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措施设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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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经营产品及操作实务

担保经营产品及操作实务

04 担保经营产品的市场前景 与趋势
市场需求分析
消费者对担保经营产品的认知程度逐渐提高,需 求量呈现增长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 对担保经营产品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
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为担保经营产品 提供了更广阔的销售渠道和更多的市场机会。
市场竞争分析
担保经营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获得竞争优 势。
品牌知名度和口碑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因素,企业需要加强品牌建设和宣 传。
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但市场份额较为集中,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拓展市场以获得 更大的发展空间。
产品发展趋势
01
担保经营产品将更加注重个性化、定制化,满足消费者多样化 的需求。
02
随着科技的发展,担保经营产品将更加智能化、数字化,提高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06 担保经营产品的未来展望 与建议
加强风险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的风确保风险管理的全面性 和有效性。
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
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准确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为风 险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
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寻求合作伙伴
积极寻求与其他金融机 构、企业等的合作,共 同开发担保经营产品和 服务。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与合作伙伴建立稳定的 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 享、优势互补,共同应 对市场风险。
实现互利共赢
在合作中注重双方的利 益诉求,寻求共同的利 益点,实现互利共赢的 局面。
THANKS FOR WATCHING
地产、机器设备等。
权利担保是指借款人以其拥有 的特定权利作为反担保,如应

进口押汇法律和实务问题初探二

进口押汇法律和实务问题初探二

进口押汇法律和实务问题初探二美国法也承认在开证申请人无法立即付款赎单时,开证申请人应该提供给开证行在单据或货物上的担保权益(security interest),以便保护开证行的利益。

一般来说这一担保利益都会在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垫款偿还协议中约定。

美国法承认信用证制度的关键,是如何使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未收到货物以前向一个提供了合格交单的受益人作出付款。

开证行或保兑行之所以愿意这么做是由于开证行一般在事先通过“总质权书(letter of hypothecation)”形式和开证申请人签署书面合同,以便确保开证行或保兑行在单据上的担保利益(security interest)得以完善。

或者另外开证行或保兑行在海运提单上的担保利益也可以通过将银行背书为被背书人而得以完善。

美国关于担保利益的处理目前适用统一商法典第九编有关规定。

例如质押和信托收据也包括在内。

但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后的统一商法典第九编(UCC9)除一些特殊种类的交易外,几乎将所有的种类的担保进行简化,直接简化为担保交易。

例如适用“担保利益”一词替代了普通法上历经数百年判例法和成文法发展的各式担保。

UCC1-201界定担保利益为:一种在人的财产或设备上设定的一种用来保证或履约的利益。

该担保利益,除非法律或当事人约定明确除外外,当事人可以在任何他愿意设定担保利益的财产或设备上设定,包括货物,单据,票据,一般无形资产或银行账户等。

除非另有约定,该担保利益首先需定着(attaches).该定着的利益将决定于担保权人(secured party)和债务人(debtor)的担保物(collateral),当:(1)该担保物被担保权人根据协议占有,或债务人已经签署的担保协议,该担保协议有关于担保物的规定;(2)对价(value)已经给出;(3)债务人有担保权益在担保物上。

一般来说,在货物被卖出后,担保利益也将定着在出售货物后的款项上。

占有单据视为定着。

工程施工履约担保方案范本

工程施工履约担保方案范本

工程施工履约担保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我公司拟对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履约担保方案。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项目地址:XXX建设单位:XXX施工单位:XXX履约担保评估对象:施工单位三、履约担保评估内容1. 项目资质评估: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包括施工单位的注册资金、资质等级、施工经验等情况。

2. 财务状况评估:对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等。

3. 信用状况评估:对施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近期是否有违约行为、涉诉情况等。

4. 履约能力评估: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施工管理经验等因素,并评估其在本项目中的履约能力。

5. 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合同风险等。

四、履约担保方案1. 保险担保:施工单位应购买相应的施工工程保险,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

2. 履约保证金:施工单位应按约定向建设单位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3. 担保公司担保:施工单位可委托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4. 银行担保:施工单位可向银行申请担保,作为履约担保手段。

5. 其他担保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其他担保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履约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履约担保执行1. 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施工单位的履约担保情况,对担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履约担保方案的要求履行担保义务,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3. 如有履约担保问题或纠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提示1. 履约担保仅作为一种保障措施,无法完全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履行履约担保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建立信任,共同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

