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含部分保险法
保险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保险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以下是保险法的基础必学知识点:
1. 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
合同的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等。
2. 保险人:保险法中规定,保险人是提供保险的公司或组织。
保险人
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
险人赔偿损失。
3. 被保险人: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也是享受保
险保障的一方。
被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对应的保险责任来要求保
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4. 保险费: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以获取保险保障。
保险费的大小通常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保额和保险期限等因
素来确定的。
5. 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
金额。
保险金的支付通常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被保险人提交的理
赔申请来进行的。
6.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
责任通常是根据被保险人所购买的保险种类和保额来确定的。
7.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保障的有效期限。
保
险期限结束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8.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的财产或利益。
保险标的通常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被保险人的投保意愿来确定的。
以上是保险法的基础必学知识点,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你在保险交易中更好地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
《保险法基础知识》(首都经贸大学·PICC培训教材)汇总
考试指定教材:《保险法基础知识》,出版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主编:李玉泉、邹志洪;出版时间:2011年【考试内容】掌握:1.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五章)2.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章)3.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十章)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十二章)5.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十三章)熟悉:1.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2.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六章)3.保险合同的解释。
(第八章)4.重复保险。
(第十一章第一节)5.保险索赔时效。
(第九章第一节)6. 对死亡保险的限制。
(第十四章第二节)7.关于受益人的规定。
(第十四章第三节)了解:1.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第二章)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第四章第一节)3.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制度。
(第九章第一节)第五章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5.1】第一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的状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开始。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通过具体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过程实现的,但又有区表示的互动过程,可以包括要约、反要约、承诺等各个阶段;保险合同的订立则是保险合同订立这一动态过程追求的积极结果和最终完成阶段。
保险合同的成立则是保险合同订立这一动态过程追求的积极结果和最终完成阶段。
【结论】: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产生的符合当事人目的结果。
【掌握部分】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保险法》第11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除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1、公平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自愿订立原则(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凭证《保险法》第13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基础知识部分
保险基础知识部分1、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
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那么该事件即存在着风险。
2、风险的构成要素:1)风险因素。
是指促使某一特定损失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插大其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依据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
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3)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的损失和人身伤害;间接损失则是指因直接损失引起的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或责任损失等。
3、风险的分类:1)依据产生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2)依据风险标的分类: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
3)依据风险性质分类:纯粹分险、投机风险。
4)依据风险影响的结果分类: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4、风险的特征:1)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性、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产生结果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客观性3)风险的普遍性4)风险的社会性5)风险的可测定性6)风险的发展性5、可保风险的条件:1)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2)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6、风险管理是一个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即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敛这理技术,对风全党产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7、风险管理的方法: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避免、预防、分散、抑制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自留风险、转移风险8、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事件)发生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或赔偿或给付)的一种行为。
保险法律基本知识
保险法律基本知识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旨在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对不可预测的风险进行社会化分摊和补偿。
保险的实施需要遵守一系列保险法律规定,以确保保险业运作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保险法律的基本知识,帮助读者了解保险合同、保险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基础,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投保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投保信息。
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所保护的对象,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其他指定的人。
3.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4.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所保护的财产、利益或人身安全。
5.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作为购买保险的对价。
二、保险法律责任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以下法律责任:1. 保险赔偿: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款应当公平、合理、及时支付。
2. 保险义务: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并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 保险条款解释:保险合同中的条款需要明确解释,确保被保险人充分理解保险责任和索赔途径,避免对被保险人造成不合理的损失。
4. 保险监管:保险公司需要遵守国家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竞争。
三、重要保险法律法规为确保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险法律法规,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解释、赔偿责任等内容,是我国保险行业的核心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律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基本规则和合同解释的原则,为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明确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并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
保险合同法—一般规定
• 【保险知识链接】 • 保险价值: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
益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数额。人身险不存在 保险价值。 •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 任的最高限额。 • 财产险中,保险金额一般依据保险价值来决定。 • 人身险中,由于生命价值无法以货币衡量,保险 金额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 • 财险: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 人身险:给付金额≤保险金额
