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材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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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型材验收标准

铝型材验收标准
4.1本标准参照《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GB5237)和《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3199)及实际使用要求制订;
4.2力学性能测试、尺寸偏差,抽样每批1%(不少于10根);外观质量:每根查验;
4.3尺寸、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5.
铝型材验收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1.
明确公司铝型材进料验收标准,为铝型材进料提供可靠的判定依据,确保进料的品质。
2.
适用于公司铝型材的验收检验和判定。
3.
铝型材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标准
检验方法
外观
1.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
目视
2.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
3.涂层均匀、连接、完整对
长度
L≤6m,公差:+15mm; L≥6m,公差:供需双方确定;
测量
型材规格
如宽度、壁厚等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膜厚(涂层)
不可漏底
目视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160Mpa
伸长率
≥8%
硬度
维氏硬度
≥58
韦氏硬度
≥8
质量证明文件
每批交货,均由供应商提供,且需包括:供方名称、牌号、数量、试验结果及标准号等
4.
4.不允许有用细砂纸打磨后重新氧化的长条纹;
5.表面压坑、碰伤深度≤0.03mm;
6.端头变形≤20mm;
标志
1.必须包括:厂商名、牌号、型号、规格、重量、每捆根数等;
2.标志应清楚、牢固可靠;
目视
包装
1.需完整、不可破坏而使产品受损;
目视

铝材检验标准

铝材检验标准

广东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1.2mm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第十一条试验方法(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11.1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尺寸偏差(一)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及圆角半径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

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

类别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制定日期2012-05-23技术文件页次Page 9 of 15a)弯曲试验应在配备下列弯曲装置之一的试验机或压力机上完成:b)配有两支辊和一个弯曲压头的支辊式弯曲装置, 见图1c)配有一个V型器具和一个弯曲压头的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 见图2虎钳式弯曲装置, 见图3图1图2 图38.3.2支辊式弯曲装置8.3.2.1 支辊长度和弯曲压头的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见图1).弯曲压头的直径由产品标准规定。

支辊和弯曲压头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8.3.2.2除非中有规定, 支辊间距离L应按照式(1)确定:L=(D+3a)± a/2 (1)注: 此距离在试验期间应保持不变。

8.3.3 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模具的V形槽其角度应为(180°-a)(见图2), 弯曲角度a应在相关产品零件图中规定。

模具的支承棱边应倒圆, 其倒圆半径应为(1~10)倍试样厚度。

模具和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并具有足够的硬度。

8.3.4 虎钳式弯曲装置装置由虎钳及有足够硬度的弯曲压头组成(见图3), 可以配置加力杠杆。

弯曲压头直径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 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

8.4.试样类别铝合金材料检验试验规范制定日期2012-05-23技术文件页次Page 11 of 15F8.6.试验结果的评定:8.6.1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评定弯曲试验结果。

如未规定具体要求, 弯曲试验后不使用放大镜观察, 试样弯曲外表面无可见裂纹应评定为合格。

8.6.2 以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规定的弯曲角度作为最小值;若规定弯曲压头直径, 以规定的弯曲压头直径作为最大值。

8.7 试验报告a)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b)本标准编号;c)试样标识(材料牌号, 取样方向)d)试样的形状和尺寸e)试样条件(弯曲压头直径, 弯曲角度)f)与标准的偏差g)试验结果评定9.铝型材管材压扁试验(GB246-2007)9.1 范围规定了测定圆形横截面金属管塑性变形能力的压扁试验方法, 包括显示其缺陷。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1、目的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4、职责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B3-002 胚料B3-003 黑色阳极氧化B3-004 银白阳极氧化B3-005 雾银阳极氧化B3-006 磨砂阳极氧化B3-007 古铜阳极氧化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B3-010 光亮阳极氧化B3-011 黑色化学氧化B3-012 银白化学氧化B3-013 雾银化学氧化B3-014 磨砂化学氧化B3-015 古铜化学氧化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B3-018 光亮化学氧化5、检验5.1抽检标准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

