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萍生眼中的甲供材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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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

所谓“甲供材料”就是建设方和施工方之间材料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

即: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方为甲方,合同中规定该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 开发方) 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实际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甲方( 开发方) 调拨给乙方( 施工单位) 数量结算。

在“甲供材料”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开发单位承担? 材料的数量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

开发单位根据施工图计算施工所需的材料量,列出材料供应清单,各个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所需要的材料量提前上报计划,开发单位统一购入管理,在工程款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从房地产成本控制和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甲供材料”管理核算方法的确有其优势,主要表现在节约材料采购成本和减少支付给施工方材料备料款,同时保证了工程质量。

一方面,整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均由开发单位统一购入,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因为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中对专业水平的具体要求,可能由几家施工单位联合施工。

根据存货的采购决策制定出最佳经济批量可以明显地降低采购成本? 而且批量采购也较零星采购有更多价格折扣上的优惠。

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因自身的规模限制,采购人员的素质差异和进货渠道信息不足,“甲供材料”合同的签订,可以减少采购成本和进货成本。

只要合同中签订的价格合理,对施工单位而言是有利的。

如某公司开发一项目,采用甲供材料方式进行管理,开发方对“甲供材料”进行了招投标,对材料价格和质量进行最佳选择;在对水泥的采购过程中,由于采购量大,签订的合同价格为230 元/ 吨,第二年春天水泥短缺,价格上涨到260~270 元/ 吨。

因预先签定了合同,就水泥一项按合同价支付材料款,就为公司节约了近三百万元;且因不用预付给施工单位材料备料款,节约了资金成本。

虽然从管理和成本的角度来看,“甲供材料”方法有许多优点,但是从会计核算和税法的角度来看,“甲供材料”方法的运用却存在不合理之处。

“甲供材”会计及税务处理探析

“甲供材”会计及税务处理探析

“ 甲供材” 主要应用在建 筑工程 领域 中, 挪 为他 用进 行其 他 商业 投 资 , 而 由建 设 单 二、 “ 甲供 材 ” 的 会计 核 算方 式
就 是 建 设 单 位 自行 购 买 建 设 工 程 的 各 类 材 位 提 供 工 程 施 工 所 需 要 的 材 料 就 可 以 尽 在 我 国 现 行 的会 计 制 度 、 会 计 准 则 中没
建设 单 位 认 为 材 料 是 用于 本 单 位 的 再 将该 批材 料 计人 合同成本中。 然 而, 由于 安装3 修缮 4 装饰 5 其 他工程 作 业。 《 营 业税 工程, 可以直接 将发出材料 计人 工程 成本 , “ 甲供 材” 存在 实际价格 和预算价格 的差 异, 暂行 条 例 实施 细 则》 第 十六 条 将 建 筑 、 修
来 的 相 关 问题 一 直 困扰 着 建 设 单 位 、 施 工 行 统 一管理 , 各施 工单位 根 据工 程进 度领 有 利的 。
单 位以及主 管税务 机关, 目 前 我国的会计制 取 材 料, 在结 算 工程 款时从 税后 工程 价款 度 及会 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建 设 单位 中扣除这部分 材料款。 与施 工单位对 “ 甲供 材” 的会计 处理方 式, 不 同的会计处 理和开票方式, 也加大了税务 部
门对 “ 甲供 材 ” 的征收 管 理 难度 。 本 文 对“ 甲 有 以下 几点好 处: 第一, 可以保 证 工程 质量 差 异 、 施工 单位 无法 取得 材 料采 购发票计
供材” 的 两 种 会 计 核 算 方 式 及 相 应 的 涉 税 的需要 , 降低 工程 成本。 在房 地 产的工 程建 入 营 业 成 本 , 不 能 税 前 扣 除 这 部 分 所 得 税 事 项进行 分析。 造 成 本 中材 料 成 本 约 占2 5 %左 右 甚 至 更 高 。 额。 而这 些问题都 来源 于甲乙双 方 对“ 甲供

甲供材的区分

甲供材的区分

甲供材定义
甲供材就是甲供材料.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对甲供材料建筑工程的计税营业额,应按料、工、费全部价款计征营业税。

财税字[1995]4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例如,某项建筑工程总造价是1000万元,其中原材料部分700万元,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单位提供的应税劳务为300万元。

这里,施工单位的计税营业额是1000万元,而非300万元。

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建设单位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的情况,纳税人在签订“甲供材料”建筑合同时应当注意将基本建设单位提供
的原材料部分的营业税及附加,作为工程总预算的一部分,由基本建设单位负担。

这是因为:如果是包工包料工程,其建筑利润中本身就包括材料差价和材料部分的营业税收。

由于这部分材料改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其相应的税收也应当由基本建设单位承担。

建筑公司应当向基本建设单位讲明上述税收政策,征得基本建设单位的理解,从而避免本公司的“额外”税收负担。

对“甲供材料”合同,还可以采用改变原材料购买方的办法,达到节税的目的。

“甲供材料”日益流行,税务风险值得关注

“甲供材料”日益流行,税务风险值得关注

“甲供材料”日益流行,税务风险值得关注近些年来,建筑行业基于工程质量的考虑,“甲供材料”日益盛行。

所谓“甲供材料”,是指施工合同中的甲方(即建设方)自行采购材料提供给乙方(施工方)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行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这种方式被广泛使用。

