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2012年12月28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授权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开展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采取“集团统一报备,分级组织评审,集团审核确定”的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由集团公司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进行申请报备。
站在新起点上领航民族液压工业——访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朝阳
情况 如何? 李朝 阳: 太 重 榆 液 的产 品种 类 非
李朝 阳: 太 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 限公司是在原榆次液 压有限公
主要包 括液压 系统及 装置 、 高 司、 榆次 油研液 压有 限公 司的基础上 , 由太 重集 团独资兴建 的, 是 中 常齐 全, 国液压元件及相关产品的重要制造基地 , 也是中国液 压领域集科研 、 压 多路阀 、 高压柱塞 泵 、 高压精 密铸件
早在 1 9 9 8 年, 公司就进 行了 点技 术改造企 业 , 在 近 年 的 技 术开 发 中, 有 近 百 种 产 品 和技 术 分 别 获 管 理体系 。
S O 9 0 0 1 质 得 国家 、 部、 省级科 技进 步奖和优 质产品奖 。 榆次油研液 压有 限公 司 包 含 液 压 系 统 符合 开发、 贸易与生产 制造为一体 的大 型高新技术企业 。 太重榆 液 的前身 等。由于产品质量可靠 , 榆次液压有 限公司 ( 原榆次液压件厂 ) 是 国内最早 生产液压 元件的厂 国际标 准,目前 已在我 国多个重 点大型
家, 经 多年发展成 为产品种类齐 全、 技术装 备先 进 、 销售 网络 通畅的 水利水电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 。 大型液压元件 和系统 生产基地 , 在 国家历 次发展 规划中, 均被 列为重 太 重 榆 液 拥 有完 整 、 科 学 的质 量
规模 最大 的高 端液压产 品生产企业一 一太重 集 团榆次 液压 工业有 限 液 在 自身取得跨 越发展 的同时, 也 为液 并获得 公司 ( 简称 太重 榆液 ) 薪 园区。基地建设 完 成后 , 太重 榆液 将 以更加 压行业 的发展作出了积极 贡献 , 崭新 的面貌开启新 的征程 。 这个被列为 国家2 0 1 2 年重点产业振 兴技改 业 界 普 遍 认 可。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251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251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我委在确认并公布两批共6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对第三批34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三批公布主业的中央企业大都是规模相对较大、主业较为突出的企业。
许多企业在所处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其中一些企业可发展成为行业的排头兵。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定准位、定好位,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切实搞好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
二、建筑、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将房地产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做强做大,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央企业在房地产业中的排头兵企业,我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营业绩,选择房地产业主要经营指标处于中上水平的企业,将房地产列为主业。
请有关企业按做强做精主业的要求,提高经济效益,争创知名品牌,努力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企业。
我委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适时对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调整重组工作进行指导。
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完整版)
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完整版)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目录1院长职责 (1)1.1全面管理 (1)1.2人力资源管理 (1)1.3资产与财务管理 (1)1.4项目运营 (1)1.5行政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 (2)2设计总监职责 (2)2.1技术交流、科技发展与技术管理 (2)2.2人力资源管理 (2)2.3项目运营 (2)2.4行政管理 (2)3经营副院长职责 (2)3.1项目经营与市场管理 (2)3.2人力资源管理 (3)3.3行政管理 (3)3.4项目运营 (3)4综合管理副院长(管代)职责 (3)4.1质量管理 (3)4.2后勤保障与计算机信息化建设管理 (3)4.3人力资源管理 (3)4.4行政管理 (4)4.5项目运营 (4)5技术副院长(院总工程师)职责 (4)5.1技术管理 (4)5.2人力资源管理 (4)5.3项目运营 (5)5.4行政管理 (5)6总建筑师职责 (5)6.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5)6.2人力资源管理 (5)6.3项目运营 (5)6.4行政管理 (5)7副总建筑师职责 (6)7.1技术管理 (6)7.2人力资源管理 (6)7.3项目运营 (6)7.4行政管理 (6)8总规划师职责 (6)8.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6)8.2人力资源管理 (7)8.3项目运营 (7)8.4行政管理 (7)9总设备师职责 (7)9.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7)9.2人力资源管理 (7)9.3项目运营 (7)9.4行政管理 (8)10综合办公室主任职责 (8)10.1全面管理 (8)10.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8)10.3劳动合同 (8)10.4职称与注册管理 (8)10.5文秘档案管理 (8)10.6宣传工作与企业文化的建设 (9)10.7人力资源管理 (9)10.8资产与财务管理 (9)10.9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9)10.10后勤管理 (9)10.11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9)11生产计划拓展部部长职责 (9)11.1全面管理 (9)11.2生产管理参与拟定年度经营计划 (10)11.3市场管理 (10)11.4顾客管理 (10)11.5人力资源管理 (10)11.6资产与财务管理 (10)11.7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10)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12技术质量部部长职责 (11)12.1全面管理 (11)12.2质量管理 (11)12.3技术管理 (11)12.4技术档案及法规资料管理 (11)12.5人力资源管理 (11)12.6资产与财务管理 (11)12.7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12)13技术质量部副部长职责 (12)13.1全面管理 (12)13.2质量管理(认证工作) (12)13.3技术管理 (12)13.4总师办工作 (12)13.5技术档案及法规资料管理 (12)13.6人力资源管理 (12)14文印中心主任职责 (13)14.1全面管理 (13)14.2文印管理 (13)14.3人力资源管理 (13)14.4资产与财务管理 (13)14.5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13)15设计部门负责人(分院院长、主任、副院长)职责 (13)15.1全面管理 (13)15.2项目经营与市场管理 (14)15.3人力资源管理 (14)15.4科学技术与质量管理 (14)15.5资产与财务管理 (14)15.6项目运营 (14)15.7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14)16财务部部长职责 (15)16.1全面管理 (15)16.2公司财务核算管理 (15)16.3公司财务预、决算 (15)16.4财务分析 (15)16.5财务筹划和投、融资管理 (15)16.6企业税收核算、缴纳、筹划等工作 (15)16.7会计监督工作 (15)16.8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15)16.9股金股利管理 (16)16.10人力资源管理 (16)16.11资产与财务管理 (16)16.12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16)17财务代理部部长职责 (16)17.1全面管理 (16)17.2对所代理公司财务核算管理 (16)17.3所代理公司财务预、决算 (16)17.4所代理公司财务分析 (17)17.5所代理公司财务筹划和投、融资管理 (17)17.6所代理公司企业税收核算、缴纳、筹划等工作 (17)17.7所代理公司会计监督工作 (17)17.8所代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17)17.9所代理公司股金股利管理 (17)17.10人力资源管理 (17)17.11资产与财务管理 (17)17.12行政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 (17)18分院总工程师职责 (18)18.1技术管理 (18)18.2人力资源管理 (18)18.3项目运营 (18)18.4行政管理 (18)19分院总建筑师职责 (18)19.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18)19.2人力资源管理 (19)19.3项目运营 (19)19.4行政管理 (19)20分院总规划师职责 (19)20.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19)20.2人力资源管理 (19)20.3项目运营 (19)20.4行政管理 (19)21分院总设备师职责 (20)21.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20)21.2人力资源管理 (20)21.3项目运营 (20)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21.4行政管理 (20)22分院副总师职责 (20)22.1技术协作、专业发展与技术管理 (20)22.2人力资源管理 (20)22.3项目运营 (20)22.4行政管理 (21)23工程主持人职责 (21)24设计人职责 (21)25校审人职责 (22)26审核人职责 (22)27办公室职责 (23)27.1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23)27.2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23)27.3职称与注册管理工作 (23)27.4文秘与行政工作 (23)27.5宣传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 (23)27.6其他工作 (23)28生产计划拓展部职责 (24)28.1生产管理工作 (24)28.2市场管理工作 (24)28.3顾客管理工作 (24)28.4其他工作 (24)29技术质量部职责 (24)29.1质量管理 (24)29.2技术管理 (24)29.3技术档案及法规资料管理 (25)29.4其他工作 (25)30综合管理中心职责 (25)30.1后勤管理 (25)30.2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5)30.3其他工作 (25)31文印中心职责 (25)31.1文印管理 (25)31.2其他工作 (26)32财务部职责 (26)32.1财务核算管理 (26)32.2公司财务预、决算 (26)32.3财务分析 (26)32.4财务筹划和投、融资管理 (26)32.5企业税收核算、缴纳、筹划等工作 (26)32.6会计监督工作 (26)32.7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26)32.8股金股利管理 (26)32.9其他工作 (27)33财务代理部职责 (27)33.1所代理公司财务核算管理 (27)33.2所代理公司财务预、决算 (27)33.3所代理财务分析 (27)33.4所代理财务筹划和投、融资管理 (27)33.5所代理企业税收核算、缴纳、筹划等工作 (27)33.6所代理会计监督工作 (27)33.7所代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27)33.8所代理股金股利管理 (27)33.9其他工作 (28)34设计部门(设计分院)职责 (28)34.1生产管理工作 (28)34.2项目运营与市场管理工作 (28)34.3科学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 (28)34.4其他工作 (28)设计院部门及岗位职责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1院长职责1.1全面管理a)主持公司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 概(估)算费用标准 (审定稿)201409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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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 14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人工预算单价...................................................................................................................... 14 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 ...................................................................................................... 14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 14 其他直接费.......................................................................................................................... 15 间接费.................................................................................................................................. 16 利润...................................................................................................................................... 17 税金...................................................................................................................................... 17 定额阶段扩大系数 .............................................................................................................. 18 办公及生活营地投资 .......................................................................................................... 18
税务咨询报告模板
税务咨询报告模板篇一:XX公司纳税分析报告武钢股份有限公司纳税调查分析报告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2. 经营状况3. 税种缴纳二、公司纳税状况1. 税额计算2. 交税地点及期限目录三、行业分析1. 行业行情2. 企业税负状况四、税务筹划建议1. 税务缺陷2. 税务筹划建议五、总结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武钢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第一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于1955年开始建设,1958年建成投产,是我国重要骨干企业。
本部厂区坐落在湖北省武汉市东郊、长江南岸,占地面积平方公里。
