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08年5月17日至18日支付系统持续运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支付结算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个人银行账户服务(一)简化个人活期储蓄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扩展个人活期储蓄账户的功能。
客户通过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办理第一笔转账支付业务时,在相关凭证上的签章即为确认将该账户转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合法收入款项可以转入个人活期储蓄账户。
(二)扩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跨行转账功能。
个人可以选择任一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不得通过与收、付款单位进行排他性合作,变相为客户指定开户银行。
银行不得拒绝为客户办理跨行代收代付业务,并应创造条件实现社会公众和收付费单位在任一银行开立一个账户就能办理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和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和发放。
(三)简化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处理手续。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严格执行个人汇兑业务的收费标准。
个人客户依托其银行账户办理个人汇兑业务时,银行应按照《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定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791号)、《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计价费〔1996〕184号)中的规定收取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不得向客户收取其他费用。
2022年反假货币知识练习题核心试题200题
2022年反假货币知识练习题核心题库200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一处脱墨,脱墨面积大于()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A、60mm²;B、80mm²;C、100mm²;答案:C2.银行业金融机构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已清分完整券投放到另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后,长短款、假币等差错责任由()承担。
A、发现差错行;B、人民银行;C、出售清分系统的一方;D、实施清分操作的一方。
答案:D3.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已发行了()套人民币。
A、6;B、4;C、5;D、7。
答案:C4.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指引》,()再查询申请表和查询结果通知书保存期为2年。
A、查询申请表;B、申请人申请资料;C、冠字号码图像文件。
答案:A5.以下不属于《银行业机构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单》要素的是()。
A、业务公章;B、持有人签名;C、持有人身份证号码。
答案:C6.流通的美元彩钞面额包括?()A、100美元、50美元、20美元、10美元、2美元B、100美元、50美元、20美元、5美元、1美元C、100美元、20美元、10美元、5美元、2美元、1美元D、100美元、50美元、20美元、10美元、5美元答案:D7.根据《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A级点验钞机()定为鉴别一次。
A、纸币任意一面鉴别一次;B、纸币正反两面各鉴别一次;C、按规定朝向鉴别一次。
答案:A8.冠字号码再查询结果应通过()告知查询人。
A、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B、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结果通知书C、电话答案:A9.根据《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GB_16999-2010),人民币鉴别仪按照鉴别方式分为()。
A、动态鉴别仪和静态鉴别仪;B、磁性鉴别仪和非磁性鉴别仪;C、A类鉴别仪和B类鉴别仪;D、号码识别鉴别仪和非号码识别鉴别仪。
答案:A10.20元面额纸币弯曲挺度小于等于()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05.16•【文号】银发[2008]147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47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规范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外资银行。
附件: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附件: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外币支付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外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08]125号文印发)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清算总中心)、代理结算银行、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以及外币支付系统网络运行维护部门运行维护外币支付系统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维护的范围包括:(一)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包括外币支付系统共享前置机,下同)及其备份系统;(二)代理结算银行相关业务系统:(三)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相关业务系统;(四)外币支付系统网络;(五)外币支付系统应用安全子系统。
第四条清算总中心负责外币支付系统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及其备份系统、应用安全子系统的运行维护,同时为外币支付系统的相关运行维护者提供技术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15年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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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15年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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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周刊》2015年第01期
一、2015年共安排支付清算系统维护窗口12次,分别为1月24日、2月7日、3月21日、4月25日、5月23日、6月27日、7月25日、8月22日、9月26日、10月24日、11月21日、12月12日oo:oo开始,08:00前结束。
维护窗口开启期间,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暂停受理业务。
二、2015年春节期间安排支付清算系统停运1次,具体时间为:2月17日16:00至2月20日16:00,暂停运行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2月17日16: 00至2月20日18: 30,暂停运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2月17日20:00至2月20日20:00,暂停运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01.18•【文号】银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深化市场避险功能,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总结人民币利率互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人民币利率互换(以下简称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利率互换的参考利率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等机构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下简称市场参与者)中,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与其他所有市场参与者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其他金融机构可与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出于自身需求的利率互换交易,非金融机构只能与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交易。
三、市场参与者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应遵循公平、诚信、风险自担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有效防范利率互换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
金融机构在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前,应将其利率互换交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和交易中心备案。
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风险测算与监控、内部授权授信、信息监测管理、风险报告和内部审计等内容。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2008年1月15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一月十五日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目录见附件1)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
(目录见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43件)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序号法规名称公布机关及日期说明1铁路留用土地办法1950年6月24日政务院公布已被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代替。
2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1950年9月20日已被199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代替。
3关于搬运危险性物品的几项办法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1951年10月9日劳动部公布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代替。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系统推广切换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3]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系统推广切换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系统推广切换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3]46号2003年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广州、成都、西安分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海口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2003年4月21日,天津、沈阳等11个城市将正式推广运行大额支付系统。
