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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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云财规〔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科技计划正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12号各州(市)财政局、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为突破制约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支持我省企业实施科技揭榜制项目,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根据《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6月21日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条件要求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五章绩效与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突破制约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支持我省企业实施科技揭榜制项目,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根据《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揭榜制是一种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通过需求征集、成果评价等方式编制项目榜单并对外发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揭榜任务,组织科研力量揭榜攻关,推动成果转化。

科技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类。

第三条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对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是科技揭榜制项目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政策;负责资金年度预算审核、下达、监督、指导绩效管理等工作。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19〕3号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19〕3号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19〕3号各州、市科技局,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项目推荐部门:《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2月26日云南省科技厅2019年第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21号)等有关规定及科技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科技厅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予以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申报、管理、验收、评价、科技报告、科研诚信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责任主体与职责第四条项目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分为六类:(一)省科技厅(二)项目推荐部门(三)项目承担单位(四)项目负责人(五)专业机构(六)项目评审专家第五条省科技厅的基本职责是:(一)项目组织、实施、服务、监督和评价;(二)对项目推荐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机构、项目评审专家进行分类指导,并进行工作评估和监督;(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其他事项。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云科协〔2008〕22号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
第八届云南省优秀科技论文(云锡)奖
获奖论文作者的决定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州(市)科协:
为繁荣我省学术交流,提高学术水平,推动自主创新,促进人才成长,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优秀科技论文评选奖励条例(试行)》,云南省科协开展了“第八届云南省优秀科技论文(云锡)奖”评选活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州(市)科协报送的论文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在云南日报和云南省科协“公众科学”网上进行了公告,决定对李文均等获奖论文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论文作者再接再厉,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为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建设创新型云南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八届云南省优秀科技论文(云锡)奖获奖名单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第八届云南省优秀科技论文(云锡)奖
获奖名单
二、一等奖(24篇)
三、二等奖(33篇)。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的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的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10.23•【字号】云科联发〔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的通知云科联发〔2023〕15号各州(市)科技局、统计局、财政局,有关单位: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已完成2022年科技经费投入等统计工作,现印发《2022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财政厅2023年10月23日2022年云南省科技统计公报2022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投入保持稳定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R&D经费支出313.53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与地区生产总值1之比)为1.08%;全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58.9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0.88%。

一、科技机构和人员情况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调查单位共7957家,其中,企业7354家、科研机构119家、高等学校86家、其他398家。

在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883家、重点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2365家、其他企业106家。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有1232家,下降1.75%;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552个,增长11.97%。

2022年,全省R&D人员为104723人,较上年增长7.37%。

其中,企业R&D人员为57346人,增长5.29%;科研机构R&D人员为11596人,增长15.87%;高等学校R&D人员为28641人,增长7.08%;其他R&D人员为7140人,增长12.99%。

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正文:---------------------------------------------------------------------------------------------------------------------------------------------------- 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活动中,为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速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昆明市科学技术奖,包括以下四类:(一)突出贡献奖;(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科学技术合作奖;(四)专利奖。

昆明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类奖项。

第五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具体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奖励委员会由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和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奖励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

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确定。

第七条突出贡献奖是市科学技术奖的最高奖励,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组织:(一)在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二)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云政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云政发〔2014〕1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授予李德铢研究员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授予“基因组多样性与亚洲人群的演化”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特等奖;授予“生物系统的噪声和时间延迟效应研究”等5项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WRKY基因调控植物抗逆境性状建成的分子机制研究”等9项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托卡马克等离子体中逃逸电子行为的实验研究”等9项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

授予“高效低成本钢铁耐磨材料制备技术及应用”成果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锌湿法加压冶金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3项成果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高效、卫生、优质普洱茶加工工艺”等6项成果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授予“光损伤性皮肤病防治体系的创建及应用”成果云南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予“优质超级稻新品种‘楚粳28号’的选育及应用”等6项成果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典型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25项成果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羊肚菌仿生栽培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等114项成果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者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不断取得新成果,创造新业绩。

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目标,按照“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的要求,以科教兴滇为己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努力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7•【字号】云政发[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云政发〔2011〕79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云发〔2008〕16号),大力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为推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授予“《云南植物志》的编研”成果2010年度云南省自然科学奖特等奖;授予“微波在冶金中应用的基础理论研究”等3项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基于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集热器件能量传输转换机理研究”等12项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云南重大气候灾害形成机理研究”等20项成果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