武钢拥有从矿山采掘、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一整套先进的钢铁生产工艺设备,是我国重要的优质板材生产基地,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武钢联合重组鄂钢、柳钢、昆钢股份后,已成为生产规模逾4000万吨的大型企业集团,居世界钢铁行业第四位。
2、经营状况主营业务:武钢现有三大主业,即钢铁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际贸易。
钢铁产品主要有热轧卷板、热轧型钢、热轧重轨、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镀锡板、冷轧取向和无取向硅钢片、彩涂钢板、高速线材等几百个品种。
目前武钢三大战略产品基地基本建成,武钢已成为全球最大、质量品种一流的硅钢生产基地;自主研发的汽车面板具备中高档轿车整车供货能力;高性能工程结构用钢、精品长材等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其中,冷轧硅钢片和船板钢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汽车板、桥梁用钢、管线钢、压力容器钢、集装箱用钢、帘线钢、耐火耐候钢、电工系列用钢等优质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广泛的声誉,“武钢牌”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武钢的相关产业有,焦炭、耐火材料、化工、粉末冶金制品、水渣、氧气、稀有气体、煤焦油、硫酸铵等钢铁副产品,并对国内外承担工程设计建设、机械制造加工、交通运输、物流仓储、自动化技术、海外资源开发和投资融资等业务。
营业状况:XX 年及 12 年一季度公司经营压力较大,盈利同比下滑明显。
XX 年营业收入约亿元、净利润约亿元,同比分别变动 %和-%;EPS为元/股,同比下滑 %;XX 年一季度以来公司业绩同比依然较差,实现营业收入约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亿元,同比分别下滑%和%;EPS 为元/股,同比下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正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50号1998年4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方的财税部门和企业来电来函,要求对文件的适用范围、实施日期等问题予以明确。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通知”适用于内资企业,其中第四条仅适用于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内资企业。
二、“通知”第四条所述的资产范围应包括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在内的所有资产。
三、企业依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资产帐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1.据实逐年调整。
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综合调整。
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以上调整方法的选用,由企业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调整办法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更改。
四、“通知”除第一条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余条款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企业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问题汇总
企业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问题汇总目录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 (1)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 (8)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07]1号 (15)财政部关于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7号 (1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 (1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4〕159号 (28)财政部关于印发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820号 (33)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三条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
第四条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中予以安排(不含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财政部关于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84号
财政部关于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的指导意见正文:---------------------------------------------------------------------------------------------------------------------------------------------------- 财政部关于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的指导意见(财预[2008]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保障水电建设的顺利进行,妥善处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关于龙滩水电站税收分配问题的请示》(财预[2007]471号)中明确的有关原则,以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处理跨省区水电项目税收分配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主要原则跨省区水电项目是指淹没区域和坝址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的水电项目。
处理跨省区水电站税收分配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地区间平等协商为主,经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经有关省申请,由财政部参照本意见研究办理;二是兼顾各省区在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做出的贡献,适当考虑项目建成后坝址所在省为项目维护运转承担的公共支出成本;三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妥善处理地区间财政利益,避免增加企业负担,保障水电项目平稳运行;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帮助解决移民安置等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库区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二、纳入分配范围的主要收入项目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将以下税收纳入跨省区分配范围:水电项目发电环节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
其中,增值税为地方分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指纳税地点为坝址所在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
三、收入分配比例的确定对纳入跨省区分配范围的税收,按照因素法测算省区间分配比例。
(一)对坝址不跨省区的水电项目,按照移民人口(含坝区)淹没土地(含坝区)面积和坝址所在地为项目维护运转承担的公共支出成本三个因素测算,权重分别为49.5%、40.5%和10%。
企业职工福利费相关文件及解读
