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意见
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费支出” 决算时 , 未 按 上 年结 转 使 用 数+ 上 级下 达数+ 本 级 收入数 一 “ 一般 预算 支 出/ 排污 费支 出” . 将 余 额 部 分在 “ 转 下 年 使 用数 ” 中反映 f 二) 挤 占挪 用排 污 费 用 于非 污 染 防 治项 目 主要 表现 为财政 部 门在安 排 “ 排 污 费支 出 ” 预算时. 未 按 照规 定安 排用 于 环境 污染 防治项 目 如应 在 “ 排 污费 支 出” 中安 排 污水处 理 厂建设 配 套 资金 、 自 然 生态保 护 资金 、 农 村环 境保 护 资金 、 乡 小 镇 征收 排 污费返 还 补助 、生 态县 建设 及 干 污染物 总量减 排 资金 等 f 三) 挤 占挪 用排 污 费 用 于 弥补 机 关 经 费不足 主要表 现 为环境 保 护部 门将 财政 部 门预算 安 排 的“ 排 污费 支 出” 预算 资 金用 于机 关 办 公 费 、 交通费 、 接待费 、 差旅 费 、 会 议 费等 自身建 设和 公务 支 出。 f 四1 欠拨排 污费资金 。 主要 表现 为财 政部 门年初 预算 指标 安排 的 “ 排 污费 支 出” 预 算资 金 . 至年 终 未全额 拨 付到 相关 使 用部 门和 单位 ( 五) 未严格执 行政 府 采购制 度 。 主要 表现 为环 境保 护部 门将财 政部 门在 “ 排
施建设 得 到改 善 ,贫 困群众 的基本生 产 生活 条件 、 自 我 发展 能 力 、 人 均 收入 和 当地 的社 会 、 经 济 发 展 水平
都 有所提 高 。但 我们 在审 计 工作 中发 现 , 扶 贫 资金 在 管 理和使 用 中还存 在着 一些 问题 为进一 步理顺 扶 贫 资金工作 机 制和扶 贫 资金 管 理机制 . 提 高 资金使 用 效 益. 我们 提 出如下 建议 : 要 做好 项 目计划 的 刚性 管理 。项 目的 申报 审 批要 慎 重 . 对 项 目的科 学性 、 可行 性 和 实 效性 进 行 严 格把 关 . 确 保项 目计 划 的严 肃性 。 项 目在实 施过 程 中 , 应严 格按 照 实施方 案 所确 定 内容实 施 . 不得 擅 自调 整 变更 项 目内容 、 资 金额 度 . 即便 需要 调整 , 按 规定 的程 序 上报有 关部 门批 准 。资 金 的安排 上 , 做 到资金 到 项 目、 管理 到 项 目 、 核算 到项 目。把 好 项 目工 程 的验 收 关, 建 立 实 行谁 验 收 、 谁 把关 、 谁 负 责 的 责 任追 究 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审计35当,以及超越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处理、处罚方面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均可产生审计风险。
因此,为了保证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质量,有效控制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评价,并把审计评价意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中反映,以作出恰当的审计意见。
审计机关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适度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避免审计处理、处罚和强制性措施使用不当,以及超越审计职权范围,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情况的出现。
当审计依据不明确时,要请示上级审计机关,然后再作出审计结论。
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要措辞准确、逻辑严密、表述清楚恰当,尽可能降低审计风险。
此外,审计机关在收到审计报告后要在法定的三十天内作出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并送达被审计单位;送达时要办理签收手续,以避免违反法定程序或出现送达纠纷而产生的审计风险。
审计机关不得因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申辩、要求听证、上诉而加重处罚,以防因“打击报复”之由而带来审计风险。
所以,要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有效地依法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保证审计质量。
建立和完善审计复核制度和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理制度。
各级审计机关要确定专门法制机构或专职人员,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进行复核。
重点复核下列事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定性、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计准则是否得到认真执行等,以防止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等带来的审计风险。
并把经复核无误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交机关领导审定发稿。
通过层层把关,尽可能做到审计评价恰当、审计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以保证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 、当前 时j 奥 翻 . 管理 存在 的主要 问题 曩金
财政扶贫资金在减少农村贫 困现象 , 促进农 民增收 中发挥 花 ,检查效果不住 。
开发 ,我国 已有两亿多贫困人 口 决了温饱 问题 , 解 财政扶贫资 县财政统~ 接报帐 。造成报 帐资料分散 ,对扶贫资金的监 督
金 在消 除农村 贫困现象 、促进 农民增收中发挥 了重要 作用 。到 检查非常不便。对扶 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时,往往需要先到财
20 03年底 ,新疆 基本解 决了绝对 贫困人 口的温饱 问题 .扶贫开 政部门检查 ,再到 丰管部 门检查 ,又要到乡镇检查。 日前各单 发工作成效显著 。目1 前新疆扶贫开发T作的重 点已经从 消除绝 位编 制有 限 ,事务繁杂 .基层~人兼多职的情况普遍存 在,在 对贫困现象转入解 决低 收入人 口的脱 贫致 富问题 。
维普资讯
当财扶 资管 存 的 前 政 贫金 理在
王 宏 康
财政扶 贫资金 是财政直接 支持社会 主义新农 村建 没的一 了重 要的作用 ,但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需 项大项资金 ,在建没社会 主义新农 村的过程 中发挥 着重要 的作 要 注 意改 进 和加 强 。
20 0 6年国家就拿出了 17 3 亿元扶 贫资金(0 7年 14亿元) 对 最终到达项 目施工或实施人手 中,从而 出现重复报帐的情况。 20 4 , 全国的 5 2个扶 贫开发重点县进行扶贫 。通过二 十多年的扶贫 9 3 报帐资料分散 , 督检 查困难。m于大多数资金没有在 、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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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扶贫开发协会财务管理,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协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扶贫开发协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项目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2. 专款专用原则: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挪用、侵占。
