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信证券营业部前台(市场)管理办法(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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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证券公司柜台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柜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柜台市场是指证券公司为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场所或平台。

第三条证券公司在柜台市场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挪用客户资产,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在柜台市场开展业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行业自律规则等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做好投资者准入、投资者教育等工作,不得诱导投资者参与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适应的交易。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柜台市场交易的私募产品持有人数量符合相关规定,并要求私募产品发行人承诺私募产品的持有人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柜台市场产品管理制度,对产品进行集中管理,并对产品合规性和风险等级进行内部审查。

证券公司在柜台市场开展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柜台市场业务管理、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制度,保障柜台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依照本办法开展柜台市场业务并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自律管理。

协会委托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场监测中心”)建立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为柜台市场提供互联互通服务。

第二章发行、销售与转让第七条除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事前审批、备案的私募产品外,证券公司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

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私募产品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投向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私募产品:(一)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或者承销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二)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机构设立并通过证券公司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三)金融衍生品及中国证监会、协会认可的产品。

券商前台工作职责和业绩

券商前台工作职责和业绩

券商前台工作职责和业绩券商前台是券商公司的窗口,直接面对客户,承担着重要的业务和服务职责。

以下是券商前台工作的主要职责:1.客户接待与咨询:热情接待来访客户,提供专业、礼貌的咨询服务。

解答客户关于股票、基金、证券市场等方面的疑问。

2.开户服务:协助客户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手续。

提供开户流程咨询和协助客户填写相关表格。

3.交易指导与执行:协助客户使用交易终端,进行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交易。

提供交易策略建议,帮助客户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

4.财务查询与报表解读:帮助客户查询账户余额、资产状况等财务信息。

解读相关财务报表,为客户提供理性的投资建议。

5.风险提示与投资教育:向客户介绍投资风险,提醒并教育客户合理投资预期。

定期组织投资培训,提高客户的金融知识水平。

6.客户关系维护:定期与客户保持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和投资动向。

解决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券商前台业绩评估指标前台工作的业绩评估关系到公司的客户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业绩评估指标:1.客户数量和活跃度:新客户开户数量。

老客户交易频率和活跃度。

2.业务办理效率:客户开户流程办理时间。

交易执行效率,包括成交速度和交易成功率。

3.销售业绩:实际交易额和手续费收入。

推荐金融产品的销售额。

4.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

投诉处理及时率和解决率。

5.风险控制:客户账户资金安全与风险控制情况。

投资建议的准确性和谨慎性。

6.投资教育效果:参与投资培训的客户数量和反馈。

客户金融知识水平提升情况。

通过综合评估以上指标,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券商前台工作的业绩状况,并制定进一步的提升计划。

中信证券营业部工作内容

中信证券营业部工作内容

中信证券营业部工作内容
中信证券营业部是一家专业的金融机构,提供综合性的证券经纪服务。

中信证券营业部的工作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证券经纪服务:中信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和投资咨询服务。

他们负责帮助客户购买和出售各种证券产品,例如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和策略。

2. 市场研究和分析:中信证券营业部的团队会进行大量的市场研究和分析,为客户提供投资参考。

他们会关注各种市场信息和数据,包括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个股分析等。

通过对市场的深入了解,他们能够提供有价值的投资建议。

3. 投资银行业务:中信证券营业部还承担着一些投资银行业务。

他们参与企业的上市和融资活动,协助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并购重组等。

营业部的团队会为企业提供投资银行方面的专业意见和服务。

4. 客户关系管理:中信证券营业部非常重视客户关系管理。

他们与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投资目标。

同时,他们也会定期为客户提供投资报告和市场研究成果,帮助客户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此外,营业部还会组织各种投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客户的投资知识和能力。

中信证券营业部的工作内容涵盖了证券经纪服务、市场研究和分析、投资银行业务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

他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专业的投资咨询,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和投资目标。

中信证券营业部后台管理办法(版)

中信证券营业部后台管理办法(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后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营业部后台的岗位设置与职责 (1)第三章营业部后台的业务管理 (11)第四章营业部后台人员的考核与薪酬 (11)第五章营业部后台的培训工作 (14)第六章附则与附件 (14)2010年10月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营业部后台的业务运行,提升后台业务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之营业部后台是指由营业部管辖的,为营业部客户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为前台提供业务支持,进行业务管理的部门。

第二条营业部后台的运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营业部总经理是后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本办法是适应营业部现有条件和近期发展情况而制定的,将依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营业部后台的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营业部设置运营总监岗,作为后台柜台业务及客户服务管理的具体执行人,向营业部总经理汇报工作。

