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报表检查方法20110212
税务检查中增值税检查办法
(三)编造虚假资料,骗取享受税收优惠资格
1.常见涉税问题 (1)编造虚假残疾人资料,骗取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2)编造虚假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比例和产品用途, 骗取增值税免征、减征、先征后退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2.主要检查方法 (1)根据企业花名册、残疾证等资料,检查企业的减免税 资格。 (2)采取检查产品鉴定证明、送有关机构检测等手段,检 查企业的减免税资格。
(3)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常见涉税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1.常见涉税问题: (1)购进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除中部、东北试点地区外)等抵 扣进项税额
(一)购进环节的检查 (2)扩大农产品收购凭证的使用范围、将其他费用计入买价,多
一、政策依据
重点: (1)不予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一般规定 (2)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认证、抵扣)
(3)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4)商业企业向购货方收取款项的税务处理。 注意事项: (1)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的区别。 (2)不同情况下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2)按计划成本、售价计价的存货,转出增值税进 项税额时,应当先将计划成本、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 进价,然后计算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在建工程的检查
1.常见涉税问题:工程耗用材料、 水电汽等,未转或少转增值税进项
税额。 2.主要检查方法:根据在建工程、
1.常见涉税问题: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返 利、折让,未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规定。 (5)运输费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财税[2005]165号)。
浅谈增值税检查技巧
浅谈增值税检查技巧增值税检查是国家税收监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核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保障税收合规和防止逃税的重要环节。
对于企业来说,面对税务部门的增值税检查,如何应对、提前预防和解决问题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提前准备、遵守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等几个方面,浅谈增值税检查的技巧,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务检查,降低风险。
首先,提前准备是应对增值税检查的关键。
企业在面对税务部门的检查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和归档企业的财务与税务文件、确保票据准确性和合规性等。
特别是对于关键的增值税申报表,应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并建立相关的填报文件和流程。
此外,企业还应对可能被税务部门关注的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和了解,以便在检查中可以给出满意的解释和答复。
其次,遵守规定是增值税检查的基础。
企业应始终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和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申报缴款。
在申报过程中,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填报申报表,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企业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因为疏忽或违规行为而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和调查。
第三,加强内部控制是减少税务纠纷的有效措施。
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内部控制包括对票据的管理、财务数据的核实和审查、税务申报表的填报和内部审计的开展等等。
特别是对于经常接触增值税的部门和岗位,要加强培训和监督,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税务规定,防止人为错误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减少税务风险。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手段优化企业税收结构,降低纳税负担的过程。
企业可以借助专业的税务顾问,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以拥有合理合法的税务安排,从而降低被税务部门关注和调查的概率。
最后,对于涉及税收争议或纠纷的情况,企业应及时采取行动,遵守法律程序并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和协商解决。
第三章 增值税的检查
1、检查内容及规定
2、检查方法
(六)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的检查
1、检查内容及规定
2、检查方法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规定
(二)检查方法
四、组成计税价格的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规定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有两种情况
该货物只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消费税 该货物既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 (二)检查方法
3、检查调账处理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检查
特殊销售方式,是指销售活动中出现某种特 定的行为,如折扣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 物等。 (一)折扣方式下销售额的检查
折扣销售 销售折扣 销售折让 销货退回
(二)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检查
注意纳税人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 认应税销售额
(三)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的检查
处理方法二:该错帐如在帐务处理后的次月又在 同一纳税年度内发现,由于业务发生当月已作了 月终结算,有关收入、成本、费用已经结转到 “本年利润”,相关税金已经缴纳。在帐务调整 时,可直接从借方冲转“其他应付款”账户的金 额,按规定计算偷逃的增值税额和应增加的本年 利润额计入相应会计科目的贷方。
处理方法三:该错帐如在帐务处理后的次年发现, 由于业务发生当年已作年终决算,有关收入、成 本、费用已经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 户,相关税金已经缴纳。做帐务调整时,可直接 从借方冲转“其他应付款”,按规定计算偷逃的 增值税记入相应会计科目的贷方,影响以前年度 的利润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二、增值税检查后的调帐方法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的检 查 (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专栏的检 查 (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出)”专栏 的检查 (四)“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专栏的检 查