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

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

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5.2.8 电化学氧化(一般要求彩硫酸阳极氧化)检验:外观检验要求膜层不允许疏松粉化,用手擦时掉末;不允许零件表面带红色斑,或整个表面或局部发红; 不允许氧化膜局部表面被腐蚀.; 不允许零件表面易沾上手印、水印,膜层发白.尺寸检验同上.铝合金建筑型材国家标准GB 5237.1-2004第1部分基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237.1-2004代替GB/T 5237.1-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Part 1:Untreated profiles2004-11-01发布2005-03-01实施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第5.3条、第5.4.1.5条、第5.5条是强制性的,表2、表3、表4、表10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铝材及金属件来料检验标准

铝材及金属件来料检验标准

适用阶段:测试允收拒收允收拒收允收拒收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测试≤0.65>0.65量测≤0.65>0.65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1.5>1.5目视≤1.5>1.5目视≤1.5>1.5目视≤1.5>1.5目视目视≤0.65>0.65目视≤0.65>0.65目视目视≤0.65>0.651)Working Sample □ 2)DFM制样 □ 3)工程试产 □ 4)生产试产□ 5)量产□检验项目:缺陷等级批退判定标准抽样标准:MIL-STD-105E(可接受质量水准-正常检验)致命缺点0缺点主要缺点0.65%次要缺点1.5%一、外观1. 依工程图纸检查包装/标示/品名/规格/料号是否与实物相符,材质是否符合字迹必须可清楚 辨识,印字偏移不可超过金属框边缘.2. 螺丝孔不良:螺丝孔位置正确,无缺料与无缺相关组件不可有可擦拭油污残留,表面毛边凸起≦0.2mm,螺丝锁入后不可有金属屑掉落,或丝状毛边,攻牙末端或牙面不可有残留毛屑,螺孔检查油 墨不可溢出,螺孔裂口长度:SUS不可超过1牙或AL不可有裂口.(需要实配螺丝).3.压痕L≦5mm,凸点D≦2mm,且凸点高度不影响机械性能,与样品比对无相异处.4. 不可有用手可去除之脏污,残胶,油污,A面(客户安装可视面):在20*20mm 2内.不可有用手无法去除之脏污,油污,直径5mm以内,总缺点数≦3; B面(除A面以外的其它面):在50*50mm 2内,不可有 用手无法去除之脏污油污,直径5mm以内,总缺点数≦10.5. 不可有可掉落和影响功能之毛边,可视区毛边不得大于原材厚度之10%.6. 模具痕/凹陷痕/拉模,影响功能不允许.7. 截断面不可有会掉落之锈斑,非截断面锈斑不可有.8. 点焊不良:不允许有影响功能之焊痕,不允许有影响功能之溅渣,不允许有脱焊,不允许有错焊/焊 点移位.9. 电镀层不良:影响功能之异色不允许,膜厚符合图面要求,影响功能之针孔不允许,影响功能之 电极黑影不允许,白斑不允许,影响功能水纹不允许,过度酸洗不允许,脱层翘皮不允许,划伤/ 损伤/撞伤路基材不允许.10. 加工组合不良,错位/实配不合格不允许11. 异物不良:表面不可有可擦拭或影响功能之异物,W≦4mm & L≦5mm不可去除不允许23.隧道灯灯座灯盖钻孔后不能有凹凸不平现象,有拒收,无允收。

铝材检验标准

铝材检验标准
5.0工作内容:
5.1.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
序号
检测项目
判定标准
仪器/方法
判定
CRI
MAJ
MIN
型材外观
变形
长度上下变形不超过1.5/mm,长度左/右不超出0.6/mm。
目测/塞规/水平台

披锋
不能有刮手感觉
目测

刮伤
面积≤0.1㎡或长度≤2㎜
目测

色差
同批内外颜色不一致
目视

脏污
表面或内槽有油渍、污渍
包装规范
珍珠棉双层、30/条,两端拉伸膜扎好,
一箱/180条。
目视/计数器

紫外光线老化实验
表面脱色
UVA:340,辐照:475mins,温度:60℃;喷水:5mins,冷凝:235mins;温度:50℃
喷水:5mins;共测试144/H;循环:12次
QUV实验箱

