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府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一步清理和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府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一步清理和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6.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政府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一步清理和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政府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一步清理和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7日
鸡西市政府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进一步清理和处
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处置非办公类资产专题会议要求,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市地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办发〔2016〕26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立即全面推进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

力争在2016年8月末,完成我市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任务。

二、资产清理范围
(一)此次清理和处置的资产主要是政府系统与办公无直接关系或办公作用发生变化的无效、低效办公类资产。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代管单位(简称各部门、各单位,下同)要对占有、使用资产进行认真梳理,凡是与办公无直接关系或办公作用发生变化的无效、低效办公类资产,包括处于闲置、出租出借、经营使用或其他非办公状态的所有资产,都要全面进行清理,如实填报。

(二)埠外的政府性资产。

各部门、各单位在外地的所有政府性资产都要全面清理、如实填报。

三、资产清理和处置重点
(一)依法依规补办房产、土地证照。

对清理范围内证照不全的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产权单位要积极主动申报办理。

同时,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督促协调证照办理具体工作。

对证照补办工作,参照省政府研究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办理。

(二)依法审核纠正各种违规在租资产合同。

对各部门、各单位已签订的在租资产合同,各主管部门要先行组织产权单位对租赁期限超法定年限、租金明显有失公允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未经出租单位同意转租、私
自变动房屋结构等问题,要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合同,确保在租资产所签合同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

各部门、各单位在租资产合同于2016年6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合同要立即整改,报市财政局重新办理出租资产审批手续。

(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2009年省政府令第10号)规定,鸡西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租赁资产所收取的租金收入,必须全部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其中,财政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支出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非预算单位有关收支纳入主管部门预算管理。

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将对收入上缴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如实上缴或漏缴、拒缴的,将追究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责任。

四、资产处置方向
此次资产处置工作继续坚持2015年省政府第五十四次专题会议确定的“科学合理、宜租则租、宜卖则卖、宜转则转、宜重组则重组”原则。

具体可按以下五类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一)招商拍卖。

单位闲置资产、整体出租资产(特别是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资产),能拍卖的要直接招商拍卖给市场主体,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到生产性部门当中。

对部分出租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暂时无法拍卖的,也要纳入招商范围,待条件具备时统一招租。

(二)转制为企业资产。

有编制的、现已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事业单位,包括培训中心、疗养机构、招待所、宾馆等,要与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根据改革政策转制为企业,其资产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相关政策进行处置,核定或划转为国有企业资产。

(三)辟建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经过清理,至少拿出一处资产作为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在院校非办公资产中至少拿出一处相对条件较好的资
产作为在校或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园,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条件。

(四)调剂办公用房。

对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资产进行筛选认定,将适宜办公且商业价值不大的办公用房转为替代用财政资金外租单位的办公用房,并按标准从严掌握办公用房面积,节约财政资金。

(五)原方式继续经营,规范管理。

主要是出租出借的规模较小且分布零散的资产,可按原方式继续出租经营使用;对其他单位出租资产,要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其在租资产的合规性,合同无终止或解除合同事由的,一般可继续执行至租赁期结束。

对未履行出租出借审批手续的,要按规定抓紧补办审批手续,对取得的租金收入要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其在租(借)企业经营收入需依法纳税。

五、人员安置政策
对成功招商拍卖的资产及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所涉及人员安置问题,要按照全省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政府资产配置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大力度、保底线和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改革”思路,收回占用的国有资产,保持在编人员身份待遇不变,可重新安置到新的有合理需求的岗位,可配置到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单位,也可离岗创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事业单位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作为过渡期,人员可先进入到人社部门成立的事业单位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应社保衔接工作。

市人社局将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安置有关人员,如国家有新政策出台,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组织机构
(一)调整鸡西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

组长:于金才(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启民(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邓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孙明瑞(市政府办主任)
陈军(市编办主任)
宋喜军(市监察局局长)
李邱惠(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敬堂(市房产局局长)
邵玲(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远民(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飞翔(市人社局局长)
赵申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崔长杰(市财政局局长)
程显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玉玲(市审计局局长)
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小组领导机构各委办局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科长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资产监督管理科(联系人:王洪娟、周明、宋现国,联系电话:2357611、2352556,电子邮箱:jxzcjdglk@)。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清理和处置资产工作总体协调工作。

2.市编办、市人社局。

负责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中相应机构分类、编制性质、人员安置和社保接续等政策界定与审核工作。

3.市财政局。

负责拟定起草《进一步清理和处置实施方案》,基础信息统计、
梳理、汇总,资产处置意见核定及相关综合协调等工作。

4.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负责协调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照及办证过程中有关规范合理纳税等事宜。

5.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负责对资产清理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工作。

6.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非办公类资产转为办公用房资产意见的核定、协调,提出统一调剂使用意见等工作。

7.市法制办。

负责非办公类资产现有房屋租赁合同审核清理及招商工作的法律指导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清理核实上报资产(201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非办公类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汇总、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填报《鸡西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资产登记表》(附件1)和《鸡西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登记表》(附件2)并附相关文字说明(后附模板),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二)审核认定资产处置意见(2016年5月21日至6月5日)。

由市财政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意见进行逐一核定,提出分类审核处置的具体意见,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协调推进小组审定。

(三)补办资产证照手续(201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填报非办公类资产房屋、土地等证照情况,协调推进小组认为有必要办理产权证书的,要带齐补办的申报材料于2016年7月1日前到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办理土地、房产登记手续,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市城
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按照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督促办理,于2016年7月15日前全部补办完毕。

(四)资产招商拍卖、办理划转手续及人员安置(2016年8月以后)。

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对清理出来的招商拍卖资产统一公开竞价拍卖。

一是聘用中介机构评估招商资产的转让或招租底价;二是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招商项目进行网络统一公开竞价;三是充分披露拍卖资产信息。

除在市产权交易所统一进行挂牌交易外,还要在国内主流媒体及相关平台上集中发布,以吸引更多省内外投资者。

对各类方式处置的资产,按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划转、核销等手续,市政府将清理处置非办公类资产综合情况分阶段向省政府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指派专人负责清理和处置工作,切实把清理和处置任务落到实处。

协调推进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继续履行指导、组织、协调清理和处置工作职能。

(二)按时据实填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做好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保证报送结果真实、可靠、可用,并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原始报送情况将在鸡西市政府网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资产证照申报补办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提供有关资料,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借助市政府集中办证的契机,争取全部资产补办齐全。

(四)把握安置政策。

各部门、各单位要与市编办、市人社局加强沟通,准确
把握收回资产后人员安置政策,妥善解决好人员安置问题,绝不能因为资产处置引发不稳定问题。

(五)严肃执纪问责。

清理和处置资产工作规范性、原则性强,不允许漏报、瞒报和拒报。

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对瞒报非办公类资产的部门和单位,第1次通报批评,第2次给予处分。

对执行工作不到位的,由市监察局负责,严肃查处问责。

本方案适用于各区政府,县(市)政府可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制定本地非办公类资产处置方案。

附件:
1.鸡西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构筑物资产登记表(略)
2.鸡西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登记表(略)
3.鸡西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填表说明(略)
4.鸡西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说明文字模板(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