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章促规范 服务保障上台阶
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总结和意见(2篇)
2024年计划生育服务总结和意见2024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也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年。
在这一年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将继续得到落实和推进。
在过去的一年,我国计划生育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解决。
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我国计划生育服务。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虽然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行多年,但仍有不少人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不够了解。
因此,需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可以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和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群众传达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合理生育的重要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增加计划生育知识的普及,提高群众对生育规律和节育措施的认识,以帮助他们做出更科学的生育决策。
其次,要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现代生育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不断提升其服务水平和能力。
一方面,可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其硬件设施和技术设备水平,以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健康服务的需求。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训和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和质量。
同时,还可以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一体化的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健康服务。
第三,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和服务。
特殊人群指的是计划外怀孕、特殊疾病患者、晚婚晚育家庭等。
这些人群在计划生育服务中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和问题,需要特殊的关怀和帮助。
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服务制度和机制,为特殊人群提供专门的计划生育咨询、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等。
同时,还应加大对这些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了解和认同度。
最后,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计划生育是全球性的问题,各国之间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可以通过与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浙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4〕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系列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更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履职、执法为民,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贯通执法环节、集成执法机制、增强执法互动、拓展执法功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服务。
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公平、简约、可预期,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健全、系统、顺畅,行政指导更加精准、执法监督更加有力。
到2025年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生硬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低效执法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坚持“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行政许可服务。
实行行政许可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一次性告知相关监管规则和标准。
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以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为基础的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机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2•【字号】杭政办函〔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若干意见杭政办函〔2021〕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切实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实现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响“商事改革看杭州、投资创业到杭州”品牌,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奋力展现“重要窗口”头雁风采。
二、主要举措(一)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全域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建立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建筑安全、安全生产等要求,申请人不得以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等场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在负面清单外,申请人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无需另行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坚持不懈创先争优不断推动杭州市拱墅区“无违建”创建迈上新台阶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14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2013年以来,为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进一步消除违建隐患,提升市容市貌,打造宜居家园,浙江省启动了“三改一拆”行动,各地政府纷纷开展了大规模的违法建筑拆除行动,积极争创“无违建县(市、区)”。
在过去的十年中,杭州市拱墅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部署与要求,紧紧围绕“无违建区”创建总目标,按照“清存量、控新增、促安全、优环境”工作总原则,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开拓进取,砥砺奋进,取得了显著成果,各项工作均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紧盯目标,合力攻坚,10年来,完成“三改”2063.16万平方米,在全市年度工作考核中,连续九年获得“三改一拆”行动优胜单位称号。
精准发力,厚积薄发,经过几年的大拆违、大整治积累,成功清零一大批企业、厂房法人违法建筑以及城郊结合部农居点违法建筑,并于2017年度获得浙江省第四批“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2018年度获得浙江省第四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荣誉称号,2021至2022年度连续两年荣获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创坚持不懈 创先争优不断推动杭州市拱墅区“无违建”创建迈上新台阶□□杭州市拱墅区“三改一拆”办公室道路创建、普速铁路景观提升等工作,全市“四边”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一)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按照“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求,开展高铁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回头看”工作,借势借力破解安全隐患整治难题,做到摸排准确、巡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持续、稳定,奋力打造绍兴最美风情线。
(二)加强省级精品示范道路创建按照省精品道路创建标准,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优质道路参与全省精品道路创建。