为做好支付系统及相关系统的切换,防范系统切换和运行风险,保障大额支付系统顺利推广运行,人民银行总行编制了《支付系统推广切换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民银行分支行应根据《方案》的要求,组织拟订所在城市电子联行小站及其“天地对接”系统向支付系统切换的详细业务和技术实施方案,于2003年4月1日前报送总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根据《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拟订行内汇兑系统的切换及应急处理实施方案,于2003年4月1日前报送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根据《方案》的有关要求,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和金融电子化公司负责组织拟订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切换及应急处理方案,并于2003年4月1日之前送交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和科技司;人民银行国库局和金融电子化公司负责组织拟订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的切换及应急处理方案,并于2003年4月1日之前送交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和科技司;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负责拟订电子联行系统和转换中心的切换及其应急处理的技术实施方案,并于2003年4月1日之前报送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和科技司。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国庆假期期间对支付系统进行升级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国庆假期期间对支付系统进行升级
的公告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3.09
【实施日期】2013.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国庆假期期间对支付系统进行升级的公告
(2013年9月)
为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跨行支付需求,适应信息化系统生命周期的客观要求,人民银行计划于2013年国庆节假期期间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目前运行的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进行升级,并迁移支付系统处理中心。
届时,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将暂停运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自2013年9月30日16:00至10月6日8:30停运,计划10月6日8:30开始试运行、10月8日8:30正式运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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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一、综合(21项)(一)基本法规(8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3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4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5号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5〕36号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二)账户管理(6项)9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10 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97]汇政发字第10号1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使领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7〕114号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1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驻华外交机构外汇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08〕53号1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三)行政许可(1项)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四)其他(6项)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8〕12号17 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1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1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0号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6年第2号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27项)(一)经常项目综合(6项)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5号2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16号2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2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汇发〔2007〕49号2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2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8项)2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2〕85号29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3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2〕123号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3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3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3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三)边境贸易(1项)3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边境地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12号(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3项)3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3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39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五)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5项)4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4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号4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4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籍人员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结售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17〕59号4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的通知汇综发〔2017〕65号(六)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4项)45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4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47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4号4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5〕47号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75项)(一)资本项目综合(6项)4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放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3号5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10〕29号5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3号5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3〕17号5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5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二)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12项)1-基本法规55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56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5年第28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改)57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10号(《商务部关于修改〖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决定》(商务部令2009年第6号)修改)5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条款的通知》(汇发〔2018〕17号)修改)5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条款的通知》(汇发〔2018〕17号)修改)6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6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2-其他62 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6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64 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65 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66 商务部外汇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备案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5〕895号(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5项)6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4号68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6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1号7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7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四)境外融资及有价证券管理(6项)1-境外发债及上市7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3号7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2-套期保值74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发〔2001〕81号7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5号3-其他7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股票外汇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募股收入结汇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1999〕380号77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五)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13项)1-境内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7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6年第36号79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减持A股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汇综复〔2010〕58号8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 