之所以如此约定,主要是因为甲方担心乙方在施工时使用劣质材料,影响工程质量。

由于“甲供材料”一般为钢筋、钢板、管材以及水泥等大宗材料,涉税金额较大,税务风险非常值得关注。

对于乙方而言,“甲供材料”的优点是可以减少材料的资金投入和资金垫付压力,避免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但是,这种合作方式却很有可能给甲方和乙方都带来不同程度的税务风险。

一般来说,“甲供材料”的税务风险主要涉及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

相比较而言,和这两个税种有关的税务风险对乙方的影响更大。

在营业税方面,最大的税务风险,是建设方提供给施工方材料后,施工方未能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这是国家为防止纳税人侵蚀营业税税基而作出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除装修企业外,“甲供材料”一般都需要并入建筑施工方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但在实践中,由于“甲供材料”是建设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自然会把发票开具给建设方,而不是施工方。

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因此想当然地认为材料是建设方购买的,与自己无关而漏缴了营业税。

比如,某单位(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甲供材料”合同,约定甲供材料的价款为4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

按照税法的规定,这家施工企业开具给甲方的建安发票应该是100万元,并按照100万元的计税依据来申报缴纳营业税。

但事实上,多数企业开具给甲方的建安发票,显示的金额却只有60万元,税务风险就此产生了。

甲供材的三大优点、四大缺点

甲供材的三大优点、四大缺点

甲供材的三大优点、四大缺点
现在有很多建设单位都采取材料甲方供应的方式,即由甲方自行采购供应。 这样做确实对工程质量有了很大的保障,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问题。
一、甲供材料三大优点 1.有效避免施工方在工程中标扯皮 如果在招标前甲方就各种材料未做价位说明或未指明品牌,那么中标单位 在履行施工合同期间如果材料价格上涨,或是甲方通过市场考察后所定材料的 价位高于中标单位中标价,或是材料的施工实际用量超出了预算量由此而引起 的甲方与乙方的扯皮。 第一种情况较易解决, 根据约定幅度给乙方补材差,第二种情况就有一些 麻烦,这种情况本身就存在矛盾,既然甲方没有定品牌,那么说乙方自行采购即 可,但在乙方采购材料时一般要求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考察后指定材料, 乙方才能购买,所以这种情况最后的解决办法只能是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些费 用,具体双方协商。
2.避免乙方确定材料品牌后采取以此代彼或掺假 因为目前的建筑市场假冒伪劣很多,还有一些材料本身并无厂家标记,所 以甲方和监理单位只能依据资料来确定材料的真伪,虽然规范要求所有材料到 工地后施工方都要进行复检,但一般产品复检后都是合格的,同是合格产品使 用起来差异还是挺大的,例如同是合格的电缆,同样都是在连续使用了十几个 小时之后,汉中某企业生产的电缆温度很高,电缆已变软,而甘肃产长通电缆 几乎和刚开始使用没有什么区别,所以甲方供材保障了材料的质量,从而也就 保证了工程的质量。 3.节约投资 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本身和施工单位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围绕着建筑而进行 的,在当地与一些供货厂家建立起长期、稳固、相互支持、 相互依存的关系, 所以开发公司实行材料甲供,对节约投资是很有益的。 二、甲供材料四大缺点 1.在清单招标中清单材料预算量和实际用量相差甚远
后一种情况尤其在实行清单招标后, 工程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那么超出 预算量部分的价格很难确定,因为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将投标 报价一压再压,加上有一些材料价格波动相当大。所以超出预算量的价格虽说 有市场这个主导因素,但仍很难确定,有好多中标企业本身的报价就没有多少 利润,所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谈价时一再的抬高,谈不下来,和甲方扯皮, 最后导致工期拖延等情况的发生。

“甲供材”采购管理与结算审核流程探讨

“甲供材”采购管理与结算审核流程探讨

“甲供材”采购管理与结算审核流程探讨发表时间:2019-12-31T16:04:49.650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7期作者:范科飞1 杨林2 马志恒3 胡野4[导读] 所谓“甲供材”就是由甲方(即:建设单位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南京江北新区公用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61;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03;3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江苏南京 211100;4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江苏南京 210007摘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造价,同时也会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安全。

根据经验估计,建筑材料通常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70%左右,而主要材料约占整个材料费用的80%左右。

因而,做工程建设的重要主体单位之一的建设单位,非常有必要对建设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价格以及供货进度进行必要的控制。

随着建设工程投资主体不断多样化,从过去以国有投资为主逐渐转化为国有和民间投资共生共存的情况;而房地产开发项目也越来越发展成熟[1]。

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控制质量、节约投资为目的,往往对开发项目的主要材料采用“甲供材”模式。

关键词:甲供材;超供欠供;供应计划0 引言所谓“甲供材”就是由甲方(即:建设单位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甲供材”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即施工单位或承包人)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事先约定的。

凡是“甲供材”进场后首先应有承包人和监理人(或发包人)的代表共同鉴证取样验收,必要的材料需检验复试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

“甲供材”一般为大宗常见材料,比如钢筋、混凝土、设备等,“甲供材”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明确。

1“甲供材”的采购管理流程1.1“甲供材”使用计划的目标控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甲供材”的计划目标控制与结算工作,规范采购和领取使用的流程,从使用计划、验收、保管到结算等各个环节,对“甲供材”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让“甲供材”在整个环节得到有效监控,并且保证能够反映材料的真实成本,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2]。