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近亲属; (2)劳动关系 (3)信赖关系(被保险人同意) 2、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 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离婚)
保险合同法—一般规定
最大诚信原则
一、保险法第5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
二、表现:告知与说明 (一)投保人告知义务 1、告知方式:被动告知 2、不履行的后果: (1)故意;(2)重大过失
务,保险人都需要对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 任免除条款做出明确说明。 • 2、保险人明确说明的举证问题 • “投保人声明”栏 • 代替投保人签字。
保险合同法—一般规定
损失补偿原则 一、含义 (一)质的规定: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
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 担赔偿责任。 (二)量的限定: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量,仅以保 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不能通过保险获得 额外利益。 二、影响损失补偿的因素 (一)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免赔额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 及保险监管
基本内容
一、保险法概述 二、保险合同法 三、保险业法
2
保险法概述—基本内容
• 保险法概念 • 保险法内容 • 保险法立法
保险法概述—保险法概念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第三章 保险合同
1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2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合同(契约):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
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险 人只能为自然人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最基本) 2、说明合同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 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改或补 充。
第二节 风险管理
损 失
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后
目 标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实现良性循环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即风险管理的技术,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采取控制技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 于改变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欧美国家,发达于20世
01.保险基础知识
11
9
2、人身保险的产生
——近代人身保险萌芽产生于十五世纪后期的海 上保险,运往美洲的奴隶被当作货物来投保,后来船 上的船员也可投保。如遇到意外伤害,由保险人赔偿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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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发展 人寿保险的演变发展
佟蒂法
第一张生命表
差别费率表
均衡保险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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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发展
1422年,签发第一份人身保险契约
50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
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 公司适用本保险法规定。
51
课 程 回 顾
一、保险沿革
(一)保险原始思想的启蒙
(二)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三)保险产生的基础 (四)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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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课 程 回 顾
二、保险原理
(一)风险
(二)什么是保险 (三)人身保险合同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五)保险费的计算
15
12
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新中国保险的发展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 1961年:中国人保停办所有业务 ……
1980年:中国人保全面恢复 1988年:太保、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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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1992年:上海友邦开展个人营销寿险业务 …… 1995年:保险法颁布 1996年:大众、天安、华泰、永安、泰康、新华、 日本东京海上、香港民安、加拿大宏利, 另84家保险公司设立办事处,共有144个 2001年:中国加入W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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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沿革
(一)保险原始思想的启蒙 (二)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三)保险产生的基础
(四)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概况
保险法基础知识
保险法基础知识一、本章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本章介绍了保险与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我国《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与原则、《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适用范围、《保险法》的意义以及保险代理人学习保险法的意义。
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本部分的重点。
二、应掌握的几个问题(一)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总称。
保险法调整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平等主体间的关系,这些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是由合同确立;另一方面规范保险经营者的形式、设立、经营规则、变更、终止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关系。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关系加以调整,《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概念、订立、变更、终止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保险法也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加以规范,以防止保险公司的无序竞争,保护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
(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进行保险活动,解释和执行《保险法》的基本依据,主要有:1、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原则保险活动属于民事活动,因此保险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
因为只有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就就受到制裁。
保险活动的当事人,不但要遵守《保险法》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而且要遵守国家所有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民事主体在保险活动中,要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意志,即立法者要实现以上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
4、境内投保的原则5、公平竞争的原则6、专业经营的原则(四)保险代理人学习《保险法》的意义1、学法是保险代理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保险代理人只有懂法、守法、用法,才能有效地运用其保险专业知识,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
保险代理人的行为脱离了法律的约束,将走入歧途。
因此努力学习保险法以及一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险代理人的必备条件。
1.保险基础知识及保险法解析
保险法知多少?
保险合同涉及哪些“人”
当事人
➢ 保险人 ➢ 投保人
关系人
➢ 被保险人 ➢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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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第10条)
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责任的保险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寿险合同五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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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合同了解五要素(1/6)
•投保 •条件
•保险费
•保险 •期限
•保险 •金额
•保险 •责任
•寿险合同了解五要素(2/6)
保险责任
➢ 生存保障 ➢ 身故保障 ➢ 重大疾病保障 ➢ 保单分红 ➢ 豁免保费
保险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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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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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需要保险
因为生活本身就是充满风险,而 风险具有普遍性,即使是在很短的时 间内也有种种不确定的事件发生。
保险实务中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 的不确定性.
