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施工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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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建筑企业入川备案须知

省外建筑企业入川备案须知

省外建筑企业、劳务企业入川备案及年度核验相关要求流程一、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有相应且固定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入川企业应一次性确定申报本年度在川分支机构的备案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人数不少于15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经理的从业条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母体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

分支机构备案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等级与母体公司主项资质等级一致,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省外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并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

分支机构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未备案人员不得在川从事建筑活动。

注册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注册或上岗证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时暂押直至项目竣工。

二、省外企业在川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

分支机构应在四川省内购买或租赁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应与分支机构的人员规模相适应,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具有上网、传真、打印、复印等的基本办公设备和必要的办公软件、工程软件。

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

省外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以及在川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应在10日内告知省建设厅,经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或现场勘察、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三、省外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一次性报送、出示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省建设厅组织进行的资料审查以及根据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分支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的现场勘察、核实。

首次办理在川分支机构备案手续按附件1提供资料,办理在川分支机构年度核验换证手续按附件2提供资料。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省建设厅将于接件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备案证》(到517房间领取)。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资料

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备案所需提供的资料,我国相关部门有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详细介绍。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这是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填写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合同正式文本应当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合同金额、工程期限、质量标准等条款。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这是证明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其授权情况的文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这是证明承包人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文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这是证明工程项目已经按照招标程序完成的文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这是证明工程项目预算合理性和工程投资合规性的文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这是申请分包合同备案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填写分包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合同正式文本应当包括分包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分包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分包金额、分包工程期限、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等条款。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这是证明分包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其授权情况的文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这是证明分包工程项目已经按照招标程序完成的文件。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所需资料文件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所需资料文件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疆设立办事机构的须提供驻疆办事机构)、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持上级主管部委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诚信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的委托书;4、企业进疆注册建造师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的名册和从业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所有在册备案人员务必到位且不得重复)5、上年度《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完成工程项目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签章,新进疆企业无需提供)6、进疆区外建筑业企业在疆办公场所证明(面积≥100M2 ,有租赁文本合同和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发票和在区(县)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的租赁备案手续)。

备案人员具体要求一、进疆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人员具体要求(1)、(2)、(3)三项:(1)注册建造师:壹级企业:一级5人;贰级企业:一级5人;(2)工程技术人员:壹级企业:高工5人(或高工2人、工程师3人);贰级企业:工程师5人(或工程师2人,助工3人);(3)质检员5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C 类)5人。

(4)电焊工3人、加工场地证明(仅限于钢结构工程)二、进疆甲级监理企业人员具体要求满足(1): (1)注册监理工程师10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高级工程师1人(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进疆劳务分包企业:提供上述1、2、3、5、6和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为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由企业法人前来办理进疆备案手续。

四、其他要求:1、上述资料均需验证原件,留复印件,由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提供本公司原件前来办理,严禁转包挂靠和出借资质证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清出新疆建筑市场或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在本年度备案周期内,企业资质类别申请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经审批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3、企业在办理进疆备案手续时,所有在册备案人员须提供在疆暂住证、个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内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在本年度备案周期内,需增补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已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5、备案企业的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企业聘用合同及该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一、备案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工程施工外省备案前,甲方应当提前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工地点、明确施工范围和工程规模、制定施工计划及预算、明确施工管理人员等。

同时,甲方需要了解目标省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便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手续。

二、备案资料准备1.甲方需要准备以下备案资料:(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2)施工规划:包括施工计划、工程进度、工期安排等资料;(3)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工程质量控制等方案;(4)相关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果工程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其他相关资料。

2.备案资料准备完成后,甲方需要将以上资料整理齐全,并按照目标省份的要求进行组织和整理,确保备案资料准确完整。

三、备案申请及审批流程1.甲方完成备案资料准备后,需要向目标省份的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包括递交备案申请表格和相关资料。

2.主管部门在接到备案申请后,将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对施工方案、工程设计、施工计划等进行审查。

3.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颁发《施工外省备案证书》,标志着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已经完成。

