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工程现场管理制度(甲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现场⼯程现场管理制度(甲⽅)
⼯程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程施⼯中各项⼯作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程现场质量管理
1、各分项⼯程施⼯前,⼯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单位等相关部门及⼈员进⾏技术交底,针对节点做法、⼯程易出的问题、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交底。

监理单位对施⼯单位的技术交底要进⼀步深化,施⼯单位技术负责⼈要对班组长进⾏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施⼯⼈员进⾏技术交底,减少⼈为的不明确因素所引起的质量问题。

2、任何分项⼯程施⼯前,施⼯单位必须先做样板,以做实物标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或其他部门验收批准后⽅可⼤⾯积施⼯。

施⼯单位组织施⼯⼈员对样板标准进⾏现场技术交底。

3、施⼯过程中,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专业管理⼈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进⾏有效监督,每位管理⼈员要树⽴精品意识,坚持⾼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有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事中控制,减少因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返⼯损失。

4、实⾏严格的⼯序报验制度。

每道⼯序完成,施⼯单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进⾏验收。

监理单位与⼯程部双⽅验收合格后⽅允许进⾏下道⼯序施⼯,对关键⼯序要实⾏施⼯单位、监理单位、⼯程部三⽅会签。

⼯程验收做到“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不放过”,做好事前控制。

5、实⾏严格的⼯序交接制度。

在各⼯序衔接过程中,尤其是两家以上施⼯⽅进⾏⼯序衔接的项⽬,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各⽅之间必须以书⾯形式(交⽅、接⽅、见证⽅均签署意见)完善交接⼿续,以保证其施⼯⾏为得到有效控制,⼯序交接完成⽅可进⼊下⼀道⼯序。

6、砼浇筑、防⽔、⼟⽅回填、重要设备安装、隐蔽⼯程等关键部位、关键⼯序、关键⼯艺,监理单位到现场进⾏检查旁站,⼯程部各专业⼯程师对旁站记录、影像资料进⾏检查并记录。

7、在施⼯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程部各专业⼈员⼝头或书⾯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书⾯提出的,应及时报送⼀
份给⼯程部),施⼯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或回复,整改后重新上报验收。

对严重质量缺陷直接影响到下道⼯序时,⼯程部应⽴即通过监理单位向施⼯单位发出暂停施⼯令,待施⼯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并经⼯程部确认后由监理单位签署复⼯通知。

8、监理单位、⼯程部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做好验收⼯作,对不合格的材料禁⽌⽤于施⼯并应⽴即退场。

9、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周巡检制度,多⽅联检,对现场检查的各种问题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单位逐项整改落实。

10、在施⼯过程中,施⼯单位对已批准的施⼯⽅案进⾏调整、补充或者变动重点部位、关键⼯序的施⼯质量措施时监理单位和⼯程部必须签认。

11、⼯程部移交项⽬平⾯⾼程、控制坐标后,监理单位配备专业的测量⼯程师和施⼯单位共同复核平⾯⾼程、控制坐标。

复核⽆误后,由施⼯单位提交控制数据或复核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单位的定位放线情况进⾏严格复核验收。

⼆、⼯程现场进度管理
1、总进度计划的编制须以合同⼯期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对各楼号进度计划要求进⾏科学合理的编制。

周进度计划应以⽉进度计划为依据,⽉进度计划应以年进度计划为依据,年进度计划应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

施⼯单位在编制年、⽉、周及总进度计划时应包含劳动⼒资源、物资材料、设备等配套供应计划。

2、各项计划上报时间规定:
①施⼯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总⽬标的要求在开⼯前三周内上报详
细的施⼯总进度计划表,各专项⼯程施⼯单位在进场前⼀周内上报详细的专项⼯程施⼯进度计划表;
②周计划每周⼀上午9点前必须上报;
③⽉计划应报当⽉实际完成计划及下⽉施⼯进度计划,每⽉25
号前必须上报;
④年计划在上年度12⽉1⽇17点前必须上报。

3、各进度计划需施⼯单位编制⼈、责任⼈、项⽬经理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审核确认。

4、进度计划严重滞后造成事实上⽆法抢⼯或建设单位安排调整
施⼯计划时,施⼯单位组织重新编织剩余⼯程量的总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期延期应安排补偿⼯期时(不涉及关键路线的项⽬不应追加),施⼯单位应组织填报延期签证,并经建设单位签字确认后⽣效。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令施⼯单位调整或修改已批复的计划。

6、⼯程部主管⼯程师应判断进度计划对总计划的影响,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调整计划。