保险的四大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利益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故事分享
❖刘备做草鞋生意欠曹操 100万,现刘备意外身故, 留下个人存款50万给儿子 阿斗。
❖现在曹操和阿斗都要争夺 刘备的50万存款,谁得? 债主曹操得。
因为债权>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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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的实际运用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保险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经济行为,通过切实保障个人和企业在面临风险时的利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保险活动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了解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对于保险参与者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保险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活动。
一、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活动的法律基础,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
保险合同包括以下要素:1.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可以是个人或者企业。
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
3.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保障的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4.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确定的风险对象,可以是财产、责任、人身等。
5.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6.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有效的时间范围。
7.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是法律文件,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守充分、真实、准确地告知原则,也就是要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风险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即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由保险合同约定,具体的保险责任范围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确认。
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免责条款根据风险的特点和保险公司的经验而制定,通常包括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以及不履行履约义务等情况。
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注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其中的条款。
三、保险索赔保险索赔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投保人购买保险的目的之一。
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法讲义课件
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法讲义
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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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59条 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 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 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 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 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 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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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
49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 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50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 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 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 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67条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 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 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 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68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 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 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 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 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18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 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 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基础知识
④行为性质不同。
(三)保险与保证
保证与保险都是为对将来偶然事件所致损失的补偿。但仍有下 列区别: ①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 的约束。 ②保险以其行为本身的预想为目的,并不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 生效;保证则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发生效力。
保险法p7 (1)保证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保险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2)保证为从合同;保险合同为主合同。 (3)保证只是一种法律关系,并非经济制度;而保险既是一种法律关系, 也是一种经济制度。
• ③保险机构是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慈善机构 则完全是依靠社会资助的事业机构。 • ④保险行为受保险合同的约束;慈善事业是根据社会救 济政策履行职责。 • ⑤保险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基于数学计算为基础;慈善 则大都为无准备财产,即使有准备财产,也是出资人的 自愿行为。
五、保险的职能
•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但有主要有两种观点,经济补偿 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 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 防灾防损职能。
三、西方国家的保险学说
• (一)损失说 损失说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说,分为 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嫁说、人格保 险说四种分支学说: 1.损失赔偿说。 2.损失分担说。 3.风险转嫁说。 4.人格保险说。
(二)非损失说
非损失说是不以处理损失作为保险核心内容的学 说,可分为技术说、欲望满足说、共同财产准 备说、相互金融说等四种主要分支学说。 1.技术说。 2.欲望满足说。 3.相互金融说。 4.共同准备财产说。
保险基础知识
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保险
• 财产损失保险——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 •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戒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和契约应负的 赔偿责仸为保险标的 • 信用保险——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戒死亡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戒意外事故所 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戒收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 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 戒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保险合同的基本项
• 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 基本信息 • 保险标的 •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 间 • 保险价值 • • • • • 保险金额 保险费以及支付方法 保险金偿付或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时间
“如果我办得到, 我一定要把保险这两 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 门上,以及殏一位公 务员的手册上。因为 我深信,透过保险, 殏一个家庭只要付出 微丌足道的代价,就 可免除遭受永劫丌复 的灾难。”
——朱镕基
——温家宝
——丘吉尔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保险的功能与意义
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保 险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定位平等的基 础上,经过要约不承诺的过程,达成 一致意见幵签订合同,确立保险人不
投保人乊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Network Optimization Expert Team
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法基础知识
保险法基础知识保险是指一种风险转移的经济行为,它通过合同方式,使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并以保险费作为交换条件。
保险法是规范保险行业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保险参与方的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了解保险法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些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一、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活动的法律依据,它包括以下要素:1. 投保人:指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被保险人:指作为合同标的,由保险人承担风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保险人:指承担被保险人风险,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件发生后给付保险金的机构。
4. 保险标的:指保险合同约定的财产或利益,可以是财产、人身、责任等。
5. 保险费: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的作为保险合同标的的费用。
6. 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生效和到期的时间段。
7. 保险金额:指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限额。
二、保险法原则保险法依据以下原则来规范保险合同和保险活动:1. 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2. 平等自愿原则:保险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各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3. 公平原则:保险合同的条款应当公平,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4. 个人风险原则:保险合同仅涉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身的风险,不能涉及其他人的利益。
5. 最大利益原则: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尽量减少损失,并享有得到最大利益的权利。
三、保险法的要点保险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保险合同的成立和解释: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
2. 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支付保险费。
3. 保险责任和赔偿: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赔偿责任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
4. 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人在收到赔偿申请并核实后,应及时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保险基础知识
七、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 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经济补偿 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八、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 司不承担责任的事故范围,如因被保险人 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等。
九、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开 始到保险责任终止的期间。
二十五、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相对于普通型人身保 险产品而言的,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 资连接型等。
二十六、万能型 万能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 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
二十八、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 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 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
•
老公为老婆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年交保 费2万元,交费20年,身故保额50万,指定 在老婆身故后由他们的儿子领取身故保险 金。合同约定,从老婆60岁开始每年领取 1.5万元生存年金,直到终身。
生命欢迎您的加盟
谢谢!