甲供材就是甲供材料

甲供材就是甲供材料

甲供材就是甲供材料。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注1)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问题,应该将在政策上是比较明确的。

但是由于对于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票的问题,以及随着而来的其他税收问题。

下面,我们分两个部分和大家来解读一下甲供材的税收处理问题。

第一部分,我们和大家解读一下甲供材如何征税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我们和大家来探讨一下对于甲供材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衍生出来的开票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相关税收处理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部分:甲供材征税的相关规定甲供材征税问题主要指的就是甲供材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营业税“建筑业”税目中包含以下几个项目:①建筑、②安装、③修缮、④装饰、⑤其他工程作业。

《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将①建筑、③修缮、④装饰这三个项目中的甲供材都纳入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剩余的两个是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

对于其他工程作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5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因此,剩余的就是“安装”项目了。

从实际看,安装项目涉及甲供的主要是设备,材料较少,但是实务中,安装工程中涉及到甲供材的,税务机关一般也是要求并入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

因此,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无论建设方和施工方如何进行结算,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建设单位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以上是对甲供材征收营业税的一些最基本的政策规定,近几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甲供材征收营业税问题又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大家也必须要关注的:1、甲供设备不征收营业税。

01甲供材的概念

01甲供材的概念

1、“甲供材”建筑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中的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动力等(即甲方提供
物资材料,以下简称为“甲供材”)给工程承接方(合同中的乙方),
工程承接方依合同约定负责工程作业,并向工程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
收取工程款项的建筑项目。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文件通地税发
〔2008〕154号
2、“甲供材料”,是指建筑工程中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中的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动力等给工程承接方(合
同中的乙方),而工程承接方不垫付采购资金、材料发票交由工程建
设方(工程发包方)会计处理的材料,工程承接方依合同约定负责其
工程施工作业,并向工程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收取工程款项。

====
总局12366回复
3、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供材”建筑工程,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
业(以下称甲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仅提供建筑
劳务的工程。

“甲供材”产生的原因是甲方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
度出发,防止建筑乙方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
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