2013年第90号8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8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合格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45号8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8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号85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57号2-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86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121号87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7年第2号88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发〔2007〕27号89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3-其他90 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六)外债及对外担保管理(20项)1-基本法规9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附件: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97)汇政发字第06号92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28号93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4年第9号94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2号9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2-外债统计与管理96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9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附件: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97〕汇政发字第06号98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中长期外债余额管理的通知计外资〔2000〕53号9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3-担保1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10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13号10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实行集中登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15号10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104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8〕5号4-贸易信贷10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4号5-外汇贷款10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107 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10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46号10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5号11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21号(七)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13项)1-资产转移11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年第16号-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112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汇发〔2004〕118号113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9号114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3号2-证券投资115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95〕汇管函字第140号1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11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26号1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1号11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2号1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1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等外汇管理事项的批复汇复〔2012〕21号1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美国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区分行为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结汇待支付专用账户的批复汇复〔2017〕1号3-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12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号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44项)(一)基本法规(5项)12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附件: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93〕汇业函字第83号125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96〕汇管函字第142号126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12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12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的通知汇综发〔2018〕39号(二)银行结售汇业务(16项)1-银行结售汇业务12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黄金借贷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外汇管理问题的批复汇复〔2005〕253号13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13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13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13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结售汇专用人民币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12号13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2-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135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29号3-银行结售汇报表136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06〕42号13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结售汇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4号13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将人民币购售业务纳入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99号13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国际收支核查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7号14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的通知汇综发〔2014〕65号141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7〕4号4-结售汇相关产品管理14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14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14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三)离岸业务(2项)145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146 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8〕汇管发字第09号(四)银行卡相关业务(5项)14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14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联国际有限公司承接银联卡境外业务相关外汇业务资质等事宜的批复汇复〔2013〕125号14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150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7〕81号15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汇发〔2017〕29号(五)银行相关其他业务(4项)15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15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办个人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批复汇复〔2006〕95号15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交通银行开办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批复汇复〔2010〕208号15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台币兑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11号(六)保险公司(2项)15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5〕6号157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上线保险业务数据报送系统的通知汇综发〔2015〕97号(七)信托公司、金融资产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5项)15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银发〔2000〕160号15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证监发〔2001〕26号16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