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业主私自拆阳台改商铺 被判恢复原貌案例
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纠纷案例分析
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纠纷案例分析案例详情:某市的A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与B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租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餐饮业。
然而,承租方在未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商铺用途改为了娱乐场所,包括KTV和酒吧。
这一改变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他们投诉噪音扰民,同时也对商铺的安全问题表示担忧。
出租方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要求承租方恢复商铺的原定用途,但承租方拒绝执行。
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最终出租方将承租方告上了法庭。
详细判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首先对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审查。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铺的用途为餐饮业,并且明确指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用途。
法庭认为,承租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在审理过程中,承租方辩称,改变商铺用途是市场需求所迫,且他们认为合同中关于用途限制的条款过于苛刻,限制了他们的经营自由。
然而,法庭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到改变用途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庭判决承租方立即停止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恢复商铺的原定用途,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同时,法庭还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以示惩罚。
律师点评:1.合同的约束力:租赁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
2.用途变更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物用途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物的用途,必须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违约责任:承租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商铺的原定用途,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4.社会影响:承租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可能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封阳台的判例
封阳台的判例
封阳台的判例主要涉及建筑物的使用权、物权保护以及公共区域和私人权益之间的平衡等法律问题。
以下是一些封阳台的判例:
1. 封阳台影响绿化和美观
在某小区,有业主将阳台封闭,导致阳台无法进行绿化和美化。
法院最终判决,封阳台行为侵犯了小区的美观权和绿化权,要求业主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关损失。
2. 封阳台导致噪音扩散
一位业主封闭了阳台并安装了玻璃窗,导致阳台成为了扩散噪音的区域。
与此同时,其他业主也因此受到噪音干扰。
法院判决认为,封阳台行为应当限制于不影响邻近业主权益的范围内,要求业主对噪音问题进行整改。
3. 封阳台影响楼道安全
一些业主在楼道外扩建或封闭阳台,导致楼道狭窄并影响逃生通道的使用。
法院裁定,业主的行为违反了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其恢复原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封阳台的具体法律判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
在日常生活中,封闭阳台时应遵守相关法规,尊重公共区域和他人的权益,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最好在进行任何封阳台行为前,咨询专业人士或了解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
A03案例目录
目录人员物品进出随机应变——租住户搬出部分家私而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 1 谦恭礼让——误把业主当访客怎么办 2 验明正身——访客拿住户钥匙要上楼入户怎么办 2 情在理中——熟悉的租住户要违规搬出物品怎么办 3 百密无一疏——租住户伪造业主同意搬出文书怎么办 4 解铃找系铃人——业主请来的装修人员要强行闯入怎么办 5 不厌其烦——住户带人上楼不愿登记怎么办 5 沉着应对——酗酒后的访客自伤怎么办 6 依法从事——业主请求帮助驱赶室内人员怎么办7秩序维护敲山震虎——住户在大堂遗失物品怎么办8 曲径通幽——醉酒者滋事怎么办9 寻踪辨迹——商场业主(租户)物品被盗怎么办9 有求必应——住户声称家中有可怕异物怎么办10 严加防范——外人到小区讨债寻仇怎么办11 寻踪辨迹——发现可疑情况怎么办11 严管细抓——住户执意在公共走道摆放鞋架怎么办12 物业公司合理应对业主健身扰民案例分析阳天13蜘蛛盗高楼行窃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获胜14 入室盗窃手段繁多防范意识亟待增强17 盯住不放——发生高空堕物怎么办18 情理交融——业主装修家具堵占楼道怎么办19 树枝砸伤路人物管赔了4.6万19 高楼坠物路人遭殃一个花盆“砸”出50家被告20 一群搬运工耍横小区物业公司竟然束手无策21装修队致他人损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案例21 装饰工人留宿业主家22 业主物管为小区栅栏挡路展开六年拉锯战23 衡阳大火凸现居民楼消防通道堵塞问题24车辆管理网开一面——车位主人要停放的车辆与登记的不符怎么办26 一箭双雕——在消防通道上乱停放车辆怎么办27恩威并用——外来车辆执意进场故意堵塞道口怎么办27 追根溯源——搬家车辆损坏公用设施逃走怎么办28 移花接木——业主强占他人车位怎么办29 有理有据——车辆破损进入车场后推卸责任怎么办29 绵里藏针——乱停车的访客蛮不讲理怎么办30 停车场意外丢失车辆物业管理公司究竟有无责任? 