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浅析
劳动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
为了降低成本,公司决定对部分员工进行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员工起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
二、案件事实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在本次裁员过程中,公司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而是以“优化人员结构”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法律法规分析1.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本案中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本案中,公司以“优化人员结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形。
因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仲裁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_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_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摘要:[内容摘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析上述案例可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存在如下错误和不公,而案例一、二中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同样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反而无须支持劳动者代通金;三是有违劳动法关于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依法,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仲裁委员会竟然不支持女职工关于哺乳期工资的仲裁请求;四是把本属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认定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案例二明明是用人单位单方书面辞退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竟因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认定本应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内容摘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主要适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参照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引言]《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
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中[1],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多是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裁判,而少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的规定。
解除劳务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
解除劳务的法律风险与应对策略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该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建立起雇佣关系。
然而,有时候解除劳务合同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个过程中可能伴随着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解除劳务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解除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1. 违法解除风险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务合同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如果未经合法依据,擅自解除劳务合同,将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2.赔偿风险在解除劳务合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解除劳务合同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更高赔偿责任的风险。
3.劳务人员维权风险劳务人员在解除劳务合同后,有权要求获得应得的工资、经济赔偿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处理,劳务人员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二、应对解除劳务合同的策略1.合法合规操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务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解除合同。
这包括通知期限的合理安排、解除原因的合理性、与劳务人员进行沟通并征得其同意等。
2.签订完善的合同条款在劳务合同中,应明确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
这样一来,当解除合同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操作,并减少合同解除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3.合理赔偿安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务人员相应的经济赔偿。
在解除劳务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合理制定赔偿方案,并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以尽可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4.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在解除劳务合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妥善处理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后续事宜。
合理安排支付时间和方式,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5.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为了避免解除劳务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可以在雇佣劳务人员之前,提前制定完善的招聘与录用程序,并遵循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结论:解除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在雇佣关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劳动法违法辞退标准
劳动法违法辞退标准一、劳动法违法辞退的概念劳动法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辞退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包括支付赔偿金、恢复工作、支付拖欠的工资等。
同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处罚。
三、违法辞退的认定标准1.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
2.合同无效或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依法应当终止,用人单位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
3.未履行合同义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
4.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
5.滥用解除权: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滥用解除权,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
四、如何应对违法辞退1.了解法律法规:劳动者应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收集证据:在面对违法辞退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通知书等,以便为自己维权。
3.协商调解:在遭遇违法辞退后,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寻求调解,争取达成合理补偿。
4.提起仲裁:如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权益。
五、总结劳动法违法辞退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侵犯,劳动者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应对违法辞退的方法。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争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司法解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在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构中,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类。
本文就劳动争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出司法解释。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和法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因此,当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时,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协调解决,并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具体而言,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另一方有权提出反对。
如果反对方认为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有关法律和法规,或因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存在、不具备生效条件等原因认定无效,反对方有权拒绝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另一方未能提出反对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在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处理过程中应予以尊重。
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按照法定程序,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决,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案件一次性达成终局。
当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时,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当予以谴责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便维护工人的权益。
例如,当一方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触犯公共秩序或损害公共秩序,另一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有关行为采取民事责任纠纷的解决措施,以维护受侵害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此外,当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时,一方有权向负责管理的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要求其依法处理。
此外,大多数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还可以支持当事人起诉,以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争议案件中解除劳动合同是普遍存在的一类案件,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按照法律的规定,从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出发,保护劳动者的双方权益。
因此,当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有关法律和法规时,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论文:浅析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立法缺陷
劳动合同论文:浅析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立法缺陷摘要当前,在平衡用人单位买方市场的就业环境和劳动法以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宗旨的前提下,我国在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限定了某些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这些程序条件在立法上存有缺陷,且缺乏可操作性。
本文立足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劳动合同预告解除单方解除一、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又称为非过失性辞退,是指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条文立法的出发点是为了在给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同时,限制该权利的滥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即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从条文本身来看,具有一定进步意义,无论是从逻辑还是理论上都看似合理,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明显缺乏可操作性。