授予“内河小型船舶电力推进系统研制”成果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引进水稻新株型材料进行育种创新与示范应用研究”等2项成果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热带高淀粉玉米云瑞4号的选育”等6项成果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授予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文东等4名企业家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创业奖;授予“大型曲面阴极高能效铝电解槽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9项成果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次氧化锌粉综合回收利用技术产业化”等21项成果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铂类抗癌药物的合成新技术”等99项成果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授予英国植物学专家斯蒂夫·布莱克摩尔等2名外国专家云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更新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更新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更新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8.05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更新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要求,经审查,同意将“云南省园林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纳入云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目录进行管理。

现将更新后的奖励目录予以发布。

本目录所列奖励无行政级别。

纳入目录管理的社会科技奖应坚持公益化、非营利性,按照“谁办奖、谁负责”原则,各设奖组织是其奖励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做到依法设奖,规范运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

社会科技奖应坚持学术性、荣誉性,坚持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和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突出奖励真正为云南高质量发展作出实质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对于存在违反设奖有关规定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各设奖组织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本年度奖励工作情况报告。

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报告。

附件:云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5日附件
云南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2024年8月)。

2008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召开我院4项成果获奖励

2008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召开我院4项成果获奖励

项 目的泄洪建筑物布置 型式为堆石坝枢纽泄洪建筑物的典型布置 方式 , 具 有代表性 ; 通过溢 洪道掺 气减蚀试验研究 , 总结
了掺 气设施 的通 用计算 公式 , 可 广 泛 用于 类 似工 程的溢洪道设 计 ; 同时通过 对泄 洪隧 洞 不 同底坡和 突跌 突扩不 同高度的试
验研 究 , 为突跌 突扩 设计 积 累 了理 论 分析依据 , 具 有广 泛 的推广价 值 。 设 计研 究 成果属 于 国际 同类先进 水平 ; 随 着我 国大
型 水 电工 程 的持续开 发 , 研究 成果具 有广泛的推广运 用前景 。
项 目主要完成人 员: 张宗亮、
刘兴宁、
董绍尧、
杨再 宏 、
刘兴 国、
赵洪 明 、
栗 国忱 、
李文忻 、
肖海 斌
二 、
“ 深 厚 覆 盖 层 上 的混凝土 面 板砂砾 石 坝 研 究 ” 项 目荣获科技进步类三 等奖 。
本项 目依托 那兰 水 电站 面 板砂 砾石 坝 , 那 兰 面板坝 为我 国第一 座 趾 板 置于 冲积 层 上 的百米级 高坝 , 已建成 发 电近 一
年 , 并经过 了设计运 行水位的考验 , 为类似 工 程积 累了宝贵经 验 。
项 目主要完成人 员: 李
云 、
冯业林、
杨世源 、

娟 、 李 国英 、 黄光明、 洪永文
三 、
“ 水 电水 利 工 程新型 预 应力 闸墩 结构体 系研 究 与实践 ” 项 目荣获科技进步类三 等 奖 。
新型 闸墩 已应 用于 天 生桥 一
本项 目 在小湾水 电站 , 国内首次 对边坡 危险 源 开 展 了 系统 分 析与重 点防治 ; 在工 程界首次 对边坡 危险源进 行 了定 位 、

2018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励项目(人、单位)和奖励

2018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励项目(人、单位)和奖励

8 9
基于电子转移反应的天然 夏成峰(云南大学), 赵勤实(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中科院昆明分 产物全合成研究 梁康江(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院 环境友好型缓蚀剂对钢、 李向红(西南林业大学),邓书端(西南林业大学),付惠(西 云南省教育厅 铝在酸溶液中的缓蚀性能 南林业大学) 及作用机理
4 5 6 7
马先蒿属根部半寄生植物 李爱荣(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管开云(中国科学院 中科院昆明分 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影响 昆明植物研究所),隋晓琳(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与分析 测光观测与光变特性研究 冰片烯类化合物不对称加 樊保敏(云南民族大学),周永云(云南民族大学),陈景超 云南省教育厅 成的高效手性催化体系研 (云南民族大学) 究 大学) 云南省教育厅 院 离散优化问题的算法设计 李建平(云南大学),李伟东(云南大学),张同全(云南民族 云南省教育厅 几个特殊耀变体 CCD 光学 张皓晶(云南师范大学),王兴华(云南师范大学)
5
天然 抗 乙 型 病毒性肝 炎 陈纪军(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耿长安(中国科学院 中科院昆明分 活性 化 合 物 发现与结 构 昆明植物研究所),马云保(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院 优化 黄晓燕(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张雪梅(中国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人员 推荐单位
2
多孔材料的仿生合成、 结 王家强(云南大学), 陈永娟(云南大学), 李朝晖(福州大学), 云南省教育厅 构调控及光催化 / 吸附性 和佼(云南大学),闫智英(云南大学),李翠萍(云南大学), 能研究 缪应纯(曲靖师范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李坚(昆明理工大学),汝娟坚(昆明理工 大学),李艳(昆明理工大学),张笑盈(昆明精粹工程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科技奖励工作 改革创新探索和实践