甲方可以根据备案证书开展工程施工工作。

四、备案后监管完成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后,甲方仍然需要遵守目标省份的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工程按照备案资料及时、优质地进行施工工作。

同时,主管部门对施工工程也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

甲方应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是确保跨省施工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程序,甲方应认真遵守备案流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主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备案过程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工程施工工作的有序开展。

【总字数:682】。

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

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

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
一、证明文件
1.经营许可证(副本);
2.经营许可证年检证明(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在行政区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6.所在行政区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明(副本);
7.银行对账单最近六个月(原件或银行盖章扫描件)。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并提供翻译资料。

二、申报流程
1.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下载《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2.将证明文件和填写好的登记表邮寄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的地址,或者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接提交;
3.在认真核对无误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办理审批程序,并下发相应的备案登记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需由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登记表填写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翻译资料;
4.如有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以通过电话或者邮箱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四、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
五、
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登记表是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外埠施工企业进入辽宁省施工的必要手续之一,希望各位申请单位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加快审批流程,促进辽宁省建筑业的发展。

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外进入本省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及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本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外、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来本省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外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备案及其市场行为的监管工作。

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入本辖区的省外企业的监管工作.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苏办事机构协助做好对该省进入本省的省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外企业在本省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项目,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进行核验。

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第五条省外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核验,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委托驻江苏负责人的书面委托书,驻苏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六)建设方招标邀请函或合法有效的招标公告,直接发包的,提供已经签订的工程合同;(七)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材料核验合格,发放《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以下简称《核验书》),企业凭《核验书》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参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程序及要求

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程序及要求

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备案程序及要求作者:成创管理员发布于:2010-11-14 18:39:43根据《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凡在云南省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检测企业,都应当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入滇备案窗口进行备案登记,办理《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入滇备案证》。

企业在进行备案登记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云南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分支机构(云南分公司、昆明分公司、或以云南省内各地州市命名的分公司,如:楚雄分公司、大理分公司均可)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在2009年11月1日前已经取得《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入滇备案证》的企业,也应当在2010年《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入滇备案证》年检前注册云南省内的分支机构,在年检时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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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

附件1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
入晋备案申请表
( 企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表》(此表适用于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信息填写完整后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涂改。

所有填写内容应为全称,不得简写。

二、备案企业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申请表》二份分别胶装成册,备案附件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驻晋负责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办公场所、房产证明)一份单独胶装成册,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统一用A4纸按1:1复印,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认,每页应加盖企业印章,并用白色软质封皮胶装成册。

三、备案企业情况发生变化,应在30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四、《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备案基本信息表》应用EXCEL制作电子文件一份,用U盘拷贝,随其它材料一同报送。

五、监理、勘察、设计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企业无需填安全许可证编号。

企 业 变 更 栏。

施工企业开工备案手续

施工企业开工备案手续

一、建筑施工备案表二、建筑施工备案需提供资料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建筑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5、工伤保险凭证6、本施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于地下管线情况的说明8、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凭证(金额请按照监管责任主体单位的要求缴纳)9、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见附件五)10、施工单位与开发中心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11、监管责任主体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

11、根据有关《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12、崇礼区森林森林防火指挥部进入林区施工许可手续。

三、施工单位开工《备案证》办理流程1、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备案需提供资料》的规定,准备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2、到公司安保部、财务部办理缴纳安全保证金的相关手续.3、建筑施工单位填制《建筑施工备案表》4、建筑施工单位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及《建筑施工备案表》,按照公司《关于景区安全施工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请相关部门在《建筑施工备案表》上签注意见.5、根据崇礼区森林防火指挥部(2018)16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6、到公司安保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并领取《备案证》.四、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为有效预防密苑云顶景区发生森林火灾及安全文明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和《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张家口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密苑云顶景区作为申奥赛事核心区、森林防火特别管制区及景区内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单位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作为密苑云顶景区内的施工单位,为了景区的施工安全及森林防火安全,在施工期间我单位一定做好以下几项:1、绝不允许本单位人员在景区燃放鞭炮及烟花、室外吸烟、烧垃圾、焚烧秸秆、烧烤、烧香点烛等未经批准的野外明火作业,不做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工程施工企业异地备案表

