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专业法律知识解析doc

合集下载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试题姓名:单位:分数: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 分)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3、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

5、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没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

6、水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行政处罚分为六类,分别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8、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取土、采石等活动。

9、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0、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 分)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B)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停止B、不停止C、暂缓D、延期2、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不得少于( A)。

A、 2人B、 3人C、 4人D、 1人3、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长江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处(D)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D、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B)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水行政执法考试试题

水行政执法考试试题

水行政执法考试试题水行政执法考试试题水行政执法考试是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专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估的重要环节。

通过考试,可以检验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执法效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本文将就水行政执法考试试题进行探讨,分析其中的难点和解题技巧。

一、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是水行政执法考试的重要内容,考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内容和适用范围。

例如,水法、水行政处罚法、水土保持法等,都是考生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法规。

此外,还需要了解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因为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管理存在差异,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在解答相关试题时,考生应注意分析问题的背景和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进行回答。

同时,要注意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权威性,避免将不适用的法规强行引入答案。

二、水资源监测与评估水资源监测与评估是水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水资源监测的方法和技术,掌握水质、水量、水土流失等指标的监测要点和标准。

此外,还需要了解水资源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资源评估和预测。

在解答相关试题时,考生应注意分析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结合评估指标进行分析和判断。

同时,要注意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观点的影响。

三、水资源保护与治理水资源保护与治理是水行政执法的核心任务,也是考试的难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水资源保护的原则和措施,掌握水资源保护区划、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还需要了解水资源治理的方法和技术,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水资源的综合治理。

在解答相关试题时,考生应注意分析问题的关键和症结,结合保护和治理的原则进行回答。

同时,要注意掌握相关技术和措施的实施要点和效果评估,避免空泛和笼统的表述。

四、案例分析与实际操作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是水行政执法考试的综合应用环节,也是考生能力的综合考察。

考生需要根据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措施进行综合应用。

水利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完整版)

水利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完整版)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1:行政处罚只能()。

A: 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 由公安机关执行C: 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D: 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答案: D2:治安行政案件的审级适用()。

A: 二审终审B: 一审终审 C: 一审一复核D: 一审二复核答案: A3:下列行政强制措施当中,()属于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

A: 查封、扣押 B: 强制收购 C: 限价出售D: 代执行答案: D4:行政机关向相对方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设费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A: 行政处罚B: 行政征购 C: 行政征收D: 行政征用答案: C5: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

A: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B: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C: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D: 授权的行政行为与委托的行政行为答案: A6:《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D: 违法行为发生地答案: D7:()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A: 法律B: 地方性法规 C: 行政法规D: 国务院部委规章答案: C8: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 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B: 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C: 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D: 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答案: B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具体行政行为B: 抽象行政行为 C: 行政处分行为D: 民事侵权行为答案: A10:下列组织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 全国人大B: 各级人民政府 C: 法院D: 社会团体答案: B11:下述社会关系中属行政法调整范围的是()。

A: 各社会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 B: 行政机关缔结买卖合同而形成的关系C: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某一行政管理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 行政机关与相对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民事关系答案: C12: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

水政执法测试题及答案(水法部分)

水政执法测试题及答案(水法部分)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水政执法测试题及答案(水法部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水政执法测试题及答案(水法部分,答案附后)答案附后水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共10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a.有效 b.可持续c.综合 d.长期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水法。

a.范围 b.领土c.领域 d.区域3.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a.水行政主管部门 b.水利部c.全国人大 d.国务院4.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a.多种 b.特殊c.有效 d.合理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

a.水利建设规划 b.工程建设规划c.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发展规划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

a.权益 b.利益c.权利 d.收益7.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a.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b.国务院有关部门c.国务院。

从(),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a.整体规划 b.流域规划c.地方规划 d.总体规划21.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水利工程水法律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

