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项目核准程序和核准申请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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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

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

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2017年9月修订目录1、范围 (1)2、总则 (2)3、厂址选择 (4)4、总体规划 (7)5、主厂房布置 (10)6、运煤系统 (12)7、锅炉设备及系统 (16)8、除灰渣系统 (18)9、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21)10、水处理设备及系统 (23)11、热工自动化 (27)12、电气设备及系统 (29)13、水工设施及系统 (35)14、辅助及附属设施 (41)15、建筑与结构 (42)16、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48)17、环境保护 (51)18、消防 (58)19、工程投资及经济评价 (60)1 范围1.1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含分支机构)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属的火力发电工程。

1.2 本导则作为企业的指导性标准,如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相矛盾,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1.3本导则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300MW~600MW级机组的凝汽式及供热火力发电厂设计。

其它机组可参照使用。

1.4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火电厂的设计,改建工程的设计也可参照使用。

1.5 本导则中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 总则2.1为了贯彻集团公司提出的“安全高效、经济适用、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电力建设基本方针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广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煤、节水、节电、节地和控制非生产性设施的规模和标准,统一和明确建设标准,以合理的投资,获得最佳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导则。

2.2 发电厂的设计,必须按国家最新规定的核准制程序进行。

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批准手续。

对于扩建电厂,其建设规模在电厂的规划容量范围内且外部建厂条件变化不大的扩建工程,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程序:初可----初可审查----可研阶段(含其它六个报告)----可研阶段报告审查----核准报告----核准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

其主要内容是:(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

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文件

火电项目核准申请程序火电项目建设阶段划分火电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项目核准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移交阶段。

一、项目核准阶段项目核准阶段旨在根据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电网公司沟通,使项目进入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取得电源项目的控股开发权;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签署项目开发协议。

初步可行性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意向确定之后,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依此形成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进行“立项”决策的初步论证估计阶段。

其主要内容是:(1) 收集原始材料,进行现场踏勘。

(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

(3) 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址进入可研。

(4) 初步落实建厂外部条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

(5) 提出规划容量建议。

(6) 根据工程轮廓进度及厂址条件,通过造价分析,提出投资匡算。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研究总体规划设想,落实接入系统、取排水、灰场、燃料及运输、环境影响及保护等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类似,需要对意向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等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完成不同厂址的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在可研阶段落实建厂外部条件,优化规划方案,完成环境保护、土地预审、水资源、水土保持、接入系统等专题报告,取得有效的支持性文件。

进行现场勘测和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主要设计方案和三大主机的技术方案论证,完成投资估算。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可研报告及其审批意见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和投资规模。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完成主机及设计单位确定、调查收资、拟订主要设计原则、提出勘测任务书并进行现场勘测、确定设计方案并进行专业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初步设计概算并进行审批。

电厂手续基本流程

电厂手续基本流程

电厂手续基本流程电厂手续基本流程电厂手续基本流程电厂手续基本流程一一一一、、、、电厂核准电厂核准电厂核准电厂核准前设计方面前设计方面前设计方面前设计方面1、、、、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阶段需委托设计院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选择的3—4个厂址进行比选,需取得市级同意项目的支持性文件(国土、水利、规划、环保、接入)。

由电力规划总院或中国国际咨询公司进行审查。

审查后出具会议纪要。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阶段需委托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对选择的2—3个厂址进行比选,确定一个厂址,对电力系统、工程设想、燃料供应、人力配置等进行较详细的分析,并作出投资估算。

由审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外的另外一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审查后出具会议纪要,在纪要中将项目未取得的支持性文件、设计构思等方面提出要求,待所有文件完备后予以收口。

二二二二、、、、需需需需取得支持性文件取得支持性文件取得支持性文件取得支持性文件方面方面方面方面1、、、、路条阶段路条阶段路条阶段路条阶段本阶段是指取得国家能源局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阶段。

纯凝机组取得国家能源局路条要具备省发改委与投资方上报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关停手册。

热电联产机组除以上之外,还要具备省住建厅同意项目供热所在地供热规划的批复、省发改委同意项目供热所在地热电联产规划的批复。

关停手册的概念:目前全国的项目仍在执行国发2007【2】号文件,除极其特殊项目全部占用国家能源局分配给各省容量外,均需具有关停小火电容量(2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占用50%,60万级占用70%,100万千瓦级占用60%)。

