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药品安全性定期更新报告(PSUR)常见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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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SUR撰写者应该明确的内容
• 1.为什么要提交PSUR? • 2.哪些药品需要报告PSUR? • 3.有关的时间要求?(数据截止日、报告期、 数据汇总时间……) • 4.报告内容、格式的要求 • 5.向谁提交?怎么提交? • 6.良好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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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提交PUSR
上市后药品安全监管 法规的要求
如果该进口药品至今未提交过或者未连续地提交PSUR,企业应当以首 次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时间作为首个PSUR 报告期的起始时间。
3.有关的时间要求
常见问题: (5)对于原地标升国标药品,应当如何提交PSUR?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 时间作为PSUR汇总数据最初的起始时间。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三十 七条第一款规定,原地标升国标药品不属于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 应当每5年报告一次PSUR。 例如,某原地标升国标药品于2002年12月31日获得批准证明文件,对于 这个药品,首次提交PSUR的数据截止日应为2012年12月30日。该药的报告 期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①企业如果已经系统、连续地提交过定期汇总报告,那么这次的报告 期是自上次定期汇总报告数据截止日之后一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0日。 ②如果企业并未系统、连续地提交过定期汇总报告,那么这次的报告 期就是2002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0日。
例如,在2011年1月25日获得一个片剂批准证明文件,有监测期;在 2014年9月7日又获得相同活性成分注射剂的批准证明文件,也有监测期 ,该企业在提交PSUR时有2种选择: ①根据批准证明文件分别提交。对于这个例子中的片剂,药品生产 企业应当以2012年1月24日为数据截止日提交PSUR,以后每年提交一次 PSUR,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对于这个例子中的注射 剂,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以2015年9月6日为数据截止日提交PSUR,以后每 年提交一次PSUR,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②根据同一活性成分提交一份PSUR。对于这个例子中的片剂,药品 生产企业应当以2012年1月24日、2013年1月24日、2014年1月24日为数 据截止日提交PSUR。由于2014年9月7日获得批准证明文件的注射剂同样 有监测期,对于该活性成分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以2015年1月24日 为数据截止日提交PSUR,以后每年提交一次PSUR,直至该注射剂首次再 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3.有关的时间要求
常见问题: (1)对于之前并未提交定期汇总报告或者PSUR的国产药品,应 当如何确定首个PSUR报告期的起始时间?
按照PSUR报告期应当连续、完整、不应当有遗漏或者重复的原则,对 于之前并未提交定期汇总报告或者PSUR的国产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以 首次获得国家局批准证明文件的时间作为首个PSUR报告期的起始时间。

一、有关规定
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 一、前言 本规范主要参考了ICH E2C (R1)《上市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Periodic Safety Update Reports for Marketed Drugs,PSUR)》 二、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关于同一活性物质的报告、(二)关于数据汇总时间、(三)关 于报告格式、(四)关于电子提交、(五)关于报告语言。 三、主要内容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国内外上市 情况、因药品安全性原因而采取措施的情况、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变更情况 、用药人数估算资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信息、安全性相关的研究信息、 其他信息、药品安全性分析评价结果、结论、附件(十一部分内容)。 四、名词解释
2.哪些药品需要提交PUSR
常见问题: (2)同一活性物质如何提交PSUR?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按照相同活性成分 中成药按照相同处方组成报告 根据药物的不同给药途径、适应症(功能主治)或目标用 药人群进行分层 (3)对于获得批准证明文件、但长期不生产的药品,是否需要 提交PSUR? 需要提交。 (4)仿制药是否需要提交PSUR? 需要提交。
3.有关的时间要求
数据截止日:
纳入PSUR中汇总数据的截止日期。 我国,以本企业首次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
报告期:
首次提交:首次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首个数据截止日之间的时 间段 非首次提交:两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数据截止日之间的时间段
数据汇总时间:
汇总时间以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上报日期应当在汇总 数据截止日期后6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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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变更
参考药品说明书
• 本期和上期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修订日期) 。 – CCDS – 编号 企业若在报告期内修改了药品说明书中的安全性相关内容,包括适应症 (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间 相互作用等,应详细描述相关修改内容,明确列出修改前后的内容。 如果我国与其他国家药品说明书中的安全性信息有差别,药品生产企业 应解释理由,说明地区差异及其对总体安全性评价的影响,说明药品生 产企业将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及其影响。 其他国家采取某种安全性措施,而药品生产企业并未因此修改我国药品 说明书中的相关安全性资料时,应说明理由。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三 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 件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首次再 注册完成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4)该进口药品至今未提交过或者未连续地提交PSUR,应当如 何提交PSUR?