工程施工企业异地备案表

工程施工企业异地备案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XXX工程施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备案信息备案地点: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备案时间:XXXX年XX月XX日备案事项:异地备案备案类型:施工企业备案备案内容1.企业基本情况XXX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为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施工团队,具备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建筑施工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2.异地备案原因由于公司在不同地区有多个工程项目施工,为了方便管理和监督,需要在异地备案。

此次备案是为了备案公司在XX省XX市XX区的施工项目。

3.备案材料在备案过程中,公司提交了以下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公司资质证书- 项目工程合同- 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员工资质证明4.备案流程根据备案要求,公司进行了以下流程:- 向备案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接受备案单位的审核和评估- 签署备案协议- 缴纳备案费用- 办理备案手续经过上述流程,公司成功完成了异地备案,并取得了备案证书。

5.备案效果通过异地备案,公司得以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备案管理单位对公司的施工项目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公司也在备案过程中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总结作为一家专业的工程施工企业,XXX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异地备案是公司发展的必经之路,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备案管理规定,做好每一个施工项目,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相关资料(全)

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相关资料(全)

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建筑业企业)企业名称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入晋备案,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人注册地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及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5、信用保证金缴纳证明;6、与省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签订《自律公约》的复印件;7、分支机构在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二、备案企业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二份、备案附件材料一份、《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一份。

三、备案企业持备案通知书和入晋备案登记证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登记,接受监督管理。

四、备案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和《山西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信息填写完整后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

所有填写内容应为全称,不得简写。

经备案审核无误后采用白色软质封皮胶装。

二、《省外入晋建筑业企业自律公约》从山西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省外入晋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自律公约》从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网站()下载。

三、备案附件材料要求提供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每页应加盖企业印章,采用白色软质封皮胶装成册,各项材料间用彩页分隔。

四、备案企业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五、《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基本信息表》应用EXCEL制作电子文件一份,用U盘拷贝,随其它材料一同报送。

表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公章表2驻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企业公章表3审核情况表4延时备案情况表5备案企业信息变更情况入晋备案附件材料企业名称:公章日期:目录1、信誉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信用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6、《自律公约》复印件7、分支机构在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彩色隔页)信誉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附后)(彩色隔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附后)(彩色隔页)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附后)(彩色隔页)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附后)(彩色隔页)信用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附后)《自律公约》复印件(复印件附后)分支机构在晋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附后)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基本信息表单位公章 2011年月日注:此表用A4纸打印,另用EXCEL格式制作电子文件一份,用U盘拷贝,随其它材料一同报送。

入滇备案相关法律规定

入滇备案相关法律规定

入滇备案相关法律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已经于2009年8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2次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日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省外企业在本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外入滇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根据建筑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各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省外企业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外建筑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在滇从事建筑活动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设立独立核算法人的企业,须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

新成立的企业达到一定级别资质标准的,原则上可直接申请相应等级资质。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长期在滇从业或每年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在三项以上的,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资质检查。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滇超过三年的,应转为独立法人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应在云南省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具有满足标准数量的固定在岗注册执业人员。

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外进入本省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及工程项目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本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外、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来本省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外企业的资质、资格核验和工程项目备案及其市场行为的监管工作。

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入本辖区的省外企业的监管工作。

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苏办事机构协助做好对该省进入本省的省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外企业在本省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项目,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进行核验。

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省外企业注册建造师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

第五条省外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资格核验,应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委托驻江苏负责人的书面委托书,驻苏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六)建设方招标邀请函或合法有效的招标公告,直接发包的,提供已经签订的工程合同;(七)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述材料核验合格,发放《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以下简称《核验书》),企业凭《核验书》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参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外地建设施工企业入并备案登记表

外地建设施工企业入并备案登记表

外地建设施工企业入并备案登记表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外地建筑业企业入并核验以下证件
( 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经当地工商部门审验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验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入并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委托书、身份证。

6、建设部核发的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其它相关从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
职称证、身份证(含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八大员)。

