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太原市区重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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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1•【字号】并政办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0〕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安监局)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完善监管,落实责任,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对证照手续不全、证照过期及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经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署和组织协调。

组长:杨志凌(市安监局局长)副组长:卫天喜(市安监局副局长)闫援朝(市公安局局长助理)赵勇(市工商局副局长)孙乃俊(市质监局副局长)成员:刘杰李明亮尹文峰乔永茂潘利辉和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卫天喜,副主任:刘杰。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三、检查重点(一)经营企业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及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2024年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通用版3篇

2024年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通用版3篇

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通用版3篇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1节日放烟花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

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市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加差,会给我们每一个大连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这让我们深感忧虑!我们都决定自己要做到今后过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并且积极建议同学、邻居不燃放鞭炮。

也建议全市人们各界力量活动起来,一起来保护环境热爱家园。

大家知道,火是无情的恶魔,它烧毁了多少财物,吞噬了多少生命呀!一栋壮观的大楼,人们可以在里面快乐的生活,但一场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瞬间将这些化为灰烬。

茂密的森林,小鸟在枝头歌唱,小动物在草地上奔跑,这美丽的森林画卷,又可以被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瞬间消逝!我们恳切地向您们提出倡议:一、希望广大同学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为净化菏泽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家长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为了自己快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

呼吸不到清新空气,春节不会快乐,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过一个环保的、健康的春节。

二、希望各位家长、广大市民,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认为春节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

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现在燃放鞭炮就和在公共场所肆意吸烟一样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所以希望您们支持我们的倡议,更希望您们在工作中注意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我们可爱的菏泽保住蓝天、保住碧水、保住沃土,让我们每一个菏泽人都拥有健康、拥有快乐、拥有幸福!倡议人:20__年01月22日烟花爆竹禁放倡议书2尊敬的全镇广大父老乡亲们: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气氛,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21•【字号】晋政办发电[2001]11号•【施行日期】200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晋政办发电〔2001〕11号)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由烟花爆竹引起的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做好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烟花爆竹属民爆物品,是一种特殊商品。

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经营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整顿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厂家。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对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资质、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吊销有关许可证证件;符合要求的,重新核发有关许可证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由省公安厅负责审批核发《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各地主管部门要对烟花爆竹生产厂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违章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企业和个体加工户,要坚决予以取缔。

各地应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予以政策扶持,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供销社日杂公司要积极扶持本地产品,使我省烟花爆竹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模式,促进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1. 序言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传统节日庆祝和喜庆场合中的一部分。

然而,与之相关的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安宁,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我们强烈建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安全隐患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首先,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不正确的操作或不慎的操作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

其次,由于烟花爆竹的噪音和光线刺激,容易引起人们的惊慌和注意不集中,增加了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概率。

3. 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

首先,燃放过程中,烟花爆竹释放出大量的有害化学物质,如硫化物、一氧化碳等,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

其次,燃放后,地面上散落的垃圾、残余物和有害物质难以清理,给环境卫生和自然生态造成损害。

4. 社区安宁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社区内的噪音污染增加。

在传统节日和庆祝活动中,烟花爆竹的巨大噪音会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干扰。

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婴儿、病人和动物等容易受到噪音刺激的人群,烟花爆竹的燃放无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5. 其他可替代方式为了保持传统节日的庆祝氛围,我们可以通过推广其他可替代的方式来替代烟花爆竹的燃放。

例如,音乐会、舞蹈表演、文艺汇演等都能为人们带来欢乐和享受。

此外,以灯光为主题的庆祝活动也可以代替燃放烟花爆竹,既可以增添节日气氛,又不会带来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

6.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将带来很多好处。

首先,可以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次,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空气质量和地面卫生。

最后,保持社区的安宁,减少噪音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7. 结论综上所述,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安宁,以及减少环境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于禁放烟火活动的提案

关于禁放烟火活动的提案

关于禁放烟火活动的提案
一、保护环境
放烟火活动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首先,燃放烟火会产生大量烟雾,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不利于人们的健康。

其次,烟火产生的残渣对环境造成污染,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清理。

为了保护环境,建议禁止或限制放烟火活动。

二、安全问题
放烟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每年因放烟火导致的事故频发,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禁止放烟火可以有效降低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噪音扰民
燃放烟火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特别是在夜晚,烟火的响声会干扰人们的休息,影响睡眠质量。