十二、规模保费 规模保费是指投保人所交的实际保费金额。
十三、标准保费 标准保费是规模乘以一个折标系数,折标 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一 般同一产品交费年限低则折标系数低,交 费年限高则折标系数高。
规模保费
交费年期
折标系数
标准保费
10000
5
0.5
5000
10000
10
1
10000
十四、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交纳保险 费的方式,包括一次交清和期交。
十五、犹豫期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 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 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在这段 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 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 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退 还已交保险费。
保险基础知识-章节题
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第三者人身伤亡或其他损失 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 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 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
03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以企业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以个人生活资料、农具、私住房屋等财产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以各类运输工具,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作为保险标的的 财产保险。
签发保单
保险人同意承保后,向投保人签发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合同内容。
履行合同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 故或满足给付条件时,保险人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赔偿或给付。
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合同变更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 和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 同的有关内容。
合同解除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 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 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
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 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公司招聘考试试题
保险公司招聘考试试题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知识1. 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一种风险转移的经济行为,通过人们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将个人或企业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以获得在意外事件发生时经济上的补偿或赔偿。
2. 保险的种类有哪些?主要的保险种类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车险、意外险、旅行险等。
3. 请简要介绍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别。
人寿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和家庭经济能力,主要涉及寿险、意外伤害险等;财产保险则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财产安全,包括车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第二部分:保险公司运营管理4. 请简要介绍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并通过投资组合分散和合理配置资产等方式来降低经营风险。
5. 什么是保费率?保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和统计数据,对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用进行测算和制定的比率。
6. 保险公司如何确定保险产品的价格?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包括风险评估结果、历史统计数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
同时,保险公司还需要考虑各种成本因素,如理赔成本、运营成本等。
第三部分:保险理赔流程7. 请简要介绍保险理赔流程。
一般而言,保险理赔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被保险人遭遇损失或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进行审核和核实,并在一定时间内向被保险人给予答复;如果理赔申请有效,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赔付。
8. 什么是保险理赔额度?保险理赔额度是指保险条款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第四部分:保险法律法规9. 请简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我国保险行业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主体责任、合同规定等内容,并明确了保险监管的职责和义务。
10. 请简要介绍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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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 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2009年2月28日修订 年 月 日修订 通过, 通过,自2009年10月1 年 月 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 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 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合同约 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 险行为。
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 的情事并非所有事实, 而是与危险有关的重要 事实。 何为“重要事实” 1.对保险人据以 确定保险费率的事实。
1.构成告知义务的违反有两个要件 告知的义务人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 如实告知的范围 告知义务的违反
第一:须有未告知或告知不实 的事实存在,而未告知或告知 不实的情况须为重要事实。 第二:未告知或告知不实的事实须 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知的事实 而因过失或故意而未告知。
<保险法>第85条之规定 经营有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 立,合并之外,是不允许倒闭的.
这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所以不能 倒闭.
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 补充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 性通知” 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 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 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四是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 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 明理由
条款五要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投保范围 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 保险金额及其给付 保险费及其缴纳方法
常用条款
