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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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专业报表电子统计台帐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专业报表电子统计台帐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专业报表电子统计台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专业报表电子统计台帐的通知各市、州、县统计局、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和全省企业一套表改革的要求,为了贯彻实施统计法,提高企业一套表能源报表网上直报数据的质量,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和规范能源报表电子统计台帐,现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建立数据台账,一方面通过整理、汇总、积累资料,形成全面、系统的能源活动情况的真实资料,为及时、准确编制能源统计报表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对多种统计指标的动态比较,反映能源运行的动态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单位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为统一单位的统计、会计、业务核算奠定基础。

对企业报送数据进行直报前的预先计算和审核,规避因录入和审核时间过长,网络中断等情况,提高报送效率。

二、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计台帐是把零散的原始记录资料加以整理、汇总,以满足编制报表和各种核算工作的需要而按时序设置的一种帐卡式表册。

各级统计部门和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充分认识能源报表电子统计台帐推广使用工作的重要性。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和规范能源报表电子统计台帐,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切实提高能源统计基层数据质量的需要,是适应企业一套表改革的新要求,是提高能源报表网上填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报表电子统计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205-1表),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附表(205-2表),主要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205-3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表(205-4表)。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09.10.20•【字号】鄂统计文[2009]78号•【施行日期】200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计文[2009]78号)各市、州、县统计局:为顺利推进我省"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湖北实际制定了《湖北省"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湖北省"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我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9]77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在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开展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验的批复》(国统函[2009]78号)精神,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

一、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一)目的和意义"企业一套表"是指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不同统计调查制度对同一调查单位的重复布置和重复统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的统一组织管理和统计资源共享的一种新的统计调查制度。

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是一项重大的统计改革,对当前和今后的统计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1.实施"企业一套表"是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更加全面地收集基层数据的迫切需要。

"企业一套表"在设计时力求反映调查对象所处行业的全部经营活动和成果,可以保证在统一的单位名录下收集更全面的全行业统计数据。

同时,"企业一套表"采取集中设置调查内容、统一布置给调查对象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数出多门"和"一门多数"的现象。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加快改革开放,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治理整顿期间所发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失效或废止的文件五十四件。

这类文件曾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治理整顿的结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文件的调整对象已不复存在,有些已被国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所代替,有的已与《企业法》及其《条例》相抵触。

因此,这类文件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二、需要修改的文件四十三件。

这类文件的主要内容仍然有效,尚在继续执行,但其中某些条款已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企业法》及其《条例》的有关规定;有的条款与其他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相吻合,需要逐步修改,或等待国家和省制定发布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取代。

在此之前,这些文件中凡符合党和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当继续有效;而与当前形势不符或已失去效力的条款,则停止执行。

三、这次公布的只是初步清理的结果。

在国务院各部门和我省《条例》实施办法出台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明确职能后,省政府还将进一步组织清理。

清理文件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切实抓紧抓好清理工作,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止的要及时明令废止。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9 年 11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6)四、主要指标解释 (20)五、附录 (33)(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分类表 (33)(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分类表 (34)(三)应用嵌入式系统软件的产品目录及计算方法 (43)(四)人工智能业务分类表(试行) (50)(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52)(六)集成电路设计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55)(七) 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56)(八) 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56)一、总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一)调查目的: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1. 本制度中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满足需方信息技术需求的服务产品与服务过程的总称,包括进行软件开发并提供软件产品的服务,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以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服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业务活动的服务。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2.07.09•【字号】鄂统计文[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统计文[2012]57号)各市、州、县统计局:6月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42号)。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全力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积极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保障水平,切实重视、支持统计工作,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这充分体现了省人民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我们做好统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为此,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促进全省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现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扎实组织开展学习《意见》精神活动,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讨论省人民政府《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和要求。

要通过深入的学习和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统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提升当地统计工作上台阶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分析制约和影响本地统计工作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各种因素。

