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01
病毒:如流感病毒、艾滋病毒等
02
真菌:如曲霉菌、念珠菌等
03
寄生虫:如蛔虫、绦虫等
04
其他:如朊病毒、类病毒等
05
危害程度分级
轻度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轻微影响
中度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重度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风险评估步骤
风险评估指标
风险评估结果分析
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报告撰写
风险控制
评估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定期评估风险控制效果
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评估结果
风险等级
低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较小,可采取一般防护措施
中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中等,需采取加强防护措施
02
高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较大,需采取严格防护措施
01
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确保实验环境安全
02
加强实验人员培训,提高实验操作技能
03
定期进行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04
感谢您耐心观看
极高风险:病原微生物危害严重,需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04
应对措施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人员安全
定期进行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实验室消毒和废弃物处理,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
提高实验人员防护意识,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5.
4.
3.
2.
1.
改进建议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3
2
1
4
5
评估方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4):实验 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设备 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 溶胶途径传播或者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 无有效的疫苗或者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 及其毒素,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 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 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 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 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 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 环境没有受其污染。
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是指防止操作处理 过程中含有危险性或者未知性生物微粒气 溶胶散逸的箱型空气净化负压安全装置。 一级生物安全柜:至少装置一个高效空气过 滤器对排气进行净化,外部空气由操作窗 口吸进,而不可能由操作窗口排出,工作 状态时保证工作人员不受侵害,但不能保 证实验对象不受污染。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类
分类:一般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和实验脊椎 动物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分级:一二级为基础实验 室,三级为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四级为 高度生物安全实验室。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1)实验室 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设备适 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和动植物已知无致病作 用的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
主讲 陈艳丽 2006年11月10日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概念
生物安全 : 是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 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 综合措施。
生物安全实验室:具有一级隔离设施的、可 实现二级隔离的生物实验室
一级隔离:也称一级屏障,是操作对象和操作者之 间的隔离,通过生物安全柜、个人防护装备等防 护措施实现 二级隔离:也称二级屏障,是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外 部环境的隔离。通过建筑技术(如气密的建筑结 构、平面布局、通风空调和空气净化系统、污染 空气及污染物的过滤除菌和消毒灭菌直至无害排 放)达到防止有害生物微粒从实验室散逸到外部 环境的目的。
病原微生物生物风险评估
意外事件、事故的风险与预防措施
评估结论 :评估人 、批准人、时间
30
生物风险评估管理和程序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CNAS-CL05
3.1.3 风险评估应由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不限于本机构内 部的人员)进行。 3.1.4 应记录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报告应注明评估时间、 编审人员和所依据的法规、标准、研究报告、权威资料数据 等。 3.1.5 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或对风险评估报告复审,评估的 周期应根据实验室活动和风险特征而确定。 3.1.6 开展新的实验室活动或欲改变经评估过的实验室活动 (包括相关的设施、设备、人员、活动范围、管理等)应事 先或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28