3. 公开透明原则: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4.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扶贫开发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扶贫开发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3.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4. 对扶贫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六条扶贫资金来源:1. 政府拨款、财政补贴。
2. 社会捐赠。
3. 企业、个人赞助。
4. 扶贫项目收益。
第七条资金使用范围:1. 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直接费用。
2. 扶贫项目所需设备、物资购置。
3. 扶贫项目培训、宣传、推广费用。
4. 财务管理部门日常工作经费。
第八条资金使用流程:1. 项目申报:扶贫项目负责人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 审批: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理事会审批。
3. 资金拨付:理事会审批通过后,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4. 项目实施:扶贫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实施扶贫项目。
5. 资金结算:扶贫项目完成后,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资金结算。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条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扶贫开发协会财务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扶贫资金审核意见书
扶贫资金审核意见书尊敬的上级领导:根据对扶贫资金申请材料的审查和调研,我公司对*市某县申请的扶贫资金提出如下审核意见:一、资金分配与使用合理性审查意见:1. 扶贫资金的分配应与该县贫困人口数量和扶贫工作目标相符。
经调研了解,该县贫困人口较多,由于地理环境的不利因素,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较为困难。
根据申请材料显示,扶贫资金将主要用于发展农业产业、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等方面,这些用途与扶贫工作的目标是相符合的。
2. 扶贫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
根据申请材料,该县将组织农民通过合作社等形式开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同时,资金还将用于修建农村道路和改善村庄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贫困地区的基本生活条件。
这些使用方式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
3. 资金分配应注重可持续发展。
考虑到扶贫资金的有限性,资金的分配应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申请材料,该县计划通过开发农业产业,提高农民的收入,并且投入部分资金到农村教育和卫生健康等领域,以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素质和生活水平。
这些举措有助于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金管理与监督审查意见:1. 资金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建议该县加强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资金流转和使用的数据库,实现资金的监督和控制。
同时,建议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和评估资金使用情况,为扶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资金监督应健全完善。
建议该县建立专门的扶贫资金监管机构,并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申请材料的要求。
同时,建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对项目进度和效果的监测,及时纠正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
3. 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
建议该县制定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报告内容应包括资金分配的情况、使用效果的评估、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
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
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 亿元、2018年X亿元。
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产业脱贫。
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
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
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
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
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
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
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和财务透明度,特制定本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二、扶贫资金来源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来源。
三、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1.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由财政局和扶贫办共同组成,承担扶贫资金的统筹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的拨付、结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3.扶贫办负责扶贫资金的申请、审批和项目管理。
四、扶贫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扶贫项目负责人向扶贫办提出资金申请。
2.扶贫办对资金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资金使用计划提交给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的审批。
4.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5.项目完成后,扶贫项目负责人向扶贫办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扶贫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编制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报告。
五、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1.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村贫困人口的产业扶持、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住房修缮等方面。
