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方案
城市夜景照明维护管理制度

城市夜景照明维护管理制度为了提升城市夜间景观品质、增强市民的夜间活动空间,并确保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可持续运营和维护,制定本《城市夜景照明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夜景照明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内各类公共场所、建筑物、绿地、道路等夜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条城市夜景照明维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注重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性。
第二章维护管理责任第四条城市夜景照明维护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责任如下:1. 城市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市夜景照明规划,明确夜景照明布局、场所等。
2. 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夜景照明设施的工程建设,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3. 城市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夜景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定期进行设施巡查和维护修复。
第五条夜景照明设施的业主或使用单位负责设施的合理使用和定期维护,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设施维护要求第六条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维护要求如下:1. 夜景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清洁、维修和更新,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2. 定期检查夜景照明设备的电线、电路等是否损坏,确保运行安全。
3. 定期更换老化设备和灯光,提高整体效果和能源利用效率。
第七条设施维护工作应遵循环保原则,减少能源消耗和光污染,采用节能、环保的灯光设备。
第八条夜景照明设施应根据不同季节和节日进行灯光布局和主题调整,提升夜间景观的观赏性和艺术感。
第九条对于景观灯光配套的绿化带、道路等地方,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维护管理专门队伍,保持景观的整洁和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城市夜景照明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维护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运行状态、灯光效果、维护记录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灯光污染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范文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方案

范文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方案.doc为了规范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养护,提高管理水平,本市制定了《景观灯光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该规范包括了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应急保障以及维护文档及台帐管理等内容。
适用于本市景观照明设施及与之关联的供配电设施(含线缆)。
除了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还应符合国家、上海地区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本规范引用了一些必要的文件,如《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等。
本规范中还定义了一些术语,如亮灯率、等电位联结、避雷器、光衰、动态照明、色温等。
在设施养护方面,景观照明设施主要通过例行巡查方式完成,养护周期应根据景观照明区域的重要性进行调整。
养护内容主要针对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生产安全两部分内容,包括外观检查、仪表检测等方式,检查照明、供配电设施是否有污损、故障或者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完好。
XXX FacilitiesXXX fixtures includes checking the appearance of the fixtures。
XXX the brackets。
and the light decay of the light source.XXX facilities includes checking the appearance of the n box。
the internal electrical circuit。
and the XXX.The maintenance of landscape lighting power cables includes checking the tightness of the cable n。
inspecting the n of the cable。
公共照明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公共照明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提高城市照明质量,保障市民夜间生活和交通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路灯、广场灯、景观灯等各类室外照明设施。
第三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节能、安全标准,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四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按照城市规划、交通需求和市民生活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进行合理布局和配置。
第五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做到合理亮度、统一风格、美观实用,确保城市景观照明的整体效果和市容市貌的统一。
第六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行巡检制度,定期开展设施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运行中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七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做到开机及时、关机安全,避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八条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需要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协调优化城市夜间照明效果,提高城市夜景品质。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九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应急抢修等各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
第十一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加强对设施的保洁工作,保持设施的清洁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二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建立设施档案和维护记录,便于及时了解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历史。