百格测试
附着力度
用百格刀在型材表面上划出长、宽1㎜的方格100个,用3M胶纸粘贴紧垂直90角度撕下,超出3个格表面镀层脱离,为不合格
文件编号
JS-WI-001
版本/次
A/0
页码
2/2
文件名称
铝型材来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验规范/标准
文件类别
三级文件
1.0目的:
1.1.规范本公司对型材来料的检测,确保型材来料品质满足本公司产品需求。
2.0范围:
2.1.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型材进料检验。
3.0定义:
3.1.无
4.0职责:
4.1.品管部:IQC负责五金件来料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目视

铝型材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铝型材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铝型材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铝型材生产过程的检验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材料检验:对铝材原材料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2. 材料准备检验:对铝型材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模具、刀具和辅助材料等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合格。

3. 模具加工检验:对模具的加工工艺和尺寸精度进行检验,确保模具加工质量符合要求。

4. 型材挤压检验:对铝型材挤压过程的参数和设备进行检验,确保挤压工艺稳定可靠。

5. 热处理检验:对铝型材进行热处理前后的力学性能、硬度和耐腐蚀性能等进行检验,确保热处理效果符合要求。

6. 表面处理检验:对铝型材的表面处理工艺和质量进行检验,如阳极氧化、电泳涂装、喷涂等,确保表面处理效果符合要求。

7. 尺寸检验:对铝型材的外观尺寸、形状和直线度等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8. 化学成分检验:对铝型材的化学成分进行检验,确保成分符合标准要求。

9. 特殊性能检验:根据不同用途的铝型材,进行特定的性能检验,如抗拉强度、耐热性、耐腐蚀性等。

10. 表面缺陷检验:对铝型材的表面缺陷进行检验,如气泡、
裂纹、砂眼等,确保产品外观质量。

11. 包装检验:对铝型材的包装进行检验,确保包装合理可靠,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产生损坏。

铝型材外观 检验标准

铝型材外观 检验标准

铝型材外观检验标准
一、表面平整度
铝型材的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

在自然光线下观察,不应有明显的视觉色差或光泽差异。

二、颜色一致性
同一批次的铝型材颜色应保持一致,无明显色差。

表面颜色应均匀,无明显氧化色斑或其他杂质色斑。

三、表面划痕
铝型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刮擦痕迹或撞击凹痕。

划痕的长度、深度和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砂眼与气孔
铝型材表面不应有砂眼和气孔,如发现应进行补焊、填塞或修复。

砂眼与气孔的存在会影响铝型材的美观度和耐腐蚀性能。

五、光泽度
铝型材表面的光泽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不同用途的铝型材其光泽度标准可能不同,以ASTM标准为例,可分为亚光、半光和全光三种类型。

六、铝合金表面氧化膜厚度
铝合金表面氧化膜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保证铝型材的耐腐蚀性能和使用寿命。

一般而言,氧化膜厚度应在10-20微米之间。

七、表面清洁度
铝型材表面应清洁,无油污、灰尘和其他杂质。

清洁度差的铝型
材会影响其外观和使用性能。

八、尺寸偏差
铝型材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不同规格和用途的铝型材其尺寸偏差标准可能不同,以ASTM标准为例,尺寸偏差应控制在±0.5mm以内。

铝型材来料检验标准

铝型材来料检验标准

铝型材来料检验标准1.检测依据:《企业内控标准》2.技术指标:2.1铝型材的技术要求除非在研发部提供的图文技术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否则尺寸允许偏差按表1执行(铝型材开口尺寸除外)。

表1 单位:mm2.2铝型材的横截面角度允许偏差±1°,图纸中有特殊要求除外。

2.3铝型材的圆角半径允许偏差按表2执行。

表2 单位:mm2.4铝型材的平面间隙允许偏差按表3执行。

表3 单位:mm2.5铝型材的弯曲度允许偏差按表4执行。

表4 单位:mm2.6铝型材的扭拧度允许偏差按表5执行。

表5 单位:mm2.7铝型材的材质为6063,热处理状态为T5,硬度为8-10度(韦氏硬度),特殊要求除外。

2.8铝型材长度按照订单要求,允许偏差为+15mm。

2.9铝型材端头切斜度不应超过2°。

2.10铝型材的力学性能指标符合国标规定要求。

2.11铝型材外观质量要求。

2.11.1铝型材基材表面应整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等缺陷存在。

2.11.2铝型材氧化处理后,其色泽与光亮应均匀一致,表面不允许有电灼伤、氧化膜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但距型材端头80mm以内允许局部无膜,氧化膜的厚度平均不小于10μm,局部膜厚最小不低于8μm。