一般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某税收专家的解释。

浅析甲供材料核销与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的关系

浅析甲供材料核销与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的关系
科技创新与应用 f 2 0 1 6 年 第 料核销与工程项 目生产经营的关系
史 建 南 谢 梦
( 中国水利水 电第+ 9 - - - 7 - 程局有限公 司, 陕西 西安 7 1 0 0 0 0 )
摘 要: 目前 , 甲供材 料 核销 这 一 概 念逐 渐在 不 同类型 工程 中被 反复提 起 , 特 别 是 水 电工 程 。一般 工程 中所 需要 的主要 材 料 均 不 需要 工 程施 工 方所 购 买 , 仅 由工程 业主 购 买 即可 , 这 能够从 根 本 上控 制 工程 成 本 , 还 能 够保证 工程 原材 料 的质 量 。文章 就 甲供 材 料核 销 与 工程 关 系进 行详 细阐述 分析 , 以此 为其 具体 实践提 供 理论 支持 。 关键 词 : 甲供 材 料核 销 ; 工 程 项 目; 工程 管理 通常 情况下 ,一项工程从 设 汁到 具体施 工到最后 竣工要 经历一个 中应 用必定 会影 响工 程质量 。物资欠耗 主要是 指l T程 实际施 T所用材 漫长 的过程 , 其 中涉及的 内容也较 多 , 需要大量 的人力 、 物 力和财力 。文 料远远超过预期规划的工程材料消耗量 ,这种情况也需要进行甲供材 从施工方、 工程业主方等不同方面彻查是否有偷换原材料 章要提到的就是物力原材料, 拿水电工程建设来讲 , 根据实践 隋况分析 料核销管理, 证 明在整个 工程投 资当中主材投 资 占有较大 比重 , 高达 5 0 % ̄ 6 0 %左右 。 或偷工减料 现象 , 以免 — r 程质量受到影 响日 。 业 主要建 立全 面系统 的材 料核销体 系 , 保证 工程材 料统一采 购 、 统一 送 3甲供材料核销 管理完善建 议 达等 , 这能够有 效降低工程 成本 , 实现] 一 程效 益最大化 。但是 , 目 前我国 首先, 完善物资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就 目前而言, 工程管理相关的 大部分 工程在进行 甲供材 料核销 工作 中还 有很 多问题 , 需要 进行研 究 物资管理 规章制 度还不 够健全 , 要 根据 当前工程建 设现状 要设定 不同 讨论 。下文 为具体讨论 内容。 类型的物资管理制度。其中可以有《 甲供物资管理办法》 、 《 物资运输及 l甲供材料核 销基本概述 仓储管 理办法 》 等1 3 1 , 工程项 目在招标 投标 阶段 , 业 主可 以将这 些物 资管 1 . 1甲供 材料核销 的含 义 理相关制度作为合同签订的附加条件 , 保证施工工程承包商能够认同 般, 在_ [ = = 程 建设 中均需要进 行 甲供 材料核销 管理 , 工 程业主项 目 并严格遵守, 一旦出现违背情况要按照合同签订予 以赔偿 , 承担相应责 部 门要 进行 工程材料统 一选 购 , 同时根据 不 同施 工进度 、 施 工需求 对其 任 。 其次 , 物质采 购工作合理 化。 工程 项 目投标 中 , 业 主要与工程 承包商 予以不同类型材料下放 ,在这一过程中要系统核算不同阶段工程所用 进行 有效对话 沟通 , 从工 程量 、 工程 预期进 程及工程 质量保 证等 多方面 的材料 消耗量 ,同时将核 算指标 数据 与预期规 划的工程 阶段所用 材料 考虑 , 计 算 出工 程所 需材料量 , 尽 可能提 高该指标 核算 的准确度 。确定 消耗量 这两进行 对 比 ,根据对 比数据 能够对工 程前 阶段 材料 消耗情况 物 资理论消耗 量后业 主部 门进行不 同类 型原 材料统一 购买 , 这 种 情况 进行 总结 , 同时还能够 度工程后 阶段材 料消耗 情况予 以调整 和预测 , 从 能 够在进行原 材料采 购过程 中 占据 采购量优 势 ,能够 协商到低 于市 场 根本上 控制工程成 本l 】 J 。上述 内容即为 甲供 材料核销概 念。 平 均单价 的原材 料 , 从 根本上 降低 投资成本 。同时也能够 吸引不 同类 型 1 _ 2需要 核销 的材料 的供应商, 可以多方考虑, “ 货比三家” 选取质量过硬的原材料, 保证工程 通常 情况下 ,一项 工程 的 甲供材 料核销管 理 中需 要被进 行核销 的 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最后, 过程管理。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涉及的内容较 材料 主要包括三 方面 。首先 , 理论消耗 量。工程项 目在投标过 程 中需要 多 。 物 资在统一采 购后需要送达 至工程施 工场地 , 业主部 门人员要在物 对工 程项 目 所需 物 资及 工程建 设时 间和阶段性 工程进 度等不 同方面 明 资运输之 前进行 核查 , 清点验 货 , 主要查 看物 资的质量 和物资 的数量 是 确 阐述标 注 , 最 终形 成文本 合 同 , 理论 消耗量 属 于合 同 内容 的一 部分 。 否均正确 , 随即核算 运输效率 , 保 证物 资不受损 的情况 下最大程 度提 高 其次 , 施工理 论消耗 量。投标结 束后确 定工程 建设 的甲方和 乙方 , T 程 物 资运输 量 , 这能够 最大程度 提高运 输效率 。另外 , 物 资运达至 施工 现 承包 商与业 主部 门相 互沟通 协商 的过程 中明确业 主的意愿 ,并规划 施 场后要将其放置于仓库储藏, 要保证物资不暴露于 自然环境中, 以免 E t 工图纸 , 在 这一项 工作 中需 要对工 程材料消 耗量进 行核算 , 主要是根 据 光暴晒或者风吹雨淋等影响物资质量。同时对于施工方物资领取方面 工程量 、当前原材 料市场单 价等方 面考虑后 进行 配 比核算 出 的指标 数 也要予 以管理 , 每 次领取 物资 的时 间 、 数量 、 类 型及用 途 和领取 人 姓名 据, 其也属于理论材料消耗量的一种。 最后 , 材料实际消耗量。 工程从开 均需要登 记, 这能够有效 提高物资利用 率。在工程建 设过程 中业 主部 门 始施工到 最后竣 工期间所 用 的原 材料消耗 量 ,将 这一指标 数据 与上述 要对甲供材料进行核销, 分别与每个月月底、 每个季度和每个完成工程 两项理论指 标数据进行 核销整理对 比即可 。 阶段进 行核销 , 在 核销过 程 中积极 发现 问题并解 决问题 , 根据 原材 料消 2甲供材料核 销应用于工 程管理 的价值 作用 耗量预测并调整工程后续的施工方案 , 保证合理利用原材料物资, 降低 从 大方面来 讲 ,/ J  ̄ T . 材料核 销应用 于工程管 理的价值 作用 主要表 工程投 入成本 。最后 , 工 程施工 中会产生 废 旧物 资 , 这类物 资材料 需要 现在 两方 面 。 其 一是投资控 制。根据 当前 工程建 设情况来看 , 存在 一 一 定 业主部门予以统一管理, 避免施工方出现废品倒卖情况 , 保证工程建设 不 良风气 。部分施 工工程 承包商在 工程建 设过程 中会进行 物资倒 卖活 过程 中甲供材料 核销管理 的统一 性和科学性 。 动, 将 好质量 工程 材料卖 掉买 进质 量差 的工 程材 料 , 赚 取 中问差 价 , 同 4结束语 时大部分 施工工 程承包 商都没有 健全科 学 的物 资管理 系统 ,物 资丢失 工程 建设 中实行 甲供材料 核销 管理 能够 提高 原材 料 的使 用 率 , 降 或损毁情 况常 见 , 这在 很大程度 上会 增加工程 业主的投 资支 出。 将 甲供 低工 程投入成本 , 对 于实现工程 经济 效益最 大化具有重要 意义 。 参 考文献 材料核销管理应用其中能够对施工单位 的不 良风气予以抑制和防范作 用, 能够有效管理物资提高物资利用率 , 同时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原材料 [ 1 ] 张吉仓 , 舒 忠. 甲 供 材料核销 在工程 管理 中的作 用『 J I . 房地 产导刊 , 2 O J 3 统一 购买 ,能够从物 资需求 量方面 出发进行 采购协商 ,降低 原材料成 ( 2 0 ) : l 6 O - 1 6 0 . 本, 控制 工程投 资。其二是 质量控制 。在工程 建设 当中原材料物资用工 [ 2 】 郑 书 国. 甲供材 料核 销 方 法 的 实践 和 思考 I J 1 . 建筑 - 建材 ・ 装饰 , 2 0 1 5 不 合理会 出现两种 情况 , 一种 是物资 超耗 , 与之 相对应 的另外一 种是物 ( 6 ) : 1 2 8 - 1 2 9 . 资欠 耗 。前 者主要是 指工程 建设 的实际原材料 消耗 隋况与工 程规划 预 【 3 ] 吴细平. 水 电工程 建设 中甲供材料核 算 管理 的 实践 与思考 f J 1 . 中国高新 计的材料消耗情况相比较 , 实际应用材料少于预期规划原材料, 造成材 技 术企 业 , 2 O L O ( 2 1 ) : 9 7 - 9 8 . 料剩余 , 这种情况要进行甲供材料核销管理, 最为重要的是库存管理, 作 者简 介 : 史建南 ( 1 9 8 6 一 ) , 男, 陕 西安康人 , 本科, 助 理 工程 师 , 研 项 目管理 保证剩余材料合理保存 , 以免造成损坏或雨淋生锈等, 在后期工程建设 究方向 :