关停手册中含有关停机组五方协议、关停时照片、关停核查确认单。

国家每个五年计划中基本都会下达到各个省(自治区、市)火电容量指标(08年下达的十一五容量,十二五还未下达)。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内容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内容
▲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及施工图文件的提交(送出/铁路/灰 场/码头/运煤灰道路等)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 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二部分 项目开工前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五)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招标 – 主机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写/审查—招标(按物资招标流程 办理)—合同谈判及签订—提交资料 – 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对第一批辅机设备清单进行说明,可例 举600MW机组实例),流程与主机招标相同 – 主体施工单位的招标:首先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标段划分的原则规 定及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特点上报本工程标段划分—批复-招标文件的编写/审核—招标—结果上报—批复 – 监理单位的招标(可分电厂工程/铁路工程/港务工程等) – 脱硫/脱硝/铁路专用线/大件码头等招标
(七)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业主组织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纲要》—报分公司审定。
– 根据纲要编写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分公司审定(600MW及以上 机组由集团公司组织审定)。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 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二部分 项目开工前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八)施工总平面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
– 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对现场施工总平面的要求完成规划,施工 场地做到紧凑合理、符合流程、节省用地、文明整洁。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 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一部分
项目前期工作(二)
港口码头文件(包括航道﹑海事等文件) 接入系统文件 燃料供应及运输文件(包括煤质报告) 脱硫介质供应文件(包括介质成分分析报告) 其他相关支持性文件 项目评优报告 核准报告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 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二部分 项目开工前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过程管理:四控两管一协调(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物资 设备、现场管理,全面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协作)

火力发电厂类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大纲

火力发电厂类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大纲

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修订工作大纲2021 年 3 月目录1项目概况 (1)2修订目的及必要性 (1)3修订原则和执行标准 (2)4拟引用或参照的标准 (3)5修订组织机构 (3)6修订计划 (3)7修订规程章节框架 (6)8修订内容 (8)9修订分工安排 (14)10专题调研 (15)附件1:主要投资集团关于火电项目的立项决策程序、依据及要求调研表 (16)附件2:省(区、市)火电项目核准相关情况调研表 (17)1项目概况1.1标准名称本标准是在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08)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技术标准名称为《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1.2项目来源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 号)的要求,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电规总院)作为主编单位,对原《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 2008)进行修订,计划修订标准名称为《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计划编号:能源 20150199。

1.3修订依据(1)《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 2015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 号);(2)《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 号);(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25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1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 号)。

1.4标准管理部门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电规总院,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负责日常管理。

2修订目的及必要性现行《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5-2008)由电规总院主编,于 2008 年11 月颁布实施。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项目(含煤电、气电,下同)前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拟控股投资的境内新建、扩建火电项目,境外火电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火电项目前期工作应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为统领,坚持价值思维理念,树立前期工作为基建、生产、经营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设计优化,全面提高项目竞争力和赢利能力。

第二章前期工作程序和内容第四条前期工作分为项目发起决策、初步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初可研”)、立项决策、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研”)、核(批)准等五个阶段。

第五条发起决策阶段(一)二级单位(包括区域子(分)公司、上市公司、水电流域公司、专业公司等,下同)应对项目进行发起决策,并将决策意见报集团公司备案。

通过发起决策的项目,可以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将项目列入地方(行业)发展规划。

(二)二级单位在本阶段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命名规则(见附件1)确定项目名称。

第六条初可研阶段(一)通过发起决策的项目,由二级单位批复开展初可研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依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区域电源发展要求,在现场踏勘和初步考察主要建厂条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电力(热、冷)市场、燃料供应、环境保护、水源保障等建厂条件,注重投资效益和风险分析与评估,根据综合技术经济评价择优推荐项目拟建厂址(新建项目二个以上)、建设规模和规划容量等。

(三)本阶段应落实以下主要意向性文件:1. 地方政府(地、市、盟级或省级,视各地方的具体要求而定)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以下简称“路条”);2. 地(市、盟)级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建厂文件;3. 地(市、盟)级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厂址(含灰场、铁路专用线等)用地文件;4. 具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则同意取水文件;5. 地(市、盟)级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建厂文件;6. 铁路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燃料运输及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意向性)文件;公路运输的项目取得公路主管部门同意运输的意见;水路运输的项目需取得水运主管部门关于码头使用的意见;7. 燃料供应单位同意供应燃料的原则性协议;8. 投资(意向)协议。

