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旅游度假区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旅游度假区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
第二章评定标准
第四条旅游度假区评定等级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1. 地理位置及环境;
2. 旅游资源丰富程度;
3. 服务设施完备程度;
4. 管理水平;
5. 安全保障措施;
6. 旅游度假区声誉。
第五条一星级旅游度假区应满足基本服务设施需求,提供基本旅游服务。
第六条二星级旅游度假区应在一星级的基础上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设施,提供一定的旅游活动内容。
第七条三星级旅游度假区应拥有较好的地理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需提供多样化的旅游服务和丰富的旅游体验。
第八条四星级旅游度假区应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卓越的服务水平,提供高品质的旅游服务和活动。
第九条五星级旅游度假区应为一流的旅游度假胜地,服务设施完备,管理精湛,能够为游客提供豪华、奢华的旅游享受。
第三章管理措施
第十条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评定周期为三年一次。
第十一条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结果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度假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不符合等级标准的旅游度假区,应当及时通知整改,如情节严重者,可暂停其等级评定资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文档为《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草拟,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规定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一、设立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国家旅游局近年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2015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和旅游度假区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国家旅游局先后收到60多家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请。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照国家级度假区的标准和评定细则进行现场检查、集体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最后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2015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宣布17家度假区创建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二、设立意义
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促进和引领旅游行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旅游业今后长期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国家旅游局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来衡量,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力争将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成我国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的新名片,使之成为旅游行业继5A级景区之后又一金字招牌。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2015年4月17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说明: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04.05
•【文号】旅办发〔2015〕81号
•【施行日期】2015.04.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景区管理
正文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
通知
旅办发〔2015〕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将依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开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引导和规范旅游度假区发展。现将《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4月5日
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序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加强度假区等级管理,提高旅游度假区发展总体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10)及相关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对象,是指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不单独对度假村、度假酒店等独立度假设施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旅游度假区的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等级。
第四条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度假经营业务2年以上的旅游度假区,均可申请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告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的度假区,可申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摘要:
一、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概述
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标准
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意义和作用
正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经过国家旅游局评定,以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为主要目的,为人民群众积极营造有效的休闲度假空间,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而设立的综合性旅游载体品牌。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及相关细则要求;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度假设施相对集聚,经营状况良好;
4.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游客满意度高;
5.生态环境良好,保护措施得力;
6.旅游产品丰富多彩,特色鲜明。
景区等级怎么划分标准
景区等级怎么划分标准
景区的等级划分标准通常是由国家旅游局或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在中国,景区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景区的资源价值、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游客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景区的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A级、2A级、3A级、4A级和5A级。其中,5A级景区是最高等级,代表着景区在各方面都达到了国家级的优秀标准。
具体来说,景区的等级划分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景区资源价值:包括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等方面的资源价值,以及这些资源的独特性和稀有性。
环境质量:包括景区的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游览设施等方面的质量,以及游客在景区内的舒适度和安全度。
管理水平:包括景区的规划、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水平,以及景区的运营效率和游客满意度。
游客满意度:通过游客的评价和反馈,了解景区在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游客对景区的整体满意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景区等级划分标准和命名方式。因此,在具体评价一个景区的等级时,需要参考当地的标准和规定。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
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游客问卷总计170分。其中,按分值类型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类;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三类。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总得分1800(含)分以上。其中基础分630(含)分以上,游客分140(含)分以上。
省级旅游度假区:
总得分1500(含)分以上。其中基础分520(含)分以上,游客分120(含)分以上。
2标志
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细则
本细则从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等6个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参评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3.1)相应条件,然后再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3.2)进行评分。
3.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
1)具备1项以上优质度假资源,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