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案例分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案例分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案例分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自行外购钢材、水泥等主体材料用于工程项目,被称为甲供材。

确切地说,甲供材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造有关产品时,自行采购各种工程耗费的主要材料并用于产品生产,涉及的其他有关劳务及辅料,交由有资质、有能力的其他专门企业承担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

从征管实际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采取此种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方)与承担建造任务的建筑安装企业(乙方)由于计税依据的特殊性,给征管工作和企业财务核算工作都带来了许多问题,存在较多风险。

甲供材涉税风险
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管税务机关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税务监管问责风险;二是建筑企业涉税法律责任追究风险。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企业在经营方式上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种合同形式: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材料采购,建筑企业只承担纯劳务和少量的辅助材料,双方只按各自的业务部分明确价款和结算方式,即所谓的清包业务;二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既有材料预算价款,又有纯劳务和必要的辅助材料的价款,双方在具体执行时,主要材料部分明确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扣减合同当中的材料总价,甲方的材料采购成本高于或低于合同总价款时,双方均不作材料部分的价款结算,其实质仍然是一。

浅析甲供材料涉税问题

浅析甲供材料涉税问题

浅析甲供材料涉税问题作者:张蓓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11期张蓓随着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对产品品质和企业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出现了甲供材料、精装修等多种形式来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增加企业价值,以下就甲供材料涉税问题做简要分析。

首先,要了解甲供材料的概念:甲供材料是指施工合同中的甲方(即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提供给乙方(即施工单位)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行为。

其次,应了解涉及甲供材料的有关税务文件: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是指: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也有相应规定)。

再次,从文件内容详细分析文件中明确和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文件明确甲供材料包含在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业)计税依据内,甲供设备不含在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业)计税依据内。

(1)应区分甲供材料与甲供设备:根据《营业税实施细则》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甲供材料需要缴纳营业税,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甲供设备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因此,是否缴纳营业税必须区分材料和设备,区分的标准在各地可以参考相关的文件。

(2)如何防范因施工方未及时准确对甲供材料完税而引起的建设方税务风险:既然甲供材料应作为施工方营业税纳税计税依据一部分,那若施工方未及时缴纳该部分营业税会给建设方带来怎样的风险呢,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虽然甲供材料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施工方,但如果施工方不及时完税,在税务机关的延伸检查过程中无法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因此,需要在合同签订和实务操作中便加以完善。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人用错了“甲供材”这个词。

因为按照政府规定,一些建筑材料应由开发商或代理商提供,作为消费者我们并不知道到底谁应该付给我们的钱?甲供材和清包工都是现在建筑施工的一种方式,那么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1、甲供材与清包工单价计算不同所以对于甲供材和清包工这两者,他们之间单价的计算是不同的。

甲供材单价是根据主要的建筑材料来决定的,比如说水泥、钢筋、沙石、等等,它们的总价也就决定了最后的单价。

而清包工单价则是以人工的形式来决定的,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都会采用一些小工来进行作业,而这些小工就是用清包工来进行结算。

但是在计算单价时,也需要加上一部分机械化施工的成本。

所以,虽然说单价不高,但是包工头从中得到的利润却很高。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甲供材和清包工在最终结算价格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这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的调整,不同材料的市场价格也不同。

所以最终决定的结算价格肯定会有一定的偏差,但是一般不会太大,正常范围内是合理的。

而我们装修者在选择清包工和甲供材时,要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2、甲供材与清包工结算方式不同甲供材与清包工结算方式不同,主要体现在我们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上。

有一些开发商在售楼的时候,往往会给予各位购房者一个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以后再来签订合同。

这样的做法就会使很多购房者犹豫不决,毕竟房价这么贵,如果超过了期限还没有买的话,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钱?但是现在有很多开发商都采用这样的办法,来避免购房者违约,让大家放心的买房。

虽然这样的做法比较人性化,但是最终的结算价格也会有一些偏差。

对于甲供材而言,开发商往往是以每平米相同的价格将其出售给购房者。

而在结算时,购房者还要额外支付一部分款项。

这样来看的话,这个结算价格也不会太低。

毕竟所使用的材料都是相同的。

所以在装修时,也要注意,避免被坑。

清包工和甲供材一样,也是以每平米相同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井下作业处甲供材料管理与计价问题探讨

