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勘探队伍分类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
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 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1
台
单波速
1
台
单波速
1
台
8
温盐深测量仪
高精度
1
台
9
声纳
高灵敏度
2
台
高灵敏度
1
台
10
海洋地质浅钻※
米及以上100
1
台
11
柱状取样器
震动活塞、重力活塞、重力
各1
台
震动活塞、重力活塞、重力
其中2类各1
台
12
表层沉积物取样器
箱式、拖抓斗、网、自返式
各1
台
抓斗、箱式、拖网
各1
台
13深海照相系统※30来自万像素及以上5套
10
综合井下测量系统
数控测井、核磁VSP共振、、成像、随钻测量、地层测试
90
套
核磁数控测井、、成共振、VSP像、随钻测量、地层测试
50
套
11
数据处理设备
PC集群)(PC-CLUSTER陆地)(海洋/
1600/10000
个CPU
PC集群)(PC-CLUSTER
1000
个CPU
计算机工作站/(海洋陆地)
1
套
(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
1
地球物理勘查船
4缆及以上
4
艘
2缆及以上
4
艘
2
钻井船
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能力6000米及以上,作业水深米5-120
12
艘
自升式或半潜式等,钻井能力4000米及以上
6
艘
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能力米及以6000上,作业水深-30米450
3
艘
4
3
海况调查船
中国所有的地矿部门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ﻫ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ﻫ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
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省)
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ﻫ地质院校:ﻫ1、中国地质大学ﻫ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ﻫ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ﻫ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
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ﻫ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ﻫ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 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所有的地矿部门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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ﻩ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ﻫﻫ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ﻫ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ﻫ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 (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全国地质勘查系统分类
全国地质勘查系统分类一、地质部地勘系统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勘探技术研究所探矿工艺研究所探矿工程研究所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地勘资质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
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附: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三)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勘查设备、仪器可以重复计算。
勘查设备、仪器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2。
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和勘查质量等。
质量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3。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整理)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台
抓斗、箱式、拖网
各1
台
13
深海照相系统※
300万像素及以上
1
套
(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
1
地球物理勘查船
4缆及以上
4
艘
2缆及以上
4
艘
2
钻井船
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业能力6000米及以上,作业水深5-120米
12
艘
自升式或半潜式等,钻井能力4000米及以上
6
艘
半潜式钻井平台,作业能力6000米及以上,作业水深30-450米
1
套
(二)海洋地质调查
1
海洋调查船
※
适航1、2类海区
2
艘
适航3类及3类以下海区
1
艘
2
导航GPS系统※
中远程独立实时差分
2
套
中近程独立实时差分
1
套
3
地震仪
48道及以上;
数字缆
1
台
单道;
数字缆
1
台
单道;
模拟缆
1
台
4
浅层剖面仪
数字;适用深海
2
台
数字;适用浅海
1
台
5
磁力仪
质子或光泵磁力仪;分辨率0.1nT及以下
80
艘
起抛锚、拖航、运输、护航、消防、倒班、油污染作业等
15
艘
5
绿色环保无烟燃烧系统
原油处理量2000方及以上/天,符合行业防硫标准
10
套
6
水下试油树
压力10K及以上,适用水深300米及以上,内径3”及以上,符合行业防硫标准
2
套
7
全国主要地勘单位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
地质队简介
一、地质部地勘系统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勘探技术研究所探矿工艺研究所探矿工程研究所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所有的地矿部门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
中国地质勘探队伍分类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 号)(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
10-组建快速勘查部队,加快地质勘查进程
野外路线地质调研,异常和矿 验证所选定的找 点检查,确定矿化蚀变带范围, 矿远景区 大体确定矿种和矿床类型,研 究成探剖面,地质简测,矿点检 查,地质剖面,有限探槽揭露
优选找矿靶区
3 1:2万(或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 确定矿体地表属 量,,探槽、浅井揭露,1:2万 性:圈定矿体, 地质简测,路线地质调研,剖 研究矿体有用、 面地质测量,高精度磁法测量, 有害元素等 IP。以槽探为主,附之于浅井。
四、项目建设(厘定勘查区)的三个关键
1、建立专家群体—快速选区 研究成矿地质背景、矿床分布规律、确定找矿主攻类型。以1:20万、1:5万、1:1
万地质资料、化探、物探、遥感等资料的综合分析,确定找矿远景区或靶区。 2、建立和完善研判准则和流程—项目快速研判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方向,制定适合自己公司的、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几个重要 的矿床类型的项目研判准则和流程,项目研判准则和流程要在野外可具操作性,便于管 理和监控。 3、建立精干队伍野外调研—找矿前景快速评价
10-组建快速勘查部队,加快地质勘查进程
一、地质勘查快速反应部队特点
1、人员精干、技术手段齐全,由地质、物探、化探技术人员组成,5-8人,灵活快捷。 2、机构简单,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组成3人领导小组,其他均为组员。甩掉了总经理、 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等行政管理包袱。 3、为公司节省了成本 4、人员灵活,设备少,便于纵身穿插,可以深入到任何一个国家。 5、直接归技术总监、总工、总裁管裁,减少了中间环节。 6、快速进行地质踏勘、地质简测、化探测量、物探测量,快速进行找矿前景评价。 7、快速精确定位,为钻探提供靶位,快速精确锁定目标。 8、快速反应部队有多快
地勘分类
地质勘查系统分类一、地质部地勘系统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 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 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 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 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 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 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 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勘探技术研究所探矿工艺研究所探矿工程研究所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 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 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 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 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 队:秦皇岛;516 队:宣化;518 队:邯郸;520 队:邢台;522 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 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三)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勘查设备、仪器可以重复计算。
勘查设备、仪器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2。
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和勘查质量等。
质量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3。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三)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勘查设备、仪器可以重复计算。
勘查设备、仪器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2。
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和勘查质量等。
质量管理体系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3。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322地质队
322地质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增加,地质勘探与调查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322地质队作为我国地质调查队伍中的一员,承担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本文将从322地质队的组织架构、工作内容和成就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介绍。
