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的介绍及启示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对中国进口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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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机制 ,加快 自贸区建设 ,构建全球化 自贸 区网络 ,是大势所
区域外进 口方程 :LnMEj=a3+b3LnYj+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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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 ,是对外经济发 展 的必然 选择 。因而 ,积极 探索 我 国与 哥
其中 ,MTi、MI;、ME 分别 为 i国总 的、区域 内、区域 外 的
斯 达黎加签订 自贸区前后的发展情况 进行分 析研究 ,对我 国 进 口额 ,本 文 探 究 中 哥 自 贸协 定 对 中 国 进 口的 影 响 ,故 MT;、
区 域 内 进 口方 程 ::LnMIi:a2+(b2+c2D)LnY。+入2 (5)
少 ,或者为负值时 ,则 意 味着贸 易产生 了转移 。 自贸 区协定
区 域 外 进 口方 程 ::LnME。=a3+(b +c3D)LnY。+ (6)
签订后几年 可能 由于地缘 因素 ,或 者其他更佳 的 自由贸易协
立 足中美洲 市场 ,发展对 外 贸易具有 区位 价值 的战略 意义 , MI;、ME;为 中 国的 总 进 口额 、中 国 对 哥 斯 达 黎 加 的 进 口额 以
在 不同领域 加大对哥方的投资与合作 ,能够 进一步 打开 中美 及 除 了 哥 方 外 对 所 有 国家 的进 口额 。
洲 国家 的市 场 ,也 能为其他 国家 带来 贸 易示 范效应 ,尤 其是
进 口值(中国),Y为 i国的 GDP,A为常数 ,b为进 1:3需求 收入 进 口额和区域 内进 口额 的弹性 系数 变大 ,则产 生 净 贸易 创
弹性系数 ,‘为误 差项 。对方 程两 边 同时取 以 hl为 对数后 , 造 ;若在净贸易现象 出现 的基础上 ,而 b 比合作 之前 的水平
我国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探析
我国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探析原产地规则是我国自贸区谈判的重要议题之一,它是保障缔约国区域内贸易利益的手段。
随着自贸区谈判脚步的不断加快,合理的原产地规则将会对未来自贸区的深入建设起重要的借鉴作用。
本文在分析我国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我国原产地规则的建设提出相关建议。
标签: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问题;对策一、引言目前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自由贸易区已成为各国经济领域的重要合作部分。
近些年,我国积极地加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与建设,我国已签署了FTA 协定达14个,正在洽谈的FTA协定有11个,正在研究的有11个①。
随着我国自贸区朋友圈的不断扩大,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也在不断增多,其中原地产规则是自贸区建设研究的焦点。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的背景下,某一产品的生产涉及诸多国家是十分常见的,如何确定该产品的“出身”是不容小觑的,因为它的“出身”往往涉及不同进入门槛,因此原产地规则是各国自贸协定谈判非常重要的议题之一。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如中国-新西兰、中国-澳大利亚、中国-东盟、CEPA等都涉及了原产地规则,对于如何制定合理的原产地规则,如何用原产地规则来保护国内重要产业,如何用原产地规则来引导投资向更高产业转移等问题都是值得探讨与细究的。
二、我国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1.原产地規则的基本概念原地产规则是一国确定其进出口货物来自哪个国家的准则,原产地可以看做是进出口货物的“经济护照”。
一国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经济护照”给予该产品以不同的关税税率和其他认证资格。
原产地规则分为优惠性与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其中优惠性原产地规则适用于受惠国的产品,用来认定产品能否享受比最惠国待遇更优厚的关税待遇,它的获得一般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签订一系列的双边或多边协定。
而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保障措施、政府采购等。
解析RCEP签署历程、协定内容及后续影响:硬核RCEP,释放哪些利好?-2020.11
5. 中日基于本国产业政策保留了部分税目不参与减让,其中,日方保留了超过 40%的农产品相 关税目,中方保留了83.9%的汽车整车相关税目。
6. 成员国间贸易联系紧密,RCEP将驱动区域经贸一体化升级。同时,RCEP成为 新发展格 局在外布局的第一项成果,有利于促进我国其他多边经贸合作。
“+3”还是“+6”,曾是一个问题 ........................................................................................................................ 6 TPP 与 RCEP 竞争亚太自贸主导权.............................................................................................................. 7 日本留位靴子落地,印度放弃削足适履 ........................................................................................................ 9
1. 中美摩擦加剧; 2. 拜登上台重启 TPP 谈判; 3. 各国履约节奏不及预期。
2定.................................................................................................. 5 20 年协商、8 年博弈,RCEP 促成东亚握手................................................................................ 6
海关总署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
附件2-7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试行)第1栏:生产商名称、地址和国家此栏应填写已办理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的中国境内1出口商名称、详细地址和国家。
此栏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名称。
第2栏:生产商名称、地址和国家(如已知)此栏应列明所有的货物生产商的的名称、地址和国家。
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的,可在该栏填写“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生产商与出口商相同的,填写“SAME”。
不知道生产商的,可填写“UNKNOWN”。
第3栏: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该栏应填写哥斯达黎加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
此栏不得填写非进口方公司信息。
第4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此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
出运后申报的原产地证书,此栏必须填写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出运前申报且具体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未知的原产1本说明中,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地证书,此栏可填写“***”或“BY SEA”或“BY AIR”或其它运输方式。
装货口岸应为中国境内口岸, 卸货口岸应为哥斯达黎加的口岸。
第5栏:备注此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信息。
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的名称及所在国家或地区等信息。
中国、哥斯达黎加境内企业不属于非缔约方经营者。
第6栏:项目编号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以此类推,但不得超过20项。
第7栏:唛头及包装编号此栏填写的唛头及包装编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
唛头不得出现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
如货物没有唛头应填“N/M”或“NO MARK AND NUMBERS”。
如有特殊唛头的,可在此栏填写“SEE ATTACHMENT”,并在证书背页贴唛(盖骑缝章)或A4白纸打印唛头(盖骑缝章)。
发展中国家加入FTA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二、虽然对相对落后地区有一定扶持、但对消除贫困不成功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注意到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合作协议 中也有对相对的落后国家产业的保护和一定的扶持,但对墨西哥这个 发展中国家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对消除贫困来说,并没有提 供帮助。据有关数据显示,十年来墨西哥的贫困问题不仅没有消除, 反而更加严重。当然,墨西哥的贫困问题并不一定是 NAFTA带来的 后果,但这一机制中缺乏对解决贫困问题的协议却是事实。这和欧盟 不同,欧盟内部由于建立了消除地区差距和贫困的机制,较好地解决 此类问题。而这一问题是我国在建立跨区域合作组织中应该考虑的。
南方共同市场发展经验
从运作形式及发展水平来看,它的进程是非常缓慢的。其主要制 约因素如下。 1.成员国间存在诸多分歧,内部协调有待加强。 南共市5个成员国和5个联系国之间没有太多历史纠葛,但因同 属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较为类似,成员国和联系国的利益追求有所 趋同,这势必造成一些利益争端。 2.美国的“分而治之”政策及南共市内部的离心倾向使南共市难以粘 合成一个有机整体。 3.受政治影响较大,政策上的不连续性使南共市的发展出现较强的阶 段性特征。
南方共同市场
南方共同市场简称南共市,是南美地区最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共同市场。 • 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 首都亚松森签署《亚松森条约》(条约于同年11月29日生效),宣布 建立南方共同市场。此后,南共市先后接纳智利(1996年10月)、 玻利维亚(1997年)、秘鲁(2003年)、厄瓜多尔(2004年12月) 和哥伦比亚(2004年12月)等国为其联系国。该组织宗旨是通过有 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 员国科技进步,最终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哥斯达黎加•【条约领域】边界边境•【公布日期】2007.08.23•【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圣何塞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关系,便利两国公民往来,根据平等互惠原则,就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持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停留、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三十天,免办签证。