井下作业处甲供材料管理与计价问题探讨

甲供材料管理与计价问题探讨井下作业处刘明明【摘要】本文以井下作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甲供材管理过程为主线,针对结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并从建立体制、完善采购机制的角度,提出了甲供材采购全过程的监控管理措施,指出了合理选择甲供材料并加强采购管理是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甲供材采购造价控制为了控制主要材料货源,保证材料和工程质量,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井下作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业主对主要材料实行了甲供,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由油田材料供应部门集中采购供料,主要是主体工程施工用料,如钢材、水泥、碎石、黄砂、电缆等;二是由业主直接对外招标采购,主要是装饰工程施工用料,如石材、瓷砖、洁具、灯具、门窗等。

通过施行材料甲供,井下作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较好地实现了预定目标,工程质量与投资均得到了较好地控制。

下面,结合井下作业技术中心推行材料甲供的具体做法,就甲供材的管理及计价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甲供材料的管理模式分析推行甲供材料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主要材料的进货来源,保证材料的质量,确保实现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同时有效地避免施工单位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吃差价的行为,降低工程成本,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当前,甲供材料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购材料。

甲、乙双方在订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甲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或者基于其他考虑,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负责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建筑材料,这些材料是承包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

甲方把这部分建筑材料交付给乙方时,其实质是甲方将购买的建筑材料销售给乙方,乙方实际上就是在购买建筑材料。

二是代购材料。

甲方从控制材料质量出发,出面去寻找材料供应商,并要求由乙方与材料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并取得材料物权。

同时,在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也包含了这部分材料金额,甲方在支付这部分工程款时是通过乙方户头将货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

这种“代购材料”形式中,甲方只是对材料采购起到监督作用。

建设工程“甲供材料”审计思考

建设工程“甲供材料”审计思考
“甲供材料”是指由 建设单位(甲方)提 供的施工材料。
是工程建设中甲乙双 方之间常见的合作模 式之一。
通常包括原材料、半 成品、成品等各类工 程材料。
“甲供材料”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控制工程质量
甲方供应材料,可有效控 制工程质量,确保使用符 合要求的材料。
降低施工成本
甲方统一采购,可享受批 量采购的价格优势,降低 施工成本。
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验收风险防范
对“甲供材料”验收过程中可能 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如质量不 合格、数量不足等,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
材料结算审计
结算资料审查
对“甲供材料”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包括供应合同、发票、验 收单等,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结算方式审查
对“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进行审查,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等,确保结算方式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流程
详细描述
某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甲 供材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验收流程不 严格、材料使用不当、浪费严重等。审计人 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的建 议,规范了管理流程,明确了各方责任和义 务。同时,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考核,
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
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供应商管理
明确合同条款
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全面 、客观的评估,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 的供应商。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 信息,并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加强施工过程监管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管,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对材料验收环节 进行重点把控,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

甲供材和清包工的区别在土建施工中,甲供材和清包工常常容易混淆。

其实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一、概念区别甲供材是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包括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门窗、墙地砖、涂料等等;而清包工就是指施工方全部自己购买所有材料(包括人工费),只负责施工劳务,对于其他环节不承担任何风险,比如签证。

二、承包范围区别1、清包工:由于大多数清包工为大包给某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来完成整个建筑的某些局部分项,因此对于清包工的认定主要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交底。

2、甲供材:除了上述必须提供并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施工方自行采购,与施工方有合同关系的生产厂家均属于甲供材。

三、法律关系区别清包工:由于是全部由劳动者自行购买全部材料并组织施工,因此需要先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供材:由于是全部由甲方提供并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方作为材料的实际支配人和实际收益人,对于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区别清包工:对于清包工而言,发包方直接拨款至施工方账户,用以购买原材料,即为付款方式。

甲供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施工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经甲方签字后转账至施工方账户。

五、责任区别清包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发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供材: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甲方将承担所有的责任。

六、工期区别清包工:总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方的计划工期,在甲方的限制条件下,经过协商确定具体的工期。

甲供材:可根据总承包方的计划工期调整具体工期。

七、安全管理区别清包工: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应该严格控制和规避。

甲供材: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八、质量检查区别清包工: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方都应该自行申请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自行承担责任。

浅谈甲供材的利与弊

浅谈甲供材的利与弊

浅谈甲供材的利与弊浅谈甲供材的利与弊提要: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核算材料的成本即掌握工程的进度,正确的计算税款。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甲供材”的材料管理核算办法来自浅谈甲供材的利与弊所谓“甲供材”,它是指在建筑施工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材料供应和管理核算的一种方法。

它的实际操作流程是:由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签订一份材料供应及价款结算合同,合同中规定分包单位在分包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价格结算,数量按照总承包商调拨给分包商数量结算。

即“甲供材”方法中,材料的价格风险由总承包商,材料的数量风险由各分包商承担。

总承包商根据各个分包商工程进度预算出所需要的材料量来采购材料,购入材料(其实是供给分包方的)时作为总承包商自己的材料成本入账,分包方使用材料时由总承包商材料部门填制调拨单,材料部门把这些调拨单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在与分包方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致,一项大型的工程现在所涉及的分包商不仅包括施工分包商还包括材料分包商和轻工分包商。

从整个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甲供料”管理核算方法的确有其自有的优势。

首先,整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均由总承包商统一购入,在内部质量管理比较科学的施工企业,这对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了最基础的把握。

其次,对于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因为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中对专业水平的具体要求,一个项目由总承包商承包后可能分包给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分包商。