31物业公司收取的是车辆保管费还是车位使用费32 关于高空抛物砸坏B座28H奔驰汽车的经过及处理办法34 停车难业主和物管观点大碰撞35 业主轿车保安眼皮底下丢新条例如何解决37 对号入座——有车挤占私家车位怎么办31 车库被撬摩托失窃苏州一物业公司赔偿六千38 小区摩托车频频被盗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成被告39 住宅小区内停车场的五大法律问题分析39装修管理设身处地——业主想不按统一要求安装防盗网怎么办42 有字为证——推拖清理装修垃圾怎么办43 旁敲侧击——纠正违章装修僵持不下怎么办43 防盗窗成助盗窗业主被判拆除案例44 灵活应对——业主提出不合理装修要求怎么办45 外墙开一窗大楼留一疤45 设计本"一卫" 业主改"两卫" 46 上海物业公司拒绝安装巨型浴缸终审判决业主败诉46 物业告业主买顶楼装太阳能热水器法院判令拆除案例47 先礼后兵——部分业主要随意封闭阳台怎么办48 业主私自拆阳台改商铺被判恢复原貌案例49 业主封闭阳台案物业二审被判败诉50业主擅自封闭阳台违约物管公司断水断电制裁51 里应外合——业主执意乱装空调怎么办52 业主将抽水马桶装到阳台上被判拆除案例53 业主防盗门向外扩展1.3米物业干预也没用54 上海业主封闭自家观景阳台被物业告上法庭案例54 广州业主掏钱绿化楼顶被叫停关键在于存在安全隐患55 物业破门只为业主未装无框玻璃而装了塑钢窗案例57 广告挂墙外业主没受益案例57 合肥一住户阳台被挂广告牌想拆却难58维修服务捕风捉影——泄露测试找不见业主怎么办60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拒绝为业主提供自用部分的维修服务?61 精诚所至——业主不愿配合公共部位维修怎么办62 有问必答——住户对维修料具提出质疑怎么办62 缓兵之计——无法实现即时维修怎么办63 下水管堵塞3年物业没解决管家为何不管家64 小区电压不稳家中电器被烧坏业主向物业讨说法65渗漏堵塞污水管道返水怎么办66 可疑的霉点67细致入微——住户室内墙体渗水怎么办67 居民楼下水管道堵塞脏水淹了整间房68 未雨绸缪——大厦排水干管容易堵塞怎么办69 住户家中无人大量冒水,应如何处理70 业主居室遭水浸案例分析71 问计于技——地下蓄水池容易跑水怎么办72 现身说法——顶板漏水而上层住户不愿维修怎么办73 物业公司管理疏忽导致空置房漏水案例分析73设备设施为水泵噪音业主状告物业案例75 物业管理公司降低水泵噪声案例76 小区设施引发伤害物业公司要负何责76细查深究——电梯意外受损怎么办77 陷阱电梯伤客致残受害人一审获赔48万元78 电梯坠楼,谁负责? 79 海口:物业擅自关闭电梯,老太太爬10楼脚扭伤80 电梯噪声大物业竟让业主安装隔音设备80 3人被困30分钟物业阻挠消防救人保电梯还是保人?81 紧急出动——天然气管道突然爆裂怎么办82 三天电闸两次起火物业管理缺位困扰用电安全83 软磨硬泡——市政改造造成小区道路积水怎么办84家中电热水器洗澡被电击死业主状告物业85 网球场改花园开发商赔四千86环境管理共商对策——地面遭受邻区清运车污染怎么办87 精装巧饰——大堂张贴文书太多太乱怎么办88 变堵为疏——租户乱抛脏物怎么办88 综合治理——有人乱派招贴怎么办89 以心换心——住户不愿配合清扫外天井怎么办90 不软不硬——装修工人弄脏公共场所地面不打扫怎么办91 教管结合——有人逗留损毁绿地怎么办91 物业公司应对施工人员毁绿案例92 小区种树浇水应纠正“十个错”93 因势利导——住户在楼层焚香燃纸怎么办94 雕塑进小区94 上海一高楼中央空风管竟扫出2吨垃圾95物业管理费灵活变通——商业大厦业主周转不灵暂时交不上物业费怎么办?97 以退为进——业主拖欠巨额管理费催交困难怎么办98 锲而不舍——入伙未入住的业主欠交管理费怎么办98 拒缴物业管理费,业主被推上法庭99没有签订物管服务合同业主该不该支付物业管理费100 预收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101 物业收费102 法院封家电全家住宾馆103 欠租2000元被拘一整天10 3 装修期间交物管费物管公司不合理诉讼被法院驳回104 因新买房屋漏水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105 物业擅自提高管理费被告上法庭败诉案例106 单方增加物管费无效案例107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没人监管案例109维修基金须足额按时到位业委会告状开发商物业案例109 148万维修基金引发信任危机业委会被告110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可以进入投资领域?111 物业维修基金监管是真空地带112财务收费循循善诱——业主客户对恢复收取户内维修费不理解怎么办114 晓之以理——住户拒交室内维修费用怎么办115物业对业主罚款被判无效案例115 没有交电费,供电部门停供电116 物业擅自提高电价业主封了物业大门117 两费分离分收专用物业管理显露新趋向117 北京某小区业主拒交高额滞纳金案119 李杜生诉北京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治安收费纠纷案121 居委会状告物业侵权胜诉案例123 小区热水一滴不用也要付50元物业叹苦经12 4 业主可以查物业公司的帐吗126 地痞行为:物业欺负装修队142 上海物业小区经理考试百余名物业经理遭淘汰14 4业户服务响锣重敲——店铺屡屡违反管理规定怎么办127 客观公正——店主强迫顾客买东西怎么办128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以业主拒签《物业公约》为由扣押房屋钥匙128 心诚则灵——业主有了成见怎么办130 