职工福利费的相关文件及解读1、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2)2、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4)3、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 (11)4、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14)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19)(国税函〔2009〕3号) (19)6、(财企[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对比分析一(来自中国会计天空) (21)7、(财企[2009]242号)与(国税函[2009]3号)对比分析二(仅供参考) (25)8、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 2006-12-4 (29)9、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 (29)(企便函[2009]33号) (29)10、解读企便函[2009]33号:企业有关业务所得税税收政策适用问题解析 (36)中国税网作者:赵新贵 (36)11、对企便函[2009]33号的理解(来自CPA视野) (47)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金融企业所得税
金融企业所得税涉税业务解读张玉林整理金融企业是指以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所谓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等(金融资料\银行中间业务)它主要是通过向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来实现利润。
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
第一讲收入额的确定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贴现利息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证券自营差价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垫的工本费、代邮电部门收取的邮电费。
(注:在计算营业税时,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
)注:几个名词:1、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
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
按资金来源不同,贷款分为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两种:(1)外汇转贷业务,是指金融企业直接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然后再贷给国内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
各银行总行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后,通过下属分支机构贷给境内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也属于外汇转贷业务。
(2)一般贷款业务,指除外汇转贷以外的各种贷款。
2、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批准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3、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
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中间业务。
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水利部、能源部关于颁发《国家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能源部关于颁发《国家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能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1.16•【文号】能源水电[1988]9号•【施行日期】1988.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水利部、能源部关于颁发《国家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等级标准(试行)》的通知(1988年11月16日能源水电[1988]9号)为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能源部和水利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水利水电施工行业的现实水平,共同制订了《国家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等级标准(试行)》。
该标准曾广泛征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经部份单位代表座谈讨论修改。
现予颁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订相应的水利水电施工行业省级先进企业等级标准,并报部备案。
企业升级由企业提出申请,严格按标准审核。
省级先进企业由省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国家二级先进企业由能源部和水利部负责审批。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函告能源部水电开发司或水利部建设开发司。
附:国家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等级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进行国家级企业等级评定。
二、制订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水利水电施工行业实际水平,为全面提高企业素质,特制订本标准。
三、申报国家级企业的基本条件1.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并制订有本企业上等级的规划及措施;2.在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未发生因本企业责任而造成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3.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因工死亡率在0.2‰以内。
超过上述规定时,允许连续上推两年,按三年平均值进行考核,其值不得超过0.18‰;4.在考核年度及申报期内应全面完成国家指令性基建计划或合同规定的工程投产任务。
安徽奕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奕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奕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奕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建筑安装业-其他建筑安装业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021年报-股东及出资信息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XX区XXX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XX区XXXX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名称:《XX区XXXX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委托单位:成功管委会用水者协会编制单位:XXXX有限公司XXXX分公司核准:核定:审查:校核:编写:目录1 总论 (1)1.1项目来源 (1)1.2 水资源论证目的和任务 (2)1.3编制依据 (2)1.3.1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1.3.2 规程规范 (3)1.3.3 技术规范及标准 (4)1.3.4 论证相关文件 (4)1.3.5相关文件及参考资料 (5)1.4工作等级 (5)1.4.2 水平年 (5)1.5 水资源论证范围 (6)1.5.1 分析范围 (6)1.5.