4号16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2号16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号(八)外币代兑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自助兑换机(5项)16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164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165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汇复〔2015〕169号16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1号16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6〕11号五、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18项)(一)汇价(5项)168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6号-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宜169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改进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有关事宜170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17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5号-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17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188号(二)外汇交易市场(13项)17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外汇市场监管规范办公程序的通知〔95〕汇国函字第009号174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175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关于为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17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即期询价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7号177 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实施细则〔暂行〕汇发〔2005〕94号17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179 货币经纪公司外汇经纪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08〕55号180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停办外币清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137号181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的批复汇复〔2011〕30号18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13〕13号18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通知汇发〔2014〕48号18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市场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3号185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40号-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有关事宜六、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15项)(一)国际收支统计综合法规(1项)186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5项)187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19号188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的通知汇发〔2014〕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行业标准的通知-银发[2012]27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行业标准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行业标准的通知(2012年12月12日银发[2012]27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行业标准已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的编号及名称JR/T 0088.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应用基础第1部分:术语》JR/T 0088.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应用基础第2部分:机构代码》JR/T 0088.3-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应用基础第3部分:支付应用标识符》JR/T 0088.4-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应用基础第4部分:支付账户介质识别码》JR/T 0089.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安全单元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JR/T 0089.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安全单元第2部分:多应用管理规范》JR/T 0090-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非接触式接口规范》JR/T 009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要求》JR/T 009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客户端技术规范》JR/T 0093.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远程支付应用第1部分:数据元》JR/T 0093.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远程支付应用第2部分:交易模型及流程规范》JR/T 0093.3-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远程支付应用第3部分:报文结构及要素》JR/T 0093.4-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远程支付应用第4部分:文件数据格式规范》JR/T 0093.5-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远程支付应用第5部分:短信支付技术规范》JR/T 0093.6-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远程支付应用第6部分:基于安全单元(SE)的安全服务技术规范》JR/T 0094.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近场支付应用第1部分:数据元》JR/T 0094.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近场支付应用第2部分:交易模型及流程规范》JR/T 0094.3-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近场支付应用第3部分:报文结构及要素》JR/T 0094.4-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近场支付应用第4部分:文件数据格式规范》JR/T 0095-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应用安全规范》JR/T 0096.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联网联合第1部分:通信接口规范》JR/T 0096.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联网联合第2部分:交易与清算流程规范》JR/T 0096.3-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联网联合第3部分:报文交换规范》JR/T 0096.4-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联网联合第4部分:文件数据格式规范》JR/T 0096.5-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联网联合第5部分:入网管理规范》JR/T 0096.6-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联网联合第6部分:安全规范》JR/T 0097-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可信服务管理技术规范》JR/T 0098.1-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1部分:移动终端非接触式接口》JR/T 0098.2-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2部分:安全芯片》JR/T 0098.3-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3部分:客户端软件》JR/T 0098.4-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4部分:安全单元(SE)应用管理终端》JR/T 0098.5-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5部分:安全单元(SE)嵌入式软件安全》JR/T 0098.6-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6部分:业务系统》JR/T 0098.7-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7部分:可信服务管理系统》JR/T 0098.8-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检测规范第8部分:个人信息保护》二、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地方性金融机构。
支付系统知识竞赛试题
支付系统知识竞赛试题一、是非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共25分)1.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要业务应用系统是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管理系统、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2.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支付系统的全称,是我国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之间的支付业务提供最终资金清算的核心业务系统。
3.中国戏现代化支付系统业务的查询查复必须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4.全国各省有不同的时差,但支付系统按北京时间统一系统运行。
5.大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
6.大额支付系统只处理规定金额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
7.大额支付系统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8.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具有分开独立的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9.大额支付系统是批量或实时发送,净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是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
10.小额支付系统不处理实时业务。
11.小额支付系统资金清算时间除系统停运期间外,7X24小时进行。
12.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支持香港、澳门人民币清算业务。
13.代付工资、保险金、养老金等业务属于小额定期借记业务。