二、预告解除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第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立法原意是希望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用30日的时间完成规定的步骤。
但在预告解除条款中,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一看似选择性的条款,对于限制用人单位的意义并不大,从选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看,两种解除劳动合同方式经济成本是相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劳动合同三十日届满后解除,这三十日内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这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成本一样;二是两种方式对用人单位而言,风险大不相同:在第一种方式下,三十日可发生很多事情,劳动者在这三十日内可能存在工伤、患病、怀孕、意外伤害等风险,只要有这些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将不能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案例分析:合理解雇和违法解雇的法律区别
劳动法案例分析:合理解雇和违法解雇的法律区别合理解雇和违法解雇是劳动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其区别关系到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
本文将从合理解雇和违法解雇的定义、法律依据、标准、后果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理解雇与违法解雇的定义合理解雇是指雇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以正当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对雇员实施解雇。
合理解雇是合法行为,雇主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经济状况等因素,解雇员工,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稳定发展。
违法解雇是指雇主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员工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违法解雇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理解雇与违法解雇的法律依据合理解雇的法律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与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需求相适应。
违法解雇的法律依据同样来自于上述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雇主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雇员工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解雇行为违背了公平原则,雇员还有权要求重新雇佣或赔偿损失。
三、合理解雇与违法解雇的标准合理解雇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正当理由、程序合法和合理通知期限。
正当理由指解雇的原因必须合法、合情、合理;程序合法指解雇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通知期限是指解雇员工需要提前合理的通知期限。
违法解雇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有违法原因和违法形式。
违法原因包括对员工进行不公平对待、歧视、违约或滥用权力等;违法形式包括未按法定程序解雇、不通知员工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等。
四、合理解雇与违法解雇的后果合理解雇的后果是雇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违法行为,雇员不能要求重新雇佣或赔偿损失。
但雇主仍然需要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雇的后果是雇主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违法解雇员工,除了要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外,还可能要重新雇佣被解雇员工或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作为员工,每个人都希望在一个公平、合法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并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
然而,在现实中,还是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的情况。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将从法律、道德、影响等方面分析这种现象,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企业解雇员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有合理的事实依据和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守法律程序,企图以违反规章制度的方式辞退员工,这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法律的蔑视。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除了法律层面的问题外,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还涉及到道德层面的考量。
一个正直和负责任的企业应当以诚信为本,遵守已经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并对员工的权益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用人单位如果以违反规章制度的方式辞退员工,不仅违背了道德底线,也给员工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困扰。
在建设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建立起平等、公正、诚信的合作关系。
此外,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也会对企业自身产生负面的影响。
一方面,这种行为会引起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进而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体效率。
另一方面,这样的行为也会对用人单位的声誉带来负面的影响。
员工们会对这样的用人单位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这可能会导致员工的离职和招聘困难等问题。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认识到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的严重后果,并及时纠正错误,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铺平道路。
面对用人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员工的现象,我们应当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来解决。
首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用人单位和员工都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建立健全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为员工提供一个公正和高效的维权渠道。
最后,政府、工会等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进行惩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劳动者案
中国新劳动法案例: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劳动者案中国新劳动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雇劳动者时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并禁止不合理的解雇行为。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劳动者的情况,并探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解决办法。
案例背景:某公司A在一次业绩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决定进行裁员,其中一名员工B被公司解雇,而B却认为自己并未违反劳动合同,因此公司的解雇行为是不合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1.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2.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3.用人单位依法进行重组、破产清算等情况。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雇劳动者,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解雇。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A在没有发生严重困难、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解雇员工B,且没有按照相应的程序和条件进行解雇,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劳动者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一是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例如可能导致劳动者失去工作,面临经济困境;二是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失业率上升、社会稳定性下降。
针对这一问题,劳动法相关条款提供了一些解决办法。
一是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等渠道,寻求自己的权益保护。
二是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劳动者的情况,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情况,用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在本案例中,劳动者B可以选择通过以上渠道进行维权。
首先,B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要求公司进行重新雇佣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调解未能解决,B可以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由仲裁机构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此外,用人单位不合理解雇劳动者的行为还可能涉及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一家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受到以下行政处罚:
1. 被责令退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工资和福利;
2. 被责令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人月均工资两倍以下,但不超过三倍的赔偿金;
3. 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4.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 撤销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请求的决定并重新裁决;
6.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列入违法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行政处罚决定由相关行政部门根据情况进行裁量。
如果劳动者认为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法条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劳动合同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付赔偿⾦。
下⾯店铺⼩编结合案例为⼤家分析。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劳动合同相关法条律师分析:这是⼀个⽤⼈单位违法解除或终⽌劳动合同,劳动者提起申诉要求继续履⾏合同的案例。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付赔偿⾦。
本条规定了⽤⼈单位违法解除或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继续履⾏合同。
这⼀法律后果须具备三个条件:(1)⽤⼈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合同的⾏为;(2)劳动者要求⽤⼈单位继续履⾏合同;(3)⽤⼈单位有条件继续履⾏合同。
本案中,该公司的⾏为缺乏客观的事实基础,也没有经过相应的合法程序,单位的该岗位也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双⽅完全有条件履⾏该合同。
后经审理,裁决⼩马和公司继续履⾏双⽅的劳动合同,并⽀持了⼩马要求公司⽀付仲裁期间正常⼯资收⼊的仲裁请求。
具体案例⼩马是⼀家⼯程建设公司的项⽬经理,由于公司⽼总变更,新来的领导对于⼩马的很多看法都不认同,于是在⼀次公开的早会上,新⽼总以⼩马不符合该岗位要求为由,提出要求⼩马离职。
⽽⼩马认为,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不是某⼀个领导说了算,⽽应该有公平的考核程序,如果经过考核,⾃⼰确实不胜任这份⼯作,⾃⼰可以⾛。
但领导坚持要开除⼩马,⼩马⽆奈,只好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合同。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单位违法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付赔偿⾦。
北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北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导语在劳动法体系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以北京市为例,探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包括赔偿标准、赔偿方式以及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支付方式可以采取转账、现金等形式。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未按时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需要支付劳动者数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数额较高。