监理例会中应明确当⽉⼯期滞后的天数、原因及责任主体。

⽉进度计划滞后达7天及以上时,施⼯单位应编制赶⼯期措施,并随⽉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7、施⼯单位在上报总进度计划和⽉进度计划时,必须考虑建设单位的分包⼯程的施⼯进度,且要对建设单位分包⼯程给予必要、及时的配合。

8、施⼯单位在⼯期延时时应制定赶⼯期计划,为把影响降到最低,在施⼯中不得违反施⼯⼯艺及规范要求进⾏赶进度、抢⼯期。

9、⼯程部及监理单位要⽤服务的⼼态配合施⼯单位,对施⼯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给予检查、督促、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协助施⼯单位减少停⼯、返⼯等⼀系列现象发⽣,促进⼯程顺利开展。

对施⼯单位反馈的正当问题,⼯程部、监理单位要做好各⽅协调⼯作,及时有效解决,尽量不影响⼯程进展。

10、施⼯单位在施⼯中存在进度⽅⾯的问题,按《⼯程现场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应条款处罚。

三、⼯程现场安全⽂明施⼯管理
1、总包施⼯单位要严格按建设单位审定的施⼯总平⾯图布置⽣活、⽣产临建,不得随意扩⼤。

2、总包施⼯单位应建⽴安全⽣产检查制度,同时配置专职安全员,对发现的危险因素有计划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产,并严格按照⽂明⼯地、标准化⼯地的标准,做好施⼯现场安全⽂明建设⼯作。

3、施⼯单位⽤⽔、⽤电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进⾏施⼯计量管理,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任意停⽔、停电。

4、对于施⼯现场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公⽤、电⼒、通讯等设施,总包施⼯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总包施⼯单位的⽣活、⽣产临建的设计要考虑污⽔、⾬⽔的
排放措施,不得堵塞下⽔管⽹。

⽣产、⽣活临建区要设冲⽔厕所,要有专⼈负责,每⽇清扫,保证清扫⼲净。

6、总包施⼯单位的⽣活垃圾、施⼯垃圾应设定点垃圾堆放点,做到⽇产⽇清。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废弃物洒落和飞扬,不得污染道路。

7、施⼯单位杜绝野蛮施⼯,合理安排交叉⼯序,施⼯过程中如遇碰撞,应由建设单位⼯程部、监理单位平衡调节。

8、施⼯单位的进场材料、周转性⼯器具在场地内必须整齐堆放。

9、施⼯现场产⽣的施⼯噪⾳和施⼯灰尘,施⼯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对居民的⼲扰和环境污染。

场地周边围挡、门前道路必须由施⼯单位设专⼈负责清扫保洁、保护。

10、施⼯现场应定时洒⽔降尘,⼯程垃圾、渣⼟必须采取喷淋压尘,及使⽤封盖车辆运输等措施,车辆严禁撒漏及带泥上路,需保证道路整洁畅通。

11、施⼯现场脚⼿架搭设与拆除必须有专业架⼦⼯持证上岗,严格执⾏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措施交底施⼯。

12、施⼯现场临时⽤电按规范安装,做好外电防护,接地接零需符合要求,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机⼀闸,⼀漏⼀箱”,要有专项⽤电施⼯组织设计。

13、进⼊施⼯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空作业挂好安全带,建筑⼯程外侧要设安全⽹封闭防护,所有洞⼝、临边要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

14、施⼯现场各⼯种作业⼈员进⼊施⼯现场前,总包施⼯单位要严格进⾏安全三级教育。

施⼯⼈员每天上岗前要进⾏安全施⼯技术交底。

做好⾃我安全防护,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对于特殊⼯种应持证上岗。

15、所有施⼯单位每⽇对施⼯现场进⾏全⾯安全⽂明检查,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问题,应⽴即落实整改。

