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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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现状与问
题分析
身份证号:******************
摘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发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之一。
据统计年鉴,新
世纪以来我国大陆发生5.0级以上地震248次并造成人员伤亡达4.98×105人次,近10年城镇化进程加速,因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所致受灾人口累计超
31.95×108人次。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党中央相继提出“总体
国家安全观”、“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底线思维”等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思
想论断,大力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防范化解综合灾
害风险,有效处置灾害事故.
关键词: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管理运营;问题分析;提升对策
引言
防灾减灾设施一直是我国重要的规划建设内容之一,可通过设置安全楼、安
全台等发挥防洪减灾作用,通过设置“防震棚”等实现震后避难。
唐山大地震后
设置“防震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应急避难活动,2003年建成的北京
元大都应急避难场所是我国21世纪第一个对标国际要求的以防范地震为主的应
急避难场所。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进入快速发展期。
2018年
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承担了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的职责,其他相
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建设背景
避难场所作为重要的应急资源和防灾避险手段,贯穿于预防救援救灾的全过程,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在重大灾害事故防范准备、抢险救援、过渡安置过
程中,发挥转移避险、安置受灾群众、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
但是,在党和国家
机构改革前,全国应急避难场所一直处于各地、有关部门和行业分散建设、松散
管理的状态。
因此,亟需加强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应急避难场
所的信息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促进各地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建设,可以
提升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的整体工作水平。
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现状与问题
2.1重专项,轻统筹,应对灾种与功能类型综合性不强
地震灾害作为我国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主要应对灾种之一,通常强调以室外疏
散为主;而据“因地制宜”原则,华南与东南地区台风、洪涝气象灾害防御所需
避难功能设计则倾向室内避难,二者均与多灾种避难要求相矛盾。
因而,新形势
下自然灾害全灾种综合应对,需加强具有一定规模、高设防水准室内避难场所建设,而现阶段各地仍以室外公园、绿地、广场等避难场所为主。
此外,因避难场
所类型与建设管理实践历程不一,各地专项、自建与未达标避难场所改建、核准
过程缺乏统筹性,易导致多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凸显出专项规划缺失所致避
难场所等级与嵌套性功能定位不清的缺陷。
2.2建设标准不统一,各地执行差异较大
目前各地的标准名称不同、种类繁多、内容重复交叉、多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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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间相互协调和衔接性较差,缺少标准体系的指导,标准
中相关指标各不相同,实际指导性不强。
由于缺少强制性,监管不到位,不同地
方在标准执行上有明显差异,有些避难场所只是立了标牌,实际上与普通公园无异,防灾避险功能徒有虚名。
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
2.3重体量,轻标准,设施配置与服务能力完备性不高
避难场所实践工作不同阶段专项任务均对应有专项或综合规范标准,其中避
难场所等级规模与数量等体量指标被视为应急准备能力的显性表征。
现阶段“自
然灾害风险普查”、“韧性城乡”等专项工作推进各地避难场所建设体量,但存
在“重体量、轻标准”问题。
据典型城市台账记录报备的964个应急避难场所中,仅631个避难场所经过地震、民防、教委、应急等部门认定了类型与避难规模,
而无核准信息比例达34.54%,其中应急部门公布专业部门核准场所仅占17.43%。
经文献梳理并对照标准,避难场所规范性方面主要存在规划缺位、责任区不明确、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与疏散距离等不达标、配套设施与相应等级配置不符、应急交
通设计保障性级别不够、运营管理主体不明确与运行管理办法缺失等问题。
3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策略
3.1运维保障
为保障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减灾中心制定了相关的操作培训计划、管理维护计划和信息填报计划。
目前,系统操作培训和应急系统管理员逐级
授权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在2022年初完成避难场所信息填报和审核上线工作。
同时建立分级保障机制、用户服务机制、质量控制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系
统推广运行工作有序进行。
3.2加快构建全国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推动综合型、室内型和乡村级避难场
所设计建设
在“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指引下,大力发展综合型应急避难场所,协
调推进室内、室外两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快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动实
施全国应急避难场所新体系。
科学设计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和应急设施,制定实施
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分级建设标准,结合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避灾的实际需要,可
依据管理权责将应急避难场所分为省级、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和
村(社区)级,同时综合避难场所的多维因素进行分类,基于避难时长分为紧急、短期、长期和特定应急避难场所,基于灾害类型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
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四类应急避难场所,基于空间类型分为室内和
室外两类应急避难场所,基于总体功能定位分为综合型和单一型应急避难场所。
3.3注重基层基础,推动行政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化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创新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有组织体系、有大喇叭、有警报器、有避难
场所、有风险地图、有明白卡、有应急值守、有应急照明、有小册子、有宣传栏)
建设,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到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一体推进。
规范了行政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基本要求、物资储备、功能分布、基
本设施、指引标志、疏散路径各要素,统一建设模板及标准。
行政村(社区)按
照“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的原则,对照省级标准规范,
综合利用村(居)委会办公场所、文化活动中心、学校、广场、体育馆、公园、绿地、露天停车场、农村晒谷场等地势较高、结构稳固的场所,因地制宜设置避难
场所,基层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3.4制定出台国家层面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政策性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统筹性指导,对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基本要求和保障措
施等进行明确,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机制,强化对各地避难
场所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
结束语
相信在共同努力下,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能在灾害发生时,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支撑,同时,可较好满足人民群众防灾避险和应急避难
需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推动全社会防灾避险和应急避难能力迈
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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