■自杀条款 ■保单贷款 ■宽限期条款 ■中止及复效条款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自杀条款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 之日起满2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 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宽限期条款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 期保险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险费的, 法律规定或合同中约定给于投保人一定的 宽限时间(通常为60天)。宽限期内合同 效力正常。 思考一下:在这 天宽限期内 天宽限期内, 思考一下:在这60天宽限期内,如果发生 了保险事故,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了保险事故,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寿险基础知识及条款通则
课程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了解并掌握 寿险的基本知识,着重掌握寿险产品的共 同条款知识。
课程大纲
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条款通则 产品学习方法
一、寿险基础知识
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 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
纯 粹 风 险
指造成损失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 果只能有一种:损失。 “火灾” 火灾” 。
主要内容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人身险保险利益的存在及受益人的指定 签字问题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该条款规定: 该条款规定:保险公司 对于投保方在告知义务 的履行上如有抗辩, 的履行上如有抗辩,仅 保留在契约成立后的一 定时间内行使。这段 定时间内行使。 时间称为“可争时间” 时间称为“可争时间” 保险法规定为两年内
宽限期条款 条款规定: 条款规定:对于没有 按时缴纳续期保费的 投保人给予一定时期 的宽限期。 的宽限期。投保人只 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 保费, 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60天
年龄误告条款
条款规定: 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 时,如果误报被保险人 的年龄, 的年龄,其保险金额 将根据真实年龄 进行调整
义务 告知的义务人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 如实告知的范围 告知义务的违反
3、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保险人可解除合同
人身险保险利益的存在及受益人的指定
1.受益人的指定
实际:受益人要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某种亲属、血缘 关系。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一人。 (1)父子关系 A 被保险人是成年人 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同意 B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 受益人必须为被保险人的父母。
签字
必须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成年人)本人签字 必须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成年人) 必须由投保人 否则合同自始无效 否则合同自始无效 若被保险人未成年,则必须由法定监护人签字 若被保险人未成年, 若被保险人未成年 则必须由法定监护人签字 非本人签字, 非本人签字,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 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2009年2月28日修订 年 月 日修订 通过, 通过,自2009年10月1 年 月 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违反告知义务的几种情况: 、 (1)不申报,既应告知而未告知。投保人虽知道事实,但不知该事
实的重要性,应申报而未申报。(2)作错误申报,即误告。投保人 虽向保险人申报,但所申报情况与事实不符,造成保险方误会。 (3)。投保人已知事实情况,也了解事实的重要性,但故意不申报。 (4)故意作错误申报。即投保人了解事实真相,也认识其重要性,但 作申报时故意歪曲。
三、产品学习方法
一、按条款五要素学习产品,深入理解保险责任。 二、分析产品特点(卖点)。 三、投保利益举例(利用图表)。 四、分析目标市场及购买点。 五、研讨产品推销话术。
工欲善其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泰山顶上的一副楹联: 泰山顶上的一副楹联:
中止及复效
人寿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一定的期限 内,由于失去某些合同要求的必要条件, 致使合同失去效力,成为合同中止。 一旦在法定和约定的时间内所需条件得到 满足,合同就恢复原来的效力,成为合同 复效。 思考一下:在终止期内, 思考一下:在终止期内,如果发生了保险 事故,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事故,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 就是为财产所买的保险 就是为财产所买的保险 人身保险: 就是为家里的人 就是为家里的人所购买的保险
思考一个问题: 在我们身边都有那些财产和人的保险呢?
人身保险分类
死亡保险 人寿保险 生存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人 身 保 险
保险的相关名词
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金额 保险费
投保人 被保人 代理人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 是在订立合同之前或合同 订立时。 “订立合同时”指自投保 人提出保险申请时,到保 险人承诺并正式出具保险 单时止。
告知的义务人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 如实告知的范围 告知义务的违反
在范围的确定方面有两种方法: 在范围的确定方面有两种方法:
1.无限告知义务
要求投保人自行将有关危险情况充分 提供给保险人,保险人并不主动提出 告知范围。 2.询问回答: 保险人需要了解的事项,向投保人 询问,只要投保人如实回答即可。 我们国家采取的是询问回答方式
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现金价值不因保险合同效力的变化而丧失。 保险人一般将现金价值列在保单上,当投 保人不愿意继续缴纳保费时,投保人有权 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处理这笔现金价值。
保单贷款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一定时期后(一般是 两年)可以申请保单贷款,能够贷出现金 价值的80%。 手续简单:投保人的身份证、保单就可以 到公司申请
交钱买保险的人 享有保障的人 保险公司 领钱的人 交钱后所买到的数额 所交的钱数
举个例子
客户李永翔为其孩子李小翔在商汇民生保 险公司购买了一份2500元,价值5万块钱的 保险。 请举出上面的投保人 被保险人 保险人 保 险金额 保险费
二、条 款 通 则
条款是指保险公司用于规定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 务的说明书,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款通则是指所有条款中共性的内容,包括 1、条款五要素 2、常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
保险的含义
就是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这么一种 切实体现
温家宝总理在四川大地震是说过的一句话
这就是对 保险最好 的解释
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都会变的很渺小! 再大的困难除以 亿都会变的很渺小! 亿都会变的很渺小 再小的力量乘以13亿就会变成爱的海洋 亿就会变成爱的海洋!!! 再小的力量乘以 亿就会变成爱的海洋!!!
是不是经常有人觉得保险时间太长, 是不是经常有人觉得保险时间太长,万一哪 天我不能往里面存了咱的钱就搭了? 天我不能往里面存了咱的钱就搭了? 咱们该怎么解释
1.交费时钱不凑手还有 天的时间可以去准备 交费时钱不凑手还有60天的时间可以去准备 交费时钱不凑手还有 2.60天过后,我们还有2年的时间可以恢复我们 天过后,我们还有 年的时间可以恢复我们 天过后 的保单 3.急需用钱时,可以从公司拿出我们现金价值的 急需用钱时, 急需用钱时 80%,手续还特别的方便 ,
风险的分类
投 机 风 险 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 致结果三种:损失、收益和无损失。“赌博”
那风险与保险有什么关系?
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前提。 无风险无保险。 并不是所有风险均可以保险。
保险的基本职能
通过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说的通俗点: 说的通俗点:
就是一家有困难 家家帮你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