(5)非处方药是否需要提交PSUR? 需要提交。
2.哪些药品需要提交PUSR
常见问题 (6)某中药在国外以食品补充剂或者食品添加剂(非药品身份)上市,但 是国外有文献报道或者其他途径介绍该产品的安全性信息,该中药的生 产企业是否需要在PSUR包含这部分安全性信息? 需要。 (7)某进口药品在国外并不按照药品管理,如肠内营养药等,其境外制药 厂商是否应当提交PSUR?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该 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提交PSUR。 (8)某进口药品在国外并不按照药品管理,如果该类产品在境外发生与产 品有关的不良事件时,是否需要在PSUR中报告? 需要报告。
药品安全性定期更新报告(PSUR)
常见问题解析
国 家 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 中 心
2014年5月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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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一、有关规定 二、PSUR撰写者应明确的内容 三、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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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规定
第三章报告与处置 第五节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第三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 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 新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撰写规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制定。 第三十七条 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一 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五年报告一次;其他国 产药品,每五年报告一次。 首次进口的药品,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一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 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汇总时间以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上报日 期应当在汇总数据截止日期后60日内。 第三十八条 国产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 反应监测机构提交。进口药品(包括进口分包装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向国 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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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上市情况
1. 获得上市许可的国家和时间 ,当前注册状态,首 次上市销售时间及商品名 2. 药品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特别是与安全性 有关的要求 3. 批准的适应症(功能主治)和特殊人群 4. 注册申请未获管理部门批准的原因 5. 药品生产企业因药品安全性或疗效原因而撤回的注 册申请 注:如果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治疗人群、剂型和 剂量与其他国家存在差异,应当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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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药品安全原因而采取措施的情况
1. 2. 3. 4. 5. 6. 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撤销批准证明文件 再注册申请未获批准 限制销售 暂停临床试验 剂量调整 改变用药人群或适应症(功能主治)
解释原因
必要时附相关文件
7. 改变剂型或处方 8. 改变或限制给药途径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如《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企业沟通 会等 注: 监管部门&企业 报告期&至提交前
2015.1.1 2020.1.1 2025.1.1
2012.12.31 2013.12.31 2014.12.31
2019.12.31 2024.12.31 2029.12.31
2013.3.1前 2014.3.1前 2015.3.1前
2020.3.1前 2025.3.1前 2030.3.1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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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监测期药品和首次进口药品
如首次获得批准证明文件日期 2010.1.1 数据起点 数据截止日 上报日期
第1次
第2次
2010.1.1
2011.1.1
2010.12.31
2011.12.31
2011.3.1前
2012.3.1前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第6次 第7次 第8次
2012.1.1 2013.1.1 2014.1.1
81号令第58条4款
企业不按照规定报告 国家中心 省级中心 向注册部门 反馈 不予再注册
广东、贵州、海南、安徽等省已将PSUR提交与再注册工 作相衔接。
2.哪些药品需要提交PUSR
CFDA批准的药物制剂 。 常见问题: (1)哪些产品不需要提交PSUR?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原料药、辅料、体外诊断试剂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进口中药材 对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委托生产(如通过欧盟 /FDA等相关国家/地区认证,符合委托国法律法规),但 是未获得我国批准证明文件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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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 报告应:
− − − − 完整 标准化 有逻辑结构(介绍、数据、分析、结论) 可识别(日期、版本、生产企业与联系人等)
•结论的一种方法。
4.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封面 目录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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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3.有关的时间要求
常见问题: (6)如果同一活性成份药品有多个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 该如何提交PSUR?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和《 关于印发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264号) ,对于同一活性成份药品有多个批准证明文件(涵盖不同给药途径、适应 症(功能主治)或目标用药人群等) 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按照一个批准证明文件提交一份PSUR 也可以遵循化学药和生物制品按照相同活性成分、中成药按照相同处 方组成在一份PSUR中进行报告 以多个批准证明文件中最早的批准时间作为汇总数据最初的起始时间 、按照最严格的时限要求报告,但需要根据药物的不同给药途径、适应症 (功能主治)或目标用药人群等因素进行分层。
(2)某制药企业集团在内部转移产品,比如A企业在2002年首次 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该药品无监测期),2004年集团将该 产品转移到B企业生产,现在B企业应当如何提交PSUR?
B企业应当以2002年首次获得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时间作为PSUR汇 总数据最初的起始时间。
3.有关的时间要求
常见问题: (3)对于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应当如何提交PSUR?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有关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撰写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264号(2012年9月6日)
关于印发《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审核要点(试行)》的
通知-监测与评价中[2012]27号(2012年11月19日)
药品生产企业对个案病例资料的分析报告期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置情况应严格遵照定义31研究与药品安全相关的研究信息包括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已发表的研究总结国内外医学文献包括会议摘要与药品安全有关的信息包括重要的阳性结果或阴性结果附参考文献32其他信息一与疗效有关的信息对于治疗严重或危及生命疾病的药品如果收到的报告反映患者使用药品未能达到预期疗效可能对接受治疗的人群造成严重危害企业应对此加以说明和解释数据截止日后的新信息介绍在数据截止日后在资料评估与准备报告期间所接收的新的重要安全性信息包括重要的新病例或重要的随访数据
• 目录应尽可能详细,一般包含三级目录
4.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正 文
1.药品基本信息----以说明书为基础,要完整 2.国内外上市情况 3.因药品安全原因而采取措施的情况 4.药品安全性信息的变更 5.估算用药人数 6.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提交 7.研究 8.其他信息 9.药品安全性全面评价 10.结论 11.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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