处乱不惊——商铺业主与顾客发生冲突怎么办130 物业赚钱有高招留朋友过夜得交费131 敞开“心扉”——业主对管理服务含量缺乏了解怎么办13 2内部管理扶正抑邪——访客无理打骂护卫员怎么办133 “富力半岛”大批保安围殴业主134 一年内员工6次被打物业公司盼望摆脱类似困境13 6 深圳一保安天台对小偷施暴警方表示手段恶劣要严惩137 广州某写字楼保安索茶水费未果发生恶性群殴事件138 10多保安持刀棍殴打业主黑保安难管理139 物业没跟业主打招呼门牌号一天全换了141 物业为什么老是错位141 地痞行为:物业欺负装修队142 上海物业小区经理考试百余名物业经理遭淘汰144 沈阳400个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低145 万科事件:大公司的小家子气145 物业公司作弊的方法146 只因光脚踩椅子物管收缴他鞋子147 物业偷电给超市赚45万元案例148 广州一管家窃取业主生活用电被发现149物业管理人员入室引起的误会150 物业公司有权破门吗险情发生,主人不在家151 物业人员赌球输掉18万竟然动用物业费案例15 2 广州某小区20多名保安集体罢工要求物业公司经理辞职15 3 青岛一物业公司偷逃巨额税款被移交警方154 挪用公款840万中海物业原老总判刑5年154 物业主任公款买购物卡送红包违纪案件155 物业擅自操作自来水阀门大楼两度水漫金山155 租房纷争物业强撬门略司法程序致违法156 物业公司辞退员工通知没盖公章被判违反《劳动法》158 小区保安绑架业主儿子158管家更替不要行政部门瞎插手深圳一小区自主聘"管家" 161 管家不辞而别之后162 新旧物业积怨爆发上百名保安集体械斗163 “翠湖山庄”的物管纠纷暂时维持现状16 5 翠湖山庄:谁当“管家”与房管局无关166 服务质量差就得走人上海600家物业公司被炒167 老“管家”不走新“管家”难进业主找“管家”难168 炒掉物管维修基金怎么办169 上海一物业炒了业主鱿鱼小区半年无人管理170 广州某小区用法律赶走物业公司172 新旧“管家”争相上岗“一主二仆”业主为难175 福州一小区物业移交有法难依两家保安守一门17 6 北京203名欧陆经典业主状告中海物业近日庭审177 中海物业被判费用超标主动撤离欧陆经典178 业主联名告物业胜诉中海物业连夜撤离小区179 中海物业道出隐情撤离欧陆经典小区实出无奈179 由中海撤离事件分析处于夹缝中的物业公司180 选聘物业起风波业主状告业委会182 国庆节沈阳一小区物业不辞而别183 郑州全市物业“零合同”上岗18 3 服务不到责在谁北京某小区被解聘物业状告业主案例18 4 业主不肯“加薪”管家怒卷铺盖物业管理陷于瘫痪187 镇江一物业为何自炒"鱿鱼" 186业委会四川业主状告过期业委会案例189 天津出现业主监理委员会190 成都小区业委会请“外援”双方合作愉快190 居民小区业委会自管物业不容易191 宁波某小区自筹选举业主代表经过192 张贴物业乱收费公告业委会判赔礼道歉194 不交物管费居然当上业主代表物管纠纷谁是始作俑者194 秦兵:业主运动的五个有趣原理195 业主维权被开发商告了维权该以怎样的方式196 华科大学生公寓首推学生“业主委员会”198 业主流泪“强留”物管主任199 两个业委会谁说了算?199 郑州某业委会选举纷争录201 上海小区管理法制意识增强业主大会牵手律师20 4他山之石尊重业主,从记住姓名开始206 北京某小区:业主冒雨挥泪送“管家”207 万达物业92%物业管理费到位的秘诀208 物业管理新模式网上发帖子解决问题BBS沟通管家和业主210 物业管理借力“110”解决问题的几个典型案例21 1 紧急停电事故处理案例213 北京物管招标尝试专项服务215 万科物业故事216服务从接到电话开始女保洁员上楼收垃圾爱让我们感动花城,我爱你“金管家”誉满京城万科物业员工舍己为人在投诉中完美物业管理市场化“按质论价”收费呼之欲出219满不满意与缴不缴费案例220上海物业管理“菜单式”收费通过课题论证22 2 不履行承诺还服务费物管公司为诚信“买单22 2 济南推出物业管理新模式223 物管专项招标从保姆到管家物业公司要变脸225白蚁危害案例227伤害事件歹徒入室抢劫,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229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被抢劫能要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吗230 业主失窃要物管买单法院判决业主败诉案例23 1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摔伤,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赔偿吗233 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234 业主在小区道路上摔倒状告物业公司235 会所浴室失职管理业主索赔10万23 6 歹徒上门行凶报警电话不通物管该不该负责?237 望京西园业主家中被杀物业疏于管理赔偿7万238 女大学生楼道遇害法院判物业公司作出赔偿239 暑期孩子在小区里玩耍抢道物业公司该如何应对?239护栏尖端扎伤女童小区物业成了被告240 少年头撞玻璃门身亡案近日宣判物业赔偿6.9万242未成年的孩子点燃天那水发生爆炸被炸死的案例243 北京石榴园物业纠纷中殴伤记者的凶手被判刑243 天降水箱砸死男童一楼人成被告244其他小区拒绝色情骚扰:“色女郎”被请出居民楼24 6 家门口失盗物管不管了案例248 不交电梯费自己爬楼梯开发商承诺让物业难做249 广州物业公司要举报超生二奶先在部分街道试行249 空调室外机毁坏物业公司有无责任250 建设部将在全国建设系统全面推行“12319”服务热线25 4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为何屡被投诉?254 怀疑业主偷电物业剪断电线80户居民断电5天255 小区进门钥匙经常更换入住三年钥匙费去了六百25 6 物业与业主闹矛盾保安竟然记录业主行踪25 6 专家呼吁物业服务随房屋一起销售257小区信报箱到底该谁管258 业主违反管理公约被判败诉案例259 首个独立自主产权明晰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260美文欣赏1、走过春的田野,趟过夏的激流,来到秋天就是安静祥和的世界。
商改住处罚案例
商改住处罚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咱要来聊聊“商改住处罚案例”。
就说前阵子,有个开发商可真是胆大包天呐!他把原本规划好的商业用地私自改成了住宅来卖,这不纯粹是瞎搞嘛!你说好好的商业区,怎么能说改就改成住的地方呢!这就好比你本来要去商场买东西,结果一进去全是人家睡觉的地方,这像话吗?