第十三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做好设施设备的保险保修和质量追溯工作,确保设备质量和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应当建立设备寿命评估和更新改造计划,及时更新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监管保障第十五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地方市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景观照明管理规定(二篇)

景观照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景观照明活动的管理,保护城市景观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的景观照明活动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景观照明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主题性原则:景观照明活动应当紧密结合城市特色,展现城市形象。
(二)安全性原则:景观照明活动应当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节能环保原则:景观照明活动应当利用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四)适度原则:景观照明活动应当保持适度的亮度,避免过度照明造成光污染。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景观照明活动应当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景观照明管理部门是负责城市景观照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的机构。
第五条景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景观照明管理岗位,负责对景观照明活动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的监督。
第六条景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景观照明工作。
第七条景观照明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景观照明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规划与设计第八条城市景观照明应当在城市规划的初期进行规划和设计,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
第九条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城市特色、历史文化、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因素,在保护原有景观基础上进行照明设计。
第十条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和设计应当与城市道路、建筑、绿化等相关设施进行协调,形成整体美观的城市景观。
第十一条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和设计应当通过能源分析、环境评价等手段,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四章施工与维护第十三条景观照明项目的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的使用效果。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的通
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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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印发《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局、浦东新区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各相关单位市机管局、陆家嘴金融中心区城管办、市路政局、卢浦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久事置业有限公司、浦江桥隧公司、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城市景观灯光专业委员会:
为规范本市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的的项目、内容、程序和标准要求,提高维护质量,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按时高质亮灯,特制定《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结束——。
亮化工程日常维护管理方案

亮化工程日常维护管理方案一、前言亮化工程是城市景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照明设施、灯光、色彩等手段,使城市夜景变得灿烂而美丽。
然而,亮化工程需要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较长寿命。
本文将从亮化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方案着手,对亮化工程的维护内容、维护频次、维护标准等进行详细的介绍,以期为城市亮化管理提供参考。
二、维护内容1. 灯具检查:亮化工程中的灯具是最关键的设备,需要经常进行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灯具是否完好,是否有损坏或老化情况,是否有漏电现象等。
对于有问题的灯具,需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2. 灯具清洁:灯具的灯罩和灯具表面需要定期清洁,以确保灯光的透亮度。
特别是在雨雾天气,更需要加强清洁工作,避免积灰导致灯光变暗。
3. 线路检查:亮化工程的线路是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需检查线路是否受潮、受损、松动或老化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
4. 控制系统检查:灯光的控制系统通常由设备控制、软件控制和人工控制组成,需要定期检查各部分的运行情况,确保系统的正常工作。
5. 场地环境清洁:除了设备的维护,亮化工程还需要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洁,包括清理杂物、消除杂草、修复地面损坏等,以确保亮化效果不受场地环境影响。
6. 能源管理:亮化工程需要大量能源支持,对于能源的使用需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包括节能措施、灯具亮度调整、能源监控等。
三、维护频次1. 日常巡检:亮化工程的日常巡检需要每天进行,主要是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简单的检查,如灯具的亮灭情况、线路的正常连接等。
2. 定期维护:对亮化工程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时间间隔一般为一个月,主要包括对灯具的清洁、线路的检查、控制系统的调试等。
3. 季度维护:每个季度对亮化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调整。
4. 年度维护:每年对亮化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包括设备的更换、系统的升级、灯具的调整等。
四、维护标准1. 安全标准:亮化工程的维护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尤其是在高空、水域等特殊场景下,需特别加强安全管理。
城市景观照明运行维护技术标准

城市景观照明运行维护技术标准
1. 管理与维护组织
城市景观照明运行维护的主体是城市管理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对于景观照明设施的维修和更换,可以通过专业维修公司或相关技术服务机构来完成。
2. 设备标准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需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来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设备的外观应满足城市景观要求,色彩应与环境协调。
3. 照明设计标准
城市景观照明的设计应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如《城市公共照明设计标准》等,并由专业人员负责设计,确保照明效果、安全性、视觉效果与成本的平衡。
4. 照明效果标准
在城市景观照明的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照明效果标准,确保照明效果与视觉效果的互补,达到照明效果的最佳状态。