增值税的纳税检查指导企业如何应对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申报的检查和核实
增值税的纳税检查指导企业如何应对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申报的检查和核实增值税是指在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交易环节中,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收。
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增值税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税务机关会定期进行纳税检查,以核实企业的纳税情况。
本文将探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申报的检查和核实,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企业应对这一挑战。
一、增值税的纳税检查方式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的纳税检查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稽查核实: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购销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和对账。
他们会逐一比对企业的销售额、进项税额、开具的发票等数据,以确保企业的申报情况的准确性。
2. 现场检查:税务机关可能会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核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销售额。
他们会查看企业的进销存台账、销售记录等,以确认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是否与申报一致。
3. 数据比对: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来核实企业的纳税情况。
例如,他们可以通过与海关数据的比对,来核实企业的进口销售情况和缴纳的进口增值税是否一致。
以上是常见的增值税纳税检查方式,企业需要做好准备,以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
二、企业应对增值税纳税检查的建议为了应对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申报的检查和核实,以下是一些建议供企业参考:1. 准备充分:企业应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如合理保存相关发票、购销合同、进销存台账等资料,确保这些资料的真实和准确性。
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2. 与税务机关合作:企业应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合作,主动配合他们的检查工作。
如税务机关需要提供资料或解释情况时,企业应积极回应并及时提供。
3. 寻求专业支持:对于一些复杂的纳税事项,企业可以寻求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支持,以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纳税筹划合规:企业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以降低税负和风险。
第三章 增值税的检查1-3节.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 健全的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 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 的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 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 万元的 纳税人。
例1 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主营手机批发 零售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 年实现销售收入1116万元,已交增值税 8.1万元,税负率0.73%;2007年销售收 入7349万元,已交增值税62.4万元,税 负率0.85%。在对该公司实施的检查中, 稽查人员发现库存商品明细账中三种型 号的手机连续两年库存数量不变。到企 业仓库实地盘点,发现上述手机账实不 符,相差1200台(账面比实际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2条, 对收入界定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 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 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视同销售行为的业务实质,可以将其分 为两类: ---具有销售实质的视同销售行为 ---不具有销售实质的视同销售行为
具有销售实质的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移送他机构用于 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 股东或投资者 (6)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支付职工 非货币性薪酬
委托代销业务和受托代销业务
委托方
委托代销 收取手续费
受托方
提供代销清单
例:受托方接受委托代销产品1000件,对外售价800元 /件,约定的结算价格为800元,收取手续费15元/件。 则:委托方:正常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受托方:就手续费申报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查帐方法
增值税查帐方法在进行查帐之前,先要针对所查企业的行业、类型、特点,进行充足的政策准备。
在企业同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企业基本概况后,正式进入查帐阶段,应注意让会计把帐目拿齐全。
在查帐过程中,对各个帐户该怎样检查,注重看什么,应做到心中有数,要带着问题看,站在一种居高邻下的态势来检查帐目,这样才能克服盲目的查帐、手足无措的查帐,做到活而不乱。
一、先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该企业销售及纳税情况有个大概认识,同时记录有关数字,复印申报表,为以后写出稽查报告准备必要的资料。
二、看"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户方法:1、该帐户只有贷方发生额,应对比销项税金贷方发生额帐户,看是否有"没有提销项税的收入";2、看收入的主要来源,都是销售什么商品,结合该企业特点,看是否函盖全所有有应纳入收入范围的商品、产品、废料、辅助材料,是否有可能漏记收入。
例如:化肥厂的炉灰渣、啤酒厂的废渣、药厂的辅助材料等。
三、看"应付帐款"帐户方法:1、该帐户主要注重看"借方发生额",应付帐款帐户借方发生额一般对应"银行存款",表示还款或者预付。
应注重看"摘要",并对应有关凭证或"银行存款日记帐",看是否确实如此,有没有"以物抵债"的情况,换言之,该帐户的借方是否对应着"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总之,只要应付帐款贷方没有对应银行存款,即是异常现象,要追查到底。
2、从"应付帐款"借方发生额,抽查有关付款凭证,看是否有付款方向不一致的问题,即支票头或汇票的收款单位应该与"应付帐款"明细帐一致,否则即是有付款方向不一致问题,或者是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支票头的收款单位才是真正的销售单位,但可能该单位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利用应付帐款明细所列单位来虚开发票)3、对于商业企业,还应该审查应付帐款贷方发生额,结合"进项税金"帐,并抽查凭证,看是否有"未付款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的检查基础知识66页PPT
➢ 借:银行存款 1216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7000
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
4680
企业应如何处理?