14.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
15.发起行发起支付业务,应根据发起人的要求确定支付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
其中发起人要求的救灾、战备款项为紧急支付。
16.小额支付系统主要为社会提供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特别是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支付服务。
17.用户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公用事业收费自动扣缴业务,在账户资金出现不足时,银行会垫付差额部分以保证扣款成功。
18.单位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职工工资发放业务,职工可以选择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账户作为工资入账账户。
19.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支持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
20.申请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北京市支付清算系统知识竞赛试题(第一轮)
北京市支付清算系统知识竞赛试题金融机构名称:部门:姓名:得分:注:1、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组织本单位及辖属间接参与者支付清算岗位从业人员完成答题;2、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负责试题的分发、汇总、评判及总结工作,并从答卷优异者中择优推荐人员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下一轮竞赛;3、试题采取百分制,并应由答题人本人完成。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建设的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组成。
2、目前,北京市小额支付系统已开通五类业务,分别是普通贷记、普通借记、定期贷记、定期借记、通用信息。
3、目前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运行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各直接参与者不得擅自延迟登录、提前退出或日终后无故不退出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为 7×24小时连续运行,各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者不得擅自退出登录。
4、支付系统清算窗口的启止时间,由国家处理中心(NPC) 控制。
目前支付系统清算窗口启止的时间为17:00至17:30。
5、支付系统查询查复业务应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原则办理。
支付业务的查询查复率应为 100% 。
6、人行营业管理部对北京市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其主要依据是北京市支付清算系统参与者考核办法。
考核周期为半年。
对得分在 60 以下的直接参与者,人行营业管理部可约见其单参与者位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
7、《北京市同城票据交换与资金清算管理规定》2009 年 2 月 1 日正式执行。
文件规定,北京票据交换场次为一天两场,分别为午场和晚场。
午场票据于当天进行资金清算,晚场票据于下一工作日进行资金清算。
午场开场时间为11:00,截止入场时间为 12:00 ;取票时间为13:15 至13:45 。
晚场开场时间为当日17:00,截止入场时间为20:00;取票时间为次日7:00至8:00。
银行运营管理岗位资格考试题库-判断
试题库-判断题部分本外币支付结算业务:1、金融机构在接到冻结、扣划通知书后,应先扣单位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后进行冻结和扣划。
()2、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电子支付密码只是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款凭证金额的条件,但不能代替支款凭证上的印鉴(签章)。
()3、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的情况下,如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则应予以清户,按相应的通知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经审核发现客户提交的开户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将全套开户申请资料退给原资料提交人或由客户经理转交。
()5、单位客户无需任何理由即可再次申请领用公司网银USBKEY。
()6、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既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也可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7、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8、在向单位客户发放其申请的公司网银USBKEY前,运营主管应与该单位大额支付双线核对联系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并在《公司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管理表》上注明联系时间、联系人姓名等。
()9、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经办人的名称一致。
()10、在办理银行汇票业务时,应严格执行“受理、打印、盖章”三分离原则,汇票专用章应由会计主管掌管。
()11、客户持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委托我行向承兑银行或承兑人收取票款时,托收凭证的收款人名称、账号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名称、账号必须一致。
()12、在实际工作中银行汇票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票据在形式要件上具备就可以了,不必追究其实质。
()13、各营业机构受理申请开立的非核准类账户,应首先登陆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核实后,再行办理核心开户手续。
()14、各营业机构领入的正、副本新版防伪印鉴卡应通过表外账户分别进行控数管理。
()15、银行本票丧失,可以办理挂失止付。
()16、出票银行在本票上的签章,为银行本票专用章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经办人的签章。
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系统业务考试小额支付系统答题库
江苏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系统业务考试小额支付系统答题库一、填空题:1.目前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种类有(普通贷记)、(定期贷记)、(实时贷记)、(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实时借记)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2.小额支付系统的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文件进行,其业务处理依据是(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3.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4.2008年12月1日起,南京CCPC将对小额支付系统的每日轧查场次调增至(6)场,时间分别为(10:00)(11:00)(13:00)(14:00)(15:00)(16:00)。
5.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
6.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以及所属间接参与者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和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只能在(净借记限额)内支付。
7.净借记限额,是指小额支付系统为开立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设定的、对其发生支付业务的净借记差额进行控制的(最高)额度。
8.净借记限额由(授信额度)、(质押品价值)和(圈存资金)组成。
9.授信额度和质押品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处理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进行设置和调整。
10.圈存资金由(直接参与者)在系统工作日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自行设置和调整,不得用于日常的清算。
11.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应当在收到查询信息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予以查复。
12.小额支付系统对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实时贷记回执、实时借记回执业务作(拒绝)处理。
13. 小额支付系统对多个直接参与者间的排队支付业务,采取(多边撮合)机制,防止业务“死锁”,提高支付效率。
14.某直接参与者(非法人机构)清算账户余额为15000万元,其净借记限额为5000万元,圈存资金为3500万元,则该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可用于支付系统业务日常清算的金额为(11500万元)二、单项选择题:1.2008年12月1日起,南京CCPC将对小额支付系统的每日轧查场次调增至(A)场。
银行资格银行管理考试模拟题+参考答案
银行资格银行管理考试模拟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共70分)1、商业银行合规文化的核心是A、价值取向B、制度建设C、法律意识D、道德观念正确答案:C2、金融机构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行为都属于A、同业竞争B、同业合作C、同业融资D、同业投资正确答案:D3、()是指维持一家银行在目前现有经营规模情况下,进行简单再生产所需的费用,即开门费用。
A、特别费用B、可变动费用C、标准费用D、固定费用正确答案:C4、回购交易属于()交易的一种特殊方式。
A、期货B、远期C、即期D、互换正确答案:B5、采用多种货币贷款,客户要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量的定期存款,这种定期存款也称之A、“保证金”B、“原始保证金”C、“原始资产”D、“基本保证金”正确答案:B6、某银行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的依据。
则该银行采取的是()控制活动。
A、绩效考评B、运营C、不相容职务分离D、授权审批正确答案:A7、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