2.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旅游、赌博等非扶贫目的。
六、扶贫资金的管理措施1.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要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计划进行,不得超额拨付和随意追加项目。
3.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核和核实,不得虚报冒领。
4.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及时向扶贫办和财政局报告,做到信息公开和监督透明。
5.资金的管理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七、扶贫资金的监督和检查1.财政局和扶贫办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和检查。
3.对于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追回资金,并进行公开曝光。
八、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是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详细解释和说明,旨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扶贫资金的正常使用和财务透明度。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与对策建议
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与对策建议一、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忽视了区域实际情况各贫困乡镇和村在申请扶贫资金的时候,将所有的工作重心都放在资金申请数量和成功率等方面,并没有对结合项目运作内容对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研。
这也使得扶贫资金项目的申请存在非常显著的盲目性,脱离了实际情况。
而当成功申请到项目资金的时候,后续发展中也有可能会因为项目施展在区域环境中缺乏必要的可行性,导致扶贫项目运作出现较大的障碍和困难,造成了扶贫资金的浪费。
也有个别部门前瞻意识不强,项目提前谋划不够充分,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力度不够,扶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导致扶贫项目库建设滞后,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资金到位后项目才落实。
(二)扶贫资金的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在当前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扶贫资金来源渠道相对来说都具有较为显著的分散性。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贫困地区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就容易出现重复与交叉的情况,造成同一批项目资金在不同部门分解申报,非常容易造成资金管理责任不清等各类问题,影响了资金的高效应用。
项目推进偏慢。
受前期工作不精不深、审批程序复杂、招投标耗时长等多种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偏慢。
部分项目负责人在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疏于监管,未能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按时推进,进而影响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三)项目资金的使用缺乏有力的监督项目资金难以做到全流程监管。
由于扶贫项目点多面广,涉及部门多,资金分配过程繁杂,资金监管难于做到一次性或全面性的监督,资金的安全高效难以全面把控。
小额信贷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发现部分农户资金使用形式比较单一,产生的效益比较小,以养殖业和种植业为主的产业模式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风险较高,贫困户主动投入和实施的意愿不高,效益拉动不大。
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改善对策(一)结合区域现状来实行精细化资金使用体系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在进行扶贫资金申请的过程中,应该能够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来进行全方位的调研。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
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产生和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资产,是指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政府债券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用于扶贫的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
第四条扶贫项目资产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
(一)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和股权债权类资产等。
(二)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运、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环卫公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电力设施等方面的资产。
(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发放到户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等。
第二章确权登记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准确界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所有权,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第六条对以资金或实物直接发放(包括以奖代补)形成的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第七条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监管部门、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因素原则上确权到村集体,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
(一)对扶贫项目所有权明确规定到具体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项目实施所在地村集体。
(二)对在本乡镇范围内跨村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乡镇,由乡镇代持管理,并根据资金比例将收益资金分配到相关村集体和农户。
(三)对在全县范围内跨乡镇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县农投公司,由县农投公司代持管理,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乡村振兴、水务等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原有渠道,根据资金比例向相关村集体和农户进行收益分配。