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2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构建“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协调一体的电力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新机制,确保电力项目(本通知指火电、电网项目,下同)核准权限下放后“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电力规划指导作用(一)统筹国家和地方电力发展规划。

国家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确定各地区规划期内电力需求预测水平、非化石能源开发目标、省(区)间电力送受能力、火电(含自备电站)建设规模及布局、电网发展总体方针及重点建设任务等。

其中,燃煤电站明确分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和结构调整目标,电网发展明确跨区输电通道和配套外送电力规模、区域电网主网架、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任务。

省级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要在国家五年电力发展的相关规划指导下制定。

电源方面重点明确本地区规划期内燃气电站、燃煤背压电站(含自备电站)的建设规模,以及燃煤、燃气、非化石能源电站的重点布局。

电网方面重点提出330/22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任务,并对本地区750/500千伏电网建设任务进行补充完善。

省级电力发展规划要统筹地市级(县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的城市热电联产规划、计划单列市编制的电力发展规划。

(二)各地区优选确定燃煤电站项目。

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总量控制目标、《关于推进大型煤电外送基地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4〕243号)分别开展自用燃煤电站规划项目(含自备电站)和外送燃煤电站规划项目优选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优选工作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监管意见通报有关方面或实施公告。

火电发电项目核准

火电发电项目核准

2.1 核准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审批属于许可,而核准同样也属于许可,电力项目的基本要求未因核准制而发生改变,但批准的程序和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

现在电力项目的核准工作比以前更难,周期更长,支付的成本更大,人为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对项目产生的影响更多。

对于电力项目核准制,由于在审批制与核准制之间没有过渡期,配套措施尚未完善,指导企业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尚未制定,使电力企业在项目报批时缺乏规范,给前期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目前火电发电基建项目核准流程只能参考原来的一般电力基建项目审批流程进行,再按核准制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核准主要程序为对符合参加专家优选条件的拟建设的火电项目,项目申请单位按照发改能源[2004]2317号文《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试行)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受委托的评议组织单位提交项目评议工作所要求的材料,项目通过专家优选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接人系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评价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六个专题报告,并通过国家级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2.2 核准申请报告内容火电发电基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报告正文、附件(6个专题报告)和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概括如下:2.2.1 申请报告正文,主要包括:1、建设必要性2、建设规模及装机方案3、厂址扩(改)建场地4、接人系统5、燃料6、交通运输7、供水水源8、贮灰渣场9、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10、环境保护11、资金来源与工程投资12、计划建设工期13、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注:对于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应包括热负荷和城市热网工程的内容。

2.2.2 附件,包括: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接人系统报告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水资源论证报告5、地质评价报告6、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2.2.3 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1、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意见2、省、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厂址选择的文件3、国土资源部授权的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厂址、灰场用地文件4、水利部授权的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取水文件5、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供水协议6、燃料生产企业同意供应燃料的承诺文件7、燃料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承担运输的文件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9、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10、相应电网主管部门同意并网的协议11、各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12、银行总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文件13、铁路局同意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文件14、省级及以上水力部门或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厂址岸线使用的文件15、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供热发展规划的文件16、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出具无文物保护的证明文件17、省级及以上矿产主管部门出具无压矿的证明文件18、军级及以上军事主管部门出具对军事设置无影响的证明文件19、与企业签定的灰渣综合利用协议20、省级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同意建厂的文件21、国家地震局或委托省地震主管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文件22、水利和水产主管部门同意修建取(排)水构筑物的文件23、脱硫吸收剂供应的协议24、其它有关的协议文件及同意文件25、咨询机构对接人系统的评审意见26、咨询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评审意见。

电力项目审批制与核准制

电力项目审批制与核准制

电力项目审批制与核准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O04〕20号),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1.1 核准制国家对不需要国家财政性资金支持,但列人政府核准目录的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政府主要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人、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核准的内容主要是投资项目必须满足的外部条件,同时对核准的时限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有明确规定。

