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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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成为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一类疾病。统计表明: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已成为盐城市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占总死因的70%以上,高血压、慢阻肺(COPD)、冠心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是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对于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决定在全市部分县(市、区)各选择一个乡镇(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收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为科学、规范地收集居民健康信息,分析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其行为危险因素的变化动态、掌握居民慢性病发病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平台,积累经验,为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依据。
二、建档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凡在该地居住1年以上、15岁以上人员均为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实际居住至建档之日不满一年或在该镇临时居住的外县人员暂不予建档。
三、健康档案内容内容主要包括:核心表(家庭基本情况、居民人口学资料、健康状况、行为危险因素、卫生资源利用以及体格检查等)和专项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
四、健康档案内容的采集方式:采取入户面对面的调查和体格检查等方式,逐户逐人进行。
五、工作进度安排
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乡镇(社区)一个村的入户调查和档案录
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007年以后的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所有档案资料、数据均由乡镇医院防保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录入,当年调查的资料当年录入结束,并进行系统管理。
六、质量控制
建档工作由医院防保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及抽调部分业务素质相对较高、工作责任心相对较强的村医生组成,每组2-3人,其中1名为镇(卫生服务中心)防保人员。
乡镇医院防保所(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此项工作,每天负责审核各调查小组的调查表格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随机抽样复核。市、县疾控中心要对每一个村(居委会)的居民健康档案随机抽取3-5%进行有关内容的复核,相符率在90%以上方为合格,否则要重新进行调查,对录入的资料和数据同样要抽取3-5%进行复核。
七、健康档案管理所有居民健康档案均由乡镇医院防保所(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专人统一管理,对于检查出的相关慢性病病人,由村医务人员(社区医生)每季度随访,并填写随访表上报至镇,镇(社区)负责抽样督查。镇(社区)专业人员要及时将随访情况录入微机。镇、村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报告制度,对于新发现的慢性病病人,村级要及时建立慢性病专项表上报到镇。根据人口变迁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所有居民健康档案每三年更新1/3,更新方式同创建时一样进行入户调查。所有录入微机资料均需定期拷贝一份报县疾控中心留存。
八、组织领导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由各地卫生局统一组织,并在经费和政策上予以支持,市疾控中心负责培训、软件购置及部分经费支持,县级疾控中心具体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乡镇医院防保所负责具体承担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