2024年高级会计师之高级会计实务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4年高级会计师之高级会计实务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4年高级会计师之高级会计实务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大题(共12题)一、甲公司为一家以汽车制造为主业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和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扩大,甲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就下一阶段“走出去”、大力开拓海外市场的有关改革措施作出如下决议:(1)积极开拓非洲等新兴市场,选择政局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部分国家开展经营,将产品和服务拓展到新市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根据公司境外经营的统一政策,产品和服务以本地货币计价,同时交易以美元结算。

(2)加大研发力度,以培育享誉国际的自主品牌为目标,充分利用公司高素质的研究团队和丰富的研发资源,在整车开发、新能源应用、零部件及配件技术自主化等涉及汽车制造的各个技术领域启动全方位研发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所突破。

(3)开通国际网络营销渠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际知名信息技术提供商,要求承包方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开发设计网络营销平台,并委托其全权负责该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从而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

(4)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兼并重组境外的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和部分下游销售平台,更好地整合当地资源;同时,利用境外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以获取投资收益。

(5)在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不断夯实内部管理。

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作用,审计委员会2/3以上成员由执行董事兼任。

要求:1.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识别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1)至(5)项改革措施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逐项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

以在建工程转让实施以物抵债实务操作精解

以在建工程转让实施以物抵债实务操作精解

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项目风险评估中 应把控的重点
交易架构设计中 应考虑的难点 合同订立中应 把握的要点
项目风险评估中应把控的重点
1.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性质 (2)土地权属 (3)闲置土地 (4)权利负担
案例二:
某开发商将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包人)施工,承包人 就其承建工程享有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开发商因融资需要, 又将承包人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就所抵押的在建工 程获得了不动产抵押优先权;开发商将房屋销售给消费者,买受人支 付对价后,就对其所购买的房屋取得了房屋交房权。后来,开发商未 按期偿付银行贷款、也未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在未届商品房交付期前 因应对债务危机而将上述未完工房屋以房抵债给其他债权人(第三 人),对该同一处标的物而言就会同时存在着第三人的债权与买受人 的交房权、银行的在建工程抵押权、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权利冲 突现象。假设第三人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融资担保,他相对 于三种优先权人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但优先权人之间三者权利性质及 其优先效力该如何界定呢?
4.工程转让并完工后办理相关权证时因 地方政策需要转让方配合的事项。工程项目 完工后,虽然权属证书上已经变更了权利人, 但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会要求原权利人共同办 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故在合同中应就 此类配合义务作出明确。同时,为有效约束 转让方,可在付款时预留一部分转让尾款作 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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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责任 的分配
具有多年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办理各类房地产投融资业务, 2016年9月被浙江省建筑协会授予“浙江省建设工程领域第一批争议评审专家”、 2018年4月被全国律协评为本届建房委突出贡献奖获得者、2015和2017年两次 被国内权威机构“ENR”和专业媒体“建筑时报”评选为当年最值得推荐的60位 工 程 法 律 专 业 律 师 、 2018 年 被 浙 江 省 律 协 评 为 “ 优 秀 专 业 律 师 ( 房 地 产 专 业 类)”。

监理工程师实务继续教育试卷

监理工程师实务继续教育试卷

监理工程师实务继续教育试卷1.判断题(每题1分,共100分)(1)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不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正确错误(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正常的监理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人员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正确错误(3)申请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正确错误(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经建设单位认可或合同约定,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工作项目分包出去。

正确错误(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正确错误(6)因不可抗力致使施工合同解除的,监理人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就承包人应得到但未支付的工程价款和费用签发付款证书。

正确错误(7)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企业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

正确错误(8)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员、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和环境的质量,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之一。

正确错误正确错误(10)《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第一次工程预付款支付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完成的工作和进场的设备的估算价值已达到预付款金额时支付。

正确错误(11)监理人员严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不会撤销已批准的监理人员资格。

正确错误(1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依法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错误(13)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正确错误(14)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正确(15)根据合同条件的规定,承包人应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完备性负责,监理人对施工方案的批准,应解除承包人对此方案应负的责任。