16、施⼯单位在施⼯现场⼊⼝处、施⼯起重器械、临时⽤电设施、脚⼿架、出⼊通道⼝、楼梯⼝、电梯井⼝、孔空⼝、基坑边沿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标志,安全警⽰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7、施⼯单位在施⼯过程中出现安全⽂明⽅⾯的问题,按《⼯程处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程签证管理
1、签证原则
①施⼯单位应严格按施⼯图纸施⼯,不得任意更改,发⽣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施⼯单位原因造成的⼯程变更,经批准后⽅能实施签证;
②签证必须在确保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能实施签证;
③签证必须及时,尽⼒不影响⼯程施⼯,⼯程开⼯时,建设单位必须通知施⼯单位在⼯程设计变更事项发⽣前3天内上报,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单位上报后及时给予签证答复,严禁事后补签,被指派签证⼈员不得以任何借⼝推诿、拖延;
④签证涉及⼯程量增减需要以实丈量、计算,必须由施⼯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到现场进⾏勘察丈量(建设单位参加⼈员不得少于2⼈,其中⼀⼈为成本部专业⼈员),后必须上报建设单位负责⼈进⾏探讨是否符合签证条件;
⑤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标注明确,不得产⽣异议,如有异议⽽签证⼈⼜解释不明的应追究相应责任⼈责任;
⑥对隐蔽⼯程、临时⼯程的签证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同时还要做好影像、数据资料的收集、保管、归档⼯作;
⑦对⼯程决算进⾏预审时与签证有关的造价必须由签证⼈核对⽆误;
2、签证程序及变更价款的确定
①隐蔽⼯程完⼯后由施⼯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签证,隐蔽⼯程验收是对⼯程施⼯中隐蔽⼯程项⽬是否达到图纸规范标准及⼯程质量、⼯序、⼯程量的实际考核。

验收中发现问题应通知施⼯单位及时改正,隐蔽⼯程签证是验收合格后,如隐蔽⼯程量的增减变化,应在签证中注明并附详图和其他必要附件,计算出具体⼯程量。

未经验收签证,施⼯单位不得擅⾃更改,否则隐蔽⼯程变更部分⼀律不承认⼯程量,不能进⼊决算。

②经济签证程序:施⼯单位提出签证的理由→报现场监理⼯程师和建设单位⼯程部⼯程师或现场代表审查同意后→填写《⼯程签证单》(施⼯单位必须填写⼯程签证原因)→经现场监理⼯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建设单位现场⼯程师、现场审计⼯程师(2⼈以上)对现
场勘查测量并签字→⼯程部负责⼈审批→建设单位负责⼈签字确认。

上述程序的签证为有效签证,其他为⽆效签证,⽆效签证不得进⼊决算。

《⼯程签证单》⼀式四份,建设单位两份,监理单位、施⼯单位各⼀份。

③因设计变更增加的造价,应对变更设计的合理性进⾏论证,确实需要变更的,由施⼯单位填写技术联系单,监理⼯程师审核,⼯程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技术部统⼀办理,由建设单位进⾏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式四份,建设单位两份,监理单位、施⼯单位各⼀份。

④经济签证和设计变更价款应按下列⽅法计算:Ⅰ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图预算中已有变更⼯程相同单价时,应按已有的单价计算;Ⅱ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图预算中没有与变更⼯程相同单价时,应按类似项⽬确定变更单价;Ⅲ合同价或审定的施⼯图预算中没有适⽤和类似单价时,应由施⼯单位、建设单位进⾏双⽅市场询价,所询价格报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确定。

⑤⼯程使⽤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成本采购部以及⼯程部负责⼈共同签证,其价格必要时可进⾏招标确认。

《经济签证单》和《⼯程变更单》⼀式四份,必须是原件,不得复印或复写,结算时凭原件结算。

6《经济签证单》和《⼯程变更单》遇特殊情况可后补,但必须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员现场确认。

3、责任追究
①由于签证⼈员弄虚造假造成⼯程量增加的或由于签证记录不全⾯、不准确造成异议,导致经济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②有效签证单是⼯程决算和设计的重要依据,未签证和⽆效签证不得进⼊决算,审计中不承认相应的⼯程量和造价。

五、甲供材及甲定⼄供材管理
1、⼯程合同中已明确建设单位供应的物资,施⼯单位⾄少应提前⼀个⽉提出《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对加⼯周期长的材料⾄少提前三个⽉提报需求计划。

2、施⼯单位提出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先由编制⼈及现场项⽬负责⼈签字盖章后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程部、成本采购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成本采购部做下⽉度材料供货计划,材料供货计划
报送时间为每⽉25⽇之前。

3、《甲供材料需求计划》⼯程量应按照图纸设计及相关规定损耗情况进⾏合理计算,再进⾏上报。

4、施⼯单位报送《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运输时间、⽣产周期等相关因素,为建设单位留出合理的采购时间。

若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等情况,⼀切损失由施⼯单位承担。

5、《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封⾯应列出建设⼯程名称、分部分项⼯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单位名称。

《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到货⽇期、备注事项、材料进场收货⼈及联系⽅式等相关内容。

若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期。

6、材料名称的书写应以材料的⾏业统⼀名称为准,不得使⽤简称、别称及俗称等。

规格型号也应有国家或⾏业统⼀标准,不得使⽤⼚家⾃编规格及型号,若⽆型号规格要求时应予以说明。

7、材料计划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或未按规定程序提报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成本采购部⼈员审核发现后应予以退回计划。