缔约一方派驻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机构成员,或国际组织代表,及其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停留、出境或者过境,时间不超过三十天可免办签证。
上述缔约双方公民如欲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超过三十天,应在入境后依照缔约另一方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手续。
第二条本协定第一条所述缔约一方公民,须从缔约另一方对国际旅客开放的口岸入境、过境或出境,并须遵守缔约方各自有关国内法。
第三条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应遵守缔约另一方现行法律,但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缔约一方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因公前往缔约另一方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通报该国主管部门。
第五条本协定不限制缔约一方出于公共秩序、国家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拒绝缔约另一方公民入境或缩短其停留期限的权利。
第六条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等原因,缔约任何一方可临时中止本协定的全部或者部分条款,但应及时通过外交途径通知缔约另一方。
第七条缔约双方应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通过外交途径交换本协定第一条所述之外交、公务护照样本。
缔约一方如发行新版外交、公务护照,或修改现行护照式样,应至少提前三十日通过外交途径向缔约另一方转交新护照样本。
在哥斯达黎加的自由贸易区制度
外文来源:Lang&asociados译文正文:在哥斯达黎加的自由贸易区制度在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状态下运行这份报告包括选定的区域的可适用的法律和法律规定,以及来自政府和半政府的高层官员解决的实际的问题和来自于目前在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架构下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公司的投资和现实生活中的结论。
一.自由贸易区哥斯达黎加的自由贸易区制度(FTZR)是指一些公司进行在当地进行新的投资,并符合当地的要求和义务而由国家授予的奖励和福利。
该制度是由自由贸易区制度的法律,号码是7210,和它的规则所管理。
这不是一个永久的制度。
限制已确立了关于补助金福利和激励机制的期限,因为他们的目的是促进新的投资,而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为某些公司提供无限的商业优势。
公司受益于这一制度,在工业园区建立他们的企业,这是特殊的地区,它严格规定了这个行业和公司的具体业务领域。
这些地区被称为自由贸易区(保税区)。
一家公司可能获得授权操作自由贸易区之外的行动或此类行动的一部分,但这是例外的情况,需要一些特殊的案例来证明这些操作,一个更高的投资和更广泛的批准过程。
保税区由被称为哥斯达黎加对外贸易协会的政府实体所管理,这是哥斯达黎加外贸部的一部分。
二.保税区制度的受益者公司将受益于这个制度必须包括在一个或几个类别的法令规定中,即处理,加工,制造,生产,维修和保养商品,重新包装和再分配的商品,和服务的出口或再出口的规定。
一个初始固定资产投资为150,000.00美元是必须的。
这并不适用于公司将在位于“格兰中心地区”或“伽马”(“伽马”地区基本上都是位于中央谷地内的特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因为这些公司将不得不投资最低首次投资额$ 100,000.00的固定资产。
授予的制度协议,该公司必须在授予制度协议通知之日起后的头三年内完成这项投资。
公司在自由贸易区的行为都必须遵守严格的环保政策,包括本地和国际的,应该能够提供足够的文件证明其遵守这样的政策。
中国涉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述评
中国涉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述评摘要: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在不遗余力地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fta实践的进程。
本文主要对中国已签署的涉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进行了介绍和评价,总结了中国实践fta的主要特点,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投资;关税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64-02一、引言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双边fta的签署可以为成员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在不遗余力地推进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fta实践的进程。
迄今,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签署并实施自贸协定。
二、中国已签署的涉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内容及评价《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2002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与东盟各国首脑在金边举行的“10+1”领导人会议后签署的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双边经贸合作文件。
该协议作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在总体上确定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架构。
根据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
该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和处理非关税措施等有关问题的具体法律文件,共有二十三个条款和三个附件,主要包括关税的削减和取消、减让的修改、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保障措施、加速执行承诺、一般例外、安全例外、机构安排和审议等内容。
2005年11月18日,中国与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该自由贸易协定较为务实,从中智双方的出价来看,最终有97%的产品关税调整为零,这对双方的经贸往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这种积极影响需要一定时间内才能反映出来,由于中国设置了1年、2年、5年和10年四个档次的过渡期,智利也设有5年和l0年两个档次的过渡期,而且过渡期较长的产品多为对方具有相对出口显示性竞争优势的产品,因此关税减免带来的贸易促进效应逐渐才会体现出来。
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区)
01 协定简介
03 社会影响
目录
02 签订情况 04 发展历程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一体 化,其目标之一是消除贸易壁垒,允许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这里所指的贸易壁垒可能是关税,也可能 是繁杂的规则等等。
截至2022年,中国一共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21个自贸试验区占 全国国土面积不到千分之四,但是它们贡献的进出口占到全国的17.3%,吸收外资占到全国的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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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月22日,已经有15个地方自贸区获得国务院批复,进入到多部委联合调研的阶段。
2014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负责人表示除上海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尚 未批复设立任何其他自由贸易园(港)区。
广义的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韩国)、北美自由贸易区(简称NAFTA,包括美国、 加拿大、墨西哥)、美洲自由贸易区(简称FTAA,包括美洲34国)、中欧自由贸易区(简称CEFTA,包括波兰、 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AFTA,包括东南 亚国家联盟十国)、欧盟墨西哥自由贸易区等。
狭义的自由贸易区:如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德国汉堡自由贸易区、美国纽约1号对外贸易区等。
签订情况
中国 目前我国已经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 国、澳大利亚、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 2005年11月18日中国和智利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6年11月24日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4月7日与新西兰的协定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0月23日中国和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11月19日中国和秘鲁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4月15日中国和冰岛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2013年7月6日中国和瑞士签署中瑞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和世界经济20强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 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将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施零关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8号――中国-哥斯达黎加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一)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8号――中国-哥斯达黎加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1.07.31•【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8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48号)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哥斯达黎加的7977个税则号列的商品实施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二、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哥斯达黎加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填制报关单,其“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应填报“15”。