对于拥有三名以上投资顾问岗的营业部,可以不设置运营总监岗,分设柜台主管岗及服务总监岗,前者作为柜台业务管理的具体执行人,后者作为客户服务的具体执行人,分别向营业部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五条营业部后台岗位设置为:A、运营总监岗、资金及柜台交易岗、客户开销户岗、期货IB业务开户岗、期货IB业务风控岗、业务咨询岗、投资顾问岗、综合行政人事管理岗。

B、服务总监岗、柜台主管岗、资金及柜台交易岗、客户开销户岗、期货IB 业务开户岗、期货IB业务风控岗、业务咨询岗、投资顾问岗、综合行政人事管理岗。

A、B两种模式的选择由营业部根据实际需要向经纪业务管理部报备后执行。

岗位结构及管辖关系如下图所示:A模式:B模式:第五条营业部后台人员的岗位聘任由营业部总经理报经纪业务管理部审批后确定,各岗位人员数量可视营业部业务发展规模配备,但需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营业部应与上述定岗定编人员签署《劳动合同》。

录用新员工应按照《中信证券营业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如因临时性原因,后台工作量激增,营业部可以本着精干、高效、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严格控制成本的原则,按需聘用后台短期使用人员,与其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中信证券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中信证券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中信证券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
中信证券作为一家上市券商,在各个机构内部都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于规范员工的行为和业务操作。

以下是中信证券各机构内部常见的规章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规程:规定中信证券各个机构的名称、职责、权限和层级关系。

2.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授权和审批流程等,确保业务操作和决策的合规性。

3. 业务操作规程:规定中信证券各业务部门的运作流程、操作要求和信息披露规定等。

4. 内部风控制度:确保中信证券各项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政策,包括业务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5. 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中信证券员工在处理机构和客户信息时应遵循的保密原则和措施,以保护信息安全。

6. 内部交易管理规定:规定中信证券员工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应严格遵循的内部交易制度,杜绝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7. 激励与约束制度:包括员工薪酬激励制度、考核绩效的评定标准和惩罚措施等,以调动员工积极性并促进业务发展。

8. 违规处分办法:规定中信证券内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将被处以何种处分,例如警告、罚款、辞退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中信证券各机构常见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每个机构和部门可能会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需求制定更具体的规章制度。

此外,这些规章制度也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制定和修订的,以确保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证劵公司营业部日常管理制度

证劵公司营业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营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营业部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接待、客户经理、财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营业部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行业规定及本制度,确保营业部各项业务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营业部设立经理一名,负责营业部全面工作。

副经理一名,协助经理工作。

第五条营业部下设前台接待、客户经理、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前台接待:负责接待客户,解答客户咨询,引导客户办理业务;(二)客户经理:负责客户开发、维护、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建议;(三)财务部:负责营业部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四)信息技术部:负责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升级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相互协作,确保营业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营业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行业规定,为客户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

第八条营业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九条营业部应加强客户信息管理,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条营业部应加强投资顾问管理,确保投资顾问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公正的投资建议。

第十一条营业部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二条营业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十三条营业部应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识别、评估、控制业务风险。

第十四条营业部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第五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十五条营业部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第十六条营业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营业部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营业部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管理总部违反证券法现行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管理总部违反证券法现行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管理总部违反证券法现行的处罚决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管理总部违反证券法现行的处罚决定(1998年7月7日)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管理总部:最近,中国证监会对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管理总部(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上海总部)1996年度利用个人帐户申购新股、挪用客户保证金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现已查实中信证券上海总部有以下违规行为:一、利用个人帐户申购新股经查证,中信证券上海总部于1996年8月开始介入新股认购市场,分别通过上海杨树浦路营业部、辽源西路营业部,利用本单位职工从外界收集个人身份证,统一办理个人股东帐户,在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进行新股认购。

截至1996年底,共计使用个人股东帐户1001个,申购新股34只,投入资金29亿元,中签337.8万股,扣除利息、税款等,非法获利997.17万元。

其中:认购上交所新股使用个人帐户101个,累计投入资金9.04亿元,中签58.1万股,获利304.14万元;认购深交所新股使用个人帐户900个,累计投入资金19.96亿元,中签279.7万股,获利693.03万元。

中信证券上海总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营机构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自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所述“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以自营帐户为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为自己买卖证券”的规定,构成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十)项所述“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行为。