禁止放烟火可以减少噪音扰民的现象,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四、资源浪费
放烟火活动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包括制作烟火的原材料、生产设备、人力资源等。

这些资源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禁止放烟火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的发展。

五、文化传承
虽然放烟火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是文化传承的方式应该更加多样化。

我们可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展览等方式来传承和
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而不必局限于燃放烟火这种形式。

禁止放烟火可以促进文化传承方式的多元化发展,更好地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音扰民、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文化传承的多元化发展,建议禁止或限制放烟火活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8•【字号】并政办发[2003]151号•【施行日期】200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并政办发[2003]151号2003年8月28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吸取河北省辛集市“7·28"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巩固我市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为重点的“六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3]95号),现就加强我市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范为重点,全面检查整治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立即对本地区本部门所有合法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切实摸清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来源和底数,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企业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安全组织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二是厂房布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擅自迁移厂址和改变厂房用途的现象;三是危险性建筑物是否按要求采取了有效防雷措施;四是带药生产工序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各危险工序或储存库房有无超量领药、储存,性质相抵触的原材料是否分类存放。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并政办发[2005]117号•【施行日期】2005.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17号2005年12月2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安全宣传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

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归口经营、统一管理等政策法规和《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及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有关部门和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从事烟花爆竹购销、运输、储存人员实行岗前培训,确保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安全。

二、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监管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资格进行审查,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生产厂及储存库(含零售网点临时存放)四邻安全实施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公安部门负责核发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禁放、焰火晚会燃放许可工作,侦破涉及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发改委负责拟定我市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工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发放和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尊敬的市政府:我写此信,希望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提出建议。

我深知烟花爆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因此,我诚恳建议您考虑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维护公众的安全与环境的卫生。

首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提高公共安全。

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给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每年春节期间,由于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火灾数量不在少数。

事实上,一旦发生火灾,由于烟花爆竹的威力较大,常常很难及时扑灭,甚至会蔓延到周围的建筑物,造成大范围的破坏。

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公共安全。

其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改善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悬浮颗粒物等,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

这些有害物质不仅对人体健康有害,还对环境造成长期的破坏。

据统计,每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后,城市的空气质量指数往往会急剧上升,影响市民的健康与生活质量。

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减少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

再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保护动物和环境。

烟花爆竹的噪音和闪光对动物造成很大的惊吓和伤害。

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会惊扰野生动物,使其逃离原有的栖息地。

此外,烟花爆竹的燃放也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和废弃物,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为了保护动物和环境的权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势在必行。

最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提升城市形象。

如今,城市形象已成为吸引游客和投资的重要因素。

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景可能会让一些人产生美好的印象,但往往忽略了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潜在风险。

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可以打造一个更安全、更干净、更吸引人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者的眼球。

总的来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提高公共安全、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动物和环境,同时提升城市形象。

虽然这对于一些人来说是不同寻常的改变,但我们必须以大局为重,将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4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4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4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通用4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篇1市民朋友们:花果飘香美乐土,猪年增色换人间。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

倡议具体内容如下: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倡议人:时间:_年__月__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篇2市民朋友们:“花果飘香美乐土,兔年增色换人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尊敬的市政府:我们衷心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在传统节日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它们也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

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将能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城市。

一、安全问题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的行为,经常会导致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

每年都有许多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能够减少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

二、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噪音和化学污染物,对城市的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这些污染物不仅对人们的健康有害,还会对植物和动物造成破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将有助于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平衡。

三、社会协调与安宁燃放烟花爆竹的噪音扰民,给居民带来不便。

尤其是对老年人、小孩和宠物来说,烟花爆竹的巨大噪音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将能够保持社会安宁与协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文化更新尽管燃放烟花爆竹在传统节日中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时代在发展,文化也应该与之相适应。

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表达节日的欢乐,如举办文艺演出、灯会等非常规的庆祝活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将有助于推动文化的创新与发展。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强烈建议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倡导寻找替代方式来庆祝节日。

这将对城市的人民、环境和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会变得更加安全、洁净和和谐。

谢谢![:此文本为根据要求,总字数1500字]。

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我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问题,我特别关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各类问题。