同时,要将《意见》主要精神宣传贯彻到乡镇一级政府和基层统计部门。

利用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执法检查、各种培训会议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将《意见》宣传贯彻到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努力营造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自觉关心与支持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4年乡镇统计工作计划(3篇)

2024年乡镇统计工作计划(3篇)

2024年乡镇统计工作计划____年是“____”规划的____年,是为“____”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年份。

我镇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统计局的工作要求,以____和____为指导,全面____,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良好的统计保障。

一、全力以赴,切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1、认真做好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配合做好高效农业成本、蓄牧业、成本费用等专项调查。

加强我镇服务业统计工作,配合做好物流业统计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把服务业网上直报数据作为我镇服务业增加值和GDP核算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

2、全面完成统计年定报工作。

认真____,落实市统计局各部门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规范我镇的数据处理,加强审核评估。

做好“三上”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实施企业一套表。

3、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人口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人普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

二、强化职能,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加强专题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统计报表和统计信息网,增加信息量,提高时效,紧密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依据,多出统计分析精品,强化统计信息在统计系统的应用。

三、加强教育,促进统计队伍和谐建设。

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积极主动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参加各种相关知识的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其次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三是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创造良好和谐的统计工作氛围。

四、强化统计分析及预警与监测工作。

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尤其要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统计监测,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把握经济运行态势,早做研判和分析,及时、全面地向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统计预警信息。

2023年统计局工作计划四篇

2023年统计局工作计划四篇

2023年统计局工作计划四篇统计局工作计划篇1____年是统计“六五”普法教育的关键之年,为认真抓好我县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__县局制定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二、深入开展统计调查系统公务人员学法活动。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三、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统计普法教育。

利用“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系统,对所有学员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法律、法规考试。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自查迎检工作。

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验收组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五、切实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

认真配合市局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街道)统计员统计培训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训。

六、继续抓好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

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

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七、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关键时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传媒,不断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

八、扎实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

做好普法电子台帐工作,确保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由市局组织的普法电子台帐系统培训。

统计局工作计划篇2一、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一)加强统计业务培训。

一是深入基层,加强对街道、部门及龙潭工业园管委会相关统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新增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做到应统尽统,科学统计;二是认真做好统计后续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5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51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13〕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4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别山试验区建设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一)强化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指导、管理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的总纲。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统计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

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数据对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保障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要带头认真学习《统计法》,恪守职业道德,以《统计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依法统计,不出假数。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强令或授意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大力宣传、组织学习《统计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依据《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企业一套表经验交流

企业一套表经验交流

企业一套表经验交流(工业专业)1、"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可以精简指标,简化设计,按一览表形式设计。

2、"上年同期"指标数值国家统计局直接导入,也允许企业修改。

工业的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报表(205-1表)中,补充资料的上年同期数据,建议今年只在6、9、12月份录入,其他月份不录入,到2014年起,数据直接导入。

3、要逐步增加加载企业端审核公式,力求年内与机构端审核规则一致。

建议各报表的审核公式归集到一起,审核时只要点击该报表或者在该报表下拉的审核公式中选择审核公式分类。

4、报表时间建议往后推延2天,工业企业的财务状况表(b203)可以保持现在的时间,年报时间可以适度提前。

5、"当年关闭"、"当年破产"的调查单位,如果保留年报,普遍情况是年报无人承担,可能最终还得由统计门代报,这种调查单位保留年报可操作性不强,年报数据也难真实客观,建议年报也取消。

6、在企业一套表模式下,县统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报表审核,质量控制,数据验收,报表催报应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要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验收工作,首先企业端的审核公式要加载到位,强制调查单位熟悉统计业务,提高数据源头质量,大量的源头数据错误,县级审核人员过于疲劳而使审核不能全面到位,其次,企业报表上报后,省、市、县三级统计机构要同时进入数据审核状态,同共审核企业数据,可以更早更全地发现错误,企业能在报表时间内及时修正错误。