2.11.3铝型材电泳处理后,其色泽与光亮应均匀一致,表面不允许有皱纹、裂纹、气泡、留痕、夹杂物、发粘和漆膜脱漏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但距型材端头80mm以内允许局部无膜,复合膜的局部厚度最小不低于16μm。

2.11.4铝型材粉末喷涂处理后,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平滑、均匀、色泽一致,不允许有皱纹、留痕、鼓泡、裂纹、脱落、橘皮现象等影响使用的缺陷,涂层局部厚度最小不低于40μm。

2.11.5铝型材氟碳喷涂处理后,装饰面上的涂层应平滑、均匀、色泽一致,不允许有皱纹、留痕、鼓泡、裂纹、脱落及其他影响使用的缺陷。

二涂工艺平均膜厚不低于30μm,局部最小膜厚不低于25μm;三涂工艺平均膜厚不低于40μm;局部最小膜厚不低于34μm;四涂工艺平均膜厚不低于65μm;局部最小膜厚不低于55μm。

铝材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铝材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铝材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铝材是一种广泛应用的轻金属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导电性好、可塑性强等优点,被广泛用于建筑、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等领域。

为了确保铝材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检验方法。

一、铝材的质量标准1.化学成分:铝材的化学成分是影响其性能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按照国家标准GB/T 3190《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检验,要求控制合金元素含量和杂质元素含量在规定的范围内。

2.外观质量:铝材的外观质量是指表面状态、色泽和形状等方面的性能。

一般按照国家标准GB/T 3199《铝及铝合金外观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铝材表面是否有裂纹、氧化皮、烧焦、划伤等缺陷。

3.力学性能:铝材的力学性能是指其承受力、延伸性和塑性等性能。

一般按照国家标准GB/T 3880《铝及铝合金板、带、焊材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等指标。

4.尺寸允许偏差:铝材的尺寸允许偏差是指其几何尺寸与允许偏差之间的关系。

一般按照国家标准GB/T 3880《铝及铝合金板、带、焊材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厚度、宽度、长度、平面度等指标。

5.表面质量:铝材的表面质量是指其表面平整度、光洁度和锈蚀程度等性能。

一般按照国家标准GB/T 3880《铝及铝合金板、带、焊材外观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表面平整度、光洁度和锈蚀程度等指标。

二、铝材的检验方法1.化学成分检验:化学成分检验可以采用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分析,根据国家标准GB/T 3190进行检验。

2.外观质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可以通过目视检查、裂纹检测、放大镜检查等方式进行,根据国家标准GB/T 3199进行检验。

3.力学性能检验:力学性能检验可以采用万能试验机进行拉伸试验,根据国家标准GB/T 3880进行检验。

4.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可以采用量具进行测量,根据国家标准GB/T 3880进行检验。

5.表面质量检验:表面质量检验可以采用平板式显微镜、投影仪等设备进行观察和量测,根据国家标准GB/T 3880进行检验。

铝材进料检验规范01

铝材进料检验规范01

文件編號WI-QA-00002文件版次
A2
Page 1 of2
1.目的:为了使公司规范化作业
2.范围:铝材原材料进料检验
3.内容:抽样标准判定标准
CR=0CR
MAJ Min
卷尺√卷尺√卡尺√卡尺√
分厘卡√
变形高度尺√油污
目视/手触√污渍/色差目视/手触/样板比对√
氧化目视
√伤痕【线状】
长度L (mm )不计≤10≤20不计
【点状】
外 观
φ>2
任两点距离>3cm
1<φ≤210<φ≤0.540.5<φ≤1φ=(L+W)/2 (mm)
面积<15*15CM²允收
数量(点)
其它2
≤0.31>0.3
距离产品30CM处目视无明显异常——判定OK
用手触摸无明显毛刺感——判定OK ≤0.1无视
≤0.2最宽处宽度W(mm)
面积<15*15CM ²允收数量其它
平整度≤0.4MM
不允许
1.距离产品30CM处目视无明显异常.
2.用手触摸无明显手感.
不允许
备注尺寸每批检5PCS,记录3PCS.MAJ=0.65
Min=1.0
2两条距离>3cm
任两点距离>3cm xxxxx有限公司製定日期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检验工具
缺陷判定
鋁 材 進 料 檢 驗 規 範
文件頁次
MIL-STD-105E(II级单次抽样)
尺 寸
板材长度+0.3/-0(mm) 板材宽度+0.1/-0.1(mm)
卷材宽度+0/-0.10(mm) 厚度+0/-0.05(mm)
毛边不可超过原材料厚度的3%。