融资担保操作实务培训

融资担保操作实务培训

融资担保操作实务培训
第一节 项目受理
第一小节 第二小节 第三小节 第四小节
制定计划 目标市场 风险接受标准 业务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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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节 制定计划
战略规划
业绩目标 信贷政策 组合构成
业务计划
资源配置(人、财、物、其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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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节 目标市场
定义: 目标市场是担保公司拟开拓业务的行业、部门或客户群体。目标市场
财务条件等进行评估,这些指标代表了特定市场或行业中所有所有贷款或某 类特别贷款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 特征: 风险接受标准必须是可计量的,易理解的 风险接受标准必须在公司上下予以传达 风险接受标准需进行评估和调整,至少每年重新审查一次
融资担保操作实务培训
第四小节 业务发起
定义: 通过主动营销或其他来源,了解借款人的需求和初步信息后,业务人员都可
融资担保操作实务培训
第二步:拟定并提交资料清单
定义 根据对客户的初步了解,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发送标准及个性化资料
清单
注意事项 内容上要全面,但重点要突出 形式上要简化,消除客户的畏惧感和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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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拟定调查提纲
定义 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拟定对客户的调查重点和方法
提纲内容 面谈要点、 需要见面的人等等
特征:责任全过程
融资担保操作实务培训
6、 严格规范决策层审批决策规则行为
重点:监督决策层人员独立、公正、专业地使用权力 特征:制衡全面性
7、 严格实行在保项目的保后管理制度
重点:把握动态变化和衍生信息 特征:动态全过程
8、 严格实行代偿项目的管理控制和追偿
重点:代偿项目损失最小化 特征:后管理全过程

浅谈担保操作中反担保措施的落实

浅谈担保操作中反担保措施的落实
参 考 文 献
押的票据及权利的规定等 。 在我 国的《 担保法》 务无条件怃 索 即1) 、 寸的反担保 函, 而不接受附有 《 物权法 》 , 中 对其合法性 的依据 进行 了详细 的 限制条件 的反担保 函。反担保 函应是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 。 受益人扣款 的权利 。 银行作为 反担保 解释。 ・ 反担保物和权利 的权属进行审查需要查 看 函的受益人 , 应要求反担保人承诺 , 在银行代 申 有关权属凭证 ,证明反担保措施的提供者足反 请人履行 了债务后 , 应在一定时 间内对银行履 担保标 的拥有者 ;如果不属反担保措施提供者 行其担保债务 ; 到期不履行 的, 允许银行从其在 人所有 , 要核实担保标的共有人是否 同意进 银行开立 的任何 帐户中扣 划。这样银行就可 以 行有关处 置。如不 同意 , 要另辟蹊径 , 不能存在 通过 司法程序 , 取得扣划其款项 的权利。 反担保 函的有效期 。反担保是对可能产生 的申请人对 权利瑕疵 。
含 乡、 、 镇 以及村企 业的厂房建 筑物 、 也有林 木、 船舶 、 车辆和企业的设备。 抵押物 的办理也是有 专业 的部 门受理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 由登记 当 日开始。
质押反担保措施 ,质押反担保措施有 以下 两种 : 动产质押反担保措施 : 质物移交于质权 将 人 占有 。出质人和质权 人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质 押合 同。合同移交质物时生效。 权利质押反担保措施 :是指 自权利凭证 的 交付 , 自行办理登记 , 要 或者履行 一定 的手续 , 根据种类不同 , 权利质押条件 也不同。 同的生 哈 效 即交付权利凭 证之 日 开始。 1 反担保措施设置的必要性 2 在反担保措施 中我 国依法设定 了反担保措 施 的抵押权 和质押权 ,在反担保措施 巾已经粗 略解读 。质押权和抵押权都是 围绕我 国现行 的 法 律制度 制定的 , 反担保措施是 为了约束签 订 合 同的双方如果 不能按期 履约 , 便可 以执行 预 先 设定的反担保措施 。对 于企业而言 这样 可以 严格保证 自己的名誉 , 降低担保机构 代偿的风 险, 对担保人 而言 , 也是履约 合同 的一个保 证 。 所以 , 押权 和质押权等 反担保措施 可以最大 抵 限度的保护担保机构的利益。 1 3反担保措施 的审核 对 于反担保措施 , 要对反担保措 施的价值 进行评估 , 估以前 , 在评 要审核反担保人 和反担 保措施是否合法 , 审核担保标 的权属 。 审核反担保人 以及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需 要有几个方面 的规定 , 人的规定 、 保证 可以抵押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实务问题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实务问题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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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2年修订的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极大的提高了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效率(审限30天,且一审终审),对于金融不良债权清收具有重要意义。

但《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该程序的部分问题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