三、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原产于哥斯达黎加并享受协定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02号公布)的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四、本公告附件中使用了简化的货品名称,其准确的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货品名称描述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哥斯达黎加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中国-哥斯达黎加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序号│税则号列│商品描述│2009年最惠│2011年最惠│2011年协定│││││国税率(%)(│国税率(%) │税率(%)│││││基础税率) │││├─────┼─────┼───────────────┼─────┼─────┼─────┤│1│01011010│改良种用的马│0│0│0│├─────┼─────┼───────────────┼─────┼─────┼─────┤│2│01011020│改良种用的驴│0│0│0│├─────┼─────┼───────────────┼─────┼─────┼─────┤│3│01019010│其它马│10│10│0│├─────┼─────┼───────────────┼─────┼─────┼─────┤│4│01019090│其他驴、骡│10│10│0│├─────┼─────┼───────────────┼─────┼─────┼─────┤│5│01021000│改良种用的牛│0│0│0│├─────┼─────┼───────────────┼─────┼─────┼─────┤│6│01029000│其他牛│10│10│0│├─────┼─────┼───────────────┼─────┼─────┼─────┤│7│01031000│改良种用猪│0│0│0│├─────┼─────┼───────────────┼─────┼─────┼─────┤│8│01039110│重量<10kg的猪│10│10│0│├─────┼─────┼───────────────┼─────┼─────┼─────┤│9│01039120│重量在10-50kg的猪,包括10kg│10│10│0│├─────┼─────┼───────────────┼─────┼─────┼─────┤│10│01039200│重量≥50kg的猪│10│10│0│├─────┼─────┼───────────────┼─────┼─────┼─────┤│11│01041010│改良种用的绵羊│0│0│0│├─────┼─────┼───────────────┼─────┼─────┼─────┤│12│01041090│其他绵羊│10│10│0│├─────┼─────┼───────────────┼─────┼─────┼─────┤│13│01042010│改良种用的山羊│0│0│0│├─────┼─────┼───────────────┼─────┼─────┼─────┤│14│01042090│其他山羊│10│10│0│├─────┼─────┼───────────────┼─────┼─────┼─────┤│15│01051110│重量≤185g的改良种用鸡│0│0│0│├─────┼─────┼───────────────┼─────┼─────┼─────┤│16│01051190│重量≤185g的其他鸡│10│10│0│├─────┼─────┼───────────────┼─────┼─────┼─────┤│17│01051210│重量≤185g的改良种用火鸡│0│0│0│├─────┼─────┼───────────────┼─────┼─────┼─────┤│18│01051290│重量≤185g的其他火鸡│10│10│0│├─────┼─────┼───────────────┼─────┼─────┼─────┤│19│01051910│重量≤185g的其他改良种用家禽│0│0│0│├─────┼─────┼───────────────┼─────┼─────┼─────┤│20│01051990│重量≤185g的其他家禽│10│10│0│├─────┼─────┼───────────────┼─────┼─────┼─────┤│21│01059410│重量>185g的改良种用鸡│0│0│0│├─────┼─────┼───────────────┼─────┼─────┼─────┤│22│01059490│重量>185g的其他鸡│10│10│0│├─────┼─────┼───────────────┼─────┼─────┼─────┤│23│01059910│重量>185g的其他改良种用家禽│0│0│0│├─────┼─────┼───────────────┼─────┼─────┼─────┤│24│01059991│重量>185g的非改良种用鸭│10│10│0│├─────┼─────┼───────────────┼─────┼─────┼─────┤│25│01059992│重量>185g的非改良种用鹅│10│10│0│├─────┼─────┼───────────────┼─────┼─────┼─────┤│26│01059993│重量>185g的非改良种用珍珠鸡│10│10│0│├─────┼─────┼───────────────┼─────┼─────┼─────┤│27│01059994│重量>185g的非改良种用火鸡│10│10│0│├─────┼─────┼───────────────┼─────┼─────┼─────┤│28│01061110│改良种用灵长目动物│0│0│0│├─────┼─────┼───────────────┼─────┼─────┼─────┤│29│01061190│其他灵长目动物│10│10│0│├─────┼─────┼───────────────┼─────┼─────┼─────┤│30│01061200│鲸、海豚及鼠海豚;海牛及儒艮│10│10│0│├─────┼─────┼───────────────┼─────┼─────┼─────┤│31│01061910│改良种用哺乳动物│0│0│0│├─────┼─────┼───────────────┼─────┼─────┼─────┤│32│01061920│食用哺乳动物│10│10│0│├─────┼─────┼───────────────┼─────┼─────┼─────┤│33│01061990│其他哺乳动物│10│10│0│├─────┼─────┼───────────────┼─────┼─────┼─────┤│34│01062011│改良种用鳄鱼苗│0│0│0│├─────┼─────┼───────────────┼─────┼─────┼─────┤│35│01062019│其他改良种用爬行动物│0│0│0│├─────┼─────┼───────────────┼─────┼─────┼─────┤│36│01062020│食用爬行动物│10│10│0│├─────┼─────┼───────────────┼─────┼─────┼─────┤│37│01062090│其他爬行动物│10│10│0│├─────┼─────┼───────────────┼─────┼─────┼─────┤│38│01063110│改良种用猛禽│0│0│0│├─────┼─────┼───────────────┼─────┼─────┼─────┤│39│01063190│其他猛禽│10│10│0│├─────┼─────┼───────────────┼─────┼─────┼─────┤│40│01063210│改良种用鹦形目鸟│0│0│0│├─────┼─────┼───────────────┼─────┼─────┼─────┤│41│01063290│其他鹦形目鸟│10│10│0│├─────┼─────┼───────────────┼─────┼─────┼─────┤│42│01063910│其他改良种用鸟│0│0│0│├─────┼─────┼───────────────┼─────┼─────┼─────┤│43│01063921│乳鸽│10│10│0│├─────┼─────┼───────────────┼─────┼─────┼─────┤│44│01063922│鸵鸟│10│10│0│├─────┼─────┼───────────────┼─────┼─────┼─────┤│45│01063923│野鸭│10│10│0│├─────┼─────┼───────────────┼─────┼─────┼─────┤│46│01063929│其他食用鸟│10│10│0│├─────┼─────┼───────────────┼─────┼─────┼─────┤│47│01063990│其他鸟│10│10│0│├─────┼─────┼───────────────┼─────┼─────┼─────┤│48│01069011│改良种用蛙苗│0│0│0│├─────┼─────┼───────────────┼─────┼─────┼─────┤│49│01069019│其他改良种用动物│0│0│0│├─────┼─────┼───────────────┼─────┼─────┼─────┤│50│01069020│其他食用动物│10│10│0│├─────┼─────┼───────────────┼─────┼─────┼─────┤│51│01069090│其他动物│10│10│0│├─────┼─────┼───────────────┼─────┼─────┼─────┤│52│02011000│整头及半头鲜、冷牛肉│20│20│18.7│├─────┼─────┼───────────────┼─────┼─────┼─────┤│53│02012000│鲜、冷的带骨牛肉│12│12│11.2│├─────┼─────┼───────────────┼─────┼─────┼─────┤│54│02013000│鲜、冷的去骨牛肉│12│12│11.2│├─────┼─────┼───────────────┼─────┼─────┼─────┤│55│02021000│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25│25│20│├─────┼─────┼───────────────┼─────┼─────┼─────┤│56│02022000│冻的带骨牛肉│12│12│9.6│├─────┼─────┼───────────────┼─────┼─────┼─────┤│57│02023000│冻的去骨牛肉│12│12│9.6│├─────┼─────┼───────────────┼─────┼─────┼─────┤│58│02031110│鲜、冷的整头及半头乳猪肉│20│20│16│├─────┼─────┼───────────────┼─────┼─────┼─────┤│59│02031190│其他鲜、冷的整头及半头猪肉│20│20│16│├─────┼─────┼───────────────┼─────┼─────┼─────┤│60│02031200│鲜、冷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20│20│16││││块││││├─────┼─────┼───────────────┼─────┼─────┼─────┤│61│02031900│其他鲜、冷猪肉│20│20│16│├─────┼─────┼───────────────┼─────┼─────┼─────┤│62│02032110│冻整头及半头乳猪肉│12│12│9.6│├─────┼─────┼───────────────┼─────┼─────┼─────┤│63│02032190│其他冻整头及半头猪肉│12│12│9.6│├─────┼─────┼───────────────┼─────┼─────┼─────