这事儿后来被发现了,政府那能放过他吗?当然不能啊!直接就给他开出了巨额罚单!这开发商啊,当时还觉得自己能逃过一劫,还美滋滋地想着赚大钱呢,没想到最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
这就像是那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人,本想着占便宜,结果却吃了大亏!
还有一次,有个老板,租了个商铺,也动起了歪心思,竟然在里面隔出房间住人。
心想这样能省点房租呢,多划算啊。
可他咋不想想,这不符合规定啊!结果呢,被查到后,不仅被罚款,还得把私自改造的部分恢复原样。
他那个后悔啊,直拍大腿,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你说这些人怎么就不明白呢,规定就是规定,不能随便乱改啊!这就跟游戏有游戏规则一样,你不遵守,那肯定得受惩罚啊!商改住这事,绝对不能随便乱来,要不然整个城市的规划不都乱套了嘛!咱都得有点法律意识,
有点规矩意识,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小利益就去破坏大规则啊!不然到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所以,咱都得长点心,可别去干这种傻事啊!
我的观点就是:一定要遵守规定,不要试图去挑战规则的底线,否则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住改商安全案例
住改商安全案例以住改商安全案例为题,列举一下:1. 案例一:某城市一幢住宅楼改建成商业用途后,因为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导致火灾发生。
由于商业业主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火灾蔓延迅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案例二:一家餐厅从住宅楼改建而来,由于未经过严格的安全审查和改建,导致餐厅内部存在电线老化、燃气泄漏等安全隐患。
最终,由于一次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餐厅被烧毁,造成周边建筑物受损。
3. 案例三:某市政府决定将一栋废弃的办公楼改建成商业综合体,但在改建过程中忽视了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在开业不久后,发生了一次楼体垮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4. 案例四:某商业街区的一栋住宅楼改建成了时尚酒店,但由于改建过程中的施工不当,导致酒店内部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一次强烈的地震发生后,酒店楼体发生倒塌,造成多人死亡。
5. 案例五:某城市的一栋住宅楼改建成了高档写字楼,但在改建过程中,没有对电线、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更新。
结果,在一次突发火灾中,写字楼内部无法及时疏散人员,造成多人伤亡。
6. 案例六:某市政府决定将一栋老旧的住宅楼改建成购物中心,但在改建过程中忽略了建筑物的承重能力。
不久后,购物中心内部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7. 案例七:某城市的一栋住宅楼改建成了娱乐场所,但由于业主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导致场所存在火灾、人员集聚等安全隐患。
一次突发火灾时,由于紧急疏散措施不完善,造成多人死亡。
8. 案例八:某城市一栋住宅楼改建成了小型超市,但在改建过程中未进行严格的防火措施,导致超市内部存在易燃物品堆放、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
一次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造成超市和周边建筑物受损。
9. 案例九:某商业街区的一栋住宅楼改建成了酒吧,但在改建过程中忽略了建筑物的防火结构。
一次火灾发生后,由于酒吧内部没有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多人伤亡。
10. 案例十:某城市一栋住宅楼改建成了写字楼,但由于楼体结构的改变未经过专业的审查和评估,导致楼体承重不足。
业主半封闭阳台改建成全封闭,法院判恢复原状!
