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劳动合同违约金限额是多少
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模板(精选5篇)

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模板(精选5篇)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模板(精选5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模板(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具体内容如下:(略)第四条劳动纪律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协议书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协议书⽤⼈单位(甲⽅):__________地址(住所):__________法定代表⼈(主要负责⼈):__________员⼯姓名(⼄⽅):__________⾝份证住址:__________⾝份证号码: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双⽅按照"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甲、⼄双⽅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期限:从年⽉⽇起⾄法定终⽌条件出现时⽌。
3、以完成⼀定的⼯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任务完成时⽌。
(⼆)试⽤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1、⽆试⽤期。
2、试⽤期为_______个⽉(天),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作内容和⼯作地点(⼀)⼄⽅的⼯作岗位(部门、⼯种或职务)为:(⼆)⼄⽅的⼯作任务或职责是:(三)⼄⽅⼯作地点是:;如甲⽅派⼄⽅到外地或外单位⼯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根据⽣产经营需要和⼄⽅的能⼒表现,可以合理调整⼄⽅的⼯作岗位(包括部门、⼯种或职务)。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双⽅同意按以下第种⽅式确定⼄⽅的⼯作时间:1、标准⼯时制,即每⽇⼯作8⼩时,每周⼯作40⼩时,每周⾄少休息⼀天。
2、不定时⼯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所在岗位实⾏不定时⼯作制。
3、综合计算⼯时⼯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所在岗位实⾏以为周期,总⼯时⼩时的综合计算⼯时⼯作制。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知多少

2018年吉林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知多少对于绝大多数考生,甚至是职场人来说,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似乎就像三胞胎,看着似懂非懂,区分这三个的概念,可以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不管与东家是不是“和平分手”,钱的事情,总是要“算个清楚”的。
一、经济赔偿金、违约金和补偿金概念及给付标准(一)经济补偿金:1.概念:经济补偿金指在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一次性给予劳动者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对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给付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违约金1.概念: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协议等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承担一定金钱给付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范本可下载5篇