┤│64│02032200│冻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12│12│9.6│├─────┼─────┼───────────────┼─────┼─────┼─────┤│65│02032900│其他冻猪肉│12│12│9.6│├─────┼─────┼───────────────┼─────┼─────┼─────┤│66│02041000│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羔羊│15│15│14│├─────┼─────┼───────────────┼─────┼─────┼─────┤│67│02042100│鲜或冷的整头及半头绵羊肉│23│23│21.5│├─────┼─────┼───────────────┼─────┼─────┼─────┤│68│02042200│鲜或冷的带骨绵羊肉│15│15│14│├─────┼─────┼───────────────┼─────┼─────┼─────┤│69│02042300│鲜或冷的去骨绵羊肉│15│15│14│├─────┼─────┼───────────────┼─────┼─────┼─────┤│70│02043000│冻的整头及半头羔羊│15│15│14│├─────┼─────┼───────────────┼─────┼─────┼─────┤│71│02044100│冻的整头及半头绵羊肉│23│23│21.5│├─────┼─────┼───────────────┼─────┼─────┼─────┤│72│02044200│冻的其他带骨绵羊肉│12│12│11.2│├─────┼─────┼───────────────┼─────┼─────┼─────┤│73│02044300│冻的其他去骨绵羊肉│15│15│14│├─────┼─────┼───────────────┼─────┼─────┼─────┤│74│02045000│鲜、冷、冻的山羊肉│20│20│18.7│├─────┼─────┼───────────────┼─────┼─────┼─────┤│75│02050000│鲜、冷、冻的马、驴、骡肉│20│20│16│├─────┼─────┼───────────────┼─────┼─────┼─────┤│76│02061000│鲜、冷的牛杂碎│12│12│9.6│├─────┼─────┼───────────────┼─────┼─────┼─────┤│77│02062100│冻牛舌│12│12│9.6│├─────┼─────┼───────────────┼─────┼─────┼─────┤│78│02062200│冻牛肝│12│12│9.6│├─────┼─────┼───────────────┼─────┼─────┼─────┤│79│02062900│其他冻牛杂碎│12│12│9.6│├─────┼─────┼───────────────┼─────┼─────┼─────┤│80│02063000│鲜、冷的猪杂碎│20│20│16│├─────┼─────┼───────────────┼─────┼─────┼─────┤│81│02064100│冻猪肝│20│20│16│├─────┼─────┼───────────────┼─────┼─────┼─────┤│82│02064900│其他冻猪杂碎│12│12│9.6│├─────┼─────┼───────────────┼─────┼─────┼─────┤│83│02068000│鲜、冷的羊、马、驴、骡杂碎│20│20│16│├─────┼─────┼───────────────┼─────┼─────┼─────┤│84│02069000│冻的羊、马、驴、骡杂碎│18│18│14.4│├─────┼─────┼───────────────┼─────┼─────┼─────┤│85│02071100│整只,鲜或冷的鸡│20│20│16│├─────┼─────┼───────────────┼─────┼─────┼─────┤│86│02071200│整只,冻的鸡│1.3元/千克│1.3元/千克│1元/千克│├─────┼─────┼───────────────┼─────┼─────┼─────┤│87│02071311│鲜或冷的带骨鸡块│20│20│16│├─────┼─────┼───────────────┼─────┼─────┼─────┤│88│02071319│鲜或冷的其他鸡块│20│20│16│├─────┼─────┼───────────────┼─────┼─────┼─────┤│89│02071321│鲜或冷的鸡翼(不包括翼尖)│20│20│16│├─────┼─────┼───────────────┼─────┼─────┼─────┤│90│02071329│鲜或冷的其他鸡杂碎│20│20│16│├─────┼─────┼───────────────┼─────┼─────┼─────┤│91│02071411│冻的的带骨鸡块│0.6元/千克│0.6元/千克│0│├─────┼─────┼───────────────┼─────┼─────┼─────┤│92│02071419│冻的其他鸡块│0.7元/千克│0.7元/千克│0│├─────┼─────┼───────────────┼─────┼─────┼─────┤│93│02071421│冻的鸡翼(不包括翼尖)│0.8元/千克│0.8元/千克│0│├─────┼─────┼───────────────┼─────┼─────┼─────┤│94│02071422│鲜、冷、冻鸡爪│0.5元/千克│0.5元/千克│0│├─────┼─────┼───────────────┼─────┼─────┼─────┤│95│02071429│冻的其他鸡杂碎│0.5元/千克│0.5元/千克│0│├─────┼─────┼───────────────┼─────┼─────┼─────┤│96│02072400│整只,鲜或冷的火鸡│20│20│16│├─────┼─────┼───────────────┼─────┼─────┼─────┤│97│02072500│整只,冻的火鸡│20│20│16│├─────┼─────┼───────────────┼─────┼─────┼─────┤│98│02072600│鲜或冷的火鸡块及杂碎│20│20│16│├─────┼─────┼───────────────┼─────┼─────┼─────┤│99│02072700│冻的火鸡块及杂碎│10│10│0│├─────┼─────┼───────────────┼─────┼─────┼─────┤│100│02073210│整只,鲜或冷的鸭│20│20│16│├─────┼─────┼───────────────┼─────┼─────┼─────┤│101│02073220│整只,鲜或冷的鹅│20│20│16│├─────┼─────┼───────────────┼─────┼─────┼─────┤│102│02073230│整只,鲜或冷的珍珠鸡│20│20│16│├─────┼─────┼───────────────┼─────┼─────┼─────┤│103│02073310│整只,冻的鸭│20│20│16│├─────┼─────┼───────────────┼─────┼─────┼─────┤│104│02073320│整只,冻的鹅│20│20│16│├─────┼─────┼───────────────┼─────┼─────┼─────┤│105│02073330│整只,冻的珍珠鸡│20│20│16│├─────┼─────┼───────────────┼─────┼─────┼─────┤│106│02073400│鲜或冷的税目的0105所列家禽的肥│20│20│16││││肝││││├─────┼─────┼───────────────┼─────┼─────┼─────┤│107│02073510│鲜或冷的鸭块及杂碎│20│20│16│├─────┼─────┼───────────────┼─────┼─────┼─────┤│108│02073520│鲜或冷的鹅块及杂碎│20│20│16│├─────┼─────┼───────────────┼─────┼─────┼─────┤│109│02073530│鲜或冷的珍珠鸡块及杂碎│20│20│16│├─────┼─────┼───────────────┼─────┼─────┼─────┤│110│02073610│冻的鸭块及杂碎│20│20│16│├─────┼─────┼───────────────┼─────┼─────┼─────┤│111│02073620│冻的鹅块及杂碎│20│20│16│├─────┼─────┼───────────────┼─────┼─────┼─────┤│112│02073630│冻的珍珠鸡块及杂碎│20│20│16│├─────┼─────┼───────────────┼─────┼─────┼─────┤│113│02081010│鲜或冷藏的家兔肉或野兔,不包括│20│20│16││││兔头││││├─────┼─────┼───────────────┼─────┼─────┼─────┤│114│02081020│冻家兔或野兔,不包括兔头│20│20│16│├─────┼─────┼───────────────┼─────┼─────┼─────┤│115│02081090│鲜、冷、冻的家兔及野兔食用杂碎│20│20│16│├─────┼─────┼───────────────┼─────┼─────┼─────┤│116│02083000│鲜、冷、冻的灵长目动物的肉及其│23│23│18.4││││食用杂碎││││├─────┼─────┼───────────────┼─────┼─────┼─────┤│117│02084000│鲜、冷、冻的鲸、海豚及鼠海豚;│23│23│18.4││││海牛及儒艮的肉及其食用杂碎││││├─────┼─────┼───────────────┼─────┼─────┼─────┤│118│02085000│鲜、冷、冻的爬行动物的肉及其食│23│23│18.4││││用杂碎││││├─────┼─────┼───────────────┼─────┼─────┼─────┤│119│02089010│鲜、冷、冻的乳鸽肉及其食用杂碎│20│20│16│├─────┼─────┼───────────────┼─────┼─────┼─────┤│120│02089090│其他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23│23│18.4│├─────┼─────┼───────────────┼─────┼─────┼─────┤│121│02090000│鲜、冷、冻、干、熏、盐制的猪或│20│20│16││││家禽脂肪││││├─────┼─────┼───────────────┼─────┼─────┼─────┤│122│02101110│干、熏、盐制的带骨猪腿│25│25│20│├─────┼─────┼───────────────┼─────┼─────┼─────┤│123│02101190│干、熏、盐制的带骨猪腿肉块│25│25│20│├─────┼─────┼───────────────┼─────┼─────┼─────┤│124│02101200│干、熏、盐制的猪腹肉│25│25│20│├─────┼─────┼───────────────┼─────┼─────┼─────┤│125│02101900│干、熏、盐制的其他猪肉│25│25│20│├─────┼─────┼───────────────┼─────┼─────┼─────┤│126│02102000│干、熏、盐制的牛肉│25│25│20│├─────┼─────┼───────────────┼─────┼─────┼─────┤│127│02109100│干、熏、盐制的灵长目动物肉及食│25│25│20││││用杂碎││││├─────┼─────┼───────────────┼─────┼─────┼─────┤│128│02109200│干、熏、盐制的鲸、海豚及鼠海豚│25│25│20││││;海牛及儒艮肉及食用杂碎││││├─────┼─────┼───────────────┼─────┼─────┼─────┤│129│02109300│干、熏、盐制的爬行动物肉及食用│25│25│20││││杂碎││││├─────┼─────┼───────────────┼─────┼─────┼─────┤│130│02109900│干、熏、盐制的其他肉及食用杂碎│25│25│20│├─────┼─────┼───────────────┼─────┼─────┼─────┤│131│03011000│观赏鱼│17.5│17.5│15.8│├─────┼─────┼───────────────┼─────┼─────┼─────┤│132│03019110│鳟鱼苗│0│0│0│├─────┼─────┼───────────────┼─────┼─────┼─────┤│133│03019190│其他活鳟鱼│10.5│10.5│9.5│├─────┼─────┼───────────────┼─────┼─────┼─────┤│134│03019210│鳗鱼苗│0│0