借助精品示范道路打造,统筹推进“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环境整治工作,解决各乡镇(街道)之间城乡发展不平衡、环境整治不彻底等问题,打造出独具特色的“风情大道和田园林荫大道”,提升绍兴市整体城乡形象。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10.20•【字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现将《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杭州市民政局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市委部署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目标和达标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现提出局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线,以“三亮、三比、三评”和达标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和落实“六戒六要”为基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窗口服务单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优质、便捷、高效为民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各窗口服务单位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目标和“六戒六要”的要求,针对本单位的职能要求和服务对象的不同特点,抓住“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五个明显”: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给民政部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徐立毅2019年1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现就我市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作如下决定:一、现行市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市政府规章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市政府规章规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的通知-杭政函〔2019〕63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的通知杭政函〔2019〕6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在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下列重大决策事项,市政府应当依法提请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由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或决定:(一)为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二)根据市委的重大决策,需要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或决定的事项;(三)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杭州和普法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四)市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市政府提出的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应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票决;(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年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年规划的调整方案;(七)市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八)市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九)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十)市本级决算;(十一)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认为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有其他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十二)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情况;(十三)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内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十四)确定或调整本市永久性节庆日;(十五)确定或调整市树、市花、市标、市歌等;(十六)授予或撤销杭州市荣誉市民等荣誉称号;(十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议或决定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
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2024.06.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服务贸易正文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2024年1月1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已经2024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7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的决定(2024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2024年1月1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态模式提升第三章主体培育第四章数字营商环境第五章开放与合作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优化数字贸易市场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或者数字交付为主要特征的对外贸易活动。
其中,数字交付贸易包括数字技术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产品贸易和数据贸易等,数字订购贸易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等。
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4.06•【字号】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2023年2月22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4月6日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2月22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创新创业支持第五章监管执法第六章法治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和区、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和指导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
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律宣传教育【发文字号】杭司[2011]108号【发布部门】杭州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11.09.20【实施日期】2011.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杭司〔2011〕108号)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市律师协会,局机关各处室:现将《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局属各单位制定的实施办法请及时报市局备案。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切实做好我市司法行政系统2011-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而努力。
杭州: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杭州: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杭州市作为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极,一直以来都受到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
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杭州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商业中心和创新驱动的城市。
为了进一步强化杭州的地位,推动经济发展,杭州市政府一直在积极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杭州市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吸引优秀的企业落户杭州,促进了本土经济的繁荣。
杭州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优惠等,吸引各类企业投资兴业。
杭州市还积极创建企业家创新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为创业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
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杭州的吸引力,吸引了众多的企业和创业者前来投资兴业。
杭州市政府还开展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
在政府服务上,杭州市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改革,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和便利性。