劳动合同范本可下载5篇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劳动合同范本,浏览更多劳动合同可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劳动合同范本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
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
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经理的要求对劳动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合同员工)统一计划招聘,对合同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见附件一)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制用工是指公司因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岗位上的工作需要而建立的一种全日制用工形式。
第四条合同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司全日制用工岗位上工作,并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
第五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合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协议。
第六条公司在劳动合同制用工岗位上有人员需求时,按照公司的规定公开招聘和录用。
因完成某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任务,需短期聘用合同员工时,可采取资质审查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七条公司与合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资质认证、绩效考评、双向选择、优化劳动组合等方式竞争上岗。
对资质认证、绩效考评不合格,优化劳动组合未组合上岗的员工予以辞退处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第八条公司与合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九条公司与新聘合同员工在工作之日起一个星期之内签订劳动合同。
在合同员工正式上班的三日内,综合管理部内勤将劳动合同文本及本制度送达合同员工本人,让合同员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方便(合同员工愿意当即签订的除外)。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2.合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浅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理解和适用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处理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劳动法》第102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有关培训费争议处理的规定。由于此前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在劳动合同中另外设置了违约金条款,因而劳动者一般会被同时判决支付培训费和违约金。在上述两个法院基本沿袭了这种思路,并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理解为仅仅是对其中违约金数额的限制规定,即违约金只要不超过劳动者应当分摊的培训费就是合法的,而不管劳动者是否已经支付了培训费。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返还了培训费用后,另外约定了没有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的,劳动者就应当再额外支付违约金。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作用仅仅是对服务期违约金条款数额的一种约束,而不否定用人单位可以再同时主张劳动者返还培训费,故返还培训费和承担违约金是可以并用的。按照上述两个判决,今后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时,完全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费用及其他费用,同时再另外约定不超过未超过履行期限应分摊培训费数额的违约金。但是,上述两个法院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这种理解是否妥当是值得推敲的,如何理解和适用该规定,需要重新予以梳理。
人事事务中的案例分享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李小姐从一家设计公司跳槽到了一家物流公司,进入公司之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李小姐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
问题:1、按一审稿的规定,李小姐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与公司存在什么样的关系?2、按发布稿的规定,李小姐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享有哪些权利?背景知识:一审稿的内容:第九条第三款: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答案:1、按一审稿的意见,李小姐与公司存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不能终止与李小姐的劳动关系,而应该与李小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2、按发布稿的意见,李小姐享有以下权利:①李小姐满1年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自开始用工的第二个月始(含第二个月)至一年内,按每个月的工资标准的双倍主张自己的工资,即可以向公司再要求11个月的工资。
总结: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无论是一审稿还是发布稿,对于劳动合同的建立,皆是分为两种情况的,一种是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建立之日起,就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来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的起算点为用工之日。
那么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在于:从第二个月起,就要双倍向员工支付工资,到满1年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2】某服装有限公司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决定招用王女士。
王女士提出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却对陈女士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过后且合格者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王女士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
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依据《劳动法》第16第2款的规定,责令该服装有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并责令服装有限公司三日内与新招用的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培训后辞职,员工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内培训后辞职,员工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案例回放】赵某是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与新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从2021年8月1日到2021年7月31日,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新世纪公司考虑到刚毕业的学生没有实践经验,于2021年9月出资1万元送赵某去参加就职培训,主要是由专门培训公司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培训前,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服务期协议,起始时间与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相同,约定如果赵某在服务期内解除合同,则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
2021年11月6日,新世纪公司在讨论年终奖问题时,认为新员工为单位创造的效益不明显,当年不发给年终奖,第二年减半发放,从第三年起全额享受。
赵某认为公司的规定不合理,遂于当年11月11日书面向新世纪公司提出辞职,11月12日起未到公司上班。
11月13日,新世纪公司书面同意赵某辞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1万元。
【正方反方】者辞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正方:试用期内进行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辞职应当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5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条件予以限制,规定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提前离职和违反竞业限制规定时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服务期是用人单位与获得特殊待遇的劳动者以合同形式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工作义务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该条第二款又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劳动者违约时服务期已经履行一部分时,则应当扣除相应部分的违约金。
本案中,新世纪公司与赵某约定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用人单位也实际为赵某提供了专项培训,花费了培训费用。
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规定有两个方面: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那么劳动者在服务期中途提出辞职的,要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签订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那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由公司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那么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修改后只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第一种是:单位为职工进行专业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限内辞职的第二种是:与单位约定了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而违反的其他都不用支付你这种情况不用支付违约金的。
要具体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GF—2015—0212

页眉内容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页眉内容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页眉内容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1页眉内容《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案例精解培训费违约金(超全面)

案例精解培训费违约金(超全面)一、基本案情丁女士2011年8月3日应聘进入了一家专做婴幼儿游泳的Y公司工作,岗位是游泳教练,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11年8月3日开始至2014年9月2日止.入职当天,丁女士同Y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书》,双方约定由Y公司安排丁女士到英国参加“英国皇家游泳协会婴幼儿游泳教练资格培训",培训期间为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8月31日,Y公司为此花费了培训费40000元。
双方还约定丁女士在Y 公司的剩余劳动合同期限为服务期限,如在服务期内因丁女士原因出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提前终止情形,丁女士须支付违约金。
随后,丁女士远赴英国取经,经过一番学习,丁女士获得了由国外相关部门颁发的“英国皇家游泳协会资格认证救生员”证书.培训结束后不久,丁女士的岗位调至为部门主管,薪资也稍有调高。
在合同履行期间,Y公司未为丁女士缴纳社会保险,2012年7月,丁女士向Y公司邮寄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Y公司于2013年4月14日向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丁女士支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培训费违约金27777。
78元。
庭审中,Y公司称未给丁女士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是丁女士主动放弃社会保险,且拒绝在入职时提供办理社保所需材料,故认为公司没有过错,丁女士解除劳动关系属于主动擅自离职,按照《培训协议书》的约定,应支付培训费违约金.丁女士的答辩意见主要有三点:一、Y公司安排的“英国皇家游泳协会婴幼儿游泳教练资格培训"属于岗前培训,而非专项培训;二、“英国皇家游泳协会资格认证救生员”证书不是由国内相关部门认证或颁发的,故培训也不应被认定为专业技术培训;三、丁女士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因Y公司存在过错在先,该解除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公司培训费违约金。
二、评析意见1Y公司安排丁女士的培训是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劳务合同也成了维权的重要依据,所以,在签订劳务合同前,应仔细的确认劳务合同的内容,如出现违约现象,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当出现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也是公司和职场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本文中将对此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案例分析劳动法