│0│├─────┼─────┼───────────────┼─────┼─────┼─────┤│135│03019290│其他活鳗鱼│10│10│9│├─────┼─────┼───────────────┼─────┼─────┼─────┤│136│03019310│鲤鱼苗│0│0│0│├─────┼─────┼───────────────┼─────┼─────┼─────┤│137│03019390│其他活鲤鱼│10.5│10.5│9.5│├─────┼─────┼───────────────┼─────┼─────┼─────┤│138│03019410│蓝鳍金枪鱼鱼苗│0│0│0│├─────┼─────┼───────────────┼─────┼─────┼─────┤│139│03019490│其他活蓝鳍金枪鱼│10.5│10.5│9.5│├─────┼─────┼───────────────┼─────┼─────┼─────┤│140│03019510│南方蓝鳍金枪鱼鱼苗│0│0│0│├─────┼─────┼───────────────┼─────┼─────┼─────┤│141│03019590│其他活南方蓝鳍金枪鱼│10.5│10.5│9.5│├─────┼─────┼───────────────┼─────┼─────┼─────┤│142│03019911│鲈鱼鱼苗│0│0│0│├─────┼─────┼───────────────┼─────┼─────┼─────┤│143│03019912│鲟鱼鱼苗│0│0│0│├─────┼─────┼───────────────┼─────┼─────┼─────┤│144│03019919│其他鱼苗│0│0│0│├─────┼─────┼───────────────┼─────┼─────┼─────┤│145│03019991│活罗非鱼│10.5│10.5│9.5│├─────┼─────┼───────────────┼─────┼─────┼─────┤│146│03019992│活鲀│10.5│10.5│9.5│├─────┼─────┼───────────────┼─────┼─────┼─────┤│147│03019999│其他活鱼│10.5│10.5│9.5│├─────┼─────┼───────────────┼─────┼─────┼─────┤│148│03021100│鲜、冷鳟鱼│12│12│10.8│├─────┼─────┼───────────────┼─────┼─────┼─────┤│149│03021210│鲜、冷的大西洋鲑鱼│10│10│9│├─────┼─────┼───────────────┼─────┼─────┼─────┤│150│03021220│鲜、冷的大马哈鱼及多瑙哲罗鱼│10│10│9│├─────┼─────┼───────────────┼─────┼─────┼─────┤│151│03021900│其他鲜、冷鲑鱼│12│12│10.8│├─────┼─────┼───────────────┼─────┼─────┼─────┤│152│03022100│鲜、冷庸鲽鱼│12│12│10.8│├─────┼─────┼───────────────┼─────┼─────┼─────┤│153│03022200│鲜、冷鲽鱼│12│12│10.8│├─────┼─────┼───────────────┼─────┼─────┼─────┤│154│03022300│鲜、冷鳎鱼│12│12│10.8│├─────┼─────┼───────────────┼─────┼─────┼─────┤│155│03022900│其他鲜、冷比目鱼│12│12│10.8│├─────┼─────┼───────────────┼─────┼─────┼─────┤│156│03023100│鲜、冷长鳍金枪鱼│12│12│10.8│├─────┼─────┼───────────────┼─────┼─────┼─────┤│157│03023200│鲜、冷黄鳍金枪鱼│12│12│10.8│├─────┼─────┼───────────────┼─────┼─────┼─────┤│158│03023300│鲜冷鲣鱼│12│12│10.8│├─────┼─────┼───────────────┼─────┼─────┼─────┤│159│03023400│鲜、冷大眼金枪鱼│12│12│10.8│├─────┼─────┼───────────────┼─────┼─────┼─────┤│160│03023500│鲜、冷蓝鳍金枪鱼│12│12│10.8│├─────┼─────┼───────────────┼─────┼─────┼─────┤│161│03023600│鲜、冷南方蓝鳍金枪鱼│12│12│10.8│├─────┼─────┼───────────────┼─────┼─────┼─────┤│162│03023900│其他鲜、冷金枪鱼│12│12│10.8│├─────┼─────┼───────────────┼─────┼─────┼─────┤│163│03024000│鲜、冷鲱鱼│12│12│10.8│├─────┼─────┼───────────────┼─────┼─────┼─────┤│164│03025000│鲜、冷鳕鱼│12│12│10.8│├─────┼─────┼───────────────┼─────┼─────┼─────┤│165│03026100│鲜、冷沙丁鱼、黍鲱鱼│12│12│10.8│├─────┼─────┼───────────────┼─────┼─────┼─────┤│166│03026200│鲜、冷黑线鳕鱼│12│12│10.8│├─────┼─────┼───────────────┼─────┼─────┼─────┤│167│03026300│鲜、冷绿青鳕鱼│12│12│10.8│├─────┼─────┼───────────────┼─────┼─────┼─────┤│168│03026400│鲜、冷鲭鱼│12│12│10.8│├─────┼─────┼───────────────┼─────┼─────┼─────┤│169│03026500│鲜、冷角鲨及其他鲨鱼│12│12│10.8│├─────┼─────┼───────────────┼─────┼─────┼─────┤│170│03026600│鲜冷鳗鱼│12│12│10.8│├─────┼─────┼───────────────┼─────┼─────┼─────┤│171│03026700│鲜、冷剑鱼│12│12│10.8│├─────┼─────┼───────────────┼─────┼─────┼─────┤│172│03026800│鲜、冷南极犬牙鱼│12│12│10.8│├─────┼─────┼───────────────┼─────┼─────┼─────┤│173│03026910│鲜冷带鱼│12│12│10.8│├─────┼─────┼───────────────┼─────┼─────┼─────┤│174│03026920│鲜冷黄鱼│12│12│10.8│├─────┼─────┼───────────────┼─────┼─────┼─────┤│175│03026930│鲜冷鲳鱼│12│12│10.8│├─────┼─────┼───────────────┼─────┼─────┼─────┤│176│03026940│鲜冷罗非鱼│12│12│10.8│├─────┼─────┼───────────────┼─────┼─────┼─────┤│177│03026950│鲜、冷鲀│12│12│10.8│├─────┼─────┼───────────────┼─────┼─────┼─────┤│178│03026990│其他鲜、冷鱼│12│12│10.8│├─────┼─────┼───────────────┼─────┼─────┼─────┤│179│03027000│鲜、冷鱼肝及鱼卵│12│12│10.8│├─────┼─────┼───────────────┼─────┼─────┼─────┤│180│03031100│冻红大马哈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0│10│9│├─────┼─────┼───────────────┼─────┼─────┼─────┤│181│03031900│其他冻大马哈鱼,但鱼肝及鱼卵除│10│10│9││││外││││├─────┼─────┼───────────────┼─────┼─────┼─────┤│182│03032100│冻鳟鱼│12│12│10.8│├─────┼─────┼───────────────┼─────┼─────┼─────┤│183│03032210│冻大西洋鲑鱼│10│10│9│├─────┼─────┼───────────────┼─────┼─────┼─────┤│184│03032220│冻多瑙哲罗鱼│10│10│9│├─────┼─────┼───────────────┼─────┼─────┼─────┤│185│03032900│其他冻鲑鱼│10│10│9│├─────┼─────┼───────────────┼─────┼─────┼─────┤│186│03033110│冻格陵兰庸鲽鱼│10│10│9│├─────┼─────┼───────────────┼─────┼─────┼─────┤│187│03033190│冻庸鲽鱼│10│10│9│├─────┼─────┼───────────────┼─────┼─────┼─────┤│188│03033200│冻鲽鱼│12│12│10.8│├─────┼─────┼───────────────┼─────┼─────┼─────┤│189│03033300│冻鳎鱼│12│12│10.8│├─────┼─────┼───────────────┼─────┼─────┼─────┤│190│03033900│其他冻比目鱼│10│10│9│├─────┼─────┼───────────────┼─────┼─────┼─────┤│191│03034100│冻长鳍金枪鱼│12│12│10.8│├─────┼─────┼───────────────┼─────┼─────┼─────┤│192│03034200│冻黄鳍金枪鱼│12│12│10.8│├─────┼─────┼───────────────┼─────┼─────┼─────┤│193│03034300│冻鲣鱼│12│12│10.8│├─────┼─────┼───────────────┼─────┼─────┼─────┤│194│03034400│冻大眼金枪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2│12│10.8│├─────┼─────┼───────────────┼─────┼─────┼─────┤│195│03034500│冻蓝鳍金枪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2│12│10.8│├─────┼─────┼───────────────┼─────┼─────┼─────┤│196│03034600│冻南方蓝鳍金枪鱼,但鱼肝及鱼卵│12│12│10.8││││除外││││├─────┼─────┼───────────────┼─────┼─────┼─────┤│197│03034900│其他冻金枪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2│12│10.8│├─────┼─────┼───────────────┼─────┼─────┼─────┤│198│03035100│冻鲱鱼(大西洋鲱鱼、太平洋鲱鱼)│10│10│9││││,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99│03035200│冻鳕鱼(大西洋鳕鱼、太平洋鳕鱼│10│10│9││││、格陵兰鳕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200│03036100│冻剑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0│10│9│├─────┼─────┼───────────────┼─────┼─────┼─────┤│201│03036200│冻南极犬牙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0│10│9│├─────┼─────┼───────────────┼─────┼─────┼─────┤│202│03037100│冻沙丁鱼、黍鲱鱼│12│12│10.8│├─────┼─────┼───────────────┼─────┼─────┼─────┤│203│03037200│冻黑线鳕鱼│12│12│10.8│├─────┼─────┼───────────────┼─────┼─────┼─────┤│204│03037300│冻绿青鳕鱼│12│12│10.8│├─────┼─────┼───────────────┼─────┼─────┼─────┤│205│03037400│冻鲭鱼│10│10│9│├─────┼─────┼───────────────┼─────┼─────┼─────┤│206│03037500│冻角鲨及其他鲨鱼│12│12│10.8│├─────┼─────┼───────────────┼─────┼─────┼─────┤│207│03037600│冻鳗鱼│12│12│10.8│├─────┼─────┼───────────────┼─────┼─────┼─────┤│208│03037700│冻尖吻鲈鱼│12│12│10.8│├─────┼─────┼───────────────┼─────┼─────┼─────┤│209│03037800│冻鳕鱼(无须鳕鱼,长鳍鳕鱼)│12│12│10.8│├─────┼─────┼───────────────┼─────┼─────┼─────┤│210│03037910│冻带鱼│10│10│9│。