检查后应如何调账?65
销售额的检查
▪ (四)将取得的应税收入全额或部分记入 “费用、营业外收入”账户
▪ 检查内容与方法
➢ (1)重点检查各“费用”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或 借方红字金额
➢ 借:银行存款 9360 ➢ 贷:管理费用 9360
▪ 企业应如何处理? ▪ 检查后应如何调账?67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检查
▪ 特殊销售方式 ➢折扣销售 ➢以旧换新 ➢以物易物 ➢还本销售
(一)折扣销售方式
▪ 重点检查销售额扣减数
➢1.折扣销售
➢2.销售折扣 ➢3.销售折让 ➢4.销货退回
▪ 企业应如何处理? ▪ 检查后应如何调账?11
(三)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的检查
还本方式销售货物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 到一定的期限时,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 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的行为。
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货物,其还本的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检出。检 查时注意纳税人是否按扣除还本支出后的销售 额记销售,少计销项税额。
➢ 借:银行存款 11700 ➢ 贷:其他应付款 11700
▪ 企业应如何处理? ▪ 检查后应如何调账?63
分析调整
▪ 正确分录:
➢ 借:银行存款 117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700
▪ 账务调整:64
➢ 当月,红字冲消法
➢ 次月,综合调整法
➢ 次年,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四) 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检查
第三章增值税检查
35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6
• (7)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51
但从2003年3月1日起, 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 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 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不受前述规定的限止。
52
(1)一般纳税人自2003年3月1日起, 申请抵扣的税控系统开的专用发票, 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 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47
(5)检查“银行存款”、“现金”等贷方 发生额与购货发票金额的差额, 对照购、销双方的结算清单, 确定应结算与实际结算货款的差额, 分析差额部分,
是否有代扣广告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问题。
48
(6)检查“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账户, 了解“经营费用”、“管理费用” 贷方发生额或红字冲销的原因, 或“经营费用”、“管理费用” 某一会计期间大幅度减少的原因, 是否向销售方转移费用支出。
22
(四)进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检查 依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没有从海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3
检查方法: (1)审查海关代征时的专用缴款书的真实性。
即:原件的惟一性, 企业名称的准确性。 若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 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 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 只准予其中取得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
浅谈工业企业增值税的审查方法
浅谈工业企业增值税的审查方法工业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其对增值税的管理和审查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增值税是一种对生产企业商品价值增值所征收的税金。
在现代工业经济中,为了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税务部门需要对工业企业的增值税情况进行审查和管理。
下面我们就来浅谈一下工业企业增值税的审查方法。
一、细致的申报审查审查增值税情况的第一步是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细致的审查。
税务部门需要仔细审核企业申报的增值税数据,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查验,并核实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缴税。
如发现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税金的实时监控税务管理部门开通增值税专业服务系统,对企业增值税缴税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如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及时进行处理。
这样可以为税务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和详细的纳税情况,方便税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遵守税收政策的合规性审查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推进,税务部门需要时刻关注税法法规的最新动态,并将其落实到对企业管理中去。
在审核过程中,应引导企业遵守税收政策,确保企业所宣称的增值税补充税金、费用等都是按照税务法规的规定来的。
如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要及时教育和纠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税收公正。
四、关注企业资金流动情况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也是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
税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银行账户监督,定期核实企业的账户流动情况,发现企业存在财务状况异常的,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特别是在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资金偷逃、虚拟账户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确保税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对生产流程的监督工业企业由于其特有的生产流程和生产环境,存在着较高的环境污染潜在风险。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环保措施监督和生产流程审查,确保企业不违反污染治理规定,并进行必要的处罚和反馈。
这样既提高了税务部门对工业企业的监管,也为社会贡献了对环境保护事业的支持。
增值税的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如何应对增值税的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
增值税的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如何应对增值税的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增值税作为我国最重要的间接税之一,在税收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增值税的征收质量和效益,税务部门定期进行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以确保税款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的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的意义和方法,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税务专项检查的意义和方法税务专项检查是税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税人的税务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的一种行政监督手段。