5. 运行与维护标准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定期进行巡检、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照明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同时需要建立相关记录,对设施的维护、检修、更换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6. 安全标准
在城市景观照明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安全标准,如有必要,应配备防雷、防污染等设备,确保照明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7. 能源管理标准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应遵循相关的能源管理标准和要求,选择节能、高效的照明设备和控制系统,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成本。
8. 环境保护标准
城市景观照明的实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如减少光污染、降低噪声污染等,确保照明效果与环境协调,保护环境资源。
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方案

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方案引言:景观照明设施在城市和公共场所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不仅可以增加夜间照明效果,还可以提升建筑物、公园和道路的美感。
然而,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和外界环境的影响,景观照明设施可能会出现磨损、灯管老化和电路故障等问题。
为了保证景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寿命,制定一套完善的养护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提出一种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方案,并介绍相应的养护措施,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规范的清洁程序以及定期更换损坏部件等。
一、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是确保景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关键。
以下是具体的养护措施:1. 定期检查电路和电源系统:定期检查景观照明设施的电路和电源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果发现任何电路故障或线路老化,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 定期检查灯具和灯管:定期检查灯具和灯管的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如果发现有灯管老化或灯具损坏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3. 定期清洁灯具和灯罩:定期清洁景观照明设施的灯具和灯罩,以确保光线的透明度和照明效果。
清洁时应使用专用清洁剂,避免使用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4. 定期校准照明角度和光强:定期校准景观照明设施的照明角度和光强,以确保照明效果的一致性和均匀性。
二、规范的清洁程序规范的清洁程序是保证景观照明设施良好维护的重要保证。
以下是具体的养护措施:1. 避免使用过度压力的水枪清洗:在清洁景观照明设施时,应避免使用过度压力的水枪,以免对设施造成损坏。
建议使用柔软的清洁布和中性清洁剂进行清洁。
2. 定期清理积水和杂物:定期清理景观照明设施周围的积水和杂物,以确保设施的工作正常。
特别是在雨季,应经常检查设施附近的水流情况,并及时清理积水。
3. 定期检查玻璃罩和防护罩:定期检查景观照明设施的玻璃罩和防护罩,确保其完整性和透明度。
如果发现有损坏或污垢,应及时更换或清洁。
三、定期更换损坏部件定期更换损坏部件是确保景观照明设施长期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具体的养护措施:1. 定期更换灯管和灯泡:定期更换灯管和灯泡,以保持景观照明设施的照明效果和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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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灯光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1 范围为促进本市景观照明行业发展,规范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提高维护保养管理水平,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应急保障以及维护文档及台帐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景观照明设施及与之关联的供配电设施(含线缆)。
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上海地区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7000.1-2007 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B31/T316-2004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亮灯率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实际亮灯数与应亮灯数之比的百分数。
3.2 等电位联结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的电连接。
3.3 避雷器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元件。
3.4 光衰指电光源经过一段时间的点亮后,其光强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
3.5 动态照明通过控制照明装置的光输出变化,形成场景明、暗、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
3.6 色温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
4 设施养护4.1 一般性规定4.1.1 设施巡查景观照明设施养护主要通过例行巡查方式完成,并应根据景观照明区域的重要性进行调整,养护周期见下表。
4.1.2 养护目的设施养护主要通过对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进行外观检查、仪表检测等方式,检查照明、供配电设施是否有污损、故障或者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完好。
4.1.3 养护内容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的养护主要针对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生产安全两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项:1)景观照明灯具养护,包括灯具外观检查、支架牢固度检查,光源光衰检测等;2)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养护,包括配电箱的外观检查,内部电气回路,防雷接地可靠性检查等;3)景观照明供电电缆养护,包括对供电电缆的连接紧密度检查,电缆绝缘检查及外观检查等;4)景观照明灯具、供配电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等;4.1.4 养护记录1)在进行养护操作期间应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工作,对景观照明设施的外观、安全性、亮灯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及时对巡查记录比对及归档。
2)当发现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改变以及发生其他状况时,应及时更新养护记录。
4.1.5 设施大修1)应定期对景观灯光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定期进行统一大修作业,大修宜每5至8年开展一次。
2)大修过程中对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照明、供配电设施应重点检查,对存在损坏、腐蚀及其他质量问题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更换。