云南省科技奖励工作  改革创新探索和实践

线 的科 技人 员。 在科学 研究 、 术开 技
的 自律 意识 。 高 科 技 奖励 的权 威 性 过 2 0 , 提 0 项 比老办法减 少2 %; 奖金 发项 目中仅 从事组 织管 理 和辅 助服 务 0 但 和公正性 , 营造创新 环境 , 激励 科技 队 数 额 大 大 提 高 , 出贡 献 奖 奖金 3 0 的工作人 员, 杰 O 不得作为云南省 科学技 术
奖励评审手段、 方法和程序 的创新 。

告制 度。 推荐 环节 , 行项 目完成 单 在 实
是 强化科 技 成 果应 用的实践检 位、 推荐 单位 和科技 厅三级三次公告 ,
验 。 整 申报 条件 的 门槛要 求, 调 延长科 公示内容 增加了项 目简介 和相关证据 ; 对 研成 果 申报 的应 用年限 , 充分接 受实践 在科 技 奖励 委 员会 审定 以后 , 审定
新 的奖 励政 策 的特点和 创新主 要 提 高 到4 万元 , 等 奖和 科 技创 业 奖 部 门的主要负责人 , 0 特 不得作 为省科 学技
体现在 以下方面 :

是 奖励 类 别和 奖励 等级 的 “ 两 万元 , 三等奖3 元 , 别增 加1 0 万 分 5 %、
21. 0 201总 第 1 1 5期
化 管 理 。 大减 少纸 质 材 料 的浪 费和 大
搬 运 成 本 , 现 了节约 、 效 和 科 学 体 高
管理。
四是进 一 步完 善专家 评审程 序 。
通 过 同行 专家 网络 初评 , 专业评 审委员
会 评 审, 再对推 荐为特等 奖 、 等奖 的 一 项 目进 行 专业 委员会 主任 委 员会 议 综
伍, 推动创 新型云南建设。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类)提名对象的公示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类)提名对象的公示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
新团队类)提名对象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5.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5.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
类)提名对象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按程序要求将申报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类)7个省创新团队,提名为候选团队,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5月24日—5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提名材料有异议,请以实名并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

对收到的异议材料,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电话:云南省科技厅机关党委,0871—63171560
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871—63131574
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
邮编:650051
附件:1.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类)提名候选团队名单(点击下载)
2.2021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团队类)提名候选团队公示材料(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24日。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内进行的科学技术活动,包括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服务、技术交流、科技成果应用等。

二、奖励办法
1. 优秀科技成果奖
对在云南省内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荣誉称号、特殊奖金及相应的表彰奖励。

2. 创新成果奖
对在云南省内取得创新性科技成果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特殊奖金及相应的表彰奖励。

3. 技术服务奖
对在云南省内取得较大成效的技术服务成果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特殊奖金及相应的表彰奖励。

4. 科技交流奖
对在云南省内取得较大成效的科技交流成果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特殊奖金及相应的表彰奖励。

三、奖励基金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成立,用于实施本办法规定的办法。

四、表彰权限
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授予优秀科技成果奖、创新成果奖、技术服务奖、科技交流奖的表彰权限。

五、其他事项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有关规定。

云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

云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

云南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一、政策背景1. 为了加强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扶持和激励,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制定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

二、奖励对象2. 享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的对象是在云南省注册并主要税负、销售、研发及创新活动均在云南省开展的企业。

三、奖励条件3.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的奖励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要有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2)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3)企业主导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高;(4)企业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和创新氛围;(5)企业所申报的自主创新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四、奖励资金4. 享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的企业将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具体金额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五、奖励方式5. 奖励资金的发放将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具体发放时间和程序将按照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六、政策适用期限6.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的适用期限为一年,具体适用期限以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七、奖励申报流程7. 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经过资格审核和评审后,再进行奖励资金的发放。