7、驻并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期限自备案登记之日起不
少于1年)。

8、入并人员花各册(加盖当地公安部门公章)。

9、省建设厅核发的入晋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外省企业)。

说明:
1、本表当年有效。

2、本表不进行年检。

3、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交回本表重新登记。

4、入并备案登记表需一式两份
入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备案表
入并项目班子。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

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将施工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

施工合同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那么,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

一、施工合同备案的主体1. 发包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组织设计和施工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承包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施工合同备案的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6. 中标通知书:如果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标,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

7. 招标文件:如果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标,需要提供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如果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招标,需要提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包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 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复印件。

11. 施工图审查备案报告: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报告复印件。

12.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施工合同备案的流程1. 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当依法进行备案。

2. 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当事人依法修改后重新报送。

4. 备案完成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合同备案通知书,并发给施工合同备案证书。

四川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川备案办理流程

四川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川备案办理流程

四川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川备案办理流程
一、备案材料准备及申请程序:
1.准备备案材料:申请备案的企业主体,需准备及提交以下资料:
(1)外建备案申请书,需提供企业全称、住所地、营业执照号、经营范围、企业负责人信息等;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6)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2.向建设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上述材料都准备齐全后,可向川省建设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等待受理。

二、备案审核
1.被备案企业一般需通过以下审核步骤:
(1)审查立项申请:核查备案材料,确认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以及企业的发展史、业务范围及金融状况等;
(2)质量审查: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技术评分,包括建筑工法、安全技术、节能环保等,并结合实地考察,考核其质量控制能力;
(3)安全审查:验收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核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许可证;
(4)机构审查:检查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专业技术力量及相关资质证书等;。

备案所需材料

备案所需材料

备案所需材料一、公司基本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税务登记证。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章程。

二、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资料。

1. 公司经营范围。

2. 公司注册资本。

3.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4. 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公司财务会计资料。

1.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2. 公司最近一年的纳税申报表。

3. 公司银行流水账户。

四、公司经营场所相关资料。

1. 公司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公司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

3. 公司经营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

4. 公司经营场所的卫生许可证。

五、公司员工相关资料。

1. 公司员工名册。

2. 公司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六、其他相关资料。

1. 公司近期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关许可证。

3. 公司近期的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

以上所列材料为备案所需的基本资料,提交备案申请时需将以上资料齐全准确地提交给相关部门,以便顺利通过备案审核。

备案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需要提前做好,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因资料不全或不准确而导致备案申请失败。

同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资料,以保持备案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备案所需材料的准备过程中,公司需要做好内部协调和沟通工作,确保各部门配合齐心协力,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资料。

同时,公司也需要加强对备案政策法规的了解和学习,确保备案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总之,备案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备案资料的准备工作,公司才能顺利通过备案审核,获得合法经营的资格,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各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备案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共同努力,确保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外省单位入赣手续

外省单位入赣手续

一、备案依据《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七条:省外单位到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条件(一)申请备案的单位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应的资质;(二)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与人员,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三)以前承接我省工程项目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备案程序(一)初次进赣的施工企业必须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5]17号)要求,提交《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施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外来施工企业在办理进赣登记手续后,应在参加工程投标以前持所需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程投标备案,经审查后,发给《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方可参加工程投标活动。

(三)外来施工企业参加工程投标中标后,持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有关证明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省外施工单位进赣注册施工备案告知书》手续。