其意义在于发现并纠正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在进行税务专项检查时,税务部门应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如现场查核、调阅相关资料、询问纳税人及第三方等,以获取真实、准确的税务信息。
同时,税务部门还应注重风险评估,根据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历史税收行为进行选择性检查,高风险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检查应得到特别关注。
二、审计工作的意义和方法审计是对纳税人的账务、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进行全面审查的一种独立的监督检查手段。
税务审计的目的是评估纳税人的税务风险、纳税履约能力和纳税情况,为税务部门制定税收政策和采取相应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审计机关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保密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人员应对纳税人的账务进行详细审查,核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评估纳税人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同时,审计人员还应遵循风险导向的原则,对高风险企业和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审计。
三、应对增值税的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的建议1. 加强内部控制纳税人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只有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在税务专项检查和审计中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2. 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纳税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及时调整业务模式和税收筹划,主动避免税务风险,并确保纳税行为的合规性。
增值税检查中有关货物账的查帐技巧(一)
增值税检查中有关货物账的查帐技巧(一)增值税检查是我国税收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的重点是企业各类货物的收、发情况。
工业企业货物的收、发情况较为复杂,现以工业企业为例,探讨一下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货物账的查账技巧。
一、审查自制货物企业自制货物,包括自制的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和自制材料等,是通过“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原材料——自制材料”等账户核算的。
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一般记入“生产成本”账户。
审查时,应重点审查上述账户的贷方记录及相关凭证,同时,对照审查有关收入账户或应交税金账户,看其计税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审查时,通过“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原材料——自制材料”或“生产成本”等账户的摘要栏记载,审核贷方记录和相关会计凭证。
先查阅记账凭证中列示的科目对应关系,即贷方所对应的借方科目,判明自制货物的去向。
然后,审查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查明其数量和金额。
在此基础上,依照税法规定,审查核实应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其具体审查办法如下:(一)若借方科目是“产品销售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产成品——委托代销产品”、“其他业务支出——材料销售成本”等科目,说明企业将自制货物用于对外销售。
此时,应根据所销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及销售对象,查阅“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及有关凭证,核实应税销售额的确定是否正确,尤其是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以及折扣销售、还本销售等特殊销售形式的计税处理有无差错;销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有无直接按成本或会计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情况。
(二)若借方科目是“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应付利润”、“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说明企业将自制货物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或抵偿债务,支付应付利润,以物易物等而未作销售处理,却直接按协议价格或成本价转账。
遇到这种情况,应仔细审查相关会计凭证如销货发票、货物出库单等,查明应作未作销售处理的自制货物的数量,并依照同类货物的当月或最近时期平均销售价格或者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应税销售额,再按照该类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三章增值税的检查
第三章增值税的检查增值税属商品及劳务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是纳税人在货物生产和流通或应税劳务中新增加的价值。
增值税的稽查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稽查的环节多。
其他产品(商品)及劳务税一般只稽查应税产品(商品)项目的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主要是对销售环节的稽查,而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除稽查销售环节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外,还要稽查购进或转入货物的进项税额。
此外,还要从进项税额中界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有关项目的税额,据以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可见,不仅增值税的计算、稽查的环节多,而且它所涉及的财务处理环节也多。
第二,发票管理难度大。
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金制度,就是以货物的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以发票扣税为手段,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进行分别核算,据以计算征收增值税的办法。
并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销售产品(商品)时,均须按照规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增值税额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凡发票未注明税额的,以及所使用发票不符合规定或发票填写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抵扣税款。
因此,发票的印刷、领购、开具和保管各环节都涉及到税源的管理和稽查。
第三,税金的核算、调整和处理比较复杂。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产品(商品)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核算,也有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核算,还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交税金的核算。
销项税额的核算和调整,不同的业务又有不同的规定,销售货物一般在“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调整。
自用产品(商品)一般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作为追加税金核算调整;进项税额的核算调整,既有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的,也有不准抵扣销项税额的,有关的规定及其调整处理比较复杂。
