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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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开放时间
二、申请借阅
1.教师可以通过书目或者电子资源目录选择图书或者电子资源,在前
台填写借阅申请单,并提供有效的教师工作证件。
2.每位教师可借阅的图书数量不得超过5本,借阅期限为2周。
如需
续借,请在到期前3天办理续借手续,并确保无其他人预约该书。
3.借阅图书期间请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换、更改书籍或进行任何损
坏行为。
如有发现损坏,请及时向阅览室管理员报告并赔偿损失。
三、阅览室秩序
1.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大声讲话,以免影响他人学
习和阅读。
2.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饮酒等行为,为了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请妥善处理垃圾。
3.阅览室内禁止携带宠物、婴幼儿等非工作需要的人员进入。
4.请保持阅览室内的设施设备整洁有序,如有设施损坏或意见建议,
请向管理员反映。
5.教师要保持桌面整洁,离开时请将使用的桌面清理干净,并将座椅
归位。
四、电子设备使用
1.请合理使用阅览室提供的电子设备,时间最长不超过2小时,并确
保不影响他人使用需求。
五、参与培训与交流
1.阅览室将定期组织教师培训与交流活动,教师可以根据个人需求报
名参加。
2.在培训及交流活动中,请积极参与讨论,互相交流经验和学术研究
成果,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六、违规处理
1.如发现有人违反阅览室规定,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情节较轻者,将进行口头警示,并予以规范提醒;情节较重者,将进行书
面警告,并暂停使用阅览室一段时间;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在阅览室的
借阅及使用权限。
2.对于重复违规者,将纳入档案并向相关部门作出报告,依照校规校
纪进行相应处理。
七、遵守秘密保密原则
1.教师在阅览室内查阅的文件、图书、电子资料等,均为机密资料,
严禁私自复制和外传。
2.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资料,教师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和滥用。
以上是教师阅览室的阅览规则,希望每位教师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在阅览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氛围,共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