2. 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劳动者违约金。
3. 声誉损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声誉损害。
在劳动者和公众眼中,用人单位可能被认为不尊重劳动者权益,影响其企业形象。
4. 面临诉讼: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判决生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北京市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典型案例:1. 事实背景:黄某自参加工作以来即入职某酒楼,并一路从一名普通员工升任至管理层。
民法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民法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约束性法律文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可能存在不当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
对于劳动者来说,面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造成工作和生活的困扰,因此,对于民法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
一、民法典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民法典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这些规定为劳动者在遭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要求,未向劳动者发出书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要求,未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与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商议,或者未听取劳动者的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
这些情形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的要求。
三、劳动者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有权利提出赔偿请求,若确实已经诉诸司法,需要证据和劳动合同申请解除,工会主持调解不成的,该用人单位自主提出来诉讼除外的,人民法院可能会裁决。
同时,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劳动者也有义务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提供证据,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对措施在面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劳动者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通知书、有关的工资条、社保证明等,以便日后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寻求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后,若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作者:高恩胜来源:《商情》2008年第24期【摘要】《劳动合同法》的通过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公布,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法律体系。
但这二者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上仍存在不足,对劳动者的保护明强暗弱。
本文将就这些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在借鉴西方相关制度的基础之上,提出解决之道,以期待劳动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经济赔偿一、引言劳动合同法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主要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来建立。
劳动合同法就是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范。
作为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同样具有社会法的属性。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相关责任研究尽管《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各界好评如潮。
但该法是在多方利益主体博弈之下而诞生,难免存在妥协和让步,加上理论界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许多问题的理论准备并不充足,也导致该法在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上存在缺陷,至少从某个角度审视是如此。
劳动合同的解除及相关责任问题就是比较典型的表现,而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也未得到解决,这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事由《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第38条),在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上也有所增加,《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在《劳动法》(第29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形,遗憾的是《劳动合同法》没有将国外通常禁止雇主解雇雇员的事由,即在雇员拒绝雇主的命令从事违法行为时雇主不得解雇雇员的情形包含在内。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违法解除的责任上。
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与行政处罚
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与行政处罚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在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给劳动者权益造成了损害。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惩处违法企业,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一、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无故解除:企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例如,企业没有经过程序性的解雇程序,未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没有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 违法解除:企业在违反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下,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包括违反解雇程序规定、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
3. 虚假解除:企业以虚假理由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如给出一些不真实或者不合理的解除理由,以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二、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后果企业用工的违法解除将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害。
劳动者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寻求经济赔偿。
1.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恢复原来的工作。
如果企业不同意,劳动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赔偿经济损失: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应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3. 行政处罚: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以维护劳动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三、行政处罚的形式和内容劳动行政部门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和内容:1. 警告:对于一般情况下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警告处罚。
2. 罚款:对于严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具体违法情况和违法程度而定。
3.责令改正: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违规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如何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如何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导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那么,如何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呢?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为您详细解析如何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下,擅自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提前通知劳动者;(2)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4)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法定程序,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即属于违法解除。
3. 用人单位依据虚假事实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提供虚假事实,误导劳动者,使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4. 用人单位恶意串通,损害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低于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三、如何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 审查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应当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合同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问题】:公司解除姜某存在那些法律风险?【案情简介】:姜某于8月4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普工工作,4月23日姜某因违规操作发生工伤,经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
1月,公司以姜某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为由,连续三天记姜某三次大过,并以姜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姜某解除劳动合同。
而事实上公司并没有制定规章制度,其所能提供的证据仅有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三张记姜某大过的处罚单。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是公司一真实案例,案件最后是败诉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与姜某的劳动合同,公司需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其裁决的理由:①公司没有规章制度,没有赖以处罚员工的理论依据;②公司没有姜某证据证明姜某有消极怠工的事实。
【律师建议】:公司通过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公司有合法、无明显不合理、且向员工公开公示的规章制度;(2)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存在,注意公司内部的员工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在法律上很小;(3)通知工会,让工会充分的参与到案件的处理中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1、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一般都是用人单位作出的。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表现为公司没有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解析:第九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解析:第九十八条违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
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也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权益,与员工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性1.违反劳动法规定: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侵犯员工权益: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了员工的生存权益,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违反了社会公德。
3.法律责任: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等。