1.2 备案制对不需要国家投资,企业能够自行平衡建设资金和落实建设条件,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和鼓励类的一般竞争性产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办法。

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备案制中,政府部门主要对备案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程序更加简便,内容也更简略。

在上述决定的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以年本)》中,列出了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其中对各类电力项目的政府核准权限主要为:火电站、燃煤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站、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按国家和各部委原来的相关规定及多年电力建设实践经验,一般电力项目基建审批已经形成一定的程序。

在审批制程序上,一般要经过“项自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

对一个典型火电项目,投人100万元左右资金即可完成上报项自建议书,立项后再进一步投人资金,开展进一步前期、设计等工作,企业风险较低。

电力项目实行核准制后,虽然只需“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简化了审核程序,却未能节省审核时间。

为取得完整的核准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大大加大前期工作的深度,工作深度需要从原来的初步设计阶段提前到项目可行性阶段,才能达到有些部门的新门坎要求,前期工作要超过以往可研深度,即使明知是备选方案,也要深人研究,大大增加了项目前期的工作量,拉长了项目前期工作的工作周期。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管理程序(A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管理程序(A版)

附件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管理程序(A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充分体现和发挥设计“龙头”作用,全面贯彻“可持续价值思维”理念,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火电厂,特制订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建设的火电工程新、扩、改建项目可研之后的设计管理,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总体要求第三条初步设计原则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在取得“路条”、可研收口、主机设备选型调研后可由主体设计院编制初步设计原则。

在集团公司立项决策通过、煤质批复,且接入系统、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对航空影响等无颠覆性意见时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原则审查。

第四条主机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原则审查后可开展主机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主机技术规范书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查后可进行主机设备的招标工作。

— 30 —第五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查在主机技术协议签订、提资后可进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在项目核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的审查。

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电力行业火电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高度重视工程内、外部设计接口问题,包括铁路(码头)、水源、送出、灰场、噪声控制、供热等;在初步设计审查后应立即组织、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收口事宜,初步设计收口工作应在初步设计审查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负责火电工程的设计归口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一)制订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程序。

(二)组织火电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包括设计优化及节能减排专题报告编制原则等)审查并批复,组织初步设计(包括设计优化及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审查并批复。

(三)组织审查、批复重大设计变更。

(四)组织主机设备、主体施工技术规范书的审查。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与风险管理部、科技环保部、经济运营协调部、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工委办公室、国际合作部等相关部门参与火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原则、初步设计审查等工作。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内容课件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内容课件
根据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 进度计划。
进度监控与调整
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偏差及时 调整,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进度优化与改进
总结进度管理经验教训,优化进度管理方法,提 高项目建设效率。
05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案 例分析
案例一:某火电厂的建设项目
总结词
传统火电厂建设
详细描述
该案例介绍了传统火电厂的建设过程,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采 购、施工、调试和试运行等阶段,以及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培训与教育
对参与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的人员 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
的安全意识。
安全检查与整改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的顺
利进行。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管理
进度计划制定
火电工程项目核准
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经过审查批准后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火电工程项目资金筹措
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需求,筹集 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火电工程项目设计
根据核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 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
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进行项目的土建 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
04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管 理
火电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验收与评估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火电 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 标准。
对火电工程项目建设进行质量验收与 评估,确保项目质量达标并满足业主 需求。

火电厂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程序

火电厂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程序

火电厂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程序一、项目前期工作程序1、投资方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拟定火电厂投资发展规划。

2、投资方就火电厂规划相关事宜与各级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与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投资开发协议。

3、投资方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院开展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铁路专用线)的编制工作。

从技术及经济的角度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

(内容包括选出几个可推荐的拟选厂址)4、投资方取得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相关批文。

5、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投资方组织上报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审查,并取得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审查意见,项目具备上报省内评优条件(相当于具备上报路条条件)。

6、项目通过投资方内部立项决策程序。

7、根据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及投资方立项决策意见,向省、市发改委(能源局)上报项目评优报告,由省发改委(能源局)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达的各省《火电项目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区域内拟建火电建设项目优选评议工作。

(2014年7月平江电厂与省内其他火电项目大部分是以基本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省内评优。

)8、由省发改委根据省内火电项目评优结果(公示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批复后,项目进入国家电力规划。