产地证基础知识
中巴自由贸易区原产地标准
非中巴成份不超过产品FOB价的60%,且 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在中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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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
一、 _中国智利自贸协定简介 二、 _关税减让情况 三、 _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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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简介
自2006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关税减让进 程。97%的产品的关税将于10年内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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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由贸易区 与WTO的关系
1. 区域性与全球性 2. 贸易条件优于WTO 3、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
自贸区原则是WTO所允许的一种例外。世 贸 组 织 通 过 关 贸 总 协 定 第 24 条 和 服 务 贸 易 总协定第5条明确认可了这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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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领域我国企业可从自贸协定中获得的商机
在符合原产地要求的前提下,我国和自贸 伙伴国的绝大部分产品,将相互实行零关 税或优惠关税。这样,作为进口方的我国 企业,将有机会从自贸伙伴国找到价廉物 美的货源;作为出口方的我国企业,将有 机会把产品打入自贸伙伴国市场或扩大市 场份额。
自贸协定关税减让的三种类型
零关税产品:在自贸协定生效当年或生效 后第X年,产品的进口关税降到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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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全面建 成,实施成效显著。自贸区的建成拉动了我国与 东盟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现已互为第三大贸易 伙伴。2010年1-10月,我国对东盟出口 1111.4亿美元,进口1243亿美元,同比增长 分别为34.9%和49%,高于同期我国出口总额 和进口总额增速2.2和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 我与东盟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我船舶、钢铁、针 织服装、陶瓷制品等产品对东盟出口快速增长, 并从东盟大量进口铜制品、橡胶制品、可可制品 等资源型产品。目前,机电产品等占我对东盟总 出口的比例由2003年的39.5%提高到目前的 50%左右。
中哥自贸协定将推动两国全方位合作——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
关 要 求 、 产 地 核 查 等 做 了规 定 。 原
关 于 海 关 手 续 ,《 定 》 海 关 合 作 、 险 管 理 与货 物 协 对 风 放 行 、 政 裁 定 、 利 化 等 内容 做 了规 定 , 行 便 旨在 简 化 和 协调
双 方 的 海 关 手 续 , 保 双方 海 关 及 行 政 程 序 实 施 一 致 与 透 确
明 , 保 货 物 和 运 输 工具 高 效 快 捷 的 运 转 与 通 关 , 利 双 边 确 便
贸 易
施 关 税 减 让 。 一 类 产 品 在 《 定 》实 施 后 立 即 实 施 零 关 第 协
税 , 别 约 占中 、 税 目总数 的 6 .%和 6 .% ; 二类 产 品 分 哥 53 29 第 在 《 定 》 效 5 内线 性 降 税 至 零 , 别 约 占中 、 税 贸 易壁 垒 、 生 和 植 物 卫生 措 施 卫
在 卫 生 与 植 物 卫 生 措 施 方 面 ,《 定 》规 定 , 方 将 加 协 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开展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开展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谅解
备忘录
文章属性
•【缔约国】哥斯达黎加
•【条约领域】贸易
•【公布日期】2007.10.24
•【条约类别】谅解备忘录
•【签订地点】北京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开展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以下简称“双方”):
认识到两国间友好的经济和贸易合作关系;
希望进一步加强和拓展经济合作与贸易关系;
重申双方致力于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承诺;
达成以下谅解:
第一条
双方将在现有合作形式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化和拓展两国之间的经济与贸易合作,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
第二条
双方将考虑各自的国际义务,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条款,寻求具体措施和方法,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实现贸易自由化。
为此,双方将于2008年1月开始启动一项联合可行性研究,探讨建立中国和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可行性。
第三条
双方将成立联合工作组来开展自贸协定可行性研究工作。
联合工作组力争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联合研究工作。
联合工作组每三个月在中国和哥斯达黎加轮流举行会议。
本备忘录于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用中文和西班牙文书就,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代表代表
马秀红马尔科·维尼西奥·鲁伊斯。
中国在中美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哥斯达黎加
合资合作Joint Venture & Cooperation 2007年6月1日,中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哥斯达黎加成为我国在中美洲地区唯一建交国。
2011年8月1日,中哥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哥斯达黎加成为第三个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拉美国家。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3年中哥双边经贸额达到56.8亿美元。
目前中国是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哥斯达黎加是中国在中美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目的地国。
2015年元旦见过,国家主席习近平6日在人民大会堂同哥斯达黎加总统索利斯举行会谈。
两国元首共同宣布中哥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哥斯达黎加的经济状况哥斯达黎加是全球第一大菠萝出口国、第二大香蕉出口国、第四大木薯出口国,也是重要的咖啡出中国在中美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哥斯达黎加口国;粮食不能自给,大米、大豆、玉米、小麦等需要大量进口,农产品加工业薄弱,仅能生产初级农产品;工业基础薄弱,以出口加工业为主,原材料依赖进口,高科技产业发展迅猛,特别是离岸外包和外包服务,集成电路为重要的出口支柱产品;旅游业发达,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
农牧渔业占5.1%,制造业14.7%,贸易、餐饮和酒店业占15.3%,交通、仓储和通信业占9.5%,建筑业占5.1%,金融保险业6.2%,不动产业占2.8%,电力和水力业占3.1%,采矿业占0.1%,其他服务业占33.9%。
哥斯达黎加的道路、桥梁、电信、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水平相对滞后,承包工程市场年均规模约10亿左右,项目多被哥本国及西班牙、意大利、巴西等企业承揽。
建设项目常采用设计、供货、施工等分段招标方式确定实施企业,金额多为1亿美元以下,同时环境评估审查严格。
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债券融资以及信托融资(FIDEICOMISO,类似项目融资模式),近年鼓励以特许经营方式(CONCESION)实施项目。
哥斯达黎加的投资环境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哥斯达黎加外国直接投资稳步增长,主要集中在服务业(40%)、制造业(26%)、房地产业(19%)和商业(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监督与管理【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02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1.07.30【实施日期】2011.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7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署长于广洲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哥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哥斯达黎加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哥自贸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与哥斯达黎加之间的《中哥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第三条从哥斯达黎加直接运输进口的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国为哥斯达黎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的《中哥自贸协定》协定税率:(一)哥斯达黎加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二)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全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或者哥斯达黎加原产材料生产的;(三)在哥斯达黎加境内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但符合《中哥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特定加工工序等要求的。