2)空间边界明确,具有统一的总体规划并得以有效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km2,省级不小于5km2;
3)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小于2.5天(即1.5夜),省级不小于2天(即1夜);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等级划分和依据 2
4.1等级划分 2
4.2等级划分的依据 2
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 2
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 2
6.1资源 2
6.2区位 2
6.3市场 2
6.4空间环境 3
6.4.1自然环境 3
6.4.2规划和实施 3
6.5设施与服务 3
6.5.1休闲活动 3
6.5.2住宿接待 3
6.5.3餐饮 3
6.5.4旅游购物 4
6.5.5区内交通 4
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 4
6.6管理 5
6.6.1资源与环境保护 5
6.6.2游客管理 5
6.6.3社区协调 5
6.6.4组织经营 5
6.6.5安全管理 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 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学、杨锐、范立义、宋晓波、朱至珍、张树民、邬东璠。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细分,度假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本标准旨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以利于引导旅游度假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度假区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度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
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分值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总表》满分为2000分.《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满分为120分,对应游客评价包含在2000总分以内。另设加分100分,
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1700分
2。旅游度假区等级具体评定方法
⑴本标准从度假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市场条件、空间环境条件、核心度假设施及服务条件、支撑性设施及服务条件、管理条件等7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⑵具体评定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及其附件中的《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强制性指标一览表》(表A)、《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附录B)、《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汇总表》(表B1)及《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附录C)执行。其中表A为度假区进行等级评定的强制性前提条件,附录B为具体评定细则、标准、分值和说明,并注明分项的评定人,表B1为评分汇总表,附录C为游客评价。
⑶评价步骤:检验待评度假区是否满足表A全部相应指标;检验游客
问卷10。1~10.23项统计结果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值是否大于等于75%;在满足表A全部相应指标且游客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大于等于75%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及统计人员进行打分.专家评分项目由专家组各专家根据附录B的要求打分并分别填写表B1相应项目,由统计人员统计有效数据,将算术平均值计入表B1评分汇总表;技术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相应项目进行打分并直接填入表B1评分汇总表;游客打分项目由统计人员将有效问卷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并计入表B1评分汇总表。统计参评度假区的最终得分以表B1为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及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说明: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
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旅游景区划分标准
旅游景区划分标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2003替GB/T 17775-1999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2004-10-28 发布 2005-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本标准与GB/T 17775-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在划分等级中增加了AAAAA级旅游景区。新增的AAAAA级主要从细节方面、景区的文化性和特色性等方面做更高要求;
——对原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划分条件均进行了修订,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AAAA级旅游景区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
——细化了关于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划分条件。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总结了国内旅游景区的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技术规程,并直接引用了部分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同时,根据GB/T 17775-1999《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自1999年至今近三年时间的实施情况,在原标准基础上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加符合旅游景区的发展实际。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旅游度假区是指供游客进行休闲度假、观光旅游、体验当地风土人情等活动的
地区。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度假区的等级划分标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度假区,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等级划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首先,旅游度假区的自然环境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标准之一。自然环境包括气候、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气候宜人、四季分明的地区往往更受游客青睐,因此在等级划分中会得到更高的评价。地理位置也很重要,比如位于海边或湖畔的度假区往往更具吸引力。此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也是评定等级的重要考量,生态环境良好的度假区往往更受欢迎。
其次,旅游度假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也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指标。基础设
施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方面的设施,交通便利、住宿舒适、餐饮美味、娱乐丰富的度假区往往更受欢迎。而服务水平则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热情周到的服务往往能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
此外,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底蕴和特色活动也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内容。文化底
蕴包括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方面,而特色活动则包括当地特色的节庆活动、手工艺制作、民俗表演等,这些都能为度假区增色不少。
最后,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和发展规划也是评定其等级的重要因素。管理的科学
性和规范性能有效地保障度假区的秩序和环境,而发展规划则能为度假区的长远发展提供方向和保障。
总的来说,旅游度假区的等级划分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评定体系,需要综合考
量自然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文化底蕴和特色活动、管理和发展规划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达到一定标准的度假区,才能获得较高的等级评定。
国家旅游景区等级评定标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
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 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说明:10 栏为打分点,所有 10 分值总和为1000分。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九项评价因子,总分100分。其中资源吸引力为65分,市场吸引力为35分。各评价因子分四个评价得分档次。
2、等级评定时,对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由评定组成员分别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3、“规模与丰度”评价因子中的“基本类型”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9页附录A。
4、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文化和旅游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文化和旅游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划分标准,旅游度假区的等级一般分为以下五个级别:
1.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具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文化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等特点,拥有独特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2. 省级旅游度假区:具有区域性的旅游资源和特色,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接待、娱乐设施和服务,并拥有一定的管理和规划体制。
3. 市级旅游度假区:具备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接待能力,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服务和设施。
4. 县级旅游度假区:具有一定的旅游资源和接待能力,能够提供一定规模的旅游服务和设施。
5. 特色旅游度假区:根据地方的旅游资源和特色,对具备特定主题和特色的旅游区域进行划分,例如生态度假区、温泉度假区等。
这些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旅游资源和接待能力、旅游设施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而制定的,旨在促进旅游度假区的规范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审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审标准
一、旅游基础设施
1.旅游度假区内的交通设施完善,有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连接周边城市,形成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
2.旅游度假区内各类标识标牌清晰明了,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齐全,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旅游度假区内的餐饮、购物等商业设施丰富,能够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二、旅游服务水平
1.旅游度假区内的服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2.旅游度假区内的服务流程规范、透明,方便游客获取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3.旅游度假区内的安全管理措施得力,能够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管理和服务能力
1.旅游度假区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职责明确,能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旅游度假区的安全管理措施完善,能够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3.旅游度假区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力,能够保持环境的整洁和优美。
四、品牌形象
1.旅游度假区的品牌形象鲜明,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内涵丰富,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
3.旅游度假区的宣传推广措施得力,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消费。
五、面积门槛
1.旅游度假区的总面积达到一定规模,能够满足游客的多样化需求。
2.旅游度假区内的各个功能区域划分合理,能够实现互利共赢。
六、住宿设施
1.旅游度假区内拥有多种类型的住宿设施,包括酒店、度假村、民宿等,能够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2.旅游度假区内的住宿设施品质优良,服务周到,能够为游客提供舒适的住宿体验。
七、度假产品
1.旅游度假区内提供多样化的度假产品,包括文化体验、户外探险、养生保健等,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游客的需求。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根据中国国家旅游局的规定,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按照综合评定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
五星级:具有开放性、广泛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和普通游客接待能力等方面具备全国领先水平的旅游度假区。
四星级:具有较强的开放性、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和普通游客接待能力等方面具备全国较高水平的旅游度假区。
三星级:具有较好的开放性、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和普通游客接待能力等方面具备全国一般水平的旅游度假区。
二星级:具有一定的开放性、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和普通游客接待能力等方面具备一定水平的旅游度假区。
一星级:具有基本的开放性、辐射带动作用、影响力和普通游客接待能力等方面具备初级水平的旅游度假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
(GB/T26358-2010)
目次
目次I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等级划分和依据2
4.1等级划分2
4.2等级划分的依据2
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2
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2
6.1资源2
6.2区位2
6.3市场2
6.4空间环境3
6.4.1自然环境3
6.4.2规划和实施3
6.5设施与服务3
6.5.1休闲活动3
6.5.2住宿接待3
6.5.3餐饮3
6.5.4旅游购物4
6.5.5区内交通4
6.5.6其他配套设施与服务4
6.6管理5
6.6.1资源与环境保护5
6.6.2游客管理5
6.6.3社区协调5
6.6.4组织经营5
6.6.5安全管理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室内、户外休闲活动设施类型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学、杨锐、范立义、宋晓波、朱至珍、张树民、邬东璠。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细分,度假旅游已成为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本标准旨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以利于引导旅游度假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度假区依法经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度假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旅游度假区resort
具有良好的资源与环境条件,能够满足游客休憩、康体、运动、益智、娱乐等休闲需求的,相对完整的度假设施聚集区。
3.2
旅游度假区的环境environment of the resort
旅游度假区整体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3.3
旅游度假区的资源resource of the resort
能够提供游客主体休闲度假产品的关键吸引物,包括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2大类。
注:自然资源包括海洋、内湖、山地、滑雪地、森林、温泉、草原等7小类;人文资源包括乡村田园、传统聚落、主题运动(指人工环境下的主题运动,如高尔夫等)、主题娱乐(如赛马、影视城、主题乐园等)、人文活动(指以人为媒介的传统习俗、非物质遗产等)等5小类。
3.4
非星级住宿接待设施non-rating accommodation
未经GB/T 14308星级评定但具有一定接待能力和特色的宾馆、酒店等住宿接待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旅馆、度假村、托管公寓、单栋度假单元、汽车旅馆、自助宾馆、青年旅馆、帐篷营地、拖车营地等类型。
3.5
生态停车场ecological parking lot
种植树阵并采用可渗透地表铺装材料,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协调的停车场。
4等级划分和依据
4.1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4.2等级划分的依据
等级的划分以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为依据,包括基本条件和一般条件2类。基本条件规定了旅游度假区的门槛条件。
5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
5.1 应具备不少于1项的资源条件,且无多发性不可规避自然灾害。
5.2 应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8km2;省级旅游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 km2。
5.3 应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5.4 应制定有统一的总体规划。
5.5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5天,省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天。
5.6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小于2000张,省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应不小于1000张。
5.7 旅游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
5.8 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应达到GB 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应达到GB 15618的II类标准。
5.9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等级划分的一般条件
6.1资源
6.1.1 应具有优质的、可供度假利用的自然人文资源。
6.1.2 度假资源宜具有较高的旅游承载力和一定的独特性。
6.1.3 应在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形成品牌性的度假产品。
6.2区位
6.2.1 旅游度假区所在区域宜具有较强的度假氛围,市场吸引力强。
6.2.2 宜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良好的可达性,交通方式宜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