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7)1.5.3取退水影响范围 (8)1.6 评价委托单位、承担单位情况 (8)1.6.1 委托单位 (8)1.6.2 承担单位 (8)2 项目概况 (9)2.1项目基本情况 (9)2.2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10)2.3项目取用水情况 (11)3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 (12)3.1 基本情况 (12)3.1.1 自然概况 (12)3.1.2 水文气象 (13)3.1.3河流水系与农业灌溉工程 (14)3.1.2 地质地貌 (16)3.2水资源状况 (17)3.2.1 水资源量 (17)3.2.2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19)3.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19)3.3.1 供水工程与供水量 (19)3.3.2用水量和用水结构 (20)3.4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 (21)3.4.1 用水水平指标计算与比较 (21)3.4.2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及其落实情况 (22)3.4.3开发利用潜力分析 (24)4 工程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25)4.1 本工程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5)4.1.1用水节水工艺和技术分析 (25)4.1.2工程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5)4.1.3 工程取水与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的符合性 (26)4.2 用水过程和水量分析 (26)4.2.1 现状水平年水资源情况 (26)4.2.1 现状年、规划年经济社会指标 (27)4.2.2 灌区需水量预测 (27)4.3 项目区取水规模分析 (36)4.3.1 灌溉定额合理性分析 (36)4.3.2取水规模核定 (37)4.4 灌区节水潜力分析与节水措施 (40)5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41)5.1 依据的资料和方法 (41)5.2来水量分析 (41)5.2.1 径流分析 (41)5.2.2 设计暴雨 (42)5.2.3 设计枯水年降雨 (42)5.2.4 来水量分析 (43)5.3用水量、可供水量分析 (43)5.4 资源质量评价 (43)5.5取水口位置合理性分析 (43)6 建设项目取水影响论证 (45)6.1对水资源影响 (45)6.2 对水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45)6.3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45)7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46)7.1节约措施 (46)7.2保护措施 (46)7.2.1点源污染整治 (46)7.2.2水产养殖整治 (47)7.2.3环境综合整治 (47)7.2.4加强管理与宣传 (48)7.3管理措施 (48)8结论与建议 (49)8.1 结论 (49)8.1.1 项目用水及合理性 (49)8.1.2 项目取水水源可靠性 (49)8.1.3 取退水影响与补偿措施建议 (49)8.2存在问题及措施 (49)项目水资源论证情况说明表1 总论1.1项目来源项目位于XXXX市XX区XXXX灌区,主要任务是对灌区农业灌溉取水进行论证。
水电集团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水电集团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第一篇:水电集团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局人资…2010‟4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水电人[2009]157号文《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同样)的要求,用计算机进行填报。
有关表格打印好后与电子文件一起提交至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并汇总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由于职称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请务必下载最新版软件。
三、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申报者资格审查和申报材料核实,不属于申报范围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上报。
为了便于及时沟通和了解初审情况,各单位上报时必须由负责初审的具体工作人员报送,不得委托他人。
上报材料包括:1、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所发表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要求:教高三篇,高级两篇,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有效);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有效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5000字,要反映出本人主要业绩,要有提炼和心得,要与本人工作经历相一致并突出重点)打印件一份;7、专业技术报告(被单位采纳,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使用价值,需所在单位相应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打印件;8、《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填写《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两份;9、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需提交《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0、对于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所在单位需提交《破格报告》(政工系列还需提交《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11、《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填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上报电子版);1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一份(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及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时上报电子版);13、其它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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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
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标 签】技术开发费扣除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5﹞1035号
【发文日期】2005-11-01
【实施时间】2005-11-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企业所得税
自2007年3月16日起,全文废止。
北京、陕西、浙江、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关于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请示》(水电顾财〔2005〕6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2005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4170万元。
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公司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超过集中提取数额的部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附件: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编者略)关联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