业主半封闭阳台改建成全封闭,法院判恢复原状!2017年,小冰被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原来,他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便将自家半封闭阳台加装铝合金窗及玻璃板,变成了封闭阳台。
“我在未侵害他人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处分权,封闭阳台是为了满足生活需求,未侵害他人权益或者公共利益,也未对小区外观造成不良影响。
”小冰当庭陈述,自己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物业公司提供的是格式条款,未对合同中免除或限制业主权利的格式条款尽到提醒注意义务,由此认定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物业公司则认为,小冰作为业主,私搭乱建的行为已经改变了房屋规划设计,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恢复房屋设计的原状。
乌市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冰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虽然是格式条款,但该合同中约定,小冰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临时管理规约,这是小冰作为业主的基本义务,无需公司特别提醒,因此小冰提出的合同无效不成立。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案中,小冰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对阳台进行封闭施工,属违法建设,专有部分也不例外。
法院判决小冰将房屋阳台恢复原状。
小冰不服,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院二审驳回了小冰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法官提示作为业主,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还应当遵守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未经审批和许可,私搭乱建,既违反了和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最终结果是违法建筑被拆除,业主费时费力得不偿失。
业主违章装修阳台被裁定恢复原状
业主违章装修阳台被裁定恢复原状[案情]王某系某海景大厦业主,其于2001年7 月4 日到管理处办理入伙手续,并签署《业主公约》。
同年7 月9 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阳台装修申请,并在申请表中承诺:(1)本人严格遵守管理处之《装修管理规定》;(2)保证阳台窗户统一、美观、安全,并保证不把空调安装在阳台外面;(3)安装阳台窗户必须服从管理处统一管理。
此后,王某违反小区安装管理规定,擅自在阳台安装有框式窗户,将阳台封闭,且擅自拆除阳台的门和墙体,把木地板直铺到阳台,将阳台的地漏封堵。
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后即劝其整改,并于9 月18 日发出通知,要求王某拆除违规封装之阳台,但王某均置之不理。
无耐之下,物业管理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本案当事人双方有仲裁协议为由,驳回起诉。
物业管理公司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002年10月30 日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
申诉人物业管理公司诉称,业主王某违反了《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海景大厦《业主公约》、《住宅装修管理规定》中关于禁止改变房屋建筑外貌的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其在《安装阳台申请表》中的承诺。
为此,申请人提出如下仲裁请求:(1)裁定被申请人拆除阳台的违章装修,恢复阳台原状;(2)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王某答辩称:(1)被申请人封装阳台是经过申请人同意的;(2)被申请人没有违反《安装阳台申请表》中“业主承诺书”之承诺;(3)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刁难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不正当利益。
申请人推广的无框式窗户,系其内部人员所成立公司的产品。
为此,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完全是为了其自身的不正当利益,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仲裁庭审理查明:(一)1998年10月22日,申请人与海景大厦的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开始为该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至本案开庭之日,该住宅小区未曾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深圳小区6个业主常见违规事例的处理方法-上书房信息咨询
危害
楼下排烟致使楼上的业主家的窗户不能开和对楼上窗户玻璃污染,冬季水蒸气遇冷 结露落到硬铺装上结冰,对业主出行造成安全隐患;饭店烟道内的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清 理,排烟不畅,烟筒内温度较高易引发火灾;油垢、油渍污染墙体和硬铺装,烟筒接缝 处外溢油渍,影响邻里关系。
对策
1.物业要求清洁员对底层阳台底下每天清扫保洁一次; 2.物业人员发现业主在搭建初期就采取措施,讲明危害,制止其行为,并告知其行为 违反了管理规定,禁止破坏房屋外观和违章搭建。对于制止不从的,可报告行政主管部 门。
案例四:安装护栏
现象
阳台、窗户用铁护栏封闭。
原因
一些业主为了增加住宅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安装了铁护栏,由于没 有专业部门的指导和相应的法规出台,在阳台、窗户外随心所欲地不规范地安装上各种 各样的防盗护栏,比如居民住宅安装的防盗护栏,没有考虑防攀登、防跨越等性能,出 现凸出墙面等方面的问题。
案例二: 现象
深圳业主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倾倒在楼前的硬铺装或草坪上等。
原因
主要是物业没有建立装修管理流程或建立后没有执行到位;还有一些业主在装修前 没有到物业公司进行申请,就自行开始装修,随意倒装修和建筑垃圾。一个 30 万平方 米的住宅小区,因业主拒绝清理或装修后找不到业主,我们对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 理费用进行了测算:一年达到了 1 万元。上书房信息咨询满意度研究中心十多年以来, 成功服务 150 余家知名地产、物业公司,完成专项咨询案例 500 多项,累计完成客户满 意度调研样本超过 1000000 个,服务的客户包括港中旅集团、天安数码城集团、绿景集 团等物业公司,赢得广大客户的高度信任,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
物业管理案例:违约私改“自家房”业主要担责
杨兴民: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所以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法院提出诉讼。但是,“师出无名”的现状又让物业管理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不管就是不作为,管又管不了,因为没有处置权。就算诉诸法院,现在法院普遍认为,应由有实际权利受到侵害的业主或业委会进行诉讼。由此,令物业管理公司困惑的是,在前期管理期间如果尚未成立业委会,而物业管理公司没有诉权,行政机关又不能及时处理违章,物业管理公司真的就无计可施了。
主持人:长期以来,对于物业公司是否享有诉权,在司法实践中,理论分歧很大。
赵永宁:我们必须明确物业管理公司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是根据合同的约定提起的诉讼。因此,判断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不是看行政法规是否赋予了诉讼权,而是看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约定,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合同法》。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禁止行为管理上发生冲突,首先就应该理解为是合同纠纷,解决这种纠纷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案例的审判依据皆是如此。