水利工程水法律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

水利工程水法律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1、需要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怎样取得取水权?2、《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适用告知听政义务的种类有哪些?3、《水法》第47条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什么制度?4、《水法》第7条规定: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什么制度?5、《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异地保存的条件是什么?6、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什么责任?7、《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制作调查笔录中,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水政监察人员应当怎么办?8、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由谁进行管理和使用?9、城镇段河道堤防的管理范围,背水坡堤脚外不得少于多少米?10、对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怎样决定?11、对违反《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在湖泊禁采区内采石、取土的如何处理?12、对违反《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在湖泊禁采区内采砂的如何处理?13、湖泊保护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4、《徐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15、无堤防的河道的管理范围是什么?16、使用水利工程余弃土的,使用单位应向水利管理单位交付什么?17、港口和码头范围内的防洪、排涝、绿化等应符合什么要求。

18、防汛抢险的经费、物资和器材,由谁统一管理和使用?19、在行洪、排涝、送水河道内设置行水障碍者,应如何处罚?*20、《徐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自什么时间起施行?21、取用地下水资源实行什么制度?22、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应当怎样进行?23、取水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被许可人应当怎样?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2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哪个部门?27、是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都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怎么办?29、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当事人应当怎么办?30、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计算?31、在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是什么身份?32、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哪一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6、需要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怎么办?37、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时,节水设施应当与主题工程怎么样?38、水行政处罚应遵循什么原则?39、水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40、《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证据有几种?41、《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可以当场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有哪些?42、《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制作调查笔录中,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水政监察人员应当怎么办?43、《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44、《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水行政处罚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45、《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异地保存的条件是什么?46、对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怎样决定?47、《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较重的水行政处罚是指哪些行政处罚?48、《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适用告知听政义务的种类有哪些?49、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怎么办?50、听证主持人是否回避,由谁决定?51、听证记录人是否回避,由谁决定?52、水政监察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是什么?53、防汛物资实行怎样管理?54、行洪区的范围是怎样界定的?55、防汛抗洪是怎样规定的?56、《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57、在《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前经批准已发生的占用行为,占用人应当怎么办?58、占用河道、湖泊湖荡、水库等水域设置鱼网、鱼簖等捕鱼设施的,如何收费?59、占用补偿费多长征收征收一次?6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61、防洪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62、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怎样?63、河道、湖泊管理的原则是什么?64、国务院设立什么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6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66、《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水行政处罚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67、当场处罚时,依法给予多少元以下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水政监察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6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哪些权利?69、占用补偿费由哪个机关负责征收?70、取水许可证不得转让。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判断题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判断题

三.判断题1.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5.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8.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9.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10.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13.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14.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16.不满 14 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1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6.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17.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卷

水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试题姓名科室分数一、填空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 分)1、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2、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另外有规定的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

3、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起施行。

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自起施行。

1993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6、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擅自在河道上设置水事工程,影响行洪,除限期整改或拆除外,可以处的罚款。

7、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的,符合规定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的取水,不缴纳水资源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所称的水资源是指和,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另行规定。

9、行政处罚分为六类,分别是、、、、、。

10、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等活动。

二、单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1分,共15 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起施行。

A、2002年8月29日B、2002年10月1日C、2002年5月1日D、1988年8月1日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由()部门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A、国家B、国务院C、省水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3、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不得少于()。

A、二人B、三人C、四人D、一人4、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

A、水表B、用水计划C、计量设施D、用水量5、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年。

A、3 年B、5 年C、2 年D、10年6、、开发利用水资源当首先满足()用水。

A、城乡居民生活B、农业C、工业D、生态环境7、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处以()罚款。

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D、五万元以下8、水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

水政执法测试及答案(水利基础知识部分)_新文秘网

水政执法测试及答案(水利基础知识部分)_新文秘网

水政执法测试及答案(水利基础知识部分)水政执法测试及答案(水利基础知识部分,答案附后)答案附后水政执法试题库1. 水利基础知识部分一、单项选择题(共10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河南省位于我国中东部全省总面积()万km2,约占全国的1.74%。