生物风险评估结论(风险鉴定)
病原微生物风险分类及影响因子 实验活动与相应的设施设备要求 个人防护装备要求 人员生物安全和专业技术资质要求 人员健康和素质要求 预防和治疗措施要求 菌(毒)种和实验活动等风险管理要求 应急预案和措施要求
29
生物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
风险评估内容及过程
14
风险因子相关实验活动
重组DNA操作可能会扩大的宿主范围
实验活动内容 所有基因技术重组DNA技术涉及到组合不同来源的遗 传信息,从而创造自然界以前可能从未存在过的遗传 修饰生物体。
风险影响因素 重组DNA操作基因片段来原 重组DNA操作载体来原信息 遗传修饰生物体(GMOs)如反向遗传技术产生的重组
11
风险因子鉴定 (病原微生物特征)
所操作微生物的浓度和剂量的影响
所操作未知病原微生物的浓度是指单位体积中感染 性微生物的剂量. 一般操作的浓度和剂量
固体组织、血液、痰液,或者液体介质等临床样本 标本浓缩操作的浓度和剂量
GB19489-2008《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相关内容
BSL-2标准微生物操作规程
5、必须制定并执行如针头、刀片、碎玻璃等锐器的安 全处置方案。只要可能,实验室主管要采用可以降低 锐器损伤风险的装置和实验控制措施。在处理锐器时 通常必须特别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a、首要一点是必须小心处理针头及其他锐器。针 头在丢弃并不得弯曲、截断、打破、回套针头护套、 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以及徒手操作。 b、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和注射器必须小心置于恰 当位置的用于盛放锐器的耐刺破容器中。 c、非一次性锐器必须置于硬壳容器中转移到 消毒的地方,最好采用高压灭菌。 d、打破的玻璃器具不能直接用手处理。而必须用 扫帚、簸箕、钳子或镊子来清除。 只要可能,尽量用塑料器皿代替玻璃器皿。
BSL-2实验室的个体防护
3、 必须佩戴手套以免双手暴露于危险材料。要根据风险评估结 果来选择适当的手套。要备有乳胶手套的替代品。手套不得带离 实验室外。此外,BSL-2工作人员还应: a、每当污染、破损或其他必要的时候,均要更换手套。适当时 要带双层手套。 b、每当操作危害性材料的工作结束时,以及离开实验室之前, 要脱去手套并洗手。 c、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或重复使用。将使用过的手套和其他实 验室污染废弃物一 起处理。要严格遵守洗手的规程。 4、 房间内有感染性动物时,要在风险评估后确定是否需要使用 眼睛、面部和呼吸防护装备。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 生部,2006.02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农业部, 2005.05
实验室活动(第21条)
■ 一级、二级实验室
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 三级、四级实验室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验目的和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 (二)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四)工程质量经建筑主管部门依法检测验收合格。 ■ 经国务院卫生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发给从事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
实验风险评估
暴露的潜在后果
暴露以后,后果的轻重取决于病原微生物的致病力和机体的 抵抗力。
对暴露的潜在后果评估,应参考教科书并收集相关资料,突 出个体传染过程与结局。
评估报告中要分析实验人员暴露后,可能对实验人员产生的 后果,以及可能导致周围环境和人群带来的危害等
•(三)传播途径及暴露后果
• 1.传播途径:结核杆菌有多种传播途径,以呼吸道吸入带菌的飞沫及带菌的
蜡样物质,对外界环境及理化因素的抵抗力比一般细菌繁殖
体强,因而在外界环境中相当稳定,有利于结核菌的传播。
四怕
乙醇 湿热(62-63度,15min) 紫外线 抗痨药物(链霉素、异烟
肼、利福平等)
☺ 四不怕
干燥(存活6-8个月) 酸(3% HCl或6% H2SO4)
或碱(4% NaOH) 有抵抗力 碱性染料(结晶紫或孔雀绿) 青霉素等抗生素
验室进行。
(一)一般生物学特性
• 1.形态染色:结核杆菌细长略弯曲,端极钝圆,呈单个或分枝状排列,
无鞭毛和芽孢。结核杆菌一般常用萎~钠氏抗酸性染色法染色,结核杆 菌为红色,其他非抗酸性细菌呈蓝色。
• 2.培养特性:结核杆菌为专性需氧菌。最适PH6.4-7.0,在35-40℃可生
长,最适温度为35-37℃,在2%-5%二氧化碳环境中可促进其生长,在 无氧条件下则迅速死亡。
呼吸道感染的资料。在进行实验活动时应严格按照实
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实验室技术人员经初审 具备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的资格。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危害的再评估
1、生物安全实验室正式启用前
2、收集的资料表明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性、毒力或传染 方式发生变化
3、增加新的项目 4、实验活动中分离到原评估中未涉及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5、发现隐患或存在生物安全的问题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BSL-1
表皮葡萄球菌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BSL-2
BSL-1
念珠状链球菌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BSL-2
BSL-1
肺炎链球菌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BSL-2
BSL-1
化脓链球菌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BSL-2
BSL-1
链球菌属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3、人间传染病源微生物名录摘录表
中文名
危害程度分类
运输包装分类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大量活菌操作
样本检测
非感染性材料的实验
A/B
UN编号