花费巨资购买房屋后,不少人认为自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对之如何处分别人无权干涉。于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为了扩大使用面积,就在自家房屋上进行改造搭建:诸如建阳光房、封闭露台、搭建花房,或在楼顶盖幢房屋等等,由此引发的物业纠纷也随之增多。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尊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物业公司为保证楼盘品质和业主自身权利,依据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违反规定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约行为予以处理。如果业主无视管理规约,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张龙海:业主在购房后入住前,一般要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等文件,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私自搭建最直接的依据,就是这份《公约》。业主签署《公约》后,就应遵守相关内容,配合物业公司合法有据的管理服务。实践中,很多业主并没仔细阅读这些文件,在被起诉后才发现有自己签名的文件中有此规定。所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仔细阅读每份文件,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心中有数。
恢复原状纠纷典型案例
恢复原状纠纷典型案例
恢复原状纠纷通常指涉及房屋、土地或其他财产的使用和改变的纠纷。
典型案例可能包括以下情况:
1. 房屋装修纠纷,例如,租户在搬离租赁房屋时,房东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即将墙面重新粉刷、修复损坏的地板等。
如果租户未按照合同要求恢复原状,可能引发纠纷。
2. 土地开发纠纷,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或土地用途发生改变时,可能涉及恢复原状的纠纷。
例如,一块农田被改变用途用于工业开发,原所有权人可能要求将土地恢复为耕地。
3. 商业租赁纠纷,商业租户在租赁期满后,可能需要将商铺或办公空间恢复原状交还给房东。
如果双方对于恢复原状的标准和责任存在分歧,可能会引发纠纷。
4. 建筑工程纠纷,承包商在完成建筑工程后,业主可能要求将工程现场恢复原状,包括清理施工垃圾、修复因施工而损坏的环境等。
如果双方就恢复原状的标准和费用产生分歧,可能引发纠纷。
在处理恢复原状纠纷时,需要仔细审查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最终达成恢复原状的协议。
在法律程序中,可能需要考虑证据收集、专业评估和法律代理等问题。
综上所述,恢复原状纠纷的典型案例涉及房屋、土地、商业租赁和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处理时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法律和实际情况,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一楼私改下水管赔偿二楼开庭判决胜诉案例
一楼私改下水管赔偿二楼开庭判决胜诉案例买房安居本是一件喜事,但是如果不幸遇上房屋问题,则会给业主带来无穷的烦恼。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判决被告魏某赔偿原告李某某因排水管道被更改导致的损失xxxx元。
xxx年x月xx日,原告与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xxx年元月初,原告李某某现场查看发现其厨房阳台的天花板被楼上的住户即被告魏某增设了一根排水管,两个厕所天花板上的排水管道多处被拆改更换,且留有拆改后用石灰填补的孔穴。
原告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要求恢复原状,但两被告之间相互推诿。
原告还发现每逢雨水季节,厨房阳台天花板上的天然气管孔及被告魏某增设的排水管孔穴处有雨水渗入阳台,原告房屋装修也因被告拒不恢复原状而一再拖延,原告故起诉至法院。
原告李某某在交房前即因房屋水管被更改一事多次与被告魏某协商解决未果。
被告物业公司通知被告魏某对排水管道进行了整改,但水管距天花板的高度仍高于水管距天花板的原始高度。
原告涉案房屋截至第二次开庭之日尚未装修,但在宣判前已经开始装修。
该案经第二次开庭后,原告提交了情况说明称若判决被告恢复原状其可能会拒绝履行,致使原告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故请求被告通过经济赔偿弥补其损失,包括厨房阳台天花板渗水维修费xxxx元,主、次卧厕所天花板吊顶降低致使舒适度降低的损失xxx元,因迟延装修导致的材料与人工损失xxx元,房屋空置损失xxxx元,合计xxxx元。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魏某自行更改厕所和厨房阳台的排水管道,对原告房屋造成损坏属实,原告要求恢复原状,依法应得到支持。
但考虑到判令被告将更改的排水管道恢复原状成本较高,且执行困难,原告又同意通过经济赔偿维护权益,法院认为可通过判令经济赔偿弥补原告损失。
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的侵权行为未消除、纠纷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情形下,房屋装修被延误、装修成本有所增加、入住延迟客观属实,但其请求赔偿的数额过高且未提交足以使人信服的计算依据,其损失应依法酌情认定。
阳台改造坍塌_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居民张某,为了扩大居住空间,对自家的阳台进行了改造。
在改造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阳台坍塌,造成张某及其家人受伤,同时损坏了楼下邻居的房屋。
事故发生后,张某要求施工队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纠纷。
无奈之下,张某将施工队诉至法院。
二、案件审理1. 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包括施工队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照片、医疗鉴定意见书等。
同时,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
2.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法院认为:(1)施工队在阳台改造过程中,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阳台坍塌,其行为存在过错。
(2)阳台坍塌造成张某及其家人受伤,以及楼下邻居房屋损坏,施工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施工队应当赔偿张某及其家人因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综上,法院判决施工队赔偿张某及其家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元。
三、法律分析1. 施工队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队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阳台坍塌,其行为存在过错,因此应承担侵权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张某及其家人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施工队应当依法赔偿。
3. 施工队过错认定在本案中,法院根据施工现场照片、施工许可证、施工队营业执照等证据,认定施工队在阳台改造过程中存在过错。
同时,法院还结合医疗鉴定意见书,认定张某及其家人因事故造成的损失,施工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恢复原状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2008年取得了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一栋高档住宅小区。
在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滞。
2010年,开发商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达成协议,由建筑公司接手剩余工程。
然而,在建筑公司接手后,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部分住宅楼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问题,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居住。
2012年,部分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承担修复责任。
经协商,开发商和建筑公司同意承担修复责任,但具体修复方案未能达成一致。