由此可见,对增值税的稽查较之其他商品及劳务税的稽查难度大得多。
认真查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交税金,既是增值税稽查的重点,也是增值税稽查的难点。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
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方法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运用的会计账户对增值税检查时,查处的调增或调减增值税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进行核算。
该账户专门核算在增值税检查中查出的以前各期应补、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借方登记检查调减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贷方登记检查调增的销项税额、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检查调增的进项税额转出及检查调增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税额,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期末应对其余额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借方,则期末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借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
若余额在借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贷方,应比较两者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在缴纳了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后,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应先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借方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然后按两者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也在贷方,则期末应将“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之和缴纳增值税税款。
著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余额在借方,也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分别处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应将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并按两者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款;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只能按增值税检查调整专户的贷方余额,直接缴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纳税检查账务调整的方法第一,年终结账前查补进项税方面的账务调整。
扣税凭证取得不合法。
如果取得的进项凭证不合法而企业抵扣了该进项税,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调整: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抵扣范围擅自扩大。
企业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货物不应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进行了抵扣,检查发现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等,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增值税检查方法
会有哪些问题? 政策如何把握? 怎样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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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涉税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 定手续
(1)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 办理税务手续,以出租人或发包人的名义进行经营, 逃避纳税义务。 (2)承租承包超市、商场的柜台和经营场地,以 超市、商场的名义进行经营,逃避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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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 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 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 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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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涉税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一)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
(1)委托代销业务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2)受托代销业务未申报纳税。 (3)不同县(市)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未申报纳税。 (4)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 利和个人消费,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5)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分 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他人,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发生扣缴义务时,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
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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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 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 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 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 下同)的;
增值税纳税检查内容