一、322地质队的组织架构322地质队隶属于地质勘探与调查总队,是一支由专业地质调查人员组成的团队,其中包括地质工程师、勘探技术人员、地球物理学家、地质化学家等。
队伍分为多个小组,每个小组拥有不同的专业技能,相互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队伍的管理层由总队领导和队长组成,他们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决策等工作,确保队伍的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322地质队还与其他地质调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地质调查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二、322地质队的工作内容322地质队主要从事地质调查和勘探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 地质勘探:根据任务要求,在需要勘探的地区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采集相关地质数据和样品。
通过地质勘探,可以了解地下资源的分布和规模,为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2. 地球物理勘探:通过探测地球物理场参数,如地震波、重力、磁场等,来研究地球内部结构和性质,进而了解地下资源的分布与储量。
地球物理勘探在地质勘探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 地质化学分析:通过对采集的岩石、土壤和水样品进行化学分析,确定其组成和性质,为资源勘探提供数据支持。
地质化学分析是地质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
4. 地质调查报告编制:根据勘探和调查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编制地质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调查区域的地质概况、资源分布、储量估算和开发利用建议等。
这些报告是地质调查工作的成果之一,也是决策者制定资源开发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322地质队的成就322地质队在多年的发展和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322地质队在能源勘探和资源评价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通过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调查和评价,为我国能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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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17、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地质院校:1、中国地质大学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
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
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
武警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
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一、地质部地勘系统.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勘探技术研究所探矿工艺研究所探矿工程研究所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
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中国冶勘总局昆明地质调查院:昆明,原西南局昆明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广州.四川省(西南)、辽宁省(东北)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冶金华东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已下放。
三、煤炭地勘系统(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原涿州,现迁北京丰台。
江苏煤炭地质局:常州,勘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物测队、机械研制中心、勘探研究所、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浙江华厦工程勘察院,浙江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浙江煤炭测绘院等。
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新市镇,152地质队、201地质队、202地质队和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125队、182队、物探测量队、地质勘查院和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105勘探队、132勘探队、物测队、勘查院4和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第一勘探局:邯郸,119勘探队、129勘探队、173勘探队、物测队、科教中心、地质勘查院、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勘探局:北京,机械研制中心,建筑工程公司,地质制图印刷中心。
水文地质局:邯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四个水文地质队和物探、基础工程、机电安装、物资供应、地能空调、污水治理等六个专业公司。
航测遥感局:西安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煤炭资源信息中心:涿州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涿州干部学校(党校):涿州中煤地质报社:涿州河北省(邢台)、山西省、内蒙古、东北(沈阳)、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蚌埠)、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泰安)、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煤田地质局已下放。
四、核地勘系统(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核地勘队伍组建于1955年,现有6个地区性地质局、52个地质大队以及研究院所、工厂、医院等90个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为其业务支撑单位,以6个地区核地质研究所为主体,组建6个核工业地质调查分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6大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08大队、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3大队作为专业勘查队伍。
6个地质局所在省的48个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整体属地化,组建辽宁省(东北)、江西省(华东)、湖南省(中南)、广东省(华南、由韶关迁花都)、四川省(西南)、陕西省(西北)核工业地质局,其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单位属地化后(组建了河南省(信阳,原308大队)、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等4个核工业地质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
五、有色地勘系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有色地调中心):成立于2001年,北京地质调查所、桂林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地质资料馆、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资环):成立于2003年,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遥感中心、北京测绘院、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原物化探中心)、河北有色测绘公司。
19个地质勘查局全部下放: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调查总院,含河北):原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下辖514队(承德)、517队(石家庄)、519队(保定)、地质四队(秦皇岛)、普查大队(燕郊)、核工业247队(宝坻,原属核工业东北地质局)等六个地质队和一所职工大学(保定),在天津局本部设有天津市地质勘查总院、地质研究所。
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吉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黑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南京。
下辖805(六合)、806(徐州)、807(南京)、809(南京)、810(南京)、813(南京)、814队(镇江)、研究所(南京)、测绘院(镇江)、矿产开发研究院(南京)、南京岩土工程勘查院。
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绍兴)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河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广西有色地质勘查局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昆明,含四川)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安,属陕西省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2二级单位,分布于西安、临潼、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地)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六、化工地勘系统(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16家地质勘查院(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阿城)、江苏(徐州)、浙江、福建、泰安(钾盐地质)、河南、山东、湖北(荆州)、湖南、广西、贵州(遵义南白)、云南、陕西)、1家地质研究院(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地质研究总院))、1家职工医院。
辽宁省(锦州)、安徽省(马鞍山向山)、广东省(花都)、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彭州军乐)等4家已下放。
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建材地调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公司,辖26个各省、市、区总队,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成立于1974年徐水的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后总部迁涿州,2004年更现名。
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高碑店,原为海洋石油勘探局。
十一、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原地质矿产所属石油地质单位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各石油地质局改称石油局,2000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