8、施⼯单位所报材料需求计划漏项或临时变更等原因需要材料,情况紧急时需申报应急材料需求计划,应急材料需求计划必须由施⼯单位项⽬负责⼈签字盖章,报建设单位负责⼈审批后转送成本采购部执⾏采购计划。

9、材料进场验收
①甲供材料到达施⼯现场后,由建设单位⼯程部及成本采购部相关专业⼈员、监理单位、施⼯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员必须对材料品牌、数量、规格、型号、随货资料详细查看,验收通过后,三⽅⼈员必须在甲供材料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同时办理交接⼿续。

②甲定⼄供材,由施⼯单位负责采购,进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及成本采购部相关专业⼈员⼀起进⾏验收,未经共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于本⼯程,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施⼯单位负责。

③施⼯单位应指定专⼈进⾏甲供材料的收货,尤其是夜间及下班时间内到货,要保证随到、及时验收。

④甲供材料送到施⼯现场后,需检测的材料,施⼯单位必须在2⽇内及时送样试验或检测,未经试验检测的材料不得使⽤。

经试验或检测后不合格材料,应禁⽌使⽤并予以退场。

施⼯单位将检测不合格报告及申请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⑤材料验收单要填写清楚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期,严禁随意更改,对于更改的验收单视为⽆效验收单。

⑥由施⼯单位原因导致甲供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不准确的,建设单位成本采购部不予办理退货事宜,⼀切损失由施⼯单位负责。

10、甲定⼄供材
①施⼯单位申报甲定⼄供材必须先由编制⼈及项⽬负责⼈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程部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成本采购部落实。

②甲定⼄供材申报时间要求:每⽉25⽇前报次⽉材料定价计划,申报⼀定要⽤规范表格填写。

③施⼯单位在申报甲定⼄供材料定价计划时,应将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要求回复时间、使⽤部位等标注清楚。

④施⼯单位在申报甲定⼄供材时对材料的品牌应报不少于三种市场常⽤品牌,有图纸的需附图纸。

⑤因施⼯单位对甲定⼄供材计划上报不及时所导致的⼯期延误由施⼯单位⾃负。

⑥对甲定⼄供材验收标准参照⼯程质量管理条款执⾏。

六、总包施⼯单位与分包⼯程施⼯单位的管理
1、总包施⼯单位与所有分包⼯程施⼯单位在进场前必须以书⾯形式签订有关施⼯配合、⼯程接⼝、⼯程交接、成品保护、安全⽂明施⼯等明确双⽅责任与义务的协议书,否则不得进场施⼯。

2、总包施⼯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要对所有分包⼯程施⼯单位的管理负全责。

3、总包施⼯单位与建设单位直接委任的分包施⼯单位应管理协调、配合,应按⼯程施⼯进度计划的时间节点安排,对进场时间、⼈员、材料设备安置、施⼯场地划分、施⼯的开展、施⼯接⼝、交叉作业、原有的安全防护、成品保护及⽔电接⼝、路和施⼯机械等施⼯现场资源的使⽤进⾏及时、合理、恰当的组织和安排,保证现场有序施⼯。

4、总包施⼯单位应及时准确的向各分包施⼯单位提供满⾜施⼯需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各施⼯单位应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数据进⾏准确的放样和划线,正确布置各施⼯部位基准线、标⾼和尺⼨。

5、施⼯现场安全、⽂明施⼯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

6、施⼯现场成品保护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

7、分包施⼯单位进⼊施⼯现场必须服从总包管理。

七、⼯程会议的管理
1、各施⼯单位确定的参会⼈员必须有决策权,必须参加会议,⽆特殊理由不得找⼈代替,经同意代替⼈员必须有决策能⼒。

2、主持会议的单位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会议通知(监理例会、⽣产协调会除外),并注明会议主题、时间、地点、参会⼈员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3、参加会议的单位应做好书⾯发⾔准备,原则上每个单位由⼀⼈发⾔,发⾔要简短扼要、重点突出,与会各⽅负责⼈除重⼤问题外对会议主题应在会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法。

4、各单位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不得⽆故退场,会上关闭⼿机,有事需向主持会议的单位提前请假,否则按规定处罚。

5、主持会议的单位要做好会议纪要整理及参加会议各⽅责任⼈签到⼯作,⼯程例会及相关会议纪要是建筑⼯程施⼯合同的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及时落实、认真执⾏,特殊情况下不能执⾏的须在当天以书⾯形式向监理单位报告,否则按不执⾏处罚。