现笔者对“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法律规定及一些实践做法作出梳理,以供参考。

一、当事人
二、管辖
三、案件受理费
四、送达
五、审理及裁定
六、对裁定不服或有异议
七、执行
人民法院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作出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费等与其他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担保产品方案设计及实务

担保产品方案设计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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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Z原理
分离原理方法: • 空间分离 • 时间分离 • 基于条件的分离 • 整体与部分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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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Z原理
• 基于条件的分离方法: • 是指将冲突双方在不同的条件下分离,以降低解决
问题的难度。当关键子系统的冲突双方在某一条件 下只出现一方时,基于条件分离是可能的。应用该 原理时,首先应回答如下问题:是否冲突一方在所 有的条件下都要求“正向”或“负向”变化?在某 些条件下,冲突的一方是否可不按一个方向变化? 如果冲突的一方可不按一个方向变化,利用基于条 件的分离原理是可能的。
1 制定明确的市场战略 2 制定相应的组织战略 3 培养竞争优势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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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战略内容
1 顾客层 2 商品力 3 业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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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细分定位
现金流
2
1
抵押物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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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担保产品设计策略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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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Z原理
“发明问题的解决理论” 系统冲突是TRIZ的一个核心概念,表示隐藏在问题
后面的固有矛盾。如果要改进系统的某一部分属性,其 他的某些属性就会恶化,就象天平一样,一端翘起,另 一端必然下降,这种问题就称作系统冲突。TRIZ认为, 发明可认为是系统冲突的解决过程。
担保产品方案设计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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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现代企业战略
02 担保产品设计策略与思路
03
担保产品风险控制
担保产品设计案例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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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现代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 波特:战略就是生存之道
汉默:战略就是与众不同
柯林斯:战略就是培养具有竞争力的资源

担保业务培训完整版

担保业务培训完整版
担保业务培训完整版
目录
• 担保业务基本概念与原理 • 担保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 担保业务风险识别与评估 • 担保业务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 担保机构运营管理实务 • 担保产品创新与发展趋势
01
担保业务基本概念与原理
担保定义及功能
担保定义
担保是指担保人(第三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以确保债务人履行 债务或承担责任。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模型应用与推广
将验证后的模型应用于实际担 保业务中,实现风险的量化评
估和科学管理。
04
担保业务法律法规与政策 解读
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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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规定了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方式、担保合同、 担保物权等重要内容,是担保业务的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 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担保业务提供了合同法律基 础。
团队建设
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员工之间的 协作能力和凝聚力,形成积极向
上、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业务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业务受理、审批、执行、 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规范,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
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预警、 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规范,确保担保机构的风险可控 。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 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
专家评估
借助专家经验和专业知识对风 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风险评估模型构建及应用
评估模型构建
结合担保业务特点,构建适用 的风险评估模型,如信用评分
模型、风险矩阵模型等。

试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解决对策

试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解决对策

试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陈燕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2年第08期摘要:文章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讨论案例,对其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及处理对策进行讨论,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特征进行简要概述,客观分析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着眼于政策性融资与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的相互关系,结合担保业特点,提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实务核算提升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稳定化、持续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实务核算;问题;处理对策一、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特征(一)政策性从担保业务属性上分析来看,融资政策担保公司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及服务性,通过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及解析设立主体与设立方式可以看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是各级领导以财政资金发起成立,其设立目的具有显著的政策导向性,服务对象的特定性使得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目标较比常规融资担保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二)金融属性融资担保行业本质与金融业存在紧密联系,其兴起背景是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信贷配给现象严重,为缓解信贷资源不被大型企业垄断,促进资金在金融市场的融通性。

(三)高风险性与低收益性风险项目可以带来高回报或高收益,基于普惠金融的宗旨和运作模式,融资担保公司在融资过程中,为信用等级低、抵押物不足的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其中,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抗风险能力弱的企业占较大比例。

融资担保公司承担的项目以高风险为主,风险发生概率较大,且办理担保只收取0.75%~2%的担保费,而融资担保公司需以自身财产为逾期未还款、丧失还款能力的企业代偿债务。

这一运作模式具备一定风险性,而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使得很多担保公司几乎100%承担连带责任。

(四)商事主体性政策性金融担保公司不同于财政拨款、专项扶持资金等非收费性公共服务机构。

政策性金融担保公司是企业化经营的商业性金融机构。

保证期间的裁判规则和实务技巧

保证期间的裁判规则和实务技巧

保证期间的裁判规则和实务技巧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相当篇幅论及保证期间,然理论和实务中,争议依然很多。