铝型材进料检验标准

铝型材进料检验标准

铝型材进料检验标准(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目录※※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我司外购铝合金型材进料检验标准。

2.范围:适用于我司所外购的铝合金型材进料检验规则等标准。

3.参考或引用标准:GB 5237.1-20044.定义:4.1基材: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型材。

4.2装饰面:指铝型材加工成成品之后,消费者可以看见的表面;或为产品喷涂面,外观A级面。

5.要求:产品的牌号,状态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16.2化学成分: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1996的规定。

6.3尺寸允许偏差:。

图1 表26.3.2平面间隙允许偏差:把直尺横放在型材平面上,如下图2所示。

型材平面与直尺之间的间隙应≤80×0.4%=0.32mm。

图26.3.3型材的弯曲度:型材的弯曲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重使弯曲达到稳定时,沿型材长度方向测量得的型材底面与平台的最大间隙(H),如下图3,下表3所示。

图中L为型材全长。

(交货最好为1.6m±15mm)。

图3表3-检验合格标准表6.3.4型材的扭拧度:扭拧度的测量方法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身之重达到稳定时,沿型材的长度方向,测量型材底面与平台之间的最大距离N。

如下图4所示,从N值中扣除该处的弯曲值即为扭拧度。

检验标准详见下表4。

图4表46.3.5型材长度允许公差:型材长度小于6M时,允许偏差为+/-15MM;6.3.6型材端头切斜度允许偏差:型材端头切斜度不应超过2°。

6.3.7型材化学成分: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BG/T 3190-1996的规定。

6.3.8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用正常视力,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检查,不使用放大镜。

7.铝型材外观检验规则标准7.1铝型材坯料或表面氧化处理后表面检验在适应的自然光线下目测,目测距离为45±5cm。

铝型材检验规范

铝型材检验规范

内部机密,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复印、传播1、目的规范铝型材检验的标准及方法,保证合格产品投入生产加工使用。

2、范围适用公司技术文件要求铝型材来料产品的检验。

3、检验量具测厚仪、卡尺、千分尺4、检验数量4.1外观、尺寸检验数量参照<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中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验。

4.2性能、功能抽样数量范围在“3—8”之间。

5、检验要求5.1 外观检验5.1.1铝型材表面氧化处理后,其色泽与光亮均匀一致,无脏污。

如果有缺陷,按表2要求检验。

5.1.2铝型材氧化表面质量在适应的自然光线下目测,目测距离为45±5cm。

5.2 尺寸要求. 5.2.1铝型材的技术要求除非在技术提供的图文技术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否则尺寸允许偏差按表2执行(铝型材开口尺寸除外)。

表25.3型材弯曲度型材的弯曲度是将型材放在平台上(见图1a),借自重使弯曲达到稳定时,沿型材长度方向测得的型材底面与平台最大间隙值(ht),或用300mm长直尺沿型材长度方向靠在型材表面上,测得的直尺与型材表面最大间隙值(hs)。

有一些型材还应考虑检查侧向弯曲(见图1b),其侧向弯曲在每米长度上不超过4mm(即4%0),在全长L米上不超过4×Lmm,最大不超过30mm。

5.4膜厚要求使用磁性或非磁性测厚仪或按照GB 8014—1987规定的其它方法进行测量。

表35.5氧化膜的耐侯性检验方法氧化膜的耐侯性采用313B荧光紫外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测试,经300h连续照射后,电解着色膜色差至少应达到1级,有机着色膜色差至少应达到2级。

具体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试验按GB/T 16585—1996规定的方法进行,按GB/T 1766—1995 的目视法评级。