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精选文档
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当前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一是脱贫资金拨付程序繁杂缓慢,影响扶贫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扶贫资金拨付不到位,长时间滞留是影响脱贫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一下几个方面:一是上级扶贫资金指标下达慢,县本级配套资金不到位,资金拨付缓慢。
二是由于手续不全、怕担责任等原因,资金先拨到乡镇财政所或各主管部门,再由财政所或各主管部门拨给用户,程序繁杂缓慢。
三是项目未及时启动或仓促上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紧,未经评估论证、不切合实际等原因造成项目难以实施。
二是脱贫资金管理混乱,扶贫效益不太明显。
脱贫资金来源渠道复杂、涉及面广如财政、交通、农业、教育、民政、计生等不同的领域。
资金分散,管理不规范,各个项目资金界定不清,各部门缺乏沟通协调,财政前期未介入,无法对扶贫资金进行准确的分配,推诿扯皮,责任不清,从而导致扶贫资金运行成本高、不安全、效率低的现象。
有些通过暗度陈仓等手段,搞形象工程,优亲厚友,存在挪用套取脱贫资金现象。
有些为应付检查或为个别企业谋好处,不把贫困户利益放在首位,导致扶贫效益不明显。
普遍存在打着抚贫的幌子,把扶贫资金集中到少数企业、合作社手里,成为个别人谋利的工具。
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项目材料保管混乱。
会计工作管理混乱,全县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各乡镇各自为政,设置账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账是财政所代管,有的是扶贫办管理,有的是村级管理,资金交叉使用,未按项目分开核算,手续不全拨款。
由于人员限制,会计大多数都是临时的,没有经过财务知识培训。
存在捆捆账、片片账现象。
项目材料没有专人保管,扶贫资料、项目合同乱堆乱放。
四是扶贫资金重拨付轻后续管理。
由于扶贫资金政策性、时效性比较强,存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拨付资金。
拨付以后资金怎样运作,是否安全,效益怎样,没人跟踪负责,没有动态监管评估。
只关心到时分红是否到位,更没有人关心三年脱贫以后注入企业资金去向问题。
五是报账制度有缺陷监督检查困难。
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适用本办法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按不低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额度3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包括财政和部门的配套资金。
第六条地方财政应落实的配套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同负担,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对市、县财政部门确实无力配套的,省级财政必须全部负担。
地方各级财政应负担的部分,必须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
第七条配套资金不能虚列预算,不能多头配套,对中央财政第四季度追加的资金,地方各级政府可视财力情况安排配套。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八条以工代赈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
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国定贫困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非国定贫困县。
第九条中央财政从中央预算安排的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县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第十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一) 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重点修建县、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及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含造林、种果、畜牧草场建设)等;适当用于异地扶贫开发中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 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和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培训等);适当用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基本农田(含畜牧草场、林地),兴建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
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其在减贫攻坚中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专项资金指由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各种渠道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提供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所有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在管理扶贫专项资金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注重节约,明确用途,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扶贫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减贫攻坚、扶持农村经济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
禁止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本办法执行范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和接收扶贫专项资金的各类单位。
第二章扶贫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和财政状况,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接受扶贫专项资金的各类单位应当制订使用计划,明确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目标、范围、期限等,以及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使用扶贫专项资金。
第八条扶贫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依照预算程序实施,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备案、审批、支付和验收。
(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三)增强公开透明度,方便社会公众监督。
(四)强化风险防控,防止虚报冒领、滥用挪用、不存在的项目等违规行为。
第九条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经费使用应符合有关使用范围规定;(二)经费使用应当注重效益,按预算使用,不得挤占、滞留或挪作他用;(三)经费使用应当报销真实合法,不得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四)经费使用应当适应时事,不断更新、优化和调整使用方案,与扶贫政策相吻合。