4.2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及养护4.2.1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1)对处于使用阶段的景观照明设施,如灯具、光源、电器、支架等应进行定期养护;2)对于灯具、支架及固定件的检查应在日间进行,主要包括检查灯具、支架是否有损坏,形变,腐蚀,脱落等情况;3)对于景观照明设施的功能性检查应在夜间进行,主要包括检查照明设施是否存在不亮、光衰、闪烁、色差等情况;4)对于LED等动态照明,应检查其色温及动态变化控制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闪烁,缺色等异常情况。
4.2.2 景观照明设施清洁1)定期对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清洁,定期扫除灯具上附着的污物、灰尘等,确保灯光照射亮度;2)在进行灯具清洁工作时,需要确保回路处于断电状态,并需要注意灯具表面及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油脂或其他易燃物品,如发现则应将其尽快清除。
4.2.3 灯具及支架保养1)定期对灯具、底座,以及墙体的安装牢固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连接部件松动或脱落应及时紧固,情况严重时需要进行更换处理;2)发现灯具、支架及底座连接处存在锈蚀的,应清除锈蚀并进行防锈处理,锈蚀严重的情况需要对连接件进行更换处理。
4.2.4 光源检测及保养1)养护期间,应对景观照明光源的光衰情况进行定期抽检,并对光衰严重的光源进行更换;2)根据照明光源的额定寿命,定期、批量更换光源,更换的光源应同原有光源标称指标一致。
4.3 供配电设施养护4.3.1 景观照明配电箱保养1)定期检查景观照明配电箱,重点观察配电箱有无变形,破损,水浸,小动物滞留等情况,如情况严重则需要及时通报修复;2)定期对配电箱进行扫尘作业,一般每2周进行一次;4.3.2 配电箱电气回路保养1)对景观照明配电箱内电气回路应进行开箱检测,检查接地是否可靠、良好,接线螺丝有无松动,锈蚀等情况,并定期对配电箱内的接线端子进行紧固;2)检查电压表、电流表、负载容量是否相符,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并检查电气回路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相应的断路器,熔断器、空气开关、避雷器等装置是否损坏;3)检查接线端子是否存在过热氧化情况,配电输出是否存在缺相的情况,输出电流是否超过线路负荷;4)检查配电箱内设施、线缆、端子标识、电器原理图、物料清单等资料是否完好、清晰,如出现问题应及时改正。
4.4 供配电线路养护景观照明供配电线路由电缆、电缆沟(井)、电缆管(桥架)等构成,对供配电线路的养护主要是对上述部件的密封性、绝缘性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稳定、可靠、安全。
4.4.1 供电电缆养护1)检查供电电缆连接处是否有松动,护套是否有松脱、损伤及动物噬咬痕迹;2)定期检查线路绝缘,要求导线绝缘电阻>500MΩ(兆欧),电缆绝缘电阻>1000MΩ(兆欧);3)对于电缆接线盒则要注意检查其是否存在破损情况,特别对于室外使用接线盒,要检查其防水密闭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对于破损的电缆应及时做好绝缘防护措施,损坏严重时应予以分段(全段)更换。
4.4.2 电缆沟(井)、桥架、管线养护1)定期检查景观照明供电线路所涉及到的电缆沟、电缆井、电缆管以及电缆桥架等相关设备,确保其无损坏,移位,锈蚀、破损等情况;2)定期检查电缆过境孔、穿墙孔等处防水密闭情况,确保其无渗漏情况发生。
4.4.3 电缆相关标识检查1)定期检查线缆标识牌,确保其无损坏、脱落及模糊情况,并对损坏标识进行更换;2)定期对线缆标识同最新的工程图纸进行核对,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修正。
4.5 防雷接地养护1)定期检查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防雷接地装置,确保其结构符合原设计要求,并正常工作;2)检查景观照明灯具、支架接地情况,确保其接地连接部无松动、脱落、断裂及锈蚀等情况;3)检查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的接地引线状况,确保其表面涂层完好无脱落;4)检查室外照明配电箱体同接地桩连接是否牢固,接地桩是否存在腐蚀,5)定期对室外配电箱的接地电阻测试,工作接地电阻及保护接地电阻不高于4Ω;6)定期检查配电箱内的避雷器,查看其是否有损坏、失效的情况。
5 设施维修5.1 一般性规定1)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建筑、电气、消防),杜绝不规范操作;2)维修过程中所选用的替换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并具备3C认证,合法合规;3)常用维修替换件数量应不小于已安装该类部件数量的3%,并应对备件消耗和流转做好记录,定期核对备件数量;4)对于定制产品,除了有厂商和型号标识外,应有详细的资料对其技术规格、结构等进行说明;5)实施景观照明设施维修的工程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进行带电作业及高空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并应采取保险带等安全措施。
5.2 景观照明设施维修1)在进行灯具及光源更换时,相关技术参数应等同原灯具设施,对于同原有设备存在差异的参数,特别是色温、功率等方面参数,必须对其适用性进行评估;2)灯具的维修及更换应确保其安装方式同原有灯具相同,确保安装牢固度、照明角度,照明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5.3 供配电设施及线路维修1)对供配电设施进行维修时,所使用的维修备件技术指标应同被更换的部件一致;2)对于供电电缆出现损坏需要更换时,所使用的电缆指标应不低于原电缆,并应做好隐蔽工程,不得使用飞挂等布线方式;3)如采用分段更换,则需要确保电缆接头处绝缘、防水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6 保障与应急6.1 重要节假日与活动1)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保障前夕,应对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2)需要根据重要节假日开灯保障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试灯,确保景观照明正常亮灯。
6.2 极端天气1)在台风、暴雨、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前、后,应对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进行例行养护;2)需要重点对配电箱的保护回路、断路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对配电箱外观及电缆孔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防水、防雷性能;3)安排专人值班、待命,做好应急抢修车辆、设备、材料的准备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供值班抢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6.3 防盗和防损1)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恰当的临时处理措施,如有带电的裸线暴露在外面,应切断该路供电,并采用临时绝缘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减小熄灯范围;2)统计设施被盗、损坏数量,向管辖此地段的派出所报案、确认损失数量,将确认的数量书面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作为以后的恢复依据。
7 文档管理1)应对之前项目建设期间及前个运维周期间留下的资料进行整理、核对工作,确保相应图纸、资料、文档、手册没有遗漏;2)例行养护、巡检或者是故障维修、抢修等,均应做好相应的事件记录,时间记录应包括事件类型,事件描述,事件分析,处置手段,处理结果等内容,并应及时整理汇总;(见附录A)3)完成相应的例行养护、维修等工作后,应及时对相关过程文档进行汇总、归档,并应对维修过程中的设备更换记录进行整理;4)当维修工作对原有设计结构造成改动时,应通过修改或者备注说明的方式对基础资料进行更新,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基础资料的正确性;5)供配电箱主要包括原理图、接线图、二次回路图、物料清单表等;景观照明供电线路则主要包括管线图、接线图以及线缆规格表等资料;6)承接维护工作的单位应在其维护周期内对上述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及更新,并向业主单位及管理部门报备,确保其同现场情况相一致。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养护及维修记录表A.1 设备备案表表A.2 灯具安装及变更记录表表A.4 日常运行检查记录表表A.5 定期检查记录表表A.6 故障维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