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减少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运营成本,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市场准入方面,杭州市也进一步推行了“准入即办、严管严审”的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在监管服务上,杭州市不断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强了市场监管,确保了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这些改革举措使得杭州的营商环境更加便利、规范,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
杭州市政府还积极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杭州市加大了对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了城市的交通便利性和基础设施水平。
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杭州市还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投资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企业投资兴业的便利性和顺利性。
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打造方面,杭州市政府还加强了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升了杭州的国际化水平。
2016年,杭州成功举办了二十国集团(G20)峰会,成为了杭州走向世界的一个历史性节点。
强化管理促规范 优化服务促发展——龙游国土资源管理所纪事
一
,
统 一 制 订 了 1 项 基 本 制 度 、3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 6 个
1 个 台 帐 ,逐 步 形 成 以 制 度 管 人 、 以 流 程 管 事 、 以 台 5 账 管 考 核 的 管 理体 系 ,为 国土 所 高 效 协 调 运 转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制 度保 障 。 所 有 办 事 制 度 在 公 开 栏 公 开 ,所 有 审 批 、 审核 事项 由 乡 镇 便 民 中心 统 一 受理 ,统 一 转 送 国 土
抓 硬 件 ,改 善 环 境
龙游 国土 资源管 理所 是一所 承担 管理 龙 洲街道 、 东 华 街 道 和 罗 家 乡共 5 个 行 政 村 、7 社 区 总 面积 4 个 1 66 7 平方公里国土 资源管理工 作的 中心基层 所。近几
年 来 ,该 所 以 群 众 满 意 为 目标 , 以优 化 队伍 、 完 善 制
团
监 察 、信 访 、规 划 、地 籍 登 记 、土 地 开 发 整理 、 征 地 、 建 设 用地 报 批 、矿 产 资 源 管 理 和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 规 费 征 收 以 及 综 合 统 计 等 9 管 理 职 能 的实 际 ,龙 游 国 土 所 将 项 各 项 业 务 流程 进 行 细 化 ,实 行 制度 、流 程 、 台账 “ 统 三
领 导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本 着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积极探索走 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
国土 资源 的 新路 子 给予 充分 肯 定 。 当了解 到 龙游 国 土资 源
系统连续6 年获得由龙游县委 、县政府颁发的 “ 最满意单
因地 制宜 、合理 布局 、突 出重点 、建购 结合 的工作 思 路 ,对 办 公 场 所 进行 改造 ,设 立 了便 民 窗 口 、办 公 室、档案室等独 立房 间,确保 每个所 有3 台电脑 、复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6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6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7日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集中力量建设以行政审批“一张网”为重点的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市网上政务大厅),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号)、《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指南》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市县联动的综合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的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超市”。
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杭州市及区、县(市)政府部门,时间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基本框架市网上政务大厅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在整合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和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等电子政务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市和区、县(市)两级平台的模式构建。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浙经信政法〔2024〕112 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政法〔2024〕112 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厅属各单位:《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 2024 年 3 月 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浙江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组织开展经信系统学习宣贯活动1.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
各级经信部门要提高对《条例》落实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
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日常调研、重点工作赴基层一线和民营企业开展《条例》宣贯,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责任主体:机关党委,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厅属各单位落实,不再列出)2.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各级经信部门要将《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学习会、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在本系统得到有效执行。
(责任主体:人事处,厅机关各处室)3.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将《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列入 2024 年经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作为各级经信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关键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不折不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第一时间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确保2020年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责任分解中,列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或汇总单位。
各牵头单位和汇总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市政府督查室要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督促推进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0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序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一、刘忻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文山会海”。
市政府办公厅二、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思维。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1.06•【字号】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文化正文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2015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6日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5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三章文明行为的鼓励与促进第四章职责与实施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检查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引导公民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倡导文明行为,制止不文明行为,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规划和计划;(二)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三)督促、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四)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建议、投诉;(五)定期评估和通报本条例的实施情况。
审计工作会议报告
