责范围,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北京 餐饮企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餐饮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餐厅人员集中且流量大,因此需要确保餐厅的安全,餐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餐饮的安全部门必备的文件。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厅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有效,不准随意的挪动和损坏,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3、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其他用电器具(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确实需要时必需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经同意后方可安装。
4、厅面、包间需要点蜡烛时,必需把蜡烛固定在非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没有得靠近可燃物,或将蜡烛做成半球状,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来水的透亮小盘内,使其浮在水面上。
5、效劳员在收台时,没有应将烟头、火柴梗卷入台布内,以防引发火灾。
6、厅面、包房应在多处放置烟灰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7、效劳员要提醒宾客没有要把燃着的烟头、火柴、打火机与餐巾纸放在一起,更没有要躺在餐厅的沙发上吸烟。
8、客人进餐、谈话,出格是站立或走动敬酒时,无意间放在烟灰缸或桌子上燃着的烟等应引起效劳员的足够警惕,以防烟头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灾。
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
《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在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进程中,施工动火作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动火作业若管理不善,极易引发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切实加强北京市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北京市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措施(试行),旨在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保障城市的安全与稳定。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管理意识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明确责任主体是首要任务。
施工单位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将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建设单位也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建设初期就对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承担起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
监理单位也应发挥重要作用。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动火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方案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动火作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方的管理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审批制度,规范作业流程严格的审批制度是确保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
北京市制定了详细的施工动火作业审批流程,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施工方案、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资质等。
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
只有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动火作业申请才能获得批准,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在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动火作业的场所、环境、周边设施等因素,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北京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北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商场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商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商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4)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确保消防安全资料完整、准确。
2. 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商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商场消防安全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落实;(2)负责商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3)负责商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4)负责火灾应急疏散的组织和实施;(5)负责商场消防安全档案的整理和管理。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设施(1)商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2)消防设施应设置在明显位置,并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3)消防设施损坏、失效或不足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 消防安全检查(1)商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商场消防安全;(3)对商场内的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定期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商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2)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3)在商场内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 火灾应急疏散(1)商场应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疏散路线、疏散方法和疏散顺序;(2)定期组织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疏散能力;(3)在火灾发生时,确保商场内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各单位,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公安部颁布的《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等,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消防工作要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建立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主任(组长)一名,副主任(副组长)若干人,成员应包括:保卫、安全、行政、工程、人事、材料、机械等部门,应把防火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施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的主要负责人均为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
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员,各工作岗位的职工是本岗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
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其它消防法规。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
(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八)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九)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组)定期进行训练演习,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七条发生火警或火灾时,应立即报火警(火警电话为119),积极参加灭火扑救工作。
第八条油库、危险品仓库均必须单独设立,库房要远离易燃易爆和电气焊等用火操作的场所及人员聚居区,并及时清理库房周围易燃物,库房电器安装应采用防爆装置,库内严禁烟火,必须配备相应容积数批的灭火器材。
油库和危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消防训练,由具有灭火经验和高度工作责任心的人员担任。
员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北京高腾物业管理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平安工作。
2、防火平安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逐级落实责任制。
3、工程部工程经理为消防平安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平安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展抢救工作。
5、对消防平安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工程经理职责(1)负责本工程部的防火平安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工程部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平安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展防火宣传教育。
普及和提高防火平安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工程部的防火平安工作,定期进展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平安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对员工宿舍进展检查。
(7)定期组织工程部员工进展消防演练。
(8)针对不同重点部位制定消防预案。
7、工程部员工职责(1)熟悉本工程部的重点防火区域及火灾易发区域,定期巡视并熟知消防预案。
(2)严禁在车库、库房、机房及有易燃物的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1北京高腾物业管理消防管理制度(3)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标准,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8、义务消-防-队职责(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下设疏散、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展消防义务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平安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中控员职责(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北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北京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4)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5)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部门灭火救援;(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责任制物业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消防安全检查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物、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损坏、失效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5. 消防安全疏散物业管理单位应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堵塞。
在火灾发生时,应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引导被困人员安全逃生。
6. 电动车充电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并加强对电动车充电的管理,禁止在楼道、楼梯间等地方充电。
7. 消防安全宣传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海淀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海淀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淀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海淀教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海淀教堂内部所有人员和实施单位,规定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要求。
第三条海淀教堂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设施和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海淀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监督的原则,凡是违反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五条海淀教堂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利及工作任务。
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六条海淀教堂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计划,协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海淀教堂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用火用电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
第八条海淀教堂应当通盘检查建筑设施和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有效可用,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海淀教堂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个人都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火灾监测第十条海淀教堂应当建立火灾监测系统,配备火灾监测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监测设备,确保灵敏可靠。
第十一条海淀教堂应当安装烟雾报警器、手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及其他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海淀教堂应当建立火灾信息收集、报送及处理制度,对火灾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统一的收集和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三条海淀教堂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制定紧急疏散预案和业务应急预案,并保持预案的及时更新。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为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消防意识,使消防安全管理逐步达到制度化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1、行政部定期召开防火安全会议,解决火险隐患。
2、发生火灾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拨打“119”,组织查找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3、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保持清洁、灵敏好用,做到“三定”(即:定数量,定部位,定负责人)。
二、防火检查制1、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防火检查。
2、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不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3、公共办公区域部可以吸烟,。
三、消防器材检查内容1、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2、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3、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
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4、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1、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2、行政部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要建立“灭火器台帐”,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3、行政部要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灭火器检查记录”,存档以利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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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期组织院内人员学习消防法规与规章制度,提高全
员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二、建立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实施消防
安全检查与巡查制度。
三、确保消防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落
实消防基础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检测、维护制度,
保证完好无损。
四、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禁躺在床上吸烟和使
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房间内使用大
功率电器,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事故隐
患。
五、完善消防疏散设施,保持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
严禁占用,堵塞锁闭消防车通道与人员疏散通道出口。
六、制定完善灭火、疏散等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
练,提高防控火灾水平与消防安全技能。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按照规定灭火、疏散预案快速
处理,并做好现场保护。
八、火警报警电话119。
北京 AAAAAAAA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