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及热点(辛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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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论热点:三亚旅游市场宰客门事件
【背景链接】2012年1月28日,微博实名认证用户罗迪发布微博称:“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亚吃海鲜,3个普通的菜被宰涉事海鲜排档老板亲手挂上整顿牌子近4000元。
该微博发布后,引起网友的热议,一些网友纷纷转帖并留言称自己也遭遇过类似情况。
随后,管理方无视当地宰客风盛行之实,先后以“零投诉”“无法举证”冷漠应对,由此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三亚再次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媒体代为“认错”之后,官方道歉姗姗来迟,有关首脑通过媒体见面会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虚心接受批评,努力向国内外优秀旅游目的地学习,实实在在做好市场监管,真正把三亚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国际旅游岛。
【标准表述】[深入剖析]对于网友的不满和投诉,三亚市政府先是回应“零投诉”,再是表示“没有证据”,并称“将对恶意攻击者依法追究责任”,这表现出了一种权力的傲慢,作为行政部门应该监督商家的诚信,而不是去监督游客的信誉,这样应对危机根本无法适应一个国际旅游城市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
随着舆论对三亚“宰客”事件的关注,还有一些旅游城市也被卷入了“宰客门”。
在大量的游客投诉在事实层面表明,一些地方在旅游市场的快速增长和旅游环境的改善之间出现了严重脱节。
很多地方政府往往热衷于大手笔投入当地旅游景点的硬件,却在规范旅游市场、塑造良好的旅游软环境方面,少有作为。
出现这种现象深层次原因是与一些地方官员的政绩需求有关。
比如,地方官员有短期的政绩需求,十几亿元投入景区当然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打击“宰客”等种种行为虽关系当地的长远发展,却往往见效慢。
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即便在这方面“零作为”,往往也不会影响旅游收入的增长。
然而,地方政府的短视行为终究要付出代价。
现在,很多网友已经发起对某地旅游的抵制,而三亚等地的旅游花费甚至已经高过新马泰出国游的费用。
游客并非总是弱势,国内旅游市场并非绝对不可替代。
可见,“宰客”之风不刹,某些地方旅游市场环境不能得到根本改善,恐怕很多国人将不再去旅游或者出国旅游了。
很显然,这既不符合地方利益,也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
现在,有必要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进行一场旅游环境的联合整治,对一些旅游市场秩序混乱的景区予以惩处,同时对相关地方监管者进行问责。
而旅游市场发生的事情,也再次表明,突破经济结构转型的难关,需要政策刺激、扶持,同样也需要良好的市场和法治环境。
杜绝“宰客”式的市场繁荣,才会有健康的、高质量的经济增长。
[措施]
海南省副省长、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提出对旅游行业出现的“害群之马”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这种“严打”思路是行政系统内的一种传统思维方式。
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应该转变管理思路:一是增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自身监督机制,一旦发现“宰客”行为使行业信誉受损整个行业共诛之共讨之,让其在业内没有立足之地。
二是让媒体发挥监督作用,一旦发现立刻曝光,而不是让媒体去呼吁“罗迪,请你站出来”,这样是适得其反。
三是要发动全体市民参与到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来,比如澳门100万人口每年也接待3000万的游客,政府每年
会在年底把旅游收入按人头派发“红包”给每个市民,这样大家就有积极性,会主动维护城市旅游形象。
2.申论热点:社会诚信与征信体系建设
【背景链接】
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标准表述】[权威论述]
现在影响我们整个社会进步的,我以为最大的是两个方面。
一是社会的诚信,一是政府的公信力。
这两个方面解决好了,我们社会就会大大向前迈进一步。
——温家宝[原因]
社会诚信主要包括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
个人诚信缺失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说假话、考试作弊、买卖假证件、学术造假、偷逃税款、骗取保险等等,不一而足。
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不讲诚信的现象更为突出,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虚假宣传、虚假承诺、随意毁约,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制售假冒伪劣,坑害消费者等。
政府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政策多变、不守承诺、随意性大、暗箱操作,一些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污腐败等。
[措施]
第一,思想教育要先行,引导人们把诚信转化为内心信念。
第二,政府诚信是关键。
打造诚信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一要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
二要恪尽职守,用心谋事,用情做事,用力成事,不回避矛盾,不推过揽功。
三要清正廉洁,珍惜名誉,靠诚信赢得民心。
四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诚实守信的表率,为群众树立榜样。
第三,治本与治标相结合。
一是舆论要引导。
二是手段要多样,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失信失范行为,让坚守诚信者扬眉吐气,让失信失范者名誉扫地。
三是制度要跟上,把诚信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细化、深化、具体化,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充分发挥制度的惩戒、引导和警示作用。
4.申论范文: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文化旅游逐渐成为人们青睐的一种旅游方式。
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能使游客在游玩过程中品味景点所具有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
同时,发展文化旅游业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因此,当前很多地方都在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
但也应注意到,当前文化旅游业的发展遇到不少的问题,诸如对文化资源的保护不力,文化旅游企业融资困难,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形式单一、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民营资本引入不够等。
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
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在于文化旅游资源。
各地的文化旅游资源禀赋存在差异,因此应找准本地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规划、重点开发,走差异化发展之路,才能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在这方面,很多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成功经验。
例如,有些地方依靠本地历史文化名人效应做大了当地的文化旅游业。
但有些地方在这个问题上却走入了误区:看到“名人故里”的品牌效应不错,就生拉硬拽、牵强附会地把本地与历史名人或历史事件套上关系,结果却不甚理想,甚至闹出种种笑话。
所以,发展文化旅游业不必牵强附会,而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加大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力度。
当前,一些地方在开发本地文化旅游资源时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和行为,重开发、轻保护,有的地方甚至只顾开发、不管保护,使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资源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文化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丰富多彩的自然、文化景观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文化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这些资源一旦受到破坏,文化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将无从谈起。
因此,加强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势在必行。
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我们应牢固树立“保护是前提、科学合理规划是关键、有序适度开发是核心”的理念,把自然的馈赠与历史的遗产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