增值税纳税检查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一、法律依据和会计核算1、销售额2、价外费用3、视同销售4、税率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5、会计核算:a、销售货物或劳务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贷: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销货退回后,做相反分录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b、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固定资产等贷: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c、对外投资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贷:产成品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d、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产成品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e、作为利润分配借:应付利润贷: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f、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纳税借:其他应付款贷:营业外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二、销项税额检查的内容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检查a、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为收到货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对方的当天b、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为发出货物并办妥银行收款手续的当天c、赊销、分期收款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当天(分期收款发出商品)d、预收货款方式的,为发出货物的当天e、商业汇票方式的,为收到汇票的当天f、委托代销方式的,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g、设有两个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移送另一机构用于销售的,为货物移送使用的当天h、销售应税劳务的,为取得销售额或凭据的当天i、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j、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k、货物期货,为实物交割的当天注意:a、收付实现制下的3种情况b、非货币收入的确定c、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的确定d、非生产领用、来料加工节省的材料二、销项税额检查的内容2、已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申报a、有无销货退回、折让手续不全,冲减收入的情况b、有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况c、有无混合销售、兼营收入乱申报的情况d、有无未分别核算,而按低税率申报的情况e、有无混淆、虚报减免税收入的情况f、有无推迟入帐时间的情况g、有无将不含税收人视同含税收人h、有无帐表不符的情况二、销项税额检查的内容3、未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申报a、有无收入不入帐,而直接冲减“产成品”、“生产成本”等帐户b、有无兑换原材料、抵偿债务、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而不做收入的情况c、有无收入直接挂往来帐,不计算销项税额申报纳税的情况d、有无将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不做收入,长期挂帐,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的情况e、有无收入不入帐,或记入小金库逃避纳税的情况f、有无收入直接入“营业外收入”或权益类帐户二、销项税额检查的内容4、视同销售的核算和申报情况a、有无视同销售,只冲减成本价,而不申报流转税的情况b、有无销售已用物品,不符合免税条件,而不申报纳税的情况5、检查各种收入凭证的合法性a、增值税专用发票b、其他发票三、销项税额检查的方法1、检查“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a、将“收入”帐户与“应交税金”明细帐、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b、审查“收入”明细帐的借方发生额或贷方发生额的红字冲销数,看其有无“企业进货退出与索取折让证明单”及“产成品”入库单c、将“收入”明细帐贷方发生额与“应交税金”明细帐核对——核实企业结算方式——审查发票、销售数量、销售额等——核对销货发票与产成品出库单——有无大头小尾、虚开的问题d、审查销售明细帐贷方发生额,检查其价格和购货单位,有无价格偏低或关联企业的问题e、结合会计凭证,审查“收入”明细帐的贷方业务三、销项税额检查的方法2、审查“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帐户及其对应帐户a、审查上述各明细帐的记帐凭证的性质,有无是现收、银收类的凭证,如有则是收入直接冲减存货类帐b、审查明细帐的贷方发生额的摘要栏——看对应帐户是否是“产品销售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帐户——是否是“在建工程”、“应付利润”、“原材料”等帐户,注意看销项税金是否计算——自用、投资、捐赠等情况的计税价格、税款计算是否正确c、审查各明细帐的贷方摘要栏,如对应关系正确,核实其销售数量与出库数量,以及销售汇总表和其他凭证上的数量是否一致三、销项税额检查的方法3、审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明细帐a、审查其贷方发生额与合同、协议是否相吻合,并核实收款时间b、贷方发生额与产品销售收入金额是否一致c、是否及时、足额入帐三、销项税额检查的方法4、审查“原材料”明细帐有无对应帐户是货币资金或往来帐户5、结合“产成品”等帐户,审查往来帐户a、产品、材料销售的方向b、审查结算方式、入帐时间6、审查“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及权益类帐户7、其他审查:审查银行存款,采用以进核销、以产核销等方法第二节进项税额及转出的检查一、进项税额检查的法律依据和会计核算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3、收购免税农业产品4、运输费用5、收购的废旧物资6、会计核算a、企业购进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金时借: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b、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原材料时借: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实收资本第二节进项税额及转出的检查二、进项税额检查的内容1、检查进项专用发票的真伪2、检查专用发票的内容a、填写项目是否齐全b、适用税率、税额是否正确c、内容是否真实3、检查进项税额的入帐时间料到单未到的情况4、检查普通发票的内容和范围a、是否是统一的发票b 、有无使用定额发票c、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是否正确d、运费的内容有无扩大5、检查进货退出与折让进项税额的处理,有无不冲减进项税额的情况6、检查免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的处理第二节进项税额及转出的检查三、进项税额检查的方法主要通过检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及其专用发票,进行交叉稽查来发现、核实问题1、对专用发票真伪的检查,通过“金税工程”进行网上审查2、对专用发票内容的审查a、采用审阅法逐项审查各项内容b、审查购货名称,有无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的情况c、通过就地审查法,将专用发票与入库单、实物、付款凭证进行核对d、对异常的发票进行网络查询3、审查进项税额的普通发票a、是否是税务机关认可的普通发票b、审查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有无扩大c、有无定额发票计算进项税额的问题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4、审查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种发票,核实其入帐时间(验收入库、付款)5、审查“增值税申报表”和“营业税申报表”,核实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处理,再对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进项税额”专栏6、审查“原材料”、“材料采购”等明细帐,冲减进项税额的处理7、核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进项税额”专栏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申报数第二节进项税额及转出的检查四、进项税额转出检查的法律依据和会计核算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方面2、在产品、产成品发生损失等3、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在建工程等贷: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第二节进项税额及转出的检查五、检查的内容1、检查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的处理2、购进的货物用于非生产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方面,进项税额的处理第二节进项税额及转出的检查六、进项税额检查的方法审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