学理上的问题,诸如保证期间的性质是什么,属于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

实务中的问题,诸如保证期间起算点、期限、和诉讼时效的衔接等。

2000年担保法司法解释颁布后,对于实务中的问题,算是权威说明,但保证期间涉及的规则较多,较凌乱,本文从梳理规则出发,并辅以案例,分析保证期间的裁判规则,并对实务中保证期间的约定提出建议。

一、保证期间的期限确保期间就是确保合约的必要内容,它就是确保债权的除斥期间,少于了这个期间,债权人的确保债权归为歼灭,无法再建议确保人分担担保责任。

确保方式分成通常确保和连带责任确保,通常确保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职责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婉拒分担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间规则相同,担保法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保证担保若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法司法解释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用表格的形式表示如下:担保法和司法解释并没管制确保期间的最久长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保合约签订合同的确保期间少于两年诉讼时效与否有效率的回复》[(2001)民二他字第27号]文书中答复天津高院,少于两年的确保期间有效率,但主债务诉讼时效顺利完成后,确保人可以行使主债务诉讼时效顺利完成的抗辩权。

在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下,确保期间越短对于债权人来说越不利。

不过实践中,某些法院也并未按照上述回复中的观点裁判,而是指出少于2年的确保期间违宪。

(2021)宁商初字第61号一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借款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年”为违宪签订合同,当事双方签订合同的确保期间无法少于主债务履行期期满日后2年,否则,少于部分违宪。

担保法第二版课程设计

担保法第二版课程设计

担保法第二版课程设计
一、前言
担保法作为商法的一部分,在商业借贷和融资等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设计旨在对《担保法》进行全面的学习和掌握,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运用担保法解决商业纠纷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
1.掌握《担保法》的基本条款和重点内容。

2.熟悉担保法在商业应用中的实际操作和案例。

3.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商业纠纷和预防风险的能力。

三、课程安排
•第一讲:《担保法》概述及其适用范围解析
•第二讲: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分析
•第三讲: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质押的实际操作
•第四讲:保证金和信用保证的区别和应用
•第五讲:担保法在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中的应用
•第六讲:担保法在互联网金融和新兴金融业务中的应用
四、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出勤、讨论、作业完成情况。

2.课堂案例分析:分组进行,每组阐述一件案例的法律专业问题和解决
方案。

3.学期论文:选择一个相关的担保法案例和实际应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
究,撰写毕业论文。

五、参考资料
1.《担保法》
2.《合同法》
3.《担保法律实务指南》
4.《商业保险法》
5.《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六、总结
通过学习担保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学生将具备解决商业纠纷和预防风险的能力,对于未来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浅谈差额补足与隐性担保的界定

浅谈差额补足与隐性担保的界定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1)07(a)-064-03
差额补足与隐性担保只是金融行业常见的术语,两者并 没有具体的法律定义。近年来,与差额补足和隐性担保相关 的案例普遍增多,争议也越来越多。笔者以差额补足和隐性 担保为关键词,检索到以下两个最高人民法院典型判例。
2 差额补足与隐性担保的界定标准 基于前文提到的规范依据可以看出,具体判断差额补
足、隐性担保的关键在于约定或承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关 于保证担保的规定。如果约定或承诺的内容,符合法律对于 保证担保的定性,那么该差额补足或隐性担保,可以认为构 成保证担保。而当差额补足或隐性担保约定或承诺的内容, 不符合法律对于保证担保的规定时,就应当具体判断分析约 定或承诺的内容符合何种法律关系,然后按照“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具体确定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于是判断差额 补足和隐性担保的关系,关键在于分析判断差额补足或隐性 担保的约定或承诺的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第六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 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并以保证担保作为法律判断“标准”,再来探 讨差额补足与隐性担保的关系。
另外,笔者通过检索发现,作为隐性担保最主要形式的 流动性支持增信,实践中有被定性为保证担保或债务加入的
情形,当然也有被认定为创设了独立合同义务的案例。从流 动性支持文件的内容及部分司法裁判理由来看,流动性支持 是否构成保证担保,与差额补足的判断依据类似,同样需要 考虑约定或承诺的内容是否涉及诸如“保证”或“担保”的相 关表述或字样,以及约定或承诺的内容是否涉及法律关于保 证担保的其他规定。如果符合法律关于保证担保的规定,则 被认定为保证增信;如果不符合,那么就需要具体判断约定 或承诺的内容构成何种法律关系。 3 差额补足与隐性担保的具体界定