粘质沙雷菌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BSL-2
BSL-1
志贺菌属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BSL-2
BSL-1
金黄色葡萄球菌
第三类
B
UN3373
BSL-2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 (1 ) 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张贴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生物危险标志的颜色应为黑色,背景为黄色。 (2) 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准人制度 外来进修、学习和参观人员必须学习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并经实验室之人批准, (3) 实验室主任为该实验室的第一生物安全责任人,有权决定参加实验的人员数量和开展实验的种类。 (4) 每次进入实验室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并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一切操作规程。 (5) 加班工作必须事先征得实验室主任同意并通知安全员尽量避免单独工作,以减少偶然事件发生的危险性。
微生物安全分类清单
4. BSL-4(生物安全级别 4):
• 特点: 极具致病性,可能引起严重的甚至致命的疾病。 通常需要高度封闭和高度控制的实验室条件。
• 示例: 埃博拉病毒、拉沙病毒等。
这个分类系统是为了确保在进行微生物研究和实验时采取适当的生物 安全措施。在研究实验室中,科研人员需要遵循适当的实验室规程, 根据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控制措施。
微生物安全分类清单
微生物根据生物安全风险被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级别。国际上通常采用 生物安全级别(BioSafety Level,简称 BSL)分类系统。以下是根据 BSL 系统的微生物安全级别分类清单:
1. BSL-1(生物安全级别 1): • 特点: 对人类和动物一般无害,通常是不致病的微生 物。 • 示例: 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酵母菌 (Saccharomyces cerevisiae)等。
生物安全分级
4级
第一类病原微 生物,是指能 够引起人类或 者动物非常严 重疾病的微生 物,以及我国 尚未发现或者 已经宣布消灭 的微生物。
危害等级Ⅳ(高 个体危害,高群 体危害)能引起 人或动物非常严 重的疾病,一般 不能治愈,容易 直接、间接或因 偶然接触在人与 人,或动物与 人,或人与动 物,或动物与 动 物之间传播的病 体危害)能引起人 或动物严重疾 病,或造成严重 经济损失,但通 常不能因偶然接 触而在个体间传 播,或能用抗生 素抗寄生虫药治 疗的病原体。
危险度3 级 (个体危险 高,群体危险 低)病原体通 常能引起人或 动物的严重疾 病,但一般不 会发生感染个 体向其他个体 的传播,并且 对感染有有效 的预防和治疗 措施。 危险度4 级 (个体和群体 的危险均高) 病原体通常能 引起人或动物 的严重疾病, 并且很容易发 生个体之间的 直接或间接传 播,对感染一 般没有有效的 预防和治疗措 施。
WHO《实验室 生物安全手册 》 危险度1 级 (无或极低的 个体和群体危 险) 不太可能 引起人或动物 致病的微生物 。 危险度2 级 (个体危险中 等,群体危险 低)病原体能 够对人或动物 致病,但对实 验室工作人员 、社区、牲畜 或环境不易导 致严重危害。 实验室暴露也 许会引起严重 感染,但对感 染有有效的预 防和治疗措 施,并且疾病 传播的危险有 限。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
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年12月
主要内容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概论、目的和意义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原则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的依据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的要素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方法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概论
病原微生物是指可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动物 损害的生物,种类繁多。病原微生物对人类感染 十分普遍,几乎威胁到每一个人,不少病原体可 以导致严重的疾病,甚至致死、致残,给国家、 人民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当某种 未知病原微生物在爆发的时候,在疾病爆发或者 流行初期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应对处理措施, 会导致疾病的迅速流行,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 康和社会的稳定,比如2003年的SARS。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的依据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病原微生物的致病性 二、病原微生物的传播方式(传播途径) 三、病原微生物的宿主范围 四、是否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五、是否为已知的病原微生物 六、人群的免疫屏障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的要素
1、微生物的一般生物学特性概述 2、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 3、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感染剂量 4、暴露的潜在结果 5、自然感染途径 6、实验室操作所致的除消化道、呼吸道以外的其他感染途径 7、微生物在环境中的稳定性 8、所操作微生物的浓度和浓缩标本的容量 9、微生物自然和易感人群宿主 10、宿主来自临床、实验、动物研究的信息 11、计划进行的实验操作 12、可能会扩大的宿主范围和重组DNA操作 13、预防和治疗措施 14、评估结论
国内外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比较
一 能够引起人类或 Ⅳ 高个体危害, Ⅳ 个 体 和 群 体
类 者动物非常严重 级 高群体危害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标准操作规程
生物保安: 确保病原体不会从实验室丢失.