等帐户的贷方发生额,及其会计凭证1、如对应帐户是“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应付福利费”等非生产成本科目,有无同时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税额是否正确2、如贷方对应帐户是“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有无用于免税项目或营业税项目,而不办理转出进项税额的3、审查“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明细帐,核实流动资产盘存表和批准转销的文件;同时,核实转出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转出进项税额=损失成本*税率第三节出口退税的检查一、出口退税检查的法律依据和会计核算1、出口免税不退税2、出口不免税不退税3、出口免税并退税4、免抵退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第三节出口退税的检查二、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1、是否少申报当期内销货物销售额2、申报的当期进项税额是否正确、真实3、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是否真实4、企业提供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是否真实5、申报的适用税率和退税率是否正确6、对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检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及其他单证第三节出口退税的检查三、出口退税检查的方法对申报的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根据企业提供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表”的有关项目,分别按上面的办法进行检查1、对出口货物真实性的审查a、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与海关提供的企业有关的出口资料相核对,看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一致b、根据市场行情,审查企业报关出口货物的价格c、根据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核实企业的汇率折算是否正确2、对企业提供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真实性进行审查,与结汇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3、对企业申报的税率和“免、抵、退”或退税额的审查a、审查适用的退税率b、审查企业当期的退税额c、核实外销货物的比例d、核实计算公式4、审查外贸企业退税额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资料核对第四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和缴纳的检查一、法律依据和会计核算1、纳税期限2、纳税地点3、会计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业务必须通过该两个明细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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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报表检查方法与分析主要内容;1、资产负债表的分析2、利润表的分析财务报表分析----资产负债表的分析1、货币资金分析:货币资金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种,货币资金发生变化主要与销售货物、拆借资金等有关,如果企业货币资金和年初数相比增加,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企业销售收入和年初数相比应增加。
货币资金是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进行生产,获取收益的基础,货币资金本身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如果“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储存有大量的货币资金,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理念。
可能是企业将隐瞒的收入,一方面虚挂在“货币资金”账目,一方面保持大量虚假的“存货”。
对于这种情况,应将通过“银行存款”了解企业资金往来和余额情况,通过仓库“存货”变化情况作为约谈重点。
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分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是企业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货款的凭据,如果企业应收票据期未数与年初数相比较增加了,货币资金也增加了,一般情况下企业的销售收入也应增加,否则有隐瞒收入可能。
3、存货分析。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销售或耗用的目的而储存的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等,存货变动对所得税税负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是收入、费用和成本;存货变动对增值税税负有很大的影响,企业往往通过人为调控存货来调节税负水平,最常见的方法是发出存货后以未收到货款为由推迟销售收入实现。
(1)当年投产的新建企业。
新建企业期初存货=0,期末存货≧0增值税额=销项税额+存货应计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额/(营业收入+存货成本)}*100%。
由于存货税额计入了销项,所以存货成本应视同收入。
(2)持续经营的企业:当期末存货﹥期初存货: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期末存货—期初存货)*17%—进项税额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额/(营业收入+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100% 由于期初存货已在上个期末计税,本期只对增加的存货计税当期末存货﹤期初存货: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17%}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额/(营业收入+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100%这种情况表示,本期销售了已计税的期初存货,由于销项税额不能调减,从进项税额调增,以避免重复计税(3)由于进项税额可以延期确认,所以在分析时,应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入进项税额计算商业企业如果“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数和往期相比,发生了较大增长,增辐达30%或以上,而“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数和往期相比没有增长或低于10%,那么企业有可能隐瞒了收入或者是骗抵了进项税额。
分析时,查看企业“利润表”中“营业利润”是否小于或接近“其他业务利润”,如果是小于或接近“其他业务利润”,表明企业获取收益的重要来源不是来自“主营业务收入”而是企业可能为了转移市场风险,将部分柜台和场地出租,应将此列为重点约谈内容。
生产性企业在不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况下,原材料的消耗量基本上是保持不变,原材料的购进也会保持不变,原材料的消耗量保持不变,生产的产品产量也会保持不变,容易发生变化的可能是产品的销量。
如果“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数和往期相比,增长了,表明企业产成品库存增加了,销售和往期相比减少了,税负也应降低;如果“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数和往期相比,减少了,表明企业库存的产品减少了,销售量增加了,在市场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销售额应增加,税负也应增加。
如果“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数和往期相比,减辐达到25%以上,而“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和往期相比没有发生变化,或者增辐在10%以内,说明企业有可能取得隐瞒收入或骗抵进项税额,首先审核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账,是否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一致;再审核“产成品”贷方发生额和“主营业务成本”借方发生额是否一致;再审核“原材料”贷方发生额和“生产成本”借方发生额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表明企业有可能在申报纳税时隐瞒了部分收入。