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如何约定

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如何约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如何约定篇一:合同条款-保证条款第十条安全保证承揽人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

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委托人过错造成,则承揽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一)保管人: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小时内。

行政、事业单位(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协议供货合同[适用各方][官方文本]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第十四条保修责任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卖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方应当配合保修。

债务加入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兼简评民法典第552条

债务加入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兼简评民法典第552条

债务加入的法律实务问题研究——兼简评民法典第552条发布时间:2021-09-06T16:05:32.757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9月下作者:肖权东[导读] 市场交易中,债权人为了使其债权的实现得到充分的保障,债权人一般会尽量让第三人加入债务,以保障其顺利实现债权。

对于此类措施的法律性质,在《民法典》实施前没有具体、确定的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中,对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其应按普通债务人的身份承担责任还是应按照保证人的身份来承担责任,存在明显的分歧和较大的争议,法官因认识方面存在差异性从而导致判决书说理和司法判决不统一。

广州商学院肖权东广东广州 511363内容摘要:市场交易中,债权人为了使其债权的实现得到充分的保障,债权人一般会尽量让第三人加入债务,以保障其顺利实现债权。

对于此类措施的法律性质,在《民法典》实施前没有具体、确定的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中,对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其应按普通债务人的身份承担责任还是应按照保证人的身份来承担责任,存在明显的分歧和较大的争议,法官因认识方面存在差异性从而导致判决书说理和司法判决不统一。

《民法典》通过第 552 条确立债务加入制度,债务加入有了明确的司法界定,满足了司法实践的需求。

关键词:债权人债务加入保证差异民法典第552条一、审判实践中的争议原告吴某以被告某铝材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货款,并要求被告黄某、覃某二人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分别对某铝材公司欠付原告的货款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该《还款协议》记载“一、某铝材公司所欠甲方(吴某)货款及迟延付款利息共计1140000元,乙丙(覃某、黄某)自愿为某铝材公司偿还上述债务。

二、某铝材公司所欠114万元货款由乙方偿还57元,丙方偿还57万元”应为保证合同,属于吴某与某铝材公司买卖合同的从合同,覃某、黄某自愿就某铝材公司的债务进行偿还,该《还款协议》不存在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应为有效的保证合同。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10(总分53, 做题时间13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原地基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草皮等,清除深度一般不小于( )。

SSS_SINGLE_SELA 5cmB 10cmC 15cmD 20cm分值: 1答案:C原地基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草皮等,清除深度应达到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15cm,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

2.隧道洞内施工测量时,导线点应尽量沿路线中线布设,导线边长在直线地段不宜短于( )。

SSS_SINGLE_SELA 50mB 100mC 150mD 200m分值: 1答案:D洞内导线应根据洞口投点向洞内作引伸测量,洞口投点应纳入控制网内,由洞口投点传递进洞方向的连接角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测量等级的要求,后视方向的长度不宜小于300m。

导线点应尽量沿路线中线布设,导线边长在直线地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地段不宜短于70m。

无闭合条件的单导线,应进行二组独立观测,相互校核。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 )解决。

SSS_SINGLE_SELA 上级相关部门协商B 仲裁机构仲裁C 监理工程师协调D 交通部门裁定分值: 1答案:C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按以下顺序解决: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仲裁→起诉。

4.与公路工程建设无关的犯罪是( )。

SSS_SINGLE_SELA 行贿罪B 走私罪C 合同诈骗罪D 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值: 1答案:B公路工程建设相关刑事责任有:侵犯商业秘密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渎职罪、重大安全事故罪。

5.隧道衬砌施工中,根据围岩类别、形状、结构,可确定衬砌( )。

SSS_SINGLE_SELA 长度B 质量C 宽度D 厚度分值: 1答案:D隧道衬砌设计时,应根据围岩类别、形状、结构等地质情况,正确选取衬砌形式及衬砌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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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措施设计实务如果将某个贷款业务可不可以做,取决于贷款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供足额的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则小额单款公司必然会丧失很多有潜力、有发展的贷款客户。