第十条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使用计划。
(二)审批使用计划。
(三)拨付资金。
(四)使用资金。
(五)备案资金使用情况。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推进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助力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笔者近期参加了省审计厅统筹安排的扶贫工作审计,对当地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同级审”。
审计发现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推动政策落实,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真正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当前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到位,“五保”建档人数与实际纳入人数不符,部分“低保”对象未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
二是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加新农合,“残疾”人数与实际纳入补贴人数不符。
三是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子女未享受扶贫补助。
四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采集不精准。
如部分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银行卡号及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栏目内容为空;部分身份证号码不正确;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标准等。
精准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出台较晚,未能有效指导年度统筹工作的开展,未引导扶贫项目及时推进实施。
二是扶贫资金结存较大。
当年的大部分扶贫资金因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未按计划完工等原因滞留在账上,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三是统筹整合资金方案内容不具体、不细化,已制定出台的精准扶贫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未明确整合资金管理平台、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牵头部门、责任单位等,整合后的资金未细化,不便于操作和考核。
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拨付未直达,分别转入个人及村报账员账户。
二是资产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是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保金,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
第四条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第五条中央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切实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资金投入情况纳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使资金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
贫困状况主要考虑各省贫困人口规模及比例、贫困深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少数民族发展等工作任务。
脱贫成效主要考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等。
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乡镇扶贫项目管理办法
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乡镇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乡镇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乡镇扶贫项目管理办法3篇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提升扶贫开发水平和成效,根据《深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儒步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是指使用财政发展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扶贫资金以及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
项目的安排要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兼顾返贫户和新脱贫户,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使用范围可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户自我发展项目。
第三条扶贫项目管理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注重效益的原则。
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充分征求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本村资源条件,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户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因人而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计划。
第四条坚持民主公平公正。
扶贫项目谋划确定,必须征得贫困户的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后公告公示。
第五条扶贫项目实施可采取合作经营、联户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村企共建、家庭农场、以户为单位自主发展等扶贫模式。
第六条扶贫开发项目凡以承包、租赁、股份制、联户经营、专业合作社经营等不同形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必须由村民委员会与经营主体签订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协议,合同(协议)期限定为3-5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签定相关合同,如一方不愿意续签合同,县扶贫办和乡镇政府收回投入的扶贫资金,由村民委员会另选扶贫项目,但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资金直接或变相发放到户。
第七条以入股分红形式实施的精准到户扶贫项目,严格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分红,在分红时,叶潭镇政府及镇财政所负责监督,村民委员会和经营单位将资金缴到镇财政所,财政所按项目扶持对象名单将资金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
