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纪委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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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纪委发电
发往见报头
等级密级烟纪发电〔2006〕12号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开发区工委、管委、纪工委、监察局,出口加工区工委、管委、纪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纪检组(纪委),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纪委:元旦春节将至。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廉洁、和谐、文明的过节新风,特作如下要求:
一、强化廉政教育,充分认识廉洁过节的重要性
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树立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利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引导大家树立廉洁勤政意识,增强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各级领导干
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凝心聚力,同心同德,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二、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

要淡化节日气氛,提倡科学、文明、节俭、祥和过节日,严格控制和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不准违反规定搞各类庆典、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目前正值各级党委换届,是考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党性观念的关键时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换届之机用公款迎来送往,搞相互走访、公款宴请等活动;因职位发生变动的,在车辆使用、办公用品购置等方面要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尽量减少经费支出。

能继续使用原车辆的要继续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配备更换车辆的,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

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堵塞漏洞,以实际行动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三、严肃过节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为维护节日期间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重申和强调:(1)不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换届期间搞非组织活动。

(2)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4)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收钱敛财。

(5)不准用公款、公车旅游观光和接受下级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活动。

(6)不准到下级部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不准岁末年初违反规定突击花钱,乱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8)不准以任何借口到下级单位索要财物、接受礼品或低价购买产品。

(9)不准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10)不准以各种名义向基层和群众转嫁费用负担。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各级各部门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

要关心、关注弱势群体,深入到城镇困难企业、贫困边远农村,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的为民、兴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钱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加强协调,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大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经商环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防止本地本部门发生规模性集体访事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到基层考察和慰问,要体现艰苦奋斗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严格控制规模,轻车简从,讲求实效,防止扰民,一律不准接受超标准招待,要以务实的作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廉洁勤政形象。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责任制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把廉洁过节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部
署,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分管范围不出现问题。

同时,要以身作则,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监督检查的工作合力。

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浓厚的廉洁过节氛围。

要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县市区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企业、乡镇、农村,市直部门要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

廉洁过节情况,作为年终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请于2007年3月上旬报市纪委(党风室)。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789575
中共烟台市纪委
烟台市监察局
20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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