7、"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专项调查"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有利于方便企业上报,但调查频度不宜过多,宜半年一次。

什么是企业一套表?企业一套表是一种面向企业常规统计调查对象,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数据采集、统一处理软件”的原则统一设计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

关于“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身份认证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各企业(集团、公司):按照《全国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国统办字[97号])和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对联网直报系统应用登记保护的要求,全国统计联网直报用户登陆系统时,必须使用数字身份认证证书进行安全认证,以保护企业上报数据的安全。

2024年统计工作计划(七篇)

2024年统计工作计划(七篇)

2024年统计工作计划____年统计科技工作总结及____年工作计划____年工作总结回顾这一年来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作为统计科技人员,能牢记自身岗位职责,认真及时地完成了省、县联社要求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地为基层网点做好服务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工作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具体的可以概括为如下:一、科技方面(一)规范操作、保障安全银行科技工作中,安全为首要任务,科技工作的成果就在于各种银行业务都能正常无事故的顺利开展。

首先,我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科技工作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其次,网络和柜面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科技工作的命脉,作为统计科技部的一员,我除及时排除故障外,平时还注意加强自身业务的学习、及时进行经验的总结,且注重以各种形式加强网点人员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培训及常见故障的处理,下发培训资料,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等。

(二)及时进行各信息系统的升级、维护为保障升级工作的顺利实施,每次升级前,我都先认真阅读升级文档,考虑好升级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认真做好数据等的备份工作。

升级后及时跟踪系统运行情况,做好升级文件的保存、记录工作。

(三)热心本行业发展____年新上线了____农信手机银行、____银行、第三方支付等电子银行业务,通过参加省联社____的业务培训、和其他社同事的交流,保证了这些新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多方面学习____年初我接手了人行统计报表、银监1104非现场监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在无经验情况下,我能够在做好科技工作的同时,较好的做好统计工作。

二、统计方面(一)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为全面落实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我按要求及时参加市联社____的每次统计会议及培训,并将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认真的的____和落实。

根据省、市联社及银监统计部门的要求,我及时向市联社、银监办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特别是在月初遇到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情况时,能主动坚守岗位,坚持加班,确保按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04•【字号】鄂政办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4日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改革要求,大幅降低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准营成本,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优化制度供给,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集成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以此加快行业准营进程,打造“一证准营,全省通用”新模式,提高集成化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主要内容(一)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

在不改变各相关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

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一个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

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告知承诺制。

(三)优化受理流程,实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

各地政务管理部门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线下“一窗受理”“统一出件”。

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关于转发《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统计局、局相关处室:为全面推行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

现将《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5〕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武汉市统计局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附件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通知各市、州、县统计局:为全面深化法治统计建设,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湖北省统计局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告知范围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的对象包括:(一)已纳入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调查对象;(二)新申请纳入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调查对象;(三)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应纳入联网直报平台但未纳入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调查对象;(四)因企业合并拆分、经营范围变化或主营业务变更等原因导致统计法律事务发生变化的统计调查对象;(五)国家大型普查的普查对象。

二、告知方式(一)对已纳入联网直报平台的统计调查对象,可以由统计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召开报表布置会、培训会集中送达或者邮寄送达,要求统计调查对象参会人员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送达回证》上签字,按时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回执》加盖单位印章后送指定的政府统计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5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50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加快推动全省开发区改革、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坚持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排头兵、开放试验田和发展主力军的作用,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构建我省“一主两副多极”区域经济新格局提供支撑。

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围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积极引导国家级开发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产城融合,突出生产功能,加快补齐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服务功能建设短板,实现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协同发展。

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编制实施全省开发区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推进总体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规划深度融合,实行“多规合一、一规管总”。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分工负责)(二)大力引导特色发展。