案例分析劳动法劳动法从其产生时起便肩负起保护劳动者利益和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调节的使命。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案例分析劳动法,希望你喜欢。
案例分析劳动法篇1案例: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月、10月两个月的工资,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发两个月工资,给付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你认为该案件应当如何判决?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限制恶意竞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条款。
同时,根据竞业限制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限制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能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降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生活质量的下降。
劳动合同薪资支付条款(2024年)

劳动合同薪资支付条款(2024年)本合同目录一览1. 薪资结构1.1 基本工资1.2 岗位工资1.3 绩效奖金1.4 津贴补贴1.5 薪资调整2. 薪资支付时间2.1 薪资发放日2.2 薪资支付方式2.3 薪资支付周期3. 薪资计算方式3.1 工时计算3.2 加班工资计算3.3 请假扣款计算3.4 旷工扣款计算4. 奖金及福利4.1 年终奖金4.2 节假日福利4.3 员工关怀福利4.4 奖励及晋升机制5. 薪资保密及信息保护5.1 薪资保密原则5.2 薪资信息保护措施6. 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6.1 法律法规变更6.2 政策调整7. 薪资支付的特殊情况7.1 试用期薪资支付7.2 离职薪资支付7.3 调动薪资支付8. 薪资支付的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申诉渠道9.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 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9.2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0.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条件10.3 合同终止条件1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仲裁解决11.4 诉讼解决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违约责任13. 违约责任13.1 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13.2 劳动者的违约责任14. 其他约定14.1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4.2 劳动者的培训和职业发展14.3 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14.4 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薪资结构1.2 岗位工资:劳动者根据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获得相应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难度、工作量等因素制定并适时调整。
1.3 绩效奖金:劳动者根据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获得绩效奖金,绩效考核标准及奖金发放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并适时调整。
1.4 津贴补贴: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可获得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津贴补贴,具体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制定并适时调整。
2024年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违约定义与范围1.1:违约的定义1.2:违约的范围第二条:违约责任2.1:违约方的责任2.2:违约方的赔偿责任2.3: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第三条:违约的认定与处理3.1:违约的认定3.2:违约的处理程序3.3:违约的申诉程序第四条:违约的预防与解决4.1:违约的预防措施4.2:违约的解决方式4.3:违约的调解与仲裁第五条:违约与合同解除5.1: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5.2:合同解除后的责任承担第六条:违约与合同变更6.1:违约导致的合同变更6.2:合同变更后的责任承担第七条:违约与合同终止7.1:违约导致的合同终止7.2:合同终止后的责任承担第八条:违约与保密协议8.1: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8.2:保密协议的解除与终止第九条:违约与知识产权保护9.1: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9.2: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定与处理第十条:违约与劳动法律法规10.1: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责任10.2:劳动法律法规的认定与处理第十一条:违约与劳动合同的修改11.1:违反劳动合同修改的责任11.2:劳动合同修改的认定与处理第十二条:违约与劳动争议解决12.1: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12.2: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第十三条:违约与法律适用13.1:违约的法律适用13.2:法律的解释与适用第十四条:违约与合同的效力14.1:违约对合同效力的影响14.2:合同效力的认定与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违约定义与范围1.1:违约的定义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未履行、不适当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1.2:违约的范围违约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保密协议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劳动合同的修改等。
第二条:违约责任2.1: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劳动协议薪资支付条款(2024年)