在此,我向您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每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烧伤和人员伤亡事故屡见不鲜。

烟花爆竹的制作和运输过程中,往往伴随着非法屠宰、货运超载、运输工具违章行驶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

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能够有效减少火灾和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

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残留物质,对空气质量和环境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大量烟花爆竹同时燃放,会加重大气中细颗粒物和有害气体的浓度,对人们的健康造成直接威胁。

此外,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产生噪音污染,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干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能够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再次,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秩序带来的困扰也是不容忽视的。

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的噪音和光线刺激,往往会让群众感到不安和恐惧,尤其对老人、小孩和宠物等特殊群体影响更大。

此外,烟花爆竹引发的纵火、打架和盗窃等违法行为也较为常见。

禁燃放烟花爆竹,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在我看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下面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通过媒体、广告、宣传板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危害,引导他们积极支持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

二、严格执法,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

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需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非法制造、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建立烟花爆竹燃放执照制度,对燃放单位进行严格审查。

只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才能获得燃放执照,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燃放的数量和频率。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整改措施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整改措施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整改措施
一、前言
烟花爆竹的燃放,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重要习俗。

然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问题分析
1. 烟花爆竹的质量问题:部分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2. 公众安全意识淡薄:很多人并未意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3. 监管力度不足:在春节期间等特殊时期,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往往不够。

三、整改措施
1. 严格把控烟花爆竹生产源头: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管,严禁非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

2. 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 加大执法力度:在春节期间等特殊时期,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 推广环保型烟花爆竹:鼓励和支持研发和使用环保型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

四、总结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从源头抓起,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推广环保型烟花爆竹,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我们的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方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方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方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全、环境卫生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烟花爆竹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表达方式,既有其历史、文化和民俗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通过立法,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纳入法律的范畴,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使广大民众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和对其作出的违规行为会受到的处罚。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公众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知识和意义,使人们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举办相关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讲座等,以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和意识。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监管,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执法机构,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规者要依法严惩不贷。

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使用场所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合作。

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监督和整治工作,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到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中来,共同守护社会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五,探索替代活动和文化节日。

鼓励人们选择绿色、环保的方式来庆祝传统节日,例如举办非燃放烟花爆竹的文化活动、灯光秀、音乐会等,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和娱乐需求,同时减少对空气质量和环境的污染。

第六,加强跨部门的协同合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配合。

政府要加强协调和统筹,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

最后,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

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研究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环境问题,研究相关替代品和技术,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为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书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烟花爆竹曾是节日里不可或缺的元素,它那绚烂的色彩和响亮的声音,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欢乐和喜庆。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不仅仅是瞬间的美丽,还有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此,我想向大家提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其中包含硫磺、木炭和硝酸钾等物质。

当烟花爆竹被点燃后,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二氧化氮等。

这些气体不仅会对空气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导致雾霾天气的加剧,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尤其是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较为脆弱的人群,如老人、儿童和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

此外,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残渣和碎屑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给环卫工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爆炸和伤人事故屡见不鲜。

烟花爆竹在储存、运输和燃放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的事故。

特别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高楼林立,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烟花爆竹的爆炸声常常会惊吓到老人、儿童和宠物,甚至可能导致一些动物的走失。

再者,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巨大的噪音污染。

在宁静的夜晚,突然响起的烟花爆竹声往往会打破这份宁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扰。

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安静环境学习、工作和休息的人来说,这种噪音干扰是非常令人烦恼的。

长期处于噪音环境中,还会对人的听力和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制作烟花爆竹需要消耗大量的纸张、火药和金属等资源,而这些资源在燃放后就瞬间化为乌有。

在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为了我们的环境、安全、健康和资源节约,我建议大家共同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烧旺火的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烧旺火的通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烧旺火的
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1.22
•【字号】并政发〔2017〕1号
•【施行日期】2017.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烧旺火的通告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巩固大气治理成果,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春节元宵期间(1月28日至2月11日),本市市区范围内一律禁止燃烧旺火。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村民要从大局出发,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杜绝用煤块、焦炭、型煤、木材等高污染原料燃烧旺火的旧俗。