《中哥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述“在哥斯达黎加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是指:(一)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二)在哥斯达黎加境内从活动物中获得的货物;(三)在哥斯达黎加境内收获、采摘或者采集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四)在哥斯达黎加境内狩猎、诱捕、捕捞、水产养殖、耕种或者捕获获得的货物;(五)从哥斯达黎加领土、领水、海床或者海床底土提取或者得到的矿物质,以及不包括在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内的其他天然资源;(六)在哥斯达黎加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海床底土提取的货物,只要哥斯达黎加根据符合其缔结的相关国际协定可适用的国内法,有权开发上述水域、海床或者海床底土;(七)在哥斯达黎加的领海或者专属经济区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产品;(八)在哥斯达黎加注册或者登记,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在公海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产品;(九)在哥斯达黎加注册或者登记,并悬挂其国旗的加工船上,完全用上述第(七)项、第(八)项所述货物加工、制造的货物;(十)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碎料;或者在哥斯达黎加境内收集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旧物品;(十一)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完全从上述第(一)项至第(十)项所列货物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
哥斯达黎加“渴求”外资盼深度参与“一带一路”
商情班车区域视窗BUSINESS INFORMATION哥斯达黎加“渴求”外资盼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文 | 梼杌哥斯达黎加是中美洲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也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
中哥建交十年来,各领域友好合作持续深化,利益融合日益密切。
中国已连续数年成为哥斯达黎加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哥经济互补性强,双边合作潜力巨大。
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哥斯达黎加的经贸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掘市场机会,规避投资法律误区和贸易风险,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近日举办“哥斯达黎加贸易投资法律政策专题讲座”上,哥斯达黎加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何塞·巴布洛·罗德里格斯·科尔德罗(José Pablo Rodríguez Cordero)介绍哥斯达黎加吸引外资优惠政策、重点领域贸易及投资机会。
哥斯达黎加关税近20年保持不变科尔德罗介绍,哥斯达黎加的贸易法规很多,主要法规是《贸易法》(第3284号法律)。
该法于1964年5月27日生效,分别对公司形式和管理,义务及合同,证券、汇票、背书、审计、支票、信用证,公司破产及债权,时效期等方面做了规定。
在进口方面,哥斯达黎加于2004年12月取消了所有的进口许可证及相关手续,仅在动植物检疫和环保等方面保留特殊要求。
哥斯达黎加禁止进口武器、军火、废轮胎和血液。
在出口方面,哥斯达黎加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大会”“控制有害废弃物跨国转移及其处理巴塞尔大会”“关于危害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条约”的规定,对涉及文化、艺术、考古和历史遗产的物品限制出口。
“哥斯达黎加根据中美洲关税体系(SAC)对进口商品进行分类。
”科尔德罗称,哥斯达黎加的关税分为进口税和附加税。
附加税的征收依据是第6946号法律,税率为1%,适用于所有进口货物,只有少数例外(如:自贸协定涵盖的进口商品、WTO关于信息技术协议的商品、受惠于第6695号出口加工区法案的商品、医疗手术设备及药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文章属性•【缔约国】哥斯达黎加•【条约领域】文化教育•【公布日期】2007.10.24•【条约类别】协定•【签订地点】北京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增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推动和发展两国文化合作和交流,促进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缔约双方根据各自的法律规定,促进在文化、艺术、文化遗产、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电影以及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第二条缔约双方鼓励两国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博物馆、图书馆、艺术团体和艺术家、作家组织及其他文化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以便促进双方在历史、文化和艺术遗产方面的相互传播和了解。
第三条缔约双方承诺根据各自国内相关法律,采取必要措施有效保护对方国家国民的著作权和相关权利。
第四条缔约双方同意在文化、艺术和教育方面按下列方式进行合作和交流:(一)互派作家、研究人员、教育家和讲学人员到对方国家访问,在共同感兴趣的方面开展与其专业有关的活动和研究;(二)互派艺术家和艺术团体进行友好访问和演出,并同对方国家的同行交流经验;(三)相互举办对方的艺术、工艺品和图书展览;(四)相互放映对方的影片,交流制片技术;(五)互派专业人员和文化工作者进行培训、实习和进修,并尽可能相互提供奖学金;(六)双方有关出版机构将根据其出版计划翻译和出版对方的优秀文学和艺术作品;(七)相互交换出版物、多媒体材料和其他文化、教育方面的材料。
第五条缔约双方将加强两国体育机构间的合作,并根据需要和可能,互派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进行友好访问和比赛,开展体育技术交流。
第六条缔约双方将促进两国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交换有关本国文化生活和旅游方面的节目,并派广播、电视专业人员互访。
第七条本协定将通过签订定期执行计划加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关于建立外交关
系的联合公报
文章属性
•【缔约国】哥斯达黎加
•【条约领域】外交
•【公布日期】2007.06.01
•【条约类别】联合公报
•【签订地点】北京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通过友好谈判,决定自2007年6月1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商定,将根据一九六一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尽快互派大使,并在对等基础上在各自首都为对方设立使馆和履行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二○○七年六月一日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代表
杨洁箎布鲁诺·斯塔诺·乌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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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的介绍及启示作者:程慧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2年第02期2007年6月,中国与哥斯达黎加建立外交关系,这是中国在中美洲地区的第一个建交国家。
从建交之初,中哥双方即提出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构想。
在双方的努力下,这一构想顺利推动。
中哥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协定,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互利双赢,为两国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步伐发挥重要作用,并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协定概况中哥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全面、开放水平较高,协定主要内容涉及下述八个方面。
(一)货物贸易领域在货物贸易方面,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
中哥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六类实施关税减让。
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立即实施零关税,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65.3%和62.9%;第二类产品在《协定》生效5年内线性降税至零,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28.7%和4.0%;第三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0年内线性降税至零,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1.8%和21.5%;第四类产品在《协定》生效15年内线性降税至零,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0.9%和2.5%;第五类为例外产品,不作关税减让,保持最惠国关税,分别约占中、哥税目总数的3.3%和8.9%;第六类为关税配额产品,配额内实施零关税,哥实施配额管理的产品共4个,中方无关税配额产品。
(二)服务贸易领域在服务贸易领域,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哥方将在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和旅游服务等45个部门或分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中方则在计算机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翻译和口译、体育等7个部门或分部门对哥方进一步开放。
(三)投资领域缔约双方再次确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政府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中的承诺,且缔约双方政府愿为缔约一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两国间的合作。