证劵营业部日常管理制度

证劵营业部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证券营业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营业部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营业部经理负责全面管理营业部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2. 营业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负责营业部日常业务、安全、保密等工作。

3. 营业部员工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营业部日常工作1. 开业前准备(1)营业部经理应提前一天安排好员工当日的班次,确保营业部正常营业。

(2)营业部副经理负责检查营业部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营业部员工负责整理工作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2. 开业(1)营业部经理主持晨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当日工作。

(2)营业部员工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客户接待、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等工作。

(3)营业部副经理负责监控营业部安全,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3. 闭市(1)营业部经理主持闭市会议,总结当日工作,布置次日工作。

(2)营业部员工整理工作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3)营业部副经理负责检查营业部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日常业务办理(1)营业部员工按照业务流程,认真办理客户业务,确保业务办理准确、及时。

(2)营业部员工应主动向客户介绍业务知识,提高客户满意度。

(3)营业部员工应及时向经理汇报业务办理情况,确保业务办理顺利。

四、安全与保密1. 营业部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2. 营业部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营业部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黑客攻击,确保网络稳定运行。

4. 营业部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营业部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分公司新员工合规及反洗钱考试题

深圳分公司新员工合规及反洗钱考试题

深圳分公司新员工合规及反洗钱考试题基本信息:[矩阵文本题] *1.()对自身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业务事项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负责。

[单选题] *A、分支机构负责人B、高级管理人员C、董事会D、全体工作人员(正确答案)2.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分支机构或其员工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3.以下哪些是公司员工可以交易的证券品种() [单选题] *A、股票B、可转债C、港股或美股D、私募基金(正确答案)4.公司员工入职前应将原已持有的股票依法转让,并将证券账户注销或转托管(含指定交易)至公司下属营业部。

因股票停牌无法转让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合规部说明情况并承诺在股票复牌后承立即卖出。

未按前款要求完成证券账户持仓清理、账户注销或转托管的人员,一律不予入职() [单选题] *A、对(正确答案)B、错5.新入职员工需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合规管理系统完成证券账户、持仓情况的报备工作;如在职期间原报备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事项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更新报备信息。

[单选题] *A、取得工号(正确答案)B、入职C、报到D、转托管(含指定交易)到公司下属营业部6.员工不可以在外开办企业,或担任其他经营性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但可以挂职公司监事。

[单选题] *A、对B、错(正确答案)7.员工可以投资与公司经营范围无利益冲突的公司股权,只要持有的股份不超过50%即可。

[单选题] *A、对B、错(正确答案)8.员工不得以本人名义、借他人名义或者以化名直接或间接持有和买卖股票;员工可以将个人通讯设备借予他人用于股票交易或协助他人注册、激活网上交易软件。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9.员工使用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时,哪些行为属于严格禁止的。

[单选题] *A.员工通过微信、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或其他新媒体泄露内幕信息或其他非公开信息,以公司名义建立微信群B.个人微信昵称中使用公司名称或简称C.个人微信头像中使用或变相使用中信证券商标和LOGOD.以上全部(正确答案)10.以下()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监管要求。

1、中信证券营业部前台(市场)管理办法(2014)

1、中信证券营业部前台(市场)管理办法(20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前台(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纪业务发展及转型、升级的需要,提升管理水平和客户开发、服务能力,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营业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经纪业务中心营业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前台业务是指以创收为目的,囊括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所有业务的统称。

第三条本办法之营业部前台(市场)人员是指在营业部有效管理下的前台业务人员、前台管理人员。

本办法之营业部总经理是指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和二级营业部总经理。

第四条营业部前台业务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且开展不同业务时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营业部总经理为前台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前台人员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中心营业部应对所辖的二级营业部前台(市场)实行统筹管理。

第五条分公司应依据本管理办法,对所辖营业部(含中心营业部和二级营业部)的前台(市场)实行统筹管理。

第二章前台各岗位设置第六条营业部前台岗位分为:前台业务人员,指理财顾问、证券经纪人;前台管理人员,指市场总监、区域总监。

(一)前台各岗位设置1、理财顾问是指各营业部聘用的,专门从事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活动,并根据业绩领取薪酬的前台业务人员;理财顾问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2、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公司从事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活动,并根据业绩领取报酬的前台业务人员;证券经纪人与公司签订代理委托合同。

3、市场总监、区域总监是指各营业部聘用的,除从事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活动外,还履行业务推动以及行政管理职能的前台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二)前台各岗位设置图示。