根据存货的采购决策制定出最佳经济批量可以明显地降低采购成本。

而且批量采购也较分散的零星采购有更多价格折扣上的优惠。

对各分包商而言,因自身的规模限制,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进货渠道信息不足,“甲供材”合同的签订,可以使他们减少采购成本和进货成本。

只要合同中签订的价格合理,对他们而言是有利的。

对总承包商而言,他们只承担价格风险,而不承担数量风险,材料的短缺和毁损的风险均不由他们承担。

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

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

甲控材料与甲供材料的弊端分析摘要:若要进行一个工程,如何选用施工材料是建筑师甲方非常重视的一个环节。

如果选取合理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能够节约成本,工程质量又能得到保证。

但在工程实施时,甲控材和甲供材的运用均有优缺点,本文通过在施工中对材料的研究分析,总结得出了甲控材和甲供材各自的弊端,以便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质量。

关键词:甲控材;甲供材;工程;弊端;措施在工程实施时另甲乙双方左右为难的是如何选取“甲供材料”和“甲控材料”。

甲供材的弊端:(1)施工甲方毕竟不够专业,需要更多的投入大量的精力、时间来完成采购,消费了更多的资金,容易导致资金链崩溃。

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质量也会多多少少的存在些问题。

由于是甲方需要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在不需要时乙方就要求见到材料,接收时又鸡蛋缝里挑骨头。

(2)甲方必须准备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预算,尽量控制材料数量,时刻防备施工单位偷梁换柱,节约成本,尽量避免一些变相超支工程款的现象发生:如过度浪费,乙方滥用材料。

建议甲乙双方约定的预算进行结算,超供的加采保费扣,乙方节余的经双方协商进行分金。

另外不要投机取巧,随便违约,承包商可能会假装答应以得到承包权;在二次分包时,通常土建方在任何时候都会刁难分包方。

[1]工程竣工后甲供材料仍然存在许多的隐患,只要一个工程的某个部位出现问题,必须维修时,乙方马上就把责任归咎于材料。

究其原因,无法简单地下定论哪里出现了故障。

故提出相应对策:甲方要选择市场上少见的品牌的向乙方提供;在招标时最好不要指定唯一的品牌;甲方在招标定下材料后,要以原价格为根本提高一部分税金和利润,让乙方来供应。

甲控材的弊端:乙方在甲方确定产品,审核价格时往往没有动力无精打采建议甲乙双方一同合作调查市场价格,共同参与定价。

为了工程顺利进行,在招标和合同中应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呢?1、从材料质量上考虑甲供材:施工材料是甲方供应的,与材料有关的问题对乙方没有什么影响,都由甲方来负责,但要是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还没进行检查、验收、就直接把材料运用到施工中,导致了质量问题,这样,乙方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甲供材”与“包工包料”方式下建筑企业采购管理成本对比研究

“甲供材”与“包工包料”方式下建筑企业采购管理成本对比研究

“甲供材”与“包工包料”方式下建筑企业采购管理成本对比
研究
刘娴祺
【期刊名称】《经济研究导刊》
【年(卷),期】2024()6
【摘要】材料采购管理是建筑企业成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筑企业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都有直接影响。

因此,做好建筑材料管理成本控制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根据建筑企业施工的供货方式不同,通过对采购管理成本的拆分细化,对比分析不同供货方式下建筑材料采购管理成本对于企业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采购管理成本的合理控制提出几点建议,为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和企业精细化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总页数】4页(P83-86)
【作者】刘娴祺
【作者单位】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
【相关文献】
1.房地产企业甲供物资成本管理研究
2.营改增条件下材料采购管理成本对比分析——以房地产企业为例
3.建筑企业采购成本管理研究
4.供应链视角下国有建筑企业采购成本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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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骏品味税战经典:陈萍生眼中的甲供材本文系陈萍生大师原创,插语部分为中国财税浪子王骏的读后感。

一、建筑业工程甲供材法律法规依据。

现实中的甲供材建筑业,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可见,既然《建筑法》中有“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规定,就说明存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合同约定,且该法中并未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所以,甲供材现象是不违法建筑法规定的,实际是允许的。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陈老师的解释已经说得非常清楚,建筑法从来就没有规定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由承包单位提供,材料由谁来提供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税法只能就此制定自己的税务规则,而无权剥夺纳税人的民事自主权利。

实际工作中,还有的人认为,如果存在建筑材料不是有承包方提供,而是由建设单位提供,那就说明在肢解工程,这个自然没有道理,因为无论建筑材料由谁来提供,发包方(建设方)和承包方并不会因此改变。

另外,在现在的实际工作中还出现另外一种新的现象,就是部分人士认为,如果由发包单位提供了建筑材料,而且建筑材料是采用增值税发票入账核算的,那么就认定发包单位是自建建筑工程,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因为开发商提供甲供材被认定为自建工程后,房地产商品在实际销售时会被要求征收两道营业税税,一部分是不动产销售的营业税,一部分是自建的建筑业营业税,我也强烈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名名存在工程承包方,而且工程承包方还提供了建安劳务,何以称其为自建?二、营业税计税依据问题。

对于发包方甲方提供部分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其余建筑业劳务的工程业务,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规定,乙方为纳税人,应就本身全部实际收入和甲供材金额合计部分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也就是说,按上述计税依据征收营业税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例外:一是符合《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情形的;二是提供建筑业中装饰劳务的;三是建设方(甲方)提供设备的,设备金额不作为计税依据。