A、不计入利润表内B、计入利润表内C、计入资产负债表内D、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正确答案:D8、2012年6月,中国银监会印发了《资本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和A、所有者权益B、负债C、资产D、未分配利润正确答案:D9、投资者购买的债券离到期日越远,则利率变动的可能性(),其利率风险也相对()A、越小;越小B、越大;越小C、越大;越大D、越小;越大正确答案:C10、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A、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人B、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C、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D、中国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正确答案:B11、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涉及的范围更广,通常被视为一种A、系统性风险B、多维风险C、单维风险D、非系统性风险正确答案:B12、不良贷款微观的早期预警信号不包括A、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出现异常B、借款企业财务行为出现异常C、报送财务报表出现异常D、行业景气度发生变化正确答案:D13、()是银行扩大产品销量,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成本,节约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A、营销渠道B、客户管理C、市场定位D、产品组合正确答案:A14、金融租赁公司已开展且运营相对成熟的融资租赁业务领域不包括A、火车B、船C、中国银监会认可的其他租赁业务领域D、飞机正确答案:A15、下列关于《巴塞尔协议Ⅲ》中,“建立宏观审慎资本要求,反映系统性风险”的表述中,正确的A、降低“太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道德风险B、对具有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提出核心资本要求C、提高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循环D、在资本要求中嵌入正周期的因子正确答案:A16、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A、0.045B、0.015C、0.035D、0.025正确答案:D17、()是财务公司进行短期资金融通、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的重要工具A、同业拆借业务B、发行金融债券C、结算业务D、贷款业务正确答案:A18、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应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且借款人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万元A、10B、20C、5D、15正确答案:B19、COSO委员会于1992年发布《内部控制—一整体框架》,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明确的内部控制目标不包括A、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B、财务报告的可靠性C、发展的效果和效率D、内部监督的完整性正确答案:D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时,由()依法宣告其破产。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10.21•【文号】银办发[2008]252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2008年10月21日银办发[2008]25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联:现将《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中国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联(以下简称银联)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6号文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50号文印发)、《关于印发〈国库与税务、银行联网业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国库[2006]43号文印发)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银联接入TIPS办理电子缴税业务(以下简称电子缴税)是指纳税人使用银行卡和银联受理终端,通过税务、国库、银联、银行之间的网络,实现缴税的各项业务。
电子缴税业务种类主要包括银行卡查询缴税、实时扣税、批量扣税等,其中银行卡查询缴税为银联办理电子缴税的主要业务,实时扣税和批量扣税是经人民银行批准后,银联代理暂时无法接入TIPS的地方性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的电子缴税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知识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知识简介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发建设,处理各银行同城、异地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应用系统。
它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两个业务应用系统。
一、大额支付系统:资金汇划快车道大额支付系统以实时、全额的方式处理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货记支付和紧急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货记支付业务。
它处理的业务主要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退汇、托收承付(划回)等。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时间为17时,客户最迟应当在营业日当日下午16:30前向银行提交划款凭证,或者通过网上银行提交划款指令。
大额支付系统主要优点:支付速度快:付款清算行发起的同城或异地支付业务最长60秒内即可到达接收清算行。
金额无上限:汇款金额无上限但不能低于2万元,如果低于2万元,应选择加急。
二、小额支付系统:满足社会多样需求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和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普通贷记业务金额上限为2万元(含2万元),普通借记、定期借记没有金额上限。
小额支付系统有何功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
系统为社会提供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处理的业务金额小、业务笔数多,特别是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相关的业务,如为企事业单位代发工资、公用事业收费、税款缴纳、跨行通存通兑等。
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应用。
除能够处理支票、本票等借记支付工具和小额贷记支付工具外,还支持跨行通存通兑、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收取,支持工资、津贴、养老金发放等业务处理;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业务。
三、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足不出户收缴费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根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
定期借记业务收费范围有哪些?凡收、付款人约定的需要定期支付的各类款项均可以使用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办理。
例如: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汽费、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信用卡还款等。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格执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银发[1999]58号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
1999.02.12
施行日期
1999.02.12
文号
银发[1999]58号
主题类别
银行业监督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文件
时效性
失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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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银行(包括已经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手续费和邮电费,一律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不得随意、变相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为吸引客户和占领市场免收或少收。
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和商业银行行内电子汇兑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业务,向客户收取支付结算手续费和邮电费必须执行统一标准,其中邮电费按照电汇标准收取电报费;客户要求加急的,按照加急电汇标准收取电报费。未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自行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自文到之日起,凡有违反收费规定的,要立即自行纠正。逾期不予纠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
——结束——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格执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银发〔1999〕58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支付结算业务题库1
支付结算业务题库1一、填空:(30分)1、大额贷记业务金额起点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2、在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清算日中,成员机构辖内网点可以办理(电子汇兑)、(银行汇票)和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在非清算工作日中,只能办理(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在系统假日中,停办所有业务。
3、大额支付系统行号标准为(12)位数字,是参加大额支付机构的唯一标识。
4、在大额支付系统中NPC是指(国家处理中心)5、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三个业务系统组成。
6、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商业银行前臵机系统,简称(MBFE系统),该系统用于对辖内机构支付业务监控及相关业务处理。
7、支付系统用于处理(跨行)大小额借贷记业务。
8、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名行号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参与者行名必须与(旗县联社全称)一致。
9、复核员必须对录入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通知录入员进行处理。
10、授权柜员应以有关凭证为依据,严格审查业务是否真实正确,严禁(无凭证)授权。
11、授权柜员应根据(业务明细账)和柜员表内业务轧账表核对每日业务往、来账发生额。
12、对更正支付业务要素的查询,必须严格以客户提交的(原始凭证)的记载内容为依据查复。
严禁营业机构和个人擅自更改凭证内容,发出查复信息。
13、对于小额借记来账划款业务为“失败”或“拒付”状态的,当日可做(小额滞留拒绝提入)。
14、五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行号为(402207281440)。
16、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农信银清算系统中的行号为(1150000007)。
17、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体系实行(两级)管理、(三级)清算模式。
18、清算资金透支指发生资金清算业务时,存放在该资金清算账户上的资金(不足以)进行支付清算的行为。
19、清算资金透支一般分为(日间透支)和(隔夜透支)。
20、旗县联社严禁出现清算资金的(隔夜透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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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08年5月17日至18日支付系统
持续运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支付结算
【发文字号】银办发[2008]117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8.05.15
【实施日期】2008.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2008年5月17日至18日支付系统持续运行的通知
(银办发〔2008〕117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保障救灾款项的及时支付,2008年5月17日至18日支付系统持续运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运行节点及运行时间。
5月17日至18日,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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