A. 16.7B.18.51C.19.5D.20.82.( )干流,由于河床长期受泥沙淤积的影响在下游形成世界上著名的地上“悬河”。

A.黄河B.淮河C.海河D.洛河3.水资源不同于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基本特征是()。

A.可恢复性和更新性 B.有限性C.时空变化的不均匀性D.利害双面性4. 人类最重要和最经常利用的水资源是( )。

A.降水B.江河径流C.地下水D.海水5.水的主要用途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 )。

A.灌溉用水B.生态用水C.采矿用水D.航运用水6.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该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 )级。

A.一级 B. 二级 C.三级 D.五级7.水工建筑物按( )分类可分为一般性建筑物和专门建筑物。

A.按用途 B.按使用期 C.按作用 D.按特征8.水电站自动化的直接目的是()。

A.增加发电量 B.提高运行效率C.增加防洪库容 D.提高供水能力9.我国高扬程提水灌溉主要集中于()流域。

A、辽河B、黄河C、海河D、长江10.()是干旱、半干旱地区增加抗旱水源的有效途径。

A、建闸引水B、集蓄雨水C、打井取水D、引洪蓄11.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为满足设计的兴利要求在供水期开始时应蓄到的最高水位称为()。

A.校核洪水位B.设计洪水位C.正常蓄水位……(新文秘网省略14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B. 挡水建筑物、拦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C.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D.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用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29. 大坝横缝的设置是()A. 通过坝轴线,将坝体分为若干坝段B. 平行于坝轴线,将坝体分为若干坝段C. 沿着坝轴线,将坝体分为若干坝段D. 垂直于坝轴线,将坝体分为若干坝段30. 溢流坝属于()A. 挡水建筑物和泄水建筑物B. 次要建筑物C. 挡水建筑物D. 泄水建筑物31. 高度超过()的重力坝属于高坝A. 50mB. 60mC. 70mD. 100m32. 重力坝的坝体廊道的主要作用是()A. 检查和排水B. 灌浆和排水C. 排水D. 交通33. 检修闸门一般布置在()A. 进口处B. 出口处C. 孔身段D. 泄水孔的任意断面均可34. 拦河闸闸门的启闭运用条件是( )A. 遇洪水和正常灌溉时,闸门均开启;B. 遇洪水和正常灌溉时,闸门均关闭;C. 遇洪水闸门挡水,正常灌溉时开门放水;D. 遇洪水开闸门放水,正常灌溉时关门挡水。

水利工程:水法律法规知识考点(题库版)

水利工程:水法律法规知识考点(题库版)

水利工程:水法律法规知识考点(题库版)1、填空题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O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件罟正确答纂防洪排涝2、填空题地方(江南博哥)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取土、()、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正确答案:挖沙3、单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的O意见。

A、治污措施Bx水质达标Cx限制排污总量D、排污总量限制正确答案:C4、填空题对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正确答案:水土保持林5、判断题水量分配方案和早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

正确答案:对6、填空题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测、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正确答案:使用7、填空题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O或者相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正确答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8、多选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O项目加以限制。

A、城乡生活用水B、工业C、农业D、服务业正确答案:B.C,D9、填空题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O的原则。

正确答案:全局利益10、填空题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OO正确答案:降水资源IK填空题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贡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井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OO正确答案:擅离职守12、填空题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O口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行政机关决定。

正确答案:1013、填空题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O处理。

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共120题)

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共120题)

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共120题)1、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管辖。

A、级别B、地域C、指定D、移送答案:B2、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

A、政治监督B、法律监督C、对行政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D、市场监督答案:D3、吊销违法者的经营许可证是()。

A、执行罚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D、行政强制执行答案:B4、对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起诉,由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属于()。

A、指定管辖B、特殊地域管辖C、协议管辖D、合并管辖答案:B5、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独立行使A、人民法院B、审判员C、合议庭D、审判委员会答案:A6、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