6 包装6.1 产品来料包装必须要有明现的标示,名称、规格、数量等。

6.2 产品包装要严实、整洁,产品表面要有一侧保护膜粘贴在上面,不能有包装破损、脏污。

7相关文件a)《不合格品控制程序》b)《进料控制程序》c)相关技术清单图纸8 表格a)《入库单》b)《来料检验报表》。

铝型材的三大检测标准

铝型材的三大检测标准

铝型材的三大检测标准
摘要:
一、铝型材的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二、铝型材的尺寸和形位公差检验标准
三、铝型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标准
正文:
铝型材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电子、航空等领域的材料,其质量检验至关重要。

铝型材的检验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铝型材的外观质量检验标准:铝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表面光滑,无裂纹、气泡、夹渣等缺陷;(2)色泽一致,无色差;(3)表面处理层均匀,无漏涂、起泡等现象。

二、铝型材的尺寸和形位公差检验标准:尺寸和形位公差是衡量铝型材加工精度的重要指标。

铝型材的尺寸公差应按照GB/T 1804-2000《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型材》标准进行检验,形位公差应按照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标准进行检验。

三、铝型材的力学性能检验标准:铝型材的力学性能主要包括抗拉强度、伸长应力、伸长率等。

这些性能的检验应按照GB/T 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标准进行,试样尺寸为直径12mm的棒材。

以上就是铝型材的三大检测标准,通过对这些标准的严格执行,可以确保铝型材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为各个领域的应用提供可靠的保障。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铝型材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铝型材检验标准

铝型材检验标准

日期1、目的:确保公司所采购的铝型材质量满足公司生产需求。

2、范围:适用于所有铝型材来料检验。

3、职责3.1采购:负责物料采购追踪、异常物料处理协调、产生费用时向供应商索赔。

3.2生产部:负责不良品挑选,不良品退回仓库。

3.3品质部:负责物料来料检验,异常物料处理结果判定。

3.4副总:负责异常物料的最终裁决。

4.定义4.1CR:致命缺陷,对产品使用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或防碍到主要功能使用。

4.2MA;主要缺陷,没有达到致命缺陷,但可能造成故障,或对产品预定的目的使用性能会有严重降低的缺陷。

4.3MI:次要缺陷,只对产品的有效使用或使用性能有轻微影响。

5、内容5.1检验项目5.1.1外观:铝型材经表面氧化处理后,其色泽与光亮度均匀一致,无脏污,颜色符合我司标准要求。

表面缺陷见下表:5.1.2尺寸:图纸有要求的按图纸执行,壁厚按土0.05mm,其他未注尺寸公差按下表执行;5.1.3硬度:所有产品硬度需符合我司图纸要求,圆管硬度213HW,其他铝材硬度2UHW,特殊管材除外(需在采购合同中体现)。

5.1.4涂层厚度:表面涂层厚度在40-50Um。

5.2.5实装实配:与毛条、实配件可正常实装实配。

5.1.6型材的弯曲唐:取一型材放在平台卜.用塞尺涮量出型材曷大间隙C如下图:5.1.7附着力:用刀片割横向间隔ImmIo条,纵向间隔InmI1O条,用软毛刷沿方格的两对角方象轻轻刷掉切屑,然后再用3M胶带粘牢后45度向上撕起,涂层脱落W1级5.1.8抗腐蚀能力:要求过ASS24H10级。

5.2、检验水准:按GB2828.1∏级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判定水准AQ1依CR=0、MA=15、M1=4.0进行判定。

5.4.1检验合格品由品质部IQC在《产品标示卡》在标示合格,若不合格品则在《产品标示卡》上注明不良原因,并撕成红色不合格状态,由仓库作出隔离,将不合格物料移至不合格品区,与合格品区分防止混用。

6.关联文件/表单:无7.本程序表单:无。

铝材检验标准[详]

铝材检验标准[详]

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与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与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与合同(或订货单)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与外观要求,见下表:(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1.2mm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第十一条试验方法(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11.1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尺寸偏差(一)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与圆角半径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铝材检验标准

铝材检验标准

铝材检验标准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广东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 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第十一条试验方法(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4 铝材来料检验标准

4 铝材来料检验标准

恒温干燥箱, CR
目测 恒温干燥箱, MAJ
目测
与标准的灯板 、灯罩、堵头配合良好 ,组装后结构牢固 ,不得出现间隙大现
试装,目测 MIN
结构试
象。
安装配合