四、审批期限1个工作日。

五、省外单位进赣从事建筑活动备案所需资料(一)外省施工企业申请进赣登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原件,此表由初次进赣企业填写,并按要求法定代表人来赣签署承诺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存复印件);5、由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出具的进赣保证金收据(核原件,存复印件)(进赣保证金应从总公司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开户单位名称: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开户银行:建行南昌省府大院支行;银行账号:36001051600052503149)6、企业在我省有常驻地址的证明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总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以进赣施工企业总公司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7、企业驻赣负责人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企业驻赣法人委托人(不得超过2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建造师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聘用合同;本企业驻赣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等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8、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进赣施工证明,或者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赣办事处的进赣施工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9、进赣施工机具清单与人员花名册(核原件,存复印件);10、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和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11、企业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进赣施工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12、《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文档(二)外省施工企业申请进赣工程投标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通知书(招标公告或业主邀请投标函),并填写《江西省外来施工企业参加工程投标申请书》(一式四份,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存复印件);5、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进赣施工证明,或者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赣办事处的进赣施工证明(原件);6、该项目相关的法人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核原件,存复印件);7、该项目相关的进赣施工建造师证、职称证书(核原件,存复印件);8、该项目相关的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上岗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核原件,存复印件);该项目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核原件,存复印件);(三)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办理工程施工备案告知需提供的材料1、经业主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管理部门认可的备案表(核原件,存复印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核原件,存复印件);。

建筑工程安全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根据《工程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安监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应认真填写〈备案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原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2)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3)总、分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原件、留复印件)(4)企业法人对项目部经理的安全委托书。

(5)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押原件)
(6)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情况。

(证件登记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8)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专项施工方案要按规定提交专家论证材料或论证计划。

(9)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配备情况。

(型号、出厂日期)(10)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交纳证明。

(1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采取措施(分省级文明工地、市文明工地、合格工地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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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外施工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1.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

2.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4.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入滇企业负责人委托书及办理入滇备案手续人员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6.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数量要求为特级总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5
人,一级总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4人,二级(含二级)以下总承包及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各不少于3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鲜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

8.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证明原件、复印件。

9.《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附件2
省外监理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

2.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4.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
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入滇企业负责人委托书及办理入滇备案手续人员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6.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人的执证监理人员(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鲜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8.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证明。

9.《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附件3
省外检测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

2.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4.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入滇企业负责人委托书及办理入滇备案手续人员委托书)。

6.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鲜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8.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公场地证明。

9.《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

附件4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企业备案,办理《入滇备案证》相关证
明材料包括:
1.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年内诚信证明;
2.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授权认定的该企业入滇备案负责人有关资料;
5.企业在滇所设分支机构的工作场地、人员配备、办公设备等资料;
省外设计企业进行设计项目单项备案,办理材料包括:
1.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或盖总院印章的复印件;
2.盖总院印章的企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计项目的立项文件复印件;
4.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方案中选通知书、设计委托(以上三项要求由备案企业根据《云南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项目情况提供;
5.按国家规定签订的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复印件;
省外勘察企业进行勘察项目单项备案,办理材料包括:
1.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或盖总院印章的复印件;
2.工程勘察项目委托书;
3.盖总院印章的企业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勘察项目合同复印件。

5.提供与我省具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单位的劳务合作协议及所使用技术工人名单。

6.提供我省取得土工实验室资格认定单位的该勘察项目试验技术合作协议。

7.核验该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测量员、试验员、记录员的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8.该勘察项目工程勘察报告主要页(扉面、总说明、项目技术人员)复印件。

9.勘察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要求企业印章、注册人员印章、勘察人员签字齐全)。

10.勘察项目备案表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总院盖章),主要技术人员与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入滇备案证》、设计项目单项备案、勘察项目单项备案办理时限均为3个工作日)
附件5
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建筑活动介绍信。

2.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与委托方签定的造价咨询业务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入滇企业负责人委托书及办理入滇备案手续人员委托书)。

5.在滇执业执业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造价员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6.省外甲级造价咨询企业入滇开设分支机构的,入滇承接业务专职专业人员要求:注册造价师不少于8人,建设工程造价员不少于5人;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入滇开设分支机构的,入滇承接业务专职专业人员要求: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人,建设工程造价员不少于3人。

7.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8.《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承接业务单项业务备案表》。

附件6
省外招标代理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一)单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应提交下列材料:
1.“省外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入滇招标代理项目备案登记表”;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证明(介绍信或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组人员的具体要求:
①项目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其中至少1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②项目组成员经注册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档案托管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

所有凭证、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与业主签订的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
8.代理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

单项备案时,每次必须提交以上资料。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省外入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情况登记表”;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出省证明(介绍信或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滇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7.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8.分支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9.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0.代理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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