这对小额贷款公司拓展业务是不利的,也违背了政府允许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

在深入调查贷款申请人的第一还款能力与还款信誉的同时,发掘贷款申请人相关的实物资产或拥有的社会资源,设计新颖的又能够控制其核心资产与核心资源的相关担保措施,就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贷前调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设计担保措施的原则设计担保措施要根据每个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控制其核心资产为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在设计担保措施时,要始终以控制借款人的核心资产为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其出现偿债不能时,因其核心资产将面临被处置的境地,从而对其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

为了避免核心资产被处置,而对生产经营或生活带来重大不便,借款人一般都会积极想办法去筹措资金来偿还小额贷款的本息。

而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抓住的只是些不关其痛痒的资产来做担保措施,则不会达到较好的效果;更甚者,如果抓住的是一些没有价值甚至可能会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负价值的东西作为担保措施(比如隐形债务很多,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股权),则就会像抓住一个烫手山芋一样,非但达不到担保效果,还会给其带来困扰。

因此,在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措施时,应该要在充分了解其相关资产的基础上进行,要注意抓住其核心的资产来作为担保措施。

为了确保控制其核心资产,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应该在贷前调查时,分析贷款申请人资金的主要占用形式。

贷款申请人的资金占用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无论资金的占用形式表现为哪些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在设计担保措施的方案时,都应该注意该资金占用形式体现的某项资产,是否为贷款申请人的核心资产。

(二)以控制其核心资源或核心利益为原则在设计担保措施时,为了控制贷款申请人的核心资源或核心利益,可要求贷款申请人得直系亲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可以要求其他亲朋或上下游的主要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愿意给贷款申请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一般都与其关系密切或与其存在特殊的关系。

如果届时令该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将有可能极大地影响借款人的情感或者关系利益,从而促使其积极筹措资金来偿还小额贷款本息。

在实务工作中,为了确保该原则得以落实,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可以根据每个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考虑由其以下几个利益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1、考虑由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一公司承担责任.:从该条款可知,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无论是公司还是股东,其实际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

在公司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债权人不得对股东要求其对公司承担超过其出资额以外的责任。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为了控制股东的道德风险、一般应当要求其主要股东对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将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设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而当贷款申请人为自然人时,要求其配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也实属必要。

最后,如果贷款申请人的经营形势较好,则还可以考虑将其部分股权作为质押担保,通过控制其股权将贷款申请人与其企业同该笔小额贷款捆绑起来,增加贷款申请人的违约成本。

2、考虑由贷款申请人的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小额贷款公司在对贷款申请人很贷款产品设计时,可以考虑要求其重要的关联方为该笔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为贷款申请人与其重要关联方往往存在密切的业务关系,相互之间还可能存在互相占用对方资金的情况。

为了防范贷款申请人通过关联方交易等方式逃避债务,防范相关道德风险与信用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要求求重要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这样一旦贷款申请人到期不能足额偿还债务,又不符合续贷条件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要求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关联方履行担保责任。

(三)可操作性原则担保措施除了要确保是由其核心资产或核心资源提供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该等担保措施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并且便于处置。

小额贷款公不能只依赖于传统的担保措施,还应灵活的设置新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担保措施。

只要能确保担保措施既具有严密性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形成第二还款来源的都是可行的。

在设计担保措施时,通常需要考虑的是该担保措施合法有效,能够对抗第三人。

但对于某些特殊的贷款申请人,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考虑设计一些合法,但不能有效对抗第三人,通过事先的特殊安排仍可以保障小额贷款债权安全的担保措施。

(四)恰当评估担保价值的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措施如果不能进行恰当的评估,那么很可能影响到其正确的放贷决策。

如果贷款中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措施的担保价值被严重高估,则很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不被覆盖。

而如果小额贷款公司不切实际的低估了贷款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措施,则将面临可能丧失本来较好的贷款申请人,从而导致失去本来可以发放的小额贷款业务;贷款申请人也会因此丧失获得小额信贷资金的机会,并造成贷款申请人对小额贷款公司工作能力的误解,也会降低与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合作的可能性。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贷前对担保措施进行调查时,应该结合抵(质)押物所处的特殊环境、特殊性能并选取恰当的评估方法评估其担保价值;而对第三方保证担保也应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作出恰当的评估结论。

(五)担保措施有效组合的原则在设计具体的担保措施时,为了确保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第二还款来源不被旁落,小额贷款公司要充分评估其可以提供的相关单一的担保措施的严密性与担保能力。