二、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禁燃旺火工作。

应明确监管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及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燃烧旺火行为,一律责令当场熄灭拆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春节、元宵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禁燃工作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未落实到位的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四、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燃烧旺火行为,共同维护大气环境,文明、祥和、环保、安全过春节。

太原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2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07]3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1.10【实施日期】2007.01.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并政办发〔200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经营许可工作,提出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给人们带来喜庆消费和精神愉悦的同时,也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生产操作违规、质量不合格或者运输燃放不当,会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职责,使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健康发展。

二、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并确定运输线路,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
竹的规定》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1997.12.04
•【字号】
•【施行日期】1997.12.04
•【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立法工作
正文
关于批准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烟
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1997年12月4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1997年8月29日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如下修改:
1、第六条第三项中的“非法所得”改为“违法所得”。

2、第七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处单位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爆炸物品安全许可证》或《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山西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

山西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

山西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西省制定了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和使用规定,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安全。

二、严格监管烟花爆竹销售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格审核销售许可证,禁止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

对销售点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销售点符合安全要求,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三、加强现场管理在烟花爆竹销售点和使用场所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的使用符合安全规定。

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确保现场安全。

四、建立举报制度建立烟花爆竹的举报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威慑效应。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严格。

六、加强安全监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测系统,对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处理,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

七、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引导市民文明过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以上就是山西烟花爆竹整治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级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全面落实这些措施,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0]43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6.11【实施日期】2010.06.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0〕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安监局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安监局)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完善监管,落实责任,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对证照手续不全、证照过期及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经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基础,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署和组织协调。

组长:杨志凌(市安监局局长)副组长:卫天喜(市安监局副局长)闫援朝(市公安局局长助理)赵勇(市工商局副局长)孙乃俊(市质监局副局长)成员:刘杰李明亮尹文峰乔永茂潘利辉和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卫天喜,副主任:刘杰。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三、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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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有的陋俗根源于人的不良习惯和偏见,这些东西非常顽强,要想通过地方立法来矫正它,常常是立法容易执法难。禁放条例实施的前几年,我市的禁放工作做的是比较好的,宣传到位,真抓真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像有些城市禁放当年就流产了。然而,经历了几个静悄悄的春节之后,有人感到春节不放鞭炮就没了年味,有越来越多的人怀念放鞭炮的痛快和噼噼啪啪的鞭炮声营造的热闹氛围。正所谓,好了伤疤忘了痛,由于舆论的转向,一些城市解除了禁令,也有一些城市放松了禁令,我市也实行了"禁改限",这里面也就潜伏着无穷的风险。"禁改限"以来的实践证明,只要一开禁,所谓限时间、限品种、限地点的规定,就很难落实。在人口稠密、高楼林立的市区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人身伤害事故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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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有优秀的文化传统,但也有诸多陋俗。对陋俗进行矫治,移风易俗,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必须要认清什么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仅仅因为想放鞭炮的人数多了起来就开禁,为了燃放爆竹所带来所谓的"喜庆味"而接受它所带来的伤人、火灾、噪声及大气污染。
为坚持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建议修订有关规定,把在太原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改限"进一步修改为"限改禁",在太原市区重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造福市民。
关于在太原市区重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8日在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说到"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但近年来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已经到达了毫无节制的地步,天天有人放,时时刻刻有人放,烟花污染了空气,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可吸入颗粒物。同时噪音影响学校上课,单位办公,人们休息还有一些半夜放炮的人把别人吵醒,还常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及火灾,如福建长乐"1、31"重大火灾及元宵夜的央视配楼特大火灾均由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一年放烟花爆竹的污染,会相当于几十个甚至更多中小型企业的污染排放,且浪费了大量的资源。遏制气候变暖,提倡低碳生活,拯救地球家园,再一次提醒我们要特别关注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习俗的存废问题。
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庆贺新年的传统习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这种习俗已经演变为一种陋俗,由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种种危害,全国各大城市于上个世纪90年代陆续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对这种陋俗进行禁止。 1994年,太原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此后的3年里,是禁放政策落实最彻底的3年,不论是过年还是婚庆,太原都鲜有炮声。即使真的想放炮,人们也多半会驾车到郊区燃放。省人大甚至评价太原禁放规定是执行最好的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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