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是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文化旅游资源保护应着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
应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发展要求,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
同时,应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居民进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普及性教育,提高他们保护本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举办各种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对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举办各种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能使游客充分感受文化与旅游的双重魅力,获得富含特色的文化与旅游享受;同时,成功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能提升城市知名度,吸引旅游者,带动旅游业相关产业发展,改善城市软环境等,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
因此,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应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积极举办各种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在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要提高影响力,就需要保持连续性,坚持不懈举办,并且每年都注入一些新的内容,常办常新;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要提高吸引力,就需要加强具有独创性的策划,改变领导光临、明星走穴,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做法,融入独创性的文化理念和元素,以提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品位和档次。
此外,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应强调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自娱自乐;借助节庆活动打造区域文化特色,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注重做好对外宣传和推介,打造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品牌;注意对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进行评估,建立对活动资金使用效率、节庆效果的评估机制,做大做强影响大、效益好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停办低效率、低水平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引入民营资本。
民营资本能为文化旅游业带来强大活力,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能起到支撑作用。
引入民营资本,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一条新路。
从目前情况看,民营资本在文化旅游业总资本中占的比例较低,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应在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加强规划、创新业态,为民营资本的进入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应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对于投资者来说,应以良好的心态积极参与文化旅游业发展。
发展文化旅游业,从投入到盈利的过程较长,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必须持之以恒、不断加强和改进,才能获得理想的收益。
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文化旅游企业是发展文化旅游业的主力军。
当前文化旅游企业发展较快、取得不小的成效,也遇到了资金不足等难题。
为此,应加大扶持力度,开阔思路,拓宽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对文化旅游企业开办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另一方面,应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以筹集资金扩大业务规模,带动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10.申论热点:如何确保31亿人次安全迁徙
2012年春运即将拉开大幕,许多人正纠结于能否买到票回家,而近期的一些重大道路安全事故却发出了血的警醒,“安全回家”比什么都重要。
据统计,元旦以来,全国已发生6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贵州兰海高速公路客车事故已致18人死亡。
贵州客车事故的原因已初步查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处置不当、雪后路滑成为客车冲出护栏、跌下深沟的“四大推手”。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些致命因素,不只潜伏和爆发于此次事故中,更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
从人为因素看,此次事故暴露了春运一直存在的安全软肋。
据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介绍,近5年来春运期间共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8起,其中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的重大事故占90%。
超负荷、超极限运转,一方面反映了春运需求与运能供给巨大矛盾下的无奈。
今年这一矛盾更突出,不仅客流
量比去年多出2.6亿人次,达到31亿人次,而且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高度叠加,出行时间更集中。
在此情势下,不仅需要超水平发挥现有运能,还要科学组织各方面工作以舒缓客流压力。
另一方面,诸如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平时就是交通事故的一大杀手,在春运人多车少时间紧的特殊条件下会放大风险,加重伤亡程度。
这类问题,实际上是管理部门疏失和司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共同酿成的恶果。
有鉴于此,公安部日前召开紧急视频会议,要求交管部门坚决落实路检路查等措施,严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行为,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意在堵住安全隐患,化解运营风险,强化重视生命安全的社会认知。
从客观因素看,恶劣天气的威胁也不能轻视。
春运到来之际,正值严冬。
南方大部雨雪交加,许多地方刷新低温纪录,极端天气极易诱发安全事故,无疑增加了春运的安全变数。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和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加固和整修危险地段,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多渠道发布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尽量让出行者对道路、环境心中有数。
正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所说,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
面对事故警示,政府部门、运营部门更应紧急行动起来,加强协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广大旅客也应把安全放在心上,虽归心似箭,也要理解和配合安全管理。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让31亿人次沿着安全之路迁徙。
11.申论热点:农民工维权
【背景链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
在我国,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中公教育专家总结以下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的方面:
问题之一:劳动权益屡遭侵害。
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
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险”的工作。
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城市人也开始加入竞争的行列中来,一些城市又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
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
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
第三表现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普遍没有保障。
这些不公平的遭遇都源于城乡二元体制下社保政策不够完善。
而看电视、打扑克是农民工的主要休闲方式,城市一些文体设施门槛较高,未能向他们免费开放。
第四表现是工作生活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工作的安全隐患多,职业病发病率较高。
因此产生的工伤、职业病都是农民工权利遭侵害的频发环节,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难点。