部分业主因此将开发商和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恢复住宅楼原状。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开发商和建筑公司是否应承担恢复住宅楼原状的赔偿责任?2. 恢复原状的修复方案如何确定?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和建筑公司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住宅楼存在质量问题,依法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关于恢复原状的修复方案,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本案中,开发商和建筑公司应采取合理措施,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住宅楼进行修复,以恢复原状。
具体修复方案,法院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考虑采用与原设计、原结构、原功能相符的修复方案;2. 修复材料、工艺应与原住宅楼的材料、工艺相一致;3. 修复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开发商和建筑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按照上述原则,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住宅楼进行修复,以恢复原状。
上海露台赔偿成功的案例
上海露台赔偿成功的案例案例:房产公司曾经慷慨承诺赠送露台两个,拿到新房的靳女士一看却大失所望。
南露台已属于邻家,北露台系子虚乌有,房屋面积也小了近9个平方米。
愤愤不平的靳女士将房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5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令,房产公司赔偿靳女士露台损失近3.2万元,面积差价款近1.6万元和其他损失1.2万元。
购房时,房产商夸夸其谈将赠送南、北露台,靳女士闻之怦然心动。
2002年3月27日,双方签下《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靳女士以80多万元的总价购下建筑面积为182.84平方米的房屋一套。
虽然设计图纸上没有标注自家通往露台的门,但望着合同附件图示该露台已确用红线圈入了自己的“地盘”后,靳女士深信不疑。
在分三次付清了房款后,靳女士翘首等待了一年,于去年3月26日办理入住手续。
此时,靳女士突然发现通往南露台的门竟然开在了隔壁邻居那儿,北露台更属空中楼阁。
经测量,房屋的实际面积也比合同所示少了8.86平方米。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年下半年,靳女士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南露台面积一半的损失39,601.8元,返还面积差价款40,634.7元和其他损失。
法庭上,房产公司辩称双方所签的预售合同,对所售商品房的面积和房款都有明确约定,并不包括露台,其口头承诺的“赠送露台”仅是表示提供使用上的方便,至于面积补差已根据双方约定实际履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二中,房产公司确以红线的形式将系向南露台圈入靳女士所购的房屋内,显有过错,应负主要责任;而靳女士在签订合同前,明知设计图纸上没有标注通往南露台的门,却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亦有过错,故法院酌情认定房产公司应予赔偿的金额为近3.2万元。
至于房屋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根据有关规定,房产公司须承担差价。
另外,房产商擅自改变小区平面布局和房屋结构而给靳女士带来的损失,因不具备恢复条件,故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赔偿靳女士1.2万元。
承租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引发的纠纷案例分析
承租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引发的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详情在繁华的商业街区,某某商场将一间商铺出租给了承租方某某先生。
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铺的用途为经营服装零售业务。
然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某某先生未经商场许可,擅自将商铺的一部分改造成了餐饮区域,并开始经营小吃生意。
这一改变不仅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还对商场的整体规划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商场方面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承租方某某先生进行沟通,要求其恢复商铺的原定用途。
但承租方某某先生以经营餐饮能够带来更高的利润为由,拒绝了商场的要求。
商场随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详细判例在法庭上,商场方面提供了租赁合同,明确指出其中对于商铺用途的约定,以及承租方擅自改变用途的事实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相关证人证言等。
承租方某某先生则辩称,虽然改变了商铺用途,但并未对商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而且自己在改造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希望能够继续经营餐饮业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承租方某某先生未经商场许可擅自改变商铺用途,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
同时,商场的整体规划和形象是商场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承租方的行为已经对商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
最终,法院判决承租方某某先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商铺的原定用途,并赔偿商场因此遭受的损失。
如果承租方未能按时履行判决,商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律师点评从法律角度来看,本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租赁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其中的约定。
承租方擅自改变商铺用途,显然违背了合同的诚信原则和约定。
对于商场而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商铺的用途、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以便在出现类似纠纷时有据可依。
同时,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商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对于承租方来说,在租赁商铺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商场的规定和租赁合同的条款,避免因一时的利益冲动而做出违约行为。
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引发纠纷的案例分析
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引发纠纷的案例分析案例详情:2020年2月,张某某作为出租人与李某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某市的一处房屋出租给李某某。
合同中明确规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然而,李某某在租赁期间擅自增加了一道隔离墙,改变了房屋的主体结构。
张某某发现后,要求李某某立即恢复原状,但李某某拒绝配合。
张某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李某某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七条的规定,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李某某赔偿张某某因擅自改动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中,李某某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同时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对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