(四)原产地规则和海关程序在原产地规则方面,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作为原产地判定的基本标准,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和加工工序标准作为辅助标准。
双方据此制定了所有税号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清单。
此外,《协定》还就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关税货物通关要求、原产地核查等做了规定。
关于海关手续,《协定》对海关合作、风险管理与货物放行、行政裁定、便利化等内容做了规定,旨在简化手续,提高透明度,便利双边贸易。
(五)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协定》规定,双方将加强进口方对出口方实施检验检疫、出证程序、控制和加工过程的核查以及核查结果的信息交流,这将为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保护国内农产品及相关产业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就推动双边强制性合格评定结果互认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提高贸易政策透明度,通报强制性合格评定产品清单、合格评定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进口许可程序以及促进贸易便利化等做出了规定,为双方产品出口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贸易救济在贸易救济方面,《协定》规定,双方将保留在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反补贴、全球保障措施相关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协定》还参照世界贸易组织保障措施协定和国际上签署自贸协定通行做法,纳入了双边保障措施条款。
(七)知识产权《协定》双方同意在各自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交流与合作,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传统。
(八)合作在合作领域方面,《协定》规定,双方应就出口促进、吸引投资、科技、中小企业、农业、文化、体育、减灾、竞争政策等领域开展合作。
此外,双方还将加强在教育、卫生、传统医学、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
二、经贸合作从2010年整体来看,中哥经贸合作呈现稳定的发展态势。
(一)货物贸易中国与哥斯达黎加之间的双边贸易数额较小,但近年来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哥斯达黎加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哥斯达黎加也是中国在中美洲的重要合作伙伴。
1、贸易总量双边贸易规模增长较快。
中国自加入WTO以来,中哥双边贸易发展迅速。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贸易总额为379474万美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9.17%,其中,中方出口68790万美元,进口310684万美元,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27.91%和17.40%;与2001年贸易总额8958万美元相比,增长了42倍。
双边贸易不平衡问题突出。
在中哥双边贸易当中,中国加入WTO之前,中方处于顺差,自2002年中国入世之后,中方就一直处于逆差,并有逐步扩大的态势。
2010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的逆差为241894万美元;从2002年至2008年,中方累计逆差额为1100096万美元。
2、贸易结构中国出口产品结构变化不大。
与上年相比,2010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产品结构相对稳定,除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和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由原第14位和第13位分别上升到第4位和第10位,其余8类仍保持在前10位的产品范围之列。
中国出口产品仍以工业制成品为主。
其中,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排名第一位的是电机、电器、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占中国对哥斯达黎加总出口的15.4%;排名第二位的是铁道车辆、轨道装置、信号设备,占总出口的12.1%;排名第三位的是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占总出口的7.1%。
从中国出口产品增幅来看,2010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额占比1%以上的、增幅最大的前十类产品,出口增幅都在45%以上,且有六类产品是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额前十位的产品。
其中,增幅最大的产品是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达到276.8%,较上年增幅接近3倍,占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总额的6.0%,显著高于中国该类产品的世界出口增长率(33.9%);增幅第二的产品是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达到165.8%,占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总额的2.7%,明显高于中国该类产品的世界出口增长率(24.1%);增幅第三的产品是铁道车辆、轨道装置、信号设备,达到97.4%,占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总额的12.1%,而中国该类产品的世界出口增长率达到211.5%。
从中国出口产品降幅来看,2010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额占比1%以上的、降幅最大的产品分别是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和电机、电器、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出口降幅分别是-35.6%和-14.3%,而中国该两类产品对世界的出口增长率分别是30.0%和30.4%。
虽然中国该两类产品对哥斯达黎加的出口幅度下降较大,但该两类产品仍是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额排名第3和第1的产品,分别占中国对哥斯达黎加出口总额比重的7.1%和15.4%。
中国进口产品结构相对稳定。
与上年相比,2010年,中国自哥斯达黎加进口产品结构变化不大,其中三类产品升至前10位,分别是: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等水果的果皮,铝及其制品,木及木制品、木炭。
后两类调整不大,分别由原来的第11位和第15位上升到第9位和第10位。
而食用水果及坚果类调整较大,由原来的第28位上升到目前的第5位,出口额从上年的1.25万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377万美元。
中国进口产品集中度很高。
2010年,中国自哥斯达黎加进口额前10位的产品基本上是中国自哥斯达黎加进口的全部产品,占进口总额的99.92%,其中,更为突出的是,位于第1位的电机、电器、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占到了中国自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98.62%,2009年该类商品自哥斯达黎加的进口也达到了98.5%。
3、贸易趋势中哥货物贸易潜力巨大。
近年来,中哥贸易一直处于稳步提升阶段,而中哥FTA的实施必将为中哥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大助推力。
《协定》实施后,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比如,中方苹果汁将直接进军哥方市场,而不用缴纳关税。
同时,《协定》的实施将让双方的消费者以更优惠的价格享受来自异国的消费品。
比如,哥斯达黎加的咖啡品质享誉世界,中方咖啡的进口关税将10年内降为零,中国咖啡爱好者将能以较低的成本享受高品质的咖啡。
(二)服务贸易中哥服务贸易规模不大。
由于两国建交较晚,加之双方的FTA正式实施不久,双方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尚属于探索阶段。
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两国建交之前,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领域基本空白,而从2008年开始,双方的合作逐步起色,开始有了承包工程领域的合作。
2009年,中国企业在哥斯达黎加新签承包工程合同1份,合同金额840万美元,当年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3283万美元;年末在哥斯达黎加劳务人数690人。
2010年,中国企业在哥斯达黎加新签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3份,合同金额1186万美元,其中承包工程合同额1186万美元,当年完成营业额5330万美元,其中承包工程营业额5330万美元;年末在哥斯达黎加劳务人数63人。
2010年中国在哥斯达黎加新签大型项目包括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哥斯达黎加湖畔华府项目等。
中哥服务贸易前景看好。
2010年,中国服务业发展态势很好,其中中国服务进出口(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总额达3624.2亿美元,增长26.4%。
而服务业在哥斯达黎加的国民经济中也占有重要地位,2010年,服务业占哥斯达黎加GDP的37.6%,主要有金融保险、不动产、企业服务、公共管理、社区服务、中介服务等,其中旅游业是哥主要产业之一,2010年赴哥斯达黎加旅游人数共计209.8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随着中哥《协定》的正式实施,中哥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逐步开放,包括哥方开放的电信服务、商业服务、建筑、房地产、分销、教育、环境、计算机和旅游服务等45个部门或分部门和中方开放的计算机服务、房地产、市场调研、翻译和口译、体育等7个部门或分部门,中哥服务贸易必将迎来繁荣发展。
(三)投资合作中哥投资合作尚属起步阶段。
由于两国建交较晚,中哥投资合作规模并不大。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9年中国对哥斯达黎加投资年末存量是200万美元;2010年的投资流量是8万美元,年末存量是208万美元。
截至2009年,经商务部批准和备案的在哥投资项目为1个,双方协议投资总额60万美元,中方协议投资30万美元。
据哥斯达黎加《民族报》2010年9月22日报道,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在哥斯达黎加莫印炼油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中一举中标,并已签订合同,合同额为150万美元,该扩建项目将由中石油公司与哥斯达黎加石油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实施。
而哥斯达黎加在中国的投资额也不大。
截至2009年,哥斯达黎加在中国投资项目30个,合同金额1.11亿美元,实际投资3247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