大力实施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战略,引导开发区培育壮大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竞争力强、产业链完整的主导产业,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格局。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园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力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6}43号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力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6}43号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力度的通知正文:----------------------------------------------------------------------------------------------------------------------------------------------------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力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6}43号各市、州、县统计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近期省委巡视组对我省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的整改要求,省统计局决定进一步加大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力度,确保3年内全省“四上”企业统计诚信创建验收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诚信是立身之本、为政之要,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石,更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和灵魂。

大力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是强化企业统计基础、自觉抵制干扰的重要手段,是促使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统计数据有效办法,是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根本途径。

全省统计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推进工作不平衡、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验收合格率偏低等问题。

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打造湖北统计升级版的目标上来,切实履行好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

二、进一步明确统计诚信企业创建的工作目标2015年6月,省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统计文〔2015〕40号),提出了统计诚信企业创建验收标准,各地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底,全省“四上”企业统计诚信验收合格率要达到20%以上;到2018年底,全省“四上”企业统计诚信验收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4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4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4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楚天云是省委、省政府加快智慧湖北建设的重大工程,是集云计算、大数据于一体的全省统一云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枢纽平台。

为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充分发挥楚天云在深化创新云应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积极作用,促进智慧湖北建设应用迈向大数据发展新阶段,提升智慧湖北建设成效,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一)总体要求。

抢抓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思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放共享为核心,以集成应用为抓手,坚持高标准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适度超前建设基础设施“大平台”;着力高强度整合,强化大局意识,切实解决部门信息碎片化和信息孤岛问题;创新高水平应用,充分激发数据活力潜力,提高实际应用能力水平;突出高产业支撑,挖掘大数据价值,培育大数据产业新生态,培育壮大信息经济,为着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经济运行新机制、民生服务新体系,加速推进智慧湖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立足楚天云基于政务属性和“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优化政策环境,建立推动楚天云建设和应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数据和应用的市场化开发,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坚持创新引领,应用为要。

坚持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应用、数据、技术”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技术产品、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云应用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促进系统大集成、数据大开放、业务大协同。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1.05.12•【字号】鄂统办文[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鄂统办文[2011]31号2011年5月12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经研究,省局确定了83家文化服务企业作为省级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这83家重点企业所涉及的市州有武汉、鄂州、黄冈、荆州、十堰、宜昌、襄樊、咸宁、随州、潜江等。

从2011年一季度报表开始,83家省级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将通过“湖北省文化服务业网上直报系统”平台试行网上直报。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行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是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一项改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现状。

各地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建立畅通的沟通联系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配合,强力推进。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力推进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工作。

一是共同做好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宣传发动,使其自觉配合。

省统计局起草了《致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单位的一封信》,各地要及时送达到企业。

二是夯实统计基础,落实统计人员。

各级统计部门要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三是督促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直报。

加强对重点企业直报数据的动态监测和审核。

各级文化产业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网上直报数据处理平台程序的各项功能,在企业网上直报期间,实时跟踪、动态监测企业上报情况和质量。

统计局统计工作总结6篇

统计局统计工作总结6篇

统计局统计工作总结6篇统计局统计工作总结 (1) 一是量化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我局加强了对统计干部目标责任管理,修定了《重庆市涪陵区统计局干部目标责任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对采用、获奖的分析文章给予相应的奖励,突出了统计服务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撰写统计调查分析资料和统计信息。

二是强化分析研究,提升服务水平。

一年来我局撰写了政务信息233条、撰写《统计分析与决策咨询》等资料32期,充分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等职能,其中113条次统计信息被区委、区府“两办”内刊、市局内网等采用,8篇分析资料被区领导批示。

《涪陵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大城市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获重庆市20xx-20xx年度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渝统发〔20xx〕13号)。

《现代化大城市监测测指标体系研究--以重庆市涪陵区为例》在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开展的重庆市社科界第三届学术年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涪陵旅游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被区委《三峡新论》全篇采用。