在本案中,张某某作为出租人,有权要求李某某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因擅自改动房屋结构造成的损失。
法院的判决也体现了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同时,本案也提醒了其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以免引发纠纷。
案例启示:本案的发生,提醒了我们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出租人来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并在发现承租人违约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承租人来说,也应充分认识到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本案也提醒了我们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
在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求房管部门的意见,并由专业的装修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案例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案例通常涉及到对某种物品、财产或环境的损害,并要求责任方采取措施将其恢复到原本的状态或尽可能接近原状。
这类案例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环境污染:如果一个公司或个人的活动导致了环境的污染,如土壤、水源或空气污染,法院可能会要求他们采取措施清理和恢复受损环境。
例如,一家工厂非法排放有害化学物质导致土壤受到污染,法院可能会要求工厂支付清理费用,以将土壤恢复到原状。
不动产损害: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果卖方故意或疏忽地隐瞒了房屋或土地的缺陷,导致买方遭受损失,买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并可能要求将房屋或土地恢复到原始状态。
损坏公共财产:如果个人或组织损坏了公共财产,如桥梁、道路、公园或建筑物,法院可能会要求他们赔偿损失并修复受损的财产。
自然资源损害:一些案例涉及对自然资源的损害,如森林、湖泊、河流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政府或环保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采取措施修复这些自然资源的损失。
建筑工程损害:如果建筑工程导致了邻近建筑物或土地的损害,受害方可以寻求赔偿,并要求将损害的部分恢复到原状。
这些案例通常需要法院对损害和赔偿金额进行评估,并可能涉及专业的环境工程师、评估师和法律专家的参与。
赔偿的形式可以是金钱赔偿,也可以是具体的行动,如清理环境或修复受损财产。
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特定情况的法律和法规来处理。
商户私自改变建筑结构给商场造成损失 案例
商户私自改变建筑结构给商场造成损失案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聚力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不断加大市政公共设施投入,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形象得到持续改善提升。
但擅自拆除、移动、占有甚至盗窃、故意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既损害城市文明形象、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还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办的两起破坏市政设施典型案例向社会通告如下:擅自在街道两侧搭建建筑物:我局执法队员巡查至和平路路段时,发现某宾馆负责人正组织工人在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
经初步了解,该宾馆负责人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搭建建筑物体积约为5立方米,属违法行为。
县城管执法局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将擅自搭建建筑物自行拆除并恢复场地原貌。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相关部门的反映,存在住户在河堤旁种菜行为,11月15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安排执法队员对私自毁绿种菜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经询问调查,无人认领,即对江心洲河堤旁毁绿种菜进行集中铲除,约铲除5平方米。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属于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县城管执法局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和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城区巡查力度及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向社会发布通告,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作用,为城市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我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市政公共设施是属于违法行为,均要负责赔偿和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一小区临街业主“破墙开店”整改无果
西安一小区临街业主“破墙开店”整改无果
华商网-华商报 2014-10-09 15:09:28 作者:付启梦于卓
家住西安白庙小区的王先生说:"趁着国庆物业放假,小区29号楼一楼临街两户业主连夜盖门面房。
" 除了施工吵得其他业主睡不着觉外,很多业主对这两名业主私自占用小区公共面积的行为也表示不满。
"为了把自家房子和临街商铺连通,他们砍了院里的树,还铲了绿化带,真让人不喜欢。
"据悉,若推墙建临街店面出租,一个月的租金至少为5000元,而作为民宅出租,一个月租金还不到2000元,所以,近年该小区靠白云路的29、31、32、33栋楼的临街业主相继将小区围墙或阳台打通,建成店面出租,目前已建成约6间店铺,物业方面屡次整改无效,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令小区的很多业主都十分苦恼。
对此,记者了解到,2008年底,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中曾明确要求,未经房地产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貌和使用性质,开墙破窗开设经营店铺。
居民楼下等特殊区域不得经营餐饮、文化娱乐等易产生噪音扰民的经营项目。
而“破墙开店”的监管工作又涉及规划、房管、城管、工商等多个部门,但是多部门共同执法的结果却是监管难。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破墙开店”,首先需要规划和房管部门认定房主是否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貌和使用性质,是否经过许可,城管执法部门才能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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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自拆阳台改商铺被判恢复原貌案例
近日,家住宣武区天桥北里的杨某吃了官司,让他吃官司的原因不是别的,而是因为他拆改了自家的阳台。
杨某夫妇均无工作,为了维持生计,杨某决定利用自己家住一楼,而且阳台临街的便利条件开个小卖部。
于是杨某便将自家的阳台拆改为门,以便开始经营小卖部。
杨某没有想到的是他所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找上了门,要求杨某停止拆改,恢复原状。
杨某没有理会物业的阻止。
没过多久,杨某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杨某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杨某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当中对业主的要求,应当遵守《住户手册》。
杨某擅自拆改阳台未按《住户手册》填写申请表,且违反了《住户手册》的规定,又对小区绿地形成破坏,因此判决杨某将阳台恢复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