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煤矿企业八长专业知识学习题库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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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法律法规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答: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4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对拒不执行那些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的煤矿企业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答:1拒不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停止使用、停止作业”决定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
2拒不执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和机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拒不执行“责令停止施工、停止生产、停产整顿”处罚决定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4拒不执行“关闭”矿井处罚决定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煤矿安生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六条标准”强制关闭。
3、煤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5、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哪些现场处理措施?答: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6、《长治市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次数是怎样规定的?答:1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2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次;
3矿长通风助理、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2次;4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5其他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3次。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闭煤矿应当达到下列要求:答:1吊销相关证照;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8、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哪些?答: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3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哪八项权利?
答:(1)知情权。
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
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
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
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赔偿权。
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防护权。
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教育培训权。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10、《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哪三种义务?答:1自律遵规的义务。
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
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
1、煤矿事故的定义?答:煤矿事故是指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环境的意外事件。
2、《煤炭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立法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3、《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立法目的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障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健康发展。
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立法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
5、《煤矿安全规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6、《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意义是什么?答:意义是加强对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监督执法,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和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7、《煤矿安全规程》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要符合法律和条例要求,二要结合煤矿生产实际状况,三要努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引入先进管理理念。
8、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答: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和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等。
9、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答: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隐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安全生产。
10、在工作中遇到违章、险情和险情没有处理时职工的权利有哪些?
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1、煤矿入井人员有哪些规定?答: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12、对煤矿企业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有哪些要求?答:煤矿作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13、煤矿企业对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有什么要求?
答: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生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14、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有哪些图纸?
答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采掘
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8、、排水、防尘、防水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9、井下通信系统图。
10、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设备布置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15、煤矿发生事故后应该怎样做?答: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16、为何要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答:是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发生灾害后及时进行处理,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它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有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组织实施。
17、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的目的是什么?
答: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目的是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断补充、完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增强其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18、实行分区通风的优点有哪些?
答:一是风路短、阻力小,漏风少,经济合理;二是各用风地点才能保持新鲜风流,作业环境好;三是当一个采区、工作面或硐室发生灾变时,不至于影响或涉及其他地点,较为安全可靠。
19、安全设施“三同时”指的是哪“三同时”?
答: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什么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答: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而采取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是预防伤亡事故及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劳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谓称的“三违”是哪“三违”?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2、第三部分采煤专业
1、按煤层厚度煤层可分为哪几类?答:按煤层厚度可分为极薄煤层(<0.7m)、薄煤层(<1.3m)、中厚煤层(1.3m—0.7m)、厚煤层(>3.5m)、特厚煤层(>8—10m)。
2、按倾角分煤层可分为哪几类?答按煤层倾角可分为:近水平煤层、缓倾斜煤层、倾斜煤层、急倾斜煤层。
3、什么叫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回采巷道?答:开拓巷道:为矿井或阶段服务的巷道。
准备巷道:为采区服务的巷道。
回采巷道:为区段服务的巷道。
4、采煤工作面冒顶前有哪些预兆?答:1响声。
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加大,金属支柱(架)的活急速下缩,发出很大声响。
2掉碴。
顶板严重破裂时,折梁断柱就要增加,随着出现顶板掉碴现象。
3片帮。
冒顶前煤壁所受压力增加,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时多。
4裂缝。
顶板出现裂缝,裂缝加深加宽、漏碴。
5漏顶。
漏顶如不及时处理会使棚顶漏空,支架松动,顶板岩石继续冒落,就会造成大的冒顶。
5、《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6、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抿爆无关的工作。
第四部分掘进专业
1、简述“三人连锁放炮制”的内容?答:“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
2、什么是“一炮三检”制度?答:装药前,紧接放炮前、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瓦斯,习惯上称为“一炮三检”。
3、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在什么情况下掘进可以串联回采工作面?
答: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变为独立通风。
4、巷道掘进的主要工序是什么?答:掘进主要工序:破岩、装岩、运输、支护。
5、掘进工作面秀水的预兆有哪些?答: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变混有臭味等异状。
6、串联通风有什么害处?
答:(1)串联工作面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会增加;
(2)一旦前一个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会波及其它工作面,扩大灾害范围。
7、掘进巷道遇断层破碎带时,应采取哪些措施?答:1缩小周边眼距;2减少装药量;3缩小循环进尺;4缩小空顶距或永久支护跟迎头。
8、由下向上掘进25度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应注意什么?答: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9、掘进巷道在穿透老空之前必须制定什么措施和内容?答: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
10、掘进巷道贯通必须遵守哪些规定?答:(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示,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3)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4)第五部分机电专业1、人体触电的预防措施有哪些?答:(1)避免人体接触低、高压带电体,(2)对人员易接触的电气设备尽量采用较低电压。
(3)井下采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设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等安全用电技术防止人体触电。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有电制度和《规程》的相关规定。
2、引起过流故障的原因有哪些?答: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1)短路故障,有击穿、误操作、机械损伤(2)过负荷包括电源电压低,频繁启动电气设备、启动时间长,机械卡堵等(3)断相,包括熔断器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连接头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
3、预防漏电故障的措施有哪些?