A、复议判决B、复议决定C、复议裁定D、复议仲裁答案:B7、在我国,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定期限一般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10B、 15C、 30D、60答案:D8、行政复议不用()原则。

A、调解B、便民C、合法D、及时答案:A9、行政复议是()的活动。

A、行政监察B、特定行政C、行政机关D、人民法院答案:C10、根据()规定,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予赔偿。

A、《行政法》B、《行政诉讼法》C、《宪法》D、《国家赔偿法》答案:D11、受行政处分的是()。

A、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B、作为行政相对方的法人C、行政系统内部的公务员D、行政系统的国家机关答案:C12、()不能成为监督行政的主体。

A、国家机关B、社会组织C、行政主体D、公民答案:C13、行政监督的对象是()。

A、行政相对方B、行政主体C、国家行政机关D、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答案:A14、行政确认的外部表现形式往往以()等形式出现。

A、许可证B、执照C、技术鉴定书D、律师证答案:C15、许可证一经(),即获得法律效力。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标黑的为正确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B.行政拘留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D.暂扣执照2.()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B.强制戒毒C.拘役D.行政拘留3.()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5.对公民处以()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6.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县级政府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7.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

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A.纪律处分B.行政处分C.刑事处分D.治安处罚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

A.从轻B.减轻C.应当D.不予9.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

A.审批B.备案C.批准D.审核10.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的当场处罚,在()情形下,当事人有权拒绝当场缴纳罚款。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D.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11.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专业法律知识解析一、水资源管理涉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1、水资源的所有权: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法第三条)2、水资源管理的两项基本制度: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水法第七条)3、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水法第十二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水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14、水资源规划:水法第十四条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

水法第十八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5、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原则:水法第二十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水法第二十一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水法第二十三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水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6、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审批:水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水法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2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7、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水法第四十七条)水法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8、取水的概念: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9、取水许可的适用范围: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条例第四条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是指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10、取水量审批的主要依据:条例第十六条按照行业用水定额核定的用水量是取水量审批的主要依据。

11、取水许可的分级审批权限:安徽办法第九条取水许可按照下列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一)年取3用地表水在15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取用地下水和水力发电总装机在1万千瓦以上,以及由省人民政府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取水的,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2、取水许可不予批准的情形: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的取水量。

13、用水的计费制度:水法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水法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4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第二十条水资源费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征收,也可以由取水审批机关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工程管理单位征收第二十一条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水力发电用水(含抽水蓄能电站)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而进行的经常性疏干排水,有计量设施的,水资源费根据实际排水量确定;无计量设施的,水资源费根据实际采矿量确定。

14、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管理:在地下水超采区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并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采取科学措施,增加地下水的有效补给。

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

已建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替代水源,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直至限期封闭。

具体封闭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须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5、关于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国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5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四项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

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二、水土保持涉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1、水土保持的概念:6第二条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2、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3、水土保持规划:第十五条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4、水土保持的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5、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7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6、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第三十二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三、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涉及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1、水工程的概念:水法第七十九条:本法所称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8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2、水工程管理体制:第七条国有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受益和保护范围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国有水工程, 由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水工程,由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主要受益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受益和保护范围在一个乡(镇)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小型水工程,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3、国有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水法第四十三条国家对水工程实施保护。

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条例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划定国有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一)有堤防的河道(含湖泊)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含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线以下的区域。

(二)堤防管理范围为堤防本身、两侧护堤地、开挖河道及加固堤防所形成的充填区、堆土区等;在管理范围外100米(沙基地段200米)内划定堤防安全保护范围:1、长江干流大中型堤防的护堤地,临水侧不得窄于50米,背水侧不得窄于30米;92、长江干流其他堤防、淮河干流(含颍河茨河铺以下、涡河西阳集以下)及其重要支流堤防的护堤地,临水侧不得窄于30米,背水侧不得窄于20米;3、其他河道堤防的护堤地,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窄于10米;4、与人工堤防形成圈堤的高地,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