三、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1.影响公司形象: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会让外界对公司产生不良印象,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2.引起员工不满: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会让员工感到不公平、不满,可能导致员工离职、士气低落,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3.法律风险: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法律诉讼、罚款等风险。
四、如何避免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与员工协商:公司应当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尊重员工的意愿,共同解决问题,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劳动合同解除。
4.培训员工: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避免因员工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
五、总结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也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权益,与员工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支持,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用人者责任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用人者的责任也随之增加。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者和维护者,其责任不仅体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过程中,还涉及到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权益保障。
用人者的法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用人者责任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 赔偿金的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
3. 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1. 劳动者要求支付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
2. 违法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欠付工资数额的50%以上,不超过100%。
3. 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后,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律后果1. 违法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 损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后,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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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浅析[内容摘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主要适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
[关键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违约金、赔偿损失《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
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中,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多是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裁判,而少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的规定。
我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如此裁判,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不符合《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
现实中,很少有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裁判说不,也很少有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我根据几年从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试图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与完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得到妥善而适当的救济。
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即用人单位因过错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劳动者一定的物质经济损失时,所应承担的履行给付、赔偿损失的经济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产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所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予非过失性辞退的条件及程序;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
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
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
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
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旷工为由予以辞退;或者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
5、滥用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
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7、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
当争议发生后,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
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老板及个别领导的好恶,或打击报复,或因人际关系,强行辞退老板或个别领导“不顺眼”的劳动者。
(二)产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1、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企业为减少人工成本,不惜牺牲劳动者利益,违法辞退劳动者,以保护企业利益。
2、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劳动法律意识和履约意识淡薄,不重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遵守。
3、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错误理解企业的工资奖金分配权和用工自主权,认为企业有权根据经营状况和管理需要随意裁减员工或调岗、降职、减薪。
4、不少企业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效力产生错误认识,认为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而不问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与否、向劳动者公示与否,动不动就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辞退轻微违纪的劳动者。
5、劳动监察执法不公、不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对劳动者的投诉爱理不理,甚至偏袒用人单位,助长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存在种种错误和不公,不少是偏袒用人单位的,也助长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7.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缺陷、不足和冲突,一些用人单位故意钻法律空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或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有时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感到无所适从,无可奈何。
在此,重点就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存在错误和不公的问题,结合两个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例作下说明。
1、案例一申诉人胡小姐,2000年5月15日进入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一职。
2002年6月13日,胡小姐符合计划生育生育第一胎。
2002年11月6日,公司无故将处于哺乳期内的胡小姐口头辞退,并且没有给胡小姐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胡小姐2002年12月12日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3]和哺乳期间的工资。
2003年4月3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只支持了胡小姐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驳回了胡小姐关于代通知金和哺乳期间工资的请求。
仲裁委员会不支持胡小姐关于代通知金的诉求,理由是该诉求不符合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
仲裁委员会不支持胡小姐关于哺乳期工资的诉求,理由是经济补偿金的诉求与哺乳期工资的诉求,是两项相互矛盾的诉求,不应同时得到支持。
仲裁委员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9条和《补偿办法》的规定。
2、案例二申诉人张某,2000年6月5日进入某礼品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副经理一职,劳动合同到2002年6月9日才期满。
2001年8月9日,公司以“结构重整”为由书面辞退张某,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只按张某的工作年限给其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张某不服公司的辞退和补偿决定,于2001年8月28日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公司支付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期满前剩余期间10个月的工资。
2001年11月15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了张某的全部申诉请求,理由是张某人被辞退后未要求回公司上班,视同“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已依法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张某请求支付代通知金和劳动合同期满前剩余期间的工资无法律依据。
适用的法律依据是《补偿办法》第5条。
张某不服仲裁裁决,于2001年11月20日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2002年1月25日,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张某关于代通知金的请求,驳回其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前剩余期间10个月工资的诉讼请求。
分析上述案例可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存在如下错误和不公:一是适用法律错误,两个案例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应适用《赔偿办法》来计算赔偿标准,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却适用《补偿办法》来计算赔偿标准,因《补偿办法》的标准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二是显失公平,按该地地方性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而案例一、二中的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同样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反而无须支持劳动者代通金;三是有违劳动法关于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的规定,依法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案例一中的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仲裁委员会竟然不支持女职工关于哺乳期工资的仲裁请求;四是把本属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认定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案例二明明是用人单位单方书面辞退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竟因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认定本应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和人民法院判决的错误和不公,减轻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用人单位觉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或补偿是一个样,辞退“三期”女职工与辞退普通员工的赔偿或补偿是一个样,甚至前者的赔偿比后者的赔偿还要少,自然,用人单位就会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辞退劳动者(包括三期女工)。
二、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形式及赔偿范围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违反劳动法的责任形式有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4]。
前面已说,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
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
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