答:(1)严禁电气设备及电缆长期过负荷。
(2)导线连接要牢固,无毛刺,防松装置好,接线正确。
(3)维修电气设备时,将工具和材料等导电体遗留在电气设备中。
(4)避免电缆、电气设备侵泡在水中,防止电缆的机械损伤。
(5)不在电气设备中增加额外部件,必须设置时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6)设置保护接地装置。
(7)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接地线为什么不能串联?答:如采用串联时,当一处断开时,则照成以下部分接地保护失效。
5、防爆设备下井前必须要做哪些检查?
答: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6、检修工作前挂接地线和完成工作后拆除接地线的步骤怎样?答:挂接地线必须有两人进行,电源切断后,进行验电,并需带上绝缘手套操作。
挂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线地端,后接导线端。
接地线拆除步骤与上相反。
7、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哪些要求?
1、高压不超过10000v;
2、低压不超过1140v;
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8、过流可能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答:产生的后果主要有一下几种:
(1)使电气设备烧毁;(2)引起井下发生电气火灾;(3)使电缆着火燃烧;(4)使电气设备造成机械损伤;(5)使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降低使用寿命。
9.接地网上保护地点的接地电阻值是如何规定的?
答: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欧。
10.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绝缘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第六部分提升运输专业
1.带式输送机为什么要加设软起动装置?
答:带式输送机使用软起动装置可以减小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减少设备的冲击启动,同时减小了皮带的起动张力,防止皮带的打滑危险。
能够使输送机保持平稳,在输送机采用双滚筒驱动时,保证电动机功率平衡。
所以,带式输送机要加软起动装置。
2.矿井运输的任务是什么?
答:(1)把工作面采下的煤经由井下巷道及井筒运输提升至地面指定地点(2)把掘进工作面掘下的矸石经由井下巷道及井筒运输提升至地面矸石山(3)承担往返运送人员和矿井生产用的设备,材料。
3.矿井运输的特点是什么?
答:(1)井下运输设备在巷道中工作,受井下巷道空间的限制,因而运输设备结构应紧凑,尺寸尽量小。
(2)井下运输环节多,运输线路长短不一且经常变化,水平和倾斜路交叉相连,同时还有装载,卸载等辅助设备。
为了适应各种不同工作条件的需要,要求矿井运输设备有多种类型。
(3)井下运输的流动性强。
随着工作面的推进,运输线路和设备需要伸长和缩短,运输设备的工作地点也随之改变。
(4)运输设备在井下工作时,工作条件比较恶劣,在周围环境中往往存在瓦斯和粉尘,因此,要求井下运输设备具有耐腐性,耐粉尘以及防爆安全性能。
4.为防止刮板输送机满载不能启动,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1)采煤工作面用的刮板输送机,要选用运输能力比采煤生产能力大的机型,采区巷道中使用的刮板输送机,一台的铺设长度要比其设计的长度短。
(2)设计新机型时,要适当加大电动机的功率,因为刮板输送机的使用条件变化很大。
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架,可安能配装两种功率的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设计,有利于用户的换用,扩大其使用范围。
(3)必须装有液力耦合器,且应严格按规定液量填充工作液,在运行中经常检查是否保持了规定的冲液量,有漏损必须及时补足,以使电动机的最大转矩能用
于输送机的启动。
(4)采用双速电动机。
(5)大功率的刮板输送机应寻求适用的可控启动装置,以减少启动时的冲击负荷。
5.简述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检查的重点?
答:(1)对制动装置的安全检查。
(2)对保险装置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防止过卷装置;深度指示器;闸间隙保护;其他保险装置。
(3)立井提升的安全检查,升降人员的检查。
(4)倾斜井巷车辆运送人员的检查。
6.哪些部位需要安设护罩或防护栏?答: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和设备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安设护罩或防护栏。
7.矿井提升系统有哪些任务?答:矿井提升系统是沿井筒提升煤炭和矸石,升降人员、物料及设备。
8.提升机在启动前应做哪些检查?
答:提升机在启动前要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检查各结合部位螺栓的否松动,销轴有无松旷;(2)检查各润滑部位润滑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有无漏油现象;(3)检查制动系统常用闸和保险闸是否灵活可靠,间隙、行程及磨损是否符合要求;(4)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准确可靠;(5)检查各种仪表和灯光声响信号是否清晰可靠;(6)检查主电动机的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9.提升机司机接到异常信号时,应如何处理?
答:(1)司机如收到的信号不清或信号有疑问时,不准开车,应用电话问清对方,待信号工再次发出信号后,再执行运行操作。
(2)司机如收到的信号与事先口头联系的信号不一致时,司机不能开机,应与信号工联系,证实信号无误时,才准开机。
(3)提升正常运转中,如出现不正常信号时,司机应按异常情况下的操作要求,用常用闸或保险闸进行制动停车,然后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10.主提升司机应做到“三不开”“三知”“四会”“五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没看清上下信号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
三知:知设备结构、知设备性能、知安全设施的作用原理。
四会: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五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进行岗位练兵。
第七部分一通三防专业
1、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答(1)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
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极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正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极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3)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2、《煤矿安全规程》对采区通风系统有哪些要求?
答:(1)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3)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4)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5)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6)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3、矿井瓦斯鉴定暂行办法对高瓦斯矿井如何认定?
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4、矿井瓦斯鉴定暂行办法对瓦斯矿井如何认定?
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矿井为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三)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3m3/min;
(四)矿井各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均小于或等于5m3/min
5、具备哪些条件认定为突出矿井?
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为突出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