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责任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5篇) 在充满活⼒,⽇益开放的今天,章程在⽣活中的使⽤越来越⼴泛,章程明确了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成员的权利起到保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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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商局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认缴):50万元⼈民币。
股东按期⾜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证明书遗失的,应⽴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式和出资时间 第⼋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黄丽娜:认缴的出资额为50万元⼈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缴纳出资期限:⾃本章程签订之⽇起20年,出资⽅式:货币。
第⼗条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和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第四条公司名称: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905号。
第六条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当先获得批准后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的规范表述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注:可自行约定)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注:二选一)第九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注: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币种表示。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日期如下:(注:1.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其中,货币出资应按期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出资应当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按期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2.出资日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重庆公司章程
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重庆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重庆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XXX(根据实际经营业务填写)。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五章公司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法定代表人第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职责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XXX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名。
第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房产代理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负责建立公司经营模式、运作体系,对公司经营定位不明或失误、整体运作混乱、责权利不清晰负有责任 负责公司资产的增值保值,对公司资产的流失或减值负有责任 负责对公司预算实施及财务核算的监控管理,对公司的预算重大失衡以及公司财务运作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负 有责任 负责公司内部各单位间总体性合作与协调,对不能有效协调各业务单位之间的冲突而造成公司整体利益受损 的事项负有责任 主持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权益,对公司内部发生严重侵害公司无形资产的事项负有责任 负责对职权范围内公司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人事安排,对其缺乏公平性、激励性以及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负 有责任 负责对下属管理人员的指导与培养,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不力、干部储备不足负有责任
考核 指标
岗位名称
高级策划师
所属部门
策划中心
直接 上级
执行总监
直接下级
执行策划师及策划助理
工作 内容
负责所有项目营销策划全过程工作,根据营销策划方案拟定推广计划 参与各项目策划相关协调、沟通等工作 负责对执行策划师、策划助理的专业指导及监督执行工作 负责制定项目组任务,并分配任务到人。 负责制定项目组人力需求计划,提出人员支持计划或物料采购清单。 负责制定项目整体工作计划,并按时检查工作进度。对于长期固定工作,则应按时敦促和检查。 负责项目组成员的技校考评,并做出调整项目组人员建议。 负责项目费用催收工作。 负责召集、组织并主持项目的例行和临时工作会议。同时,负责保持与甲方或相关配合单位的日常联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组工作情况和进度,并撰写每月的项目组工作总结。 负责项目宣传工作中的相关安排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接受媒体采访计划。
岗位 职权
见《公司执行机构管理权责规定》
总监联席会岗位说明(2)
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重庆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XXXXXX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XXXXX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一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19篇)
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19篇)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精选19篇)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篇1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__有限公司200 年年度股东会定期(或临时)会议第次会议于年月日在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人,占注册资本万的%股权。
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具体条款如下: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公司。
”现改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现改为: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是”。
现改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现改为: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万股,占总股数%不同意万股,占总股数%弃权万股,占总股数%全体股签字盖章:年月日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篇2x有限公司第N次股东会决议时间:2022年N月N日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召集人:ZZZ(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议应到全体股东胡、王、李、刘共四人,实到股东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a、bbb、ccc、ddd 共四人。
代表100%表决权,符合法定程序,经表决权100%的股东讨论通过,做出如下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50万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此次增资中,公司股东变更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A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中认缴注册资本YY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BBB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中认缴注册资本YY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CCC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中认缴注册资本YY万元人民币,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公司股东DDD原出资TT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未认缴注册资本,增资后累计出资额为UU万元人民币,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50万元人民币的I%。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不设党委的小规模公司章程模版(带工作内容)
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维护公司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指引。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XXXXXDDDD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重庆市KKK经济技术开发区XXX路XXX 号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支部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和政治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十条生产、研发、销售(限本企业自产产品):盐酸;化工产品生产相关原材料及设备、钢材的采购(不含易制毒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重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重庆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XXXXXX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XXXXX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一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怎么拟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下面是特地为大家采集的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 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 XX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重庆市 XX 区 XX 路 XX 号第四条公司由 XX、XX 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 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壹拾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八条本公司的宗旨:信誉第一、顾客至上;适应 * 市场需要,加强股分合作,采用先进经营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式,在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同时,创造自身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本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壹拾万元人民币,均为个人股。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十三条本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组成:自然人股东一:姓名: XX,性别: X,住址:重庆市XX 区 XX 路XX 号, * 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自然人股东二:姓名: XX,性别: X,住址:重庆市XX 区 XX 路XX 号, * 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和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公司章程设置与控制权研究——以JK与RC的“股权之争”为例