(相当于取得路条)9、根据国家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及投资方立项决策意见,投资方委托设计院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含铁路专用线)工作。

(内容包括对拟选厂址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厂址推荐意见)。

10、投资方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研阶段所需的环保、国土、水资源、水土保持、输电规划、接入系统、地震、地质、社会稳定风险、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价、文物、职业病、综合利用等二十多个专题报告。

11、投资方向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对专题报告审查的申请,由其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并取得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对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

火电厂基本建设程序介绍

火电厂基本建设程序介绍
❖投资估算应能满足控制概算的要求,并进行造价和风险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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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行性研究
3.5 主要研究内容
3.5.1 电力系统 ❖现状叙述
➢ 项目所在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 ➢ 项目所在地区的能源资源概况 ➢ 项目所在地区的电力系统现况(包括负荷、电源、电网现
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 电力外送项目,尚应说明相关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火电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与项目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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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设计阶段划分与项目审批程序 2 初步可行性研究 3 可行性研究 4 电力发展规划 5 项目核准 6 项目前期管理 7 项目设计管理 8 项目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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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阶段划分与项目审批程序
1.1 项目设计阶段划分
❖初步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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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步可行性研究
2.3 主要研究内容
2.3.6 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 ❖环境、生态、水土保持现状调查;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进行环境影响与生态影响综合分析和水土保持初步分 析,初步预测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拟 采取的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的初步设想,存在的主要 问题及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说明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的正、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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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步可行性研究
2.2 主要任务
❖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规划与要求,在几个地区或指定地 区分别调查各地可能建厂的厂址;
❖着重研究电力规划的要求、燃料资源与供应、交通运输、 水源、储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以及厂址场地的地 形地貌、地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气象和 可能影响建厂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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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项目核准程序和核准申请报告内容
2.1 核准程序
根据《行政许可法》,审批属于许可,而核准同样也属于许可,电力项目的基本要求未因核准制而发生改变,但批准的程序和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

现在电力项目的核准工作比以前更难,周期更长,支付的成本更大,人为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对项目产生的影响更多。

对于电力项目核准制,由于在审批制与核准制之间没有过渡期,配套措施尚未完善,指导企业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尚未制定,使电力企业在项目报批时缺乏规范,给前期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目前火电发电基建项目核准流程只能参考原来的一般电力基建项目审批流程进行,再按核准制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核准主要程序为对符合参加专家优选条件的拟建设的火电项目,项目申请单位按照发改能源 [2004]2317号文《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专家优选评议办法》 (试行)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受委托的评议组织单位提交项目评议工作所要求的材料,项目通过专家优选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接人系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地质评价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等六个专题报告,并通过国家级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2.2 核准申请报告内容
火电发电基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报告正文、附件 (6个专题报告)和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概括如下:
2.2.1 申请报告正文,主要包括:
1、建设必要性
2、建设规模及装机方案
3、厂址扩 (改)建场地
4、接人系统
5、燃料
6、交通运输
7、供水水源
8、贮灰渣场
9、工程地质及岩土工程
10、环境保护
11、资金来源与工程投资
12、计划建设工期
13、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注:对于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应包括热负荷和城市热网工程的内容。

2.2.2 附件,包括: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接人系统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水资源论证报告
5、地质评价报告
6、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2.2.3 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
1、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意见
2、省、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厂址选择的文件
3、国土资源部授权的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厂址、灰场用地文件
4、水利部授权的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取水文件
5、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供水协议
6、燃料生产企业同意供应燃料的承诺文件
7、燃料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承担运输的文件
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9、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
10、相应电网主管部门同意并网的协议
11、各投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
12、银行总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文件
13、铁路局同意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14、省级及以上水力部门或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厂址岸线使用的文件
15、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供热发展规划的文件
16、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出具无文物保护的证明文件
17、省级及以上矿产主管部门出具无压矿的证明文件
18、军级及以上军事主管部门出具对军事设置无影响的证明文件
19、与企业签定的灰渣综合利用协议
20、省级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同意建厂的文件
21、国家地震局或委托省地震主管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文件
22、水利和水产主管部门同意修建取 (排)水构筑物的文件
23、脱硫吸收剂供应的协议
24、其它有关的协议文件及同意文件
25、咨询机构对接人系统的评审意见
26、咨询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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