如果认为由其提供单一的担保措施存在重大的漏洞或第二还款来源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应该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组合的担保措施。

在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组合担保措施时,主要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以下组合:1、人保加人保;2、人保加物保;3、贷款申请人提供物保加第三人提供物保。

二、几种常用的担保措施及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常用的抵押、质押以及保证措施的相关知识已在本章第二节、第三节和第四节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这里主要介绍一些不常见但比较实用的担保措施。

另外,对常见担保措施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以下内容中也进行了揭示。

(一)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措施的情况1、贷款申请人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对其应收账款进行担保措施计划:(1)贷款申请人没有房产或其他更优质的抵押物可以提供;(2)贷款申请人的应收账款明细中有较优质的下游客户,该下游客户实力较强且具有良好的付款记录;(3)贷款申请人对该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债权具有一定的规模且比较稳定;(4)该下游客户愿意配合小额贷款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债权进行监管(该担保措施的局限性也主要集中于此;另外,如果存在串通欺诈的情况时,该担保措施的担保能力会受到限制)。

判断该下游客户是否为优质客户的主要方法与程序有:调查贷款申请人与该下游客户自购销业务开始日到调查日,产生的应收账款借贷方的发生情况以及每月的应收账款余额。

分别了解贷款申请人对该下游客户每月的销售额、该下游客户每月对贷款付款人的付款额、该应收账款明细的每月余额,以确定贷款申请人对该下游客户的销售规模是否较大、每月回款情况是否正常、每月应收账款余额是否正常。

2、操作要点:由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小额贷款公司认可的下游客户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与贷款申请人发生业务产生的应付款项在贷款申请人不能偿还小额贷款债务时,在其出现支付义务时,直接将该应付款支付到小额贷款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再由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申请人、贷款申请人的该下游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约定在出现贷款申请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小额贷款本息时,由该下游客户将应付账款直接汇入该指定账户内,如果该下游客户违约则应自违约日开始为该笔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还要考虑其上游企业与其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中对上游企业销售款结算的刚性要求,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严厉的刚性很强的结算要求,则小额贷款公司应谨慎考虑采用应收账款作为担保措施,因为销售给下游企业而回笼的应收账款会在相应的时期支付给上游为企业,若不支付则可能使贷款申请人面临供货中止或承担较重的迟延交付货款的违约成本,从而影响贷款申请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将其某一未来的债权账户进行监管作为担保措施有些贷款申请人因为取得了一笔较大的业务,执行该业务需要向小额贷款公司筹集一笔资金。

其一般在该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和执行完毕后均可以获得一笔包含较高利润的现金流入(在后续履行业务合同的过程中取得一笔未来债权)。

如果贷款申请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商品或服务,那么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贷款申请人可以通过履行合同将每期收到的相关款项归还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将小额贷款对应设计为分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

但实际上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该笔小额贷款时,合同还没有真实履行,贷款申请人并没有向对方交付合同约定的商品服务,因此也并未拥有真正的应收账款债权,这时并不能简单的就认为用履行该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来做担保措施。

因为这并不符合相关法律对质押物应具备的条件的要求,但该合同的未来债权事实上又确实构成了贷款申请人日后偿还小额贷款公司的一项还款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对此做相应的担保计划。

总体思路为:设置专门的监管账户,从资金的出口、运行、入口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

具体的做法是:通过预留小额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印鉴的方式,对贷款申请人的账户设置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资金直接进入该监管账户,由小额贷款公司对其资金使用用途进行专门控制,确保不被挪作他用;同时要求贷款申请人将原合同付款账号采用变更合同的方式变更为该监管账户,要求贷款申请人将合同回款直接进入该监管账户。

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在进行账户监管的过程中,还要对贷款申请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管,敦促贷款申请人严格按合同行事,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对合同约定的对方分次支付合同价款的日期和回款金额进行监管;最后,在设计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合同款项支付的日期和金额。

(三)将其出口退税账户进行质钾作为担保措施对于出口占销售收人比重较大并且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贷款申请人,可以考虑将其出口退税账户进行质押作为一项担保措施。

设计该担保措施时: 1、贷款申请人出口销售应达到一定比例且具备一定的退税规模,若退税规模偏小,则意义不大;2、贷款申请人出口退税一般都有几个月的滞后期,且收到的退税返还本身就构成一项现金流入,通过对其出口退税账户的质押监管,可以有效规避贷款申请人因一些突发事件对其还款能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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