生物安全 确保绝对安全的工作环境. “盒子套盒子”理论.
科学实验和安全
生物安全管理目标
建立一个足够安全能保护职工, 信息和试验材料的设施和环境 安全的工作环境 有效保护设施 保证信息安全 保证试验材料安全 预防和减少损失 保障必须的服务 关键设施的保护 制定处理特殊问题的要求 (如:动物试验和病原体的运 送)
熟练掌握各种基本实验室操作技术 正确操作和使用各种仪器和设备 ,对于各种可
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 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
点
良好的实验室管理可以保护
自己 同事 社区 环境
国内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 全相关法规和指南
美国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1983年第一版,1993年第三版,1999年第四 版
反应
生物保安(Biosecurity)
安全管理的设计理念和保护水平
警卫 电子保安系统 限制进入 门,墙和窗户要牢固 设施上锁 外部防护 SOP’s 外来人员的安全检查 教育员工 增加警卫 明确安全责任
接待 检查控制 安全区域 高度安全区域
1.基础实验室:一级和二级生物安全水平实验 室(BSL-1,BSL-2)
危害等级I:是指低个体和低社会危害;不
可能引起健康成人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要求I I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BSL-1)危害等级II:是指中等个体危 害,有限的社会危害;很少引起严重的人或
动物疾病;要求二级生物防护水平(BSL-2)
危害等级III:是指高个体危险,低社会危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
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七条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八条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肉毒杆菌是一种无脊椎动物中常见的素有毒性细菌,它具有极强的毒性,常被用于医学和其他领域的应用,所以必须对它进行安全等级划分。
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主要是按照杆菌的毒性分级,它包括有病原菌性,有害微生物,致病微生物,有害有毒物质和非致病有毒物质五类。
一、病原菌性:指的是能够引起人体疾病的病原菌。
这些病原菌的安全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毒性水平。
高风险的菌株对于人体来说是很危险的,其引起的疾病症状会更加严重;比如引起细菌性感染,败血症等。
中风险的菌株,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低风险的菌株,则只能危害到某一部分人,比如免疫力弱的人群。
二、有害微生物:指的是能引起动物和无脊椎动物疾病,但不会引起人类病的生物。
有害微生物的安全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类。
高级有害微生物主要是能引起狗疫,猪瘟,饲料霉菌等关系重大的动物疾病,要尽量避免感染人类;中级有害微生物主要是能引起胃病,消化道病,皮肤病等,属于谨慎类别;低级有害微生物主要是轻微的疾病,只会对某一部分人造成影响,没有较大的危害性。
三、致病微生物:指的是能够造成人类疾病的病原体。
致病微生物的安全等级也分为高、中、低三类,危害程度也同样递增。
高级微生物主要能引起病毒感染,细菌性感染,败血症等重大疾病,比如肺结核杆菌,寨卡病毒,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严重扰乱人体健康,甚至导致死亡;中级微生物主要能引起急性肠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会使人患上病而痛苦;低级微生物主要是普通感冒,发烧,属于轻度症状,没有很大危害性。
四、有害有毒物质:指的是能引起人体损伤和疾病的有毒物质。
有害有毒物质的安全等级也分为高、中、低三类,高级有毒物质可引起极大的损害,比如砒霜,苯,氰化物等;中级有毒物质可致使中度损害,比如铅,氟等;低级有毒物质可以引起轻度的损害,比如亚硝酸盐,硝酸盐等。
总之,肉毒杆菌生物安全等级划分共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是病原菌性,有害微生物,致病微生物,有害有毒物质和非致病有毒物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 1 -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行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
实验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第七条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 2 -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实验室内防护措施的有效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被分为四个等级:1级、2级、3级和4级。
其中,1级实验室适用于最低风险的微生物,4级实验室适用于最高风险的微生物。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微生物实验时必须遵守对应的等级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手套、密闭操作等。
此外,实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常规清洁和消毒实验室环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实验室工作
人员和周围社区的健康安全,防止潜在的病原体外泄和传播。