与标准的灯板、灯罩、堵头配合良好,组装后结构牢固,不得出现松动、易 试装,目测 MAJ
脱落现象。
备注
综合判定: □合格; 检验员:
□让步接收; 复核:
试 其完全密贴后,以45度角迅速斜拉,≤2格剥离。

MIN
参 酒精擦拭 用白色棉质软布蘸99%酒精,在铝材表面,来回擦拭50次,铝材表面无变化,

测试 布上无污染为合格。
酒精
MAJ
重量 产品重量在技术要求的范围内 ;重量为(
)克。
电子称
MAJ
可靠性
耐温
产品在80℃烤箱中烤 24h后,无起皱、起泡、裂纹、脱皮变化等现象 。 喷漆铝材在 80℃烤箱中烤 24h后,油漆不出现发黄 、变色现象 。
风之逸
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铝材来料检测报告
供应商:
编号:HRJ-FOR-
产品名称/型号 来料数量 检验项目
检验日期 检验数量 标准要求与检验情况描述
抽样方案:
□全检;
□抽检GB/T2828.1-Ⅱ
CR: 0 ;MAJ: 2.5 ;MIN: 4.0 ;
□其它

缺陷 单项判定结果 检验方法 等级 符合 不符合
目测
MIN
目测
MIN
产品外观 铝材无明显碰伤、刮痕、变形等现象。
目测
MIN
氧化铝材无针孔 、氧化不到位等现象 。
目测
MAJ
喷漆铝材无针孔 、流漆、皱皮、喷漆不到位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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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1.2mm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第十一条试验方法(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和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11.1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尺寸偏差(一)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及圆角半径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二) 长度、斜切度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第十三条外观质量在自然散射光下,以正常视力(不使用放大器)检查型材外观。

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测量法。

第十四条检验规则(一) 检验和验收型材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型材质量符合本部分(或合同)要求,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二) 需方可对收到的型材按照本部分规定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本部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按本部分的规定向供方提出,双方可协商解决。

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型材十五天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可在收到型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第十五条检验项目每批型材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外观质量的检查。

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要求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理(一)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二)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但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三)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定该件不合格。

(四) 力学性能实验结果有任何一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型材(包括原不合格型材)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型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型材不合格,或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

第十六条验收合格型材要求(一) 在检验合格的型材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签(或合格证):(二)供方每年必须提供一次铝型材《第三方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质检专用章。

(三)每批型材均应附有本部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应注明:(四)包装要求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型材表面应贴保护膜、套收缩膜、包牛皮纸、复合纸或珍珠棉等具有保护性的包装。

1.保护膜要求表面工整、平滑、宽度与铝型材宽度一致,切割过程中要保证字体位于中间位置且是完整的。

2.封口胶:同一型号铝型材不同厚度的要缠绕不同颜色的封口胶。

3.收缩膜通用规格为0.4kg/支,另有约定的除外。

4.牛皮纸、复合纸的厚度、每扎包装圈数按订单约定执行。

5.合格证粘贴要求工整、印刷要求字体清晰、内容准确。

第十七条合同或订单内容第三章阳极氧化型材第十八条本部分规定了阳极氧化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十九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电解着色或有机着色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二十条术语定义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局部膜厚是指在型材装饰面上面某个面积≯1cm²的考察面内做若干次(不少于5次)膜厚测量所得的测量值的平均值。

平均膜厚是指在型材装饰面上测出的若干个(不少于8处)局部膜厚的平均值。

第二十一条阳极氧化、着色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AA10级≥10μm≥8μm≥9级<30mg/dm²²≥300g/μm使用的缺陷。

2.距型材端头80mm以内允许局部无膜。

AA15级≥15μm≥12μm ≥9级<30mg/dm²²≥300g/μm阳极氧化膜膜厚级别、典型用途、表面处理方式如下表所示,膜厚级别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膜厚级别时,按AA10供货。

阳极氧化膜的CASS试验和落砂试验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试验方法(一)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11.1条仲裁(三)尺寸偏差按GB5237.1规定的方法测量。