严禁分红资金按全村人口平均分配、截留、挪用或代缴其他费用。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以及其他可用于扶贫的资金。
二、扶贫资金分配2.1 扶贫资金分配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金精准投放。
2.2 扶贫资金分配应结合当地贫困状况、扶贫任务、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2.3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扶贫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扶贫资金使用3.1 扶贫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确保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工作。
3.2 扶贫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2)突出扶贫效益;(3)注重产业发展和就业扶贫;(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3.3 扶贫资金使用范围:(1)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改善;(3)产业发展和就业扶贫;(4)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扶贫;(5)其他经批准的扶贫项目。
四、扶贫资金管理4.1 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4.2 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4.3 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4 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安全。
五、扶贫资金监督与评价5.1 建立扶贫资金监督与评价机制,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绩效评价。
5.2 各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和检查。
5.3 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
6.2 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备案。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随着扶贫项目的不断推进,资产后续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定一些指导意见,来指导资产的后续管理。
为此,本文将提出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
一、强化资产后续管理意识资产后续管理意识是一切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因此,首先需要强化所有相关人员的资产后续管理意识。
具体来说,需要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力度,以提高相关人员对资产后续管理的了解和认识。
同时,需要建立资产后续管理专门组织,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确保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资产标准化管理进行资产标准化管理,不仅能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还有助于节约成本。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使用管理流程,规范资产使用标准,完善资产台账系统等等。
同时,还要注重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能够长期延续其使用价值。
三、做好资产风险防控工作资产管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各种风险。
因此,在资产后续管理中,需要加强风险防控工作。
具体做法包括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风险评估,加强对资产的保险管理,以及制定应急预案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资产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保障资产的安全和稳定使用。
四、加强资产监管与考核资产后续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管和考核制度。
具体来说,需要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监管和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和评估资产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通过考核来激励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针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现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资产后续管理的意识、标准化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管考核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概述自从“以工代赈”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管理上的问题。
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经费使用不透明:部分项目经费使用不透明,导致资金流向不清晰,难以进行监督和问责。
2. 项目选择不合理:一些地区和项目的选择缺乏科学依据,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益不明显。
3. 扶贫对象选择不精准:对于扶贫对象的选择缺乏科学的评估和分类,导致扶贫效果不佳。
二、解决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财务透明度: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效益。
2. 强化科学评估:针对不同地区和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和选择,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避免资源浪费和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3. 精准扶贫对象选择:建立科学的扶贫对象评估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和科学评价的方式,精准识别和分类扶贫对象,确保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个人观点在“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管理中,我认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扶贫对象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政府要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社会要积极参与监督和评估,扶贫对象也要积极配合,更好地参与到项目中来,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实施。
总结回顾以上是针对“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文章内容,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进行了讨论。