《上半年我区新型金融业快速发展》、《基本单位强力支撑涪陵经济快速发展》得到区长李洪义的批示。

三是优化统计产品,提升产品质量。

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了《涪陵区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精心编印了《20xx年涪陵统计手册》和《涪陵统计年鉴-20xx》等年度刊物,每月按时发布了《涪陵统计月报》和《涪陵工业经济效益月报》,按季度整理发布《重庆各区县主要统计指标对比资料》和《各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不断优化统计产品,为领导和社会各界了解全区经济发展动态,发挥了重要的统计参谋作用。

今年,我局还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优势,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推广统计信息平台--“数据重庆”、“数据区县”,“数据五大功能区域”、“数据区县”等移动服务客户端平台,为领导、部门提供点对点统计数据服务,实现数据信息的快捷、便利、及时的服务。

四是强化社会参与度,扩大统计影响。

今年,我局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扩大统计影响。

湖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湖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湖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2.09.05•【字号】通知公告06号•【施行日期】2022.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湖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11统计督察组于2021年10月11日至23日对湖北省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2022年5月26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3个月来,在全省统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工作。

召开全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要求全系统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不打折扣。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北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6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省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州县统计局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一体推进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动态掌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条梳理,对账销号。

通过局领导实地调研督导、召开市州统计局长座谈会、会同派驻纪检组检查、派员督办等形式,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

省局党组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各市、州、县统计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列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内容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做好学习记录。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6.08•【字号】•【施行日期】201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重点用能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24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有利于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提高能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利于加快互联网与节能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企业提质增效降本,有利于提高节能宏观调控能力。

各级节能、计量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两部委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

二、明确建设目标监测系统采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的网络架构。

经报省政府同意,省平台由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具体承担建设任务,部署在省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实现接收全省重点用能单位上传的数据,与国家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为全省重点用能单位、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的功能。

计划于2019年年底前上线运行。

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18年15号令)规定,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计划的企业,应当建设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将数据上传至省平台。

接入端系统由省平台承建单位按“一企一策”方式提供工程设计,设计费纳入省平台项目建设概预算。

各重点用能单位可依据设计方案自主选择相关服务企业承担建设任务,建设费用原则上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湖北省统计局企业一套表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企业一套表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统计局企业一套表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统计局企业一套表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统计局:为切实保证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按照企业一套表业务工作流程及分工要求,做好逐级分专业数据审核验收工作。

现将国家统计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按照“即报即审即验”的原则开展审核验收工作在企业填报数据并提交后即开始逐级审核验收,各级要确保在本级验收期内按时完成对所管理调查单位的数据审核验收。

凡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本级数据验收任务的,一律视为逾期未报,国家将对数据验收率进行通报。

(一)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在本级验收期内,即时对企业填报的基层表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对存在问题或错误的基层表进行“验收不通过”处理,即时退回企业修改,直至本级验收通过。

(二)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在下级验收后,即时开始本级的数据审核验收工作。

在本级验收期内,发现下级已经验收的基层表数据有问题或存在错误时,进行“验收不通过”处理,并即时将基层表退回下级查实确认。

需要进行数据修正时,由县级统计机构(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通知企业修改,然后重新上报,直至验收通过。

二、抓紧做好2011年年报和2012年3月份定报的数据报送工作3月底前,大部分2011年年报表即到省级验收截止时间,部分报表尚处在企业填报期。

同时,2012年3月份和一季度定报已于3月27日正式开网。

请各级统计机构、各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逐级分专业审核验收落实到位和联网直报的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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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鄂统办文[2011]3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的通知
(鄂统办文[2011]31号2011年5月12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
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经研究,省局确定了83家文化服务企业作为省级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这83家重点企业所涉及的市州有武汉、鄂州、黄冈、荆州、十堰、宜昌、襄樊、咸宁、随州、潜江等。

从2011年一季度报表开始,83家省级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将通过“湖北省文化服务业网上直报系统”平台试行网上直报。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行文化服务业重点企业网上直报是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
术的一项改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文化及相关产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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