第七条营业部前台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及管理需要,在符合一定条件前提下,经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批准设立市场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等),其负责人为市场总监;在符合一定条件前提下,市场部下可根据需要再行设置区域团队,其负责人为区域总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通知(2014)颁布⽇期:2014-08-25执⾏⽇期:2014-10-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开户代理机构管理第三章证券账户业务第⼀节⼀般规定第⼆节证券账户开⽴第三节证券账户信息查询与变更第四节证券账户使⽤第五节证券账户注销第四章⾃律管理措施第五章附则各市场参与主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修订稿)》现予发布,⾃今年⼗⽉⼀⽇起实施。

请遵照执⾏。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零⼀四年⼋⽉⼆⼗五⽇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证券账户管理,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账户业务以及对开户代理机构的管理等适⽤本规则。

本公司对开放式基⾦账户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本公司以外其他机构为投资者开⽴但委托本公司提供配号服务的账户有关业务,参照本规则执⾏。

第三条证券账户是记录证券及证券衍⽣品种持有及其变动情况的载体。

第四条本公司对证券账户实施统⼀管理,具体账户业务可以委托开户代理机构办理。

本规则所称开户代理机构,是指取得本公司开户代理资格,与本公司签订开户代理协议,代理本公司办理证券账户业务的证券公司等机构。

本公司对开户代理机构实⾏⾃律管理。

第五条开户代理机构、投资者以及与本规则证券账户业务有关的其他主体应遵守本规则。

第⼆章开户代理机构管理第六条取得开户代理机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获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融经营业务许可证;(⼆)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员、场所、业务设施等条件;(三)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四)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2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8号•【施行日期】2013.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相关规则),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据本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二章定价与配售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中信证券业务中心和营业部的区别

中信证券业务中心和营业部的区别

中信证券业务中心和营业部的区别中信证券是中国知名的证券公司,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

在众多服务渠道中,业务中心和营业部是两个常见的概念。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中信证券业务中心和营业部的区别,以便投资者在选择服务渠道时能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一、定义及定位1.业务中心:中信证券业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公司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服务、研究支持、产品推广等业务。

业务中心以服务中高端客户为主,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

2.营业部:中信证券营业部是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等服务的基层单位。

营业部面向广大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面、便捷的证券交易及增值服务。

二、服务内容与范围1.业务中心:- 投资顾问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投资建议、投资策略等;- 研究支持:提供行业研究、公司研究、宏观经济分析等研究成果;- 产品推广:向客户推荐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 专业培训:为客户举办投资培训、理财讲座等活动。

2.营业部:- 证券交易:为客户提供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的交易服务;- 投资咨询: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市场分析等服务;- 财富管理: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财富规划等综合金融服务;- 业务办理:包括开户、销户、转托管等基础业务办理。

三、服务对象与方式1.业务中心:主要面向中高端客户,提供一对一、定制化的专业服务。

2.营业部:面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包括现场办理、电话、互联网等。

四、地域分布1.业务中心:通常位于大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便于吸引和服务中高端客户。

2.营业部:遍布全国各地,便于投资者就近办理业务。

总结:中信证券业务中心和营业部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地域分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业务中心更注重专业性和个性化服务,主要面向中高端客户;而营业部则提供全面、便捷的证券交易及增值服务,面向广大投资者。

券商部门管理制度范本

券商部门管理制度范本

券商部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券商部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运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券商部门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券商部门应遵循合规、诚信、专业、公平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券商部门应设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部门经理、业务员、合规员等岗位,各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五条部门经理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业务策略,组织实施,并对部门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业务员负责拓展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办理交易等业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七条合规员负责监督部门业务的合规性,及时发现和报告合规风险,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八条券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包括客户开户、交易、清算、交割等环节,确保业务运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客户开户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审核客户身份和资料,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交易环节应严格执行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清算和交割环节应按时完成,确保资金和证券的安全、准确、及时。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二条券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业务风险。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应定期组织风险评估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合规员应加强对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券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

第五章培训和考核第十六条券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部门经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和业务能力,对不合格的员工应进行培训或者调整。

第六章保密和信息披露第十八条券商部门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客户和公司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证券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管理有序、经营稳健、责权明确、运行安全的证券经纪业务体系,促进证券营业部的规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营业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接受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证券营业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享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对证券营业部的经营策略、经营效益和经营安全负责。

未委派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由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对证券营业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具体负责管理。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证券营业部进行职能管理。

第二章职能第五条证券营业部是公司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是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证券营业部应贯彻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理念,树立证券营业部的良好形象,打造“xx证券”的服务品牌。