八、整改和惩罚8. 对于违规申报、骗取奖励资金等行为,将取消企业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政策宣传9.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政策,云南政府将通过冠方全球信息站、媒体报道、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十、政策保障10. 云南政府将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奖励政策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结语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云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云南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该政策,共同推动云南省技术创新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公示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的公示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提名项目“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支撑体系构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云南省科技厅机关纪委或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办公室邮编:650051附件:“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支撑体系构建”成果简介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5月24日附件“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支撑体系构建”成果简介一、成果名称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支撑体系构建二、提名者及提名等级提名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提名等级: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管理科学类)三等奖三、主要知识产权(一)论文1.孙海燕,王泽华,罗靖.国内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经验与启示[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5):19-252.孙海燕,王泽华,耿凯.建设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的科技需求与对策研究[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15(2):19-243.王泽华,孙海燕,麻云翠.科技支撑云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J].云南科技管理. 2014(5):21-24(二)专著孙海燕等.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科技支撑体系研究[M].云南出版集团. 2017(3)(三)决策咨询报告1.抢抓机遇加快筹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国家实验室的建议[R].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报.2017(1)四、主要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情况(一)主要完成单位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二)主要完成人1.孙海燕,时任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桥头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2016年3月调入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工作,2020年7月年调入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博士,研究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云南省、昆明市科技专家库专家,云南省社科普及专家库专家。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12.08•【字号】云财规〔2021〕10号•【施行日期】202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10号各州市财政局、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对《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5号)进行修订,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2月8日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多元化投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省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包括其他非省级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规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以及管理上述资金所需要的科技管理业务费。

自筹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四条项目资金支持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社团组织。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计委,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1.04.17•【字号】云计收费[2001]325号•【施行日期】2001.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收费[2001]325号二00一年四月十七日)省科技厅,各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科技厅关于调整科技奖励评审费收费办法的函》(云科函字[2000]078号)收悉。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发[2000]98号)中“被推荐云南省科学技术奖(不含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的公民、组织应当按有关规定交纳评审费”,以及国家对科技奖评审费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重新规范我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经省以及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省、地级科学技术奖(包括: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下同)进行评审,向被推荐参加科学技术奖评选的公民、组织收取的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每项200元,地、州、市级科学技术奖每项100元;但对参加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评选的公民、组织,不得收取审费。

二、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推荐条件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对参加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除外)评选的公民、组织收取每项100元的初审评审费。

三、省级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在推荐公民、组织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时,以及地、州、市级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和本通知第二条所列的评审机构在推荐公民、组织参加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时,不得再向被推荐的公民、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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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教兴滇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

第三条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立云南省科学技术奖。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按突出贡献类、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等划分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不分等级;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1名;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每年授予人数或组织不超过3个;其它三类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50项。

第四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立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云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的组织工作。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设在云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省或省内跨地区的科学技术奖,应当经云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批、登记,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有关审批、登记的具体办法由云南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一节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第八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一)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是指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了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十条本办法第八条(二)所称"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推动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十一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类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第二节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第十二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要科学发现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二)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三)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是指:(一)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二)在学术上处于国际先进或者国内领先水平;(三)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三)所称"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者应用。

第十六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的候选人应当是相关科学论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二)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三)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第十七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科学发现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一)在科学上有重大发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科学上有较大发展,学术上为国内领先水平,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科学上有一定发展,学术上为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三节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第十八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前款所称重要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三)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九条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的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的授奖范围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又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第二十条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一)所称"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为国内外首创,或者虽然国内外已有但主要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各种公开出版物、媒体及各种公众信息渠道上发表或者公开,也未曾公开使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二)所称"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是指该项技术发明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其技术思路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性状)、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技术水平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综合优于同类技术。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三)所称"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是指该项技术发明成熟,并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十三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的候选人应当是该项技术发明的全部或者部分创造性技术内容的主要完成人。

第二十四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授奖等级根据候选人所做出的技术发明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一)属国内外首创的重大技术发明,技术思路独特,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外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重要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较大的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并接近领先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推动作用,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属国内外首创,或者国内虽已有、但尚未公开的技术发明,技术思路新颖,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四节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第二十五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对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一)所称"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应用推广。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二)所称"社会公益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决策咨询、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第二十五条(三)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等。

第二十九条"重大工程项目"奖项仅授予组织。

在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中做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公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另行推荐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

第三十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三)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四)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十一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三十二条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候选人或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的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二)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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