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同志们: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工作会议和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审计工作,部署明年审计任务,交流审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落实审计项目计划,动员广大审计人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新实践、科学审计,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下面,从三个方面做审计工作报告。
一、今年审计工作回顾今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企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在消除隐患、防范风险、规范经营、促进廉洁、提升效益、服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进成果利用和转化,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紧紧围绕管理效益主线,忠实履行职责,发挥了审计促管理、提效益的作用一是管理效益与专项审计取得良好效果。
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结合公司及企业工作中心与管理重点,组织开展管理效益与专项审计,揭示违纪违规问题。
全系统统一组织开展了涉及库存物资管理等重大专项审计,清理账外资产,取得良好经济成果。
在重点围绕安全环保、民生工程开展审计的同时,部署所属企业自行组织实施了招投标、监理、检维修费用、网络投资和管理系统应用等专项审计。
各单位还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专项审计。
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要求,持续加大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加强了对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检查,对督促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改进工作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设工程审计成效显著。
各单位高度重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在工程审计力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形势下,多方筹措审计资源,认真开展工程结算审计和管理权限内的竣工决算审计,不少单位还选择重点工程项目扎实做好跟踪审计和建设期管理审计,严把投资成本控制各个重要关口,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财务收支等常规审计持续加强。
各单位切实加强和推进财务收支、经营成果考核、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经济合同等常规审计工作,在注重发挥常规审计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推陈出新,创新引入特色主题,提升了审计层次和效果。
建章立制促规范 严格执法出实效——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执
旬 阳 县 公 安 局 交 警 大 队 现 有 正 式 民 警 6 4人 , 协 警 7 9人 , 承担 着 全县 3 5 5 4 平 方公里 、 4 5万 人 口 、 4 87 2 6公 里 道 路 、
监 督 反 馈 会 6次 , 共收 集整理 各 类意见 建议 1 1条 。 大 队 将 办 事 制 度 、 执法稃序 和 工 作 标 准 予 以公 开 . 自觉接 受社会舆 论监督 . 使执法活动取信于民。
量 。
在 导致被 撤销 处罚或者 败诉 的 , 实 行 一
票 否决 . 取消评先资格。
三是 以改革 创新 为突破 口, 转 变 执
法 观 念 大 队 积 极 推 行 “ 白 +黑 ” “ 5 +2”
一
二 是 以 纪 律 作 风 集 中 教 育 整 顿 为 载 体 . 整 改 执 法 突 出 问 题 ,大 队 部 署 了 为 期 3个 月 的 纪 律 作 风 教 育 整 顿 活 动 。 提 出了“ 从严教 育、 从严管理 、 从严监督 、 从 严查处” “ 坚持真抓 、 敢 抓 、 细抓 、 严抓 、 实 抓” 的 工作 要 求 . 制定 了“ 五 查 五 看 五 整 顿 。 着 重 解 决 五 个 方 面 突 出问 题 ” 工 作 内 容 。 通 过 3个 月 的 整 顿 , 工 作 作 风 明 显
一
大队 长 江乾 博
警 向正 规 化 、 专 业 化 方 向 发 展 .各 执 勤 中队 , 始 终 坚 持 一 月 一 法 一 考 制度 , 形 成 民 警 学 习常 态 化 , 让 习惯 成 为规 范 , 规 范
成 为 习惯
会 议室 、 专业 调解室 、 办 案功 能区 : 新 购 置执 法记录仪 1 2 O部 , 信 息 采 集 站 6台 . 酒 精测 试仪 1 5台 . 单 警装 备 1 4 0套 . 全 面 提 升 了执 法保 障硬 件 基 础 。 二 是 加 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大 队 进 行 科 学布局 和设计 , 建 成 覆 盖 城 区 全 部 道 路 、 主要集镇 、 干线公 路 、 城 乡 结 合 部 各 个 卡 口, 集 多 项 功 能 为一 体 的 集 成 指 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杭市管〔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市管〔2024〕54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持续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对照建设营商环境最优市目标,有效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提质增效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总体总体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就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奋进“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要求,推动“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开新局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坚持企业视角、需求导向、满意标准、前沿示范、落地见效,以“五个坚持”推进“五大跃迁”,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推进“从内到外”跃迁。
从助力民营内资企业发展到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共同促进、平等保护、均衡发展,突破外资企业市场准入的制度性障碍、数字化门槛,对接世行评价体系、国际通行规则。
--推进“从照到证”跃迁。
从围绕营业执照、便利市场准入退出,到强化证照协同、畅通“准入即准营”,在许可审批领域挖掘更大改革蓝海蓝海,突破证照改革协同的系统性问题,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动政策性创新。
--推进“从实体到电子”跃迁。
从传统纸质证照“一本”走天下,到持续丰富电子证照,特别是“企业码”应用,贯通“一码通行、一码通办”等数字场景,突破电子要素多跨协同的应用壁垒,提升现代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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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权 力进行分 解和监 督制约 ,科学设置 决策和 办事流程 , 对 涉及人 、财、物 等重大事项 ,要求 必须集体研 究 ,按 程
序办事 。
循的管理理念逐步深 入人心。 画
最后 ,通 过优化一步强化 了有效制衡 ,接受公开监督 。
规范业务流程,完鲁■务承谱
为 了规 范无线 电管理业 务流程 ,提高办事 效率 ,提升 服务质 量 ,杭州 无线 电管 理局根据 行政许可 法 和 无 线 电管 理条例 ,制作 了设置无线 电台 ( ) 申请 行政许 站
48 I 海 信 息 化 上
班制度 、 机 关效能建 设制度 》、 财务 管理制 度 、
规章 制度汇编 》 的重 新修订 是全面落 实 自身建 设实
施 意见 的一项具体 举措 ,对进 一步 统一思想 、更新观 念 、
定期 学 习培 fl J制度 、 聘 用人 员 管理 制度 》 、 会 i 议制度 等 1项制度 规定 。特别是 根据 党 风廉政建 设责 5
业 务流程 图 。 “ 图表化 ”使复 杂 的工作 流程变 得通俗 易懂 、
简 洁明了。
责清晰 、分工 明确 ,事事
有人做 ,人人有事做 ”的
工作氛 围 ,保 证了 “ 岗与 事 、事与 人、人与 岗” ,
请晰 明了 ,责任清楚 。
与 此同 时 ,杭州市 无线 电 管 理 局 还 公 开 了 收 费标 准 及
转 变作风 起到了积极 作用 ,同时也 是杭州市 无线 电管理局 任制 实施意 见》 ,确 定了 1个涉权 事项 ,排查 出5 个风险 深入 开展 “ 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的需要。 7 9 为 点 ,制定和完善了工作 流程 图。 目前 ,杭州无线 电管 理局 已将 修订后 的 规章 制度汇 其次 ,把制 度贯 穿于决策 、执行 、监 督等各个 环节 , 编 印发给全局 干部职 工 ,做 到人手一册 。通过不 断加 强 使每 一项权力都 有相应 的制度去 制约 。在 实施行政 审批 、 制度建设 ,强化制 度管理 意识 ,为打造思 想强 、作 风硬 、 专项 资金管理 等公共 资源配置 过程 中 ,杭 州无线 电管理局 素质高 的干部职 工队伍夯 实了基础 ,使 照章办事 、有章可
依 据 ,并公 开服务承 诺时限 、咨询 电话和监督 电话 ,建 立
健全 了业务 受理 、材料 审核 、业务办 理、整理 归档 等一 系 要发 挥制度 的作 用 ,必须 不断提 高制度建 设 的质 晟和
列管 理制度 ,完善 了服务承诺 制度 ,进一步落 实了 “ 次 一 性告 知制度” ,实现 了 “ 一个科室受 理、一套程序运作 和
长三 角
u 0n
重新修订 的 规章制 度 汇编 》 中规 范细 化 了6 个单位科 室、 1类人员 的 4 工 作 职责 , 形 成 了 “ 职
可流 程 、设 置无线 电台 ( 讲 对
机 )行政 许可简 易程序 、无线
电台 ( )报停或撤 消办事 程 站
序 、 无 线 电发 射 设 备检 测 程 序 、无线 电干扰监测程序等5 项
一
水平 。把 制度建 设贯穿于 无线 电管 理的各个 环节 .体 现到
各个方面。
站 式办结 ”的工作模 式 ,有 效地规 范了工作流 程 ,提 升 杭 州市 无 线 电管 理 局首 先 修订 完 善 了 公 文处 理 管 了服务水平 ,有 力 地 推 动 无 线 电管 理规 范 化 建 设 再 上 新 理规定 》、 保 密工作 实施细则 、 考勤 制度》 、 ( ( 值 台 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