问题之二:政治权益难以实现。
第一政治权利不能实现。
由于长年在外,有的地方村委会选举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回乡参加过选举。
第二是人格及人身自由受到侵害。
每当遇到劳务纠纷时,农民工成为被侮辱的对象,辱骂、搜身、挨打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用工单位为了防止农民工中途辞职、偷拿东西,随意扣押身份证及工资,限制离开厂区及经营场所。
问题之三: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
一来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
由于城市里公办学校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农民工很难承担。
二来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
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
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限及报酬对这些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事件链接]12月5日,在贵州省遵义市打工的4名农民工因急于赶往火车站返家,无奈接受遵义10路公交车司乘人员开出的“议价”车票:原本1元坐全程的票价,因为他们提了四个大旅行包,车票变成了30块钱。
此事被微博网友称为“史上最贵公交车”,并引来多位遵义市民自发代为讨要说法。
2011年底,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呈现了两个画面:一是某县一个工地,3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准备跳楼,最终被消防员救下;二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被欠薪6.9万元久拖不结,河南省高院院长一经过问,欠款者立时兑现。
【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近年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各地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各项保障也得到了改善。
虽然如此,地方上一些企业、工地包工头仍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屡屡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其他各项公民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淡薄有直接的关系。
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也没有主动维权的意识,当权益遭到侵犯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
有的农民工想维权,但不知道怎么去维护。
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和市场及社会因素有关。
从劳动力市场看,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决定了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廉价地位。
从社会因素看,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是处于不利地位的。
加上有些农民工因为自己是农民,在心理上已经默认自己的工资比城市工人低,对住房、医疗、子女受教育等待遇便不做过多奢望。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和制度不完善也有关系。
一方面现行的劳动法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仍然存在盲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关系时,过于迁就企业的利益。
同时有些地方有关执法人员对农民工表现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维护还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关。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确立,城市市民已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而农民工往往不在保险对象之列。
农民工不仅随时可能面临失业的危险,而且由于没有社会救助系统的支持,农民工一旦失业只有选择回老家。
记者了解到,城市里的各种保障,包括失业、培训、养老等基本上都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措施]
农民工维权,当务之急一方面司法机构需要尽快健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加强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职能部门也需要执行得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使命,绝不手软,以示惩戒。
只有切实落实这些措施,才能釜底抽薪解决根本。
具体来讲,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必须更新陈旧的观念,对农民工有一个新的认识。
我们在政治和法律上,要给予农民工公正待遇,打破沿袭多年的“城乡分割”的观念与传统。
对一些贡献突出的农民工,要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让更多
的农民工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工会代表。
其次,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
可以对涉及到农民工权益的法规和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更好更快地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需要。
例如,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方面,我们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使农民工有和城市工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再次,地方政府要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提高服务水平。
一方面,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构筑一个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制环境。
加强对农民工权益受损问题突出的民营企业和重点行业如建筑、服务行业的劳动执法力度。
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对外出务工的农民进行跟踪服务,加强与输入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农民工的维权服务。
最后,建立工会组织,形成相应的制约机制。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缺乏一个进行有效沟通平台。
农民工权益易受侵害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工作为个体太分散,缺乏自己的维权组织。
成立企业工会并加强对企业工会的管理、引导,则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作用。
这个平台主要是政府、工会对企业的监督、协调、制约。
13.申论热点:讨薪难
【背景链接】
又近年关,又到了一年一度农民工讨薪的时候,我们看到讨薪似乎是越来越难了。
一份来自相关机构的《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块钱的工资,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农民工维权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历时11至21天,很多农民工宁愿选择社会性的讨薪。
一是某县一个工地,3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准备跳楼,最终被消防员救下;二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被欠薪6.9万元久拖不结,河南省高院院长一经过问,欠款者立时兑现。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农民工讨薪难与建筑商、老板们本身资金困难、资金无法回笼、银行贷款难等不无关系。
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某些不良商人、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图侵吞农民工工资。
而农民工往往来自五湖四海,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与不良商人对抗时,缺乏组织力量、缺乏法律知识甚至缺乏基本的经济能力,所谓“讨薪难”,难就难在这里。
程序繁冗复杂,消耗农民工时间过长,再比如相关部门推诿,增加了农民工的讨薪难度。
同时,司法在解决讨薪纠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法院自当成为讨薪者最强有力的保障机关,为受到不公待遇的农民工运送正义。
但这需要建立在一个便宜、高效、执行力强的司法系统基础上,对大多数法律知识匮乏的讨薪者来说,打官司耗时长、费用高。
[措施]
中公教育总结如下措施:
第一,法律途径
2011年2月26日,恶意欠薪入罪《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恶意欠薪入罪,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这一法律条款已经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恶意欠薪入罪,就是提高欠薪者的违法成本,从法律上震慑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敢欠薪。