随着宏观经济和市场主体日益的复杂,公司之间并购重组更为频繁,通过并购股权导致的控制权之争不断出现,相关的并购重组案例也成为了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
本文是以JK 公司股权引发的的控制权争夺为案例,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设置掌握公司控制权的视角来分析控制权争夺。
一、“股权之争”起因(一)从RC 角度来说,一方面,重庆作为JK 的起源地,在重庆等西南区域具有很强的土地储备优势及市场占有量,以2018年为例,全年1000多亿销售额有近一半业绩由重庆公司贡献,所以拿下JK 股份对RC 扩张该区域优势极为有利;另一方面JK 为A 股上市公司,RC 急需为其近年扩充的文旅板块寻找A 股上市平台。
所以不断增持JK 股份成为优选。
同时,JK 是西南地区最大的房企,可售的储备面积超过了6700万平方米,集中分布在无锡、苏州、成都、重庆等十几个中心城市。
(二)从JK 角度来说,自2014年底到2016年,黄红云家族多名成员大量减持JK 股权,减持前后,JK 股价出现较大波动,加之2016年黄红云从公司辞去公司董事会主席职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业务出现短暂困境,同年8月20日,JK 发布公告,拟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发行7.73亿股股票。
本次定向增发方案中未设定认购限额,给RC 提供了进入JK 的机会。
二、“股权之争”概况2016年5月,JK 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夫妇将其持有JK 的股份比例从40.57%减持到35.57%。
2016年11月,RC 通过天津润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润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入JK16.96%股权,开始了股权之争。
截止2016年年底,RC 在JK 的持股比例为21.08%,黄红云夫妇及控制下的重庆市JK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JK26.01%股份。
2017年一季度,RC 继续增持JK2.06%股份,4月28日再次增持1.86%,累计达到JK25.02%股权。
相比黄红云系的26.01%差距0.99%。
渝快办公司章程打印步骤
渝快办公司章程打印步骤
打印公司章程的步骤如下:
1. 准备文件:将公司章程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在计算机中,并准备打印所需的纸张和墨盒。
2. 打开文件:用电子文件打开公司章程,并确认文件内容正确并完整。
3. 调整格式:根据需要,调整公司章程的格式,如字体、字号、边距等。
4. 准备打印机:将纸张放入打印机并确认打印机工作正常。
5. 打印预览:在打印设置中选择需要打印的页面范围,然后进行打印预览,以确保打印结果符合要求。
6. 打印:确认打印预览正常后,点击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7. 检查打印结果:等待打印完成后,仔细检查打印结果,确保文件内容、格式和质量都符合要求。
8. 存档:将打印好的公司章程存档,可以选择将其装订或放入文件夹中,以便易于查阅和保管。
以上便是渝快办公司章程打印的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8篇
重庆股权转让协议范本8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重庆签订,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如有):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一、甲方拥有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中的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并拟将其所持有的目标股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转让的目标股权。
二、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1. “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的行为。
2. “目标股权”是指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公司的_____%的股权。
第二条股权转让条款一、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______元整。
该价格是甲方的净收益,不包含任何其他税费或费用。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___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股权转让完成条件: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股权转让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正式成为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者。
第三条陈述和保证条款一、甲方陈述并保证:其拥有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无任何形式的纠纷、争议或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情况。
如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陈述并保证:其有能力和资质购买目标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四条保密条款一、各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重庆大渡口渝快办打印企业章程
重庆大渡口渝快办打印企业章程
摘要:
1.重庆大渡口渝快办打印企业章程
2.企业章程的重要性
3.如何打印企业章程
4.注意事项
正文:
【提纲】详解
1.重庆大渡口渝快办打印企业章程
重庆大渡口渝快办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文件打印、复印、装订、扫描等服务的机构,特别是在打印企业章程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企业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2.企业章程的重要性
企业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它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权益和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决策程序、盈余分配、公司终止和清算等内容。
企业章程不仅是公司设立的法定文件,也是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合作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3.如何打印企业章程
打印企业章程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
此外,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确保其合法有效。
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专业的文件打印机构,如重庆大
渡口渝快办,他们会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4.注意事项
打印企业章程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企业章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企业章程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最后,企业章程的打印质量要求较高,需要保证其清晰、规范、易于阅读。
总结,企业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打印企业章程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并选择专业的文件打印机构,如重庆大渡口渝快办,以确保其合法有效和打印质量。
万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万州银保监复〔2020〕21号
万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
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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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银保监分局关于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报送的《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关于申请核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梁澳银发〔2020〕4号)已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万州银保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按照《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关于申请核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梁澳银发〔2020〕4号)对《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二、你行应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万州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
三、你行应当自万州银保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万州银保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万州银保监分局
2020年3月2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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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XXXXXX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XXXXX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一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
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第三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一名。
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