劳动协议薪资支付条款(2024年)本合同目录一览1. 薪资结构1.1 基本工资1.2 绩效奖金1.3 加班工资1.4 福利补贴1.5 薪资调整2. 薪资支付时间2.1 薪资发放日2.2 薪资支付方式2.3 薪资支付周期3. 薪资扣除3.1 社会保险3.2 公积金3.3 个人所得税3.4 其他扣除项4. 薪资暂停与恢复4.1 薪资暂停情况4.2 薪资恢复条件5. 薪资终止5.1 薪资终止条件5.2 薪资结算6. 薪资争议解决6.1 薪资争议处理方式6.2 薪资争议解决时间7. 薪资保密7.1 薪资保密义务7.2 薪资保密期限8. 薪资调整机制8.1 薪资调整依据8.2 薪资调整程序9. 特殊情况下薪资支付9.1 病假薪资支付9.2 产假薪资支付9.3 伤残薪资支付10. 合同解除与终止薪资支付10.1 合同解除薪资支付10.2 合同终止薪资支付11. 合同违约与赔偿11.1 违约情形11.2 赔偿金额计算方式12. 合同变更12.1 合同变更条件12.2 合同变更程序13. 合同解除与终止13.1 合同解除条件13.2 合同终止条件14. 争议解决14.1 争议解决方式14.2 争议解决时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薪资结构1.2 绩效奖金:员工的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具体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3 加班工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支付加班工资。
1.4 福利补贴: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1.5 薪资调整: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可以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办法由公司制定并通知员工。
第二条薪资支付时间2.1 薪资发放日:员工的薪资发放日为每月的日。
2.2 薪资支付方式:员工的薪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公司将在薪资发放日将薪资直接转账至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公科目全真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之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全真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60题)1、2013年2017年间,减贫人口占比()。
A.逐年递减B.逐年递增C.保持均衡D.翻倍递增【答案】 B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到期未还,被乙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
后乙因甲违反调解协议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 法院应当:( )A.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乙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执行B.调解书不发生效力,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C.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丙不履行调解书时,乙可诉丙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D.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但其中担保的约定不产生效力【答案】 A3、下列关于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说法正确的有()。
A.在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管道内充水的压力B.启动时,喷头爆破,系统侧(沿供水方向,报警阀后为系统侧,下同)压力下降,造成报警阀水源侧(沿供水方向,报警阀前为水源侧,下同)压力大于系统侧压力,报警阀被自动打开C.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由消防水箱或稳压泵、气压给水设备等稳压设施维持水源侧管道内充水的压力,系统侧管道内平时无水或充以有压气体。
D.火灾时,当触发同一报警区域内两个及以上独立的感烟探测器或一个感烟探测器与一个手动报警按钮时,联动开启阀组,使系统在闭式喷头动作前转换成湿式系统,并在闭式喷头开启后立即喷水。
E.当系统设有快速排气装置时,应联动控制排气阀前的电动阀开启。
【答案】 C4、李佳佳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佳佳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为支付货款,李佳佳擅自以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李佳佳在票据上签章,但未加盖甲公司印章。
关于该票据下列说法正确是?A.该票据有效,李佳佳应承担票据责任B.该票据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C.该票据无效,但李佳佳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D.该票据无效,但甲公司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答案】 D5、王某7岁帮助妈妈买酱油,9岁收到压岁钱5000元,15岁受赠珍贵名人字画一幅,今年16岁的他便以绘画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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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劳动合同违约金限额是多少
劳动合同违约金要支付的,只有两种情况,专项培训费用和未遵守保密协议的。
在其他合同纠纷中,合同违约金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的一个数额,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也许大部分人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没有一个大概的概念。
那么,作为合同纠纷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合同纠纷赔偿中违约金的限额是多少。
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2018年劳动合同违约金限额是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的只有以下两种情况,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在此期间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劳动者未遵守的,并且合同里写明一旦泄密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除此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2018年合同纠纷赔偿中的违约金限额内容如下:
(一)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规定内容如下:
在合同纠纷赔偿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在合同纠纷赔偿中,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再有,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内容如下:
在合同纠纷赔偿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2018年合同纠纷赔偿中违约金的类型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一)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二)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