⼋、⼯程⽂件、资料管理
1、收发⽂件、资料归档要求
①建筑⼯程资料(含⽂件、资料、报表等)各单位必须由专⼈保管;
②建⽴完善的收、发⽂制度,各单位间的往来⽂件、资料应由专⼈负责办理登记、传递、签收、交接等⼿续;
③⼯程⽂件、资料应按单位⼯程分类归档;
2、⾏⽂规定及要求
①各单位⾏⽂及报表要真实可靠、严肃认真、⼒求规范。

有固定⾏⽂纸、格式和标准书写⽅法,⾏⽂字迹⼯整、清晰,内容准确,使⽤A4纸电脑打印;
②⾏⽂应有标题、编号、抬头(致XXX单位)、落款、单位负责
⼈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建设单位在对与本⼯程合同关系单位⾏⽂时,要同时抄送监理单位,以便备案督促检查;
④施⼯单位在对建设单位⾏⽂时,要同时抄送监理单位,以便备案督促检查;
⑤各单位⽂件签字、签收应及时,任何单位不得拒收⾏⽂,有不同意见可另⾏报告申明;
⑥关联单位之间⾏⽂时,要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批复要求及规定
①需批复的⾏⽂资料、报表等,应备齐附件或相关说明,必须按程序传递;
②接到“监理通知单”必须严肃对待,以监理通知回复单形式3天内反馈(附报告或说明);
③⽂件批复意见要简洁明⽩、准确,要落实到位,批准⼈必须亲笔签字,严禁代笔仿签;
④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并注明期望回复时间),及时批复,杜绝拖拉现象,⼒求快节奏、⾼效率;
4、⼯程技术验收资料
①⼯程施⼯前企业技术⽂件必须上报;
②总包施⼯单位在拿到施⼯图后,应在15⽇内将《施⼯组织设计》(⽅案),各分包施⼯单位应在7⽇内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③材料、设备进场及时上报保证资料和复试资料;
④分项⼯程在施⼯前应报本分项施⼯⽅案;
5、各施⼯单位严格管理项⽬⽤章,各项资料签发必须经项⽬经理认可、签字,严禁代签。

6、资料负责⼈应全⾯熟悉各专业资料编制,及时查漏补缺,严禁上报⽆项⽬章、⽆项⽬经理签字的资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不予认证。

九、项⽬竣⼯验收管理
1、在组织⼯程竣⼯验收前,⼯地现场必须组织内部预验收,由总包施⼯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对竣⼯档案资料及现场进⾏初验,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书⾯报告,报施⼯单位并及时进⾏整改,整改完成后进⾏⼆次预验,由总包施⼯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参加,按照正式验收程序对竣⼯档案资料及现场进⾏复验,整改完成结束后,形成复验报告,⽅可进⾏正式的竣⼯验收。

2、⼯程正式验收
①内部预验收通过后,总包单位提交竣⼯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总包单位竣⼯验收资料,同时建设单位⼯程部检查和督促监理档案、施⼯档案整改、完善;
②总包施⼯单位准备验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计院、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单位进⾏⼯程整体验收,⼯程竣⼯验收由⼯程总监主持;
③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各相关⾏业(如市政、环境、规划、档案、⽔、电、⽓、⼈防、防雷、节能、消防等)主管部门、施⼯单位、监理单位进⾏项⽬分部专项⼯程验收;
④验收合格后,施⼯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验收报告,及时将验收情况报建设单位备案;
⑤验收⼯作必须执⾏建设单位规定的作业流程《分部专业⼯程验收》、《项⽬⼯程竣⼯验收》和相关规定要求;
⑥专业施⼯单位必须将经验收合格后的⼯程竣⼯资料汇⼊总包施⼯单位的竣⼯资料,保证单位⼯程竣⼯资料完整,按相关法规归档备案;
3、由总包施⼯单位组织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说明书》,其内容必须严谨、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从约定⾓度最⼤限度的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质量纠纷,在项⽬移交前将两本书的标准⽂本报建设单位备案。

4、⼯程竣⼯后总包单位、专项⼯程施⼯单位须将所有竣⼯图及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和使⽤说明书移交建设单位。

5、总包施⼯单位、专项⼯程施⼯单位须建⽴⼯程质量回访制度,并做好回访记录,⼯程维修做到及时、快速、安全、彻底,对因质量问题出现的索赔,积极妥善处理,严禁推诿。

6、⼯程保修期满后,公司要与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做好⼯程保修交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说明:1、本规定适合本项⽬所有参建单位。

2、以上各项如与施⼯合同有⽭盾的,以施⼯合同为准。

3、本规定解释权在建设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