如果一致,表明企业有可能虚购原材料,骗抵进项税额。
先审核“资产负债表”“应付账款”是否有大量应付未付账款,如果有,应将此列为约谈重点。
(前提是上述两个比例有问题)分析《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①若期末数与期初数相比增加,表明企业库存增加,税负应相应降低;如果期末数和期初数相比减少,税负也应相应增加。
若存货大幅减少,则应比较销售收入是否增加,如果存货的减少幅度极大超出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则企业有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
②进行存货率分析,判断企业存货是否合理。
存货率,指的是期末存货与一个年度的销售成本之比。
实际存货的多少、存货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生产经营周期长短及资金周转速度。
一般工业高于商业。
工业生产主要取决于在产品资金占用;商业经营一般是经营消费资料的高于经营生产资料的,经营笨重物资的企业甚至没有存货。
企业资金都是有限的,不可能一直是购进多而销售少。
就一般情况而言,商业存货率在5%-15%、工业存货率在20%-30%比较合理。
通过账面存货率与合理存货率的比较,初步判断“少缴税额”。
账面存货率=(期末存货÷年度销售成本)×100%当账面存货率与合理存货率相差较大时,可基本断定为存货账物不符。
账面存货率大于合理存货率时,可能少缴税额=[(期末存货-年度销售成本×合理存货率)×(1+成本利润率)]×税率账面存货数量大于合理存货的原因是存货发生转移未作存货减少的账务处理。
主要有发出货物未收到货款不开票而迟记销售;销售货物不开票而长期隐瞒销售;虚假购进货物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增大了库存;货物用于视同销售行为或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
账面存货数量小于合理存货的原因是货物增加不入账或迟入账。
包括购进和受托代销、接受捐赠的货物或实物返利等不入账,实行账外经营,借以隐瞒销售,或迟记收入。
4、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分析:企业发生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损失的类型是否是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产成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5、长期投资分析:长期投资分为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应视同销售,而企业在账务处理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不作销售处理,只作成本结转。
如果企业发生了长期投资,那么有可能存在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未计提销项税额,未申报纳税。
(是产品投资还是现金投资)6、固定资产分析:2009年后购进的欲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设备、工具,可以凭专票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7、固定资产清理分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8、在建工程分析:在建工程是用来核算企业在建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应税项目所耗用的原材料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发生在建工程,那么所耗用的原材料、水、电要作进项税额转出,所耗用的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申报纳税。
9、应付账款分析:应付账款是企业购买货物所应支付的数额,应付账款和购买原材料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应付账款增加,相应原材料也增加,申报的进项税额也增加,如果企业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大,而企业的应付账款长期挂账,且数额较大,占存货的30%以上的,有可能存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抵进项税额。
应将票、款、物是否一致作为约谈重点。
(企业购进原材料与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有关)10、预收账款分析:预收账款是用来核算企业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企业发出货物时,申报纳税。
企业可能在发出货物后,将货款长期挂账,不作销售处理,不申报纳税,应将企业的产成品出入库情况作为约谈重点,询问企业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发出货物,不申报或者少申报纳税。
(如果数额大或长期挂帐不处理的业务,要格外注意)11、其它应付款分析:其它应付款是用来核算企业非正常业务以外的往来,如代收、代垫款项,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是企业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企业在财务处理时,可能将货物价款申报纳税,代收代垫款项放在其它应付款,不申报纳税。
应重点分析企业其它应付款是什么原因形成的,符合条件是否申报纳税。
(原始凭证)12、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分析: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将隐瞒的收入直接记入盈余公积或者未分配利润,不申报纳税。
如果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反映长期亏损,而且还在不断的进行扩大再生产,企业有隐瞒了收入或者转移税收的可能,应将企业有无帐外帐、关联交易作为分析重点。
13、偿债能力分析:企业是否拥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也直接影响企业税收,如果企业的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不强,企业的生产经营必然受到影响,如果企业的负债总额大于资产总额,说明企业已资不抵债,企业的资金链有可能断裂,直接影响企业增值税的缴纳。
对于偿能力分析,我们可以从中获取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信息,有利于回避税收风险。
14、存货周转率分析:企业存货周转速度,影响了企业的获利能力,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现状,一般情况下工业企业存货周转率不低于4次,周转天数不低于90天;商业企业存货周转率不低于6次,周转天数不低于60天,如果超过以上预警值,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发出货物未作销售,或者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存货虚增,应对企业的存货进行实地盘存。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存货平均净额存货平均净额=(期初存货净额+ 期末存货净额)/2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存货周转率15、资产收益率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如果利润表反映的利润是亏损或微利,而生产结营规模不断在扩大,说明企业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资产收益率是用来衡量企业获取利润的指标,工业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商业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
总资产收益率=收益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收益总额=税后利润+ 利息支出+所得税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期末资产总额)/2财务报表分析----利润表的分析1、毛利率分析:企业实现销售,在确认收入的同时,也应同时结转成本,在一定时期内,每月销售收入可能不一样,这主要是在同一市场价格下,受销售数量的影响,在结转成本时,产品的单位成本不变,数量决定成本的结转,所以可以说,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毛利率应保持不变,企业的毛利率差异率应在2%以内。
否则应分析其有无不计、少计销售额、多转销售成本、对外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