前面二种情形在后文解释,那么,第三种情形哪些属于设备范围呢?实际上各省、市地税局对此早在2003年就应有相关设备范围的具体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项曾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如《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发[2003]91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设备名单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720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5]15号)、《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建筑安装行业计征营业税可扣除设备名单的通知》(大地税函[2004]22号)等。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关于材料和设备的划分,住建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第387 号)已经发布,可以参考这个公告确立的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已经被建设部批准为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31-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设备与材料划分问题的公告》(山东地税局公告2010年第1号)/s/blog_493cd61c0100kawr.html就是根据这个标准制定的。

三、会计处理问题。

虽然营业税计税依据包含甲供材料,但这只是征税的政策规定,不是会计账务处理的规定。

对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承包方乙方来说,其实际收入中未包括甲供材料金额,因此,会计账务处理时仍按实际收入确认营业收入,同时按实际收入开具发票。

如,乙方承包一项建筑业工程业务,该项业务总金额1000万元,但合同约定甲方自行购买提供400万元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其余建筑业劳务(包含其余材料、设备、动力等)600万元。

该项建筑业劳务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1000万元,营业税由乙方交纳。

但乙方会计处理时按实际收入确认营业收入为600万元,并按600万元开具建筑业劳务发票给甲方。

同时,按1000万元计税依据计算缴纳的营业税金及相关税费,税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出确认成本,并以按规定取得的各种合法票据确认为资产的计税基础。

按上例,发包方甲方如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可供销售的开发产品,可以将自己购买取得的建材发票400万元和乙方提供的建筑业劳务600万元合计1000万元,计入开发成本。

如甲方属于其他单位建造固定资产,也可以将400万元支出与600万元的付款合计全部计入“在建工程”,后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上述业务处理中,乙方不需要因为按1000万元纳税而开具1000万元的建筑业劳务收入发票。

甲方会计处理时,也不需要以1000万元建筑业发票入账核算。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包工不包料情况下,甲供材料是根据材料销售商的增值税货物发票入账还是根据工程承包商的营业税建安发票的争议由来已久,至今有的税务机关坚持要求发包方根据建安发票计列甲供材料成本,其实还是以票控税习惯在作怪。

以票控税在目前的国情下有其存在的必然,我不赞成完全否定。

但是以票控税必须和现行税收政策一致。

以营业税为例,税法从来就没有规定计税营业额必须和发票开具金额一致。

2005年4月有一本税务总局官员李三江、王继德、龙岳辉主编的《营业税最新政策解析及案例分析与会计处理》就曾经将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做出归纳,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两个基本原则就是按照全额征税和坏账损失不得冲减营业额,但同时又存在四类特殊规定:按照差额征税(比如总分包)、按照溢额征税(甲供材料)和折算、评估。

这本书指出,考虑到建筑业一般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经营,但有个别建筑业者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为平衡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之间的税负,也为防止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因此规定包工不包料也需要将材料价款并入营业额内。

在差额、溢额、折算和评估这几种特殊计税方式下,都存在计税依据和发票金额不一致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正常的。

个别地方税务机关率先立法对此予以适度明确,比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应税劳务甲供材料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浙地税函[2007]335号)曾经就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应税劳务甲供材料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台地税发[2007]19号)在研究后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后,如发生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以下简称“甲供材料”)情形,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确定,按现行营业税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这其实已经说明,甲供材不需要开具营业税发票在实践中是完全行得通的。

相反,中国财税浪子王骏认为,如果施工企业将包工不包料的甲供材纳入自身的营业税发票开具金额之中,反而有虚开发票的嫌疑。

四、甲供材的税款承担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发包方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金额需要由乙方缴纳营业税,但对于承包方乙方来说,没有取得实际收入,却要承担相应的税收,似乎很难接受。

但这部分税收实际还是应该转移由甲方间接承担,也就是说,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时,要将这部分税收考虑在工程造价中。

工程造价的主要含义是建设项目的建造价格,是指具体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建造价格,即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单位工程从其正式开工建设到正式竣工验收全过程所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土建工程包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其中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率;如安装工程包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其中税金=(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乙方在制定工程造价预(决)算时就应该将甲供材金额部分承担的相应税费考虑在税金项目中,这样,才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不至于自己承担额外的税收。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插语:完全赞同陈老师的意见,发包方甲供材金额需要由施工企业来缴纳营业税,这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税法已经将施工企业列做甲供材对应的营业税的法定纳税人,不是扣缴义务人,这个已经是确定无疑的事实,施工企业看上去的确吃亏,但是如何化解这部分看上去有点吃亏的税负呢?如果你建筑企业有本事,你就想办法转嫁给发包方(建设方),也就是陈老师说的,你要将这部分税收考虑在工程造价里边。

当然,现在建筑业是典型的竞争性行业,微利时代不可避免,如果你没有能力转嫁给发包方,那你就只能通过自身的挖潜改造和消转这部分税负。

说到这里,也就有一个从长计议的问题。

如果确实施工企业往往要自己去消化这部分强制由自己承担的税款,确实会令建筑业心痛,这就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税制改革,比如增值税的扩围改革中考虑类似甲供材税负问题的影响,重新调整政策细节,这是后话。

五、包工包料合同的处理问题。

按照建筑业合同约定,如果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全部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我们称之为包工包料合同。

按上例,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合同约定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全部由乙方提供,不由甲方提供任何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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