通过本文,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扶贫项目管理的关注,共同为扶贫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在解决“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方面,政府需要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的项目申报和审批机制,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加强对项目经费的审计和监管,严禁挪用和滥用资金,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建立健全的项目考核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扶贫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另外,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项目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实施,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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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对扶贫开辟项目和资金的办理,增进扶贫开辟项目办理程度的周全晋升,进步扶贫资金的利用效益,确保全县新期间扶贫开辟方针使命完成,按照国度新期间扶贫开辟目标政策,连系我县现实,特提出以下定见:
1、实在做好年度项目打算的体例任务
(一)明白打算体例的准绳要求
打算体例总的要求是:对峙脚踏实地、随机应变、阐扬优势的准绳,以增添农人支出为中间,以稳固温饱、加速成长、减少差距、构建协调为方针,以凸起成长特点财产、增强根本举措措施扶植、强化农业科技推行和农人适用手艺培训为重点,依照“财产扶贫、整村推动、连片开辟、到村到户”的整体思绪体例打算。
在打算体例进程中,要有贫苦村大众的普遍介入,要当真听取各方面的定见,做好充实的考核论证,包管项目打算具有较强的迷信性、靠得住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扶贫开辟项目首要用于成长莳植业、养殖业、农产物加工业、手工业、村落旅游业,建筑小型公益性出产举措措施、小型乡村饮水平安配套举措措施、贫苦村村组路途(根本性扶植投资不克不及跨越30%),良好种类的引进、进步前辈适用手艺的推行及培训,贫苦村成长合作资金等。
扶贫开辟项目选择应安身处所特点,阐扬资本优势。
依照面向市场、效益优先、随机应变、凸起特点的准绳,调剂农业财产布局,成长特点财产,依托协作组织、龙头企业,增进财产区域化结构、范围化出产、集约化运营,慢慢构成财产化机制,进步村平易近的组织化水平,指导低支出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用增添支出,加速财产扶贫的实行程序,进步扶贫效益。
(二)标准项目打算的体例内容
扶贫开辟项目打算内容应包罗:一是打算搀扶区域内的根基环境,包罗天然前提、区位情况、经济社会成长程度、贫苦状态及缘由;二是项目打算的使命方针,包罗项目笼盖的贫苦村、户的规模和数目,处理的贫苦生齿,社会经济效益;三是项目打算的首要扶植内容及质量尺度;四是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历;五是项目扶植的进度放置;六是项目效益阐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阐发);七是项目实行的保证办法;八是各种相干的附件资料。
(三)严酷项目打算的申报、审批法式
项目打算的申报、审批同一依照乡镇(单元)提项体例、县级审查上报、省市审核核准的法式逐级停止。
各重点搀扶乡镇(单元)要按照本区域扶贫计划和下级营业部分的整体摆设体例年度打算,上报县扶贫办、财务局审查。
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分连系下级对申报扶贫项目标有关要求,提出年度扶贫项目打算草案,报经分担副县长、县长核定后由县扶贫办、财务局结合行文上报省市扶贫办、财务局审批。
扶贫开辟项目年度打算经省市扶贫办、财务局核准后,由县扶贫办、财务局行文下发至有关乡镇(单元)。
打算一经核准,必需严酷履行,不得私行变动;确因前提转变,需求调剂变动的,要按原申报法式逐级报批。
2、当真组织项目打算的实行
扶贫开辟项目打算要在县扶贫开辟带领小组同一带领下组织实行。
扶贫部分担任组织调和、指点查抄、监视项目实行;财务部分担任扶贫资金的核拨、管帐核算和利用监视查抄任务;监察、审计部分担任对项目监视和审计任务。
各重点搀扶乡镇(单元)是扶贫开辟项目标详细实行责任单元,乡镇(单元)首要担任人是第一责任人。
项目打算下达后,县、乡镇、村要逐级签定责任书。
扶贫项目实行前,各搀扶乡镇(单元)要拟定进项目实行方案,落实自筹资金,当真组织项目施工扶植,并汇集清算项目相干材料。
扶贫开辟项目实行方案内容应包罗:一是标题问题:县乡镇村年财务专项扶贫开辟项目实行方案。
二是项目村根基环境:包罗区域地位、户数、生齿(此中贫苦户、贫苦生齿,依
照年人均纯支出低于2500元尺度计较),耕空中积,经济状态、主导财产等。
三是项目实行的需要性。
四是项目实行的有益前提(或可行性阐发)。
五是项目扶植详细内容、质量尺度及投资概算。
扶植内容、质量尺度要翔实、详细,可操作性强;投资概算要迷信公道。
六是项目资金来历及各级资金的用处要明白。
七是项目效益环境。
八是组织实行。
包罗:项目实行的筹办(包罗公示、物质投标推销体例),项目扶植进度,完工时候,查抄验收等有关事宜。
九是项目实行的保证办法。
十是逐户填写《年度财务专项扶贫项目受搀扶贫苦户挂号表》。
3、增强完美项目资金和物质的办理
财务扶贫资金实施项目办理。
财务扶贫资金利用办理严酷履行《省财务专项扶贫资金办理法子》的划定,实施报帐提款轨制,要做到专款公用,项目、账户、资金、核算自力运作,防止账户、资金穿插办理,严禁项目之间彼此挤占调用资金。
资金报帐,由项目乡镇(单元)根据项目扶植进度向县扶贫办、财务局提进项目扶植进度检验请求,填写项目扶植进度审核表,经县扶贫办、财务局实地检验后,向财务局提出报帐提款请求,填写报帐提款请求表,供给有关报帐手续和原始报帐凭证,经县扶贫办、财务局审核后,由财务局按国库集中付出轨制打点。
项目乡镇(单元)供给的根据必需真实正当。
有以下环境之一者,财务部分不予报账提款:
1、未列入年度扶贫资金项目打算私行实行的项目;
2、不按要求供给有用报帐文件和正当凭证的;
3、扶贫、财务部分未经检验的项目;
4、未经下级核准,私行改动下级核准项目扶植内容的;
5、经查有故弄玄虚、虚报冒领行动的;
6、背反国度划定,财务扶贫资金利用超越划定收入规模的;
7、经县级验收未完成打算的。
4、成立和奉行扶贫资金项目通知布告、公示制
各重点搀扶乡镇(单元),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开辟带领小组《关于成立和奉行扶贫资金项目通知布告、公示制的告诉》的精力,本着公允、公道、公然、标准的准绳,对扶贫资金项目停止严酷的通知布告、公示。
通知布告、公示的内容首要包罗:项目审批法式,项目称号,实行地址,扶植内容,实行刻日,实行单元及担任人,资金来历、额度及布局,年夜宗物质及投标环境,质量尺度及效益方针,扶贫开辟项目实行完成验收后的扶贫资金利用环境和项目实行环境。
要重点做好到村入户项目标通知布告、公示。
到村入户项目应在事前公示,普遍收罗定见。
项目审批后,应通知布告接管监视。
通知布告、公示时候均不得少于7天。
5、严酷项目验收与赏罚
按照国度对新阶段扶贫开辟项目和资金办理的有关划定,各重点搀扶乡镇(单元)要依照省市扶贫开辟项目验收尺度,于项目完成后,实时对扶贫开辟项目打算完成环境逐村逐项目停止自检验收,写出自验陈述,并向县扶贫办、财务局写进项目完工验收请求陈述,请求验收。
县扶贫办会同财务局及相干部分对各种扶贫开辟项目打算完成环境,逐村逐项目停止当真周全详尽地查抄验收和综合评价,写出验收陈述。
未上报项目自验陈述和验收请求的项目,县扶贫办、财务局不予验收。
验收后拜托审计部分对项目资金利用环境停止跟踪审计。
扶贫开辟项目实施查核赏罚轨制。
扶贫开辟项目归入县委、县当局绩效方针查核办理,按照项目打算的履行环境、项目实行的质量、效益环境和资金利用办理环境停止查核打分,做为绩效查核的根据。
对实行项目较好的项目乡镇(单元)赐与必然的投资嘉奖,建议下级营业部分增添项目数或投资额度;对验收不及格的项目乡镇(单元)停止传递攻讦,期限整改,并建议下级营业部分调减下一年度扶贫资金范围。
持续两年验收不及格的乡镇(单元),建议下级营业部分打消其省市重点搀扶乡镇(单元)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