(四)对比着色试样时,应将试样放在同一平面上。

在接近垂直试样的方位、于散射的日光下,沿试样的加工方向观察试样颜色。

第二十三条检验规则(一)检验和验收型材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型材质量符合本部分(或合同)要求,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二)需方可对收到的型材按照本部分规定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本部分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型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可在收到型材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三)型材取样检验标准要求,见下表: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理(一)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二)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但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三)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定该件不合格。

(四) 当力学性能实验结果有任何一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型材(包括原不合格型材)中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型材合格。

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型材不合格。

(五)按照下表标准进行随机抽样:(单位:根)第二十四条验收合格型材要求(一)质量证明书应注明膜厚级别、颜色、相应的实验结果及GB 5237.1中规定的相应内容。

(二)供方每年必须提供一次铝型材《第三方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质检专用章。

(三)在检验合格的型材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签(或合格证):(四)包装要求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型材表面应贴保护膜、套收缩膜、包牛皮纸、复合纸或珍珠棉等具有保护性的包装。

1.保护膜要求表面工整、平滑、宽度与铝型材宽度一致,切割过程中要保证字体位于中间位置且是完整的。

2.封口胶:同一型号铝型材不同厚度的要缠绕不同颜色的封口胶。

3.收缩膜通用规格为0.4kg/支,另有约定的除外。

4.牛皮纸、复合纸的厚度、每扎包装圈数按订单约定执行。

5.合格证粘贴要求工整、印刷要求字体清晰、内容准确。

第二十五条合同或订单内容第四章电泳涂漆型材第二十六条本部分规定了电泳涂漆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二十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和电泳涂漆(水溶性清漆或色漆)复合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二十八条术语定义装饰面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仍可看的见的表面。

局部膜厚是指在型材装饰面上面某个面积≯1cm²的考察面内做若干次(不少于5次)膜厚测量所得的测量值的平均值。

第二十九条阳极氧化复合膜膜厚级别、漆膜类型、典型用途如下表所示。

膜厚级别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膜厚级别时,按B级供货。

第三十条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牌号、状态6063 T5标准编号GB5237.3-2008基材质量GB5237.1-2008规定尺寸允许偏差GB5237.1-2008规定力学性能去除膜层后应符合GB5237.1-2008规定化学成分去除膜层后应符合GB5237.1-2008规定复合膜质量级别阳极氧化膜漆膜复合膜漆膜外观质量局部膜厚局部膜厚局部膜厚附着力硬度涂漆前型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5237.2的有关规定。

涂漆后的漆膜应均匀、整洁,不允许有皱纹、裂纹、气泡、流痕、夹杂物、发粘和漆膜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但在电泳型材端头80mm A≥9μm≥12μm≥21μm级≥3HB≥9μm≥7μm≥16μm级≥3HS≥6μm≥15μm≥21μm级≥1H范围内允许局部无漆膜。

(一)漆膜硬度测试使用铅笔划痕测试(二)漆膜附着性漆膜干附着性和湿附着性均达到0级。

(三)耐沸水性经耐沸水性试验后,漆膜应无皱纹、裂纹、气泡,并无脱落或变色现象。

(四)耐磨性采用落砂试验,落砂试验结果应符合下表规定。

(五)耐盐酸性经耐盐酸性试验后,目视检查复合膜表面,不应有气泡及其他明显变化。

(六)耐碱性经耐碱性试验后,保护等级R≥9.5级。

(七)耐砂浆性经耐砂浆性试验后,目视检查复合膜表面,应无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

(八)耐溶剂性经耐溶剂性试验,铅笔硬度差值≤1H。

(九)耐洗涤剂性经耐洗涤剂性试验后,复合膜表面不应有气泡、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

(十)耐盐雾腐蚀性铜加速乙酸盐雾(CASS)试验结果应符合下表规定:第三十一条检验结果的判定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理(一)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二) 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不合格。

但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三) 涂层的颜色、色差或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定该件不合格。

(四) 当力学性能实验结果有任何一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型材(包括原不合格型材)中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型材合格。

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时,则判该批型材不合格。

(五)膜厚不合格数超出下表允许的不合格数品上限时,判该批不合格。

但可以逐根进行检验,合格者交货。

(单位:根)(六)涂层其他性能检验结果有任一试样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验收合格型材要求(一)在检验合格的型材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签(或合格证)(二)供方每年必须提供一次铝型材《第三方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质检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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