因此,该制度在各类病原体研究和检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 1 -。
实验室安全管理考试题
实验室安全管理考试题
1.目前中国病原微生物风险分级从低到高依次为4级、3级、1-2-3-4级、4-3-2-1级、1-2级。
2.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4级,其中1级最低,4
级最高。
3.实验室分区包括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缓冲区。
4.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在结构设计上要求放置生物安全柜、眼睛冲洗装置、窗户装有纱窗,实验室排出的气体不能再循环到实验区。
5.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眼罩、高
压灭菌器和生物安全柜。
6.使用生物安全柜前应关闭紫外灯,打开荧光灯,用适当
的消毒剂消毒工作台面,工作前需用开风机5-15分钟,生物
安全柜需经过认证。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应为人员感染发生率<5%、环境污染率<10%、人员培训合格率>90%、废弃物处理合格率100%。
8.实验室生物风险评估要素应包括病原微生物特征、病原
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实验活动的设施、环境和实验活动人员,还包括风险评估结论。
9.卫生部制定的人间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其中病
毒共160种,分为四类;特殊病原体6种;细菌155种;真菌59种。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依据是其各自属性不同。
10.实验室主要生物危害来自于微生物气溶胶吸入、刺伤、割伤、皮肤、黏膜污染和食入。
11.常用消毒剂有84消毒液、过氧乙酸、戊二醛、75%酒
精等。
耐热和耐湿物品消毒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和耐湿物品可采用擦拭、薰蒸、喷雾等方法消毒。
含氯纸片也可配制不同浓度的消毒液。
常用84消毒液原液含氯浓度为99%,可
依据含氯浓度进行稀释配比。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病原微生物菌种管理安全隐患风险分级标准(2019年版)
分 级 高
中 低 主 要 特 征
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三类原病微生物菌毒种仅具有一般危险性,能引起实验室感染的机会较少,一般的微生物学实验室采用一般实验技术能控制感染或有对之有效的免疫预防方法的菌毒种。
如:葡萄状球菌、链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空肠弯曲菌、副溶血性弧菌、变形杆菌、李斯特氏菌。
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四类原病微生物菌毒种,包括生物制品、菌苗、疫苗生产用各种减毒、弱毒菌毒种及不属于上述一、二、三类的各种低致病性和条件致病性的微生物菌毒种。
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一类和二类原病微生物菌毒种易引起实验室感染,感染后发病的可能性大,传染性强,症状重并能危及生命,缺乏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方法,包括:国外已发现,但国内尚未发现,或国内虽已发现,但无有效防治方法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如: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包括EL-tor 弧菌)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
险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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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风险分级
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相应风险等级为I级~IV级。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V级(个体高风险,群体高风险),即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动物与人、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间传播,一般为不能治愈的病原体(如Smallpox virus)。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患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问传播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Ⅲ级(个体高风险,群体低风险),即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体(如Salmonellatyphi、prion)。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Ⅱ级(个体中风险,群体有限风险),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险的病原体。
实验室暴露很少引起致严重性疾病的感染,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相应的风险等级为I级(个体低风险,群体低风险),即不会使健康工作者或动物致病的微生物(如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如非致病性生物因子)。
其中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