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部劳务实名制与考勤管理系统应用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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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与考勤管理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人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准确掌握分包企业实际用工人员信息和劳务成本,有效规避分包企业恶意退场经营等风险,最终实现为工人工资支付和生产指挥提供支撑,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结合公司《劳务实名制与考勤管理系统应用细则》,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劳动用工是指在劳务队提供劳务的人员。
劳务队必须是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并本在项目提供劳务的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所有劳务队伍。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劳务实名制与考勤系统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劳务工实名制系统上线以及系统维护等事宜,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书记、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经济师
组员:工经部长、办公室主任、安环部长、工程部长、
财务部长、各工点站长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工经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项目工经部系统管理员由工经部派员担任,专项负责考勤管理以及系统的日常维护,组织开展劳务系统应用培训,并向项目部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情况;负责对工人行为进行日常评价管理,及时上报工人黑名单名录;负责及时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按期上报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就劳务实名系统运行情况向公司进行汇报、请示、报告等。
第七条劳务实名制系统上线工作由工经部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各业务部门(办公室、财务部、安环部、工程部)负责系统运行的后台协助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财务部:负责督促和协调项目劳务队伍组织工人办理工资卡,日常工人工资支付工作;负责系统内工资支付数据及支付凭证的上传,收集各项工人工资资料单独存档,以配合项目各级外部单位检查。
工经部:负责清理分包合同中工人工资支付约定内容(包括支付时间、周期、支付方式等)是否与现行《保障工人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冲突,界定工人工资支付条款;负责系统内劳务合同的审核以及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上传劳务合同。
安环部:负责项目部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上
传相关资料;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办公室:负责工人进出场管理,花名册收集,劳动合同收集存档,以配合项目各级单位检查。
工程部:负责配合综合办公室对现场工人出工、退场情况做好打卡登记,各工点指定专人监督工人上下班打卡及叮呗医生填报,并负责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各劳务队伍应指派专人与工人工资管理办公室对接,及时上报工人各项资料,进出场动态情况;配合及督促所属工人信息录入和出勤打卡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要切实督促各劳务队伍每天人员的出勤打卡及设备维护保管,协助调查了解工资实际发放情况,如发现劳务队伍统一保管工人工资卡,套取工人工资款,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到项目部主管部门。
第三章监督与控制
第十条上线劳务系统的劳务队伍完成人员录入并正式运行后,项目部将以劳务队伍为单位对劳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人实名制登记率和出勤率及叮呗医生上报率。
(一)实名制登记率:依据“进场一人登记一人”的原则,各劳务队伍需对新进场和已在场的工人进行实名制登记,
且登记率必须达到100%。
若经过调度数值,劳务系统数值,工资发放清单多途径比对后,发现未进行实名制登记、未在项目部工地作业却发放工资、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的,对劳务队伍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并将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工人清退出场。
若上级单位检查出相对应的工人工资问题,该劳务公司承担上级单位对我部的所有处罚,通报等造成不良影响,上限20000元/次,罚金从当月验工计价中扣除。
(二)出勤率:人员信息录入后,劳务队伍负责人应每天监督工人及时进行打卡,每天需进行至少两次(早、晚)打卡。
项目部将以周为单位,对出勤率低于95%的劳务队汇总后在工作群进行通报;以月为单位,对月度总出勤率低于95%的劳务队在项目交班会上进行通报,劳务队伍负责人在会上作检讨发言,并对出勤率低于95%的劳务队伍进行相应处罚,规则如下:出勤率每低1%,处罚1000元,罚金从验工计价中扣除。
(三)疫情期间,各劳务队伍应监督工人每日填报体温情况,保证在岗人员100%填报,若未完成,按照50元/人·次进行处罚,罚金从验工计价中扣除。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