证券营业部在经营活动中应贯彻公司统一的企业形象和战略方针。

第七条证券营业部应积极开拓市场,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通过各种合法的竞争手段,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证券营业部应完善各项内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开源节流,防范经营风险和各种安全隐患,保证证券营业部的安全、规范和稳健运营。

第九条证券营业部应加强对投资者的资产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

第十条证券营业部应为投资者提供诚信、稳健、高效的服务。

第十一条证券营业部应加强员工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权限第十二条按照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证券营业部实行授权经营。

第十三条授权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是指证券营业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所拥有的业务和管理权限;特别授权是指证券营业部因接受公司的特别委托而拥有的业务和管理权限,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才能拥有。

中信证券前台经理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中信证券前台经理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中信证券前台经理的工作职责和内容证券公司前台的工作内容是:
1、接听前台服务热线并做好来电咨询和记录: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接待来访客户: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收发与管理公司邮件等物品:收发公司邮件、报刊、传真和物品,并做好登记管理以及转递工作;
4、收发快件以及预定机、车票:负责快件收发、机票及火车票的准确预定;
5、维护环境并保证设备安全:负责前台区域的环境维护,保证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转(包括复印机、空调及打卡机等);
6、做好复印、传真工作:做好公司文件的复印、传真等工作;
7、维护考勤系统以及管理外出人员:员工考勤系统维护、考勤统计及外出人员管理;
8、接受安排并协助行政部门的工作:接受行政经理工作安排并协助人事文员做好行政部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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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前台(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纪业务发展及转型、升级的需要,提升管理水平和客户开发、服务能力,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营业部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经纪业务中心营业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前台业务是指以创收为目的,囊括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所有业务的统称。

第三条本办法之营业部前台(市场)人员是指在营业部有效管理下的前台业务人员、前台管理人员。

本办法之营业部总经理是指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和二级营业部总经理。

第四条营业部前台业务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且开展不同业务时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营业部总经理为前台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前台人员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中心营业部应对所辖的二级营业部前台(市场)实行统筹管理。

第五条分公司应依据本管理办法,对所辖营业部(含中心营业部和二级营业部)的前台(市场)实行统筹管理。

第二章前台各岗位设置
第六条营业部前台岗位分为:前台业务人员,指理财顾问、证券经纪人;前台管理人员,指市场总监、区域总监。

(一)前台各岗位设置
1、理财顾问是指各营业部聘用的,专门从事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活动,并根据业绩领取薪酬的前台业务人员;理财顾问
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2、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公司委托,代理公司从事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活动,并根据业绩领取报酬的前台业务人员;证券经纪人与公司签订代理委托合同。

3、市场总监、区域总监是指各营业部聘用的,除从事客户服务、客户招揽、产品销售以及其他非通道业务等活动外,还履行业务推动以及行政管理职能的前台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二)前台各岗位设置图示。

第七条营业部前台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及管理需要,在符合一定条件前提下,经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批准设立市场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等),其负责人为市场总监;在符合一定条件前提下,市场部下可根据需要再行设置区域团队,其负责人为区域总监。

市场部、区域团队的设立条件按照《前台团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设立一个市场部的营业部,其市场总监须协助营业部总经理负责前台各项业务在营业部整个前台范围内的推动工作,包括制定业务开拓和客户服务战略及计划、营销活动策划以及渠道建设等。

设立多个市场部的营业部,营业部总经理可指定各市场总监分别分管及负责不同业务在营业部整个前台范围内的推动工作。

负责营业部整体投资顾问业务的市场总监须具备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第九条未设立市场部的营业部,若符合区域团队设立条件,经经纪业务
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批准可设立区域团队。

暂不符合设立区域团队营业部,须由总经理直接负责前台业务推动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对于具有特殊情况的前台业务人员,可由营业部总经理直接进行管理。

第三章前台各岗位要求和职责
第十一条营业部理财顾问的岗位要求和主要职责见《理财顾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营业部证券经纪人的岗位要求和主要职责见《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营业部市场总监、区域总监的岗位要求和主要职责见《团队管理办法》。

第四章前台各岗位的聘用、薪酬及考核
第十四条营业部理财顾问的聘用、薪酬及考核按照公司《理财顾问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提成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营业部证券经纪人的选拔、报酬及考核按照公司《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营业部市场总监、区域总监的聘用、薪酬及考核按照公司《团队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提成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营业部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进一步修订本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下发的各项相关制度、文件,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即行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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